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擴建施工總體交通組織及臨時設施布置方案-優秀工程案例范本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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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交通組織及現場臨時設施布置方案集雙高速公路集安至通化段建設項目指揮部二一六年一、工程概況 起點樁號K78+005,終點樁號K82+632,長4.627公里,起點位于通化市快大 茂經濟開發區灣灣川村,終點位于通化市快大 茂經濟開發區黎明村.特大 橋2座,中橋1座,加寬通道1座,涵洞6道,隧道1座,設置黎明互通一處,黎明互通為4個匝道,主線設上下行雙向四車道,設計速度 80千米/h;各匝道單向雙車道,車速均按80千米/h標準進行設計.二、擴建工程施工期間,保暢通交通組織原則; 總體上采取“邊施工、邊通車”的 原則,高速公路上盡力保障車輛通行,局部施工路段限速通行.三、現場施工交通組織方案 鶴大 高

2、速公路車流量大 、車速快,作業中施工單位應認真按照安全生產法、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交通部頒發的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吉林省、市人民政府頒發的 各項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做好施工中的 安全工作和現場管理工作,努力杜絕事故的 發生.在施工前,施工單位對交通安全臨時設施及采取的 安全措施等要做好充分的 準備工作: (1)及時與通化市高速公路通化段交警部門和路政管理部門取得聯系,制定詳細的 現場交通管理方案 . (2)根據施工路段的 交通流量情況合理安排施工計劃,確定施工路段長度 . (3)由通化市高速公路通化段交警部門和路政部門根據施工路段的 交通情況,合理確定施工區限

3、速等交通管制措施.其中施工區的 限速選擇應符合下列原則:(a)限制速度 不能超過施工區的 最大 安全速度 ,施工區的 最大 安全速度 與施工區人員活動、施工類型及道路的 情況有關;(b)限制速度 應考慮到路上通行的 絕大 多數車輛的 速度 ,不宜過低;(c)限制速度 宜統一,并提供給司機突發事件和對交通控制設施及人員指示的 反應時間. (4)施工時,應通過公路管理部門利用高速公路可變情報板等手段發布道路施工消息,提醒過路車輛注意施工情況. (5)按預先確定的 交通控制方案 ,合理布置施工區域交通安全標志. (6)施工前,應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從思想上重視安全施工.特別要加強在高速公路內

4、作業的 安全注意事項的 教育. (7)對所有上路的 施工機具(車輛)事先調試完畢,保障施工機具的 正常運轉. (8)施工單位應協同福泉高速公路福州段交警部門和路政管理部門制定緊急應變措施,包括緊急情況下的 交通疏導措施等. 四、施工前,要確定施工區的 安全管理施工方案 ,畫出安全管理方案 示意圖,寫出必要的 文字說明,經施工監理審核同意后施行.方案 內容包括: 1、施工區的 基本區劃.根據公路養護技術規范(JTJH102009)規定,在施工時為了 保證給道路使用者和施工工人提供最大 的 安全保護,本擴建工程的 交通控制區,即施工作業控制區應設置(1)警示區(2)前漸變區(3)緩沖區(4)作業區

5、(5)后漸變區(6)終止區六個區段.作業控制區示意圖如下:1、警告區2、前漸變區3、緩沖區4、作業區5、后漸變區6、終止區五、施工區內設施布設:施工區安全設施的 布設應按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99)的 有關規定執行,布設圖例見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或本方案 附錄所示.其中限速標志的 設置,應報高速交警部門審批確定.(1)警示區 作用:提示前方道路施工,使行車者注意交通變化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措施. 本工程警示區設置長度 為1500米.在該區段前,應設立施工預告標志,用于通告道路的 交通阻斷、繞行情況,使司機有時間調整其行車速度 .施工預告標志采用固定方式設置在行車方向右側醒目的 地方.警示

6、區內每隔一定距離應設置有關標志,第一個警告標志到下一個標志的 間距不得超過300米.最后一個標志離前漸變區的 第一個渠化裝置的 間距不得小 于150米,其余各標志的 間距在100300之間. 警示區內統一設置“前方施工”標志、“禁止超車”標志、“前方車道變窄”標志、“禁止通行”標志、“導向”標志及“限制速度 ”標志等.本區域內限速為80千米/h.(2)前漸變區 作用:起導流作用,引導車輛改變行駛方向,變換車道. 該區長度 本工程設置為l00米.當車輛行駛至前漸變區時,行車速度 應小 于40千米/h.在前漸變區前應設置“禁止駛入”標志.若需在夜間施工,應在該區內每5米安裝一個黃色頻閃警視信號燈,

