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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工業建筑強制性條文(建筑設

計)20230406

工業建筑強制性條文(建筑設計)

20230428

1建筑設計

1.1屋面與防水設計

?屋面工程技術標準?GB50345-2023〔共8條〕

3.0.5屋面防水工程應根據建筑物的類別、重要

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確定防水等級,并應按相應

等級進行防水設防;對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

面,應進行專項防水設計。屋面防水等級和設防

要求應符合的規定。

表3.0.5屋面防水等級和設防要求

防水建筑類別設防要求

等級

I級重要建筑和高層建兩道防水設防

II級一般建筑一道防水設防

4.5.1卷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級和防水做法應符

合表4.5.1的規定。

表4.5.1卷材、涂膜屋面防水等級和防水做法

防水防水做法

等級

1級卷材防水層和卷材防水層、卷材防水層和

涂膜防水層、復合防水層

II級卷材防水層、涂膜防水層、復合防水層

注:在I級屋面防水做法中,防水層僅作單層卷

材時,應符合有關單層防水卷材屋面技術的規

定。

4.5.5每道卷材防水層最小厚度應符合表4.5.5

的規定。

表4.5.5每道卷材防水層最小厚度〔mm〕

防水合成高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等級分子聚酯胎、玻纖自粘聚自粘無

防水卷胎、聚乙烯胎酯胎胎

1級1.23.02.01.5

II級1.54.03.02.0

4.5.6每道涂膜防水層最小厚度應符合表4.5.6

的規定。

表4.5.6每道涂膜防水層最小厚度〔mm〕

防水合成高分子聚合物水泥高聚物改性瀝

等級防水涂膜防水涂膜青防水涂膜

I級1.51.52.0

II級2.02.03.0

4.5.7復合防水層最小厚度應符合表4.5.7的規

定。

表4.5.7復合防水層最小厚度〔mm〕

防合成高自粘無高聚物聚乙烯丙綸

水分子防胎聚合改性瀝卷材+聚合物

等水卷材+物改性青防水水泥防水涂

級合成高瀝青防卷材+高膜

分子防水涂膜+聚物改

水涂膜合成高性瀝青

分子防防水涂

水涂膜膜

I1.2+1.51.5+1.53.0+2.0C0.7+1.3)

級x2

II1.0+1.01.2+1.03.0+1.20.7+1.3

4.8.1瓦屋面防水等級和防水做法應符合表

4.8.1的規定。

表4.8.1瓦屋面防水等級和防水做法

防水防水做法

等級

I級瓦+防水層

II級瓦+防水墊層

注:防水層厚度應符合本標準第4.5.5條或第

4.5.6條II級防水的規定。

4.9.1金屬板屋面防水等級和防水做法應符合表

4.9.1的規定。

表4.9.1金屬板屋面防水等級和防水做法

防水防水做法

等級

I級壓型金屬板+防水墊層

II級壓型金屬板、金屬面絕熱夾芯板

注:1當防水等級為I級時,壓型鋁合金板基板

厚度不應小于0.9mm;壓型鋼板基板厚度不應小

于0.6mm;

2當防水等級為I級時,壓型金屬板應采用

360°咬口鎖邊連接方式;

3在I級屋面防水做法中,僅作壓型金屬板

時,應符合?金屬壓型板應用技術標準?等相關技

術的規定。

5.1.6屋面工程施工必須符合以下平安規定:

1嚴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級風及其以上時施

工;

2屋面周邊和預留孔洞部位,必須按臨邊、

洞口防護規定設置平安護欄和平安網;

3屋面坡度大于30%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4施工人員應穿防滑鞋,特殊情況下無可靠

平安措施時,操作人員必須系好平安帶并扣好保

險鉤。

?坡屋面工程技術標準?GB50963-2023〔共4條〕

3.2.10屋面坡度大于100%以及大風和抗震設防

烈度為7度以上的地區,應采取加強瓦材固定等

防止瓦材下滑的措施。

3.2.17嚴寒和寒冷地區的坡屋面檐口部位應采

取防冰雪融墜的平安措施。

3.3.12坡屋面施工應符合以下規定:

1屋面周邊和預留孔洞部位,必須設置平安

護欄和平安網或其他防止墜落的防護措施;

2屋面坡度大于30%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3施工人員應戴平安帽,系平安帶和穿防滑

鞋;

4雨天、雪天和五級風及以上時不得施工;

5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設施,并應加強火源

管理。

10.2.1單層防水卷材的厚度和搭接寬度應符合

表10.2.1-1和表10.2.1-2的規定。

表10.2.1T單層防水卷材的厚度〔mm〕

防水卷材名稱一級防水厚二級防水厚

度度

高分子防水卷材21.521.2

彈性體、塑性體改25.025.0

性瀝青防水卷材

表10.2.1-2單層防水卷材搭接寬度Cmm)

