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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農副食品加工專用設備制造項目建筑建設管理方案xx投資管理公司目錄第一章 項目概況4一、 項目概述4二、 項目總投資及資金構成5三、 資金籌措方案6四、 項目預期經濟效益規劃目標6五、 項目建設進度規劃7第二章 施工階段工程計價8一、 合同價款調整8二、 合同價款結算14第三章 工程竣工決算21一、 竣工決算編制21二、 竣工決算報批23第四章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25一、 施工招標方式和程序25第五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28一、 工程勘察設計招標28第六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35一、 工程勘察合同管理35二、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43第七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51一、 工程施工合同糾

2、紛審理相關規定51第八章 建設工程監理組織與規劃57一、 工程監理實施細則57二、 工程監理規劃58第九章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及主要方式61一、 工程監理工作主要方式61二、 工程監理工作內容65第十章 建設工程風險管理79一、 工程風險管理內容和方法79第十一章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及主要方式97一、 工程監理工作主要方式97二、 工程監理工作內容101第十二章 裝配式建筑評價115一、 評價時點與方法115二、 評價單元及內容116第十三章 綠色建筑技術體系118一、 建筑節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118二、 室內環境控制與室外環境設計126第一章 項目概況一、 項目概述(一)項目基本情況1、

3、承辦單位名稱:xx投資管理公司2、項目性質:擴建3、項目建設地點:xx園區4、項目聯系人:龔xx(二)主辦單位基本情況公司不斷建設和完善企業信息化服務平臺,實施“互聯網+”企業專項行動,推廣適合企業需求的信息化產品和服務,促進互聯網和信息技術在企業經營管理各個環節中的應用,業通過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務平臺,培育產業鏈,打造創新鏈,提升價值鏈,促進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并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對董事會的職權、召集、提案、出席、議事、表決、決議及會議記錄等進行了規范。 公司按照“布局合理

4、、產業協同、資源節約、生態環保”的原則,加強規劃引導,推動智慧集群建設,帶動形成一批產業集聚度高、創新能力強、信息化基礎好、引導帶動作用大的重點產業集群。加強產業集群對外合作交流,發揮產業集群在對外產能合作中的載體作用。通過建立企業跨區域交流合作機制,承擔社會責任,營造和諧發展環境。公司將依法合規作為新形勢下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基本保障,堅持合規是底線、合規高于經濟利益的理念,確立了合規管理的戰略定位,進一步明確了全面合規管理責任。公司不斷強化重大決策、重大事項的合規論證審查,加強合規風險防控,確保依法管理、合規經營。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監管要求,重點領域合規管理不斷強化,各部門分工負責

5、、齊抓共管、協同聯動的大合規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廣大員工合規意識普遍增強,合規文化氛圍更加濃厚。(三)項目建設選址及用地規模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園區,占地面積約62.00畝。項目擬定建設區域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規劃電力、給排水、通訊等公用設施條件完備,非常適宜本期項目建設。二、 項目總投資及資金構成本期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根據謹慎財務估算,項目總投資22759.38萬元,其中:建設投資18936.27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83.20%;建設期利息232.17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02%;流動資金3590.94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5.78%。三、 資金籌措方案(一)

6、項目資本金籌措方案項目總投資22759.38萬元,根據資金籌措方案,xx投資管理公司計劃自籌資金(資本金)13282.96萬元。(二)申請銀行借款方案根據謹慎財務測算,本期工程項目申請銀行借款總額9476.42萬元。四、 項目預期經濟效益規劃目標1、項目達產年預期營業收入(SP):42300.00萬元。2、年綜合總成本費用(TC):34393.63萬元。3、項目達產年凈利潤(NP):5777.39萬元。4、財務內部收益率(FIRR):20.16%。5、全部投資回收期(Pt):5.60年(含建設期12個月)。6、達產年盈虧平衡點(BEP):16701.98萬元(產值)。五、 項目建設進度規劃項目