7、警視信號燈具要反映漸變區輪廓.(3)緩沖區 作用:引導車流有序行進. 緩沖區的 長度 80米,在緩沖區內應設置路障、混凝土隔離墩或用錐形交通標志進行隔離.緩沖區內不準停放器具、車輛、材料,禁止工作人員停留,以避免由于車輛失控出現的 事故.(4)作業區 作用:作業區是施工人員活動和工作的 地方,在車道與作業區之間必須設置隔離裝置,作業區還應為工程車輛提供安全的 進出口. 根據施工作業的 需要設置作業區長度 .在該區域內全程用錐形交通標志與通行車道進行隔離.半幅封閉、另半幅雙向四車道通行時的 路面應加強借道通行路段中間安全設施的 設置,中間分隔采用中型水馬,引導車輛各行其道,水馬在起始端連續布設1

8、00米,之后每10米設1個,用警示線連接.在變換車道出入口位置采用沙桶隔離,設置齊全的 安全標志及防護設施.安全設施設置在下坡等危險路段更需進一步加強,并需派專人指揮交通和維護交通標志.夜間施工應在作業區內設置照明燈.一般禁止在夜晚、雨、霧等不良天氣施工.(5)后漸變區 作用:起導流作用,引導車輛改變行駛方向,變換車道,進入正常的 行駛車道. 該區域長度 本工程設置為30米,車輛駛過施工區后,應利用錐形交通標志設置后漸變區,引導車輛進入正常車道.(6)終止區 作用:表示施工區的 結束和施工限制的 解除,位于施工區的 末端. 終止區的 設置長度 大 于30米.終止區的 末端應設置解除限速標志.六

9、、施工安全設施的 布設.(1)施工區標志:用于橋梁、工程施工過程中占用車道、封閉道路、行駛等.施工區標志根據規范及實際需要,按組進行設置,重復使用. 施工現場標志支撐結構采用支架結構形式;標志板采用1米米厚鍍鋅鋼板,反光材料為二級反光膜;字高30厘米.標志尺寸應符合國標要求,并用沙袋等重物壓穩.(2)臨時交通標線: 單側雙向四車道行駛時,需設置中央隔離設施,同時設置臨時標線,包括車道邊緣線、車道分界線,用以渠化通向交通、分離對象交通;標線采用溶劑型反光標線. 在一般路段上,根據路面寬度 設計一般標準路段標線;車行道邊緣線線寬20厘米,車行道分界線為虛線(6米實,9米虛)線寬15厘米.車行道分界

10、線在隧道路段采用白色實線.(3)臨時隔離設施:包括臨時隔離柵、隔離墩、水馬、錐形路標、防撞桶等. 在橋梁原路側混凝土護欄拆除、拼接施工過程中,應設置水泥隔離墩,進行隔離防護. 錐形路標、防撞桶配合施工標志使用,或作為簡易隔離設施單獨使用. 各類標志,均應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JTG D81-2006)的 規范要求,并具有夜間反光功能.其中隔離墩及鋼管須有紅白相間反光標記;防撞標志桶內要適當填充,防止倒伏;錐型交通標必須采取內部填充或壓砂袋圈等方法防止倒伏,嚴禁用磚頭、石塊等有棱角物體壓制,以免引發交通事故;警示標志牌除支架底部采用鑄鐵支座外,可視情況采取壓沙袋等方法防止倒伏.施工現場的

11、 標志要有專人負責,必要時要采用信號或旗手管制指揮交通,嚴禁因施工標志擺放不規范而引發交通事故.(4)作業控制區內設置交通標志的 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a)作業區在右側緊急停車道時,應將交通標志沒在公路右側路肩上和作業區邊界的 左側;(b)作業區在左側緊急停車道時,除施工預告標志設在右側硬路肩上外,其他交通標志應設在施工區邊界的 右側或中央分隔帶上.(c)作業區在中間車道時,應將交通標志沒在同一方向公路的 兩側和作業區邊界的 兩側.(d)禁令標志:禁止通行標志設在上游過度 區的 前方;禁止超車標志設在禁止超車路段的 起點處,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設在禁止超車路段的 終點處,限制速度 標志,設在限制車

