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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第三章第三章 司法鑒定程序司法鑒定程序 學習目標學習目標 掌握司法鑒定啟動程序掌握司法鑒定啟動程序 掌握司法鑒定實施程序掌握司法鑒定實施程序 掌握司法鑒定人出庭的意義掌握司法鑒定人出庭的意義 司法鑒定程序司法鑒定程序 一、司法鑒定啟動程序一、司法鑒定啟動程序 二、司法鑒定實施程序二、司法鑒定實施程序 三、司法鑒定質證、認證程序三、司法鑒定質證、認證程序 一、司法鑒定啟動程序一、司法鑒定啟動程序 (一)(一) 司法鑒定的申請司法鑒定的申請 (二)(二) 司法鑒定的決定司法鑒定的決定 (三)(三) 司法鑒定的委托司法鑒定的委托 司法鑒定程序結構圖司法鑒定程序結構圖前置程序:鑒定資料的收集、提取、固

2、定與保全前置程序:鑒定資料的收集、提取、固定與保全 申請鑒定申請鑒定-非必經程序,口頭或書面非必經程序,口頭或書面啟動程序啟動程序 決定鑒定決定鑒定- 委托鑒定委托鑒定-填寫委托書、收集鑒定資料填寫委托書、收集鑒定資料 受理鑒定受理鑒定初步審查初步審查實施程序實施程序 鑒定人回避鑒定人回避-主動主動 實施鑒定實施鑒定-檢驗、會診、審核、簽發檢驗、會診、審核、簽發 出具鑒定結論出具鑒定結論發送方式發送方式后續程序后續程序 回訪回訪 補充說明補充說明 鑒定人出庭作證鑒定人出庭作證(一)(一) 司法鑒定的申請司法鑒定的申請 刑事訴訟中司法鑒定的申請刑事訴訟中司法鑒定的申請 行政訴訟中司法鑒定的申請行

3、政訴訟中司法鑒定的申請 刑事訴訟中司法鑒定的申請刑事訴訟中司法鑒定的申請 刑事訴訟中初次鑒定由司法機關直接決定刑事訴訟中初次鑒定由司法機關直接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規定:告知權、規定:告知權、 申請補充鑒定、重新鑒定申請補充鑒定、重新鑒定權權刑事司法鑒定的決定主體 刑事司法鑒定的決定主體有法官和偵查機關以及檢察機關 第一,法官的刑事鑒定啟動。第一,法官的刑事鑒定啟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訴訟法第第158 條第條第2 款規定:款規定:“人

4、民法院調查核實人民法院調查核實證據,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扣押、鑒定和查詢凍證據,可以進行勘驗、檢查、扣押、鑒定和查詢凍結。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規定:“法院可以指派或法院可以指派或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或者機構,對案件中的某些專門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或者機構,對案件中的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性問題進行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 第二,偵查機關、檢察機關的刑事鑒定啟動權。我國第二,偵查機關、檢察機關的刑事鑒定啟動權。我國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第第119 條規定:條規定:“需要解決案件中某需

5、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人進行鑒定。”司法鑒定的申請主體 我國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訴訟代理人。但是他們所享有的不是申請初次鑒定的權利。而是申請補充鑒定與重新鑒定的權利。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21 條規定“: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顯然這里規定的是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的申請權,并不是具有決定性的刑事鑒定啟動權。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8

6、條的規定,被告人有申請鑒定人回避的權利。 行政訴訟中司法鑒定的申請行政訴訟中司法鑒定的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我國行政訴訟法第35條規定: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認為對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的,應當交由法定鑒定部門鑒定;沒有法定鑒定部門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鑒定部門鑒定。這一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訴訟中有完全的司法鑒定決定權與委托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8條、第29條、第30條、第31條具體規定了人民法院進行初次鑒定、重新鑒定的條件與程序以及這些權力的行使主體。 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法法釋釋20022

7、1號號 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證據或者有正當理由表明被告規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證據或者有正當理由表明被告據以認定案件事實的鑒定結論可能有錯誤,在舉證期限據以認定案件事實的鑒定結論可能有錯誤,在舉證期限內書面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當事人對內書面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并符合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并符合法定情形的,可申請重新鑒定。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法定情形的,可申請重新鑒定。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不預交鑒

