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通信學論文-激勵性規制在電信業中的應用論文關鍵詞:激勵性規制價格上限電信產業論文摘要:由于信息不對稱,傳統的規制方法導致政府“規制失靈”。這引發了理論界和產業界對政府規制方式進行調整和完善的思考。激勵性規制由此被引入傳統自然壟斷產業。本文闡釋和分析了激勵性規制在電信產業中的應用及其所帶來的規制效率的提高,旨在為我國的政府規制和電信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鑒和參考。一、引言傳統理論認為,電信業由于具有規模經濟性、范圍經濟性和成本劣加性等特征而屬于自然壟斷性產業。在大多數國家中,電信業都被一個或幾個運營商所控制,這極少數的企業被政府賦予壟斷供給權,同時為了保障社會整體福利,政府會對運營商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和質量等進行規制。然而,傳統的規制方式越來越不能適應電信業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一是由于運營商自然壟斷的地位,沒有降低成本、改善服務的壓力;二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導致政府很難確切了解電信運營的真實成本,運營商可以通過虛報信息來使政府提高規制價格,并從中賺取高額壟斷利潤。這些現象的存在歸結出一個結論:政府規制的結果與政府所希望的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初衷背道而馳,政府規制的有效性受到了質疑。二、激勵性規制理論的產生傳統的投資回報率規制(rateofreturnregulation,ROR)和完全成本分配規制(fullydistributioncostsregulation,FDC)都是以規制雙方擁有共同信息為主要假設前提的。然而,在規制實踐中,規制者和被規制者之間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對稱的,規制機構擁有的關于被規制企業的信息要遠遠少于被規制企業,規制雙方的博弈只能是非對稱信息博弈。因此,能夠成功應用于私人交易的傳統委托代理理論很難直接應用于規制機制的設計。為解決規制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拉豐(Laffont)和泰勒爾(Tirole)等人將博弈論和信息經濟學中的激勵理論應用于規制理論分析,并對規制機構在擁有不完全信息條件下的激勵機制設問題進行了系統闡述。Littlechild在1983年英國電信管制報告中提出價格上限規制;隨后,Baron和Myerson等將委托代理理論、機制設計理論等引人規制經濟學;拉豐(Laffont)和泰勒爾(Tirole)在電信競爭一書中討論了電信業的政府規制與競爭定價方式,詳盡分析了激勵性規制理論在電信產業的應用,激勵性規制理論得以系統性研究和發展。三、激勵性規制理論在電信業中的應用傳統上看,電信資費多采用成本加成的定價原則,即規制者根據電信運營商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制定一個相應的回報率,使得運營商除了收回成本外還可以獲得一定的利潤回報。這種定價機制盡管簡單易行,卻有明顯的缺陷。運營商在這種定價規則下,沒有任何降低成本的動力。因為無論成本高低與否,他都獲得成比例的收益。高的成本將轉嫁給電信用戶,運營商不會承擔任何損失;低的成本也只會使用戶受益,運營商不會獲得任何額外的收益。這樣的最終結果是消費者利益的損失和整個社會福利的下降。于是規制者開始醞釀更有激勵性的定價措施和規制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價格上限規制開始得到廣泛的應用。在價格上限規制原則下,規制者綜合考慮成本、技術、國民經濟、居民消費水平等因素制定出一個電信資費的最高上限。每個電信運營商可以根據顧客需求、市場競爭、技術能力等在限價范圍內自由靈活的制定價格。這一規制形式,促使運營商下大力氣降低成本,因為節約的成本將轉化為他自身的利潤。同時他也可以根據各項業務的需求彈性來相應調整價格水平。對需求彈性小的業務適當調高價格,從而利于其回收成本;對需求彈性大的業務則適當降低價格以吸引更多的顧客。當然,每個運營商都會從事若干個業務單元,對每項業務都制定統一的最高限價顯然不合理也不適宜。解決的辦法是賦于每項業務一個相應的權重。假如某個運營商從事n項業務,各項業務的價格分別是P1,P2,Pn,然后根據每項業務占總業務的比例分別賦予權重W1,W2,Wn,使得(其中P-為最高限價)。