7、計劃從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到工程竣工驗收、投產運營共需12個月的時間。第二章 施工階段工程計價一、 合同價款調整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生法律和法規變化、工程變更、項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物價變化、不可抗力、提前竣工工程索賠等事項,承包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經承包雙方確認的合同價款調整,作為追加(減)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如在工程結算期間發生合同價款調整,應在竣工結算款中支付。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中關于合同價款調整的規定如下。(一)法律和法規變化招標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日,非招標工程以合同簽訂前28日為基準日;其后國家

8、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引起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承包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調整合同價款。(二)工程變更1、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工程變更引起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項目或其工程數量發生變化,應按照下列規定調整(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的,采用該項目的單價。但當工程變更導致該清單項目的工程數量發生變化超過15%時,應調整項目單價。(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格和承包人報價浮動率提出變更工

9、程項目的單價,并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且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價格,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計價辦法和通過市場調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據的市場價格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并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2、措施項目費的調整工程變更引起施工方案改變,并使措施項目發生變化,承包人提出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應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提交發包人確認,并詳細說明與原方案措施項目相比的變化情況。擬實施的方案經承包雙方確認后執行。3、因非承包商原因刪減合同工作的補償如果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因為非承包人原因刪減了合同中的某項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發生的費用或

10、(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應支付的項目中,也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則承包人有權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補償。(三)項目特征描述不符合同履行期間如出現實際施工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任一項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該變化引起該項目的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應按照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重新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調整的合同價款(四)工程量清單缺項合同履行期間如出現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缺項,承包雙方應調整合同價款。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出現缺項,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應按照工程變更有關規定確定單價,調整分部分項工程費。新增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項目,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也應計算

11、調整措施費用。(五)工程量偏差合同履行期間如出現工程量偏差,承包雙方應調整合同價款。當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綜合單價應予調低;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的剩余部分工程量綜合單價應予調高。(六)物價變化1、調整原則合同履行期間,因人工、材料、工程設備、機械臺班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款時,應根據合同計約定調整合同價款。承包人如要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應在合同中約定主要材料、工程設備價格變化的范圍或幅度;當沒有約定,且材料、工程設備單價變化超過5%時,超過部分的價格應按照價格指數調整法或造價信息差額調整法計算調整材料、工程設備費。2、調整方法(1)價格指數調整法。因人工、材料和工

12、程設備、施工機械臺班等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應按下式計算差額并調整合同價款。以上價格調整公式中的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應在投標函附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中約定。價格指數應首先采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提供的價格指數;缺乏上述價格指數時,可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提供的價格代替。(2)造價信息差額調整法。施工期內,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設備、施工機械臺班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人工、機械使用費要按照國家或省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行業建設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機械臺班單價或機械使用費系數進行調整。需要進行價格調整的材料,其單價和采購數應由發包人復核,發包

13、人確認需調整的材料單價及數量,將其作為調整合同價款差額的依據。(七)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其費用的增加,承包雙方應按下列原則分別承擔并調整合同價款和工期。(1)合同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應由發包人承擔。(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應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應承擔相應費用。(3)承包人的施工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產生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不可抗力解除后復工的

14、,若不能按期竣工,應合理延長工期。如發包人要求趕工,則趕工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八)提前竣工(趕工補償)招標人應依據相關工程的工期定額合理計算工期,壓縮工期的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20%,超過定額工期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趕工補償費用。發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后與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進度的措施,并應修訂合同工程進度計劃。發包人應承擔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費用。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提前竣工每日歷天應補償額度,此項費用應作為增加合同價款列入竣工結算文件中,應與結算款一并支付。(九)工程索賠施工過程中承包人索賠時,當承包人的費用索賠與工期索賠要求相關聯,發包人

15、在作出費用索賠的批準決定時,應結合工程延期,綜合作出費用賠償和工程延期的決定。索賠費用的組成要素可涉及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施工現場管理費、總部管理費、利息和利潤等。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分為分項法、總費用法和修正總費用法三種。(1)分項法。分項法是指按每個索賠事件所引起的費用損失項目分別計算索賠金額的一種方法。在實踐中,絕大多數工程索賠均采用該方法。(2)總費用法。當發生多次索賠事件后,重新計算出該工程的實際總費用,再從這個實際總費用中減去投標報價總費用,計算出索賠金額,這樣的索賠金額計算方法叫作總費用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索賠金額,往往包含許多不合理因素。因此,只有當多個索賠事件混雜在

