澆灌排溝渠系設計標準寶典_第1頁
澆灌排溝渠系設計標準寶典_第2頁
澆灌排溝渠系設計標準寶典_第3頁
澆灌排溝渠系設計標準寶典_第4頁
澆灌排溝渠系設計標準寶典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6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 【題名】:灌溉排水渠系設計規范 【副 題 名】: 【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 【標 準 號】:SDJ 217-84 【代替標準】: 【頒布部門】: 【發布日期】:1984年7月19日 【實施日期】:1984年7月19日 【標準性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 【批準文號】:(84)水電水規字第33號 【批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關于頒發試行灌溉排水渠系設計規范的通知 (84)水電水規字第33號 根據國家計委關于修編設計規范的要求,為滿足大、中型灌區(包括新建、改建、擴 建)灌溉排水渠系設計工作的需要,我部委托陜西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編制了灌溉排水 渠系設計規范SDJ2

2、1784。在編制過程中得到了有關單位的積極支持,進行了廣泛地調查 研究,吸收了有關科研成果,并經多次討論修改。經審查,我部批準灌溉排水渠系設計規 范SDJ217-84,在全國水利部門頒發試行。 各單位在試行過程中,如有意見,請隨時報告我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和陜西省水利水 電勘測設計院。一九八四年七月十九日 【全文】: 灌溉排水渠系設計規范 第一章總則 第條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大型和10萬畝以上的中型灌區的灌溉排 水渠系(以下簡稱灌排渠系)設計。其他灌區的灌排渠系設計,可參照執行。 第條灌排渠系是灌溉工程的一個組成部分。灌排渠系設計應嚴格執行基本建設 設計程序,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進行

3、。 第條灌排渠系設計方案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和比較。力求技術先進,經濟合 理,運用安全,管理方便,以達到省水、節能、增產的目的。 第條灌排渠系設計在保證灌排效益和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應考慮綜合利用,以 取得最優的經濟效果。 第條灌排渠系設計必須符合水利水電樞紐工程等級劃分及設計標準、水 利水電工程水利動能設計規范等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第條由于灌區自然特點或其他條件的限制,執行本規范有關條款確有困難,或 規范未作明確規定的特殊技術問題,應進行專門論證,并在設計文件中予以申述。 噴灌、滴灌、滲灌渠系設計,應按有關規范或標準執行。 第二章基 本 資 料第一節通 則 第條灌排渠系設計應深入灌區調查研究

4、,認真搜集整理灌區地形、氣象、水 文、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土壤、作物需水量、水利工程現狀、自然災害、社會經濟以及農 業區劃和發展規劃等基本資料,并進行必要的勘測試驗工作。 第條有關基本資料和數據應經過審查鑒定。資料精度應滿足設計要求。第二節測量資料 第條地形測量資料應具有: 1灌區總體布置圖,比例尺一般采用1250001100000。 2灌排渠系平面布置圖,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0。 3典型田間渠系布置圖,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15000。 4有特殊要求的渠道帶狀地形圖,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012000。帶狀圖寬度, 視地形條件而定。 5灌排渠、溝的縱斷面圖,比例尺一般采用:水平1500

5、0125000,垂直150 1200;橫斷面圖,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 橫斷面的間距:地形復雜的地區為25100米;地形平坦為100500米。地形變化處應 加測橫斷面。 第條灌區天然河流、溝道、湖泊、洼淀、沼澤等地帶的平面和縱橫斷面測量資 料,視工作需要,可參照上述條款選擇適宜的比例尺。 第三節水文氣象資料 第條應搜集與灌排渠系設計有關的降水(包括暴雨)、蒸發、濕度、氣溫、風 力、風向、日照、霜期、冰凍期以及凍土深度等氣象資料。 第條應搜集水源河流和灌區內天然河流(溝道)以及承泄區的有關水文、泥 沙、水質等資料。 水源和灌區內河流(溝道)的水文資料系列應盡量相一致。 第條灌排渠系設計

6、所需要的主要水文氣象資料系列,一般應不少于15年。 第四節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資料 第條灌排渠系中的干、支渠線可按水利水電工程地質勘察規范的要求進行 必要的地質勘探工作。對特殊地質問題應進行專題研究。 第條灌區水文地質應查明:地下水類型、埋深、含水層厚度特征、地下水動 態、流向、補給與排泄條件、水質、綜合補給量和可開采量,并繪制水文地質圖,比例尺一 般采用1500001100000。對沼澤化、鹽堿化地區還應對其成因進行分析。 經過分析論證,對不可能產生次生鹽堿化地區的水文地質工作內容,可根據具體條件適 當從簡。 第五節土壤資料 第條對灌區作物根系活動層內的土壤應進行調查和試驗,其成果內容包括:

