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遼 東 學 院本科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管理辦法(試行)第一條 為了實施創新、創造、創業教育,加強學生課外創新與實踐活動的管理,鼓勵學生積極開展課外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知識、能力與素質的全面發展,根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創新與技能學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學生在校期間,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愛好參加課外科技創新、技能競賽以及社會實踐等活動,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創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優秀成果,經學校教學管理部門認定后所取得的學分。 第三條 為加強創新與技能學分的管理,學校將課外創新與實踐活動納入專業課程體系,建立創新與技能學分的評定原則和認定標準,
2、根據學生在創新與實踐活動中的表現,給予不同的學分,并記載其成績。第四條 創新與技能學分的構成范圍包括:(一)學術論文類:包括學術論文、調查報告、文學作品、書評、讀書心得等。(二)發明創造類:包括科技發明與發現、實用設計、商標設計、專利技術、科技獎勵等。(三)科研活動類:包括承擔科研課題、參與教師科研課題、承擔大學生創新性實踐基金計劃項目以及參加學術交流、學術報告活動等。(四)學科技能競賽類:包括數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多媒體作品設計競賽、機械設計競賽等學科競賽活動;數學、英語、計算機等基礎學科和各專業的知識與技能競賽活動;文化、藝術、體育等方面的比賽和競賽活動。(五)等級資格證書類:包括省
3、級以上國家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有關行業協會通過統一考試而取得的外語類等級證書、計算機類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從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六)社會實踐活動類:包括學校統一組織的公益勞動、社會調查、社會考察、“三下鄉”社會實踐、青年志愿者社會實踐等活動。第五條 創新與技能學分按以下基本原則予以認定:1學術論文以公開出版的刊物或學術會議出版的論文集為依據。2技術成果以校(市)級以上部門或單位組織專家鑒定會形成的科技成果鑒定文件為依據;技術轉讓以雙方簽訂的技術成果轉讓合同為依據;技術成果開發與推廣以學?;騻€人應收到的相應經費為依據;發明專利以正式的專利證書為依據。3科研課題、科
4、研獎勵以校(市)級以上部門或單位頒發的證書或文件為依據;參與教師科研課題活動以課題立項合同書或主持人的證明為依據;參加學術交流、學術報告等活動,以二級學院組織者提供并經學校教學管理部門認可的證明材料為依據。4學科競賽、技能競賽、文體競賽以競賽組織部門或單位頒發的獎勵證書或文件為依據。5外語類等級考試證書、計算機類等級考試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從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以有關部門或單位頒發的證書為依據。6社會實踐類活動以學校組織部門提供的有關活動資料為依據。第六條 創新與技能學分實行二級學院和學校兩級管理。二級學院成立以主管院長為組長、綜合辦主任、教務干事及學團辦公室成員的
5、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小組(以下簡稱“學分評定小組”),負責本部門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的材料審核和初步評定工作;學校由教學管理部門負責全校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的最終審核與評定工作。第七條 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的申報與認定,每學期進行一次,于第3教學周開始。創新與技能學分的申報與認定按以下程序辦理:1凡符合獲得創新與技能學分條件者,由學生本人填寫“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并于開學后第3周內送交所在二級學院綜合辦公室。2二級學院“學分評定小組”根據學生的申請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并在學院范圍內進行公示后,在第4周內將“認定表”、證明材料復印件、遼東學院本科學生創新與
