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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奉教院附小財務管理制度第一條 財務制度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 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 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范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一、預算制度1. 每年 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 每學期開學再視其收入, 具體修訂預算表。2. 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 應寫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 在校長辦公 會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3. 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準,不予以報銷。二、統一審批制度1. 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總務處主任審核簽字, 最后由校長簽字報銷。2. 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

2、開支, 出納不得付款, 會計不能入賬, 并及 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出納員或會計員。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1. 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研 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按學校有關制度規定由校長同意,并確定出接待 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 、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后,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 辦人當面結賬,并簽字報銷時附件附后。先斬后奏者,一紀不予以報銷,由經辦 人負責。(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征收費的文件或通知。2. 差旅費的管理(1)按教代會制度執行3. 辦公用品添置費的管

3、理(1)添置辦公用具、設備,由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 請購置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后,報審批權限相應的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實施。(2)辦公用品,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不得私自購置,否則不予以報銷。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 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年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 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于人為損壞者,由當事人照價賠償。2. 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為責任承包人) ,人員變動時 (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賠償。3. 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征得學校的同意, 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

4、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 聯系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 回。4. 學校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后實施。五、民主理財制度1. 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民主管理的原則, 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 有關領 導參加的民主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選舉產生,并由學校委派。2. 民主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 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 預算執 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賬目。3. 民主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大開支的討論和決定。六、會計報表制度1. 年初向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 年終要保送收支決算總表, 并寫出預決算說 明書。2. 每月向學校報送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報表。七、財務

5、審計制度1. 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民主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未進行定期審計, 做到查漏補缺, 糾正錯誤。 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 每次審計結束后要及時 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匯報情況,并將審計情況上墻公布,接受教職工監督。2. 專項審計。根據職工反映的問題, 由民主管理小組對有關項目和有關人員 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問題。八、財務公開制度 為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 學校財務人員向教職工公布 (在校務公開欄 中公布)財務收支情況。第二條 財務安全管理制度1. 財務室配備安全設施,如保險箱,安裝防盜柵、防盜探頭等。2.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使用現金不得超銀行規定的錢

6、款。3. 購買國家規定的專項控制商品的, 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 不得使用現金。4. 實行收支兩條線記帳, 不坐支,不得使用轉帳憑證套換現金。 嚴格按照帳 務制度和支付標準辦理報銷手續, 對憑證不實或沒經領導、 經辦人及證明人簽字 的發票不準報銷。5. 在各種經濟活動中盡量使用轉帳結算,減少使用現金。6. 保管好有關印章、 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對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 管理,由主管會計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第三條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根據奉賢區教育系統物資器材管理實施細則精神,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做到物盡其用,更好地為教學服務,為 師生的生活服務,特制定

7、本制度。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1. 資產起訖標準如下規定(1)一般設備單價人民幣 1000元以上(含 1000 元),專用設備單價人民幣 1500 元以上(含 1500 元),耐用時間在一年及其以上,能獨立使用的物資器材 列為固定資產范圍。(2)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一次批量購置超過 30件(含 30 件),總價 符合固定資產起點擔架,耐用期在一年及其以上,能獨立使用的同類物資器材, 如課桌椅、床、辦公桌、各類柜子等學生、圖書、教師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為 固定資產。2. 學校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一分類編號, 并由校產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一 級臺帳,附單件明細卡片: 計算機房、舞音美室、 體育館、

8、錄播室、自然實驗室、 勞技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部門, 由專管員建立相應的二級臺帳并負責管理。 其他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建立二級臺帳由使用人 (部門)負責保管。3. 新增財產,應由總務處采購人員發票清單或憑調撥單 (一式三份, 總務處 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 ,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后,方能列 入固定資產臺帳。4. 總務處的臺帳, 每學期應與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臺帳、 各專管員的二級臺 帳核對一次。每學年學校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5. 固定資產增加、 減少、轉移,須報總務處負責實施。 未經總務處辦理手續, 任何人不得自行處置。6. 根據各部門工作需

9、要, 如需調配固定資產, 由總務處填寫調用單, 調入部 門負責人或專管員簽字領用,并調整各級臺帳。7. 根據學校實際情況, 教室課桌椅、書包柜及其有關設施由總務處負責配置 和調整,每學期總務處對財產保管情況組織檢查驗收。二、基建和大型設備、物品的采購規定1. 列入政府項目的基建和大型設備、 物品,按有關規定, 由政府和教育局相 關部門組織采購。2. 學校自籌經費支出的零星修理、 設備添置、物品的采購,金額在大于 5000 元,由校務會議決定, 由總務進行貨比三家進行市場摸底, 落實三家進行競標采 購(原則上在政府采購網購買) 。三、物品申報、購買、驗收、審批、報銷等(一)申購審批:1. 凡須添