12、速路段的 起點,標志牌上標明所限制的 速度 ;解除限制速度 標志設在限制車速路段的 終點處.(e)警告標志:前方施工標志設在警示區的 起點處.(f)指示標志:直行標志,應設在直行、轉彎路段前方200米處.(g)渠化裝置:渠化用的 錐行路標應從前方過渡區開始,順車流方向布置,間距5-20米,作業完成后,必須逆著車流方向拆除;交通安全帶經常與錐行路標一起使用,主要用于分隔車輛與作業區或雙向車流的 車道;導向標設在車流方向改變的 地方;應根據作業時間長短,設置與交通標志相吻合的 臨時性路面標線.(h)安全設施布設順序:安全設施的 布設必須從前方開始順車流方向布置;撤除應從施工區的 末端開始逆車流方向

13、撤除.(i)施工現場安全布控臨時交通安全防護設施擺放完成后,首先自檢,合格報監理、項目業主及路政部門聯合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施工材料、設備方可進場.驗收程序:施工單位自檢監理單位驗收交通組織管理部聯合驗收.施工期間,現場安全設施、標志和警示牌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拆動.七、施工現場的 交通安全管理要注重以下因素:(1)施工現場應設專職交通協管員,負責維護現場交通秩序,協管員應在作業控制區的 兩端路外或橋下等較安全的 地段進行休息、觀察、巡視.交通協管員應經過培訓,掌握交通法規應具備能快速、有效地指揮交通,應付突發的 交通情況的 能力.(2)協管員要時刻注意現場封閉設施的 完好性,發現問題

14、要及時糾正,要保證設施、標志清潔,易于辨認,并始終處于正確工作狀態.注意因通行車輛刮、碰標志可能導致指向錯誤或無法正確辨認,應避免非施工作業車輛誤入作業控制區.(3)應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監督現場的 安全管理,督促作業人員不能隨意走出作業控制區,現場專職安全員應服從交警、路政等部門對現場作業秩序和安全組織措施的 監督管理,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組織保障的 管理和維護工作,使施工段所設置的 作業控制區安全始終處于良好、有效狀態,并積極協助交警、路政部門處理路面突發事件.(4)全體施工人員上崗前應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從思想上重視施工安全;施工人員應身著黃色反光背心作業;注重安全作業,不在作業區外,特別是越過

15、交通安全設施外的 未封閉道路上流動.(5)施工機械、車輛(如吊車、銑刨機、鉆機等)在施工區內應按規定地點有序停放,進出施工區域時應服從專職交通協管員管理,不得擅自進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機械及車輛的 任何一部位伸入未封閉道路,造成事故. 當施工路段出現交通事故或交通嚴重阻塞時,要及時通知高速交警大 隊和路政大 隊,服從指揮,共同疏導交通,注意防止非施工車輛進入施工封閉區.八、分項工程施工的 交通組織原則1、橋涵施工交通組織原則 拼接橋梁的 交通組織設計原則拼接橋梁在基礎、下部以及架梁期間,基本不影響高速公路正常四車道通行.新舊橋梁拼接時的 交通組織原則如下:左(或右)幅拼接時及拼接完后建議7

16、天內不容許行車、30天內不容許過大 車(具體時間天數建議通過試驗確定,以不會損傷拼接部分混凝土的 質量為原則),因此新舊橋梁拼接時原則上要求貨車、重車分流,小 車、客車利用原因舊橋車道行駛直至橋面達到通車要求放可開放交通.附錄:施工臨時標志設置方案 施工臨時標志設置方案 :序號牌面內容標志類型圖 樣設 置 部 位1前方施工1.5警告標志警示區起點處設置,設置距離:作業區前1500米2前方施工1警告標志警示區域設置,設置距離:作業工區前1000米3前方施工300警告標志警示區域設置,設置距離:作業區前300米4前方臨時封路警告標志警示區域設置,設置距離:爆破作業區前1000米5車輛慢行警告標志警

17、示區域設置,設置于需提示車輛慢行位置 6向左行駛渠化裝置左導向標志設在車流方向向左改變的 位置7向右行駛渠化裝置右導向標志設在車流方向向右改變的 位置8限速標志80禁令標志 限制速度 標志設置在限制車速路段起點處,解除限制速度 標志設置在限制車速路段終點處9限速標志60禁令標志限制速度 標志設置在限制車速路段起點處,解除限制速度 標志設置在限制車速路段終點處10限速標志40禁令標志限制速度 標志設置在限制車速路段起點處,解除限制速度 標志設置在限制車速路段終點處11禁止超車禁令標志 禁止超車標志設置在禁止超車路段起點處解除超車標志設置在禁止超車路段終點處12水 馬渠化裝置渠化裝置,漸變及緩沖區