16、一起,難以準確地進行分項記錄和資料收集,不易計算出具體費用損失時,才會采用總費用法計算索賠金額。(3)修正總費用法。這種方法是對總費用法的改進,即在總費用計算的基礎上,去掉一些不合理因素,使之趨于合理。修正方法是:將計算索賠款時段和工作項目限定于受影響的部分,并對投標報價費用重新進行核算。二、 合同價款結算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結算是指承包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對合同工程在實施中、終止時、已完工后進行的合同價款計算、調整和確認過程,主要包括期中結算和竣工結算兩種。(一)期中結算期中結算又稱中間結算,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結算和形象進度結算。期中結算過程包括工程預付款、工程計量和進度款支付三部分內容。1、工

17、程預付款工程預付款是指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在開工前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用于購買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設備,以及組織施工機械和人員進場等的款項。(1)預付款支付比例。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CB50500-2013)規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預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不宜高于簽約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30%。預付款的總金額、分期撥付次數、每次付款金額、付款時間等,應根據工程規模、工期長短等具體情況。(2)預付款的扣回。在施工過程中,應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數額和比例,將已支付的預付款以抵充各期工程進度款的方式陸續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額達到合同約定的預付款金額為

18、止。通常約定,承包人完成合同價款的比例在20%30%時,開始從進度款中按一定比例扣還工程預付款。(3)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支付。發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后的28日內預付不低于當年施工進度計劃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60%,其余部分應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則進行分解,并應與進度款同期支付。如發包人沒有按時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承包人可催告發包人支付;如發包人在付款期滿后的7日內仍未支付,若發生安全事故,發包人應承擔相應責任。2、工程計量工程計量是指承包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對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數量進行的計算和確認。正確進行工程計量是工程價款支付的前提。在工程計量中,工程量必須按照相關工程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

19、算規則計算。工程計量可選擇按月或按工程形象進度分段計量,具體計量周期應在合同中約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圍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計量。工程計量包括單價合同計量和總價合同計量。(1)單價合同計量。由于招標工程量清單所列的工程量是一個預計工程量,承包雙方結算的工程量應以承包人按照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計算的實際完成應予計量的工程量確定。施工中進行工程計量,當發現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出現缺項、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增減時,應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義務中完成的工程量計算。(2)總價合同計量。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形成的總價合同,其工程量的計量參照單價合同的工程量計量規定。采用經審定批

20、準的施工圖紙及其預算方式發包形成的總價合同,除按照工程變更規定引起的工程量增減外,總價合同各項目的工程量應作為承包人用于結算的最終工程量。總價合同約定的項目計量應以合同工程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圖紙為依據,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工程計量的形象目標或時間節點進行計量。3、進度款支付承包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根據工程計量結果,辦理期中價款結算,支付進度款。進度款支付周期應與合同約定的工程計量周期一致。本期應結算的進度款可分為已完工程結算價款和價款調整兩大部分。(1)已完工程結算價款。1)單價項目。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項目,承包人應按工程計量確認的工程量與綜合單價計算;綜合單價發生調整

21、的,以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綜合單價計算進度款2)總價項目。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項目,承包人應按合同中約定的進度款支付分解,分別列入進度款支付申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和本周期應支付的總價項目的金額中。(2)價款調整。發包人提供的材料金額,應按照發包人簽約提供的單價和數量從進度款支付中扣除,列入本周期應扣減的金額中。承包人現場簽證和得到發包人確認的索賠金額應列入本周期應增加的金額中。(二)竣工結算工程完工后,承包雙方必須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調整內容及索賠事項,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辦理工程竣工結算。1、竣工結算原則(1)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中的單價項目應依據承包雙方確認的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