7、一、土壤物理資料:如土壤類型分布、土壤質地、土壤結構、容重、比重、孔隙率等。 二、土壤化學資料:如pH值、全鹽量、鹽分組成及氮、磷、鉀和有機質含量等。 三、土壤水分特性資料:如飽和含水量、滲透系數。滲吸速度、給水度、田間持水量、 調萎系數、毛管水上升高度等。 第條灌區土壤資料應附的填圖包括:土壤分布圖、土壤鹽堿化程度圖、土壤改 良區劃圖。比例尺一般為1500001100000,典型地區 第六節現有水利設施與自然災害資料 第條應對灌區已成的灌溉、排水、防洪等工程設施及當地地表、地下水資源利 用等現狀進行全面調查與評價。 第條應查明灌區歷年發生的旱、澇、鹽、漬等自然災害的

8、范圍、面積、成因以 及損失等。 第七節社會經濟和科學試驗資料 第條應按灌區行政區劃調查人口、土地面積(山、川、丘陵、原地)、耕地面 積(水田、水地、旱地)以及機械化發展水平等資料。 應對灌區內的水田、水地、旱地的作物組成、耕作制度、單產、總產、農業總產值、投 資、成本和農業人口、人均收入等分項作出調查統計。 第條應搜集灌區或臨近灌區灌溉排水有關科學試驗資料。如作物需水量、灌水 技術、作物耐漬深度、作物耐淹能力、耐鹽能力,以及除澇防漬、鹽堿化的防治、渠道防滲 和防治的凍脹措施等。 第條應搜集建筑材料的來源、儲量、單價、運距及運輸方式等資料,為工程概 (預)算提供依據。 第條應搜集林業、牧業、漁業

9、、工業、交通、能源、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現狀和 規劃資料,并征求這些部門對灌排渠系設計的要求。 第三章灌 區 規 劃 第一節灌區規劃的任務、原則及內容 第3.1.1條初步設計階段灌區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在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基礎上,進一 步論證灌區建設的可行性;確定設計水平年和灌排設計標準;選定灌區建設最優方案;制 定灌區總體布置。 第條灌區規劃應貫徹:全面安排,分期實施;統籌兼顧,綜合開發;因地制 宜,保證實效等原則。 第條灌區規劃的主要內容是:進一步論證灌區土地分類評價和水土資源平衡條 件,核定灌區范圍和灌排面積,選定設計水平年,灌排設計標準、灌排方式,研究灌區建設 方案;提出灌區水利土壤改良分區及

10、其綜合治理意見;進行水文水利計算;布置灌排渠系及 其建筑物;制定田間工程典型規劃;制定綜合利用規劃;擬定渠系工程實施程序和灌排管理 方案;分析工程效益與技術經濟指標。第二節灌區總體布置 第條灌區總體布置是在對其旱、澇、漬、鹽等進行綜合治理及水資源合理利用 的原則下,對水土資源、灌排渠系及其建筑物、道路、林帶、村莊、電力線路、通訊線路等 所作的全面規劃,統籌安排。 第條灌區應設置排水系統,做到有灌有排,灌排并重,滿足除澇要求,有效地 控制地下水位,防止土壤過濕與沼澤化或鹽堿化。 水稻地區應研究防止土壤次生潛育化。 第條自然條件有較大差異的灌區,應根據水文、氣象、土壤、水文地質及作物 種植等條件,

11、劃分不同類型區,分區進行布置和設計。 第條抽水灌區應主要根據經濟合理及便于管理的原則進行分區。 在地形復雜的地區,可結合臺地、原地、丘陵地、局部高地、溝壑等地貌特征,進行分 區。 第條抽水灌區的經濟揚程應根據抽水灌溉的成本和增產效益的綜合分析成果, 合理確定。 第條抽水灌區的分級應根據灌區地形特點,渠道合理的控制面積和間距、工程 投資和年運行費用合理的原則,進行技術經濟比較,綜合分析,擇優采用。 第條灌區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應根據當地具體條件及要求,分別采取地表水、地 下水結合,大、中、小并重,蓄、引、提結合,渠、井、溝、塘、庫聯用,丘陵地區長藤結 瓜以及其他合理的形式。充分利用當地水資源(包括回