18、域設置13錐行反光標志渠化裝置渠化裝置錐形路標從前漸變區開始,順車流方向布置,間距5-20米14警示燈具盞漸變及緩沖區域設置,配合防撞護欄,防撞墻設置,夜間施工設置15護欄面漸變及緩沖區域設置附件:工程施工現場應急預案及安全保證措施一、編制原則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作為首要任務。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在本項目部領導統一組織下,發揮各職能部門作用,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原則。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發揮專業技術人員作用,依照行業安全生產法規,規

19、范應急救援工作。 4、預防為主,防止結合原則。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堅持突發事件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重點做好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和常態下風險評估、應急準備、應急隊伍建設、應急演練等項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二、編制目的1、應急預案應針對那些可能造成企業、系統人員死亡或嚴重傷害、設備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的突發性災害,如觸電事故、泥石流災害、火災、環境破壞等。2、應急預案是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補充,應急預案應以完善的預防措施為基礎,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3、應急預案應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防止人員傷害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設備和

20、環境的防護,盡量減少災害的損失程度。4、應急預案應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5、應急預案應經常檢查修訂,以保證先進科學的防災、減災設備和措施被采用。三、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1、應急組織機構為加強安全領導,進行系統化、網絡化管理,項目部成立應急預案管理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總工程師、常務副經理、安全總監、項目副經理為副組長,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安全環保部安全員、各施工隊專職安全員、施工隊隊長為組員,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見應急預案組織機構圖)項目經理 常務副經理 項目副經理安全環保部總工程師安全總監施工技術部財務管理部計劃合同部物資設備部綜合辦公室應急預案組織機構圖2、

2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重、特大事故的現場應急搶險救援指揮,對施工現場突發性情況進行技術、資金和設備支持,在施工現場發生重特大事故時以最快的時間達到現場,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風險事故級別,負責分部和有關地方管理部門、組織、機構聯絡和報告事故情況,制定搶險救援的方案措施,領導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確定緊急狀態的解除,協助事故原因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在上級和有關地方部門進入的情況下,參與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措施,做好應急搶險救援配合工作。四、應急預案的基本要求1、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后,施工現場應急處理措施一般規定 當發生事故時,負傷人員或者最先發現事故的人,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專項安全負責人,并應馬上組織人力現

22、場搶救傷害者,根據傷情需要,協助醫務人員運送傷者到醫院或撥打“120”,請求協助搶救。 1.1事故發生后,各級人員應保鎮靜及冷靜,切實負起本身責任,主動控制局面。要有組織、有指揮和結合實際進行妥善處理。 1.2 第一時間進行“救死扶傷”,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害)人員,對必須在現場進行緊急搶救的,應采取應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進行施救。否則必須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車將傷者送到就近醫院進行搶救。同時應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3 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及善后工作。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并劃出保護區禁止閑人進入。 1.4 因搶救受傷(害)人員,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

23、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記、拍照、錄像或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 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處理措施一般規定。 2.1 應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燒的物質,積極搶救傷者及使用施工現場所有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工作。 2.2 迅速準確地撥打119報警。在撥打119時,做到鎮靜撥號,說清火災單位的名稱、地址、電話號碼、燃燒部位、燃燒物質的性能等。 2.3報警后,派專人到約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隊。 2.4 在消防部門到達前,對易燃、易爆的物質采取正確有效的隔離。根據火場情況,機動靈活地選擇滅火工具。 2.5 在撲救現場,應行動統一,如火勢擴大,一般撲救不

24、可能時,應及時組織撤退撲救人員,避免不必要的傷亡。 3、 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訊工具按規定時間內將事故情況進行層級上報。 4、發生事故層級上報時限。 4.1 輕傷事故,應在24小時內報告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和基層工會組織。 4.2 重傷事故,一般情況下,事故單位應在24小時內報上級主管單位,由上級主管單位分XX市有關部門。對涉外有影響的,事故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4小時內如實報上級主管單位。 4.3 重傷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4小時內如實報上級主管單位,由上級主管單位分XX市有關部門。 4.4 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別重大死亡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XX市人民政府,同時報上

