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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土石方填筑工程施工方法及技術要求完整(完整版資料,可直接使用可編輯,推薦下載)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法及技術要求1 一般規定1.1 應用范圍(1)本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施工圖紙所示的永久和臨時建筑物的各類混凝 土(含鋼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 , 包括混凝土、預制混凝土、預應力混凝土、水 下混凝土、碾壓混凝土以及泵送混凝土等。(2)本章主要的施工內容包括 : 混凝土生產(包括混凝土材料、配合比設 計、混凝土拌制及混凝土的取樣和檢驗等) ,管路和預埋件施工 , 止水、伸縮縫 和壩體排水施工,混凝土運輸、澆筑以及溫度控制和混凝土養護等。(3)本章規定還包括混凝土工程各種類型的模板與鋼筋的制作和安裝,模 板中包

2、括鋼筋混凝土模板、鋼模板、 懸臂模板和特種模板等。1。2 承包人責任(1)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按本工程施工圖紙的要求,負責砂、石 骨料的生產、運輸、貯存和使用。(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負責修建本工程的混凝土拌和廠,包括 其生產設備的采購、安裝、運行管理、維護和拆除,并使其生產能力滿足本合 同規定的施工進度要求。(3)承包人應負責本工程各種類型模板的制作、安裝、拆除和維護,以及鋼 筋和錨筋的制作和安裝。(4)承包人應負責進行混凝土的室內試驗、現場試驗 , 以選定混凝土的原材 料、最優配合比、施工工藝和澆筑程序。(5 )承包人應根據本合同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紙所示的各種強度等級混凝土 的

3、質量要求,負責混凝土的拌和、運輸、澆筑、溫度控制和養護。(6)承包人應負責本合同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紙所示預制混凝土和預應力混 凝土構件的制作、運輸和安裝以及水下混凝土和碾壓混凝土的施工。1。3 主要提交件(1)混凝土澆筑施工措施計劃 : 承包人應在混凝土工程開工前 , 編制混凝土 澆筑的施工措施計劃,提交監理人批準,其內容包括 :1)混凝土澆筑所需的砂石料場(倉) 、拌和廠、混凝土運輸和澆筑設備、溫 度控制設施,以及混凝土試驗等的布置、設備配置計劃及其施工安裝措施 ;2) 各種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與室內混凝土試驗計劃;3) 混凝土生產、運輸、澆筑等的施工工藝和方法;4) 現場工藝試驗的措施計劃;5)

4、 混凝土溫度控制的專項技術措施;6) 施工質量控制措施及其質量檢查和檢驗方法等.(2 )混凝土質量檢查報表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提供混凝土拌和與澆筑質量的施工記錄報表,包 括混凝土原材料的品質檢查報表、強度等級和配合比試驗成果、各種混凝土澆 筑分塊程序、澆筑記錄、質量檢查、事故處理、混凝土養護和表面保護等作業 記錄等.1.4引用標準(1 )低熱微膨脹水泥(GB 2938-2008);(2) 通用硅酸鹽水泥(GB 175-2007);(3)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2002);(4) 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程(GBJ 146-1990);(5)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絲(GB

5、/T 5223-2002 );(6) 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GB/T 5224-2003);(7) 預應力筋用錨具、夾具和連接器(GB/T 14370-2000);(8) 水工混凝土試驗規程(SL 352 2006);(9) 水工碾壓混凝土施工規范(SL 53 1994);(10) 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施工規范(SL 49 1994);(11) 水工建筑物滑動模板施工技術規范(SL 32 1992);(12 )水工建筑物抗沖磨防空蝕混凝土技術規范(DL/T 5207-2005 );(13)水工混凝土鋼筋施工規范(DL/T 5169 2002);(14)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DL/T 5144 200

6、1);(15 )水電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規范(DL/T 5110-2000 );(16) 混凝土用水標準(JGJ 63-2006 );(17) 輕骨料混凝土技術規程(JGJ 51 2002);(18)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術規程(JGJ/T 10 1995);(19) 混凝土及預制混凝土構件質量控制規程(CECS 40 92)。(20) 水閘施工規范(SL27 91)2 混凝土生產2。1 混凝土材料(1) 水泥。混凝土的水泥應遵守 GB 1752007的有關規定,泵送混凝土應 遵守 JGJ/T 101995的有關規定。(2) 骨料。混凝土的骨料應遵守 DL/T 5144-2001 第 5。2節規定,泵

7、送混 凝土應遵守 JGJ/T 10-1995 的有關規定 .(3) 水。混凝土澆筑用水應遵守 JGJ 632006的規定。( 4)摻合料。混凝土摻合料應遵守 DL/T 51442001第5。3節規定,泵送 混凝土應遵守 JGJ/T 101995的有關規定。(5) 外加劑。混凝土外加劑應遵守 DL/T 51442001第5.4 節的有關規定, 泵送混凝土應遵守 JGJ/T 10-1995 的有關規定 .( 6) 硅粉。配制水工硅粉混凝土的硅粉質量標準應滿足施工圖紙的要求。2.2 混凝土配合比選定混凝土配合比選定應遵守 DL/T 51442001 第 6章的有關規定。2。3 混凝土拌和( 1 )混