12、歸水),提高水的利用系數。 第條灌區排水方式,應根據澇、漬、鹽堿化的成因,結合灌區地形、土壤、水 文地質條件及技術經濟條件,經分析論證后,因地制宜地確定。 對于以降水、灌溉滲水為主而形成需要排水的地區,一般應采用水平排水的方式排水。 對于地下深層承壓水補給潛水的地區,應考慮采用豎井抽水結合明溝輸水的方式排水。 對于外來地表水及地下水為主或由于地形地勢的特殊條件而形成需要排水的土地,可分 別采用地面排洪溝、地下截水溝或骨干排水溝的方式排水。 當地下潛水量豐富,水質又宜于灌溉的地區,可結合井灌井排,“以灌代排”的方式排 水。 對于排水地區內的局部低洼土地,排水確有困難時,可采取修筑溝洫臺(條)田的

13、方式 治理。 第條排水系統的布局,可根據地形、水系、承泄區條件以及現有工程情況,因 地制宜地采取排、截、滯、抽等方式。 第條對于濱湖、圩垸等低洼灌區,應在聯圩并垸、整治河道、鞏固防洪堤閘、 能蓄保泄的前提下,設置完善的灌排渠系及必要的截滲工程,以做到內外分開、高低分開、 灌排分開、水旱分開,控制內河水位和地下水位。 第條對于濱海感潮灌區,應在布置灌排渠系的同時,設置必要的擋潮、防洪 海塘、堤、閘及截滲工程,做到拒咸蓄淡,蓄泄兼籌,適時灌排。 第條低洼灌區排澇、必須貫徹蓄泄兼籌的方針,一般應使澇區具有一定的蓄 澇容積,以削減排澇峰量。 蓄澇水面率可根據澇區具體條件,因地制宜的確定。在南方圩垸水網

14、地區,一般應不小 于5。在鹽堿化和可能產生次生鹽堿化地區,采用蓄澇措施應進行分析論證。 可用作蓄澇的有湖泊、洼淀、河道、排水溝、坑塘等。 第條設計蓄澇水位,一般應低于排水地面0.20.3米;起蓄水位,在非鹽堿 化地區,一般可低于地面12米。起蓄水位以下的水深,可根據其利用要求具體確定。 抽排蓄澇地區,可不受此限制。 第條在水資源欠缺地區設計灌排渠系時,應從水源、水質以及工程技術經濟 等方面,研究論證利用排水干溝、支溝的水,進行灌溉的可行性。 第條利用排水溝中的水進行灌溉的方式,應進行專項設計。必須防止田間灌 排渠溝合一,串灌串排等不良現象。 第條排水承泄區應與排水分區和排水系統的布置相協調,并

15、能承泄排水溝泄 入的全部來水。 可用作承泄區的有海洋、江河、湖泊、溪澗、洼淀以及地下深厚透水層、巖溶區等。 選用地下承泄區應具備必要的水文地質勘探成果資料經過技術經濟性論證,審慎確定。 第條承泄區應滿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在設計條件下,保證排水溝良好的出流條件,不因排水造成不利的率壅水、浸沒或 淤積。 二、穩定的河槽和安全的堤防。 承泄區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采取適當的工程措施:如裁彎、疏浚、擴寬、清灘、建 閘等加以治理。 第條承泄區的設計水位應滿足排水系統出口設計水位的要求,以便自流暢排。 承泄區的設計水位,當排水出口頂托不大時,可考慮采用:排水出口修建閘、涵,進行 搶排;排水出口段修筑回水

16、堤,允許適當壅高;調整排水溝道比降;下移排水出口等措施, 爭取自排。當承泄區水位變幅較大(如潮汐影響),還可考慮自排與抽排相結合的形式。 當承泄區水位長期較高,無法自流排水時,則應考慮抽排。 第條灌區道路分為公路、簡易公路、田間生產道路及灌排管理道路等。 道路的主要技術指標:公路應根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確定;簡易公路一般可參照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四級公路技術指標取定;田間生產道路,應根據當地生產條件,照 顧遠景發展擬定;灌排管理道路,可按管理要求制定。 第條灌區道路網的規劃布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保證交通順暢,便利農業生產,適應施工與工程管理。 二、要與灌排渠、溝相結合。 三、要與田間工程規

17、劃相一致。 四、路線短,占地少,工程量省。 第條要因地制宜的在渠、溝、路旁種植樹木,綠化環境。避免在渠、溝內坡 植樹。 渠、溝通過風沙地段,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防風、防沙、經濟林等專用林帶及防沙草障等,可按有關部門的規劃布設,并應盡量與 渠、溝、路旁的植樹相結合。 第條在灌區總體布置時,可根據技術經濟條件。考慮干、支渠、溝的綜合利 用,郊城鄉供水、航運、水能、養殖等。 第條在灌區總體布置時,應考慮管理機構和必要的試驗、觀測站及通訊線路等 的設置。 第條田間灌排渠系的規格以及路、林、塘、井等的結合方式,應根據灌區內 的不同分區特點,選擇若干典型,提出典型布置。 第條在灌區總體布置時,為了合理地利