6、技能學分學期匯總表報送學校教學管理部門。3學生申請的創新與技能學分,經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復審并認定后,以適當的方式予以公布,二級學院及時通知學生。4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公布后,教學管理部門將獲得創新與技能學分的學生名單、“認定表”返回各二級學院存檔。同時,學生所在二級學院將認定并批準的創新與技能學分,記入遼東學院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登記表。第八條 學生課外創新與實踐活動按一門課程在遼東學院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登記表中進行記載。記載內容包括獲得創新與技能學分的項目名稱、學分、總學分、成績以及最終學分等內容。在學生畢業成績中以“創新與技能”課程記載最終學分和成績。第九條 “創新與技能”的“成績”按獲得的總
7、學分進行轉換來記載。學生獲得創新與技能學分多于或等于8學分的,成績記載為“優秀”;多于或等于5學分而少于8學分的,成績記載為“合格”;少于5學分的,成績記載為“不合格”。第十條 學生獲得的不同創新與技能項目的學分可以累加記載,但同一項目的創新與技能學分只能按獲得的最高學分認定,不得累加。第十一條 學生超過人才培養方案規定以外的創新與技能學分,可以替代公共選修課或專業選修課學分,但不得替代必修課學分。第十二條 凡創新與技能總學分累計超過規定學分,并且成績記載為優秀的學生,學校授予“遼東學院優秀創新實踐學生”榮譽稱號,并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第十三條 創新與技能學分應列入獎學金、優秀學生、三好學生等
8、學生先進評比的標準。第十四條 學生在申報創新與技能學分過程中,應實事求是進行申報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凡經查實弄虛作假者,按考試作弊進行處理,取消該項目所得學分,并按遼東學院本科學生違反考試紀律認定與處理辦法給予紀律處分。第十五條 創新與技能學分的組織實施,對深化教學改革、促進創新性人才培養具有重要意義,各二級學院應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鼓勵和引導學生積極參加各類課外創新和實踐活動,并按本管理辦法的要求規范對創新與實踐活動的管理。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7級學生開始執行。其他年級可以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開展課外創新與實踐活動,取得的學分以獎勵學分的方式予以記載,并且可以替代公共選修課學分。第十七條 本
9、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附件:1學術論文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2發明創造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3科研活動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4學科技能競賽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5等級資格證書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6社會實踐活動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7遼東學院本科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學期匯總表8遼東學院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登記表附件1:學術論文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一、學術論文類創新與技能實踐成果包括學術論文、調查報告、文學作品、讀書心得、書評等學術性成果和非學術性作品。二、學術論文類成果是指公開發表的成果,以公開發表的刊物或學術會議出版的論文集原件為認定依據。三、學生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性期刊上發表的學
10、術論文,按以下標準認定學分:1權威期刊發表論文:獨立作者得8學分;合作第一作者5學分、第二作者3學分、第三作者2學分。2核心期刊發表論文:獨立作者6學分;合作第一作者4學分、第二作者2學分、第三作者1學分。3一般期刊發表論文:獨立作者4學分;合作第一作者2學分、第二作者1學分、第三作者0.5學分。4學術會議論文集發表論文:獨立作者3學分;合作第一作者2學分、第二作者1學分、第三作者0.5學分。四、學生在市級以上公開出版的報紙、非學術性期刊發表非專業學術性文章或作品,按以下標準認定學分:1國家級報紙、雜志發表作品:獨立作者6學分;合作第一作者4學分、第二作者2學分、第三作者得1學分。2省級報紙、
