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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本文由zys5609貢獻 doc文檔可能在WAP端瀏覽體驗不佳。建議您優先選擇TXT,或下載源文件到本機查看。 ICS 29.280 29. S 82 TB2008 代替 TB/T 3132-2006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鐵 道 行 業 標 準 電氣化鐵路接觸網支柱 第 3 部分:鋼管支柱 Steel pole for overhead contact system of electrified railway Part3:Steel tube pole 2008-01-25 發布 2008-01-25 實施 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 目 前 1 2 3 4 5 6 7 8 9 范

2、 次 言 圍 1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術語和定義1 分類與命名2 技術要求4 試驗方法7 檢驗規則9 標志與出廠證明11 保管及運輸11 附錄 A (規范性附錄) 氟碳涂料涂裝體系的技術要求12 I 前 言 TB/T 2921電氣化鐵路接觸網鋼支柱分為四個部分: 第 1 部分:格構式支柱; 第 2 部分:方形鋼管支柱; 第 3 部分:鋼管支柱; 第 4 部分:H 形支柱。 本部分為 TB/T 2921 的第 3 部分。 本部分代替 TB/T 31322006電氣化鐵道接觸網鋼管支柱 。 本部分與 TB/T 31322006 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調整了部分規范性引用文件; 調整了支柱的規格系列,

3、擴充了支柱容量范圍; 增加了撓度檢驗彎矩、檢驗標準及試驗方法; 增加了鋼管支柱涂料涂裝的規定; 調整、增加了部分項目和公差。 本部分的附錄 A 為規范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鐵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鐵道建筑研究所、中鐵電氣化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鐵電氣化局集團保定制品有限公司、鐵道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寶雞接觸網器材檢測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齊威、劉峰濤、季增元、安湘英、李忠然、戴賢興、王愛竟。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TB/T 31322006 II 電氣化鐵路接觸網鋼支柱 1 范 圍 第 3 部分:鋼管支柱 部分:鋼管

4、支柱 本部分規定了電氣化鐵路接觸網鋼管支柱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 和出廠證明書、保管及運輸等。 本部分適用于電氣化鐵路接觸網鋼管支柱(以下簡稱鋼管柱) ,城市軌道交通采用的同類接觸網 鋼管支柱可參照本部分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 TB/T2921 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 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 本部分。 GB/T 470 鋅錠(GB/T 4701997,eqv IS

5、O 752:1981) GB/T 699 優質碳素結構鋼 GB/T 7002006 碳素鋼結構(ISO 630:1995,NEQ) GB/T 7092006 熱軋鋼板和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ISO 7452:2002,ISO 16160:2000,NEQ) GB/T 1591 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 GB/T 26942003 輸電線路鐵塔制造技術條件 GB/T 3181 漆膜顏色標準 GB/T 49562003 磁性基體上非磁性覆蓋層 覆蓋層厚度測量 磁性法 (ISO 2178: 1982, IDT) GB/T 5117 碳鋼焊條 GB/T 5118 低合金鋼焊條 GB/T 5210

6、 色漆和清漆 拉開法附著力試驗(GB/T52102006 idt ISO 4624:2002) GB/T 5293 埋狐焊用碳鋼焊絲和焊劑 GB/T 8110 氣體保護電弧焊用碳鋼、低合金焊絲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劃格試驗(GB/T 92861998 eqv ISO 2409:1992) GB/T 9761 色漆利清漆 色漆的目視比色(GB/T 97611998 eqv ISO 3668:1976) GB/T 11374 熱噴涂涂層厚度的無損測量方法(GB/T 113741992, idt ISO 2808: 1974) GB/T 13912 金屬覆蓋層 鋼鐵制件熱浸鍍鋅層技

7、術要求及試驗方法(GB/T 139122002, ISO 1461:1999 MOD) GB 502052001 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HG/T 3792 交聯型氟樹脂涂料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 3.1 標準檢驗彎矩 standart test bending moment 1 TB/T 2921.3-2008 2921.3 支柱在承載能力極限狀態下,基礎頂面處(支柱法蘭盤底面)懸掛方向的彎矩標準值,即支柱 的標稱容量,用“Mk”表示,此時風速對應結構設計風速。 3.2 柱頂撓度檢驗彎矩 test bending moment for mast top def