22、清單的綜合單價計算;發生調整的,應以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綜合單價計算。(2)措施項目中的總價項目應依據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和金額計算;發生調整的,應以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金額計算;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3)其他項目應符合以下要求。1)計日工應按發包人實際簽證確認的數量和合同約定的相應單價計算。2)暫估價中的材料為招標采購的,按中標價調整綜合單價;暫估價中的材料為非招標采購的,按承包雙方最終確認的單價調整綜合單價。暫估價中的專業工程為招標采購的,其金額按中標價計算;暫估價中的專業工程為非招標采購的,其金額按承包雙方與分包人最終確認的金額計算。3)總承包

23、服務費應依據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金額進行計算;若承包雙方依據合同約定對總承包服務費進行了調整,應按調整后的金額計算。4)在辦理竣工結算時,索賠事件產生的費用應在其他項目中反映。索賠費用應依據承包雙方確認的索賠事項和金額計算。5)辦理竣工結算時,現場簽證發生的費用應在其他項目中反映。現場簽證金額應依據承包雙方簽證資料確認的金額計算。6)暫列金額應減去合同價款調整(包括索賠、現場簽證)金額計算,若有余額,則余額歸發包人;若出現差額,則應由發包人補足并反映在相應的工程合同價款中。7)辦理竣工結算時,規費和稅金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相應的計取標準計算。規費中的工程排污費應按工程所在地環境保護部門規

24、定的標準繳納后按實列入。此外,承包雙方在合同工程實施過程中已經確認的工程計量結果和合同價款,在竣工結算辦理中應直接計入結算。2、質量保證金預留原則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金比例從結算款中預留出質量保證金。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屬于自身責任的工程缺陷修復義務的,發包人有權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用于缺陷修復的各項支出。經查驗,工程缺陷屬于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應由發包人承擔查驗和缺陷修復的費用。在合同約定的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的14日內,發包人應將剩余的質量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第三章 工程竣工決算一、 竣工決算編制建設工程竣工決算是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果的文件,是辦理固定資產交

25、付使用手續的依據。竣工決算應包括從籌建到竣工投產全過程實際支出的費用即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用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等。(一)竣工決算基本要求根據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和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6503號)對于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試運行合格后,應當在3個月內編報竣工財務決算;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中小型項目不得超過2個月,大型項目不得超過6個月。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大型項目,單項工程竣工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可以編報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項目全部竣工后應當編報竣工財務總決算。(二)竣工決算內容

26、工程竣工決算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結)算審核情況及相關資料。1、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內容的包括封面、項目概況表、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表、資金情況明細表、交付使用資產總表、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待攤投資明細表、待核銷基建支出明細表、轉出投資明細表2、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項目概況。(2)會計賬務處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權債務的清償情況。(3)項目建設資金計劃及到位情況,財政資金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及到位情況。(4)項目建設資金使用、項目結余資金分配情況。(5)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及分析,竣工實際完成投

27、資與概算差異及原因分析。(6)尾工工程情況。(7)歷次審計、檢查、審核、稽查等意見及整改落實情況(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9)項目管理經驗、主要問題和建議。(10)預備費動用情況(11)項目建設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政府采購情況、合同履行情況。(12)征地拆遷補償情況、移民安置情況(13)需說明的其他事項。3、竣工財務決(結)算審核情況項目竣工決(結)算經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審核的,需附完整的審核報告及審核表。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審核說明、審核依據、審核結果、意見、建議。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表包括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匯總表、資金情況審核明細表、待攤投資審核明細表、交付

28、使用資產審核明細表、轉出投資審核明細表和待核銷基建支出審核明細表。4、相關資料相關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及概算、概算調整批復文件的復印件。(2)項目歷年投資計劃及財政資金預算下達文件的復印件。(3)審計、檢查意見或文件的復印件。(4)其他與項目決算相關的資料。二、 竣工決算報批對于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大型項目和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可單獨報批,單項工程結余資金在整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中一并處理。(1)中央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由財政部制定統一的審核批復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中央項目主管部門本級及不向財政部報送年度部門決算的中央單位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由財