防水長邊、短邊搭接方式

卷材滿機械固定法

名稱粘熱風焊接搭接膠帶

法無覆蓋有覆蓋無覆蓋有覆蓋

機械固機械固機械固機械固

定墊片定墊片定墊片定墊片

高分>8021202120>200

子防80且有效且有效且有效且有效

水卷焊縫寬焊縫寬粘結寬粘結寬

材度225度,25度》75度》

150

彈、塑22802120

性體100且有效且有效

改性焊縫寬焊縫寬

瀝青度才40度240

防水

卷材

?采光頂與金屬屋面技術規程?JGJ255-2023〔共

3條〕

3.1.6采光頂與金屬屋面工程的隔熱、保溫材

料,應采用不燃性或難燃性材料。

4.5.1有熱工性能要求時,公共建筑金屬屋面的

傳熱系數和采光頂的傳熱系數、遮陽系數應符合

表4.5.1-1的規定,居住建筑金屬屋面的傳熱系

數應符合表4.5.1-2的規定。

表4.5.1-1公共建筑金屬屋面的傳熱系數和采

光頂的傳熱系數、遮陽系數限值

圍護區域傳熱系數{W/(m2■K)}遮陽

結構體型系數W0.3V體型系數

0.3系數W0.4SC

金屬嚴寒W0.35W0.30—

屋面A區

嚴寒W0.45《0.35—

B區

寒冷W0.55W0.45一

地區

夏熱W0.7—

冬冷

夏熱W0.9—

冬暖

采光嚴寒W2.5一

頂A區

嚴寒W2.6—

B區

寒冷W2.7W

地區0.50

夏熱W3.0W

冬冷0.40

夏熱W3.5W

冬暖0.35

表4.5.1-2居住建筑金屬屋面的傳熱系數限值

區域傳熱系數tW/(m2■K)}

3層3體型系數體型系數D<

及3層W0.4>0.42.52.5

層以DWD>D>

以上2.52.52.52.5

嚴寒0.20.

A區25

嚴寒0.20.

B區530

嚴寒0.30.

C區040

寒冷0.30.

A區545

寒冷0.30.

B區545

夏熱WWWW

冬冷0.81.00.50.6

夏熱這W

冬暖0.51.0

注:D為熱情性系數。

4.6.4光伏組件應具有帶電警芻亍標識及相應的

電氣平安防護措施,在人員有可(總接觸或接近光

伏系統的位置,應設置防觸電警示標識。

1.2地面與樓面

?建筑地面設計標準?GB50037-2023〔共4條〕

3.2.1公共建筑中,經常有大量人員走動或殘疾

人、老年人、兒童活動及輪椅、小型推車行駛的

地面,其地面面層應采用防滑、耐磨、不易起灰

的塊材面層或水泥類整體面層。

3.2.2公共場所的門廳、走道、室外坡道及經常

用水沖洗或潮濕、結露等容易受影響的地面。應

采用防滑面層。

3.8.5不發火花的地面,必須采用不發火花材料

鋪設,地面材料必須經不發火花檢驗合格前方可

使用。

3.8.7生產和存儲食品、食料或藥物的場所,在

食品、食料或藥物有可能直接與地面接觸的地

段,地面面層嚴禁采用有毒的材料。當此場所生

產和存儲吸味較強的食物時,地面面層嚴禁采用

散發異味的材料。

?導〔防〕靜電地面設計標準?GB50515-2023〔共

20條〕

3.1.3以下場所均應采用導〔防〕靜電地面:

1有易燃易爆物質的場所;

2有靜電敏感的電氣或電子元件、組件和設

備的場所;

3因人體靜電放電對產品質量或人身平安

帶來危害的場所。

3.1.5凡室內有易燃易爆物質的場所在采用導

〔防〕靜電地面時,均應全部采用不發火的導

〔防〕靜電地面。

3.3.6人在導〔防〕靜電地面上活動時所限制的

靜電峰值能量必須小于易燃易爆物質的計算能

量。

4.3.8設計地面時,應保證地面面層材料與該場

所產品和原輔材料的相容性。

4.4.6原材料或成品與銅材能發生化學反響生

成更為敏感物質的生產場所,接地網和相關連接

件不得選用銅質材料。

4.4.7建筑物變形縫兩邊地面的接地網應沿縫

斷開,并應分別與接地干線連接。

5.1.1以下場所應采用導〔防〕靜電地面:

1易燃易爆特種危險化學品生產、試驗場

所,包括粉碎、混合、驅水、膠化、壓藥、制片、

切藥、造粒、篩選、除塵、光藥、混批、烘干、

晾藥、包覆、周轉、儲存、分裝等工序;

2軍工火工燃爆產品生產、試驗場所,包括

過篩、混藥、稱重、裝藥、壓藥、成型、裝配、

涂膠、封口、涂漆、涂油、包裝、周轉、儲存等

生產工序;

