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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考》試卷二甄題精選個人自檢卷(含答

案)

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

1、人民法院在庭審過程中,原告李某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法院

可以

A、駁回起訴

B、適用拘傳

C、按撤訴處理

D、缺席判決

【參考答案】:C

【解析】:《民訴》第129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院許可

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下列有關行政法的說法正確的是:()

A、行政法的調整對象是行政法律關系

B、行政法主要是實體法

C、行政法調整方式與行政政策調整方式沒有區別

D、行政法具有提高行政效率和實現公正的雙重功能

【參考答案】:D

【解析】行政法的調整對象是行政關系,故A錯。行政法實體法與程序法融為一體,故B錯。

行政法調整方式與行政政策調整方式在性質和調整方法上存在明顯區別,故C錯。因此D的說法正確。

3、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關于審判組織

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A、再審案件只能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

1

B、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只能由審判員組成合議

C、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只能采用獨任制

D、獨任制只適用于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參考答案】:D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

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

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

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

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由此可知,再審案件有的依照一審程序審理,有的依

照二審程序審理.依照一審程序審理的案件,按照一審程序組成合議庭,可以有陪審員參加合議庭,A

選項說法錯誤,不應入選。《民事訴訟法》第41條第2款規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

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按照第一審程序組成合議庭,合議庭中可以有人民陪審員,

不是只能是審判員。所以,B選項說法錯誤,不應入選。《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依照本章

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

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由此可知,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對于選民資格案件和重大

疑難案件由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適用獨任制,因此,C選項說法錯誤,不應入選。《民事訴訟法》

第40條第2款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民訴意見》第

216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由審判員一人進行審查。經審查申請不成立的,應當在十五日

內裁定駁回申請,該裁定不得上訴。”《民訴意見》第234條規定:”適用公示催告程序審理案件,

可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判決宣告票據無效的,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民事訴訟法》第161條

規定:”依照本章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

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所以,能夠適用獨任制的是簡易程序、特別程

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同時,《民事訴訟法》第142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

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即簡易程序一一編者注)

規定。”第191條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

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第195條第1款規定:”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

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申

請公示催告的其他

4、在民事訴訟中,原告享有起訴權,被告享有反訴權:原告可以提

出起訴狀,被告可以提出答辯狀。試問這些內容體現了我國民事訴訟法

中的哪個原則?

A、平等原則

B、同等原則

C、對等原則

2

D、辯論原則

【參考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平等原則。平等原則是指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

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平等地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同等原

則是格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

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對等原則是指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

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該國公民、企業或者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

原則。辯論原則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原告享有起訴權,被告享有反

訴權;原告可以提出起訴狀,被告可以提出答辯狀等,體現了訴訟權利的對等性,而訴訟權利的同一

性和對等性是平等原則的內容。

5、①立法解釋是由立法機關作出的解釋,既然立法機關在制定法律

時可以規定攜帶兇器搶奪的以搶劫罪論處,那么,立法解釋也可以規定

攜帶兇器盜竊的,以搶劫罪論處。②當然,立法解釋畢竟是解釋,所以,

立法解釋不得進行類推解釋。③司法解釋也具有法律效力,當司法解釋

與立法解釋相抵觸時,應適用新解釋優于舊解釋的原則。④不過,司法

解釋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釋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釋可以進行擴大解釋,

司法解釋不得進行擴大解釋。關于上述四句話正誤的判斷,下列哪一選

項是正確的?

A、第①句正確,其他錯誤

B、第②句正確,其他錯誤

C、第③句正確,其他錯誤

D、第④句正確,其他錯誤

【參考答案】:B

6、設定房地產抵押權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應當:

A、先辦理出讓手續并補交出讓金,然后再設定抵押

B、經過有審批權的政府批準

C、在抵押權實現時,從拍賣所得款項中繳納相當于應繳納的土地使

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后,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

3

D、抵押權人可直接優先受償

【參考答案】:C

【解析】:《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1條規定:”設定房地產抵押權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

方式取得的,依法拍賣該房地產后,應當從拍賣所得的價款中繳納相當于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的款額后,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可見,C選項是法條規定的處理方式,正確,ABD選項于法無