8、凝土拌和設備 :1) 拌和廠應選用高效、可靠的固定式拌和設備,并采用自動或半自動控制 的計量設備配料,拌和廠設備生產率必須滿足本工程高峰澆筑強度的要求。2) 拌和廠選用的所有稱量、指示、記錄及控制設備都應有防塵措施, 設備 稱量應滿足規定的精度要求,承包人應及時校正稱量設備的精度。3) 施工過程中 , 承包人若要改變混凝土生產程序或設備,必須將改變后的 設備生產能力、技術說明書以及混凝土生產流程等提交監理人批準。4) 承包人應設置排水沉淀池 , 分離或同時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環 境。并應防止污水或含有懸浮質的水流污染施工現場和排入河流 .( 2)混凝土拌和。混凝土拌和應遵守 DL/T 5

9、1442001 第 7。1 節的有關 規定.2。 4 混凝土的取樣和檢驗( 1) 混凝土原材料的取樣和檢驗。混凝土原材料的取樣和檢驗應遵守DL/T51442001 第 11.2 節的有關規定。(2) 混凝土拌和與混凝土拌和物的質量檢測:1) 混凝土拌和與混凝土拌和物的質量檢測應遵守DL/T 5144 2001第11 3節的規定。2) 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必須滿足本合同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紙的要求,施工配料必須嚴格按監理人批準的混凝土配料單進行配料,嚴禁擅自更改.3) 混凝土坍落度及混凝土拌和物的水膠比按SL 3522006的規定取樣檢 測。4) 混凝土拌和溫度、氣溫和原材料溫度的檢測方法應遵守SL 3

10、522006的規定。5) 各級混凝土試件的各項試驗和檢測均應遵守SL 352 2006的規定。3模板3。1模板材料模板材料應遵守DL/T 5110 2000第5章的有關規定。3。2模板的設計、制作和安裝(1) 混凝土模板的設計,除應滿足本合同施工圖紙的規定外, 還應遵守DL/T 5110-2000第6章的有關規定。(2) 各種混凝土模板制作的允許偏差不應超過DL/T 51102000第7章表7。0。1的有關規定.(3 )承包人應負責異型模板(蝸殼、尾水管等)、特種模板(包括滑動模 板、移置模板和永久性模板)的設計、制作和安裝,應遵守DL/T 5110 2000第10章的有關規定。(4) 曲面模

11、板的設計和制作,除應滿足本合同施工圖紙所示的混凝土建筑物表面的曲度要求外,其允許偏差應遵守DL/T 5110 2000第7。0。1條的規定。(5) 模板之間的接縫必須平整嚴密,建筑物分層施工時應逐層校正下層偏 差,模板下端不應有“錯臺”.(6) 模板及支架上嚴禁堆放超過其設計荷載的材料和設備。(7) 模板安裝應按混凝土結構物的詳圖測量放樣,重要結構多設控制點, 以利檢查校正.(8 )建筑結構混凝土與鋼筋混凝土模板的安裝允許偏差應遵守GB50204-2002第4.2。條的規定,大體積混凝土模板的安裝允許偏差應遵守DL/T5110-2000第0。9條的規定。3。3模板的清洗和涂料(1 )鋼模板在每

12、次使用前應清洗干凈;為防銹和拆模方便,鋼模面板應涂刷防銹保護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和影響混凝土質量的涂劑。(2) 木模板面應采用烤石蠟或其它監理人批準的保護性涂料進行保護。3.4模板的拆除和維修(1) 現澆混凝土的模板(如側模、底模)以及鋼筋混凝土與混凝土結構的承載模板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遵守本合同施工圖紙和DL/T 51102000第9。0。1條的規定。(2) 墩、臺、柱部位的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 35MPa時,方可拆除模板.(按 照SL27 91中條規定)(3) 特殊模板的拆除時限應由承包人報經監理人批準。(4 )預制混凝土構件模板拆除的混凝土強度應遵守施工圖紙和DL/T 51102000

13、第9.0。3條的規定。(5) 后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模板的拆除,除應滿足本合同技術條款和施 工圖紙的要求外,其側面模板應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底部模板應在結構構件 建立預應力后拆除。(6) 經計算和試驗復核后,混凝土結構實際強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它荷載 時,經監理人批準后,方可提前拆模。未經監理人批準,模板及其支架和支撐均 不得任意拆除。(7) 模板的安裝及拆除作業必須使用專項設備,并應嚴格按規定的施工程 序進行,以避免施工期發生事故,防止混凝土及其模板的損壞。3。5模板質量檢查(1) 現場安裝質量檢查:1) 模板及其附件的制作質量應滿足本合同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紙的要求;2) 模板安裝應有足夠的密封

14、性能,以防止混凝土澆筑過程中的水泥漿流失;3) 重復使用的模板應保持原設計要求的強度、剛度、密實性和模板表面的 光滑度,檢查發現模板有損壞時,承包人應按監理人指示進行更換或修補;4) 模板安裝完成后,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共同對模板的安裝質量進行檢查, 檢查記錄應提交監理人 ;5)在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承包人應隨時檢查模板的定線和定位,發現偏差 和位移,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檢查記錄應提交監理人 .(2)模板拆除后的檢查 拆模時間應經過驗算。拆模后,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共同檢查混凝土結構 物及其澆筑面質量是否達到施工圖紙要求的混凝土強度和平整度,驗算成果和 檢查記錄應提交監理人 .4 鋼筋4.1 材

