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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精選優質文檔-傾情為你奉上蒼溪縣農村房地一體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國務院第656號),切實保護農民合法財產權益,深入推進農村各項改革,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推進不動產登記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860號)和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房地一體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川國土資發20184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試行)。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

2、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結合深化鄉村振興發展工作部署,嚴格執行不動產登記法律法規,按照省、市統一安排部署,穩妥推進我縣農村房地一體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切實維護好農民合法財產權益,促進農業農村各項改革深入推進,為加快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重要動力。二、工作任務農村房地一體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時間跨度大,充分利用全縣集體建設用地初始登記成果資料和部分鄉鎮房屋登記資料,在已進行宅基地登記頒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進我縣農村房地一體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現對農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

3、地及房屋進行確權登記發證。力爭到2020年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符合條件的農村房地一體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三、基本原則(一)身份合法、自愿申請原則。以“農戶自愿申請、權屬來源合法、產權清晰無爭議、面積量算準確”為前提,農村宅基地權利人必須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經依法批準使用宅基地建房的,可以申請進行農村宅基地及房屋確權登記。(二)“一戶一宅、面積法定”原則。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及房屋建筑面積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因繼承或受遺贈形成的“一戶多宅”除外。(三)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則。農村宅基地及農房確權登記在不違背相關法律

4、法規的前提下,堅持鄉(鎮)主體、部門指導、統籌推進,嚴格法定程序,簡化登記流程,降低登記頒證成本,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切實方便群眾。(四)“三級確認”原則。以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確權、和諧穩定為前提,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無用地和建房審批手續的房屋,權利人申請登記的,可按照“村(居)民小組證明村(社區)委會核實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的“三級確認”程序進行。確認結果可作為農村宅基地和農房所有權登記的權源證明材料。權利人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四、登記范圍和要求本實施辦法適用于蒼溪縣城鎮規劃區外的農村宅基地及房屋產權登記,包括新農村聚居點、移民搬遷、易地扶貧搬遷、拆遷安置、地災避險搬遷、增減

5、掛鉤項目等已建成的房屋。蒼溪縣農村房地一體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以鄉(鎮)或村為單位,嚴格落實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及房屋的法律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市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要求,逐步收集農戶、宗地相關資料,開展地籍調查、房屋產權調查,對符合登記條件的,頒發不動產權證書。(1) 登記申請人界定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作為申請登記的權利主體。2.戶籍不在本村,因繼承或受遺贈的房屋占用農村宅基地的,在登記時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作為申請登記的權利主體。3.戶籍不

6、在本村,因政策性原因回原籍定居的離退休職工、華僑等可作為申請登記的權利主體。4.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戶籍遷移至其他集體經濟組織,但未再次申請使用宅基地,仍繼續使用原宅基地及房屋的,可作為申請登記的權利主體;建房時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房后戶籍轉為城鎮居民,原宅基地及房屋未改擴建、仍繼續使用的,可作為申請登記的權利主體。5.其他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村居民,因移民搬遷、易地扶貧搬遷、地災避險搬遷等政策性原因在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宅基地和房屋的,可作為申請登記的權利主體;其他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村居民,購買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宅基地和房屋的,須經三分之二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村民代表大會同意,且在其他集體經濟

7、組織沒有宅基地和房屋的,可作為申請登記的權利主體。(2) 登記范圍的界定1.經依法批準用于修建房屋的宅基地以及建設的房屋,不同歷史時期頒發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用地批文等作為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進行確權登記。不同歷史時期頒發的房屋產權證書,相關部門出具的建設規劃手續、證明等,可作為房屋所有權確權登記依據。2.申請所有權登記的房屋必須是具有永久性屋蓋、有圍護結構且結構牢固、自然層高2.2米不超過3層(含3層)永久性建筑,且需要填寫自建安全承諾書。3層以上按現行政策辦理。3.新農村聚居點、移民搬遷、易地扶貧搬遷、拆遷安置、地災避險搬遷、增減掛鉤項目等農村集中居住區內依法屬于全體村民(業主)共有的道

8、路、綠地、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一并申請登記。(三)宅基地及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動產權登記或暫緩登記。1.一戶超過一宅的第二處及以上的宅基地申請的,不予受理(繼承或受遺贈除外);房屋主體結構之外的廚房、廁所和院壩等生產生活設施作為集體建設用地,不納入登記范圍。2.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或違法建造住宅,申請宅基地及房屋登記的,不予受理。3.違法占用集體土地建設的房屋,不予受理。4.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權屬有爭議(含房屋共有權人有異議的)未經處理或無處理結果的,暫緩受理。5.不能提供宅基地及房屋權屬有效證明文件的或未提供“三級確認”審批表的,不予受理。6.被依法征收、查封、抵押、