據,錯誤。

7、關于WTO的爭端解決程序,下列表述哪一個是錯誤的

A、磋商是申請設立專家組的前提條件

B、提出磋商請求日起60天內磋商沒有解決爭端時,申訴方才可以

申請成立專家組

C、無論是申訴方還是被訴方,對其所提出的訴求或主張,都承擔證

明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

D、在專家組報告發布后的30天內,任何爭端方都可以向上訴機構

提起上訴。

【參考答案】:D

【解析】:D項應為:在專家組報告發布后的60天內,任何爭端方都可以向上訴機構提起上訴

8、甲國與我國簽訂有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現甲國欲向一中國當事人

送達民事訴訟傳票,由于兩國在民事司法協助方面無互惠關系,甲國駐

華使館遂將傳票直接寄給某高級人民法院,請求代為送達。某高級人民

法院應當。

A、直接將該民事傳票送達當事人

B、委托某基層人民法院將該民事傳票送達當事人

C、委托某中級人民法院將該民事傳票送達當事人

D、將該民事傳票退回甲國駐華使館

【參考答案】:D

4

【解析】:本題考點是國際司法協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

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19條的規定.與我國沒有司法協助協議又無互惠關系的國家的法院,未通過

外交途徑,直接請求我國法院司法協助的,我國法院應予退回,并說明理由。

9、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中的拘傳有何共同點?()o

A、執行機關都是公安機關

B、決定機關都是人民法院

C、傳喚都是必經程序

D、都要有拘傳票或拘傳證

【參考答案】:D

【解析】刑事訴訟中的拘傳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決定機關有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

院;民事訴訟中的拘傳執行機關和決定機關都是人民法院。刑事訴訟中傳喚并非法定必經程序,民事

訴訟中拘傳只能發生在“兩次傳票傳喚”之后。因此,A、B、C均錯誤。但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中拘

傳的適用都要簽發拘傳票,因此D正確。

10、甲某通過鐵路運輸貨物,保價金額為15萬元,運費為5000元,

起運日期為2003年9月3日。運輸過程中,山洪暴發,火車出軌,貨物

全部損失。甲某要鐵路局賠償損失,鐵路局要甲某支付運費,雙方訴至

法院。法院應如何判決。

A、鐵路局賠償甲某15萬元

B、鐵路局賠償甲某14.5萬元

C、鐵路局無須賠甲某,甲某應對鐵路支付運費

D、鐵路局不需賠償甲某,甲某亦不需支付運費

【參考答案】:D

【解析】:參見《合同法》第311條和314條

11、以下勞動關系中,哪個不適用勞動法的規定

A、鄉鎮企業與其職工之間的關系

B、某家庭與其聘用的保姆之間的關系

5

C、個體老板與其雇工之間的關系

D、國家機關與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工勤人員之間的關系

【參考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勞動法的調整對象。勞動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

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在本題中,勞動關系和雇傭關

系是不同的,具有長期性。而家庭與其聘用的保姆之間不屬于勞動關系。由于國家機關和實行勞動合

同制的工勤人員,不屬于政府內的公務員關系,因此同樣屬于勞動關系,適用勞動法。

12、個體戶甲與國家機關會計乙勾結,利用乙經手單位資金的機會,

共同侵吞乙單位采購款10萬元,甲的行為構成?O

A、盜竊罪

B、貪污罪

C、職務侵占罪

D、詐騙罪

【參考答案】:B

【解析】行為人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侵吞、竊取、騙取

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以貪污罪共犯論。

13、贈與合同與無償委托合同屬于:()

A、雙方法律行為、諾成法律行為

B、雙方法律行為、實踐法律行為

C、單方法律行為、實踐法律行為

D、雙方法律行為、無償法律行為、諾成法律行為

【參考答案】:D

【解析】:1)所有合同均為雙方法律行為,沒有例外。

2)贈與合同為無償法律行為,無償委托的無償性題干已經交待。

6

3)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贈與合同屬于諾成合同。無償

合同可以是諾成合同。諾成合同為一般狀況,無償合同為特殊狀況,合

同法只對特殊狀況作出規定,如無特殊規定,合同為諾成合同。

根據以上闡述,排除

A、B、C項,肯定D項。

14、關于盜竊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扒竊成立盜竊罪的,以攜帶兇器為前提

B、扒竊僅限于竊取他人衣服口袋內體積較小的財物

C、扒竊時無論竊取數額大小,即使竊得一張白紙,也成立盜竊罪既

D、入戶盜竊成立盜竊罪的,既不要求數額較大,也不要求多次盜竊

【參考答案】:D

【考點】盜竊罪

【解析】本題主要考查《刑法修正案(八)》對盜竊罪的新規定。刑法原來規定要構成盜竊罪。

必須是盜竊數額較大(通常為1000元)或者雖然沒有達到數額較大,但是多次盜竊的(通常指一年內盜

竊3次以上的)。《刑法修正案(八)》第39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

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這一規定,多次盜竊的不要求數額較大;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既不要求多次盜竊,