11、雜志發表作品:獨立作者4學分;合作第一作者2學分、第二作者1學分、第三作者0.5學分。3市級報紙、雜志發表作品:獨立作者2學分;合作第一作者1學分、第二作者0.5學分;第三作者0學分。五、在非公開出版的期刊與報紙、非學術會議論文集以及被列入非法期刊名單的期刊與報紙上發表論文或作品等,不作為學術論文類創新與技能學分的認定范圍。附:遼東學院本科學生學術論文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附:遼東學院本科學生學術論文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申請人姓名學號所在學院專業班級論文(作品)名稱成果類型學術論文非學術性作品發表刊物名稱出版刊期(時間)發表刊物級別權威期刊核心期刊一般期刊學術會議論文集國家級報紙(雜志)省級
12、報紙(雜志)市級報紙(雜志)論文(作品)作者姓名學院學號備注獨立作者合作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成果與學分認定結果學分認定意見認定人意見經審核,申請成果(作品)屬實,符合學術論文類創新與技能成果要求,根據學術論文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第條第款之規定,應給予成果申請人學分。簽字:年月日評定小組意見組長簽字:年月日教 務 處審定意見簽字:年月日說明:1前10行由申請學分的學生本人填寫,學分認定結果由學分評定、審查人員填寫;2刊物封面、目錄、論文影印件、會議論文集封面、目錄、論文影印件等證明材料與本表格裝訂在一起;3成果(作品)作者應填寫完整,屬合作完成的,應將作者一一列明(僅限前三名),并以
13、個人為單位向所屬學院申請學分。附件2:發明創造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一、發明創造類創新與實踐成果包括科技發明與發現、產品發明創造、實用新型設計、外觀設計、商標設計、專利技術、科技獎勵等內容。二、發明創造類技術成果按以下標準予以認定:1技術成果以校(市)級以上部門或單位組織專家鑒定會形成的科技成果鑒定文件為依據。2技術轉讓以雙方簽訂的技術成果轉讓合同為依據。3技術成果開發與推廣以學?;騻€人應收到的相應經費為依據。4發明、實用新型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以正式的專利證書為依據。三、通過技術鑒定的科技成果按以下標準認定學分:1國內領先成果:12學分。2國內先進成果:10學分。3省內領先成果:6學分。4
14、省內先進成果:4學分。四、科技成果獎勵按以下標準認定學分:1國家級一等獎:16學分;2國家級二等獎:14學分;3國家級三等獎:12學分;4省部級一等獎:10學分;5省部級二等獎:8學分;6省部級三等獎:6學分;7市校級一等獎:5學分;8市校級二等獎:3學分;9市校級三等獎:1學分五、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發明專利、實用新型設計、外觀設計、商標設計等實用成果按以下標準認定學分:1技術轉讓、技術推廣:10學分;2發明專利、實用專利:8學分;3外觀設計、商標設計:6學分。;六、發明創造類成果的創新與技能學分,一人獨立完成的由獨立完成人得滿分;若多人完成的成果,則由項目負責人根據每個成員排序或貢獻大小分
15、配學分。分配原則一般按排名順序等差遞減1學分或0.5學分計算,最低得分為0.5學分,低于0.5學分的不再分配學分。附:遼東學院本科學生發明創造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附:遼東學院本科學生發明創造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申請人姓名學號所在學院專業班級成果名稱成果類別科研課題 科研獎勵 技術鑒定成果 實用技術成果 其他成果級別國家級 省部級 校市級 橫向課題或成果成果主持人與參與人項目組成員姓名學 號承擔工作量()本人簽字備注項目負責人第一完成人第二完成人第三完成人第四完成人第五完成人成果簡介成果形式及數量:合同(協議)書 ( )份; 結題證書 ( )份;專利證書 ( )份; 鑒定證書 ( )份;獎勵
16、證書 ( )份; 文獻資料綜述 ( )份 ; 調研報告 ( )份; 研究或設計方案 ( )份;圖紙 ( )份; 實驗記錄 ( )份; 論文 ( )份; 軟件 ( )份; 心得體會 ( )份; 實物 ( )件 , 名稱: ;主要技術指標:其它:成果與學分認定結果成果審查意見審查人(簽字):職稱:所在單位(學院):年月日學分認定意見認定人意見經審核,申請成果屬實,符合發明創造類創新與技能成果要求,根據發明創造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第條第款之規定,本成果應獲總學分學分,其中:項目負責人學分;第一完成人學分;第二完成人學分;第三完成人學分;第四完成人學分;第五完成人學分;第六完成人學分。成果申請人是