15、料(1)混凝土結構用的鋼筋和錨筋的規格和質量應遵守 DL/T 51692002 的 規定。(2)每批鋼筋使用前,應按 DL/T 5169 2002第 4.2。2 條的規定,分批 進行鋼筋的機械性能檢測 . 檢測合格者才準使用 ,檢測記錄應提交監理人。(3 )對鋼號不明的鋼筋 ,承包人應按 DL/T 5169-2002 第 4。2。3 條的規定 進行鋼材化學成分和主要機械性能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并經監理人批準后, 方可使用.4。2 鋼筋的加工和安裝(1)鋼筋表面應潔凈無損傷,使用前應將鋼筋表面的油漆污染和鐵銹等清 除干凈,帶有顆粒狀或片狀老銹的鋼筋不得使用。(2 )鋼筋的彎折、端頭和接頭的加工應

16、遵守 DL/T 5169 2002 第 5.2 節、 第 5。3 節的規定。(3)鋼筋的焊接應按滿足本合同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紙的要求,并遵守DL/T5169-2002 第 6 章的規定 .(4 )鋼筋的氣壓焊作業應遵守 DL/T 5169 2002第 6。2.8 條的規定。(5 )鋼筋的安裝和綁扎應遵守 DL/T 5169 2002第 7章的規定。4.3 鋼筋的質量檢查和檢驗(1)鋼筋的機械性能檢驗應遵守 DL/T 5169 2002 第 4。2.2 條的規定。(2)鋼筋的接頭質量檢驗應遵守 DL /T 5169 2002第 6。 2節的規定,其 中氣壓焊應遵守 DL/T 5169 2002第

17、6.2.8 條的規定 ; 機械連接應遵守按 DL/T 51692002第 6。2。9條規定。(3)鋼筋架設完成后,應按本合同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紙的要求進行檢查和 檢驗,并做好記錄,若安裝好的鋼筋和錨筋生銹,應進行現場除銹,對于銹蝕 嚴重的鋼筋應予更換。(4)在混凝土澆筑施工前,應檢查現場鋼筋的架立位置 , 如發現鋼筋位置變 動應及時校正,嚴禁在混凝土澆筑中擅自移動或割除鋼筋。(5)鋼筋的安裝和清理完成后,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在混凝土澆筑前進行 檢查和驗收 , 并做好記錄,經監理人批準后,才能澆筑混凝土。5 混凝土(含鋼筋混凝土)混凝土的材料、配合比設計及拌和應按本章第2 節的規定執行。5。1 混凝

18、土運輸混凝土運輸應遵守 DL/T 5144 2001第 7。2節的規定。5。 2 混凝土澆筑(1 )澆筑前準備應遵守 DL/T 5144 2001第7317。3。4條的規定。(2) 在巖基或軟基建基面的澆筑混凝土澆筑應遵守DL/T 51442001 第7.3 節的規定。(3) 混凝土分層澆筑作業應遵守 DL/T 51442001 第 7.3.6 7.3.8 條的 有關規定。(4)混凝土澆筑的振搗應遵守 DL/T 51442001第7.3。 9條的規定。(5) 混凝土澆筑應保持連續性,澆筑混凝土允許間歇時間應通過試驗確定,并應遵守 DL/T 5144-2001 第7.3.11 條的有關規定。(6

19、)應在混凝土澆筑工藝設計中 , 根據攪拌、運輸和澆筑的設備能力、振 搗性能及氣溫等因素 , 詳細確定混凝土澆筑層厚度 . 其澆筑層允許最大厚度應參 照 DL/T 51442001 表 7.3.7 的有關數據選定 .(7) 混凝土澆筑施工縫的處理應按 DL/T 51442001第7。 3。 14條的規定 執行。5。 3 混凝土養護混凝土養護應遵守 DL/T 51442001第7。 5節的有關規定。5.4 混凝土溫度控制(1)一般要求:1)本節規定適用于現場澆筑大體積混凝土的溫度控制工程, 并應遵守 DL/T 51442001第 8章的有關規定。其它有溫度控制要求的現澆混凝土(如巖壁吊 車梁、地下

20、廠房工程)應參照本條有關規定執行;2)承包人應根據本合同施工圖紙所設置的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澆筑縱橫 縫、分層厚度、澆筑間歇時間、混凝土允許最高溫度及其它溫度控制要求 , 編制 溫度控制措施專項技術文件,提交監理人批準 ;3)承包人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混凝土攪拌機出機口溫度,以及運輸、澆筑 過程中的溫度回升,混凝土允許澆筑溫度應符合本合同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紙的 要求;4)混凝土澆筑的縱橫縫設置、分層厚度及澆筑間歇時間等, 必須符合本合同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紙的要求。若改變分層厚度時需要專門論證,并提交監理 人批準;5)為提高混凝土抗裂能力,混凝土質量除應滿足強度保證率要求外,還至 少應達到 DL/T 5

21、144-2001 表 11。5。11 中混凝土生產質量優良的等級水平 .(2 )降低混凝土澆筑溫度 降低混凝土澆筑溫度應遵守 DL/T 5144-2001 第 2。1 條的有關規定。(3)降低混凝土水化熱溫升在滿足合同技術條款和施工圖紙規定的混凝土各項指標(強度、耐久性、 抗裂等) 要求的前提下,優化混凝土配合比設計,采取綜合措施,減少混凝土單 位水泥用量。(4)降低壩體內外溫差 在低溫季節前將壩體溫度降至施工圖紙要求的溫度,以降低壩體內外溫差, 防止或減少表面裂縫。(5)控制澆筑層最大高度和澆筑間歇時間 大體積混凝土澆筑應控制澆筑層最大高度和澆筑間歇時間 . 除施工圖紙另 有規定外 , 大體

