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Q/JY 003-?ICS Q/JY江 西 制 氧 機 有 限 公 司 企 業 標 準 Q/JY 003-? 壓縮氣體管束式集裝箱20?- - 發布 20?- - 實施江西制氧機有限公司標準化委員會 發布24前 言 本標準的編制按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和GB/T1.2-2002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2部分:標準中規范性技術要素內容的確定方法進行。我國目前還沒有管束式集裝箱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所以制定企業標準,作為設計,制造,檢驗驗收壓縮氣體管束式集裝箱的依據。在此期間,國家有關政府管理部門發布強制性標準壓縮氣體管束式集裝箱時,本標準自動作廢。本標準
2、由江西制氧機有限公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經全國鍋爐壓力容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移動式壓力容器分技術委員會審查,且在當地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后實施。本標準由江西制氧機有限公司負責起草。本標準由江西制氧機有限公司總工程師辦公室歸口。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本標準于2011年2月23 日發布,于20?年 實施。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到期需復審。壓縮氣體管束式集裝箱1 范圍.1本標準規定了壓縮氣體管束式集裝箱(以下簡稱管束式集裝箱)的型式、設計、技術要求、檢驗規則和標志等。1.2 管束式集裝箱的范圍包括集裝管束式(框架式)管束式集裝箱、捆綁式管束式集裝箱、向鋼瓶內加注高壓液體擠壓卸氣的管束式集裝箱。1.
3、3 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壓力為1040MPa、或者公稱工作壓力為10Mpa35Mpa、單瓶水容積為1000L3000L、充裝介質為壓縮氣體;設計溫度為-4060,由大容積鋼質無縫氣瓶(以下統一簡稱氣瓶)、管路系統、支撐連接部件組成的管束式集裝箱;由氣瓶、管路系統和集裝框架組成的集裝管束。1.4管束式集裝箱適用的壓縮氣體應符合下列要求: 管束式集裝箱適用的壓縮氣體應與氣瓶適用的壓縮氣體介質相一致; 管束式集裝箱運輸的壓縮氣體質量應符合相應的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的規定; 管束式集裝箱在運輸天然氣時,汽車用天然氣應符合GB18047的規定,商品天然氣應符合GB17820中一、二類天然氣的規定。1.5 本標
4、準中不適用于下列產品的設計和制造: 運輸液化氣體、溶解氣體、毒性程度為中度或中度以上危害性介質的管束式集裝箱。1.6 符合本標準的管束式集裝箱僅適用于公路、水路以及這些方式的聯運。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 190-2009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 567-1999 爆破片與爆破片裝置GB/T 1413-2008 系列1集裝箱分類、尺寸和額定質量GB
5、/T 1835-2006 集裝箱角件的技術要求GB/T 3094-2000 冷拔無縫異型鋼管一級條標題 + 宋體, 紅色GB 3765-2008 卡套式管接頭技術條件GB/T 6725-2008 冷彎型鋼GB/T 6728-2002 結構用冷彎空心型鋼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GB 8337-1996 氣瓶用易熔合金塞GB/T 8923-1988 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GB/T 12241-2005 安全閥 一般要求GB/T 12242 安全閥 性能試驗方法GB/T 12243-2005 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GB 12268-2005 危險貨物品名表GB/T 14976-2002 液
6、體輸送用不銹鋼無縫鋼管GB/T 16563-1996 系列1:液體、氣體及加壓干散貨罐式集裝箱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GB 16918-1997 氣瓶用爆破片技術條件GB 17820-1999 天然氣GB 18047-2000 車用壓縮天然氣JB/T 450-2008 鍛造角式高壓閥門技術條件JB/T 4711 壓力容器涂敷與運輸包裝JB/T 4726 壓力容器用碳素鋼和低合金鋼鍛件JB/T 4727 低溫壓力容器用碳素鋼和低合金鋼鍛件JB/T 4728 壓力容器用不銹鋼鍛件JB/T 4730.1 承壓設備無損檢測 第1部分:通用要求JB/T 4730.2 承壓設備無損檢測 第2部分:射線檢測JB/