17、項目人,應給予學分。簽字:年月日評定小組意見組長簽字:年月日教 務 處審定意見簽字:年月日注:1科技(科研)成果包括科技獎勵、科研課程、技術鑒定、實用技術、專利技術等成果;2承擔工作量大小根據每人實際承擔工作量的大小填寫,經指導教師審核(與指導教師意見一致);3成果刊物封面、目錄、論文影印件、合同書影印件、各種證書影印件等證明材料與本表裝訂在一起。4成果完成人應填寫完整,屬合作完成的,應將作者一一列明,并以個人為單位向所屬學院申請學分。附件3:科研活動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一、科研活動類創新與技能實踐活動包括本人承擔科研課題、參與教師承擔科研課題、承擔大學生創新性實踐基金計劃項目,以及參加學
18、術交流活動、聆聽學術報告等。二、學生獨立或合作承擔的科研課題研究,以校(市)級以上部門或單位頒發的文件或項目合同書、項目結題證書等為依據,并按以下標準認定學分:1國家級課題:14學分。2省部級課題:10學分。3校(市)級及橫向課題:6學分。三、學生作為參與人參加教師承擔的課題研究活動,要以文件或課題合同書、項目結題證書等為依據,并根據項目級別確定學生獲得的學分,具體認定標準為:1國家級課題:4學分。2省部級課題:2學分。3校(市)級及橫向課題:1學分。四、學生不是教師承擔課題研究的參與人,但實際參與課題的研究活動,并做出一定貢獻的,以課題負責人出具的承擔科研工作任務材料、本人參與科研工作的總結
19、報告或文獻綜述等成果(不少于1500字)為依據,按1學分的標準確定學分。五、學校設立面向學生的大學生創新性實踐基金計劃項目,學生通過項目申報、專家評審、學校批準而承擔基金計劃項目,學校給予一定的資金資助。學生承擔的基金計劃項目,凡已結題的項目按以下標準認定學分:1項目主持人:6學分。2第一參與人:4學分。3第二參與人:3學分。4第三參與人:2學分。5第四參與人:1學分。6第五參與人:0.5學分。六、學生參加學術交流活動1學生參加學術交流活動是指學生經過參加國內外有關學術會議而進行的學術活動。學生參加學術交流活動須經二級學院批準、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備案后,方能作為創新與技能學分的認定范圍。2學生參
20、加學術交流活動以經二級學院主管院長批準認定的會議組織者的邀請函或會議通知為依據。3申報創新與技能學分時須提供學術交流會議邀請函、主管院長批準意見、本人參加會議總結報告或小論文(不少于2000字)等材料。4學生參加學術會議每次按1學分標準記載創新與技能學分。七、學生聆聽學術報告1學術報告是指由學校有關職能部門或二級學院組織的、聘請校內外專家講授的學術講座。2學生聆聽學術報告要作聽講記錄,并對其中的1-2次學術報告主題進行后續的深入學習研究,撰寫學習體會、文獻綜述文章或小論文(不少于2000字)。3學生申報創新與技能學分時要提供不少于4次的聆聽學術報告的記錄和1-2篇學習體會、文獻綜述文章或小論文
21、(不少于2000字);4根據學生提供的材料經二級學院認定,可以在最多2學分的范圍內確定學生聆聽學術報告的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學生聆聽學術報告學分的具體標準為:(1)學生提供聆聽學術報告原始記錄的,每次按0.25學分記載,累計學分不得超過1學分;(2)學生提供聆聽學術報告原始記錄,對學術報告主題進行后續的深入學習研究,并撰寫學習體會、文獻綜述文章或小論文(不少于2000字)的,每次按0.5學分認定,累計學分不得超過1學分。附:1遼東學院本科學生科研活動類(參與教師科研項目)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2遼東學院本科學生科研活動類(創新性實踐基金項目)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3遼東學院本科學生科研活動類(學生
22、參加學術交流、聆聽學術報告)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附1:遼東學院本科學生科研活動類(參與教師科研項目)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申請人姓名學號所在學院專業班級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項目來源項目級別國家 省級 市校級項目編號項目組學生成員參加人員排序姓 名學院學號本人簽字備注成員1成員2成員3成員4參與研究情況簡介成果形式及數量:文獻資料綜述 ( ) 份 ; 調研報告 ( ) 份 ;研究或設計方案 ( ) 份 ; 圖紙 ( ) 份 ;實驗記錄 ( ) 份 ; 論文 ( ) 份 ;軟件 ( ) 份 ; 心得體會 ( ) 份 ;實物 ( ) 件 , 名稱: ;主要技術指標:其它:項目參與情況認定指導教師意見簽字
