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合同樣本(共18頁).doc_第1頁
船舶建造合同樣本(共18頁).doc_第2頁
船舶建造合同樣本(共18頁).doc_第3頁
船舶建造合同樣本(共18頁).doc_第4頁
船舶建造合同樣本(共18頁).doc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船舶建造合同船舶建造合同本合同根據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其總公司設在_公司(下稱建造方)為甲方和根據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 其總公司設在_公司(下稱買方)為乙方于_年_月_日簽訂。鑒 于 本 合 同 中 所 含 的 相 互 約 定 , 建 造 方 同 意 按 下 面 所 訂 的 條 款 在_(下稱船廠)建造、下水、裝機、完工,并向買方出售和交付壹(1)艘_船, 詳見本合同第一條(下稱該船)買方同意按下述所訂條款條件向建造方購買,從建造方接收該船并支付款項。第一條規格和船級1.說明書:該船應有建造方的船體編號第_號,并按本合同的條款,說明書和總布置圖(統稱說明書)建造、裝機和完工,說明書經雙方簽字并

2、附于本合同之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2.主要規格:全長:_總噸位:_兩柱間長:_主機:_型寬:_航速:_型深:_續航力:_設計吃水:_定員:_上述主要規格的詳細說明及定義、檢驗方法和計算均附列說明書中。3.船級和規范:該船包括其機器、設備、儀器應按_規范建造,并由_監造(下稱船級社)應授予船級和_標志。該船應符合本合同簽字生效后說明書中所指定船級社的規范并達到其標準要求。為入級并符合上述規范和達到要求條件所需的全部費用均由建造方支付。4.分包:建造方可自行決定將該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責任由建造方承擔。5.登記:根據_法律在_國的港口,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船和驗收時間,該船應由

3、買方登記,其費用由買方自理。第二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1.合同價格:該船的購買價為_日元(¥_),這是建造方應收的凈價(下稱合同價), 此價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由買方提供的設備, 并可按本合同項下的規定,予以上下調整。2.貨幣:本合同項下由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項應為可自由兌換的日元。3.付款條件:由買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價如下:(1)第一期:_ 出 具 該 船 出 口 許 可 證 后 立 即 支 付 金 額 為 _ 日 元(¥_)。(2)第二期:該船鋪龍骨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日元(¥_)。(3)第三期:該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日元(¥_)。(4)第四期:交付該船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

4、日元(¥_),再加上或減去由于合同價調整而增加或減少的所需的部門金額。4.支付方式:(1)第一期:當收到建造方關于_已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銀行(下稱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2)第二期: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鋪龍骨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3)第三期: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下水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4)第四期:在規定的該船交船日至少 7 天之前,買方遵照經建造方確認的銀行開具以建造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 或向_銀行存入調整后的本期應付額的現金。 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 3

5、款規定在簽署交船、接船議定書后,建造方即可收取上述信用證或現金。本合同的雙方之間不論發生任何性質的爭議或分歧,買方不得延付或拒付款額。5.預付款:該船交付前或交付時應付的各期預付款均應得到本合同雙方的同意并經_的批準。第三條合同價格的調整若出現下列應急事件,合同價應按下面的規定予以調整(雙方理解合同價的減少是以規定的違約償金方式減少,而不是以罰款的方式減少。)1.交船:(1)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在指定的交船日后的第一個(30)天午夜(12)時內,合同價不予調整,價格不變。(2)若于交船日后遲交超過(30)天,則在交船日后第(30)天午夜(12)時開始,合同價按下列規定予以遞減:第(31)天至

6、第(60)天¥_。第(61)天至第(90)天¥_。第(91)天至第(120)天¥_。第(121)天至第(150)天¥_。第(151)天至第(180)天¥_。盡管如此,合同價格的遞減率不得超過(180)天,上述規定的遞減率是以規定交船日期后的第(30)天中午(12)時算起。(3)但是,若交船時間的延遲僅自交船日期的第一個(30)天起至(180)天,超過(180)天,按第十條規定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在上述延遲交船超過(180)天后若買方沒有按第十條規定發出取消合同的通知, 建造方以書面要求買方予以抉擇。 在此情況下, 買方收到通知(15)天后,應予以答復建造方是取消合同還是同意以后擇日接船。茲雙方理