7、T 4730.4 承壓設備無損檢測 第4部分:磁粉檢測JB/T 4730.5 承壓設備無損檢測 第5部分:滲透檢測JB/T 6804-2006 抗震壓力表Q/LNG 002-2010 大容積鋼質無縫氣瓶CGA S-1.1 壓力泄放裝置標準 第1部分壓縮氣體氣瓶TSG R1001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鍋爐壓力容器制造監督管理辦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22號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簡稱瓶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1999版) 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簡稱容規3 術語與定義下列術語與定義適用于本標準。3.1公稱工作壓力 nominal working pressure對于盛裝壓縮氣體的氣瓶
8、,系指在基準溫度時(20)所盛裝氣體的限定充裝壓力。3.2設計壓力 design pressure管束式集裝箱的設計壓力應取公稱工作壓力的5/4倍。氣瓶及管路系統在最高工作溫度時所承內壓不得超過設計壓力。3.2設計溫度 design temperature管束式集裝箱的設計溫度應取氣瓶的最高工作溫度。3.4管束式集裝箱 tube trailer是指由充裝壓縮氣體的瓶式容器瓶組與框架等部件組成,且瓶式容器與框架支撐板采用法蘭螺栓連接,并適用于公路、水路或聯運的移動式壓力容器。3.5壓縮氣體 compressed gas是指在-50下加壓包裝供運輸時完全是氣態的氣體,這一類別包括臨界溫度小于或等于
9、-50的所有氣體。3.6溶解氣體 dissolved gas是指加壓包裝供運輸時溶解于液相溶劑中的氣體。3.7 液化氣體 liquefied gas是指溫度高于-50下加壓包裝供運輸時部分是液態的氣體,可分為高壓液化氣體(是指臨界溫度在-50和65之間的氣體)和低壓液化氣體(是指臨界溫度高于65的氣體)。3.8 瓶式壓力容器是指管束式集裝箱內由鋼制無縫瓶體和端塞等零部件組成,并用于充裝壓縮氣體的壓力容器。3.9總質量 total mass 整備質量與裝載質量之和。4.0安全附件是指安全泄放裝置(安全閥、爆破片裝置、易熔合金塞或組合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壓力表、溫度計、導靜電連接端子等能起安全保
10、護作用的附件總稱。4 產品型號產品型號編制示例如圖1所示。 GSX XX XXX XX XX 公稱工作壓力 介質名稱 單個瓶式容器水容積 瓶式容器數量 管束集裝箱圖 1型號示例:GSX08-2250-CNG-20 表示為:8支瓶式容器,單個瓶式容器的水容積為2250L,充裝介質為壓縮天然氣,公稱工作壓力為20Mpa的管束式集裝箱。5 總則5.1 一般要求5.1.1 管束式集裝箱的設計、制造、檢驗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還應遵守國家頒布的有關法令、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5.1.2 管束式集裝箱的設計、制造單位應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和鍋爐壓力容器制造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國務院特種設備安
11、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C3級(管束式集裝箱)資格證書。5.1.3 管束式集裝箱制造單位應按產品型號進行型式試驗和強制性項目檢驗,并取得國家主管機構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和強制性項目檢驗報告,同時應取得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監檢單位出具的“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5.2 責任5.2.1 設計單位5.2.1.1 管束式集裝箱的設計為整體設計,設計單位應對設計文件的正確性和完整性負責。5.2.1.2 管束式集裝箱的設計總圖上,必須加蓋特種設備(壓力容器)設計許可印章(復印章無效),設計許可印章失效的設計圖樣和已經加蓋竣工圖章的設計圖樣不應用于制造管束式集裝箱。5
12、.2.2 制造單位5.2.2.1 管束式集裝箱的制造為整體制造,制造單位應對管束式集裝箱的制造質量負責。6 材料和外購件6.1 瓶式容器6.1.1 氣瓶應選擇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制造許可證單位的產品,并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氣瓶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批量檢驗證明書和監督檢驗證明書。6.1.2 氣瓶采用進口氣瓶時,其境外生產廠應具有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制造許可證,其產品的技術要求和性能數據應不低于我國相應氣瓶國家標準的規定。氣瓶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批量檢驗證明書和監督檢驗證明書。并應按國家現行管理規定進行檢驗與驗收。氣瓶的選材應考慮與工作介質的相容性。6.1.3 外購件應