29、政部批復;其他中央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由中央項目主管部門負責批復,報財政部備案。(2)地方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管理職責和程序要求由同級財政部門確定。(3)經營性項目的項目資本中,財政資金所占比例未超過50%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可以不報財政部門或者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批復。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工程價款結算和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第四章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一、 施工招標方式和程序(一)施工招標方式根據招標投標法,工程施工招標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方式。1、公開招標公開招標又被稱為無限競爭性招標,是指招標人按程序,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招標公告,邀請具備條件的施工承包

30、商投標競爭,然后從中確定中標者并與之簽訂施工合同的過程。公開招標的優點是,招標人可在較廣范圍內選擇承包商,投標競爭激烈,擇優率更高,有利于招標人將工程項目交予可靠承包商實施,并獲得有競爭性的商業報價,同時也可在較大程度上避免招標過程中的行為。因此,國際上政府采購通常采用這種方式。公開招標的缺點是,準備招標、對投標申請者進行資格預審和評標工作量大,招標時間長費用高。同時,參加競爭的投標者越多,中標機會就越小;投標風險越大,損失的費用也就越多,而這種費用的損失必然會反映在標價中,最終會由招標人承擔,因此,這種方式在有些國家較少被采用。2、邀請招標邀請招標也被稱為有限競爭性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

31、書形式邀請預先確定的若干家施工承包商投標競爭,然后從中確定中標者并與之簽訂施工合同的過程。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時,邀請對象應以510家為宜,不應少于3家,否則就失去了競爭意義。與公開招標相比,邀請招標的優點是不發布招標公告,不進行資格預審,簡化了招標程序因而可節約招標費用、縮短招標時間。而且由于招標人比較了解投標人以往的業績和履約能力,從而可減少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商違約的風險。對于采購標的較小的工程項目,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比較有利。此外,有些工程項目的專業性強,有資格承接的潛在投標人較少或者需要在短時間內完成任務等,不宜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也應采用邀請招標方式。值得注意的是盡管邀請招標不進行資格預審

32、,但為了體現公平競爭和便于招標人對各投標人的綜合能力進行比較,仍要求投標人按招標文件有關要求,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有關資格審查資料,在評標時以資格后審的形式作為評審內容之一。邀請招標的缺點是,由于投標競爭的激烈程度較差,有可能會提高中標合同價,也有可能會排除某些在技術上或報價上有競爭力的承包商參與投標。(二)施工招標程序公開招標與邀請招標在程序上的主要差異,一是使施工承包商獲得招標信息的方式不同二是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方式不同。但是,兩種招標方式均要經過招標準備、招標過程、決標成交三個階段。第五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一、 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的主要環節有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

33、,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組織踏勘現場等。(一)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可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方式。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布招標公告;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出投標邀請書。1、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招標公告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等);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招標公告發布媒介;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果經濟補償。2、工程勘察設計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34、、規模、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投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是否參加投標的確認,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果經濟補償。(二)投標單位資格預審1、資格預審內容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在發售招標文件前需從資質、財務、業績和信譽要求等方面審查投標人資格。(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資質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財務要求。投標人“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

35、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完成的類似勘察/設計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正在勘察設計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復印件。(3)信譽要求。投標人“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投標人敗訴的勘察/設計合同的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工程勘察/設計類注冊執業資格(如有)。“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填報滿足要求的項目負責人相關信息。“主要人員簡歷表

36、”中項目負責人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管理過的項目業績應附合同協議書復印件。(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填報滿足要求的其他主要人員相關信息。“主要人員簡歷表”中其他主要人員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有關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6)勘察設備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勘察設備表”應填報滿足要求的勘察設備。(7)其他要求。需要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予以明確。2、投標人違規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違規(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

37、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或管理關系。(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38、名單。(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16)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三)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1、招標文件組成招標文件包括: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發包人要求;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資料。根據規定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2、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1)招標文件的澄清。投標人對招

39、標文件有疑問的,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招標文件的澄清以投標。投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發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澄清發出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澄清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2)招標文件的修改。招標人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修改招標文件的,應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3、招標文件的發售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中明確的時間和地