7、解,若該船不能擇日交付,買方根據上述條款仍保留取消合同的權利。(4)若買方書面要求提前交船,為滿足其要求應予以提前交船,若比原交船提前(30)天以上,從第(31)天算起,該船的合同價格,每 1 天應增加_日元。雙方認為不應把建造方接受買方要求提前交船解釋為改變或變更本合同所訂的交船日期。(5)在充分考慮了按第八條規定所允許延遲交船的原因及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的原因后,仍然不能按本合同中各條款所規定的日期交船,則應視為交船延期,此乃書就本條款的目的。2.速度:(1)經試航證實該船實際速度比該船保證速度減少不到(3/10)海里/時的條件下,其合同價格不受影響和不予以改變。(2)然而,實際速度低于該船保

8、證速度從(3/10)節開始包括減少(3/10)節其合同價格按下列遞減但小于(1/10)節時可忽略不計:(3/10)節_總額_日元(4/10)節_總額_日元(5/10)節_總額_日元(6/10)節_總額_日元(7/10)節_總額_日元(8/10)節_總額_日元(9/10)節_總額_日元(1)節_總額_日元(3)若經試航,實際速度低于該船的保證速度達(1)節以上時,則買方可根據第十條規定予以抉擇,拒收或取消合同或以降低合同價格后接船。根據上述,低于(1)節其合同價格減少值為_日元。3.油耗:(1)按說明書規定經_試航證明該船油耗超過規定的油耗的_%其合同價格不因此受其影響而予以改變。(2)該船實際

9、油耗超過規定的油耗從_%開始,合同價格按增加油耗量的比例而減少,即超過上述值 1%時,合同價格減少_%。(3)若該船的實際油耗超過規定油耗的(_%)買方可予以選擇,根據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可拒收或取消合同或降低合同價格的(_%)其降價的總額為_日元。4.總載重量:(1)按說明書規定該船的實際載重噸若低于或超出其規定總載重量時在低于_長噸以上, 對每長噸降低其價格的_日元, 最多降_日元?;蛘呤浅^_長噸以上,每一長噸的增加,其合同價格增加_日元(在此兩種情況下),不足一長噸者均不計)。(2)若該船實際總載重噸低于合同規定的_長噸以上,可由買方根據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 作出抉擇, 拒收該船, 撤銷

10、本合同, 或按上述規定, 按_長噸計,降低合同價格,即總額減少_日元。第四條建造期間圖紙的審批及檢驗1.圖紙的審批:(1)建造方按照第十八條注明的地址,將圖紙一式三份寄給買方予以審批。在收到后十四(14)天內買方將一份書面批準的或提示意見的圖紙寄還給建造方。 建造方向買方提交的圖紙應按雙方同意的目錄清單提供。(2)根據本條第 2 款規定買方委派的代表到達船廠時除非雙方另有商議,買方可將經雙方同意的圖紙清單中剩余的部分圖紙交于代表批準, 代表應在收到后 7 天之內, 將一部分附有意見的圖紙送還建造方,凡代表所批準的,將視為買方按合同已予以批準。(3)若買方或代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其圖紙不按時送還給

11、建造方,其圖紙視已完全被批準論。2.買方代表的委派:買方可在船廠派常駐代表(稱代表)以書面授權并負責說明書的修改,價格的調整,圖紙的審核批準,參加試航及有關機械、設備和舾裝的檢驗及買方委托所需作的事情。其費用由買方承擔。3.授權代表檢驗:根據合同及說明書規定在整個建造期中由船級社、有關當局及買方檢查組等對該船所用的機械設備和舾裝等予以必要的檢查。按照建造方和買方雙方同意的意見,代表有權在建造期內參加對該船的各種機械設備進行試驗和檢驗。建造方應合理的提前將試驗,檢驗的日期和地點通知給代表,便于出席。接通知后代表不能出席其試航和檢驗時,應視作棄權。代表若發現建造工程所用材料、工藝等有不符合本合同規

