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天津市國有劃撥土地上房屋轉讓補繳土地岀讓金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貫徹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加強國有劃撥上地上房屋轉讓管理,明確政策界限.規范 土地出讓金收繳匸作.依據天津市城鎮私房交易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法(津政發(1998) 45 號人天津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辦法(津政發(2003) 51號)和關于開展規范上地市場秩序治理違法 違規用地工作的通知(津政發(2006) 6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木辦法。第二條木辦法所稱國有劃撥上地上房屋.是抬在國有劃撥上地上建成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構筑物。按房屋設計用途分為國有劃撥上地上住宅房屋.國有劃撥上地上與住宅相連的底層商業類非住宅房
2、屋.國有劃撥土地上其他用途類非住宅房屋。第三條國有劃撥上地上房屋轉讓活動應半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任何的位和 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第四條市國上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統一負責全市國有劃撥上地上房屋轉讓管理和監督丄作。第五條國土資源管埋部門對國有劃撥土地上房屋轉讓補繳上地出讓金的管埋按照以下權限分I:(-)房屋位于外環線以內的.由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辦理有關于續:(二)房屋位于外環線以外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國上資源管理部門辦理有關于續。第六條下列國有劃撥上地上房屋禁止轉讓:(一)無合法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二)房屋、土地權屬有爭議的:(三)共有房地產.未經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四)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
3、依法裁定、決定査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五)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六)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列入近期上地收購整理儲備范困內的:(七)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第七條按份共有的國有劃撥丄地上房屋的共有人轉讓房屋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 購買權。第八條國有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房屋時應半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 讓房屋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其轉讓行為無效。第九條出租人將已出租的國有劃撥丄地上房屋轉讓的.應、”1在轉讓前的60天內通知承根人。在同 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第二章】住宅房屋轉讓第十條國有劃撥上地上
4、住宅房屋是指在國有劃撥上地上建成的平房以及女層或島層(兩層及兩層 以上)住宅樓中爪位或個人所有的*1元式房屋。不包括在國有劃撥丄地上建成的別墅式.獨幢式住宅房屋 和混合型、酒店型公寓。第十一條住宅房屋因買賣.贈與而發生轉讓的,受讓人為自然人且不改變房屋設訃用途的.市、 區(縣)房地產權屈登記機構在辦理房地產轉移或變更登記時,按照天津市城鎮私房交易繳納國有土地 使用權出讓金辦法一并收取土地出讓金。第十二條交換住宅房屋的轉讓.受讓人為自然人且不改變房屋設訃用途的,市.區(縣)房地產 權屈登記機構在辦理房地產轉移或變更登記時一并向轉讓雙方按照房屋評估交易價的1%分別收取上地出 讓金。第十三條住宅房屋
5、因繼承、離婚發生轉讓,受讓人為自然人且不改變房屋設訃用途的.市、區(縣) 房地產權居登記機構在辦理房地產轉移或變更登記時,暫不收取丄地岀讓金。再轉讓的按木辦法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的規定收取C第十四條住宅房屋發生轉讓,受讓人為自然人且不改變房屋設計用途的,按以下情況辦理房地產 轉移或變更登記:(-)70年計算并記載“至年月日止S “記事”欄內注記“私房補交土地出讓金S再次轉讓的“使用權類型” 欄、“終止日期”欄和“記事”欄不變。(二)住宅房屋因買賣、贈與、交換發生轉讓,原房地產權屬證書使用權類空已記載為出讓并記載 使用年限的.天津市房地產權證“使用權類型”欄記軼為“出讓S “終止日期”欄按余期年
6、限汁算并記 載“至年丿J日止匕“記事”欄內注記“私房補交上地岀讓金”:再次轉讓的,“使用權類ST欄'終止日期” 欄和“記事”欄不變。I上日期”欄不記載:再轉 讓的按木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四)住宅房屋因繼承、離婚發生轉移原房地產權屈證書使用權類型記載為出讓并記載使州年限 的,天津市房地產權證“使用權類型”欄記載為“出讓S “終止日期”欄按余期年限計算,記載為“至 年丿J日止3 “記事”欄內注記“私房補交土地出讓金I再轉讓的,“使用權類型”欄終止日期”欄和“記 事”欄不變。第十五條住宅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等丿京因發生轉讓的,受讓人為非自然人且不改變房屋設訃 用途的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