25、級主管單XX市勞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公安部門。 4.5 發生急性中毒、中署事故,除報上級主管單XX公司安質部、辦公室)外,應同時XX市衛生行政部門。 4.6 發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災事故,除報報上級主管單XX公司質安部、辦公室)外,應同時XX市公安部門。5、防止違章和事故的安全規定 5.1 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復工換崗的人員未經崗位安全教育,不得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崗位進行操作。 5.2 不正確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過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5.3 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5.4 嚴禁酒后及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5.5 不得到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

26、。 5.6 不得攀登腳手架。 5.7 特種作業人員、機械操作工未經專門安全培訓,無有效專業上崗操作證,不得上崗操作。 5.8 腳手架及所有機械設施設備和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搭設安裝后,未經驗收合格,不得使用。 5.9 電源開關箱不準一閘、一漏電、一箱多用。 5.10 未經指派批準,未經作業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無安全防護設施,不得盲目操作。 5.11 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作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12 對各種安全檢查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及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隨意拆除和有意挪動。五、高處墜落事故的預防及其應急救援預案橋梁施工過程中,高處作業的機會比較多,經常在

27、四邊臨空的高處進行作業,施工條件差,危險因素多。多年來,高墜傷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較高,這種事情對社會影響較大,要作為安全預防等大事來工作。要避免發生高處墜落事故,必須加強監控管理。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預防高處墜落的技術知識教育,使他們熟悉操作時必須使用的工具和防護用具。同進,在技術上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1、防止高處墜落事故的基本要求 以預防墜落事故為目標,對于恐怕要發生墜落事故等事故的特定危險施工,在施工前制定防范措施,并應在日常安全檢查中加以確認。 1.1 凡身體不適合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體檢和定期體檢。 1.2 嚴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

28、鞋。 1.3 作業人員嚴禁互相打鬧,以免失足發生墜落危險。 1.4 不得攀爬腳手架。 1.5 進行懸空作業時,應有牢靠的立足點并正確系掛安全帶。 1.6 作業層上部周邊、基坑周邊等,必須設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臨時護欄,護欄圍密目式安全網。 1.7 各種架子搭好后,項目安全負責人必須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組共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準上架操作。 2、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預案 2.1 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應馬上組織挽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

29、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尺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2.2 出現顱腦損傷時,必須維持呼吸道暢通。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往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2.3 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招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2.4

30、發現傷者手足骨折者,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用夾板把受傷的位置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處上下關節為原則,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子等,在無材料的情況下,上肢可固定在身側,下肢與腱側下肢縛在一起。 2.5 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底腳高的臥位,并注意保暖。正確的現場止血處理措施: 2.5.1 一般傷口的止血法:先用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沖洗傷口,涂上紅汞水,然后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地包扎。 2.5.2 加壓包扎止血法:用紗布、棉花等作成軟件墊,放在傷口上再加包扎,來增強壓力而達到止血。 2.5.3 止血帶止

31、血法:選擇彈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條等,上肢出血結扎在上臂1/2處(靠近心臟位置),下肢出血結扎在大腿上1/3處(靠近心臟位置)。結扎時,在止血帶與皮膚之間墊上紗布棉墊。每隔2540分鐘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鐘。 2.6 動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時把傷者送往鄰近醫院搶救,運送途中應盡量減少顛簸。同是真實性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六、物體打擊事故的預防及其應急救援預案 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筑行業常見事故的四大傷害的其中一種,特別在施工周期短,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轉接、工具的存

32、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1、 防止物體打擊事故的基本要求 1.1 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1.2 安全通道上方應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墜落物穿透。 1.3 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 1.4 邊長小于或等于250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1.5 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堆在臨邊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礙通行。 1.6 高空安裝起重設備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零部件落

33、下傷人。 1.7 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上崗證人員進行綁碼,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后才能起吊。 1.8 拆除或拆卸作業要在設置警戒區域、有專職安全人員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1.9 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2、發生物體打擊的應急預案 當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搶救的重點放在對顱腦損傷、胸部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2.1 發生物體打擊事故,應馬上組織挽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認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

34、高約20度左右,尺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2.2出現顱腦損傷時,必須維持呼吸道暢通。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往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七、觸電事故的預防及其應急救援預案觸電事故與其他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當流經人體的電流小于10mA時,人體不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但當流經人體的電流大于10mA時,人體將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并隨著電流的增大、時間的增