也不要求數額較大。所以,扒竊他人衣服口袋里的200元錢也能構成犯罪。所以,選項D是正確的。

“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從文字上看有歧義,既能被理解為“攜帶兇器盜竊”和“扒竊(不要求攜

帶兇器)”,也能被理解為“攜帶兇器盜竊”和“攜帶兇器扒竊”。根據立法本意,此處的扒竊不要

求攜帶兇器。故,選項A錯誤。現行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扒竊”的定義。從學理上來看,“扒竊,

指采用掏包、割包、拎包的方式竊取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犯罪,是盜竊的一種特殊方式。”扒竊具

有以下特點:(1)手段:通常為掏包、割包、拎包等,手段隱蔽。(2)對象:隨身攜帶的他人物品,以

現金為主,包括金銀飾品、手機、證件等其他重要物品。(3)犯罪具有流動性,扒竊地點一般發生在

人多擁擠的商店、市場、車站、碼頭、影劇院以及公共汽車、電車、火車等公共交通場所。但也并非

只能在公共場所發生。所以,扒竊并非“僅限于竊取他人衣服口袋內體積較小的財物”,選項8錯誤。

由于《刑法》對“多次盜竊、人啟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沒有規定犯罪數額,所以實踐中有

人認為“扒竊時即使竊得一張白紙也成立盜竊罪既遂”。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雖然《刑法》沒有規

定犯罪數額。但是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

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這表明:某些行為即使按照分則的規定構成犯罪,但如果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認為是犯罪。《刑法》第13條是總則的規定,對分則具有指導

7

和約束作用。所以。在盜竊罪的認定上也要遵守本條的規定。選項C中“只竊得一張白紙”顯然屬于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所以不應當構成盜竊罪。選項C是錯誤的。

15、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死緩。被告人沒有上訴,檢察機

關沒有抗訴。該案經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后,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訴。

如果提起審判監督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由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B、由省人民檢察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序

C、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處理

D、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處理

【參考答案】:D

16、在地役權法律關系中,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有哪些?

A、A)地役權是為特定人設定的

B、B)地役權是為需役地設定的

C、C)地役權可以是有償取得的

D、D)地役權也可以是無償取得的

【參考答案】:A

【解析】:本題涉及對地役權的理解問題。依民法理論,地役權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

而使用的權利。即地役權是為了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在他人土地上設定的用益物權,地役權的取得,既

可以有償取得,也可以無償取得。

17、故意毀壞李某汽車案中,張某聘請趙律師為辯護人。李某聘請

孫律師為訴訟代理人。關于該案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下列哪一選項是

正確的?(200年試卷二第22題)

A、趙律師、孫律師均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擔任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B、趙律師、孫律師均有權申請該案的審判人員和公訴人員回避

8

C、趙律師可在審判中向張某發問,孫律師無權向張某發問

D、趙律師應以張某的意見作為辯護意見,孫律師應以李萊的意見為

代理意見

【參考答案】:A

【考點】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訴訟權利及訴訟地位【解析】本題

公布的答案為A,但我們認為本題沒有正確答案。《刑事訴訟法》第28

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

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同避:(一)是本案的

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

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據此,能

夠申請回避的主體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案中趙律師、孫律

師作為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沒有申請回避的權利。選項B錯誤。《刑

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后被告人、被害

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被害人、

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

被告人發問。審判人員可以訊問被告人。”本題中,趙律師和孫律師作

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均有權在審判長許可的情況下向作為被告人的

張某發問,選項C錯誤。選項D考查的是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在刑事訴

訟中的法律地位。辯護人是指在刑事訴訟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依法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進行辯護,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辯護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合法權益的專門維護者,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不是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代言人。他們參與訴訟是履行法律規定的職責,而不是基于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權。雖然在委托辯護人中辯護人要在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委托以后才能取得辯護資格,但是辯護人在接受委托以后,則取

得了獨立的訴訟地位。在訴訟過程中辯護人是以自己的名義。依照自己

的意志,根據對事實的掌握和對法律的理解,獨立進行辯護,而不受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約束。因此,本題中的辯護人趙律師,有