12、定的要求時,代表應迅速以書面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收到通知后,若同意其意見時應立即糾正不當之處。在該船交船前的整個建造工程中代表可對建造該船的主機和輔機、工程現場、材料倉庫,其中包括船廠、車間、倉庫和辦公室等,同時對建造方所分包出去的與該船有關的現場或材料倉庫等可自由巡視。4.設施:建造方應為代表及其助手提供足夠的辦公室并根據船廠慣例在船廠附近提供合理的設施,以便有效的進行工作。5.建造方的義務:代表及其助手是受買方聘用該項目的雇員,而不是建造方的雇員。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的雇員或者其代理方的疏忽而造成買方代表或其助手在工程現場(在船上或在建造方分包商的工地或與該船建造有關的地點)發生工傷等, 建造

13、方對此不承擔責任。同樣,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或其代理雇員的極大疏忽造成代表及其助手的財產遭受破壞、損失等建造方概不負責。6.買方的責任:買方予以保證其代表在執行職責時必須遵守正常的建造程序,避免造成發生不必需的增加而延遲或干擾其建造進度。建造方有權要求調換其認為對建造該船不適合的或不稱職的代表,買方經實際調查后,認為建造方的要求是正確的,買方應盡快調換其代表。第五條修改1.說明書的修改:說明書的修改或變更需經雙方書面同意,但根據建造方的判斷,這類修改或變更或累積的修改或變更不會嚴重影響建造方承擔的其他的計劃。 此外在修改或變更前買方予以同意由變更而引起可能的合同價格、交船日期、合同和說明書的其他

14、條件的變更。修改協議通過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換文后生效或以電報并經換文確認,本合同雙方已取得一致意見后生效,此換文為本合同和說明書的組成部分。建造方若發現有必要改進生產方法時,可對說明書作較少的修改,但事先需征得買方的同意,而買方不應無理由地拒絕建造方的修改的要求。2.船級的變更及其他:本合同簽訂后,若船級社或其他授權的主管機關要求改變已確定的船級及建造該船的規范時,應按下列規定執行:(1)若這種變更或修改是強制性的,則任何一方收到船級社或其他主管機構關于對建造該船確定須作修改的信息時, 應盡快書面通知另一方, 若買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價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說明書的修改時建造方應把此

15、修改置于建造過程中實施。(2)若修改并非強制性的,但買方要求將此修改置于建造過程中實施,買方應將此意見通知建造方, 若這種修改不影響其合同的執行并且買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合同價格, 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說明書方面的變更時,建造方可以接受此修改方案。3.材料的代用品:按照本合同及該船建造說明書所要求的各種材料若不能及時購買到或因短缺而影響交船日期時, 建造方在買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提供其他代用材料以滿足船級社及建造該船規范的要求, 采用代用材料的協議可按本條第 1 款規定的方式進行, 其中包括修改合同價格及有關其他的條款。第六條試航1.通知:建造方至少要在試航前(14)天用書面通知或用電報通知該船

16、試航的時間、地點,而買方收到通知后盡快告知對方。買方可派代表隨船試航檢驗。買方收到通知后不管出于任何原因,其代表不參加試航時,視為買方棄權,建造方可在無買方代表參加的情況下自行試航。 在此情況下若建造方出具證書證明該船試航結果符合本合同及說明書的要求時,買方有責任予以接船。2.氣候條件:建造方選擇最為合適的氣候條件予以試航。到確定的試航日期氣候條件不佳時,應在氣候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早地予以試航。茲明確,若該船進行試航時氣候驟變,不利繼續試航, 試航應停止并延遲到允許試航氣候條件的第 2 天進行。 若買方根據停止試航前的試驗結果,書面同意接船,則可不再續試。由于不佳的氣候條件使試航予以推遲而導致

17、交船的延遲,應視為允許的交船的延遲期。3.如何進行試航:(1)凡與試航有關的費用均由建造方承擔,建造方需安排足夠的船員保證航行安全。試航應按說明書規定的方式進行,而且做完說明書所規定的性能試驗內容。試航往返航線由建造方予以決定。(2)在試航前,雖然由買方提供試航所需的燃油、潤滑油等,但在交船前建造方應將試航中所耗的燃油、潤滑油等費用以原購價支付給買方。在測定油耗時,其留在主機、機械及管路中的流動油量不計在內。由買方提供的燃油、潤滑油等數量按建造廠的規定辦理。4.接船或拒絕接船的實施辦法:(1)試航完畢后,若建造方認為試航的結果表明該船符合本合同的說明書的要求,建造方應電告買方并用書面確認試航完