3航天器〔包括航空飛行器、衛星、宇宙飛

船等〕所用電火工品元器件的生產、裝配、測試

等場所;

4民爆器材,包括火雷管、電雷管、導火索、

導爆索、導爆管、點火引線、拉火管、電點火具、

火藥、炸藥等產品的生產、加工、分裝、周轉、

儲存等場所;

5煙花爆竹、大型禮花等生產行業,所屬生

產區、暫存間、中轉庫等場所。

5.1.2易燃易爆特種危險化學品及其制品的儲存

場所,應采用防靜電地面。

5.1.3易燃易爆特種危險化學品及其制品的檢

修、測試、拆裝、銷毀等場所,應采用與生產、

試驗場所類型相同的導〔防〕靜電地面。

5.2.3液體石油產品在流動、過濾、混合、噴霧、

噴射、沖洗、加注等工序,當油品蒸氣和空氣混

合物的爆炸危險性分區為0區和1區時,應采用

導靜電地面;當為2區時,應采用防靜電地面。

5.2.4加油站、加氣站及易燃油品或有機溶劑庫

地面面層應采用耐磨、耐沖擊的水泥類不發火導

〔防〕靜電地面。

5.2.5氫氣、液化石油氣、甲烷乙快、環氧乙烷、

水煤氣等易燃易爆氣體的生產、灌裝場所,應采

用水泥類不發火導靜電地面;其銷售場所應采用

水泥類不發火防靜電地面。

5.2.6在加工、生產、使用錯粉、社粉、鈦粉、

硫磺粉、鋁粉聚乙烯、環氧樹脂、苯酚、甲

噴漆棉、賽璐璐棉等易燃易爆、易產生靜電積聚

的場所,應采用導〔防〕靜電地面。

5.2.7橡膠制品的煉膠、開放式熱煉、膠漿制造

的攪拌、裝桶、涂膠、壓延、裁斷、層布貼合、

輪胎成型、運輸帶成型、膠布制品成型等工序,

應采用導靜電地面;膠鞋刷漿、晾布、膠漿溶劑

庫等場所,應采用防靜電地面。

5.4.4感光化學材料的生產、試驗、檢測場所,

應采用導靜電地面。

5.4.5飛機停放庫和維修區,應采用不發火的防

靜電地面。

5.5.2醫療部門的手術室、麻醉室等存在有易燃

易爆氣體的場所,及使用助燃氣體的吸氧室,應

采用易清洗、不起塵、抗溶劑的防靜電地面。心

電圖、腦電圖等易受人體靜電干擾而影響檢查結

果的場所,應采用防靜電地面。

6.1.2導〔防〕靜電接地系統嚴禁與獨立避雷針

的桿塔、架空避雷線的端部、架空避雷網的支柱

及其引下線連接。

6.1.5靜電接地網〔帶〕與接地干線的連接必須

牢固,每塊地面的接地網〔帶〕與接地干線的連

接不應少于2處;超過100m2的導〔防〕靜電地

面的接地網〔帶〕應增加與接地干線的連接點。

6.2.3接地網〔帶〕的引出端應避開人流、物流

集中的區域。

1.3墻體與節能

?墻體材料應用統一技術標準?GB50574-2023

〔共11條〕

3.1.4墻體不應采用非蒸壓硅酸鹽磚〔砌塊〕及

非蒸壓加氣混凝土制品。

3.1.5應用氯氧鎂墻體制品時應進行吸潮返鹵、

翹曲變形及耐水性試驗,并應在其試驗指標滿足

使用要求后用于工程。

3.2.1塊體材料的外形尺寸除應符合建筑模數

要求外,尚應符合以下規定:

1非燒結含孔塊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應

符合表3.2.1的要求;

表3.2.1非燒結含孔塊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

度要求

塊體材料孔洞最小外最小肋其他要求

類型及用率壁厚

途〔%〕[mm][mm]

含用于W351515孔的長度與

孔承重寬度比應小

磚墻于2

用于1010

自承

重墻

砌用于W473025孔的圓角半

塊承重徑不應小于

墻20mm

用于1515

自承

重墻

注:1承重墻體的混凝土多孔磚應垂直于鋪漿

面。當孔的長度與寬度比不小于2時,外壁的厚

度不應小于18mm;當孔的長度與寬度比小于2

時,外壁的厚度不應小于15mm。

2承重含孔塊材,其長度方向的中部不得設

孔,中肋厚度不宜小于20mm。

6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不應有未切割面,其

切割面不應有切割附著屑;

3.2.2塊體材料強度等級應符合以下規定:

1產品標準除應給出抗壓強度等級外,尚應

給出其變異系數的限值;

2承重磚的折壓比不應小于表3.2.2-1的

要求;

