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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工作聯系單工程名稱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及廣場下穿路工程編 號04提出單位福建省泉州市東海建筑有限公司提出日期2011 年 07月 07日事由:施工圖設計文件第一冊第二部分(地道橋工程)圖紙編號:Q-2-16 Q-2-17樁基鋼筋構造圖。聲測管工程材料漏項。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第一冊第二部分(地道橋工程)圖紙編號:Q-2-16 Q-2-17樁基鋼筋構造圖。圖中樁基鋼筋籠構造剖面圖中沒有聲測管,Q-2-00地道框架橋全橋工程數量表、樁基材料數量表中沒這項材料,備注中也沒說明,屬工程材料漏項。請貴司給予審核!項目經理:日 期:2011年 07月07日監理單位意見監理工程師: 日 期: 年 月 日

2、建設單位意見: 建設單位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工作聯系單工程名稱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及廣場下穿路工程編 號04提出單位福建省泉州市東海建筑有限公司提出日期2011 年 07月 23日事由:施工圖設計文件第一冊第一部分(道路、交通設施)圖紙編號:L-06-01 L-06-06,道路路基橫斷面圖與現場實際地面不符。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第一冊第一部分(道路、交通設施)圖紙編號:L-06-01 L-06-06道路路基橫斷面圖與現場實際地面不符,開挖工程量有誤差。實際斷面左側江濱路邊坡是1:1.5邊坡,而L-06-01 L-06-06道路路基橫斷面圖中左側邊坡是垂直線,圖中只標明設計路面標高沒標

3、明原地面標高,基槽開挖線也未扣除道路結構層厚度(普通道路:瀝青17cm+穩定層36cm+碎石墊層15cm。U型槽:瀝青9cm+底板8092 .2cm+素混凝土墊層10cm+天然砂礫墊層30cm。箱體橋:瀝青9cm+底板100112 .2cm+素混凝土墊層10cm+天然砂礫墊層30cm。)我司對工程量清單土方開挖量有疑議,現建議第三方介入復測原地面。請貴司給予審核! 項目經理:日 期:2011年 07月07日監理單位意見監理工程師: 日 期: 年 月 日建設單位意見: 建設單位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工作聯系單工程名稱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及廣場下穿路工程編 號05提出單位福建省泉州市東海建

4、筑有限公司提出日期2011 年 07月 25日事由: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下穿路工程現在已封閉道路施工,為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場地內影響樁基施工的障礙物(電力、給水、路燈、樹木、標志牌)避免損壞,請貴方聯系有關單位盡快給予遷移;內容:我司承建的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下穿路工程現在已封閉道路施工,為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場地內影響樁基施工的障礙物,請貴方聯系有關單位盡快給予遷移;1、路燈:左右兩側包括(燈桿、地下管線)左側路燈與道路左側樁基同一軸線上,現我方對江濱路舊路面進行破碎、開挖樁基護筒坑槽;為了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我方建議在本周四前請有關單位遷移完成。2、綠化園林樹木:在現有擬定鋼筋籠制

5、作場地道路左側人行道上。在鋼筋進場、制作鋼筋籠的過程中會對園林樹木的損壞及阻礙施工的順利,也盡快在周四前全部遷移。3、電力管線:與道路右側樁基同一軸線。在下周全部遷移。4、給水管:舊路右側人行道上。下周全部遷移。5、標志桿、牌:同路燈一條軸線上,應與路燈同時遷移。請貴司審核并盡快給予解決!項目經理:日 期:2011年 07月25日監理單位意見監理工程師: 日 期: 年 月 日建設單位意見: 建設單位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工作聯系單工程名稱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及廣場下穿路工程編 號06提出單位福建省泉州市東海建筑有限公司提出日期2011 年 07月 28日事由: 樁基鋼筋籠設計圖中未有聲