13、符合相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并應有產品合格證。外購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6.1.4 瓶體材料除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Q/LNG 002標準的規定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a) 瓶體材料采用整體無縫鋼管,不允許拼接;b) 瓶體用無縫鋼管材料在加工成型后,進行調質熱處理;c) 充裝氫氣、天然氣、和甲烷等有應力腐蝕傾向的壓縮氣體的瓶體用鋼管的化學成分和力學性能要求,材料化學成分中的C0.35%、P0.020%、S0.010%;熱處理后的力學性能中的Rm880MPA 、Rel/Rm0.86、A20%d) 充裝c)以外其他壓縮氣體的瓶體用鋼管熱處理后力學性能中的Rm1060MPa、Rel/Rm0
14、.90、A16%。6.2 端塞用材料要求6.2.1 端塞用材料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沖擊韌性,且與充裝介質相容;6.2.2 端塞用材料與瓶體材料相匹配且采用鍛件,鍛件的級別不應低于JB 4726、JB4727或者JB4728標準規定的級。6.3 與介質接觸的材料6.3.1 與工作介質接觸的所有材料應考慮與工作介質的相容性。6.3.2 所有進廠的材料、零件和部件均應按本標準、相關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以及制造單位相關規定的要求進行入廠檢驗和復驗,且有質量證明書和產品合格證。檢驗和復驗合格后方可入庫、發放和使用。6.4 集裝框架材料6.4.1 集裝框架材料應有良好的可焊性和韌性,鋼板、扁鋼和型鋼等應符合相
15、應標準的規定,并應有材料質量證明書。6.4.2 氣瓶與集裝框架之間的連接件材料應有良好的韌性,需焊接的零部件應有良好的可焊性,角件、型鋼、鋼板、鋼帶、鍛件、焊接材料、螺栓、螺母等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并應有材料質量證明書。6.4.3 集裝框架的角件應符合GB/T 1835的規定。角件應選擇經船級社認證廠家的產品并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書。6.4.4 所用的異型鋼管應符合GB/T 3094或GB/T 6725、GB/T 6728的規定,并應有質量證明書。6.4.5 所用角鋼應符合GB/T 706的規定,并應有質量證明書。6.4.6 所用鍛件應符合NB/T 47008、NB/T 47009或NB
16、/T 47010的規定,并應有質量證明書。6.5 管路材料6.5.1 管路用鋼管宜采用低碳或超低碳的奧氏體不銹鋼無縫鋼管,不銹鋼無縫鋼管應符合GB/T 14976的規定,并應有質量證明書。6.5.2 管路用管件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管路用卡套接頭應符合GB 3765的規定,并應有質量證明書。6.6 焊接材料6.6.1 焊接材料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的規定,焊接材料應有質量證明書和清晰、牢固的標志。6.6.2 制造單位應建立并嚴格執行焊接材料驗收、復驗、保管、烘干、發放和回收制度。6.7 外購件6.7.1 角件應符合GB/T1835的規定,且有質量證明書和產品合格證;角件制造單位還應取得船檢機構的資
17、質認可。6.7.2 與充裝介質接觸的密封墊片的材料應與介質相容。6.8 材料檢驗和復驗6.8.1 進廠檢驗:材料外觀檢驗和質量證明文件的檢驗以目測為主。尺寸公差檢測采用經檢定合格的量具進行。6.8.2 管路部分所用鍛件的復驗按下列要求進行:a)應按壓力容器鍛件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項目進行復驗;b)對經常使用且已有信譽保證的外協鍛件,如質量證明書(原件)項目齊全,可只進行硬度和化學成分復驗,復驗結果出現異常時,則應進行力學性能復驗;6.8.3 管路部分所用鋼管和管件的復驗要求應按容規第25條第2款中(1)(2)(3)(4)的規定進行。每只氣瓶均應進行進廠檢驗。進廠檢驗包括:產品檢驗和質量證明
18、文件檢驗。產品檢驗以目測為主,必要時可采用經檢定合格的量具進行。質量證明文件檢驗包括: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和批量檢驗質量證明書(或復印件)。氣瓶應按瓶規的要求進行監檢7 設計7.1 一般要求7.1.1 管束式集裝箱的整體設計結構、瓶式容器與框架連接結構、管路的布置結構、操作倉的結構等應合理且安全、可靠,并能夠滿足操作要求和運輸要求。7.1.2 管束式集裝箱所承受的設計載荷可按設計條件通過計算和試驗來確認。7.1.3 管束式集裝箱設計時應考慮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以防止在縱向、橫向收到沖擊或翻到而造成的損壞或所裝介質的泄露。7.2 設計文件。7.2.1 管束式集裝箱設計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內容:a)
19、 設計說明書,至少包含設計標準的選擇、主要設計結構的確定原則、主要設計參數的設計原則、材料的選擇、安全附件的選擇、主要外購部件的選購說明、同時還應對所充裝介質的主要物理化學性質、危害特性、介質質量指標及限制條件等做出說明;b) 設計計算書,至少包括整體結構強度應力分析計算、瓶式容器瓶體強度計算、瓶式容器瓶體兩端螺紋強度校核計算、瓶式容器安全泄放量計算、安全閥排放量、爆破片裝置及易熔合金塞泄放面積計算等;c) 設計圖樣, 至少包括總圖、瓶體圖、管路系統圖等;d) 制造技術條件, 至少包括主要制造工藝要求,檢驗試驗方法等;e) 風險評估報告, 至少包括主要失效模式和風險控制等;f) 使用說明書,至