18、用水土資源,保護水質和生態環境, 必須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規。對環境影響進行詳細論證,并提出對不利影響的改善措施。 第三節灌區工程經濟效果評價 第條灌區工程經濟效果評價的任務是:闡明設計灌區工程的經濟效果及其在國 民經濟中的作用和地位;論證和核定灌區工程方案經濟技術合理性。 所有灌區工程的設計,都必須進行經濟效果評價。 第條灌區工程的經濟分析,必須遵循水利經濟計算規程,按其原則、內 容、要求、方法等進行。 第條灌區工程,除灌溉排水渠系工程外,還包括蓄(引)水樞紐、排水承泄區 及渠系建筑物等項工程。因此,工程投資、工程費用、工程效益及技術經濟指標等,均應按 灌區工程進行分析計算。 第四章灌溉設計標

19、準 第一節灌溉設計標準 第條灌溉設計標準是反映設計灌區的設計效益達到某一水平的一個重要技術指 標,一般以灌溉設計保證率表示。 第4.1.2條灌溉設計保證率系指設計灌溉用水量的保證程度,用設計灌溉用水量全部 獲得滿足的年數占計算總年數的百分率表示即: 灌溉用水量全部獲得滿足的年數灌溉設計保證率 100計算總年數 第條灌溉設計標準的確定,應根據灌區水土資源、作物組成、氣象水文、水量 調節程度、經濟效益及國家對當地農業生產的要求等因素綜合研究選定。 采用灌溉設計保證率作為灌溉設計標準的地區,一般可參照表選用。表 地區 作物種類 灌溉設計保證率 缺水地區 以旱作物為主 5075 以水稻為主 7080

20、豐水地區以旱作物為主 7080 以水稻為主 7595 第條為進一步反映灌溉保證程度,可用灌溉用水保證程度作為灌溉設計標準的 輔助指標。 灌溉用水保證程度,是用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占多年平均設計灌溉用水量的百分率表 示,即: 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 灌溉用水保證程度100多年平均設計灌溉用水量 第條灌溉設計保證率的計算應采用時歷年法。時歷年系列一般不應少于15年。 第二節灌溉制度 第條灌溉制度是灌區規劃設計的主要組成部分,是進行水土資源平衡和渠系設 計的基本依據。 第條灌溉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灌溉定額(播前和生育期畝凈灌水量總和)、 灌水定額(畝次凈灌水量)、灌水時間及灌水次數。 第條灌溉制度應根據灌

21、區自然條件、作物組成和輪作制度,考慮農業技術措施 及灌水方法的改進,通過調查研究總結當地的先進灌溉經驗,結合灌溉試驗資料制定。也可 依據當地試驗資料用水量平衡原理進行設計。 在鹽堿化和濱海地區應考慮洗鹽用水。如有條件時,還應考慮引洪放淤改良鹽堿地的具 體灌溉措施。 第條灌區作物組成、計劃產量及輪作制度,可參照農業規劃及水利區劃要求, 由設計部門和農業部門研究制定。 第條灌區內如氣象、水文、土壤、水文地質、作物種植等方面差異較大時,應 分區制定灌溉制度。 第條灌溉制度應采用時歷年法,根據作物的需水量及歷年降雨過程,逐年分析 擬定。 在水源充足地區,可根據作物生育期降雨頻率,選用典型年進行設計。

22、第條作物需水量是設計灌溉制度的主要依據,應根據當地或自然條件類似地區 的試驗成果確定,或選用公式估算。 第條旱作物灌溉定額包括播前灌溉和生育期灌溉兩部分。 播前灌溉一般只進行一次,可按下式計算: 土壤計劃濕潤層的最大深度(米); 土層內的平均土壤容重(); 土壤田間最大持水量(以占干土重百分數計);0播前田間土壤含水量(以占干土重的百分數計)。 生育期灌溉定額按下式計算: 式中作物田間需水量();0作物生育期內有效降雨量();0播前深度土層中的原始儲水量(); 作物生育末期深度土層中的儲水量();k作物生育期內地下水的補給量()。 在地下水埋深小于3米的地區、設計灌溉定額時應計算地下水的補給量

23、。 第條設計旱作物灌水定額時應根據灌區作物生育特點,選擇先進的灌水方法、 灌水技術,保證各生育期水量平衡。據現有的溝、畦灌水經驗。播前灌水定額一般為5070,生育期的灌水定額一般為4060。 第條鹽堿地的灌溉,必須因地制宜地選擇適宜的灌水時間和灌水定額。 第條水稻灌溉制度與稻田所要求的水層深度有關。稻田水層變化可用下列水 量平衡方程計算: 式中灌水時段末田間水層深度(毫米); 灌水時段始田間水層深度(毫米);灌水時段內降雨量(毫米);灌水定額(毫米);時段內作物需水量(毫米);時段內稻田排水量(毫米); 時段內稻田滲漏量(毫米),該值與稻田位置、土壤、翻犁深度、地下水位高低、出流條件、泡田方法