22、積混凝土澆筑的最大高度和最小間歇時間應遵守 DL/T 5144 2001 的有關規定。(6)通水冷卻:1)初期冷卻:初期通水冷卻應遵守 DL/T 5144 2001第 2。2條3款的規定。2)中、后期冷卻:初期冷卻結束后 , 應加強溫度檢測,控制混凝土溫度回升不超過1.5 C,通水冷卻的水溫、通水流量、最大降溫速率以及不同區域壩體混凝土溫度控制和溫度梯度等要求應按施工圖紙要求或臨理人指示確定(7)混凝土表面保護措施混凝土表面保護應遵守 DL/T 5144-2001 第 2.4 條的規定。(8 )溫度測量混凝土施工過程中的溫度測量應遵守 DL/T 5144-2001 條第 3 節的規定。(9 )

23、低溫季節施工混凝土低溫季節施工應遵守 DL/T 5144 2001第 9 章的有關規定。5.5 混凝土防滲面板和趾板施工(1)面板和趾板混凝土的原材料應遵守 SL 49 1994第 6.1.1 條的規定。(2)面板與趾板混凝土配合比應滿足本合同施工圖紙的要求,并遵守 SL 491994第 6.1.2 條的規定。(3)趾板施工應遵守 DL/T 5144 2001第 6。2節的有關規定。(4)面板施工應遵守 SL 491994第 6.3 節的規定施工。(5)面板的止水設施施工應遵守 SL 491994第 7章的有關規定 .5.6 二期混凝土施工(1)二期混凝土施工范圍包括閘門槽混凝土、鋼襯預留槽混

24、凝土、門機大 梁軌底預留槽混凝土、電站廠房尾水管錐管和蝸殼周圍混凝土、座環及水輪發 電機支承混凝土、軌道梁預留槽混凝土,以及預留孔洞、坑、槽、溝等的混凝 土澆筑.(2)選用收縮性較小的原材料進行二期混凝土配合比試驗,選定的混凝土 配合比的配制強度應按 SL2791 中的 6.4.13 有關規定計算確定。滿足混凝土強度保證率以上,離差系數不大于,原材料和混凝土配合比 試驗成果應提交監理人批準。(3 )槽孔二期混凝土澆筑應采用小型振搗機或用手工棒或釬搗實, 避免漏振。(4)二期混凝土模板的拆除時間及其養護作業 , 應按監理人批準的施工措 施進行。5.7 抗沖、抗磨蝕部位的混凝土施工(1) 本節規定

25、的應用范圍為高速水流過流的溢洪道、底孔與底孔進出口段等 泄水建筑物。(2)抗沖和抗磨混凝土的材料和配合比應遵守 DL/T 5207 2005第 6章和 第 7.1 節的規定。(3 )抗沖和抗磨混凝土施工應遵守 DL/T 5207-2005 第 7。2節的有關規定 . 5。 8 止水、伸縮縫和排水止水、伸縮縫和排水施工應遵守 DL/T 5144-2001 第 10.2 節的有關規定。 5.9 埋設管路和埋設件(1)壩內排水設施施工應遵守 DL/T 5144 2001 第 10.2.5 條的規定。(2 )冷卻水管與接縫灌漿管路埋設應遵守 DL/T 5144-2001 第 10.3 節的有 關規定。

26、(3)金屬件埋設應遵守 DL/T 5144 2001 第 10.4 節的有關規定。5。 10 質量檢查和驗收(1 )混凝土原材料的質量檢驗和驗收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按本章第 2.1 條的規定,對本工程混凝土原材料進 行現場抽樣檢驗和入庫驗收,檢驗成果應提交監理人 .(2)混凝土拌和物的質量檢驗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按本章第 2。3 條的規定進行混凝土拌和物的現場抽 樣檢驗,檢驗成果應提交監理人。(3)建筑物的混凝土澆筑和成型質量的檢查和驗收 :1)建基面混凝土澆筑前,應由承包人會同監理人對建基面的測量放樣成果 和建基面的基礎清理質量進行檢查與驗收 ;2)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對混凝

27、土建筑物的測量放樣成 果進行檢查和驗收。其測量放樣成果應提交監理人;3)監理人應會同承包人按 DL/T 5144 2001的有關規定,對現場澆筑的混 凝土的強度、澆筑溫度和壩體內溫度進行檢驗和檢測,其檢驗和檢測成果應提 交監理人;4)混凝土澆筑過程中,承包人會同監理人對各澆筑面的施工澆筑質量和養 護質量,以及各種埋設件的埋設質量進行質量檢查和驗收,檢查和驗收記錄應 提交監理人;5)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澆筑完成后,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對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永久結構面的成型質量進行檢查和驗收。檢查和驗收記錄應提交監理人(4)堆石壩面板(趾板)混凝土質量的檢驗1)面板滑動模板的質量應參照 SL 49-1994