8、lection 為正常使用極限狀態下柱頂撓度檢驗彎矩,包括懸掛荷載與風荷載,用“Ms”表示,此時分速對 應風偏設計風速。 3.3 導高處撓度檢驗彎矩 test bending moment for contact wire height deflection 為正常使用極限狀態下接觸線高度(導高)處的撓度檢驗彎矩,僅包括風荷載作用,用“Mw” 表示,此時風速對應風偏設計風速。 3.4 縱向焊縫 longitudinal weld 沿鋼管長度方向分布的焊縫。 3.5 3.5 橫向焊縫 transverse weld 垂直于鋼管長度方向分布的焊縫。 3.6 3.6 局部厚度 partial thi

9、ckness 在基本測量面內進行規定次數厚度測量的算術平均值。 3.7 干膜厚度 dry film thickness 每層漆變硬時的厚度 分類與命名 4 分類與命名 4.1 分 類 產品按外形分為:等徑鋼管支柱和錐形鋼管支柱(錐度為 1:100)兩種,支柱外形見圖 1。支 柱的規格、外徑(底徑) 、長度及檢驗彎矩見表 1 和表 2。 L柱高;L1載荷點高度;L2柱頂至載荷點距離(0.25m) ;D底徑或直徑;d梢徑;壁厚。 圖 1 鋼管柱外形示意圖 2 TB/T 2921.3-2008 2921.3 表1 支柱高度 L m 電氣化鐵路接觸網等徑鋼管支柱 電氣化鐵路接觸網等徑鋼管支柱 等徑 風

10、偏設計風速 柱頂撓度檢驗彎矩 MS kNm 56 72 80 96 100 11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導高 6.3 m 處撓度 檢驗彎矩 Mw kNm 39 48 53 64 70 75 47 54 63 80 93 107 115 導高 7.5m 處撓度 檢驗彎矩 Mw kNm 28 36 40 48 51 55 36 42 46 56 65 75 85 結構設計風速 支柱規格 標準檢驗彎矩 MK kNm 60 80 100 811 120 140 160 60 80 100 811 120 140 160 180 Gg 60 300 L Gg 80 300

11、 L Gg 100 300 L Gg 120 300 L Gg 140 300 L Gg 160 300 L Gg 60 350 L Gg 80 350 L Gg 100 350 L Gg 120 350 L Gg 140 350 L Gg 160 350 L Gg 180 350 L 注:支柱高度 L9m,按導高 6.35m 檢驗;支柱高度9m 時,按導高 7.5m 檢驗。 表2 支柱高度 L m 電氣化鐵路接觸網錐形鋼管支柱 電氣化鐵路接觸網錐形鋼管支柱 錐形 風偏設計風速 柱頂撓度檢驗彎矩 MS kNm 40 50 55 70 85 100 導高 6.3 m 處撓度 檢驗彎矩 Mw kN

12、m 32 40 40 54 65 78 導高 7.5m 處撓度 檢驗彎矩 Mw kNm 23 28 28 38 48 56 結構設計風速 支柱規格 標準檢驗彎矩 MK kNm 60 811 80 60 80 811 100 120 Ggz 60 300 L Ggz 80 300 L Ggz 60 350 L Ggz 80 350 L Ggz 100 350 L Ggz 120 350 L 注 1:支柱高度 L9m,按導高 6.35m 檢驗;支柱高度9m 時,按導高 7.5m 檢驗。 注 2:表中支柱錐度為 1:100。 3 TB/T 2921.3-2008 2921.3 4.2 鋼管柱規格表示