18、畢。 買方收到建造方通知后的 3 天內, 電告建造方并用書面確認接船或拒絕接船。(2)但若試航結果表明,該船或該船的任何一部分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說明書的要求條件, 或者建造方對買方拒絕接船通知中所涉及的不符合處表示同意, 建造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糾正不符之處。當這種不符之處加以糾正后,建造方應或拒絕接船。(3)若買方拒絕接船,則應在拒絕接船的通知中指出該船的哪一方面或哪一部分或哪一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說明書的規定。(4)若買方未能按上述(1)和(2)規定的時間內電告并用書面確認其接船或拒絕接船以及接船或拒絕接船的理由,則應認為買方已接受該船。(5)建造方對買方根據本條款拒絕接受該船一事可以

19、提出爭議,在此情況下則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規定,可將爭議提交仲裁,由仲裁庭作出終局性裁定。5.庫存剩余的易耗品的處理:若買方在接船時,該船上還剩余試航后留下來的由建造方提供的淡水或其他的庫存易耗品,買方同意按這些庫存的原價向建造方購買并于接船時付款。第七條交船1.時間與地點:該船應于_之前或者當日在船廠由建造方交于買方。若根據本合同條款因建造進程的需要而允許推遲交船, 則上述交船日期要作相應的推遲, 按照上述日期或按推遲的日期移交,均稱為交船日期。2.何時生效及如何生效:在買方已履行了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的前提下,該船的交付應在本合同的各方同時向另一方提交交船、接船議定書時生效,確認該船已由建

20、造方交付,由買方接船。3.向買方提交的文件:該船交付和接船時建造方應向買方提交下列文件,附于交船和接船議定書之后:(1)根據說明書制定該船試航的文件;(2)按說明書規定項下的設備清單,包括備件和其他的所需備件;(3)本合同第六條第 3 款(2)所規定的易耗品清單并列有原購買價格;(4)全部證明書,包括按本合同規定該船交付時須提供的建造方證明和說明書;若船級證書和/或其他的證明書在該船交付時尚沒有提交時, 買方接受臨時證明書, 不作違約論,但建造方取得正式證書后立即將正式證書提交給買方;(5)建造方出具的保證書說明該船移交給買方時沒有設定任何留置權、費用、抵押或其他的負擔加在買方名義上, 也要特

21、別說明_當局沒有對該船附加一切稅收和費用,在試航期中到交船前建造方對其分包商、雇員及船員不應負任何債務。4.該船的招標:根據本合同和說明書,于建造完工后買方無正常理由,又不接受該船,建造方有權在符合上述規定的程序的條件下對該船進行招標。5.產權與風險:該船的產權和滅失的風險只在完成上述交船與接船后,移交給買方。雙方明確表示,在交付有效前,該船的產權和滅失的風險及該船的設備屬于建造方,但戰爭、地震和海嘯的風險除外。6.該船的駛離:該船移交后,買方立即擁有該船的所有權,并應在移交生效的 3 天內從船廠駛離。若買方于 3 天內未駛離船廠,買方應向建造方支付合理的系泊費用。第八條推遲和延長交船時間(不

22、可抗力)1.推遲的原因:若在實際交船前的任何時候,由于天災、政府當局的干涉、戰爭、封鎖、革命、起義、叛亂、罷工、瘟疫、火災、水災、臺風、地震、海嘯、爆炸、碰撞、擱淺、禁運等,造成推遲該船的建造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所需的時間, 作為延遲時間的先決條件, 以此而推遲履行交船,但不應超過全部推遲所累計的時間。2.延遲的通知:推遲開始之日起 7 天內,建造方應用電報通知買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建造方有權要求推遲該船的交船日并用書面確認推遲開始的日期及推遲的理由。 同樣, 在此推遲結束后的 7 天內, 建造方應用書面通知買方或用電報通知以書面確認此推遲已結束, 也應規定由于此推遲而使交船日推遲的時間;買方在收