28、附表A5 A6的有關數據進行檢 查;2)面板混凝土澆筑質量應參照 SL 49-1994附表A7、A8的有關數據進行檢 查,并按SL491994附錄規定進行取樣檢測。檢測成果應提交監理人;3) 面板、趾板的止水設施質量應參照SL 491994附錄A1.5的規定進行 檢查,止水設施至少每_5m檢查一點。(5 )完工驗收混凝土工程建筑物全部完工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申請完工驗收,并提交以 下完工資料:1)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竣工圖(包括布置圖和主要結構圖);2)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隱蔽工程及工程隱蔽部位的質量檢查驗收報告;3) 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永久觀測設施的竣工資料及建筑物觀測成果;4)混凝土建筑物的缺陷

29、修補和質量事故處理報告;5)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成型復測成果;6)監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完工資料。6預制混凝土6.1材料(1)預制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的采購、儲存、運輸、拌和以及配合比試驗等 均應符合本章第2節、第5節的有關規定。(2)預制混凝土構件的模板應優先采用鋼模,模板的材料及其制作、安裝、 拆除等工藝應符合本章第3節的有關規定.各種模板必須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 和穩定性,并應構造簡單、支撐拆除方便,模板接縫不應漏漿,與混凝土接觸面 應平整光潔(3)鋼筋的采購、運輸、保管、質量檢驗和驗收應符合本技術條款第4節的有關規定。6.2預制構件(1)制作預制混凝土構件的場地應平整堅實 ,設置必要的排水設施,

30、保證 制作構件時不因混凝土澆筑振搗而引起場地的沉陷變形(2)預制構件的鋼筋安裝應遵守 DL/T 5169 2002的有關規定(3) 預制構件使用的鋼板、鋼筋、吊耳等各種預埋件,其埋設的允許偏差和 外觀質量應符合CECS 40:92表6。2.37的有關規定。(4) 預制混凝土構件的制作允許偏差應參照GB 50204-2002表9。2。5 的有關數據確定.(5) 預制混凝土模板的安裝和拆除符合 GB 50204-2002表4。3。1的有關 規定,混凝土預制件必須達到規定強度后,方可拆除模板。6.3養護、修整和標記(1 )養護:用水養護混凝土應不少28天,蒸汽養護應按監理人的指示或現行規范中的有關規

31、定進行.(2) 表面修整:預制混凝土表面修整應符合 DL/T 5144 2001有關規定。(3 )合格標記:經監理人檢查合格的預制混凝土構件應標有合格標志,并 標有合格的編號、制作日期和安裝標記,未標有合格標志或有缺陷的構件不得使 用。6.4運輸、堆放、吊運和安裝運輸、堆放、吊運和安裝應符合 GB 50204-2002第9.4節有關規定。6.5質量檢查和驗收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對預制混凝土構件的制作和安裝進行以下項目的檢查 和驗收:(1)預制混凝土原材料的質量檢驗應按本章第2節有關規定執行.預制混凝土構件應按 GB 50204-2002第9章的規定進行預制構件性能 檢驗、外觀質量檢查和構件施工安

32、裝質量的檢查。7預應力混凝土7。1材料(1) 預應力混凝土所采用的常規鋼筋、水泥、骨料和摻合料等應符合本章 第2節和第4節的有關規定.(2) 預應力鋼筋、鋼絞線和鋼絲:預應力鋼筋、鋼絞線和鋼絲應符合 GB 50204-2002第6.2節的有關規定. 7。2錨固器具和張拉設備錨固器具和張拉設備應遵守 GB/T 14370-2000,以及GB 50204-2002第6。 2。66。2。8條的有關規定。7。3預應力筋制作和安裝預應力筋的制作和安裝應遵守 GB 50204-2002第6。3節的有關規定。7.4預應力混凝土澆筑和養護(1) 預應力混凝土澆筑構件內的鋼筋綁扎及套管等各類預埋件的埋設和固 定

33、就位完畢,并經監理人檢驗合格后,方能進行預應力構件的混凝土澆筑(2) 預應力混凝土澆筑應連續進行,不允許產生混凝土冷縫;混凝土振搗時, 避免碰撞預應力鋼束管道和預埋件,并應經常檢查模板、管道、錨固件及埋設 件有無缺失和損壞。(3) 預應力混凝土的養護應按普通混凝土的有關規定進行.(4) 混凝土強度尚未達到1520MPa時,不得拆除模板.7。5預應力張拉預應力張拉應符合 GB 50204-2002第6。4節的有關規定。7.6灌漿及封錨灌漿及封錨應符合GB 50204-2002第6.5節的有關規定。7.7運輸和安裝預應力混凝土預制件的運輸、堆放、吊運和安裝應按本章第6.4條的規定進行。7.8質量檢

34、查和驗收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對預應力混凝土進行以下項目的檢查和驗收:(1 )預應力混凝土的各項原材料應按本章第2。1條的規定進行質量檢查和驗收.(2)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和構件的制作安裝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進行檢查和驗 收:1) 預應力混凝土澆筑過程的取樣試驗按本章第2。4條有關規定執行;2) 預應力混凝土構件制作尺寸的允許偏差應遵守GB 50204-2002的有關 規定;3) 預應力構件安裝的定位放樣應按施工圖紙的要求進行檢查和驗收;4) 預應力的應力延伸率的預應力損失值應按施工圖紙的要求進行檢查和驗8 預應力混凝土管樁 材料水泥宜采用強度等級不低于 42.5 級的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 硅