24、等有關。稻田滲漏一 般只計算田面滲漏,計算公式: 式中:為稻田日平均滲漏強度(毫米日);t為稻田淹水時間(日)。 田面水層深度,應按不同生育階段分別規定允許上限和下限。為充分利用降雨量,節約 灌溉水量,當降雨量大時,田面水層深度可以比上限值略有增加。 稻田灌水定額,為適宜水層深度的上下限之差。 第條水稻灌溉用水量包括秧田、泡田及本田期三個階段用水之總和。 一、秧田期用水量:育秧應根據灌區條件采用先進方法。秧田一般占水稻大田面積的 17115。秧田期用水量應根據當地實踐經驗或試驗資料確定,也可用下式估算: 式中秧田期用水量(); 秧田期日耗水強度(); 秧令期(日); 秧田期有效降雨量()。 當

25、秧田為了防寒抗凍等,有額外用水時,上式還應計入該項用水量。 二、泡田期用水量可用下式計算: 式中: 泡田用水量();使一定土層達到飽和時所需水量(); 飽和土層深度(米);飽和土層的土壤容重(); 分別為土壤飽和含水量和泡田前土壤含水量,均以干土重百分數計; 土壤滲漏強度(米日); 泡田歷時(日);建立插秧時田面水層深度h(米)所需水量,即667h(); 泡田期水面蒸發量(); 泡田期降雨量()。 泡田期蒸發量可利用水面蒸發觀測資料。 三、本田期用水量 水稻生育期對田面水層深度有不同要求,應根據水層變換特點,分階段計算灌水次數與 灌水定額。生育期內各階段水量消耗包括:騰發量(e),滲漏水量(K

26、t),換水或曬田排 除水量(),以及田面水層變換所增減的水量(,增為正,減為負)。 階段有效降雨量t。階段水量平衡方程如下: 式中t階段灌溉定額() t階段有效降雨量()。 t時段內灌水次數(t)與田面水層的變化幅度有關, 分別為灌水前后田面水層深度,21為每次灌水 定額。此值應換算為。 稻田各階段灌水定額按水量平衡原理求得。 第條作物每次允許灌水延續時間,應根據作物需水特性和當地具體情況確定。 根據各地經驗,灌區不同作物允許灌水延續時間可參考以下數值。 水稻:泡田灌水715晝夜;生育期灌水35晝夜。 冬小麥:播前灌水1020晝夜;拔節前后灌水1015晝夜。 棉花:播前灌水1025晝夜;花鈴期

27、、吐絮期灌水815晝夜。 玉米:播前灌水1020晝夜;拔節期灌水1015晝夜; 抽穗期灌水812晝夜。 第條灌水率可用式計算: () 8.64 式中灌水率(秒萬畝); 灌水定額(); 作物種植比例(); 灌水延續時間(日)。 第條根據計算的各種作物的灌水率,應繪制灌水率圖,并加以修正,使修正 后的灌水率比較均勻,最小值一般應不小于設計灌水率的40。設計灌水率一般應采用修正 灌水率圖的最大值。 第五章 排水設計標準和排水模數 第一節排水設計標準 第條排水設計標準是指對一定重現期的暴雨或一定量的灌溉滲水、渠道退水, 在一定的時間內排除澇水或降低地下水位到一定的適宜深度,以保證農作物的正常生長。 排

28、水設計標準分為排澇標準,排漬標準以及改良和預防鹽堿化的排水標準等。 排水設計標準還應包括承泄區水位的標準。 第條排水設計標準中的暴雨重現期,應根據經濟效益分析確定,一般采用五至 十年。 條件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區,可適當提高標準;條件較差的地區,可適當降低標準或 采取分期提高的辦法。 第條排澇標準的暴雨歷時和排除時間,可根據排水地區具體條件決定。 對于旱田作物一般采用13日暴雨在13日排完。 對于水稻一般采用13日暴雨在35日內排至耐淹水深。 對于具有蓄澇容積的排水系統,則應考慮采用較長歷時的暴雨,有的還須采用具有一定 間歇期的前后兩次暴雨作為設計標準。 第條排漬標準:在降雨成漬的地區,一般采