表3.2.2-1承重磚的折壓比

磚種息]度抗壓強度等級

類〔mm〕MU30MU25MU20MU15MU10

折壓比

蒸壓530.160.180.200.25

普通

多孔900.210.230.240.270.32

注:1蒸壓普通磚,包括蒸壓灰砂實心磚和蒸壓

粉煤灰實心磚;

2多孔磚,包括燒結多孔磚和混凝土多孔

磚。

3.4.1設計有抗凍性要求的墻體時,砂漿應進行

凍融試驗,其抗凍性能應與墻體塊材相同。

4.1.8建筑設計不得采用含有石棉纖維、未經防

腐和防蟲處理的植物纖維墻體材料。

5.4.2夾心保溫復合墻應進行抗風設計。

5.4.3外墻板應進行抗風及連接設計,板材與主

體結構應柔性連接。

5.5.2外墻板與主體結構連接件承載力設計的

平安等級應提高一級。

6.1.9外保溫復合墻的飾面層選用非薄抹灰時,

應對由飾面層自重積累作用所產生的變形影響

采取構造措施。

6.1.10內保溫復合墻與梁、柱相接觸部位,應

采取防裂措施。

?住宅室內防水工程技術標準?JGJ298-2023〔共

4條〕

4.1.2住宅室內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劑型防水

涂料。

5.2.1衛生間、浴室的樓地面應設置防水層,墻

面、頂棚應設置防潮層,門口應有阻止積水外溢

的措施。

5.2.4排水立管不應穿越下層住戶的居室;當廚

房設有地漏時,地漏的排水支管不應穿過樓板進

入下層住戶的居室。

7.3.6防水層不得滲漏。

檢驗方法:在防水層完成后進行蓄水試驗,

樓地面蓄水高度不應小于20mm,蓄水時間不應

少于24h;獨立水容器應滿池蓄水,蓄水時間不

應少于24ho

檢驗數量:每一自然間或每一獨立水容器逐

一檢驗。

?建筑外墻外保溫防火隔離帶技術規程?JGJ

289-2023〔共3條〕

2.0.1防火隔離帶〔術語設置在可燃、難燃

保溫材料外墻外保溫工程中,按水平方向分布,

采用不燃保溫材料制成、以阻止火災沿外墻面或

在外墻外保溫系統內蔓延的防火構造。

3.0.4防火隔離帶應與基層墻體可靠連接,應能

適應外保溫系統的正常變形而不產生滲透、裂縫

和空鼓;應能承受自重、風荷載和室外氣候的反

復作用而不產生破壞。

3.0.6建筑外墻外保溫防火隔離帶保溫材料的

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

4.0.1防火隔離帶應進行耐候性能試驗,且耐候

性能指標應符合表4.0.1的規定。

表4.0.1防火隔離帶耐候性能指標

工程性能指標

外觀無裂縫,無粉化、空鼓、

剝落現象

抗風壓性無斷裂、分層、脫開、

拉出現象

防護層與保溫層拉伸粘>80

接強度〔kPa〕

?建筑外墻清洗維護技術規程?JGJ168-2023〔共

2條〕

4.1.3清洗維護不得采用pH值小于4或pH值大

于10的清洗劑以及有毒有害化學品。

5.5.5清洗維護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的

上下面同時作業。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23

2.0.2建筑體形系數(術語):

建筑物與室外空氣直接接觸的外外表積與

其所包圍的體積的比值,外外表積不包括地面和

不供暖樓梯間內墻的面積。

2.0.3單一立面窗墻面積比(術語):

建筑某一個立面的窗戶洞口面積與該立面

的總面積之比,簡稱窗墻面積比。

2.0.4太陽得熱系數〔SHGC〕(術語):

通過透光圍護結構〔門窗或透光幕墻〕的太

陽輻射室內得熱量與投射到透光圍護結構〔門

或透光幕墻〕外外表上的太陽輻射量的比值。太

陽輻射室內得熱量包括太陽輻射通過輻射透射

的得熱量和太陽輻射被構件吸收再傳入室內的

得熱量兩局部。

2.0.5可見光透射比(術語):

透過透光材料的可見光光通量與投射在其

外表上的可見光光通量之比。

2.0.6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權衡判斷(術語):

當建筑設計不能滿足圍護結構熱工設計規

定指標要求時,計算并比擬參照建筑和設計建筑

的全年供暖和空氣調節能耗,判定圍護結構的總

體熱工性能是否符合節能設計要求的方法,簡

稱:權衡判斷。

2.0.7參照建筑(術語):