7、照土地所在區域現行基準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土地出讓金.補辦相應的上 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轉讓時改變房屋設計用途的.由國上資源管理部門按照天津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辦法辦理土地 有償使用手續后,市、區(縣)房地產權屬登記機構再辦理房地產登記手續。第十六條申請國有劃撥土地上住宅房屋轉移登記,申請人應、“I提交土地出讓金繳款證明。2006年1丿13日前,房屋已經發生多次轉讓行為,且未辦理上地變更登記并繳納上地出讓金的, 不再追繳此次轉移登記前的土地出讓金。第十七條 轉讓別墅式、獨幢式住宅和泯合型、酒店型公寓的,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天津 市國右土地何償使用辦法辦理土地右償使用于續后,市、區(縣)房地產權屈登
8、記機構再辦理房地產登 記手續。【第三章】與住宅相連的底層商業類作住宅房屋轉讓第I八條國有劃撥土地上與住宅相連的底層商業類非住宅房屋,是抬將劃撥上地上建成的與住 宅樓相連的底層或低層,且相連部分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下,并作為商業等IF住宅使用的房屋。第十九條與住宅相連的底層商業類非住宅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發生轉讓的,應當區 別處理:不改變房屋設計用途的,由國士資源管理部門按照土地所在區域現行基準地價的一定叱例收取 土地出讓金,補辦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改變房屋設計用途的,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天津市國有上地有償使用辦法辦理土地有償使 用手續。第二十條國冇劃撥上地上與住宅和連的底
9、層商業類非住宅的規高上地岀讓年限為40年。第二I一條巾諸國有劃撥上地I:與住宅相連的底層商業類非住宅轉移登記巾請人應十提交上 地出讓合同和土地出讓金激款證明。【第四章】其他用途類非住宅房屋轉讓第二十二條國有劃撥土地上其他用途類非住宅房屋是指.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九條規定以外 的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發生轉讓的,應當按照夭津幣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辦法辦理。【第五章】其他規定第二十三條在本辦法實施前,發生下列轉讓或轉移行為的房屋,已經按照天津市城鎮私房交 易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法和原天津市土地管理局關丁加強城鎖居民個人住宅用地經營管理的 通知(地籍字2OOOJ3O3號)的規定補繳土地出讓
10、金的.在木辦法實施后轉讓或轉移的上一次繳納的 土地岀讓金可以核減:(一)住宅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發生轉i上.受讓人為非自然人且不改變房屋設計用 途的:(二)住宅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發生轉讓,改變房屋設計用途的;(三)住宅房屋因離婚發生轉移,被轉移人為自然人且不改變房屋設計用途的:(四)別墅式、獨幢式住宅和混合型灑店型公寓轉讓的;未轉讓或未轉移的,應當設專門帳冊進行筲理,再次轉讓或再次轉移的,按照本辦法第二章、 第三章、笫四章的規定辦理。第二十四條 國有劃撥土地上房屋因買賣、交換等原因發生轉讓的,應當按照土地登記范圍辦理 出讓、房地產權屬登記等手續。第二十/弋條木辦法第十五條、第十九條所規定的比例按照關于落實關干調整現狀補辦類出讓 項目土地出讓金政府抄收益標準的通知總見的通知(津國土房地市(2007) 197號)的規定執行。基準 地價未覆蓋區域,按評估確認地價收取土地出讓金。第二十七條已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等有償用地于續的住宅或按有關規定已補繳土地出讓金 的住宅,在木辦法實施后不再收取城鎮個人住宅土地使用費。土地使用費從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日起按 月計算,超過半個月的按一個月計收,不足半個月的免繳。【第六章】附則第二十八條木辦法自2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輔導員考試試題及答案
- 2025年醫學影像技術專業畢業考試試卷及答案
- 2025年生物醫學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試卷及答案
- T/XFBZ 005-2019非招標類校服議標規范
- 2025年老齡社會健康管理與服務課程考試題及答案
- 2025年電動汽車與新能源技術考試試卷及答案
- 鉛球教學設計美術課件
- 2025年金融法務考試試卷及答案
- 幼兒衛生間性別認知教育
- 傳染疾病應急演練體系構建
- 安徽宣城郎溪開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招聘筆試題庫2025
- 中小學期末考試總動員主題班會
- 智能教育技術驅動的個性化學習路徑優化研究
- 國家公職人員應知應會法律知識300題(單選)含答案
- 基層治理現代化視角下“楓橋經驗”的實踐路徑與創新研究
- 通信光纜租用協議合同書
- 2024-2025部編版小學道德與法治一年級下冊期末考試卷及答案(三套)
- 醫療救助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洞察闡釋
- 籃球培訓報名合同協議
- 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尾礦庫
- 自考00061國家稅收歷年真題及答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