20、少包括主要技術性能參數、適用的介質、裝卸閥門和儀表等的規格和連接方式、g) 操作使用說明以及使用注意事項和必要的警示性要求等;7.2.2 管束式集裝箱設計總圖上至少應注明以下內容;a) 產品名稱、型號;b) 設計制造應遵循的標準和規范;c) 適用的運輸方式及允許的堆碼層數;d) 設計溫度、設計壓力、公稱工作壓力、單瓶容積和總容積等主要設計參數;e) 充裝介質,包括名稱、編號、類別及危險特征性等主要性質;f) 空箱質量、額定質量、瓶式容器尺寸及瓶體設計厚度、外廓幾何尺寸等主要技術特性參數;g) 主要受壓元件材料牌號及要求h) 無損檢測要求;i) 熱處理要求;j) 耐壓試驗和氣密性試驗要求;k)
21、瓶式容器的設計使用年限;l) 安全附件的規格和性能參數;m) 產品銘牌和其他標識牌的位置;n) 裝卸管口方位、規格、連接法蘭標準等。7.3 介質的分類及危險特性 7.3.1 壓縮氣體類危險貨物介質的分類和品名編號按GB 6944和GB 12268的規定。7.3.2 壓縮氣體類危險貨物介質的質量指標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的規定,充裝介質為天然氣時,其中的車用壓縮天然氣應符合GB 18047的規定,商品天然氣應符合GB 17820中一、二類天然氣的規定,且水、硫及輕油的含量不大于8mg/m³,硫化氫的含量不大于20/m³。7.3.3 壓縮氣體類危害貨物介質危害性的確定,如毒性程度、
22、爆炸危險程度(易燃易爆程度)等按容規的規定。7.4 管束式集裝箱的外部尺寸和公差、額定質量7.4.1 外部尺寸和公差、額定質量應符合GB/T 1413的規定。7.4.2 管束式集裝箱的任何部分和附件等均不應超出外部尺寸。7.4.3 當額定規定超過規定值,且不超過30480kg時,應按額定質量進行試驗和標記; 當額定質量超過30480kg時,除應按額定質量進行設計、檢驗、試驗和標記外,還需標以超重標記。7.5 設計載荷7.5.1 管束式集裝箱設計時,其瓶體及框架等部件應能夠承受由于充裝壓縮氣體介質而產生的內壓以及正常裝卸和運輸中的靜載荷,動載荷和熱載荷,確保其瓶體充裝介質不漏損、框架等結構件的強
23、度和穩定性不失效。并且,還應考慮管束式集裝箱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反復施加這些載荷造成的疲勞載荷的影響。7.5.2 設計載荷管束式集裝箱設計時應考慮一下載荷:a) 內壓載荷;b) 正常運輸工況中的慣性載荷,設計時按7.5.3的規定將慣性力載荷轉換成等效靜態力;c) 吊裝或堆碼時的局部載荷和重力載荷;d) 框架及其他形式支撐件與瓶體連接部位或支承部位的作用力載荷;e) 瓶體自重及正常工作條件或實驗條件下的重力載荷;f) 溫度梯度或熱膨脹量不同引起的作用力載荷;g) 設計使用年限內重復裝卸介質引起的疲勞載荷。7.5.3 慣性力載荷 運輸方式為公路、水路或者其聯運的管束式集裝箱,慣性力載荷按照一下要求轉換
24、成等效靜態力;a) 運動方向,額定質量的2倍乘以重力加速度;b) 與運動方向垂直的水平方向,額定質量(運動方向不明時,為額定質量的2倍)乘以重力加速度;c) 垂直向上,額定質量乘以重力加速度;d) 垂直向下,額定質量(包括重力在內的總載荷)的2倍乘以重力加速度。7.6 許用應力7.6.1 管束式集裝箱瓶式容器用材料許用應力按瓶規和Q/LNQ 002的規定。7.6.2 管束式集裝箱承受運輸工況中慣性力載荷時,框架及框架與瓶體連接的支撐件進行應力分析計算時的許用應力按以下要求確定。a) 明確屈服強度的材料,其許用應力為材料標準常溫下的屈服強度除以1.5;b) 不明確屈服強度的材料,其許用應力為材料
25、標準常溫下的0.2%規定非比例延伸強度除以1.5;7.7 設計參數7.7.1 設計溫度瓶式容器的設計溫度及最低設計金屬溫度應滿足以下要求:a) 設計溫度應不低于正常運輸使用過程中瓶式容器的最高工作溫度,且不低于60。b) 瓶式容器受壓元件的最低設計金屬溫度應不高于正常運輸使用過程中元件金屬的最低溫度,且不高于-40。7.7.2 設計壓力 瓶式容器的設計壓力應不低于最高工作溫度時瓶體內壓縮氣體介質的最高工作壓力。7.7.3 最高工作壓力 在正常運輸使用過程中,設計溫度時瓶體頂部允許達到的工作壓力。當設計溫度為60時,最高工作壓力按不高于公稱工作壓力的1.13倍確定。7.7.4 公稱工作壓力 瓶式
26、容器的公稱工作壓力按委托設計單位給定的設計條件確定,且應符合瓶規和Q/LNQ 002的規定。7.8 瓶體及端塞設計 瓶式容器瓶體及兩端端塞的設計方法、設計計算、設計結構及其他設計參數的確定應符合Q/LNQ 002的規定。7.9 管路設計7.9.1 每只瓶式容器應設置獨立的進出氣體管路系統,管路系統由閥門、管子和管件等組成。7.9.2 進出氣體管路系統,管路間、閥門與管路間的連接應采用焊接或螺紋結構。管道上應沒有撓性緩沖結構。7.9.3 管束式集裝箱后端的每只瓶式容器端部螺塞上應設置進出氣體截止閥。匯集管的終端應設置裝卸球閥和快裝接頭結構。7.9.4 管束式集裝箱的裝卸管路上一般應設有取樣閥。7
27、.9.5 當裝運壓縮天然氣或其他易產生積液介質時,瓶式容器出口端應設置排污閥,其端部螺塞內應設有排污管伸至瓶端底部。必要時排污閥上設置排污管路將瓶內積水、污物排到操作箱外。當采用其他方法排污時,瓶式容器端部螺塞可不設置排污口。7.9.6 管路用卡套接頭應符合GB/T 3765的規定。7.10 結構設計7.10.1 瓶式容器與框架的連接結構不允許采用焊接連接形式。7.10.2 瓶式容器之間應有足夠間隙,且應有起保護作用的減震材料。7.10.3 瓶式容器與框架的連接應有防止瓶式容器周向轉動和軸向7.10.4 單個瓶式容器或者瓶組連接處在運輸工況中所承受的慣性力載荷應符合7.5.3的規定。7.10.