23、:年月日指導教師結論成績等級:優秀 良好 通過 不通過給定學分數:成員1:學分;成員2:學分;成員3:學分;成員4:學分。學分認定意見認定人意見經審核,申請成果屬實,符合科研活動類(參與教師科研項目)創新與技能成果要求,根據科研活動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第條第款之規定及項目指導教師意見,成果申請人是項目第成員,應給予學分。簽字:年月日評定小組意見組長簽字:年月日教 務 處審定意見簽字:年月日說明: 1“學院名稱”、“項目編號”、“項目名稱”、“項目類型”、“項目組學生成員或參與人員”、“研究成果簡介”以及“成果形式及數量”由填表人填寫;2承擔工作量大小根據每人實際承擔工作量的大小填寫,經指導
24、教師審核(與指導教師意見一致);3成果完成人屬于不同學院的,則按學院分別填寫,并向所在學院申請學分。附2:遼東學院本科學生科研活動類(創新性實踐基金項目)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申請人姓名學號所在學院專業班級項目名稱項目類型一般 重點 結題時間項目組成員成員與排序姓名學號學院承擔工作量()本人簽字備注項目負責人第一參與人第二參與人第三參與人第四參與人第五參與人研究成果簡介(重點介紹特色及創新點)成果形式及數量:文獻資料綜述 ( ) 份 ; 調研報告 ( ) 份 ;研究或設計方案 ( ) 份 ; 圖紙 ( ) 份 ;實驗記錄 ( ) 份 ; 論文 ( ) 份 ;軟件 ( ) 份 ; 心得體會 ( )
25、 份 ;實物 ( ) 件 , 名稱: ;主要技術指標:其它:電子展板: ( ) 份 ;項目參與情況認定指導教師意見簽字:年月日專家組意見成績等級:優秀 良好 通過 不通過項目總學分數:學分給定學分數:項目負責人學分;第一參與人學分;第二參與人學分;第三參與人學分;第四參與人學分;第五參與人學分。專家組建議:專家組成員簽字:年月日學分認定意見認定人意見經審核,申請成果屬實,符合科研活動類(創新性實踐基金項目)創新與技能成果要求,根據科研活動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第條第款之規定及項目驗收專家組意見,成果申請人是項目成員,應給予學分。簽字:年月日評定小組意見組長簽字:年月日教 務 處審定意見簽字:
26、年月日說明:1“學院名稱”、“項目編號”、“項目名稱”、“項目類型”、“項目組學生成員或參與人員”、“研究成果簡介”以及“成果形式及數量”由填表人填寫;2承擔工作量大小根據每人實際承擔工作量的大小填寫,經指導教師審核(與指導教師意見一致);3項目總學分數及成員學分分配按照遼東學院本科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來確定;以項目成員個人為單位向所在學院申請學分。 附3:遼東學院本科學生科研活動類(學生參加學術交流、聆聽學術報告)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申請人姓名學號所在學院專業班級學術交流、學術報告名稱報告人姓名單 位職務/職稱作報告時間地 點聆聽對象報告內容簡介后續創新成果名稱后續創新成
27、果類型學術論文 文獻綜述 讀書報告 心得體會 評論 其他學分認定意見審查意見對后續創新成果的審查意見:1內容和形式是否達到一般要求 是 不足 否2是否有抄襲現象 是 否審查人(簽字):年月日認定人意見經審核,申請成果屬實,符合科研活動類(學生參加學術交流、聆聽學術報告)創新與技能成果要求,根據科研活動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第條第款之規定,應給予成果申請人學分。簽字:年月日評定小組意見組長簽字:年月日教 務 處審定意見簽字:年月日說明:1要求將有關材料與本表格裝訂在一起或一起提供;除簽署意見的欄目外,其他項目均由學生本人填寫;2“對后續創新成果的審查意見”由相關專業教師進行審查。審閱老師所作的
28、評價中第一項為“否”,或第二項為“是”,即認定為0學分。附件4:學科技能競賽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一、學科技能競賽是指學校、省、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組織的基礎學科和專業技能等方面的競賽活動,具體包括學科競賽、專業技能競賽、文化、藝術和體育競賽等內容。二、學科競賽是指學校、省、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組織的專項科技競賽活動,主要包括國家級、省級和校級的數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多媒體作品設計競賽、結構設計競賽、機械設計競賽、化學實驗競賽、廣告設計競賽、測繪之星競賽、挑戰者杯科技競賽等競賽活動。三、專業技能競賽是指學校、省、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組織的基礎公共學科如數學