40、點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也可由招標人在接到申請后及時郵寄給有意參加投標者。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的有意參加投標者可通過指定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4、招標文件的異議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招標人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暫停招標投標活動。(四)組織踏勘現場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部分投標人未能按時參加,不影響踏勘現場的正常進行。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除招標人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

41、失。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第六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一、 工程勘察合同管理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工程勘察單位為完成工程勘察任務,明確雙方義務和違約責任的協議。根據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應完成建設單位委托的工程勘察任務;建設單位作為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支付報酬。(一)工程勘察合同訂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勘察單位后,需要通過談判明確勘察合同相關內容,就合同各項條款進行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工程勘察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約定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且通常會參照國

42、家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勘察招標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確了勘察合同條款及格式。勘察合同條款由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兩部分組成,同時以合同附件格式規定了合同協議書、履約保證金格式。1、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包括15個方面:一般約定、發包人義務、發包人管理、勘察人義務、勘察要求、開始勘察和完成勘察、暫停勘察、勘察文件、勘察責任與保險、設計和施工期間配合、合同變更、合同價格與支付、不可抗力、違約和爭議解決2、專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

43、事人可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談判、協商對相應通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3、合同文件解釋順序合同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中標通知書。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專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發包人要求。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果合同文件之間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處,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順序在先者為準。(二)工程勘察合同履行1、發包人主要義務(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4日內,將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勘察人,由發包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發包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發包人更換發包人代表的,應

44、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勘察人。(2)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礎資料、勘察任務書等)交給勘察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開始勘察前7日內,向勘察人提供測量基準點、水準點和書面資料等。(3)發包人應在收到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給勘察人。(4)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勘察條件的,發包人應提前7日向勘察人發出開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務期限自開始勘察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勘察日期起計算。(5)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發出指示,發包人的指示應蓋有發包人單位章,并由發包人代表簽字確

45、認。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發包人代表應在臨時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該臨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發包人的正式指示。(6)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勘察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沒有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得發包人批準。(7)發包人應當及時接收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文件,如無正當理由拒收的,視為發包人已接收勘察文件。發包人接收勘察文件時,應向勘察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文件名稱、文件內容、文件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8)發包人接收勘察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組織專家會進行審

46、查。審查標準應當符合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等;審查的具體范圍、明細內容和費用分擔,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9)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對于勘察文件的審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應超過14日。發包人逾期未作出審查結論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勘察人的勘察文件已通過發包人審查。(10)發包人應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后的28日內,將應付款項支付給勘察人。發包人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完成審批或不予答復的,視為發包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費用結算申請。發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11)發包人應當組織勘察技術交底會,由勘察人向發包人、監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進行勘察交底

47、,對工程勘察意圖、勘察文件和施工要求等進行系統的說明和解釋。2、勘察人主要義務(1)勘察人應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指派項目負責人,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到職。勘察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應提前14日將擬更換的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發包人。項目負責人2日內不能履行職責的,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職責。(2)勘察人應在接到開始勘察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發包人提交勘察項目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項目機構設置、主要勘察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名單及資格條件。主要勘察人員應相對穩定,更換主要勘察人員的,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并向發包人提交繼任人員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除專用

48、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主要勘察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勘探負責人、試驗負責人等,作業人員包括勘探描述(記錄)員、機長、觀測員、試驗員等(3)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具有發包人認可的、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險,于合同簽訂后28日內向發包人提交工程勘察責任險的保險單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間保持足額、有效。建房地嚴經濟專業知識和實務(中級)(4)勘察人應做好勘察服務的質量與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加強勘察服務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設計、復核、審核、會簽和批準制度,明確各階段的責任人。(5)勘察人應當強化現場作業質量和試驗工作管理,

49、保證原始記錄和試驗數據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嚴禁離開現場進行追記、補記和修改記錄。(6)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對勘察服務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驗,并作詳細記錄,編制勘察工作質量報表,報送發包人審查。(7)勘察人應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的規范和標準完成勘察工作,并應符合發包人要求。各項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之間如對同一內容的描述不一致時,應以描述更為嚴格的內容為準。(8)勘察人應根據國家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工程測量技術規范,按發包人要求的基準點及合同中對工程精度的要求進行測繪。(9)勘察人應當根據勘察目的和巖土特性,合理選擇鉆探、井探、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探方法,為完成合同