29、用三日暴雨57日將地下水位排至 耐漬以至排漬設計深度;在灌水成漬的旱作地區,一般采用灌水后一日內將齊地面的地下水 位降低0.2米。 第條旱田作物的耐漬深度的最小值(幼苗期)一般可取0.5米。 排漬設計深度為作物生長旺盛階段適宜的地下水埋深。旱田作物的排漬設計深度,一般 為1.01.5米;水稻田的排漬設計深度一般為0.40.6米。 第條改良和防治鹽堿化的排水標準,除執行、條有關規定 外,還必須在返鹽季節前將地下水位控制在臨界深度以下。 第條適宜于機械耕作的可通性的排漬設計深度,可根據各地機耕具體要求確定, 一般采用0.7米左右。 第條承泄區的設計水位標準,可根據各地具體條件,通過技術經濟分析確定

30、。 承泄區的設計水位,一般采用與排水區設計暴雨同頻率的洪水位,或用排水歷時內的多 年平均高水位值,也可采用實際年洪水位。 第二節 排水模數 第條排水模數系單位面積上單位時間內的地表(澇)或地下(漬)排水徑流量。 設計排水模數應根據當地或鄰近地區的實際觀測資料取定。在無實測資料時,可按設計 要求用公式計算。 第條設計地面排澇模數應根據排澇地區具體情況進行計算。 大面積的排澇模數,一般根據各地的經驗公式計算。 小面積的排澇模數,一般可采用附錄五所列公式計算。 第條設計地下排漬模數可根據地下水補給類型的動態,具體分析確定。排漬 模數計算一般可采用附錄五所列公式。 第條鹽堿化地區的沖洗排水模數,可根據

31、沖洗要求,具體分析計算確定。 第條地下水位達到設計控制深度要求后的地下日常排水模數,應根據實際測驗 或調查資料確定。無資料時,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在0.0020.007。 范圍內選定。 第六章灌排渠系布置第一節灌排渠系的組成、分級、名稱及任務 第條灌溉渠系由各級灌溉渠道和泄(退)水渠道組成。排水溝系由各級排水溝、 截水溝和承泄區組成。 第條灌溉渠道一般包括干、支、斗、農四級固定渠道。排水溝包括干、支、斗、 農四級固定溝道。農渠、農溝以下按需要設毛渠、毛溝等臨時灌溉渠及排水溝。 地形復雜的大型灌區可設總干、分干、分支、分斗等渠、溝,其設計原則和要求與同級 渠、溝相同。 灌區面積較小時,可酌情減少渠

32、道或溝道級數。 第條灌溉干渠從水源引水,主要起輸水作用,并配水給支渠。 支渠從干渠引水,配水給斗渠。 斗渠從支渠引水,配水給農渠。 農渠配水給臨時毛渠。 為了便于管理應盡量不越級配水。 第條排水系統自田間排水網起,逐級匯流,直至承泄區。 第條田間工程系指斗渠、溝以下的渠、溝及其建筑物,包括平整土地、園、林、 路等工程。 第條灌溉與排水系統應互相配合,在一般情況下,要求灌溉與排水分開自成系統。 灌溉排水系統的一般形式如圖所示。第二節灌排渠系布置的基本原則 第條灌溉渠系應在灌區規劃及土地利用規劃的基礎上結合排水系統的規劃合理 布置。 第條灌溉渠系主要根據地形、地質等條件布置,并盡量照顧行政區劃。必

33、要時 應考慮綜合利用。 第條灌溉渠系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及時供水,便于管理運用。 二、在水土資源允許條件下,灌溉面積大,占地少。 三、渠系及其建筑物的工程費用和管理費用合理。 四、渠系水利用系數高。 五、充分利用現有水利設施。 六、便于農業耕作。 七、有利于道路網、林帶、居發點、城鄉用水、環境保護等建設。 圖灌排系統布置示意圖 第條灌溉干、支渠布置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干、支渠的布置應通過方案比較確定。 二、干、支渠應布置在較高地帶,一般多沿等高線布置或沿分水嶺布置。大型渠道最好 不直接通過庫塘。 三、干渠輸水段主要考慮行水安全要求,一般布置成挖方,并應盡量避免深挖、高填、 地質條件

34、差、隱患和穿越村莊。 四、支渠以方便配水為主,一般可布置成半挖半填,以節省土方。 五、平原地區支渠長度最好不超過15公里。支渠間距根據斗渠的長度確定,一側控制時 為35公里,兩側控制時可增大一倍。 六、土質干、支渠彎道半徑應大于水面寬的5倍,當土渠彎道半徑必須小于水面寬度的 5倍時,應考慮防護措施,石渠或襯砌渠道的彎道半徑應大于其水面寬度的2.5倍。 第6.2.5條排水溝道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及時排水、工程費用最省,便于管理。 二、要與灌溉渠系的布置、土地利用規劃、道路網、林帶、行政區劃及承泄區的選定相 協調。 三、各級排水溝都要布置在各自控制范圍的最低處,并貫徹高水高排、低水低排、