這樣,運營商既保證了最高限價的實施,又具有為各項業務分別定價的靈活性,更符合市場規律和實際情況。四、激勵性規制存在的問題激勵性規制的實施,賦予運營商足夠的動力來降低成本,但是也并非完美無缺。因為規制者和運營商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完全對稱的問題。尤其是新技術的不斷涌現,使得規制者難以完全掌握運營商的真正成本信息。規制者在制定最高限價時難以獲得準確的參考依據。這就給運營商帶來了尋租空間。因為除了內生變量(如他們自身的努力等)外,有時還存在著與他們本身并非直接相關的外生變量也可以導致他們的成本降低,這樣他們仍可以有高額的利潤空間。于是他們有動機也有可能來虛報成本,蒙騙規制者制定相對高的最高限價從而牟取利潤。這使得規制者的最高限價策略違背了初衷,反而充當起電信運營商的保護傘。更極端的情況是,規制者盡管了解運營商的實際成本,但由于自身利益的驅動(如收取運營商的高額賄賂等)成為運營商的俘虜。他們利用手中的定價大權暗箱操作制定過高的資費上限,伙同運營商一起侵害最終消費者的利益。這實質上是最高限價不能真正反映出運營商的實際成本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其實還是市場機制。針對“規制俘虜”現象,政府應出臺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規制者通過舉辦聽證會等形式將其規制的程序透明化、公開化、合法化。從而使得價格的制定能夠更好的反應消費者的意愿,提高整個社會的福利。當然,伴隨著最高限價規制所帶來的運營商的成本降低行為,電信服務可能會從質量上打折扣。以低質量為代價的低成本并不會給消費者帶來真正的實惠,反而是社會福利的巨大損失。因此,規制者還應制定質量標準,限制提供某項服務的最低質量要求。出于普遍服務的考慮,為了能激勵運營商新建和維護其電信網絡,向包括邊遠地區在內的廣大電信用戶提供電信服務,規制者還可以構造一個補貼因子(或獎勵因子),對運營商在邊遠地區的電信服務進行補貼,使得運營商能夠回收邊遠地區的電信運營成本。比如規制者制定一項激勵政策,支持鼓勵那些在邊遠地區鋪設網絡的運營商,接人或租賃這些網絡的運營商要為鋪設網絡的運營商繳納相應的費用。這些舉措將促進邊遠不發達地區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當地民眾的福利。五、結論激勵性規制政策通過鼓勵潛在進入者進入、實施競爭定價方式、規范服務質量等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原有的政府“規制失靈”,在現有市場條件下基本實現了電信運營商和電信用戶的雙贏,運營商通過不斷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務來吸引更多顧客。在運營商獲得正常利潤的同時也提高了產業效率和社會福利。而且在動態的市場競爭條件下,價格上限規制并非一勞永逸,一般每隔三、四年就需要作重大的調整和修訂。這是社會進步和產業發展的必然。當然,在這一過程中,電信運營商也不得不面臨兩難選擇。一方面他們千方百計的降低成本,從而可望獲得更多的利潤;另一方面,當一段規制期過后,規制者將根據新的成本信息來制定新的最高限價,這樣將很可能會大大壓縮運營商現有的利潤空間。他們不得不再次為降低更多的成本而戰。這種“棘輪效應”的存在使電信運營商明顯感受到先前為降低成本所作的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低空經濟產業園發展藍圖
- 公派出國協議書
- 工廠生產安全保衛計劃探討
- 小班多元智能發展計劃
- 加強法務合規管理的工作計劃
- 年度創新項目管理指南計劃
- 小語種證書考試內外部環境試題及答案
- 住院醫師培訓管理方案計劃
- 整形外科手術安全管理實施總結計劃
- 主動適應的網絡編輯師考試試題及答案
- 醫院檢驗科實驗室生物安全程序文件SOP
- 酸棗仁湯的成分分析研究
- 透析病人營養不良臨床表現、營養評估管理及護理措施
- 泡泡瑪特市場分析
- 大單元教學設計 統編版三年級下冊道德與法治 第一單元備課教案
- MySQL運維監控與故障診斷
- JTG D70-2-2014 公路隧道設計規范 第二冊 交通工程與附屬設施
- 有機超市創業計劃書
- T-CARM 002-2023 康復醫院建設標準
- 車展安保方案
- 人工智能行業的智能客服技術人員培訓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