28、5 管束式集裝箱與集裝箱運輸專用設備的連接應滿足運輸工況中的裝卸和拴固要求,拴固和鎖緊裝置應符合相應集裝箱標準的規定。7.10.6 操作倉設計 管束式集裝箱應設置操作倉,且滿足以下要求:a) 集中布置管路、管件、儀表、操作閥件及安全附件;b) 操作倉應設置通風百葉窗,且位置應在邊側;c) 當充裝壓縮天然氣、氫氣等易燃易爆介質時,操作倉門應設置密封膠條。7.10.7 必要時,管束式集裝箱應在對稱于操作倉的另一端設置安全倉,用于安裝安全泄放裝置。7.11 瓶體支撐板設計7.11.1 瓶式容器與框架的連接采用兩端支撐的支撐板結構,設計時應考慮瓶式容器可能產生的熱脹冷縮對支撐板強度及剛度的影響;7.1
29、1.2 兩端支撐板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支撐瓶式容器,同時應能夠承受7.5.3中規定的慣性力載荷的作用;7.11.3 支撐板應考慮外界環境的腐蝕作用;7.11.4 支撐板兩相鄰支撐瓶體通孔的中心距離應滿足裝配要求,中心距允許差為±1.0mm。7.12 框架、起吊和系固附件的設計7.12.1 框架的強度、剛度應能滿足管束式集裝箱的試驗和使用要求。7.12.2 框架在設計時,應考慮外界環境的腐蝕作用。7.12.3 框架以及起吊和系固附件的設計應避免對管束式集裝箱的任何部位造成不適當的應力集中。7.13 管束式集裝箱不應設置叉槽。7.13.1 管束式集裝箱應在支架或框架上設置永久的起吊和加固
30、部件。7.13.2 角件(包括頂角件和底角件)所咋位置和定位尺寸應符合GB/T 1413的規定。7.13.3 頂角件的頂面應至少比箱體各部件的頂面高出6mm。7.13.4 為保護角件附件免受沖擊,對頂部和底部結構起到保護作用,可設置增強腹板,并滿足以下要求:a) 頂部增強腹板:從集裝箱的端部測量,該板沿箱長方向的尺寸不應超過750mm,厚度應不超過6mm。頂部增強腹板及其固定設施均不應超出頂角件的頂面;b) 底部增強腹板:增強腹板距底角件外端不應超過550mm,距底角件側面不應超過470mm,其底平面應至少高于集裝箱底角件底面5mm。7.13.5 管束式集裝箱達到額定質量時,瓶式容器的任何部位
31、及瓶式容器上的各個裝置均不應低于平面(底角件的底面)以上25mm。7.13.6 在動態或相對靜態的情況下,即相當于瓶式容器和框架自身質量與試驗裝卸之和等于1.8倍額定質量時,集裝箱箱底任何部位的變形均不應低于底平面(底角件的底面)以上6mm。7.13.7 整體橫向剛性試驗時,其頂部相對于底部的橫向位移所引起兩個對角線長度變化之和不應超過60mm。7.13.8 整體縱向剛性試驗時,其頂部相對底部縱向位移不應超出25mm。7.14 安全附件和承壓附件7.14.1 一般要求7.14.1.1.1 管束式集裝箱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泄放裝置(安全閥、爆破片裝置、易熔合金塞或組合泄放裝置)、緊急切斷閥裝置、壓
32、力表、溫度計及導靜電連接端子等。7.14.1.1.2 管束式集裝箱的承壓附件包括裝卸閥門、快裝接頭、裝卸軟管等。7.14.1.1.3 管束式集裝箱安全附件中的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閥的制造單位應持有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相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7.14.1.1.4 管束式集裝箱的安全附件和承壓附件應滿足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且有產品質量證明書和產品合格證。7.14.2 安全泄放裝置7.14.2.1.1 管束式集裝箱上應根據不同介質、不同用途的要求在每只瓶式容器上設置安全泄放裝置,安全泄放裝置的排放量應大于等于瓶式容器的安全泄放量。7.14.2.1.2 瓶式容器安全泄放量的計算應符合容
33、規和GB16918的規定。7.14.2.1.3 安全閥 安全閥的設置及性能應滿足以下要求a) 安全閥的結構和型式等基本要求應符合GB/T12241和GB/T12243的規定;b) 安全閥排除的氣體應通過排放管引到操作箱外向上、向空中排放,排放管應可靠固定,防止管束式集裝箱運行中的振動導致密封處松動而產生泄漏,排放口上宜設置防塵蓋,防止雨水、污物進入堵塞排放管,防塵蓋的設置應能保證不影響氣體正常排放,防塵蓋應采用防老化材料;c) 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應為瓶式容器設計壓力的1.051.10倍,安全閥的額定排放壓力不應高于瓶式容器設計壓力的1.20倍,安全閥的回座壓力不應低于開啟壓力的0.90倍;d)
34、安全閥排放量的計算應符合容規和GB/T12241的規定。7.14.2.1.4 爆破片裝置 爆破片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a) 爆破片裝置中的爆破片的夾持裝置應采用奧氏體不銹鋼材料,不應采用銅材料;b) 爆破片爆破后的泄放管路泄放口應鉛垂向上,泄放管路應固定可靠;c) 泄放口應設置防塵蓋,防止雨水、污物堵塞泄放管路,當瓶內氣體泄放時防塵蓋應能自動彈出;d) 爆破片的設計爆破壓力應不大于瓶式容器的耐壓試驗壓力,且不小于耐壓試驗壓力的90%,允許偏差為±5%;e) 爆破片裝置泄放面積計算應符合GB 16918的規定;f) 爆破片裝置應符合GB 567的規定,且有批量檢驗合格證書。7.14.2.