35、就近 排出以及自排為主、抽排為輔的原則。 四、為適應灌、排、滯、蓄的有機結合,和照顧城鎮等排水需要,在沿江、河、湖、海 平原地區及地下水面接近地面的低平地區,田間排水系統必須和灌溉系統分開,河網、圩烷 地區應按具體情況布置。 五、干溝出口應選在承泄區水位較低、河床穩定的地方,干溝布置應盡量利用天然河、 溝,并根據需要進行裁彎取直,擴寬挖深或加固堤防。 六、支溝與干溝及干溝與承泄區的銜接處一般以銳角(3560)聯接,湖泊、海灣 等承泄區不受此限制。 七、在有外水侵入處,應布置截水溝將灌區外部地面水及地下水引入排水溝或直接排至 承泄區。 八、水早間作地區,在水、旱田之間應布置截滲排水溝。 九、排水

36、干、支溝的彎道半徑同灌溉渠道。第三節田間灌排渠系的布置 第條斗渠以下各級灌溉渠道的布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便于配水和灌溉,提高灌溉效率。 二、適應農業生產和耕作的要求。 三、平整土地、修建渠道和建筑物的工程量最少。 第條斗渠以下各級渠道根據不同地形和控制的灌溉面積可有三種布置: 一、斗、農、毛、順、腰五級渠道。 二、斗、農、毛、腰四級渠道。 三、斗、農、毛三級渠道。 第條平原地區斗渠的控制面積一般為30005000畝,長度35公里,斗渠的 間距以便于灌溉管理并考慮機耕的要求確定,一般為6001200米。兩側控制時,間距可適 當增太。 丘陵地區斗渠的控制面積、長度和間距應根據具體地形確定。 第

37、條斗渠布置應根據支渠的布置情況而異,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平原地區斗渠宜垂直于支渠,斗渠以下各級渠道應布置成互相垂直的渠道。 二、丘陵地區地面天然坡度在1101200之間,當支(干)渠與等高線平行,且坡 面較長時,斗渠可垂直等高線布置,每條毛渠負擔一級梯田,或在斗渠上直接開設臨時的渠 道順渠。 當支(干)渠一側或兩側為窄長的斜坡時,斗渠可以平行于支渠布置。 三、原、坡結合地區斗渠一般垂直等高線布置。 第條斗渠布置應考慮人、畜用水。必要時可布置專門的供水渠道與蓄水池相通。 第條農渠一般垂直斗渠布置,平原地區農渠的長度通常為5001000米,間距 為200400米,灌溉面積為200700畝,丘

38、陵地區可以適當減小。在有控制地下水位要求 的地區,農渠間距應按農溝間距確定。 第條農渠以下的臨時渠道的布置取決于下列條件: 一、作物配置和播種方向。 二、灌水方法與溝畦規格。 三、上級渠道的布置形式。 四、地形和地面坡降。 五、土地利用邊界。 六、土地平整工作量。 第條灌水溝、畦的長度與土地平整后地面縱坡、流量、土壤滲透性、持水率、 上下游受水均勻度、灌水定額等因素有關,需要根據專門試驗或自然條件相似的灌區經驗確 定。無試驗或實踐資料時,在地面坡度為140011000時,溝、畦長度一般采用3050 米。畦寬應為播種機寬度的整倍數,一般可采用24米。 第條為了便于耕作,灌排農渠、溝和毛渠、溝應盡

39、量布置成直線,或折角不小 于120的折線,同級渠道間應盡量平行布置。 第條在灌區應選擇幾個典型地段作出平整土地規劃及溝、畦和格田的典型布 置,并以此估算灌區土地平整的工作量。 第條丘陵地區渠系布置要因地制宜,既要考慮便于灌區內塘堰的引蓄,又要便 于農田排、灌。 南方丘陵地區的田間渠系,可按地形分為沖壟田、塝田、崗田三種情況進行布置。 一、沖壟田是位于丘崗之間的低槽田。以排為主,排灌結合。較小的沖壟田,采取沖上 灌,沖下排;較大的沖壟田,灌溉渠道可布置在沖壟兩側,來水面積較大的一側布置排水 溝,另一側布置灌排結合的渠道。 二、塝田是低槽兩側山坡上的田。以灌為主,灌排結合。斗渠沿等高線布置,農毛渠