35、長將會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乃至人體窒息(“假死”),在瞬間或在兩三分鐘內就會奪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傷害得極易發生的。所以,施工中做好好感防工作,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1、防止觸電傷害的基本安全要求根椐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施工(生產)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1.1 用電應制定獨立的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蓋有企業的法人公章。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敷設,竣工后辦理驗收手續。 1.2 一切線路敷設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按規范保持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采取有效

36、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1.3 非電工嚴禁接拆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1.4 根椐不同的環境,正確選用相應額定值的安全電壓作為供電電壓。安全電壓必須由雙繞組變壓器降壓獲得。 1.5 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他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1.6 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或容易產生誤判斷、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志,提醒人們識別、警惕危險因素。 1.7 采取適當的絕緣防護措施將帶電導體封護或隔壁起來,使電氣設備及線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觸電。 1.8 采用適當的保護接地

37、措施,將電氣裝置中平時不帶電,但可能因絕緣損壞而帶上危險的對地電壓的外露導電部分(設備的金屬外殼或金屬結構)與大地作電氣連接,減輕觸電的危險。 1.9 施工現場供電必須采用TN-S或TT的四相五線的保護接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通過保護接零作為防止間接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時存在TN-S或TT兩個供電系統。注意事項有: 1.9.1 在同一臺變壓器供電的系統中,不得將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而將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1.9.2 采用保護接零的系統,總電房配電柜兩側做重復接地,配電箱(二級)及開關箱(三級)均應做重復接地。其工作接地裝置必須可靠,接地電阻值4; 1.9.3

38、 所有振動設備的重復接地必須有兩個接地點; 1.9.4 保護接零必須有靈敏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配合; 1.9.5 電動設備和機具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保護,嚴禁一閘多機,閘刀開關選用合格的熔絲,嚴禁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熔絲。按規定選用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 1.9.6 電源線必須通過漏電開關,開關箱漏電開關控制電源線長度30m。 2、 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預案 2.1 觸電急救的要點是動作迅速,救護得法,切不可驚慌失措,束手無策。要貫徹“迅速、就地、正確、堅持”的觸電急救八字方針。發現有人觸電,首先要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然后根椐觸電者的具體癥狀進行對癥施救。 2.2 脫離電源的基本方法

39、有; 2.2.1 將出事附近電源開關刀拉掉、或將電源插頭拔掉,以切斷電源; 2.2.2 用干燥的絕緣木棒、竹竿、布帶等物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剝離或者將觸電者剝離電源; 2.2.3 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如帶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木柄斧頭以及鋤頭)切斷電源線; 2.2.4 救護人員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纏干燥的衣服、圍巾、帽子等絕緣物品拖拽觸電者,使之脫離電源; 2.2.5 如果觸電者由于痙攣手指緊握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員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源,然后再采取其他辦法把電源切斷; 2.2.6 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員不可進入

40、斷線落地點810米的范圍內,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進入該范圍的救護人員應穿上絕緣靴或臨時雙腳并攏跳躍地接近觸電者。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后應迅速將其帶至810米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后就地急救。 2.3 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2.3.1未采取絕緣措施前,救護人員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皮膚和潮濕的衣服; 2.3.2 嚴禁救護人員直接用手推、拉和觸摸觸電者;救護人員不得采用金屬或其他絕緣性能較差的物體(如潮濕木棒、布帶等)作為救護工具; 2.3.3 在拉拽觸電者脫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員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比較安全; 2.3.4 當觸電者

41、位于高位時,應采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后墜地摔傷或摔死(電擊二次傷害); 2.3.5 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后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2.4 觸電者未失去知覺的救護措施:應認觸電者在比較干燥、通風暖和的地方靜臥休息,并派人嚴密觀察,同時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 2.5 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搶救措施:應使其舒適地平臥著,解開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圍人,保持空氣流通,冷天應注意保暖,同時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若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或心跳停止,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擠壓。 2.6 對“假死”者的急救措施:當判定觸電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蘇法就地

42、搶救,方法如下: 2.6.1 通暢氣道。第一,清除口中異物。使觸電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開其領扣、圍巾、緊身衣和褲帶。若發現觸電者口內有食物、假牙、血塊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只手指或兩只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從口中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采用仰頭抬頰法暢通氣道。操作時,救護人用一只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只手的手指將其頦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向后推,舌根自然隨之抬起、氣道即可暢通。為使觸電者頭部后仰,可于其頸部下方墊適量厚度的物品,但嚴禁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觸電者頭下。 2.6.2 口對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臥,松解衣扣和腰帶,清除