權以事實為依據、按照法律的規定獨立發表辯護意見,而不受張某意志

9

的左右。訴訟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代表被代理人參與刑事訴

訟的人,他們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其權限范圍來自于被代理人的授

權,是附屬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的意志從事代理活動。因此,在

本題中訴訟代理人孫律師應以其當事人李某的意見為代理意見。據此。

選項D的前半句表述錯誤,后半句表述正確,不應當選。選項A是關于

何時可以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問題。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時間因公訴和自訴案件而有所不同。《刑事訴

18、甲公司于6月5日以傳真方式向乙公司提出以2萬元的價格求

購一臺機床,要求“立即回復,該函6月20日之前有效”.乙公司當日

回復“收到傳真”.6月10日,甲公司電話催問,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

公司報價出售,要其于6月15日來人簽訂合同書.6月15日,甲公司

前往簽約,乙公司要求加價,末獲同意,乙公司遂拒絕簽約.對此,下

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

A、買賣合同于6月5日成立

B、買賣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買賣合同于6月15日成立

D、甲公司有權要求乙公司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參考答案】:D

【解析】: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甲公司于6月5日以傳真方式向乙公司

求購一臺機床,且包含了標的(機床)、數量(一臺)、價金(2萬元)等合同主要條款,內容具體確定,

6月20日之前有效,表明了要約人受此意思表示的約束,符合《合同法》第14條的規定,這種行為

可以構成要約.《合同法》第21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乙公司當日回

復“收到傳真”,只是對“收到傳真”這一事實的承認,但并沒有表示同意甲公司提出的要約,所以

乙公司的回復不能視為一種承諾,合同在6月5日尚未成立,A選項錯誤.6月10日,甲公司電話催

問,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報價出售,要其于6月15日來人簽訂合同書.因此,6月15日簽訂合

同前,除報價之外的合同其他主要條款尚未確定.此時,雙方達成的只是一個初步協議,對雙方無真

正的約束力,合同也并未成立,B選項錯誤.乙公司在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簽約的時候,要求加

價,未獲同意,乙公司遂拒絕簽約的行為違背了其原來同意甲公司提出的報價,雙方未達成合意,合

同不成立,C選項錯誤.《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

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

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乙公司在6月15

日甲公司前往簽約的時候,要求加價,末獲同意,乙公司遂拒絕簽約的行為違背了其原來同意甲公司

10

提出的報價,使甲公司遭受了信賴利益的損害,因此這種行為是一種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雖然

合同末成立,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但乙公司依法應對甲公司承擔締約過失責任,D

選項正確.

19、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適用意見”的規定,按規定可以背

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滅失,可以向哪個基層人氏

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A、票據出票地

B、票據背書轉讓地

C、票據被盜、遺失或滅失地

D、票據支付地

【參考答案】:D

【解析】:詳見《民事訴訟法》第193條規定

20、甲患抑郁癥欲自殺,但無自殺勇氣。某晚,甲用事前準備的刀

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當場死亡。隨后,甲向司法機關自首,要求司法

機關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對于甲責任能力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

確的?

A、抑郁癥屬于嚴重精神病,甲沒有責任能力,不承擔故意殺人罪的

責任

B、抑郁癥不是嚴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沒有責任能力,不承

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

C、甲雖患有抑郁癥,但具有責任能力,應當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

D、甲具有責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癥,應當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參考答案】:C

21、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條款,現甲方據此向仲裁機關申

請仲裁,以解決雙方的爭議;乙方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異議,認為該仲裁

11

條款沒有效力;甲方則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對該仲裁條款的效力

予以裁定,現問在此種情況下,該仲裁條款的法律效力如何?

A、自然終止

B、仍然有效

C、由仲裁委員會認定

D、由人民法院裁定

【參考答案】:D

【解析】:根據《仲裁法》第20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

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

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故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

22、甲親眼看到乙打傷丙的母親,甲的證言屬于什么證據?

A、間接證據

B、直接證據

C、派生證據

D、輔助證據

【參考答案】:B

【解析】:直接證據是能夠直接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23、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時,下列哪一處理方式是正確的?()

A、審查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投毒案,發現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沒有

作案時間,遂書面說明理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并建議公安機關重新偵

B、審查吳某、鄭某共同搶劫案的過程中,吳某在押但鄭某潛逃,遂

全案中止審查起訴

C、甲縣公安局將蔡某搶劫案移送甲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甲縣檢察院

審查認為蔡某可能會被判處死刑,遂將案件退回

12

D、甲縣檢察院受理移送起訴的譚某詐騙案,認為應當由譚某居住地

的乙縣檢察院起訴,遂將案卷材料移送乙縣檢察院審查起訴,但未通知

甲縣公安局

【參考答案】:A

24、某甲將一張銀行匯票不慎在洗衣服時毀損,于是向法院申請公

示催告。法院受理后立即發布了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鑒于

申請人的匯票是毀損而不是丟失,所以人民法院將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

權利的期間定為30日,并于受理后的3日以后向銀行發出止付通知。公

告期滿不到1個月,人民法院由公示催告階段的獨任審判員獨任審理,

作出除權判決,從而終結公示催告程序。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法院于受理后的3日以后向銀行發出止付通知是錯誤的