進行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權衡判斷時,作為計

算滿足標準要求的全年供暖和空氣調節能耗用

的基準建筑。

3.2.1嚴寒和寒冷地區公共建筑體形系數應符

合表3.2.1的規定。

表3.2.1嚴寒和寒冷地區公共建筑體形系數

單棟建筑面積ACm2)建筑體形系數

300<A^800WO.50

A>800WO.40

3.2.7甲類公共建筑的屋頂透光局部面積不應

大于屋頂總面積的20%0當不能滿足本條的規定

時,必須按本標準規定的方法進行權衡判斷。

3.3.1根據建筑熱工設計的氣候分區,甲類公共

建筑的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應分別符合表

3.3.17?表3.3.1-6的規定。當不能滿足本條

的規定時,必須按本標準規定的方法進行權衡判

斷。

表3.3.1-1嚴寒A、B區甲類公共建筑圍護結構

熱工性能限值

圍護結構部位體形系0.30V體形

數W系數WO.50

0.30

傳熱系數K[W/(/K)]

屋面W0.28WO.25

外墻(包括非透光幕墻)WO.38WO.35

底面接觸室外空氣的架WO.38WO.35

空或外挑樓板

地下車庫與供暖房間之WO.50WO.50

間的樓板

非供暖樓梯間與供暖房W1.2W1.2

間之間的隔墻

單一立面窗墻面積比W2.7W2.5

外窗W0.20

(包括透0.20V窗墻W2.5近2.3

光幕墻)面枳比W

0.30

0.30V窗墻W2.2W2.0

面積比W

0.40

0.40V窗墻W1.941.7

面積比W

0.50

0.50V窗墻W1.6W1.4

面枳比W

0.60

0.60V窗墻W1.5W1.4

面枳比W

0.70

0.70V窗墻<1.4W1.3

面枳比W

0.80

窗墻面積比W1.3W1.2

>0.80

屋頂透光(屋頂透光局部W2.2

面枳W20%)

圍護結構部位保溫材料層熱阻

R[(m2-K)/W]

周邊地面.1

供暖地下室與土壤接觸$=1.1

的外墻

變形縫〔兩側墻內保溫21.2

時〕

表3.3.1-2嚴寒C區甲類公共建筑圍護結構熱

工性能限值

圍護結構部位體形系0.30V體形

數《系數40.50

0.30

傳熱系數KW/,K)]

屋面W0.35W0.28

外墻(包括非透光幕墻)W0.43W0.38

底面接觸室外空氣的架W0.43W0.38

空或外挑樓板

地下車庫與供暖房間之W0.70W0.70

間的樓板

非供暖樓梯間與供暖房W1.5W1.5

間之間的隔墻

單一立面窗墻面積比W2.9W2.7

外窗W0.20

(包括透0.20V窗墻W2.6W2.4

光幕墻)面積比W

0.30

0.30V窗墻近2.3W2.1

面積比W

0.40

0.40V窗墻W2.0W1.7

面積比W

0.50

0.50V窗墻W1.7W1.5

面積比W

0.60

0.60V窗墻W1.7<1.5

面積比W

0.70

0.70V窗墻W1.5W1.4

面枳比W

0.80

窗墻面積比W1.4W1.3

>0.80

屋頂透光(屋頂透光局部W2.3

面枳W20%)

圍護結構部位保溫材料層熱阻

R[(m2-K)/W]

周邊地面21.1

供暖地下室與土壤接觸21.1

的外墻

變形縫〔兩側墻內保溫21.2

時〕

表3.3.1-3寒冷地區甲類公共建筑圍護結構熱

工性能限值

圍護結構部位體形系數W0.30V體形

0.30系數40.50

傳熱SHGC傳熱SHGC

系數系數

屋面WW

0.450.28

外墻(包括非透光WW

幕墻)0.500.38

底面接觸室外空氣WW

的架空或外挑樓板0.500.38

地下車庫與供暖房WW

間之間的樓板1.00.70

非供暖樓梯間與供WW

暖房間之間的隔墻1.51.5

單窗墻面積比《W於

0.203.02.7

立0.20V窗墻面WW

面積比W0.302.70.522.40.52

外0.30V窗墻面WWWW

積比W0.402.40.482.10.48

(0.40V窗墻面WWWW

包積比《0.502.20.431.70.43

括0.50V窗墻面WWW

透積比W0.602.00.401.50.40

光0.60V窗墻面WWWw

幕積比W0.701.90.35/1.50.35/

墻0.600.60

)0.70V窗墻面WWWW

積比W0.801.60.35/1.50.35/

0.520.52

窗墻面積比〉WWWW

0.801.50.30/1.40.30/

0.520.52

屋頂透光(屋頂透WWWW

光局部面積W20%)2.40.442.40.35

圍護結構部位保溫材料層熱阻

R[(m2-K)/W]

周邊地面^0.60

供暖地下室與土壤20.60

接觸的外墻

變形縫〔兩側墻內20.90

保溫時〕

表3.3.1-4夏熱冬冷地區甲類公共建筑圍護結

構熱工性能限值

圍護結構部位傳熱系數K太陽得熱

[W/(m2-K)]系數SHGC

(東、南、

西向/北

向)