35、酸鹽水泥,其質量應符合 GB175 2007通用硅酸鹽水泥的規定。細骨料宜采用潔凈的天然硬質中粗砂 ,細度模數為 2。 53。 2,采用人工砂 時,細度模數可為2。53。5,其質量應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的有關 規定,且砂的含泥量不大于 1%,氯離子含量不大于 0.01%,硫化物及硫酸鹽含 量不大于 0。 5.粗骨料宜采用碎石,其最大粒徑不應大于 25伽,且不得超過鋼筋凈距的 3/4,其質量應符合GB/T14685的有關規定,且碎石的含泥量不大于 0.5%,硫 化物及硫酸鹽含量不大于 0.5%。混凝土拌和用水的質量應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標準JGJ63的規定。外加劑應使用高效減水劑 ,質量

36、應符合混凝土外加 劑GB8076的規定.摻合料宜采用礦渣微粉或硅砂粉 、粉煤灰 、硅灰等,質量要求應符合 先 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GB134762009 的有關規定當采用其他品種的摻合料時,應通過試驗鑒定,確認符合管樁混凝土質量要求時方可使用 .預應力鋼筋應采用抗拉強度不小于 1420MPa、35級延性的預應力混凝土用 低松馳螺旋槽鋼棒(代號PCB-L HG),其質量應符合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棒 (GB/T5223.3)中的相關規定.螺旋箍筋宜采用低碳鋼熱軋圓盤條、混凝土制品 用冷拔低碳鋼絲中的甲級冷拔低碳鋼絲, 其質量應分別符合 GB/T701、 JC/T540 的有關規定。PHC管樁制作管樁的

37、制作質量應符合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GB13476-2009及相關生產工藝技術規程的規定 .管樁鋼模質量應符合 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用鋼模JC/T6052005的規定,布料前或脫模后應及時清模并涂刷脫模劑。混凝土攪拌應采用微機控制的強制式攪拌機 ;每節管樁用混凝土的攪拌次 數不宜超過 2 次( 大直徑管樁或長管樁除外 ),混凝土塌落度宜控制在 20mm 50mm.混凝土攪拌、布料及預應力張拉所需時間不直超過30min (大直徑管樁或長管樁采取有效措施可適當延長)離心成型分為四個階段 :慢速、低速、中速、高速,離心制度應根據管樁 的規格、品種、原材料等在試驗基礎上確定.常壓蒸汽養護采用帶模養護

38、,介質為飽和蒸汽.養護制度應符合相關生產 工藝技術規程的規定.預應力鋼筋放張時,管樁混凝土的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不得低于 45MPa。 預應力鋼筋放張順序應采用對稱、相互交錯放張。管樁脫模后應按先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管樁GB134762009規定在樁身外表面距端頭1000mm -1500mm處標明標志,標志內容包括制造廠廠名或產 品注冊商標、管樁標記、制造日期或管樁編號、合格標識。壓蒸養護,介質為飽和蒸汽.養護制度應符合相關生產工藝技術規程的規定。管樁樁身混凝土強度等級達到設計強度的100%后,才能出廠。管樁選用預應力高強混凝土管樁(PHC),其技術要求應符合預應力高強混凝土管樁(GB13476-

39、2009)的要求。9水下混凝土9。1材料水下混凝土采用的水泥、骨料和外加劑,其品質應符合本章第2o 1條、第4。1條的規定,并應按監理人的指示執行。9.2水下地形測量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在本工程的水下混凝土澆筑前 _5_天,按本合同施工圖 紙規定的施測范圍,測繪水下混凝土工程的水下地形圖及其有關的測繪資料, 提交監理人批準.9.3水下混凝土施工(1)水下混凝土采用直升導管法施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導管的數量與位置應根據施工圖紙規定的澆筑范圍和導管的作用半徑確疋;2)導管在使用前應進行密閉試驗,密閉情況良好的導管才可投入使用;3)在澆灌過程中,導管只能上下升降,不得左右移動;4)開始澆灌時,導

40、管底部應離水下地基面10cm并盡量安置在地基低洼處.(2)混凝土粗骨料的最大粒徑不得大于導管內徑的1/4,或鋼筋凈間距的1/4,亦不應超過4cm坍落度應取18 至22_cm之間,開始坍落度取小值,結 束時酌量放大,以保證后注入的混凝土能自動攤平。(3 )水下混凝土應連續澆灌,若混凝土的供應因故暫時中斷 ,應設法防止 管內出空。若中斷時間較長,則必須等待已澆灌混凝土的強度達到 2.5MPa時, 并清除混凝土表面軟弱部分后,才允許繼續灌注混凝土。(4)灌注混凝土表面應高于設計標高約10cm,以便清除其強度低的表層混凝土。9.4質量檢查和驗收水下混凝土澆灌質量的檢查和驗收:(1)按本章第1條的要求進

41、行水下混凝土原材料的質量檢查和驗收;(2)監理人應按本章第2條的規定進行水下地形測量成果的檢查和驗收;(3)水下混凝土澆灌后,應鉆取芯樣進行混凝土強度的檢驗和驗收。10泵送混凝土10.1 一般要求(1)泵送混凝土施工前,應將模板、鋼筋等各項前工序驗收合格后方可進 行。(2 )泵送混凝土施工的供應遵守 JGJ 101995第4章的規定;施工設備及 管道的選擇與布置應遵守JGJ/T 101995第5章的規定;混凝土的泵送與澆筑 應遵守JGJ/T 101995第6章的規定;混凝土泵送施工的質量控制應遵守 JGJ/T 10-1995第7章的有關規定。(3)泵送混凝土施工時的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等要求必須