B、鑒于申請人的匯票是毀損而不是丟失,人民法院將催促利害關系

人申報權利的期間定為30日是合適的

C、鑒于申請人的匯票是毀損而不是丟失,公告期滿,人民法院可徑

行作出除權判決

D、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除選民資格案件和重大、疑難非訟案件由審

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外,由審判員獨任審理,所以本案所適用的審判組

織的形式是合法的

【參考答案】:A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96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

止支付,并在三日內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

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本題中,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請的同時,應當向銀行發出止付通知,而不是

3日后,所以,A選項說法是正確的,應當選。公告期間不得少于60日,本題中設定為30日是不正

確的。B選項說法錯誤,不應當選。《民事訴訟法》第199條規定:“沒有人申報的,人民法院應當

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作出判決,宣告票據無效。判決應當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

申請人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除權判決的作出必須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法院不能徑行作出除權判

決。C選項說法錯誤,不應當選。《民訴意見》第234條規定:“適用公示催告程序審理案件,可由

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判決宣告票據無效的,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本題中,除權判決是由獨任審

判員作出的,是不合法的。D選項說法錯誤,不應當選。

13

25、甲住在A市,駕車出游過程中,在C市撞到了住所地在B市的

乙,乙傷勢嚴重,被送到離出事地點最近的D市醫院。后乙因救治無效

而在D市醫院死亡。請問:乙的妻子以甲為被告向法院起訴,下列法院

中沒有管轄權的是

A、A市法院

B、B市法院

C、C市法院

D、D市法院

【參考答案】:B

【解析】: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而侵權行為

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26、關于累犯,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o

A、甲因故意傷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

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釋,于1996年8月25

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構成累犯

B、乙因盜竊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滿釋放,

2007年3月20日因犯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構成累犯

C、丙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4月21日刑

滿釋放,2006年4月20日再犯同罪。丙不構成累犯

D、丁因失火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

1998年5月14日。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獄回家途中犯故意傷害

罪。丁構成累犯

【參考答案】:B

27、下列哪些人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

14

A、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B、審結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遺產繼承人

C、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

D、對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單位和個人

【參考答案】:C

【解析】《刑訴解釋》第86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包括:(1)刑事被

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監

護人;(3)已被執行死刑的罪犯的遺產繼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審結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遺

產繼承人;(5)其他對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前述規

定,僅僅因為是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并不能必然就會成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責任人。因此,

選擇C項。

28、吳某與張某于1999年10月2日舉行結婚典禮。同日吳某將拍

攝婚禮活動的一卷膠卷交給某彩色擴印公司沖印,并預交沖印費24元,

彩色擴印公司開出一張印單交給吳某,印單上事先印好了“如遇意外損

壞或遺失,本店賠償同類同號膠卷一卷或相當價值的現金”的字樣。后

彩色擴印公司將該膠卷遺失。吳某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彩色擴印公司引

用免責條款,只同意賠償一個膠卷的錢。下列哪一種觀點是正確的?

A、彩色擴印公司只負退還擴印費和賠償同類同號膠卷或相當價值現

金的責任

B、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認定印單上的責任條款無

C、應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確認印單上的責任條款顯失公平,予以

撤銷

D、彩色擴印公司違約,且遺失的是有珍貴紀念意義的照片,應賠償

吳某精神損失。

【參考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格式合同中免責條款的效力。

15

《合同法》第40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X條和第53條規

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

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又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規定:

“(第1款)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

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

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第2款)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

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從規范內容來看,本案既可

適用《合同法》,亦可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但根據特別法優于

普通法的原則,應適用作為特別法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另外,違約訴訟中的精神損害賠償尚未獲得認可,故D不能支持。

29、在當事人具有的兩個或兩個以上國籍均為外國籍時,各國解決

這種沖突的做法不包括以下哪個?