35、1.5 易熔合金塞 易熔合金塞應滿足一下要求:a) 易熔合金塞的易熔合金熔融溫度按設計條件確定且不低于70;b) 易熔合金塞的基本安全要求應符合GB 8337的規定。c) 易熔合金塞不應單獨作為瓶式容器的安全泄放裝置。d) 易熔合金塞的泄放面積應補小于與其組合的安全閥或爆破片裝置的泄放面積。7.14.2.1.6 組合泄放裝置 組合泄放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a) 組合泄放裝置的結構形式由設計單位按工作工況和充裝介質等條件確定。b) 采用爆破片和易熔合金塞串聯組合裝置時,爆破片和易熔合金塞之間的腔體應設置排氣閥、壓力表或者其他合適的指示器等,用以檢查爆破片是否滲漏或破裂,并及時排放腔體內蓄積的壓力,
36、避免應背壓而影響爆破片的爆破壓力。7.14.3 緊急切斷裝置 緊急切斷裝置的設置及要求應滿足以下要求:a) 充裝易燃易爆介質的管束式集裝箱的裝卸管路系統應按設計要求設置緊急切斷裝置;b) 緊急切斷裝置一般由緊急切斷閥、遠程控制系統組成,緊急切斷裝置要求動作靈活、性能可靠、便于檢修;c) 遠程控制系統的關閉操作裝置應裝在人員易于到達的位置;緊急切斷閥不應兼作它用。管束式集裝箱在非裝卸、運輸介質時,緊急切斷閥應處于閉合狀態。7.14.4 壓力表7.14.4.1.1 管束式集裝箱應設置符合JB/T6804規定的抗震型壓力表。7.14.4.1.2 壓力表選用應滿足以下要求a) 壓力表的精度等級不低于1
37、.6級;b) 壓力表表盤的刻度極限為最高工作壓力的1.53.0倍:c) 壓力表表盤直徑不小于100mm。7.14.5 溫度計7.14.5.1.1 管束式集裝箱應設置符合相應標準規定的雙金屬溫度計。7.14.5.1.2 溫度計的選用應滿足以下要求;a) 溫度計的精度等級不低于2.5級;b) 溫度計的測量范圍為-5080。7.14.6 導靜電連接端子7.14.6.1.1 充裝易燃易爆介質的管束式集裝箱,其瓶體、管道、閥門和框架等連接處導電性能應良好,并設置可靠的導靜電連接端子。7.14.6.1.2 設有導靜電連接端子的管束式集裝箱應在盡可能靠近端子位置處設置明顯標志。7.14.7 承壓附件7.14
38、.7.1.1 裝卸閥門、快裝接頭、裝卸軟管的公稱壓力應高于瓶式容器設計壓力一個等級。裝卸閥門的耐壓試驗壓力為閥體公稱壓力的1.5倍,閥門的氣密性試驗壓力為閥體公稱壓力。7.14.7.1.2 裝卸閥門的開閉操作,應能在閥門承受氣密性試驗壓力下全開、全閉且操作自如,并不感到有異常阻力、空轉等現象。7.14.8 進口安全附件和承壓附件7.14.8.1.1 進口的安全閥、爆破片裝置及緊急切斷閥的制造單位應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規定取得相應的制造資質許可后,其產品方可在境內的管束式集裝箱上使用。7.14.8.1.2 安全附件和承壓附件采用進口產品時,其安全技術要求應不低于本標準和相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7.
39、14.9 聯鎖保護裝置管束式集裝箱裝卸管路系統的適當位置應按相關標準的規定設置防止裝卸用管拉脫的聯鎖保護裝置。8 制造8.1 一般要求8.1.1 管束式集裝箱的制造、檢驗和驗收除應符合本標準規定外,還應符合設計圖樣的規定。8.1.2 外購的氣瓶組裝前應進行進廠檢驗,經檢驗合格的氣瓶方可進行組裝。其檢驗的內容應包括:幾何尺寸、外觀質量;核對軟件資料與氣瓶鋼印信息的一致性;按照6.2.1.2條的規定核對軟件資料和各項證明文件的齊全性、正確性。8.1.3 管束式集裝箱制造時,如需要對原設計進行修改,應取得原設計單位同意的修改書面證明文件,并對改動部位作詳細記錄。8.1.4 制造單位的檢驗部門在管束式
40、集裝箱制造過程中和完工后,應按本標準、設計圖樣和技術文件的規定對管束式集裝箱進行各項檢驗和試驗,出具檢驗報告,并對報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8.1.5 制造單位在確認管束式集裝箱質量符合本標準和設計圖樣的要求后,應填寫產品質量證明書,并經國家質檢總局授權的檢驗機構確認后交付用戶。8.2 集裝管束8.2.1 集裝管束框架內,每只氣瓶應臥式放置,每只氣瓶之間應有一定的間隙,不得直接接觸,確保管束式集裝箱在靜置時或運輸過程當中氣瓶之間不會發生撞擊。8.2.2 氣瓶在組裝螺塞、附件和管件前應進行靜平衡試驗,標出重心方位并將較重的部分置于最低點后,再組裝螺塞、附件及管件,組裝方位應符合圖樣要求。8.2.