屋面圍護結構熱W0.40

惰性指標D

W2.5

圍護結構熱WO.50

惰性指標D

>2.5

外墻圍護結構熱WO.60

(包括非惰性指標D

透光幕W2.5

墻)圍護結構熱WO.80

惰性指標D

>2.5

底面接觸室外空氣的W0.70

架空或外挑樓板

單一立窗墻面積比W3.5

面外窗W0.20

(包括透0.20V窗墻W3.0

光幕墻)面枳比W0.44/0.48

0.30

0.30V窗墻W2.6W

面枳比W0.40/0.44

0.40

0.40V窗墻W2.4W

面枳比W0.35/0.40

0.50

0.50V窗墻W2.2W

面枳比W0.35/0.40

0.60

0.60V窗墻W2.2W

面積比W0.30/0.35

0.70

0.70V窗墻W2.0W

面積比W0.26/0.35

0.80

窗墻面積比W1.8W

>0.800.24/0.30

屋頂透明局部(屋頂透W2.6<0.30

明局部面枳420%)

表3.3.1-5夏熱冬暖地區甲類公共建筑圍護結

構熱工性能限值

圍護結構部位傳熱系數K太陽得熱

[W/(m2-K)]系數SHGC

(東、南、

西向/北

向)

屋面圍護結構熱W0.50

惰性指標D

W2.5

圍護結構熱WO.80

惰性指標D

>2.5

外墻圍護結構熱WO.80

(包括非惰性指標D

透光幕W2.5

墻)圍護結構熱W1.50

惰性指標D

>2.5

底面接觸室外空氣的W1.50

架空或外挑樓板

單一立窗墻面積比W5.2

面外窗W0.20

(包括透0.20V窗墻W4.0W0.52

光幕墻)面枳比W

0.30

0.30V窗墻W3.0W

面枳比W0.44/0.52

0.40

0.40V窗墻W2.7W

面枳比W0.35/0.44

0.50

0.50V窗墻W2.5W

面積比W0.35/0.40

0.60

0.60V窗墻W2.5W

面積比W0.24/0.30

0.70

0.70V窗墻《2.5W

面枳比W0.22/0.26

0.80

窗墻面積比W2.0W

>0.800.18/0.26

屋頂透明局部(屋頂透W3.0<0.30

明局部面枳W20%)

表3.3.1-6溫和地區甲類公共建筑圍護結構熱

工性能限值

圍護結構部位傳熱系數K太陽得熱

[W/(m2-K)]系數SHGC

(東、南、

西向/北

向)

屋面圍護結構熱W0.50

惰性指標D

W2.5

圍護結構熱W0.80

惰性指標D

>2.5

外墻圍護結構熱W0.80

(包括非惰性指標D

透光幕W2.5

墻)圍護結構熱41.50

惰性指標D

>2.5

底面接觸室外空氣的W0.70

架空或外挑樓板

單一立窗墻面積比W5.2

面外窗W0.20

(包括透0.20V窗墻W4.0

光幕墻)面枳比W0.44/0.48

0.30

0.30V窗墻W3.0W

面枳比W0.40/0.44

0.40

0.40V窗墻W2.7W

面枳比W0.35/0.40

0.50

0.50V窗墻W2.5W

面積比W0.35/0.40

0.60

0.60V窗墻W2.5

面積比W0.30/0.35

0.70

0.70V窗墻《2.5W

面枳比W0.26/0.35

0.80

窗墻面積比W2.0W

>0.800.24/0.30

屋頂透明局部(屋頂透W3.0<0.30

明局部面積W20%)

注:傳熱系數K只適用于溫和A區,溫和B區的

傳熱系數K不作要求。

3.3.2乙類公共建筑的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應符

合表3.3.2-1和表3.3.2-2的規定。

表3.3.2-1乙類公共建筑屋面、外墻、樓板熱

工性能限值

圍護結構部傳熱系數K[W/??!()]

位嚴寒嚴寒寒冷夏熱夏熱

A、B區C區地區冬冷冬暖

屋面W這

0.350.450.550.700.90

外墻(包括

非透光幕0.450.500.601.001.50

墻)

底面接觸室WWWW

外空氣的0.450.500.601.00

架空或外挑

樓板

地下車庫和WWW

供暖房間0.500.701.00

與之間的樓

表3.3.2-2乙類公共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墻)

熱工性能限值

圍護傳熱系數K[W/(m2?K)]太陽得熱系數

結構SHGC

部位

外窗嚴嚴寒夏夏寒冷夏熱夏熱

包括寒寒冷熱熱地區冬冷冬暖

透光A、BC地冬冬

幕墻區區冷暖

單一WWWWWWW

立面2.02.22.53.04.00.520.48

外窗

包括

透光

幕墻

屋頂WWWWWW

透光2.02.22.53.04.00.440.350.30

局部

(面積

W

20%)