23、到此通知后的 7 天內未能對建造方要求推遲交船日的通知加以確認,應認為買方同意予以推遲。3.允許推遲的定義:由于本條第 1 款規定之原因及根據本合同條款允許推遲交船日任何其他理由,應理解為可允許的推遲,有別于未經授權的推遲。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凡未經授權的推遲應對合同價予以調整。4.因超期推遲而取消合同的權利:除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允許推遲交船日的情況外,按照本條所陳述的原因,其推遲的累計的總括時間達到或超過(210)天的情況下, 買方可根據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取消本合同。當延遲累計的時間達到(210)天時建造方應致函買方,予以抉擇,而買方收到建造方通知的(20)天內,應表示其意愿,是取消合同,

24、還是將來于指定日期移交。茲雙方同意并理解若繼而再次作延遲時,根據本合同條款買方仍保留取消合同的權利。第九條質量擔保1.保證:根據下述條款的規定,于該船移交給買方使用(12)個月內,若發現因材料或工藝而引起的缺陷時,建造方應予以免費為其缺陷進行補救。其保證部分僅包括船體、機器、設備及舵機,但不包括由買方提供的或代表買方提供的任何部分。2.出現缺陷的通知:根據本保證,在發現缺陷后買方應盡快地用書面通知建造方或電報通知并用書面確認,對其缺陷提出補償。買方的書面通知應闡述缺陷的性質和程度。若于(12)個月有效期屆滿之前發現缺陷,但在保證期后(30)天內,其通知未能送達時,建造方對此不承擔義務。3.缺陷

25、的補救:(1)建造方應根據本合同的保證條款,對出現的任何缺陷予以補救,在其船廠進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換,其費用由建造方承擔。(2)若將該船駛至船廠修理不能實現時,買方可選其認為合適的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為此,建造方可提供或供應所需更換的部件或材料,其部件或材料的發不得影響或推遲船的營運和航行日程。若買方建議在建造廠以外的船廠修理或更換,不致推遲船期,也不影響營運和航行日期下, 買方應將擬進行修理的時間和地點通知建造方。 建造方有權讓其代表驗證買方所提出缺陷的性質和程度。 驗證完畢后, 建造方應立即用電報告知買方予以接受還是拒絕此缺陷為保證中所列之內容。一旦建造方接受,承認本合同項下應補救之缺陷,或

26、者經仲裁決定應為補救之缺陷, 建造方應立即向買方支付所需修理或更換部分的金額, 此金額應與在建造方船廠進行同樣修理或更換的合理費用相同。(3)在任何情況下駛往選定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部件的駛船費用和責任屬買方。(4)本條項下的任何爭議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款規定仲裁。4.建造方的責任范圍:(1)除本條第 1 款所述的缺陷外建造方對該船的任何其他的缺陷不承擔責任或義務。在任何情況下, 建造方對于因本條第 1 款所述的缺陷, 或因修理該船或因其他的缺陷進行補救所導致的和特殊的, 不論直接的或間接的損失、 損害包括利潤收入或滯期費的損失概不承擔責任或義務。(2)交船后經買方更換的,或經各承包商修理過的,或

27、由于疏忽或因操作不當及經買方的雇傭人員或代理人維修過的,或屬于正常的磨損,或在建造方無法控制條件下發生的,對該船任何部分的缺陷建造方均不承擔責任。(3)該船由建造方建造并售給買方,所以上述條款中規定的保證可代替或排除由成文的或不成文的法律所含的任何其他的保證、保修、慣例及條例。5.保證工程師:建造方有權指定一名保證工程師作為代表,在建造方確定的保證期內為該船服務,買方和其雇員應向建造方代表, 保證工程師在該船上執行任務并給予全面合作。 買方給予保證工程師的待遇應與該船總工程師的待遇相適應。 為其提供住房和生活條件, 而不向建造方和/或向保證工程師收費。買方每月應向建造方支付_的金額作為保證工程

28、師在船上執行任務所需費用的補償, 并于服務期滿后支付返回_的飛機票等費用。鑒于本款所述之細節,雙方應于移交該船后另簽協議,使之付諸實現。第十條買方的退貨1.通知:該船移交前向建造方所付款額是預付款性質。若買方根據合同允許取消合同的各條款行使退貨的權利時, 應書面通知建造方或用電報通知并以書面確認, 通知的有效期應自建造方收到通知之日算起。2.建造方退款:屆時,建造方應立即將買方支付給建造方的用于該船的全部款額退還給買方,但若建造方根據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提交仲裁者除外。在此情況下,按需退還給買方的金額計算,并按買方分別支付給建造方之日起,至建造方將這些款項匯還給買方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為_%計算