6、測管項目及數量;箱體橋、U型槽底板鋼筋設計布置與排水溝設計有矛盾沖突等等; 內容:我司承建的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下穿路工程現在道路已全部封閉;破碎舊路面及障礙物遷移也接近尾聲;對鉆孔灌注樁樁基施工的條件已成熟。因我方在施工圖紙自審時發現樁基鋼筋籠設計圖中未有聲測管項目及數量,屬工程量漏項;箱體橋、U型槽底板鋼筋設計布置與排水溝設計有矛盾沖突等等;我方多次聯系設計單位給予出據設計變更圖(函),但遲遲未見回復。上訴兩項工序:鉆孔灌注樁基鋼筋籠制作及箱體橋、U型槽底板鋼筋預制工序已迫在眉睫十萬火急。為了使工程施工整體進度工序不拖延滯后;現懇請貴方審核并聯系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盡快給予答復。給予解決為

7、盼! 項目經理:日 期:2011年 07月28日監理單位意見監理工程師: 日 期: 年 月 日建設單位意見: 建設單位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工作聯系單工程名稱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及廣場下穿路工程編 號07提出單位福建省泉州市東海建筑有限公司提出日期2011 年 07月 31日事由:我司承建的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下穿路工程現在機械已全部到位;我方在核對各種機械用電量已經超出三通一平時安裝的變壓器(315kva)。需增設一臺變壓器。內容:1、市政施工用電:鉆孔樁機五臺,每臺/35kw合計175kw、電焊機10臺,每臺/15kw合計150kw、鋼筋彎曲機兩臺,每臺/3kw合計6kw、鋼筋切

8、斷機兩臺,每臺/3kw合計6kw,生活及夜間照明綜合12kw。用電量349kw。2、土建施工用電:混凝土攪拌站100kw、混凝土泵機100kw、鋼筋切斷機3kw、鋼筋彎曲機3kw、電焊機5臺共75kw、鋼筋對焊機15kw、立焊機兩臺30kw,生活及夜間照明用電綜合等90kw;用電量416kw。計算式:總合計765kw÷380÷0.8÷1.73=1454.59×0.7(生產用電系數)=1018A現在生產生活用電總量已超負荷使用;一但變壓器出現故障那損失將無法估計。為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現急需增設一臺變壓器。請貴方審核并聯系建設單位盡快給予解決為盼! 項目

9、經理:日 期:2011年 07月31日監理單位意見監理工程師: 日 期: 年 月 日建設單位意見: 建設單位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工作聯系單工程名稱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及廣場下穿路工程編 號11提出單位福建省泉州市東海建筑有限公司提出日期2011 年 09月 23日事由:樁基施工空孔工程量增加。內容:閩侯市民廣場市政樁基時因正逢汛期,建設單位要求我司在沒有開挖江濱路的前提下對樁基進行施工。原江濱路原地面標高在16.26717.022之間,而樁基頂設計標高(U型槽段:13.20210.856)(箱體橋段:10.53510.557),已造成樁基空孔的工程量增加及增設加長鋼筋籠吊筋項目。請貴

10、司給予審核!項目經理:日 期:2011年 09月23日監理單位意見監理工程師: 日 期: 年 月 日建設單位意見: 建設單位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工作聯系單工程名稱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及廣場下穿路工程編 號12提出單位福建省泉州市東海建筑有限公司提出日期2011 年 09月 23日事由:市政施工前障礙物遷移、拆除、破除。內容:市政施工前存在的障礙物拆除遷移事項,挖掘機協助樹木遷移、路燈桿座炮頭機拆除、人行道混凝土破除、江濱路水泥穩層破除、路緣石破除、地下排水管道(井)破除。請貴司給予審核!項目經理:日 期:2011年 09月23日監理單位意見監理工程師: 日 期: 年 月 日建設單位意見: 建設單位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工作聯系單工程名稱閩侯縣市民廣場主體工程及廣場下穿路工程編 號13提出單位福建省泉州市東海建筑有限公司提出日期2011 年 09月 30日事由:關于市政鋼筋施工工程量系數。內容:市政鋼筋施工工程量搭接系數增量問題,我司在圖紙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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