10、置所有設備、器材、辦公用品等,必須由所在處、科(組) 、室負 責人提出購物申請報告,填寫好申購單,經總務主任審批同意后方可購買。2. 凡所購物品必須由校長審批、同意后方可購買。3. 貴重物品或單件金額超過 5000元的,必須由校務會討論,同意后方可購 買。4. 經批準后的申購單,必須交采購員辦理(特殊除外) 。5. 凡不符合上述規定者責任自負。(二)采購:1. 凡所需購物品,必須由采購員專人購買(特殊除外) 。2. 采購員必須嚴格按照申購單上批準的數量、價值規格采購。嚴禁二手貨、 假貨、偽劣商品,做到價廉物美,不準私拿回扣3. 凡已辦好審批手續的,必須當天辦理,最多不超過二天(特殊除外) 。凡

11、 急需的必須當天辦理。4. 所購買物必須持申購單、 發票,到保管員處驗收、 登記,做到貨、票相符。 未經保管員登記、同意,不準將貨物直接交使用者(特殊除外) 。申購單必須立 即交保管員。5. 發票必須由采購員本人簽字, 總務主任簽字, 并由校長簽字批準后方可到 財務室入賬。6. 凡數額超過 2000 元時,必須使用支票支付或銀行轉帳。財產帳和單據必 須長期保存(特殊除外)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1. 計算機、舞音美、體育、圖書閱覽、食堂等專業的教學用品、用具管理參 照本制度執行。2. 各部門專管員必須建立抵值易耗品臺帳, 耐用品并附明細帳。 所有物品都 應及時列入臺帳。3. 因辦公、教學需要

12、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填制借用單,借用人 簽字并注明借用理由,使用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消耗品由使用部門(人)簽字領 取使用。4. 各班清掃用具,要實行包干辦法,確定用物定額,超額不補。5. 各部門專管員按月填報物品進出庫報表。 各部門專管員應于每月初進行一 次庫存清點, 并將上月物品的入庫、 出庫及庫存情況月報表報總務處。 如出現帳 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6. 總務處應妥善保管原始憑證、入庫單、出庫單、報表等,并裝訂成冊。五、財產移交制度1. 校內保管員、各實驗室管理人員,各類財產材料使用人,因工作變動,學 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要求帳物相符后,方能接收。2. 移交中實行

13、按帳點物,逐件核準。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 不接收空帳。 移交中發生帳物不符時, 移交人應寫出書面報告, 學校作出相應的 處理意見,方可辦理移交手續。第四條 財產報廢報損制度1. 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無法修理,可以報廢。2. 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一次修理費用超過原價的一半,可以報廢。3. 報廢報損儀器、 設備及器材須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 一萬元以內須經學校 分管領導批準,一萬元以上須經學校或上級部門批準,方可報廢報損。4. 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 設備及器材, 要及時到財務部門銷帳, 同時調整 教學儀器、設備帳冊。5. 已報廢報損的儀器、 設備及器材, 除部分可拆零件用

14、作維修外, 應交總務 部門處理,不得存放在儀器室內。第五條 財產維修保養制度一、常規維修及保養1. 各類校產校舍設施常規性維修維護, 由總務處負責定期檢查, 及時安排維 修,進行適時保養,保證完好率達 95%以上。2. 各類專用設備,如實驗儀器、教學設備、電教設備等。由各使用部門上報 總務處,由總務處安排維修及保養。3. 總務處要經常常對校舍設施進行查勘,并為校產校舍的維修提供優質服 務,一旦發現校產損壞或接到使用部門報修, 要及時進行維修, 小修一般由使用 部門填寫報修單,總務處在 24 小時內組織維修。4. 凡屬人為損壞的校產,總務處應按規定追究使用部門或使用經辦人的責 任。二、組室維護及

15、保養1. 每個科室、處室、辦公室的教職工在工作完畢后要及時關水、 關電、關門, 打掃整理各自辦公室。2. 個人借用的學校儀器、圖書等,要注意愛護,正確使用。如有損壞,必須 賠償。3. 各班級要對教室的黑板、講臺、課桌椅、門窗、電器設備,由班主任負責 維護、保護。發現損壞,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負責維修。4. 學校的微機房、網絡設施,由學校網管員負責維修及養護。發現問題,無 法維修的,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養護。第六條 財產賠償制度1. 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本身質量原因損壞,免于賠償2. 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使用不慎損壞,可酌情賠償。3. 教學儀器、設備及器材因違反操作規則損壞,要照價賠償。4. 外單位或個人借用而損壞、遺失,一律照價賠償。5. 賠償辦法由儀器設備管理人員核填賠償單, 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 再由損 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費。第七條 學校財產、設施保管、保護制度1. 學校購買物品嚴格領導審批手續, 固定資產及時進入校產帳, 保管人員的 帳冊必須和會計室的帳吻合。2. 保管人員按學校規定健全物資保管帳冊, 進出庫手續齊全, 賬物相符,不 出差錯。3. 貴重物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更加嚴格管理,不得隨便散失,嚴 格領用審批制。4. 各處室的物資均有專人負責保管, 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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