29、。但買方根據本合同第八條 4 款之規定取消合同時,建造方不予支付利息。3.義務的解除:建造方將款項退給買方后,本合同項下的各方向另一方承擔的全部義務、責任和債務立即予以全部解除。第十一條買方不履行責任1.不履行責任的定義:下列所述應視為買方沒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1)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于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分期付款,到期后 3 日內,買方仍沒有向建造方付款;或(2)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買方在該船移交時沒有支付第四期款額;或(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該船已準備支付給買方時,買方不接船不付款。2.利息和費用:若買方不履行支付責任,未按本條 1(1)和(2)規定作出的分期付款,買方

30、按應付日起至向建造方支付全部費用加年利率_%的利息支付給建造方;若未按本條1(3)接收船,應視為買方沒有支付第四期分期付款,并應支付自建造方計劃交船日期(包括計劃交船的當日)按上述同 1 的年得率計算利息。買方有失責、違約時,對建造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費用。3.失責后果:(1)若發生上述規定的買方違約,則交船日應自動推遲,其推遲期為買方違約所持續的期限。(2)若買方違約持續(15)天,建造方可自行決定,電告買方,并用書面確認,取消合同,則合同立即失效,買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均屬建造方財產。若發生取消合同,買方付給建造方的各期付款全部金額屬建造方持有。4.該船的出售:(1)若本合同按上述規定取消

31、,建造方有權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處理,或繼續或中止該船的建造,公開出售或私下出售,采用自己認為合適的方法,而不對買方的損失和虧損負任何責任。(2)若該船出售時已處完工狀態,則銷售所得,建造方應首先支付參與銷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使建造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然后支付全部的尚未支付的合同價的分期款額及由此所需支付的利息,按年率_%計算。(3)若該船處于尚未完工狀態,則建造方處理該船所得銷售值,首先用來支付參與出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需建造方支出的全部費用。 然后支付該船價格及分期付款需付的差額部分及因取消合同而需補償給建造方合理利潤的損失部分。(4)鑒于上述兩種情況若銷售金額超過所需支付的總金額,建造方應立即

32、將超過部分支付給買方,不加利息。但是,支付給買方的金額不得超過買方已支付分支付款的金額,若買方有供應品,不應超過其供應品的價格。(5)若出售的金額不足支付上述所需支付的總金額時,根據建造方的要求,買方應立即支付尚缺差額部分。第十二條保險1.投保險別的范圍:從該船鋪龍骨開始直至完工、交船及買方接船時止,建造方應自費就建造該船所用供應品,包括已運到船廠的,已裝船的,買方提供的供應品及全部機械、材料、設備、儀器和舾裝件向_保險公司投保, 投保險別應與_所采用的保險條款相適應。這類險別的保額應概括船舶交付時的金額,最低限度應等于,但不限于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總金額,其中包括買方的供應物品。上述保險的保單

33、應以建造方為抬頭。此保單項下的全部損失應按規定支付給建造方。若買方要求對已付款購置的關于該船所需的部件、材料、機器和設備予以保險時,可投保地震、罷工、戰爭或其他的本條款中沒有明確的風險,為此建造方應予以辦理。該投保費用應由買方于該船支付時補償給建造方。2.追償額的運用:(1)部分滅失:若該建造船舶于買方驗收前,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凡屬保險范圍內使被保險人受到損失, 而且所造成的損失并不構成該船的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 建造方應依據本條(1)所示,依據保險單應予以追償,所得的金額用于支付修理費用,旨在彌補損失,以達到船級社的要求。根據本合同所含說明書的規定,于該船完工時,買方依據合同予以接船。(2)

34、全損:但是,若該船被裁定為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經本合同當事人之間相互磋商,建造方可抉擇如下:(a)根據本合同規定,工程需繼續下去,在此情況下,按保單追償的金額應用于該船的修補費用, 但雙方應首先書面同意合理的推遲交船日, 為完成其重建需調整本合同其他的條款,包括合同價;(b)根據本合同支付的全部的分期付款總額應立即償還買方,但不計利息,據此,應認為本合同已取消,本合同中任一方對另一方享有和承擔全部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債務應立即終止。在船被裁定為實際或推定全損之后的 2 個月內,若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則適用上述 2 項規定。3.建造方投保義務的終止:本合同項下建造方的船舶投保義務在賣方交船并由買方