29、、英語、計算機的知識競賽和各專業的知識與技能競賽活動。四、文化、藝術比賽是指省以上有關部門以及行業協會組織的綜合素質教育方面競賽活動,主要包括演講賽、辯論賽、知識競賽、攝影比賽、征文比賽等具有群眾性、娛樂性的比賽。五、體育比賽是指省級以上教學行政部門、體育管理部門以及各種體育協會等組織的計算比賽成績的運動會、單項比賽等。六、學科競賽、專業技能競賽、文化、藝術和體育競賽活動的創新與技能學分,以競賽組織部門頒發的獎勵證書成績證明或文件為依據。七、學科競賽分為校級、省級和國家級三個級別,根據不同級別獲得不同的學分。學校組織的文化、藝術和體育競賽活動不作為創新與技能學分的認定范圍(詳見附表學科與專業技
30、能競賽學分認定標準)。八、學生參加多項學科技能競賽所得的學分可以累加;同一競賽成績獲得多級別獎勵,按獲得的最高學分計算,不能累加。附: 1遼東學院本科學生參加學科與專業技能競賽學分認定標準2遼東學院本科學生學科技能競賽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附1 :遼東學院本科學生參加學科與專業技能競賽學分認定標準級別獲獎等級獲得學分備注國家級一等獎10二等獎(2-4名)8三等獎(5-10名)7鼓勵獎(或其他獎)5參賽者3省級一等獎6二等獎(2-3名)5三等獎(4-8名)4鼓勵獎2參賽者1校級一等獎3不包括文化、藝術和體育比賽二等獎2三等獎1附2:遼東學院本科學生學科技能競賽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申請人姓名學號
31、所在學院專業班級競賽名稱競賽日期承辦單位競賽地點競賽類型學科競賽 專業技能競賽 文化藝術競賽 體育競賽競賽級別全國 大區、省 學校獲獎等級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鼓勵獎(優秀獎) 參賽者參賽及獲獎學生排序姓 名所在學院學 號備 注1號2號3號4號成果與學分認定學分認定意見認定人意見經審核,申請成果屬實,符合學科技能競賽類創新與技能成果要求,根據學科技能競賽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第條第款之規定,應給予成果申請人學分。簽字:年月日評定小組意見組長簽字:年月日教 務 處審定意見簽字:年月日說明:1“成果與學分認定”以上項目由學生本人填寫;以獲獎學生個人為單位向所在學院申報;2學生能否取得學分以教務
32、處和團委每年公布的各類競賽獲獎名單為準。同時須將獲獎證書復印件與本表裝訂在一起。附件5:等級資格證書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一、等級資格證書是指省級以上國家行政管理部門或行業協會組織的、通過統一考試而取得的外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以及從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等。二、等級資格證書類創新與技能學分的認定以有關部門或單位頒發的證書為依據。三、外語類證書包括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證書、專業英語四、八級考試證書以及經認定的日語、俄語、朝鮮(韓國)語等級考試證書等。外語類證書創新與技能學分按以下標準認定:1非英語專業學生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總
33、成績425-560分(含425分、不含560分)者得1學分;四級總成績560分以上(含560分)者得1.5學分。2非英語專業學生參加大學英語六級考試,總成績425-560分(含425分、不含560分)者得2學分;六級總成績560分以上(含560分)者得3學分。3非英語專業學生參加全國英語三級考試,筆試成績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口試3-4分者得1學分;筆試成績80分以上(含80分)、口試4分以上(含4分)者得1.5學分。4非英語專業學生參加全國英語四級考試,筆試成績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口試3-4分者得2學分;筆試成績80分以上(含80分)、口試4分以上(含4分)
34、者,得3學分。5英語專業學生參加專業英語考試,專業四級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者得1學分;專業四級80分以上(含80分)者得1.5學分;專業八級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者得2學分;專業八級80分以上(含80分)者得3學分。四、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按以下標準認定學分:二級證書得1學分;三級以上(含三級)證書者得2學分。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可以分為有畢業要求與無畢業要求兩種情況分別予以認定其學分,具體認定標準為:1對普通話水平有要求的專業,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甲等證書的得0.5學分;取得一級乙等證書的得1學分;取得一級甲等證書的得2學分;2對普通話水平沒有要求的