13、法 4.2.1 規格結構 4.2.1 規格結構 其中: 鋼管柱代號:等徑鋼管柱用 Gg 表示;錐形鋼管支柱用 Ggz 表示。 標稱容量:表示鋼管柱垂直線路方向的標稱容量,單位為千牛米(kNm) 。 鋼管柱高度:表示鋼管柱高度,單位為米(m) 。 鋼管柱外徑:表示鋼管柱外徑,錐形鋼管柱表示鋼管柱底徑,單位為毫米(mm) 。 4.2.2 規格示例 示例: Gg = 100 350 9 表示標稱容量 100 kNm 的等徑鋼管柱,其柱高為 9m,外徑為 350mm。 4.3 錨 柱 所有鋼管柱都可作為打拉線下錨柱使用, 但懸掛方向的彎矩于由于下錨所產生懸掛方向的附 加彎矩之和不應大于鋼管柱標準檢驗彎

14、矩,下錨所產生的垂直分力可忽略不計。 技術要求 5 技術要求 5.1 一般要求 鋼管柱應符合本標準要求,并按技術文件制造,但經供需雙方協議,也可設計生產其他規格的 鋼管柱。 5.2 原材料要求 5.2.1 鋼 材 5.2.1.1 5.2.1.1 鋼材采用 Q235B 或 Q345 鋼、20 號鋼,鋼材應具有質量證明書,其質量應符合 GB/T700 2006、GB/T 7092006、GB/T1591 和 GB/T 699 的規定。無縫鋼管應符合 GB/T 8162 的規定。 5.2.1.2 當鋼管柱工作溫度低于20時,不應采用沸騰鋼。 .2.1.2 .1. 5.2.1.3 5.2.1.3 鋼材

15、表面質量應符合 GB 502052001 的規定。 5.2.2 5.2.2 焊接材料 鋼管柱所用焊接材料應具有質量證明書,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a) b) 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條應與主體金屬力學性能相適應,并應符合 GB/T 5117 和 GB/T 5118 的 規定; 自動焊接或半自動焊接采用的焊絲和相應的焊劑應與主體金屬力學性能相適應,并應符合 GB/T 5293、GB/T 8110 和 GB/T 12470 的規定。 5.2.3 5.2.3 鋅 錠 鋼管柱所用鋅錠應具有出廠質量證明書,其質量應符合 GB/T 470 的規定。 5.3 制造要求 5.3.1 5.3.1 焊 縫 鋼管柱宜采用折彎機

16、折壓成型,可有 1 條或 2 條對稱縱向焊縫。柱高小于或等于 11m 時,鋼管 柱不允許有中間橫向焊縫,也可采用無縫鋼管制造。 4 TB/T 2921.3-2008 2921.3 5.3.2 下 料 5.3.2. 5.3.2.1 鋼板下料宜采用數控氧-乙炔切割或機械剪切,熱切割式時應采用相應的冷卻措施。 5.3.2 5.3.2.2 碳素結構鋼在環境溫度低于-20時,低合金結構鋼在環境溫度低于-15時,不應進行剪 切。 5.3.2 5.3.2.3 氣割前應將鋼材切割區域表面的鐵銹、污物等清除干凈,氣割后應清除熔渣和飛濺物。 5.3.3 焊 接 5.3.3.1 5.3.3.1 縱向焊縫應采用氣體保

17、護焊打底,自動埋弧焊焊接。其他焊縫可采用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 或手工電弧焊。 5.3.3.2 焊縫應達到:外形均勻、成型良好、焊道與焊道、焊道與基本金屬間過渡較平滑,焊渣和 飛濺物基本消除干凈。 5.3.3.3 影響鍍鋅質量的焊縫缺陷應進行修磨和補焊,且補焊的焊縫應與原焊縫間保持圓滑過渡。 5.3.3.4 未注明焊縫質量等級的焊縫,按三級焊縫質量檢驗,焊縫外觀質量及焊縫高度應符合 GB 502052001 的規定。 5.3 折彎、 5.3.4 折彎、矯正及制孔 5.3.4.1 碳素結構鋼在環境溫度低于-16時,低合金結構鋼在環境溫度低于-12時,不應進行 折彎成型和冷矯正。 5.3 5.3.4.