43、傷者口腔內痰液、嘔吐物、血塊、泥土等,保持呼吸道暢通。救護人員一手將傷者下頜托起,使其頭尺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傷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氣,對住傷者的口用力吹氣,然后立即離開傷者口,同時松開捏住鼻孔的手。吹氣力量要適中,次數以每分種1618次為宜。 2.6.3 胸外心臟擠壓。將傷者仰臥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護人員跪或站于傷者一側,面對傷者,將右手掌置于傷者胸骨下段及劍突部偏左,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壓向脊柱,隨后將手腕放松,每分鐘擠壓6080次。在進行胸外心臟按壓時,宜將傷者頭部放底以利靜脈血回流。若傷者同時伴有呼吸停止,在進行胸外心臟按壓時,還應進行人工呼吸。一般做4次胸外

44、心臟按壓,做一次人工呼吸。八、發生坍塌事故的預防及應急預案 XX市政工程施工中,深坑作業的機會較多,如排水基坑、隧道開挖施工、人工挖孔樁、橋梁基礎開挖、橋梁支頂架塔設施工、鋼筋安裝等都較易發生坍塌事故,而XX市政集團類似的事故發生較多,且比較重大。事故一旦發生搶救難度較大,故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必須加強監控管理,在技術上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1、 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1 大型土方和開挖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認真研究整個施工區域和施工場內的工程地質和水文資料、鄰居建筑物或構筑物的質量和分布情況、挖土和棄土要求、施工環境及氣候條件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

45、措施,XX公司有關部門審核、審批,嚴禁盲目施工。 1.2 基坑開挖工程應驗算邊坡或基坑的穩定性,并注意由于土體內應力場變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動而導致周圍土體向基坑開挖方向位移,使鄰居建筑物產生相應的位移和下沉。驗算時應考慮地面堆截、地表面積水和鄰居建筑物的影響等不利因素,決定是否需要支護,選擇合理的支護形式,在基坑開挖期間應加強監測。 1.3 基坑開挖后應及時修筑基礎,不得長期暴露。基礎施工完畢后,應抓緊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時,必須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雜物。在相應的兩側或四周同時均勻進行。 1.4 挖土方前對周圍環境要認真檢查,不能在危險巖石后建筑物下面進行作業。 1.5 人工開挖

46、時兩人操作間距應保持23m,并應仍上而下挖,嚴禁偷巖取土。 1.6 大型支頂架的搭設,必須根據工程的特點按照規范規定,制定施工方案并驗算其整體穩定性及地基承載里,同時制定塔設的安全技術措施。 1.7 施工用的其他類型腳手架、臨時設施,必須嚴格按有關規范、規程進行塔設。 1.8 腳手架搭設作業時,應按形式基本構架單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進行搭設,矩形周邊腳手架宜從其中的一個角部開始向兩發方向延伸搭設,確保已搭部分穩定。 1.9 架上作業應按規范或設計規定的荷載使用,嚴禁超載,架面荷載應力求均勻分布,避免荷載集中于一側。 1.10 架上作業時,不得隨意拆除基本結構桿件,因作業需要必須拆除某些桿

47、件時必須取得項目總工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11 支頂架、腳手架、臨時設施使用前,必須按要求進行驗算,驗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進入下一工序施工。 1.12 綁扎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設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操作前應檢查基坑上和支撐是否牢固。 2 發生坍塌事故應急預案當發生坍塌事故后,搶救重點是集現場的人力、物力、設備盡快把壓在人上面的土方構件搬離,受傷者抬出來并立即搶救。 2.1 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

48、行人工呼吸,胸外心心臟擠壓。 2.2 出現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立即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堵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骨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紗布或清潔步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步條包扎后,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2.3 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紗布或清潔步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步條包扎后,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或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脊運。 2.4 發現傷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運傷者。應在骨折部位用夾板把受

49、傷位置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處上、下關節原則,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頭等。無材料的情況下,上肢可固定在身側、下肢與健側下肢在一起。 2.5 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臥位,并注意保暖。 2.5.1 一般傷口的止血法:先用生理鹽水(0.9%Nacl溶劑)沖洗傷口,涂上紅藥水,然后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地包扎。 2.5.2 加壓包扎止血法:用紗布、棉花等作軟墊,放在傷口上再包扎,來增加壓力而達到止血。 2.5.3 止血帶止血法:選擇彈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條等,上肢出血結扎在上臂1/2處(靠近心臟