A、以當事人有最密切聯系的國籍為準

B、以當事人住所國或慣常居住國為準

C、以當事人最先取得的國籍為準

D、以當事人最后取得的國籍為準

【參考答案】:C

【解析】:最先取得的國籍不是各國解決國籍積極沖突的方法

30、甲某從某市拐騙一名16歲少女,欲賣到農村。途中,甲某幾次

強行奸淫該女,并強迫其賣淫兩次,則錢某的行為:()

A、構成拐賣婦女罪、強奸罪、強迫賣淫,應實行數罪并罰

B、構成拐賣婦女罪與強迫賣淫罪,此兩罪應實行數罪并罰,其強奸

行為不宜單獨定罪,而應作為強迫賣淫罪中“強奸后迫使賣淫的”這一

從重處罰的條件

C、只構成強奸罪、強迫賣淫罪,因為其拐賣行為尚未完全實現

16

D、只構成拐賣婦女罪,其強奸行為、強迫賣淫的行為只作為法定的

從重處罰條件,不宜單獨定罪

【參考答案】:D

【考點】拐賣婦女罪過程中強奸行為的處理

【解析】刑法第240條規定,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

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屬于拐賣婦女的加重情節,不單獨定罪。

31、某高校為改善教育經費不足的狀況,多方籌集資金開辦了一家

校辦企業,命名為某實業發展公司。2001年10月,該公司為擴大經營

規模,擬向某銀行貸款150萬元。銀行要求該公司提供擔保,但由于貸

款數額太大無人愿意提供擔保。這時銀行提出可以由其主辦人某高校作

保證人,公司認為按照法律規定學校不能作擔保人,但銀行不以為然,

并主動說服學校提供擔保。最終該高校與銀行簽訂了保證合同,保證在

該公司不能到期償還貸款本息則由學校代為支付。后該公司因投資失誤,

無力償還貸款,因而某銀行向該高校提出代為支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請

求。對本案以下分析正確的是:

A、某高校與銀行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學校不承擔責任

B、學校與銀行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學校不承擔責任

C、學校與銀行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但學校應當對全部本金和

利息承擔連帶賠償

D、學校與銀行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但學校承擔賠償責任的部

分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參考答案】:D

【解析】:解析:考察無效保證合同及其責任的相關規定。對本案首先要注意的是保證人的資

格。《擔保法》第9條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

證人”。因此本案中學校作為保證人將導致保證合同無效。但是,保證合同的無效并不表示保證人不

承擔任何責任,保證人只是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要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擔保法解釋》第7條規定:

“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

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

分的二分之一。”本案中銀行明知學校不能做保證人,卻主動說服學校提供擔保,應當認為其有過錯,

因此學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學校承擔賠償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17

32、關于刑法解釋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將盜竊罪對象的“公私財物”解釋為“他人的財物”,屬于縮小