18、2 焊接后的支柱彎曲應進行矯正,矯正后的支柱彎曲允許偏差應符合表 3 的規定。 表 3 各部尺寸允許偏差 序號 1 2 3 直徑 項 目 名 稱 項 點 類 別 B A 300 mm 300 mm 螺栓孔中心距 端板厚度 B B B 允許偏差 mm 柱高 彎曲度 20 L/1 000 5 外徑的1.5% 1.5 4 法蘭盤 注: A 為關鍵項點,B 為主要項點。 5.3.4.3 5.3.4.3 孔邊緣不應有裂紋、飛刺和大于 1.0mm 的缺棱。 5.3.4.4 5.3.4.4 制孔的允許偏差應符合 GB 502052001 的規定。 5.4 鋅層及涂層技術要求 5.4.1 熱浸鍍鋅 鋼管柱宜采

19、用熱浸鍍鋅防腐,當采用其他防腐技術時,應滿足相關標準要求。鋼管柱的熱浸鍍 鋅應在制作質量檢驗合格后進行。熱浸鍍鋅應符合 GB/T 13912 和 GB/T 26942003 的規定。鋼管柱 應設熱浸鍍鋅工藝孔。 外觀質量及外形尺寸 5.4.2 外觀質量及外形尺寸 5.4.2.1 5.4.2.1 鋼管柱鋅層表面應具有實用性光滑,不允許有鋅刺、滴瘤和多余結塊,其外觀質量應符合 表 4 和 GB/T 13912 的規定。 表4 序號 1 2 項目名稱 表面 漏鍍 項點類別 B B 外觀質量 技術要求 目測鋅層表面應連續完整,具有實用性光滑,無粗糙,無起皮,無 殘留的溶劑渣。允許存在發暗或淺灰色的色彩

20、不均勻區域。 每根鋼管支柱漏鍍面不應超過 10 處,每個漏鍍面的面積不應超過 10cm2 5 TB/T 2921.3-2008 2921.3 表 4(續) 序號 3 4 5 6 項目名稱 鋅灰粘跗面積 鋅刺 滴瘤、結塊 過酸洗 項點類別 B B B B 技術要求 小于 2%外表面積,加大于 2%外表面積應人工進行清理返修。 不允許.如有,應清楚鋅刺部分。 不允許。 不允許。 注:B 為主要項點。 5.4.2.2 5.4.2.2 熱浸鍍鋅應對鋼管支柱進行矯正,矯正后其外形尺寸應符合表 3 的規定。 5.4.3 5.4.3 修 復 熱浸鍍鋅漏鍍面應用罐裝冷噴或富鋅底漆、面漆各一道進行修復,干膜鋅含

21、量不應小于 92%。 鋅層附著 5.4.4 鋅層附著量和鋅層厚度 鋼管柱璧厚小于 5mm 時,鋅附著量不應低于 460g/m2,即任何局部鋅層厚度不應低于 65m;壁 厚大于或等于 5mm 時,鋅附著量不應低于 610 g/m2,即任何局部鋅層厚度不應低于 86m。 5.4.5 鋅層附著性 鋅層應與金屬基體結合牢固,應保證沒有剝落或起皮現象,按 GB/T 26942003 規定的試驗方 法進行捶擊試驗后,鋅層不凸起、不剝離。 鋅層均勻 均勻性 5.4.6 鋅層均勻性 鋅層應均勻,用硫酸銅溶液浸蝕四次后不應漏鐵。 5.4.7 5.4.7 涂料涂裝 5.4.7 5.4.7.1 熱浸鍍鋅鋼柱有涂裝要

22、求時,可采用氟樹脂涂料(簡稱:氟碳涂料)雙層防腐涂裝體系, 若采用氟碳涂料則其技術指標見附錄 A。當采用其他涂裝體系時,應滿足本標準相關技術要求。 5.4.7 5.4.7.2 表面涂層顏色應具有景觀效果,且不應與鐵路信號:紅、綠、黃色相干擾,并應符合 GB/T 4. 3181 的規定。 5.4.7 按指定的顏色制作熱浸鍍鋅鋼板涂裝樣板, 樣板顏 5.4.7.3 涂裝樣板制作參照 HG/T 3792 的規定, 4. 色的目視比色按 GB/T 9761 的規定進行。 5.4.7.4 涂裝應在鋼管柱熱浸鍍鋅檢驗合格后進行, 5.4.7 在鋼管柱出廠前完成。 不需噴涂的預留孔部位, 應采取適當的噴涂屏