3.3.7當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幕墻時,全

玻幕墻中非中空玻璃的面積不應超過同一立面

透光面積〔門窗和玻璃幕墻〕的15%,且應按同

一立面透光面積〔含全玻幕墻面積〕加權計算平

均傳熱系數。

4.1.1甲類公共建筑的施工圖設計階段,必須進

行熱負荷計算和逐項逐時的冷負荷計算。

4.2.2除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外,不得采用電直接

加熱設備作為供暖熱源:

1電力供給充足,且電力需求側管理鼓勵用

電時;

2無城市或區域集中供熱,采用燃氣、煤、

油等燃料受到環保或消防限制,且無法利用熱泵

提供供暖熱源的建筑;

3以供冷為主、供暖負荷非常小,且無法利

用熱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熱源的建筑;

4以供冷為主、供暖負荷小,無法利用熱泵

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熱源,但可以利用低谷電進

行蓄熱、且電鍋爐不在用電頂峰和平段時間啟用

的空調系統;

5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且其發電量能滿足

自身電加熱用電量需求的建筑。

4.2.3除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外,不得采用電直接

加熱設備作為空氣加濕熱源:

1電力供給充足,且電力需求側管理鼓勵用

電時;

2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且其發電量能滿足

自身加濕用電量需求的建筑;

3冬季無加濕用蒸汽源,且冬季室內相對濕

度控制精度要求高的建筑。

?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

26-2023

2.1.10窗墻面積比〔術語〕:窗戶洞口面積與房

間立面單元〔即建筑層高與開洞定位線圍成的面

積〕之比。

4.1.3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的體形系數不

應大于表4.1.3規定的限值。當體形系數大于表

4.1.3規定的限值時,必須按照本標準第4,3節

的要求進行維護結構熱工性能的權衡判斷。

表4.1.3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的體形系數

限值

建筑層數

W3層4?8層9?13層214層

嚴寒地0.500.300.280.25

寒冷地0.520.330.300.26

4.1.4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的窗墻面積比不

應大于表4.1.4規定的限值。當窗墻面積比大于

表4.1.4規定的限值時,必須按照本標準第4.3

節的要求進行維護結構熱工性能的權衡判斷,并

且在進行權衡判斷時,各朝向的窗墻面積比最大

也只能比表4.1.4中的對應值大0.1。

表4.1.4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的窗墻面積

比限值

朝向窗墻面積比

嚴寒地區寒冷地區

北0.250.30

東西0.300.35

南0.450.50

注敞開式陽臺的陽臺門上部透明局部應計入

窗戶面積,下部不透明局部不應計入窗戶面積。

2表中的窗墻面積比應按開間計算。表中的

北代表從北偏東小于60°至北偏西小于60°的

范圍;東西代表從東或西偏北小于等于30°至

偏南小于60°的范圍;南代表從南偏東小于等

于30°至偏西小于等于30°。

4.2.2根據建筑物所處城市的氣候分區區屬不

同,建筑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不應大于表

4.2.2T?表4.2.2-5規定的限值,周邊地面和

地下室外墻的保溫材料層熱阻不應小于表

4.2.2-1~表4.2.2-5規定的限值,寒冷〔B〕區

外窗綜合遮陽系數不應大于表4.2.2-6

4.2.6規定的限值。當建筑圍護結構的熱工性能

參數不滿足上述規定時,必須按照本標準第4.3

節的要求進行維護結構熱工性能的權衡判斷。

表4.2.2-1嚴寒A區圍護結構熱工性能限值

圍護結構部位傳熱系數K[W/(m2?K)]

W3層4?8層>9層

屋面0.200.250.25

外墻0.250.400.50

架空或外挑樓板0.300.400.40

非采暖地下車庫0.350.450.45

頂板

分隔采暖與非采1.21.21.2

暖空間的隔墻

分隔采暖與非采1.51.51.5

暖空間的戶門

陽臺門下部門芯1.21.21.2

外窗墻面枳比02.02.52.5

窗0.20

0.20V窗墻面1.82.02.2

積比W0.30

0.30V窗墻面1.61.82.0

積比40.40

0.40V窗墻面1.51.61.8

積比W0.45

圍護結構部位保溫材料層熱阻

R[(m2-K)/W]

周邊地面1.701.401.10

地下室外墻〔與土1.801.501.20

壤接觸的外墻〕

表4.2.2-2嚴寒B區圍護結構熱工性能限值

圍護結構部位傳熱系數K[W/(m2?K)]