35、專業,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證書的得0.5學分;取得二級甲等證書的得1學分;取得一級乙等及其以上證書的得2學分。六、從業資格證書是指省級以上行業行政管理部門或行業協會組織的通過統一考試的方式所取得的行業準入資格證書,包括導游員證、報關員證、會計證、教師資格證等。取得從業資格證書者得0.5學分。七、職業資格證書指省級及其以上勞動與保障部門、行業行政管理部門通過統一考試的方式取得的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按證書級別認定學分,具體認定標準為:中級證書得0.5學分、高級證書得1學分。八、執業資格證書是國家人事部門組織的、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并合格后頒發的、具有從事某行業工作資格的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
36、律師等證書。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得5學分。九、學生通過參加各類等級考試和資格證書考試獲得的學分,累計不得超過3學分,超過2學分的,按2學分計算。附:遼東學院本科學生等級資格證書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附:遼東學院本科學生等級資格證書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表申請人姓名學 號所在學院專業班級項目名稱證書編號頒發單位取得時間學分(本欄由學分評定人填寫)成果與學分認定結果學分認定意見認定人意見經審核,申請項目證書屬實,符合等級資格證書類創新與技能成果要求,根據等級資格證書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第條第款之規定,應給予申請人學分。簽字:年月日評定小組意見組長簽字:年月日教 務 處審定意見簽字:年月日說明:1“項目名稱”和“頒發單位”應為全稱,不得使用簡稱;2要求證件復印件與本表格裝訂在一起;3項目名稱、證書編號由學生填寫;4小組組長簽字欄內的學分為認定合計的學分。附件6:社會實踐活動類創新與技能學分評定細則一、社會實踐活動是指學校統一組織的公益勞動、社會調查、社會考察、“三下鄉”科技咨詢、社會實踐、青年志愿者社會實踐以及其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供水供電合同
- 天津天獅學院《機械制圖上》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幼兒歌曲彈唱》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浙江海洋大學《半導體制造與工藝》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蘭州財經大學《地下工程災害與防護》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內蒙古阿拉善2025屆初三3月份月考試卷化學試題含解析
- 四川省廣元市元壩區2025屆數學四年級第二學期期末教學質量檢測模擬試題含解析
- 云南三鑫職業技術學院《免疫學與病原生物學》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一次性社保補償合同模板
- 天津市軍糧城中學2025屆初三下學期線上第二次周考生物試題含解析
- 山東省濟寧市鄒城市2024-2025學年高一下學期4月期中考試政治試題(含答案)
- 化工企業安全演練計劃
- 2025年03月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直屬聯系單位(60名)筆試歷年典型考題(歷年真題考點)解題思路附帶答案詳解
- 2025年北師大版中考生物必背考點復習提綱
- 小學創建“五好”學校關工委實施方案
- 2022可調節負荷并網運行與控制技術規范+第4部分-數據模型與存儲
-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解讀與培訓
- DB15T 3516-2024野生動物救護站建設規范
- 2025-2030中國內聯pH傳感器行業市場發展趨勢與前景展望戰略研究報告
- 創傷現場急救課件
- 2025年云南德宏州宏康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招聘筆試參考題庫含答案解析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