35、接船后立即終止。第十三條爭議與仲裁1.訴訟:本合同雙方之間由于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就本合同中任何規定或與這些規定有關的問題而引起的任何爭執不能解決時, 此爭執應提交在_船務局。 按船務局海事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但本合同項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欲提交船務局仲裁應以書面向船務局提出仲裁的申請,求償的陳述并附有書面指定仲裁員的委托書及仲裁員接受委托的有關文件。船務局收到上述所列文件后的 20 天內,另一方亦要通知船務局委托的仲裁員及接受委托的有關文件。 這兩名仲裁員可作為海事仲裁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指定的仲裁員, 履行仲裁職責。主持仲裁程序的第三名仲裁員應由委員會從其成員中指定,該仲裁員與

36、爭執的雙方無任何關系或與本爭執的問題無任何關系, 這樣指定的仲裁員, 應組成解決該爭執的仲裁庭(下稱“仲裁庭”)。但是,若所述之另一方在收到船務局有關文件后 20 天未能指定第二名仲裁員,則由要求仲裁一方指定的一名仲裁員應被視為已經接受并被指定為自己的仲裁員。這名仲裁員身肩兩方,單獨構成仲裁庭,仲裁應在該名仲裁員主持下進行。由這名身肩兩方的仲裁員或由三名仲裁員的大多數(視情況而定)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若三名仲裁員未取得多數裁決,則第三名仲裁員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盡管有以上規定,經雙方承認,關于該船的建造及其機器和設備,或有關材料或工藝的質量所引起

37、的任何爭議或意見的分歧, 經協商一致可提交船級社對爭議作出裁決。 船級社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2.裁決的通知:應立即用書面,或用電報加以確認,將裁決告知買方和建造方。3.費用:仲裁庭應決定仲裁費用由哪一方承擔或雙方承擔費用的比例。4.提交法院:對裁決的判決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任何法院。5.交船日的變更:在該船移交之前若引起爭議需提交仲裁,裁決可包括仲裁庭認為合適的交船日予以推遲。第十四條轉讓的權利除事先征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方。若買方轉讓,則還需經政府批準,而且買方仍對本合同承擔義務。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繼承人或合法的受讓人應繼續有效,繼續有約束

38、力。第十五條稅務和關稅1.稅務和關稅:建 造 方 應 承 擔 并 支 付 _ 征 收 的 稅 務 和 關 稅 , 但 不 包 括_向買方征收有關其供應品的稅收。2.境外的稅務和關稅:買方應承擔并支付為執行和/或履行本合同于_境外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但不包括建造方為建造該船購買所需項目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第十六條專利商標和版權1.專利、商標和版權:該船所用的機器和設備應標有專利號、商標或制造商的貿易名稱。建造方不得讓買方承擔使用專利權責任,或因違背專利權而引起訴訟所帶來的損失,其中包括在執行合同中因對任何專利和發明使用不當以及由此引起的訴訟所需費用。本條不應被解釋為本合同所用設備,僅涉及專利權或

39、商標或版權的轉讓,特此證明,所用的專利完全應歸真正合法的持有者。建造方的擔保不適用于買方的供應品。2.總圖、說明書和生產圖紙:建造方對說明書、設計圖紙和生產圖紙、技術說明、計算、試驗數據及其他與該船有關的數據、信息和文件持有全權。在未經建造方書面同意前,買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其泄密或泄露給第三方,但可為正常進行操作,修理和維護該船時用。第十七條買方的供應物品1.買方的責任:(1)應在建造方指定的時間內自己承擔風險、貨價和費用,向建造方提供物品(下稱買方供應品)按說明書規定,在船廠倉庫或堆放處交付,其供應品狀態應完好,以適應裝該船。(2)為便于建造方將買方供應品安裝在船上,買方應向建造方提供必須的說明書、圖解、指南、手冊、測試報告和規范條例所要求的證明書。買方在建造方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