9、沒收的房屋,被列入拆遷凍結范圍的房屋,不予受理。7.屬于違章建筑或臨時性建筑的房屋,不予受理。8.非法出售房屋后再建的房屋,不予受理。9.在永久基本農田調劃后,新建住房占用基本農田的,不予受理。10.房屋正在新建還未竣工的,原舊宅基地上的房屋不予受理。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登記的情形。(四)農村宅基地及房屋辦理登記具體要求1.以戶為單位申請登記,戶的確定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戶籍登記的家庭戶為單位。不動產登記簿記載家庭戶全體成員。無審批手續或審批手續不全的按“三級確認”程序辦理,人均面積為30平方米,3人以下按3人計算,5人以上按5人計算。2.符合當地分戶條件又無分戶戶口簿的,由符合分戶的申請

10、人向當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村組簽署意見,派出所簽署符合分戶條件的意見,國土所簽署符合房屋登記的意見,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再按程序辦理產權分戶登記,派出所根據不動產權證復印件辦理分戶戶口簿,并將戶籍證明抄送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存檔。3.符合分戶條件不愿分戶的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其現有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可按現有面積確定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面積可根據戶內簽訂協議進行約定,在使用人之間按共同共有或按份分攤面積,但不應超過各自分戶建房用地標準。4.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房屋的面積按照農村地籍測量規范和房屋測量規范執行。 5.分階段處理集體經濟成員超面積問題。農民集體成員經過批

11、準建房的,按照批準面積予以確權登記,未履行批準手續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以下規定處理:1982年2月國務院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農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建房,至今未改建、擴建、翻建的,按實際使用面積確權登記宅基地使用權,按實際建筑面積登記房屋所有權。1982年2月至1987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前,農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規定面積標準的,超出部分當時已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處理的,可按處理后的實際使用面積確權登記宅基地使用權,按實際建筑面積登記房屋所有權。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后至本辦法實施前,農村村民占用宅基地,超過每戶最高標準的,將超出的宅基地和房屋面積備注

12、在不動產權證書“記事欄”內。6.依法確定非本農民集體成員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非本農民集體成員因扶貧搬遷、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統一規劃和批準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銷登記后,依法確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權。 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范圍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后至今未擴大的,可按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訂實施時止,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準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13、,超過批準的面積在登記簿和權屬證書附記欄中注明。7.夫妻一方是城鎮戶口,另一方是農村戶口,且在農村只有一處房屋的,可以以農村戶口一方為權利人,在所屬集體經濟組織內建造的房屋辦理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確權登記,也可以根據權利人要求辦理共有產權登記。8.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合法流轉(受讓人應具備取得宅基地的條件和資格)和通過法院依法判決等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可以確權登記。9.戶籍不在本村,因政策性原因回原籍定居的離退休職工、華僑、港澳臺同胞等,其宅基地及房屋通過政府批準后或在原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產權現狀沒有變化的,可依法辦理登記,在產權證書記事欄上備注“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14、10.對原建房時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工作、購買商品房、小孩讀書等需要將戶口遷入城鎮后,宅基地和房屋繼續使用且未發生變化的,并且戶口遷出后依然和本集體經濟組織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可以確權登記。11.繼承人、受遺贈的權利人,可依法公證或由鄉鎮人民政府牽頭召集家庭所有權利人進行人民調解,在家庭所有權利人達成一致意見的前提下,出具調解意見(協議)書,作為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并在權屬證書上注明“該權利人為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12.分階段依法確定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前,使用集體土地興辦鄉(鎮)村公益事業和公共設施,經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可依

15、法確定使用單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鄉鎮企業用地和其他經依法批準用于非住宅建設的集體土地,至今仍繼續使用的,經所在農民集體同意,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依法確定使用單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后,鄉(鎮)村公益事業和公共設施用地、鄉鎮企業用地和其他經依法批準用于非住宅建設的集體土地,應當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文件,確定使用單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13.其他可以登記的情形。五、工作程序(一)調查摸底鄉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村組具體負責開展調查摸底工作。調查摸底以本村農村戶籍冊為依據,調查摸清本村組范圍內的農業總戶數、合法宅基地及房屋的戶主及家庭成員等信息,提供本村農村戶籍