50、位置),下肢出血者扎在大腿上1/3處(靠近心臟位置)。結扎時,在止血帶與皮膚之間墊上消毒紗布棉墊。每隔2540分鐘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鐘。 2.6 動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時把傷者送往鄰近醫院搶救,運送涂中應盡量減少頗。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九、火災和爆炸事故的預防及其應急預案公路現場施工需要一定數量的可燃板材,這些材料如果處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極易發生火災,在施工階段,也需要用大量的乙炔和氧氣,對鋼筋進行焊割,如盛裝乙炔和氧氣體的鋼瓶儲存方法不當,使用不規范,也容易發生因氣體泄露而產生的氣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強對可燃物的易燃物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

51、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生命安全,企業利益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有效措施。 1、 預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1.1 組織措施 1.1.1 要建立、健全消防機XX公司、項目部要消防安全應急小組,并明確項目、施工班組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本施工標段的消防安全工作。 1.1.XX公司、項目部要加強對員工、進場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并對其進行滅火技能的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進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練。 1.1.3 辦公場所、集體宿舍、設備、材料堆放場所要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1.1.4 制訂事故發生時的撲救方案和人員疏散步驟、方法和路線,使事故的損失降到

52、最低。 1.2 管理措施 1.2.1 各施工班組要按規定設置乙炔和氧氣瓶的庫房,氣瓶儲存室通風要良好,在庫房門口張掛醒目的防火警示標志,配備充足有效的滅火器材。 1.2.2 乙炔和氧氣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關規定。 1.2.3 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必須先辦理“三級”動火審批手續,領取動火作業許可證,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動火作業,動火時要設專人值班,隨時觀察動火情況。 1.2.4 嚴禁對盛裝過可燃氣體的容器進行焊割。 1.2.5 焊割(動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參加勞動、消防部門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焊工證后,方可上崗,在作業時應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1.2.6 集體宿舍的用電要

53、由持證電工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在電線上晾掛衣物,不準在宿舍內使用明火、電爐、氣化爐具,不準使用電熱器具以及其他違規電器,嚴禁躺在床上吸煙。 1.2.7 倉庫存放物品應分類、分堆儲存,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 1.2.8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高溫照工具。 1.2.9 庫房內設置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護,每個庫房應當在庫外單獨安裝開關箱,做到人離斷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1.2.10 廚房不準同時使用煤氣爐、柴爐和油爐。 2、 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應急預案 發生

54、火災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撲滅火源和報警,及時疏散有關人員,對傷者進行救治。 2.1 火災發生初期,是撲救的最佳時機,發生火災部位的人員要及時把握好這一時機,盡快把火撲滅。 2.2 在撲救火災的同時撥打“119”電話報警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報告。 2.3 在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指揮員工撤離火場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災區域擴大。 2.4 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區域進行保護。 2.5 及時指揮、引導員工按預定的線路和方法疏散、撤離事故區域。 2.6 發生員工傷亡,要馬上進行施救,將傷員撤離危險區域,同時打“120”電話求救。十、 中署事故的預防及其應急救援預案 夏季施工氣候炎熱,建筑工人現場

55、施工人員普遍在露天和高處作業,勞動強度大,時間長,隨時都有發生中署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強夏季的防署降溫工作是保護職工身體健康,保證完成生產任務的一項重要措施。 1、預防中署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綜合的措施,切實預防中署事故的發生,從技術、保健、組織等多方面去做好防署降溫工作。 1.1 組織措施 加強防署降溫工作的領導,在入署以前,制訂防署降溫計劃和落實具體措施。 1.1.1 要加強對全體職工防署降溫知識教育,增加自防中署和工傷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時間。 1.1.2 應根椐本地氣溫情況,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利用早晨、傍晚氣溫較低時工作,延長休息時間等辦法,減少現場施工人員受陽光輻射的時間和強度,以防中署。還可根椐施工工藝合理調整勞動組織,縮短一次性作業時間,增加施工過程中的輪換休息。 1.1.3 貫徹勞動法,控制加班加點,加強工人集體宿舍管理;切實做到勞逸結合,保證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1.2 技術措施 1.2.1 進行技術革新,改革工藝和設備,盡量采用機械化、自動化,減輕建筑業勞動強度。 1.2.2 在工人較集中的露天作業施工現場中設置休息室,室內通風良好,室溫不超過30;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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