41、3 氣瓶兩端螺塞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組裝。螺塞通過密封圈與瓶端螺紋密封。若充裝介質允許,螺塞螺紋擰入時以及其它螺紋連接處允許使用密封膠。8.2.4 對于盛裝氫氣、壓縮天然氣等易燃易爆介質的管束式集裝箱操作倉門應安裝密封膠條。8.2.5 集裝框架a)為了驗證角件與角柱連接處的焊縫質量,角件與角柱焊接完成后,應對該焊縫進行相當于Rg/2的拉力試驗。R集裝管束的總質量,即集裝管束的整備質量與裝載質量之和。b)框架及連接件的焊接宜采用電焊或氣體保護焊,應按規定的焊接工藝規程和圖樣的技術要求施焊。8.3 框架8.3.1 框架的制造、幾何尺寸和外觀質量應符合GB/T1413的規定,同時還應滿足設計圖樣的要
42、求。8.3.2 角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組裝。8.3.3 框架及連接件的焊接應采用氣體保護焊,且應按經評定合格的焊接工藝規程和設計圖樣的技術要求施焊。8.3.4 每根角柱與角件焊后,應進行額定質量R與重力加速度g的乘積的1/2(Rg/2)倍的拉力試驗,以不出現裂紋及可見變形為合格。8.3.5 角柱、橫梁、側梁的直線度允差不應大于構件長度的1.5。8.4 支撐板8.4.1 支撐板與框架的連接采用焊接的方法,焊條牌號、焊接方法及焊接坡口形式按經評定合格的焊接工藝規程的規定。8.4.2 支撐板與框架的連接焊縫表面不應有裂紋、夾渣、氣孔和弧坑等缺陷,并不應殘留有熔渣和飛濺物。8.4.3 支撐板組焊完畢,各
43、部位應平整,不應有翹曲變形。8.4.4 支撐板上的通孔、螺栓孔等的制造公差應滿足設計圖樣的要求。8.5 管路系統8.5.1 管路系統中館子與管件之間的焊接應按經工藝評定合格的焊接工藝規程,采用鎢極氬弧焊。8.5.2 管路系統中的對接焊縫應采用100%射線檢測,其合格等級應不低于JB/T4730.2中級要求,底片質量不低于AB級。8.5.3 管路系統中的角焊縫進行100%滲透檢測,其合格等級應符合JB/T4730.5中級要求。8.5.4 管件上各組件連接時不允許強力組裝。8.5.5 管路、安全附件、閥門、管件應驗收合格后方可組裝。8.5.6 壓力表、溫度計檢定后方可安裝。8.5.7 裝卸球閥和快
44、裝接頭等附件,應固定在管束式集裝箱操作倉的底板上。匯集管應組裝牢固、整齊,連接接頭應密封良好。8.5.8 焊接結構的管路、管路部件組焊完畢并經無損檢測合格后,應進行耐壓試驗,以無泄漏、無可見變形為合格。試驗壓力為瓶式容器的耐壓試驗壓力。8.5.9 不銹鋼管路應進行酸洗、鈍化處理。8.6 組裝8.6.1 瓶式容器組裝前的檢驗要求 瓶式容器組裝前至少應按下列項目進行檢驗a) 瓶式容器瓶體幾何尺寸、外觀質量檢查,應滿足設計圖樣和Q/LNQ 002的規定;b) 瓶式容器瓶體壁厚檢查,實測瓶體最小厚度滿足設計圖的規定;c) 瓶式容器是否進行了水容積測定,并應有檢測報告;d) 瓶式容器質量文件是否齊全、正
45、確、有效;e) 瓶式容器鋼印信息是否清晰、與質量文件是否一致;f) 充裝氧氣的瓶式容器內表面是否進行脫脂處理,油脂殘留量不大于125mg/。8.6.2 管束式集裝箱組裝前,瓶式容器應進行靜平衡試驗,組裝時應將較重的部分置于最低點。8.6.3 管束式集裝箱組裝完畢后,各零部件安裝應牢固可靠。8.6.4 框架表面、瓶式容器外表面應平整美觀,無壓傷、刮痕、裂紋、焊渣等缺陷。8.7 氣密性試驗8.7.1 管束式集裝箱瓶式容器、管路、安全附件、承壓附件組裝完畢后應進行整體氣密性試驗,氣密性試驗壓力為瓶式容器設計壓力。8.7.2 試驗時,應對所有的焊接接頭和連接部位進行檢查,無泄漏為合格。,8.8 置換處
46、理管束式集裝箱組裝完畢后應進行氮氣置換。氮氣置換后系統內含氧量應不大于3%,并保持0.1MPa0.2Mpa壓力出廠。8.9 總體尺寸檢查8.9.1 采用目視方法檢查管束式集裝箱表面質量,應符合設計圖樣要求。8.9.2 管束式集裝箱幾何尺寸采用專用的量具進行測量,測量結果應滿足設計圖樣的要求。9 試驗方法9.1 無損檢測9.1.1 無損檢測的通用要求應符合JB/T 4730.1的規定;9.1.2 射線檢測方法應符合JB/T 4730.2的規定;9.1.3 磁粉檢測方法應符合JB/T 4730.4的規定;9.1.4 滲透檢測方法應符合JB/T 4730.5的規定。9.2 耐壓試驗9.2.1 氣瓶的
47、耐壓試驗氣瓶的耐壓試驗由氣瓶供應商完成,但應核查其耐壓試驗出廠資料中的耐壓試驗資料。9.2.2 管路的耐壓試驗9.2.2.1 對于焊接連接的管路、管路部件組焊完畢后,應進行耐壓試驗。9.2.2.2 耐壓試驗應用兩個量程相同的并經過校驗的壓力表。壓力表的量程為試驗壓力的2倍為宜,且不應低于1.5倍或不高于3倍的試驗壓力。9.2.2.3 液壓試驗a)液壓試驗一般采用水,并應控制水的氯離子含量不超過25mg/L。試驗完畢,應將管路內部的水漬清除干凈。必要時,也可采用不會導致發生危險的其它液體,試驗時液體的溫度應低于其閃點或沸點。b)管路充液時,應將管內氣體排盡,保持管路外表面干燥。試驗時壓力應緩慢上
48、升,達到規定試驗壓力后,保壓時間不少于10min,然后降至設計壓力,保壓足夠長時間對所有焊接接頭、連接部位和管子本體進行檢查,不得有任何滲漏和可見的變形。檢查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不應采用加壓的方式維持壓力不變,也不應帶壓緊固螺紋或向受壓件施加外力。9.2.2.4 氣壓試驗a) 由于結構或介質的原因,不允許殘留試驗液體的管路,可按設計圖樣規定采用氣壓試驗。b) 試驗所用氣體應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c) 試驗用氣體溫度應符合設計圖樣的規定。d) 氣壓試驗時,試驗單位的安全部門應進行現場監督。e) 氣壓試驗時,緩慢升壓至規定的試驗壓力后,保壓時間不少于10min,然后降至設計壓力,保