23、蔽措施。 。 5.4.7 5.4.7.5 涂裝工藝要求如下: a) b) c) d) 熱浸鍍鋅后應及時進行噴涂作業,間隔時間不應超過 7d; 熱浸鍍鋅層表面的污漬、鋅灰、鋅瘤及毛刺等,應清除干凈; 對于在涂裝之前已經破壞的鋅層需要用環氧富鋅底漆進行修補方可進行下一步涂裝; 氟碳涂料涂裝作業時,環境溫度不應低于 5,相對濕度不應大于 80%。雨天、霧天及風沙 場合不允許施工。 5.4.7 5.4.7.6 涂層質量要求如下: a) 涂料涂層表面應平整均勻,不允許有剝落、起泡、裂紋、氣孔,允許有不影響防護性的輕 微橘皮、流掛、刷痕和少量雜質; b) 涂層的色差與樣板比較,色差目測不明顯,色差E2;

24、c) 涂層干燥后的干膜總后度不應低于 80 m; d) 涂層的附著力可采用拉力試驗法或劃格試驗法試驗.采用拉力試驗時,附著力不應低于 5.9Mpa;采用劃格試驗法時,附著力不大于 2 級。 5.5 結構性能 6 TB/T 2921.3-2008 2921.3 標準檢驗 檢驗彎矩 5.5.1 標準檢驗彎矩 5.5.1 鋼管柱加載至標準檢驗彎矩時,鋅層、涂層不剝離,不凸起。 5.5.2 5.5.2 鋼管柱加載至標準檢驗彎矩時,其柱頂撓度不應大于 1 .5 L (L 為柱高) 。 100 5.5.3 5.5.3 鋼管柱加載至導高處撓度檢驗彎矩時,其導高處撓度不應大于 50mm。 5.5. 5.5.

25、4 承載力檢驗彎矩 鋼管柱加載至承載力的檢驗彎矩(為標準檢驗彎矩的 150%)時,不應屈服,焊縫不開裂,鋅層、 涂層不剝離,柱體不產生鼓曲塑性變形(表面凹或凸)。 6 試驗方法 6. 1 檢驗用儀器設備 檢驗用儀器設備尺寸及測量量具的技術要求見表 5。 表 5 檢驗用儀器設備及尺寸測量用具的技術要求 序號 1 檢驗儀器名稱 拉力傳感器及測試儀 量程 0100kN 050kN 2 3 4 5 6 7 8 游標卡尺 渦流測厚儀 磁性測厚儀 鋅層附著性試驗裝置 鋼直尺 鋼卷尺 經緯儀 0300mm 01000mm 0500m 0500m 錘頭重 210g 0300mm 01000mm 020mm 2

26、6 倍 0.5mm 1.0mm 0.5mm 1.0mm 準確度 1% 1% 0.02mm 0.02mm 5m 5m 分度值 0.1kN 0.1 kN 0.02mm 0.02mm 1m 1m 6.2 外觀尺寸 鋼管柱的外觀質量檢查主要以目測為主。鋼管柱的外形基本尺寸用鋼卷尺、鋼直尺和游標卡尺 測量。 6.3 6.3 鋅層及涂層質量檢驗 6.3.1 6.3.1 鋅層質量檢驗 6.3.1.1 鋅層厚度測量 取兩端和中部三處外觀質量合格、面積為 1 的巨型面積為基本測量面,每個基本測量面測 量 5 個點,取其算術平均值作為局部厚度。 6.3.1.2 鋅層附著層 按國標 GB/T 29642003 規定