42、符合國家有關規定。10.2泵送混凝土施工配合比(1)泵送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應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 5520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2002)和混凝 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 107 87)的要求。(2 )泵送混凝土施工的可泵性,可用壓力泌水試驗結合施工經驗進行控制,一般10s時的相對壓力泌水率S10不宜超過40%.GB(3) 泵送混凝土的施工參數可參照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02042002)的規定選用。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1。大型土方和開挖較深的基坑工程, 施工前要認真研究整個施工區域和施工場地內的 工程地質和水文資料、鄰

43、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質量和分布狀況、挖土和棄土要求、施工環 境及氣候條件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盲目施工。2。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 橋梁和卸車設備等, 應事先做好檢查和必要 的加寬、加固工作 .開工前應做好施工場地內機械運行的道路,開辟適當的工作面 ,以利安全施工。3. 基坑開挖后應及時修筑基礎, 不得長期暴露 .基礎施工完畢, 應抓緊基坑的回填工作。 回填基坑時 ,必須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雜物。在相對的兩側或四周同時均勻進行,并且分層夯實。4. 在飽和黏性土、粉土的施工現場不得邊打樁邊開挖基坑,應待樁全部打完并間歇一 段時間后再

44、開挖,以免影響邊坡或基坑的穩定性,并應防止開挖基坑可能引起的基坑內外 的樁產生過大位移、傾斜或斷裂。5。土方開挖前 ,應會同有關單位對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管線等進行檢查和鑒定 ,對可能受開挖和降水影響的鄰近建(構) 筑物、管線,應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整個施工期間,加強監測其沉降和位移、開裂等情況,發現問題應與設計或建設單位 協商采取防護措施,并及時處理。相鄰基坑深淺不等時,一般應按先深后淺的順序施工,否則應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對先施工的淺坑可能產生的危害,并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6。山區施工,應事先了解當地地形地貌、地質構造、地層巖性、水文地質等,如因土 石方施工可能產生滑坡時,

45、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在陡峻山坡腳下施工, 應事先檢查山坡坡面情況,如有危巖、孤石、 崩塌體、 古滑坡體等不穩定跡象時 ,應妥善處理后 ,才能施 工。7。基坑開挖工程應驗算邊坡或基坑的穩定性,并注意由于土體內應力場變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動而導致周圍土體向基坑開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鄰近建筑物等產生相應的位移和 下沉。驗算時應考慮地面堆載、地表積水和鄰近建筑物的影響等不利因素,決定是否需要 支護 ,選擇合理的支護形式。在基坑開挖期間應加強監測。8。施工前,應對施工區域內存在的各種障礙物,如建筑物、道路、溝渠、管線、防空 洞、舊基礎、墳墓、樹木等,凡影響施工的均應拆除、清理或遷移,并在施工前妥善處理

46、 ,確保施工安全。9。上下坑溝應先挖好階梯或設木梯,不應踩踏土壁及其支撐上下。10. 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有文物、古跡遺址或化石等,應立即保護現場和報請有關部門處理。11. 深基坑四周設防護欄桿,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12. 挖土方前對周圍環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在危險巖石或建筑物下面進行作業 .13。 基坑開挖深度超過 9m (或地下室超過二層),或深度雖未超過 9m,但地質條件 和周圍環境復雜時,在施工過程中要加強監測,施工方案必須由單位總工程師審定,報企 業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查。14. 用挖土機施工時, 挖土機的工作范圍內, 不得有人進行其他工作 ;多臺機械開挖, 挖 土機間

47、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 ,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15. 夜間施工時 ,應合理安排施工項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鋪填超厚.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安設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紅燈警示 .16。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 ,操作時應隨時注意邊坡的穩定情況,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及時進行支撐或改緩放坡,并注意支撐的穩固和邊坡的變化.17。人工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保持 23m,并應自上而下挖掘,嚴禁采用掏洞的挖掘 操作方法。18。機械挖土,多臺階同時開挖土方時,應驗算邊坡的穩定,根據規定和驗算確定挖土 機離邊坡的安全距離。19。基坑深度超過14m、地下室為三層或三層以上,地質條件和周圍

48、特別復雜及工程影響 重大時,有關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單位要協同建設單位組織評審后,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20。挖土施工安全要求:(1)在斜坡上方棄土時,應保證挖方邊坡的穩定。棄土堆應連續設置,其頂面應向外傾斜, 以防山坡水流入挖方場地但坡度陡于1/5或在軟土地區,禁止在挖方上側棄土。在挖方土 方開挖宜從上到下分層分段進行,并隨時做成一定的坡勢以利泄水,且不應在影響邊坡穩定的范圍內積水。(2) 下側棄土時,要將棄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傾斜,棄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場地的設 計標高,或在棄土堆與挖方場地間設置排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場地。(3) 使用時間較長的臨時性挖方 ,土坡坡度要根據工程地質和土

49、坡高度,結合當地同類 土體的穩定坡度值確定(4)在滑坡地段挖方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開挖過程中如發現滑坡跡象(如裂縫、滑動等)時,應暫停施工,必要時,所有人員 和機械要撤至安全地點,并采取措施及時處理。2) 遵循先整治后開挖的施工順序,在開挖時,須遵循由上到下的開挖順序,嚴禁先切 除坡腳;3)爆破施工時,嚴防因爆破震動產生滑坡。4)不宜雨季施工,同時不應破壞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事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設 施。5) 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質勘察資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跡象等情況,并制訂相應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6) 抗滑擋土墻要盡量在旱季施工,基槽開挖應分段跳槽進行,并加設支撐;開挖一段 就要將