8、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定申請、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民事訴訟中司法鑒定的申請民事訴訟中司法鑒定的申請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除外。 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

9、后果。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申請鑒定經人民法院同意后,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鑒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 第二十八條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

10、,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行政訴訟中對提供鑒定結論有哪些求?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31條第1款第(六)項的現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鑒定結論,應當載明委托人和委托鑒定的事項、向鑒定部門提交的相關材料、鑒定的依據和使用的科學技術手段、鑒定部門和鑒定人鑒定資格的說明,并應有鑒定人的簽名和鑒定部門的蓋章。通過分析獲得的鑒定結論,應當說明分析過程。 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納的鑒定結論,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證據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納:(1)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格;(2)鑒定程序嚴重違法。(3)鑒定結論錯誤、不明確或者內容不完整。 人民法院司法鑒定

11、工作暫行規定(2001年11月16日)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依據取權,或者應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申請,指派或委托具有專門知識人,對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評定的活動。 (二)司法鑒定的決定(二)司法鑒定的決定 刑事訴訟中司法鑒定的決定主體刑事訴訟中司法鑒定的決定主體 在刑事訴訟中,偵查、起訴、審判階段,在刑事訴訟中,偵查、起訴、審判階段,偵查機關、公訴機關、審判機關分別享有偵查機關、公訴機關、審判機關分別享有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司法鑒定決定權。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司法鑒定決定權。 民事訴訟中司法鑒定的決定主體與行政訴民事訴訟中司法鑒定的決

12、定主體與行政訴訟中司法鑒定的決定主體均為人民法院訟中司法鑒定的決定主體均為人民法院(三)司法鑒定的委托(三)司法鑒定的委托 司法鑒定的委托主體司法鑒定的委托主體 司法鑒定委托的形式司法鑒定委托的形式 司法鑒定委托的對象選擇司法鑒定委托的對象選擇 鑒定機構內部指派鑒定機構內部指派 司法鑒定委托事項司法鑒定委托事項 辦理司法鑒定委托手續辦理司法鑒定委托手續 司法鑒定委托的形式司法鑒定委托的形式 書面的委托文書書面的委托文書 鑒定指派決定書鑒定指派決定書 委托書或聘請書委托書或聘請書 是司法鑒定程序的合法性標志之一是司法鑒定程序的合法性標志之一司法鑒定委托的對象選擇司法鑒定委托的對象選擇 根據案情和

13、鑒定要求依法選擇有資格的鑒定機構根據案情和鑒定要求依法選擇有資格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和鑒定人 在刑事訴訟中,一般由司法機關直接選聘在刑事訴訟中,一般由司法機關直接選聘 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中,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鑒定人員,協商不成的,有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鑒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或直接由人民法院指定由人民法院指定或直接由人民法院指定 指明被指派或被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有指明被指派或被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有條件的,應指明鑒定人的姓名條件的,應指明鑒定人的姓名 在訴訟中,對本決定第二條所規定的鑒定事項發在訴訟中,對

14、本決定第二條所規定的鑒定事項發生爭議,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列入鑒定人名冊生爭議,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列入鑒定人名冊的鑒定人進行鑒定。鑒定人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的鑒定人進行鑒定。鑒定人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由所在的鑒定機構統一接受委托。由所在的鑒定機構統一接受委托。鑒定機構內部指派鑒定機構內部指派 司法機關委托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機構司法機關委托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機構負責人指派鑒定人鑒定應考慮其學科專業、負責人指派鑒定人鑒定應考慮其學科專業、技術水平、實現鑒定要求的可能條件以及技術水平、實現鑒定要求的可能條件以及其他因素其他因素 司法鑒定委托事項司法鑒定委托事項 案件涉及的、需要鑒定人解決的專門性問