27、進行檢驗。 6.3.1.3 鋅層均勻性 2 2 按國標 GB/T 29642003 規定進行檢驗,試樣由企業提供與支柱相同工藝條件下的測量面積不 小于 100 的試板。 6.3.2 鋅層和涂層總厚度的測定 按 GB/T 49562003 規定用磁性測厚儀測定,測點位置按 GB/T 11374 的規定進行。 6.3.3 涂層質量檢驗 6.3.3.1 涂層厚度 7 TB/T 2921.3-2008 2921.3 涂層干燥后的干膜厚度用渦流測厚儀測定,并符合 GB/T 13452.2 的規定。 6.3.3.2 6.3.3.2 涂層附著力檢驗 按國標 GB/T 5210 做拉開試驗或按 GB/T 92

28、86 做劃格試驗。 構性能 6.4 結構性能試驗 6.4.1 結構性能檢驗要求 構性能檢驗要求 結構性能檢驗應在鋅層及涂層質量檢驗合格后進行。 構性能檢驗方法 6.4.2 結構性能檢驗方法 結構性能檢驗采用立式試驗方法,鋼管支柱受力方向為水平.試驗方法布置如圖 2。 P水平荷載(kN); L支柱高度(m) ; 。 L1荷載點高度(m) 圖2 6.4.3 鋼管柱的加荷程序 試驗方法布置 正式測試前應對支柱預加 50%的標準檢驗彎矩值以消除安裝間隙,按標準重新緊固螺栓,卸荷 后測量撓度初始值。 第一步 由零按導高處撓度檢驗彎矩 25%的級差加荷至導高處撓度檢驗彎矩值,每次靜停時間 不少于 1min

29、,測量并記錄支柱的撓度值。 第二步 由導高處撓度檢驗彎矩卸荷至零,靜聽時間不少于 3min,測量并記錄其撓度值。 第三步 由零按柱頂撓度檢驗彎矩 20%的級差加荷至柱頂撓度檢驗彎矩的 80%, 每次靜停時間不 少于 1min;再按柱頂撓度檢驗彎矩 10%的級差繼續加荷至柱頂撓度檢驗彎矩值, 每次靜停時間不少于 3min,觀察支柱的變形情況及鋅層涂層是否剝離,測量并記錄支柱的撓度值 第四步 由柱頂撓度檢驗彎矩按 50%的級差卸荷至零, 每次靜停時間不少于 3min,測量并記錄其 撓度值。 第五步 8 由零按標準檢驗彎矩 20%的級差加荷至標準檢驗彎矩,測量并記錄其撓度值,遞增至 TB/T 292

30、1.3-2008 2921.3 標準檢驗彎矩的 120%,每次靜停時間不少于 1min,再按標準檢驗彎矩 10%的級差繼續加荷,遞增至 標準檢驗彎矩的 150%(即承載力檢驗彎矩),每次靜停時間不少于 3 min,觀察支柱的變形情況及 鋅層是否剝離,焊縫是否開裂,柱體是否產生塑性變型(表面凹或凸),測量并記錄支柱的撓度值, 第六步 按標準檢驗彎矩 50%的級差卸荷至零,每次靜停時間不少于 3min,測量并記錄其撓度 值。 6.4.4 測量要求 支柱試驗時,將經緯儀放置于垂直懸掛方向,任一級荷載下的支柱撓度,可用經緯儀直接測出。 6.4.5 基礎要求 鋼管柱試驗基礎應穩定可靠,不應有基礎轉角變形

31、。 6.4.6 試驗結果評定 6.4.6.1 彎矩計算 M i = Pi L1 式中: M P i 任一級荷載作用下的彎矩值,單位為千牛米(kNm) ; i 任一級荷載加荷值,單位為千牛(kN) ; L1 荷載點高度,單位為米(m) 。 6.4.6.2 試驗結果評定 實測承載力檢驗彎矩應符合下式要求: 0 M = M k 式中: 0 M 支柱達到承載力檢驗標志時的實測彎矩值,單位為千牛米(kNm) ; 支柱承載力綜合檢驗系數允許值為 1.5; M k 標準檢驗彎矩,單位為千牛米(kNm) 。 6.4.6.3 撓度檢驗 鋼管柱撓度檢驗結果應符合下式要求: f s0 f j 式中: f s0 柱頂