49、壓足夠長時間對所有焊接接頭、連接部位和管子本體進行檢查。f) 氣壓試驗過程中,管路無異常響聲,經肥皂液或其它檢漏液檢查無漏氣,無可見的變形即為合格。9.3 氣密試驗a) 管束式集裝箱組裝完畢后,應進行氣密性試驗。試驗用氣體應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試驗氣體的溫度應符合圖樣的規定。b) 氣密性試驗時,壓力應緩慢上升,達到規定試驗壓力后保壓足夠長時間,對所有焊接接頭和連接部位進行泄漏檢查,無泄漏為合格。9.4 安全附件試驗安全附件應進行性能試驗,并出具試驗報告。9.5 其它檢查9.5.1 管束式集裝箱應進行外觀質量檢查,檢查方法采用目視,并出具檢驗報告。9.5.2 管束式集裝箱應采用
50、專用的量具進行外廓尺寸測量,測量方法按GB/T 12673的規定,并出具檢驗報告。9.5.3 管束式集裝箱的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的數量、位置和光色按GB 4785的規定進行檢查。9.5.4 。9.6 瓶式容器容積9.6.1 瓶式容器瓶體應進行水容器測定,容器測定可與液壓試驗同步進行。9.6.2 由于結構或介質的原因,不允許殘留試驗液體的瓶體,經設計單位同意可用計算容積代替實測水容積。9.7 堆碼試驗9.7.1 本試驗是驗證滿載管束式集裝箱在海洋船舶運輸條件下,在箱垛中出現偏碼時的承載能力。堆碼試驗的要求和方法應符合GB/T 16563和集裝箱檢驗規范的規定9.8 吊頂試驗9.8.1 本試驗是驗證
51、管束式集裝箱經受由四個頂角件垂向起吊的能力,同時驗證管束式集裝箱在起吊作業時承受瓶內載荷在加速作用下所產生的各種力的試驗。9.8.2 吊頂試驗的要求和方法應符合GB/T16563和集裝箱檢驗規范的規定9.9 吊底試驗9.9.1 本試驗是驗證管束式集裝箱由四個底角件起吊的能力。9.9.2 吊底試驗的要求和方法應符合GB/T16563和集裝箱檢驗規范的規定9.10 縱向栓固試驗9.10.1 本試驗時驗證管束式集裝箱在額定質量乘以兩倍重力加速度作用下(2Rg),承受外部縱向栓固作用的能力。9.10.2 外部縱向栓固試驗的要去和方法應符合GB/T16563和集裝箱檢驗規范的規定。9.11 內部縱向栓固
52、試驗9.11.1 本試驗是驗證管束式集裝箱的瓶體和框架對儲運介質所導致的縱向慣性力的承受能力。9.11.2 內部縱向栓固試驗的要求和方法應符合 GB/T 16563 和集裝箱檢驗規范的規定。9.12 內部橫向栓固試驗9.12.1 本試驗是驗證管束式集裝箱的瓶體和框架對充裝介質所導致的橫向慣性力的承受能力。9.12.2 內部橫向栓固試驗的要求和方法應符合GB/T 16563和集裝箱檢驗規范的規定。9.13 橫向剛性試驗9.13.1 本試驗是驗證除ID 和IDX 型以外的管束式集裝箱承受船舶在航行中所產生的橫向推、拉的能力。9.13.2 橫向剛性試驗的要求和方法應符合GB/T 16563和集裝箱檢
53、驗規范的規定。9.14 縱向剛性試驗9.14.1 本試驗是驗證除ID 和IDX 型以外的管束式集裝箱承受船舶在航行中所產生的縱向推、拉的能力。9.14.2 縱向剛性試驗的要求和方法應符合GB/T 16563和集裝箱檢驗規范的規定。9.15 載荷傳遞區試驗(可選擇項)9.15.1 本試驗是在靜態狀況下,模擬管束式集裝箱已知載荷傳遞區在動態作業時僅部分接觸運輸車輛,底角件與旋鎖間的空隙部分不傳度載荷時的狀況。9.15.2 載荷傳遞區試驗的要求和方法應符合GB/T 16563和集裝箱檢驗規范的規定。10 檢驗規則10.1 檢驗種類管束式集裝箱的檢驗為出廠檢驗、型式試驗和強制性檢驗。10.2 出廠檢驗10.2.1 管束式集裝箱出廠前應逐臺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10.2.2 出廠檢驗項目按表1的規定。表1 出廠檢驗項目序號檢驗項目技術要求1管束式集裝箱外觀質量6.5.6.62管束式集裝箱外廓尺寸7.4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廈門大學《工程制圖與CAD設計》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基礎阿拉伯語四》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2025年浙江省溫州市示范名校高三下學期第八次統練(一模)語文試題含解析
- 上海政法學院《專業英語(二)》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預防臺風安全教育知識幼兒園中班
- 銷售崗前培訓課件
- 數學旅游中的趣味與奧秘
- 文明出行宣傳教育
- 針灸治療嘔吐
- 心理咨詢師考試心態調整試題及答案
- 骨關節結核影像診斷教學課件
- 二年級上冊美術教案及教學反思-3.7 美麗的葉子丨嶺南版
- 心電監護操作評分標準
- 風機安裝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1
- 二方審核計劃
- 貨幣資金的清查方法課件
- 盤筑成型專題知識培訓
- (完整版)CST使用教程
- Q∕SY 02098-2018 施工作業用野營房
- 山東大學畢業論文答辯通用ppt模板
- 天井施工方法及安全管理建議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