40、 垂直等高線布置,渠尾排入塘內或泄入排水溝。渠線一般順著穿塝田的人行路邊布置為宜。 三、崗田是丘崗頂上的田。以灌為主,引蓄結合。渠道應順分水嶺布置,田間渠道可 因地制宜地布置。 第條在生產水平較高的地區,為了節省占地,節約水量、便于耕作,提高灌 溉效益,使農作物獲得更高的產量,田間灌溉渠道可用地下管道或地面移動式管取代。 第條在需要降低地下水位的地區,應以排為主布置田間灌溉渠系。排水農溝, 以下必要時可以加設排水毛溝或排水暗管。 第條田間排水系統的平面布置,應遵照以下基本原則: 一、斗溝以下的溝道最好布置成相互垂直;斗、農溝的布置要與灌溉系統、道路網、林 帶相結合,盡量使溝道順直。 二、當末級

41、固定灌溉渠道是單向分水時,灌溉渠道和排水溝應相鄰排列;當末級灌溉渠 道呈雙向分水或地形中間低洼時,灌溉渠道和排水溝應相間排列。在地形條件許可時,應盡 可能地采用兩面控制的相間排列形式。 三、溝(管)道要相互平行溝(管)道間距可根據排水要求,結合溝(管)的深度, 合理確定。 四、為了節省土地,在有條件的地方可埋設暗管。 五、末級溝(管)應與地形等高線和地下水等高線平行或成銳角。 第條排水農溝的間距,應根據試驗資料確定。在缺乏資料時,可參照臨近灌區 的資料或選用附錄七的公式計算確定。 第四節泄(退)水渠道的布置 第條泄(退)水渠道包括渠首排沙渠、中途泄水渠和渠尾退水渠,其主要作用 是排沙、調節流量

42、、退泄灌溉余水,和保證渠道及建筑物安全行水。 第條干、支、斗渠的末端應考慮退水設施。 第條在干渠渠首段需要調節流量和排沙的適當地點、主要建筑物及重要渠段的 上游,應設置泄水渠。第五節渠系防沙及防洪 第條干、支渠道的防洪標準,應根據其控制的灌溉面積大小、洪水災害情況及 政治、經濟影響,結合防洪的具體條件。參考下表選定。 渠道設計流量(秒)洪水重現期(年)10 5101050 102050100205010050100 第條灌溉渠道跨越天然河、溝時均應設置立體交叉排洪建筑物,保證設計洪水 順暢通過。一般排洪建筑物的防洪標準采用第條下限值。 第條傍山渠道應設排洪天然溝,將坡面洪水就近引入天然河、溝。

43、小面積的洪 水,在保證渠道安全的條件下、可退入灌溉渠道。 第條灌區以外的地面水,可從灌區邊界布置的排洪溝或截水溝排走。 第條對多泥沙河流引水的渠道,應根據地形條件,采用防沙措施,并進行專項 設計。 第七章 渠、溝流量計算第一節渠、溝流量和利用系數 第條設計灌溉渠道時應確定下列三種流量: (一)設計流量。 (二)加大流量。 (三)最小設計流量。 設計排水溝道時應確定下列三種流量: (一)排澇設計流量。 (二)排漬設計流量。 (三)日常流量。 第條干、支渠道須按三種流量進行設計,斗渠以下只按設計流量進行設計。 第條灌溉渠道流量分為田間凈流量、凈流量和毛流量(即設計流量)。 田間凈流量( ):系指從

44、干、支、斗、農渠送到田 間的凈流量。 凈流量( ):渠道送到其下級渠道的流量的總和。 毛流量( :包括渠道輸水損失在內的流量,亦即下級渠道由 上級渠道引入的流量。 第條灌溉水的利用效率,用以下四種系數來表示: 一、渠道水利用系數(),為灌溉渠道凈流量與毛流量的比值。即: 二、渠系水利用系數(),為灌溉渠系的凈流量與毛流量的比值。它 的數值等于各級渠道水利用系數的乘積。即: 三、田間水利用系數(),為實際灌入田間的有效末量和末級固定 渠道(農渠)放出的凈水量的比值。即: 式中農渠的灌溉面積(畝); 灌水定額(); 農渠放出的凈水量()。 四、灌溉水利用系數(),為實際灌入田間的有效水量和渠首引入 水量的比值。即: 式中A全灌區的灌溉面積(畝); 渠首引入的水量()。 第二節灌溉田間凈流量 第條灌溉渠道在正常情況下,干、支渠一般應按續灌設計。但當支渠渠床土質 滲透系數大,須要減少滲漏損失;渠道比降小,須集中較大流量以防止渠道淤積;或劃分為 灌溉面積較小的數條分支渠時,才允許按輪灌設計。 第條斗、農渠一般應按輪灌設計,各輪灌組的面積應盡可能的相等,相差最好 不超過10。并與作物組成相協調。 按續灌配水時,渠道的田間凈流量可按下述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