15、案件涉及的、需要鑒定人解決的專門性問題題 屬于事實性、科學技術性問題屬于事實性、科學技術性問題 ,非法律問,非法律問題題 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 ,遵循三原則:,遵循三原則: (1 1)合法原則)合法原則 (2 2)科學原則)科學原則 (3 3)鑒定材料合格原則)鑒定材料合格原則辦理司法鑒定委托手續辦理司法鑒定委托手續 提供下列有關材料提供下列有關材料 (1 1)填寫完整的鑒定委托書)填寫完整的鑒定委托書 (2 2)檢材及樣本資料清單)檢材及樣本資料清單 (3 3)案情介紹資料)案情介紹資料 -案情介紹的要求,案情介紹的要求,舉例舉例 (4 4)被鑒定人的基本情況)被鑒定人的基本

16、情況 -個人資料個人資料 (5 5)供鑒定使用的補充文書資料)供鑒定使用的補充文書資料 (6 6)前一次或前幾次的鑒定書及其附件)前一次或前幾次的鑒定書及其附件 司法鑒定委托書樣張司法鑒定委托書樣張二、司法鑒定實施程序二、司法鑒定實施程序 (一)(一) 司法鑒定的受理司法鑒定的受理 (二)(二) 司法鑒定中的回避司法鑒定中的回避 (三)(三) 司法鑒定的實施司法鑒定的實施 (四)(四) 鑒定意見的出具鑒定意見的出具 (五)(五) 補充說明補充說明 司法鑒定的受理司法鑒定的受理 是指司法鑒定機構或司法鑒定人依據有關是指司法鑒定機構或司法鑒定人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通過對司法鑒定委托事項的審查,法律規定

17、通過對司法鑒定委托事項的審查,對符合鑒定條件的委托予以接受,同意予對符合鑒定條件的委托予以接受,同意予以鑒定并辦理有關手續和交接鑒定資料,以鑒定并辦理有關手續和交接鑒定資料,為鑒定工作的開展所做的程序性的準備工為鑒定工作的開展所做的程序性的準備工作。作。 一般說來,對司法鑒定的委托是否予以受一般說來,對司法鑒定的委托是否予以受理,是司法鑒定機構或司法鑒定人的權利。理,是司法鑒定機構或司法鑒定人的權利。-獨立原則內涵之一獨立原則內涵之一 受理司法鑒定主體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 1、受理鑒定的機構必須是法定鑒定機構。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具備規定的條件,經司法行政機關核準登記,取得司法鑒定許可證,方可從

18、事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活動。 2、受理司法鑒定的鑒定人必須是具備“兩證“資格的司法鑒定執業人員。司法鑒定人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執業證書制度。在已實施司法鑒定人職業資格制度的領域內,未取得相應司法鑒定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相應的司法鑒定活動。決定決定有關司法鑒定受理的規定有關司法鑒定受理的規定 八、各鑒定機構之間沒有隸屬關系;鑒定八、各鑒定機構之間沒有隸屬關系;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不受地機構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不受地域范圍的限制。域范圍的限制。 七、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七、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

19、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法鑒定業務。 -按系統、地域受理按系統、地域受理(二)(二) 司法鑒定中的回避司法鑒定中的回避 概念:根據法律規定,鑒定人系案件的當概念:根據法律規定,鑒定人系案件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鑒定人的近親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鑒定人的近親屬與案件有利害關系,鑒定人擔任過本案屬與案件有利害關系,鑒定人擔任過本案的證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與的證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與案件的處理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案件的處理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鑒定的,鑒定人應當主動回避,當事人正鑒定的,鑒定人應當主動回避,當事人也可以提出回避申請。也可以提出回避申請。 方式、主體、決定、沒有依法回避的后果方式、主體、決定、沒有依法回避的后果回避申請、決定回避申請、決定 主動回避的,由鑒定人向所在的司法鑒定主動回避的,由鑒定人向所在的司法鑒定機構的負責人提出,由司法鑒定機構的負機構的負責人提出,由司法鑒定機構的負責人依法審查決定。責人依法審查決定。 有關當事人申請回避的,由偵查、起訴、有關當事人申請回避的,由偵查、起訴、審判相應階段的司法機關負責人決定審判相應階段的司法機關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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