解釋

B、將《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出售假幣罪中的“出售”解釋為“購

買和銷售”,屬于當然解釋

C、對隨身攜帶槍支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進行

搶奪的,解釋為以搶劫罪定罪。屬于擴張解釋

D、將信用卡詐騙罪中的“信用卡”解釋為“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

款、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屬

于類推解釋

【參考答案】:C

【考點】刑法解釋

【解析】選項A:如果僅從字面含義來看。將“公私財物”解釋為“他人的財物”確實屬于縮

小解釋。但如果從盜竊罪的實體內容而言,盜竊罪的對象必須是“他人占有的財物”。那么,將“公

私財物”解釋為“他人的財物”又可以說是擴張解釋,因為他人的財物包括三種:(1)自己占有的他

人財物;(2)他人占有的自己財物;(3)他人占有的他人財物。自己占有的他人財物是不可能成為盜竊

罪的犯罪對象的。因此,選項A不是縮小解釋。有些老師和考生認為這是當然解釋。因為盜竊罪的對

象當然是別人的財物,自己的財物不可能成為盜竊罪的犯罪對象。這一觀點有些問題。因為他人占有

之本人所有物是可以成為盜竊罪的對象的。選項B屬于類推解釋。在《刑法》明確規定了出售、購買、

運輸假幣罪的情況下,“出售”就只能是“出售”,因為“購買”另有規定。這種解釋方法就屬于類

推解釋,因為超出了公民的預測可能性。當然解釋是從事物的本然之理而當然推出來的解釋。例如,

如果法條規定禁止與司機談話,那當然禁止毆打司機。本題的解釋顯然不是這種情況。選項C是正確

的。這句話是對“攜帶兇器搶奪的”中“兇器”的解釋。兇器通常只包括槍支、管制刀具等性質上的

兇器,將其解釋為還包括磚頭、啤酒瓶等用法上的兇器就是一種擴張解釋。之所以認為其

是擴張解釋,而不是類推解釋,是因為人們認為這種解釋是合理的,

能夠接受的。選項D是錯誤的。這是擴張解釋。本解釋是全國人大常委

會的一個立法解釋。由于實踐中發生了大量利用借記卡,即儲蓄卡進行

詐騙的行為,而公眾認為對此也應該按照信用卡詐騙罪定罪。全國人大

常委會因此作出了這個解釋。這個解釋是合理的,因此是擴張解釋。

33、下列哪些情況下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18

(1)某國家元首來華訪問,外交照會后由外交部工作人員陪

同到八達嶺長城參觀,沿途八達嶺高速公路戒嚴2小時,某快

運公司因此耽誤業務,造成經濟損失2萬余元⑵某市是重要的

蘋果生產基地,林業局為規范秋季收購,公布參考價格,但由

于市場預測出現較大誤差導致定價偏低,消息閉塞的果農們因

此遭受了一定損失⑶某縣人民政府就本縣兩個重要國有企業的

合并問題制定了一份規劃,同時出臺了一個紅頭文件,但該文

件規定的某些合并條件使其中某個企業的合同相對人遭受了重

大的利益損失⑷某市紀檢委接到群眾舉報該市財政局綜合處李

某在某中學改建過程中未實行公開招標,暗箱操作,在群眾中

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遂給予李某留職查看的行政處分⑸某

市老中醫李某為自己發明的治療腰腿疼病的特效跌打丸申請

“李氏”的商標,被駁回申請,后李某申請復審,同樣被裁定

駁回申請

A、(1)(3)(5)

B、(1)(2)(3)

C、(3)(5)

D、(2)(4)(5)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事項。見《行政訴訟法》第12條:人民法院不受

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二)行政法規、規

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

懲、任免等決定;(四)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1)屬于外交行為。(2)中林業

局的行為屬于行政指導行為,而行政指導是一種非職權行為,對行政相對人沒有強制力,所以行政主

體不應當就行政指導行為承擔法律責任。(3)中縣政府的行為看似是不能起訴的抽象行政行為,但是

鑒于該文件在適用效力上的一次性,只針對特定的事件和對象,所以是一個具體行政行為,可以經由

行政訴訟予以救濟。(4)中紀檢委的行為是內部人事管理行為,屬于不可訴的行政行為。(5)中,舊

《商標法》規定: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I5日內申請復審,

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終局決定。但是新的《商標法》廢除了這一項規定,應當注意。

19

34、張某是某企業的銷售人員,隨身攜帶蓋有該企業公章的空白合

同書,便于對外簽約。后張某因收取回扣被企業除名,但空白合同書未

被該企業收回。張某以此合同書與他人簽訂購銷協議,問:該購銷協議

的性質應如何認定?

A、不成立

B、無效

C、可撤銷

D、成立并生效

【參考答案】:D

【解析】:「考查知識點」表見代理的認定。

「解題思路和依據」張甲本來有代理權限,相對人在不知其被開除

的情形下,“空白合同書”足以使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限。因此,根

據《合同法》第49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

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

該代理行為有效。”,構成表見代理。

「應注意的問題」每年考試中均有此類問題,主要把握是否“足以

使相對人有理由相信“這一點

35、某區城管執法局.以甲工廠的房屋建筑違法為由強行拆除,拆

除行為被認定違法后,甲工廠要求某區城管執法局予以賠償,遭到拒絕

后向法院起訴。甲工廠除提供證據證明房屋損失外,還提供了甲工廠工

人劉某與當地居民謝某的證言,以證明房屋被拆除時。房屋有辦公用品、

機械設備未搬出,應予賠償。某區城管執法局提交了甲工廠工人孝某和

執法人員張某的證言,以證明房屋內沒有物品。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法院不能因李某為甲工廠工人而不采信其證言

B、法院收到甲工廠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由經辦人員簽

名并加蓋法院印章

20

C、張某的證言優于謝某的證言

D、在庭審過程中,甲工廠要求劉某出庭作證,法院應不予準許

【參考答案】:A

【考點】證據的審垓認定、提供證據的要求、行政訴訟證據的對質

辨認和核實

【解析】《證據規定》第57條規定:“下列證據材料不能作為定案依據:(一)嚴重違反法定

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二)以偷拍、偷錄、竊聽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材料;(三)以利

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證據材料;(四)當事人無正當事由超出舉證期限提供的證

據材料;(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以外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

臺灣地區形成的未辦理法定證明手續的證據材料;(六)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無

其他證據印證,且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的證據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七)被當事人或者他人進行技術