32、撓度檢驗彎矩下柱頂撓度的實測值,單位為毫米(mm) ; f j 5.5 中規定的柱頂撓度檢驗彎矩下撓度的允許值,單位為毫米(mm) 。 7 檢驗規則 7.1 出廠檢驗 7.1.1 檢驗項目 包括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和涂層厚度及標準檢驗彎矩和撓度檢驗。 7.1.2 批 批。 9 量 同一規格的鋼管柱,每 2000 根為一批;如在一年內生產總數不足 2000 根,也應作為一個驗收 TB/T 2921.3-2008 2921.3 7.1.3 抽 樣 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和 7.1.3.1 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和涂層厚度 所有鋼柱均進行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厚度檢驗,如有涂裝要求鋼管柱尚

33、需進行涂層厚度 檢驗。 7.1.3.2 結構性能 從外觀質量、尺寸偏差及鋅層和涂層厚度檢驗合格的產品中,每批隨機抽取 1 根進行標準檢驗 彎矩和撓度檢驗。 7.1.4 判 定 7.1.4.1 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 每根鋼管柱:A 類項點應全部合格;B 類項點的不合格判定數等于 3(Re=3) 。不合格鋼管柱應 剔除。 鋅層、涂層厚度 7.1.4.2 鋅層、涂層厚度 每根鋼管柱鋅層厚度、涂層厚度分別符合 5.4.4 和 5.4.7.6.c)的規定,則判定該產品鋅層厚度、涂 層厚度合格,如有不合格產品應剔除,并重新進行防腐處理。 7.1.4.3 結構性能 鋼管柱進行標準檢驗彎矩和撓度檢驗時,均符合

34、5.5 的規定,則判定該產品的結構性能合格。 如其中有一項不合格時,允許從同批產品中再抽取 2 根進行復驗,其中仍有 1 項不符合時,則判定 該批產品結構性能不合格。 7.1.4.4 修 復 外觀缺陷允許修補的產品應修補完好,經檢驗合格后,可按合格品驗收。 7.1.4.5 總判定 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厚度、涂層厚度及結構性能均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 7.2 型式試驗 7.2.1 檢驗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進行型式檢驗: a) b) c) d) 當首次投產或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時; 停產一年或異地生產時;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當同一規格的鋼管柱累計生產 4

35、000 根或在 3 年內生產總數不足 4000 根時。 7.2.2 檢驗項目 包括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和涂層質量及標準檢驗彎矩、撓度和承載力檢驗彎矩檢驗。 7.2.3 抽 樣 7.2.3.1 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和涂層厚度 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和涂層厚度 和涂層 每批隨機抽取 5 根進行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厚度,如有涂裝要求的鋼管柱尚需進行涂層 厚度檢驗。 7.2.3.2 鋅層均勻性能 鋅層均勻性能 試樣由企業提供相同工藝條件下的測試面積不小于 100 cm2 試板。 鋅層附著性及涂層附著力 7.2.3.3 鋅層附著性及涂層附著力 從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厚度均合格的產品中隨

36、機抽取 2 根。 7.2.3.4 結構性能 從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及涂層質量均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 2 根。 7.2.4 判 10 定 TB/T 2921.3-2008 2921.3 7.2.4.1 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 受檢鋼管柱:A 類項點應全部合格;每根鋼管柱的 B 類項點的不合格判定數等于 3(Re=3) 。 7.2.4.2 a) b) c) d) 鋅層及涂層質量 鋅層及涂層質量 及涂層 受檢鋼管柱鋅層厚度均符合 5.4.4 的規定,則判定鋅層厚度合格。 鋅層附著性符合 5.4.5 的規定,則判定鋅層附著性合格。 鋅層均勻性能符合 5.4.6 的規定,則判定鋅層均勻性能合格。 涂層質量符合 5.4.7.6 的規定,則判定涂層質量合格。 鋅層厚度、附著性、均勻性及涂層質量判定如下: 7.2.4.3 結構性能 受檢鋼管柱進行標準檢驗彎矩、承載力檢驗彎矩和撓度檢驗時,均符合 5.5 的規定,則判定結 構性能合格。其中有一項不合格時,則判定結構性能不合格。 7.2.4.3 總 判 定 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鋅層及涂層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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