50、約定的勘察任務創造條件。勘察人對于勘察方法的正確性、適用性和可靠性完全負責。(10)勘察人應當針對不同的巖土地質,按照勘探取樣規范規程中的相關規定,根據地層特征、取樣深度、設備條件和試驗項目的不同,合理選用取樣方法和取樣工具進行取樣,包括并不限于土樣、水樣、巖芯等。(11)勘察人應當根據巖土條件、設計要求、勘察經驗和測試方法的特點,選用合適的原位測試方法和勘察設備進行原位測試。原位測試成果應與室內試驗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檢驗其可靠性。(12)勘察人應按合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配置勘察設備進行作業。勘察人更換合同約定的勘察設備的,應報發包人批準。(13)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執行發包人有

51、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作內容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報送發包人批準(14)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環保工作內容編制環保措施計劃報送發包人批準。(15)勘察人完成勘察服務之后,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編制勘察文件。勘察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當滿足對應階段的設計需求。(16)勘察人應當根據設計工作需要,對勘察報告和資料文件中的不完善或者錯誤之處進行驗證、補充或者修改。如遇不利的工程地質條件,勘察人應與設計人研討并提出解決建議。(17)勘察人應在工程施工期間,積極提供勘察配合服務,進行勘察技術交底,委派專業員配合施工承包人及時解決與勘察有關的問題,

52、參與基坑基底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3、違約責任(1)發包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發包人違約;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勘察費用。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3)發包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發包人違約情況時,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暫停勘察的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發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發包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勘察人損失等(2)勘察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芝的,屬勘察人違約:1)勘察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約定。2)勘察人轉包、違法分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

53、分包勘察任務;3)勘察人未按合同計劃完成勘察,從而造成工程損失。4)勘察人無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發生勘察人違約情況時,發包人可向勘察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勘察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勘察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周期延誤和發包人損失等。二、 工程設計合同管理工程設計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工程設計單位為完成工程設計任務,明確雙方義務和違約責任的協議。根據工程設計合同,工程設計單位應完成建設單位委托的工程設計任務;建設單位作為發包人,應為工程設計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支付報酬。(一)工程設

54、計合同訂立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工程設計單位后,需要通過談判明確設計合同相關內容,就合同各項條款進行協商并取得一致意見。工程設計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約定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且通常會參照國家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建設工程)(GF-2015-0210)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設計招標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確了設計合同條款及格式。設計合同條款由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兩部分組成,同時以合同附件格式規定了合同協議書、履約保證金格式。1、通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包括15個方面:一

55、般約定、發包人義務、發包人管理、設計人義務、設計要求、開始設計和完成設計、暫停設計、設計文件、設計責任與保險、施工期間配合、合同變更、合同價格與支付、不可抗力、違約和爭議解決。2、專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談判、協商對相應通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3、發包人主要義務(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4日內,將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設計人,由發包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發包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發包人

56、更換發包人代表的,應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設計人。(2)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礎資料、勘察報告、設計任務書等)交給設計人。(3)發包人應在收到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定金或預付款支付給設計人。(4)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設計條件的,發包人應提前7日向設計人發出開始設計通知。設計服務期限自開始設計通知中載明的開始設計日期起計算。(5)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設計人發出指示,發包人的指示應蓋有發包人單位章,并由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臨時書面指示。

57、發包人代表應在臨時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該臨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發包人的正式指示。(6)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設計人書面提出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得發包人批準。(7)發包人應當及時接收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文件,如無正當理由拒收的,視為發包人已接收設計文件。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時,應向設計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圖紙名稱、圖紙內容、圖紙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8)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組織專家會進行審查。審查標準應當符合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等;審查的具體范圍、明細內容和費用分擔,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9)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對于設計文件的審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應超過14日。發包人逾期未作出審查結論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設計人的設計文件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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