50、擋土墻做好一段。21。基坑(槽)和管溝施工安全要求:(1)基坑(槽)底部的開挖寬度,除基礎底部寬度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 排水設施和支撐結構的寬度(2)基坑(槽)、管溝的開挖或回填應連續進行,盡快完成。施工中應防止地面水流 入坑、溝內,以免邊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壞 雨季施工或基坑(槽)、管溝挖好后不能及時進行下一工序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留 150300mm厚的土層暫時不挖,待下一工序開始前再挖除。采用機械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一層用人工清理,其厚度應根據施工機械確定。(3)管溝底部開挖寬度(有支撐者為撐板間的凈寬),除管道結構寬度外,應增加工作 面寬度。每側工作面寬

51、度應符合下表的要求。管溝底部每側工作面寬度管道結構寬度/mm每側工作面寬度/mm非金屬管道金屬管道或磚溝20050040030060010005004001100150060060016002500800800注:1.管道結構寬度:無管座按管身外皮計;有管座按管座外皮計,磚砌或混凝土管溝按管溝外皮計。2溝底需增設排水溝時,工作面寬度可適當增加。3有外防水的磚溝或混凝土溝時,每側工作面寬度宜取800mm。(4 )土質均勻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溝底面標高時,其挖方邊坡可做成直立壁不加支撐。挖方深度應根據土質確定,但不宜超過下列要求:密實、中實的砂土和碎石類土 (充填物為砂土) 1m 硬塑、可

52、塑的輕亞黏土和碎亞黏土1。25m硬塑、可塑的黏土和碎石類土(充填物為黏性土)1.5m堅硬的黏土 2m基坑(槽)或管溝挖好后,應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和安裝工程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應 經常檢查坑壁的穩定情況。注:挖方深度超過本要求時,應按第5條的要求放坡或做成直立壁加支撐(5)地質條件良好、土質均勻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溝底面標高時,挖方深度在5m以內開挖后暴露時間不超過15d的,不加支撐的邊坡的最陡坡度應符合下表的要求。不加支護基坑(槽)邊坡的最大坡度土的類別坑壁坡度坑緣無荷載坑緣靜荷載坑緣有動何載中密的砂土1 : 1。 001 : 1.251 : 1。 50中密的砂石土(充填物為砂土 )1

53、: 0。 751 : 1。 001 : 1。 25稍濕的粉土1 : 0.671 : 0。 751 : 1。 00中密的碎石土(充填物為黏土 )1 : 0.501 : 0。 671 : 0.45硬塑的粉質黏土、黏土1 : 0。 331 : 0.51 : 0。 67軟土(經井點降水后)1 : 1。 00-一泥巖、白堊土、黏土夾有石塊1 : 0。 251 : 0。 331 : 0。 67未風化頁巖1 : 01 : 0.11 : 0.25巖石1 : 01 : 01 : 0(6) 坑壁垂直開挖,在土質濕度正常的條件下,對松軟土質的基坑,其開挖深度宜小于0。75m;中等密度的(鍬挖)土質宜小于1.23m。

54、密實(鎬挖)土質宜小于 2.0m。黏性土中的垂直坑壁的允許高度尚可用下式決定:hmax= 2c/Ktan (45° -0 /2) -q/丫式中K安全系數,可采用1.25。Y坑壁土的重力密度( Kn/m2)。0 -坑壁土的內摩擦角(°),對飽和軟土 ,取甲0 =0。q坑頂護道上的均布荷載(kN/m2)。c坑壁土的黏聚力,對飽和軟土,取不排水抗剪強度Cn ( kN/m2)。hmax-垂直坑壁的允許高度(m)。(7) 深基坑或雨季施工的淺基坑的邊坡開挖以后,必須隨即采取護坡措施,以免邊坡坍塌或滑移。護坡方法視土質條件、施工季節、工期長短等情況,可采用塑料布和聚丙烯編 織物等不透水

55、薄膜加以覆蓋、 砂袋護坡、碎石鋪砌、 噴抹水泥砂漿、鐵絲網水泥漿抹面等, 并應防止地表水或滲漏水沖刷邊坡。(8)基坑深度大于5m且無地下水時,如現場條件許可且較為經濟、合理時,可將坑壁坡度適當放緩 ,或可采取臺階式的放坡形式,并在坡頂和臺階處宜加設寬1m 以上的平臺。9)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當接近地下水位 時 ,應先完成標高最低處的挖方,以便于在該處集中排水。(10)采用鋼筋混凝土地下連續墻作坑壁支撐時,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后,方許進行挖 土方.( 11)基坑(槽) 、管溝的直立壁和邊坡,在開挖過程和敞露期間應防止塌陷,必要時應加以保護 .在挖方邊坡上側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動施工機械時, 應與挖方邊緣保持一定距離 , 以保證邊坡和直立壁的穩定。當土質良好時,堆土或材料應距挖方邊緣0.8m 以外 ,高度不宜超過1。5m。在柱基周圍、墻基或圍墻一側 ,不得堆土過高。( 12)基坑(槽)或管溝需設置坑壁支撐時,應根據開挖深度、土質條件、地下水位、 施工方法、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等情況進行選擇和設計。支撐必須牢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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