處理而無法辨明真偽的證據材料;(八)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證人提供的證言;(九)不具備合法性和真

實性的其他證據材料。”該法第58條規定,以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方法取

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我國行政訴訟證據規則并不因為證人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

而不采信其證育,只是限制其證據的證明力。因此。本題中李某的證言并不能僅因其是甲廠工人而不

予采信。A項正確,是應選項。

依據《證據規定》第63條:“證明同一事實的數個證據。其證明效

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認定:(一)國家機關以及其他職能部門依

職權制作的公文文書優于其他書證;(二)鑒定結論、現場筆錄、勘驗筆

錄、檔案材料以及經過公證或者登記的書證優予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

《和證人證言;(三)原件、原物優子復制件、復制品;(四)法定鑒定部

門的鑒定結論優于其他鑒定部門的鑒定結論;(五)法庭主持勘驗所制作

的勘驗筆錄優于其他部門主持勘驗所制作的勘驗筆錄;(六)原始證據優

于傳來證據;(七)其

他證人證言優于與當事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證人提供

的對該當事人有利的證言;(A)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優于未出庭作證的

證人證言;(九)數個種類不同、內容一致的證據優于一個孤立的證據。”

本題中,張某的證言和謝某的證言之間的關系并不屬于上述情況中的任

何一種。兩證人的證言效力相同,因此。并不存在張某的證言優于謝某

的證言。C項錯誤。

21

《證據規定》第20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

應當出具收據,注明證據的名稱、份數、頁數、件數、種類以及收到的

時間等,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可見,法院在出具證據收據時,由

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即可,并不需要加蓋法院印章。B項錯誤。本知

36、以下關于代位繼承的說法不正確的是:

A、被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或

宣告死亡

B、代位繼承人只限于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而且沒有輩數

的限制

C、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應得的繼承份額

D、代位繼承不僅適用于法定繼承而且適用于遺囑繼承

【參考答案】:D

【解析】:《繼承法》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

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所以,AC選項正確不選.《繼承法意見》25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

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B選項正確,不選.代位繼承制度只適

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所以D選項錯誤,當選.

37、對于采取罰款、拘留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什么文件?

A、口頭決定

B、決定書

C、裁定書

D、通知書

【參考答案】:B

【解析】:詳見《民事訴訟法》第105條的規定: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準。拘傳應

當發拘傳票。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

期間不停止執行。

22

38、“證人猜測性、評論性、推斷性的證言,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系下列哪一證據規則的要求?

A、傳聞證據規則

B、意見證據規則

C、補強證據規則

D、最佳證據規則

【參考答案】:B

39、賴某為某地刑滿釋放人員,一直討不到媳婦。賴某見鄰村女青

年李某漂亮便向其求婚,遭拒絕后,賴某多次帶領一伙手下到李某家鬧

事甚至揚言要是不答應婚事就燒了李家,李家無奈將李某嫁與賴某。1

個月后,李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正確的做法是:

A、依職權撤銷該婚姻

B、依職權宣告婚姻無效

C、如符合離婚條件,可依法作出離婚判決

D、駁回李某起訴,告知其另行提起撤銷婚姻之訴

【參考答案】:C

【解析】:《婚姻法》第11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

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

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根據《婚姻法

解釋》第10條的規定:“婚姻法第十一所稱的,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

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失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結婚的情

況。”因此當事人沒有提出撤銷婚姻的,法院并不能依據取權撤銷該婚姻,A選項錯誤。根據《婚姻

法》第10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李某

和賴某的婚姻不屬于無效婚姻,B選項錯誤。《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

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

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李某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如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

法作出離婚判決,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

23

40、劉某為現役軍人,劉某的妻子與其丈夫感情不和提出離婚,劉

某表示不同意,則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A、不能判決離婚

B、可以判決離婚

C、調解后可判決離婚

D、未經調解可判決離婚

【參考答案】:A

【解析】:詳見《婚姻法》第26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該法不適用于香港、澳門地區

B、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法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

C、要求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進行備案

登記

D、該法適用于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國際服務貿易以及與貿易

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參考答案】:A,C,D

【解析】:《對外貿易法》第2條規定,本法適用于對外貿易以及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

保護。本法所稱的對外貿易,是指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和國際服務貿易。第68條規定,中國對

邊境地區與接壤國家邊境地區之間的貿易以及邊民互市貿易,采取靈活措施,給予優惠和便利。具體

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6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單獨關稅區不適用本法。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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