16、冊(紙質和電子版各一份),以戶為單位收集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或用地、規劃審批資料(無以上資料的提供“三級確認表)、權籍調查表(由權籍調查單位制作,村組負責四鄰簽字蓋章)、現場查看記錄表(由權籍調查單位查看制作)等資料。(二)不動產權籍調查權籍調查單位按照各鄉鎮村組資料收集情況集中開展外業測繪調查,鄉鎮要全力做好協調和配合工作,村組干部要全程配合外業測繪,調查單位要按照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進行權籍調查,并對其坐落、面積、界址等進行現場勘查、測繪,制作房屋分戶圖、宗地圖等相關圖件,并填寫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將相關圖形、數據導入不動產數據庫。對經權屬調查和進行擬登記的宅基地

17、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制作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就地予以公告,并拍照存檔。公告期為30天,公告期間集體經濟組織、權利人及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的,登記機關應及時予以復查。(三)“三級確認”在滿足登記原則的前提下,從實際出發,按照“權利人申報村民小組認可村(社區)委會初審(集中初審上報)鄉鎮政府審核(組織村建、國土集中審核)”的程序進行“三級確認”,解決登記區域內符合宅基地及建房申請條件但無用地和建房規劃審批材料的問題。經“三級確認”出具的確認申請審核表可作為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所有權的權源證明材料。(四)提交申請申請人需提供以下資料:1

18、.不動產登記申請表。2.戶口簿、家庭戶籍所有成員身份證復印件。3.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或建房用地、規劃審批等資料。增減掛鉤、易地扶貧搬遷、拆遷安置、地災搬遷等提供用地批文、驗收合格證或立項批復等資料。無以上資料的提供“三級確認”審批表。4.不動產權籍調查表。5.繼承的需由合法的繼承人共同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兩戶及以上共同共有的房屋需權利人共同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需提交財產分割協議等資料。6.承諾書及其他材料。以戶為單位提交資料裝入檔案袋,以組為單位統一收集,以村為單位集中上報當地國土資源所,國土資源所逐戶進行資料審核,待資料審核

19、合格后,國土資源所以村為單位上報至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五)受理登簿縣不動產登記中心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或招標中介機構的方式落實工作人員,集中組織培訓,集中進行受理,具體負責資料的再審核,對不符合登記規定的要注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要補正的資料。對資料齊全,達到辦證條件的進行受理、資料掃描、審核登薄、制作不動產權證書。以村為單位打印整理證書,制作好證書領取臺賬。通知當地國土管理所統一領取。(六)收費發證按照國家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農村宅基地及房屋確權登記只收取證書工本費,收費標準為10元每戶。由村委會逐戶收取后交當地國土資源所,國土資源管理所以村為單位到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開票(注明戶數)、郵政窗口

20、繳費,憑發票到領證窗口領取證書和臺賬,國土資源所通知村委會統一領取證書并在領取臺賬上核對簽字。村組干部不得搭車收費或變相收費,一經發現將嚴格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扣留權利人的證書,要將不動產權證書及時發放到農戶手中。(七)歸檔移交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按照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做好登記頒證資料的整理、歸檔和掃描工作。六、保障措施(一)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縣政府成立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財政、住建、公安、信訪、司法等部門負責人、各鄉鎮長為成員的農村房地一體及集體建設用地確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登記

21、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部門職責,指導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全縣的業務指導和統籌協調工作;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各行業的業務指導和密切協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參照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要落實一名領導具體負責此項工作。(二)制度保障農村房地一體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是一項惠民工程,涉及千家萬戶,工作千頭萬緒,各鄉鎮、村組要全程參與和配合,確保此項惠民工程圓滿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制定周報告制度、獎懲制度等相關制度,各鄉鎮每周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度,縣上成立項目專項督查組,定期進行督查通報,對完成好的鄉鎮和村組給予表揚和

22、工作經費補助;對配合不力、工作開展緩慢的鄉鎮和村組要進行通報,主要領導在全縣大會上做表態發言。(三)資金保障該項工程涉及面廣,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縣自然資源局要詳細編制好項目資金預算方案;縣財政局要加強對項目預算資金的審核,多方籌措資金,確保項目資金及時撥付到位,保障各項工作順利實施,要安排適當的工作經費進行獎勵,獎勵資金在收取的證書工本費中列支。七、本辦法僅適用城鎮規劃區外的農村房地一體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申請登記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后,因無法收回原持有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自行作廢。本辦法施行前已開工、竣工的農村宅基地及房屋適用本辦法。附件:蒼溪縣農村宅基地及房屋確權登記審核表 專心-專注-專業附件蒼溪縣農村宅基地及房屋確權登記審核表申請人(權利人)聯系電話房屋/土地坐落戶籍所在地家庭人口建房時間共 有 產 權 人姓 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與戶主關系備注代理人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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