W3層4?8層29層

屋面0.250.300.30

外墻0.300.450.55

架空或外挑樓板0.300.450.45

非采暖地下車庫0.350.500.50

頂板

分隔采暖與非采1.21.21.2

暖空間的隔墻

分隔采暖與非采1.51.51.5

暖空間的戶門

陽臺門下部門芯1.21.21.2

外窗墻面積比W2.02.52.5

0.20

0.20V窗墻面1.82.22.2

積比W0.30

0.30V窗墻面1.61.92.0

積比W0.40

0.40V窗墻面1.51.71.8

積比W0.45

圍護結構部位保溫材料層熱阻

R[(m2-K)/W]

周邊地面1.401.100.83

地下室外墻〔與土1.501.200.91

壤接觸的外墻〕

表4.2.2-3嚴寒C區圍護結構熱工性能限值

圍護結構部位傳熱系數K[W/(m2?K)]

W3層4?8層29層

屋面0.300.400.40

外墻0.350.500.60

架空或外挑樓板0.350.500.50

非采暖地下車庫0.500.600.60

頂板

分隔采暖與非采1.51.51.5

暖空間的隔墻

分隔采暖與非采1.51.51.5

暖空間的戶門

陽臺門下部門芯1.21.21.2

外窗墻面積比《2.02.52.5

窗0.20

0.20V窗墻面1.82.22.2

積比W0.30

0.30V窗墻面1.62.02.0

積比W0.40

0.40V窗墻面1.51.81.8

積比W0.45

圍護結構部位保溫材料層熱阻

R[(m2-K)/W]

周邊地面1.100.830.56

地下室外墻〔與土1.200.910.61

壤接觸的外墻〕

表4.2.2-4寒冷A區圍護結構熱工性能限值

圍圍護護結結構構部部位位傳傳熱熱系系數數KK[[WW//((m布2?-KK))]]

W3層4?8層29層

屋面0.350.450.45

外墻0.450.600.70

架空或外挑樓板0.450.600.60

非采暖地下車庫0.500.650.65

頂板

分隔采暖與非采1.51.51.5

暖空間的隔墻

分隔采暖與非采2.02.02.0

暖空間的戶門

陽臺門下部門芯1.71.71.7

外窗墻面積比W2.83.13.1

窗0.20

0.20V窗墻面2.52.82.8

積比W0.30

0.30V窗墻面2.02.52.5

積比W0.40

0.40V窗墻面1.82.02.3

積比W0.50

圍護結構部位保溫材料層熱阻

R[(m2-K)/W]

周邊地面0.830.56—

地下室外墻〔與土0.910.61—

壤接觸的外墻〕

表4.2.2-5寒冷B區圍護結構熱工性能限值

圍護結構部位傳熱系數K[W/(m2?K)]

W3層4?8層層

屋面0.350.450.45

外墻0.450.600.70

架空或外挑樓板0.450.600.60

非采暖地下車庫0.500.650.65

頂板

分隔采暖與非采1.51.51.5

暖空間的隔墻

分隔采暖與非采2.02.02.0

暖空間的戶門

陽臺門下部門芯1.71.71.7

外窗墻面積比《2.83.13.1

窗0.20

0.20V窗墻面2.52.82.8

積比40.30

0.30V窗墻面2.02.52.5

積比40.40

0.40V窗墻面1.82.02.3

積比W0.50

圍護結構部位保溫材料層熱阻

R[(m2-K)/W]

周邊地面0.830.56—

地下室外墻〔與土0.910.61一

壤接觸的外墻〕

注:周邊地面和地下室外墻的保溫材料層不包括

土壤和混凝土地面。

表4.2.2-6寒冷B區外窗綜合遮陽系數限值

圍護結構部位遮陽系數SC〔東西向/南北

向〕

《3層4?8層29層

外窗墻面積比

窗W0.20

0.20V窗墻

面積比W

0.30

0.30V窗墻0.45/-0.45/-0.45/-

面枳比W

0.50

0.40V窗墻0.35/-0.35/-0.35/-

面枳比W

0.45

4.2.6外窗及敞開式陽臺門應具有良好的密閉

性能。嚴寒地區外窗及敞開式陽臺門的氣密性等

級不應低于國家標準?建筑外門窗氣密、水密、

抗風壓性能分級及檢驗方法?GB/T7106-2023中

規定的6級。寒冷地區1?6層的外窗及敞開式

陽臺門的氣密性等級不應低于國家標準?建筑外

門窗氣密、水密、抗風壓性能分級及檢驗方

法?GB/T7106-2023中規定的4級,7層及7層以

上不應低于6級。

5.1.1集中采暖和集中空調系統的施工圖設計,

必須對每一個房間進行熱負荷和逐項逐時的冷

負荷計算。

5.1.6除當地電力充足和供電政策支持,或者建

筑所在地無法利用其它形式的能源外,嚴寒和寒

冷地區的居住建筑內,不應設計直接電熱采暖。

5.2.4鍋爐的選型,應與當地長期供給的燃料種

類相適應。鍋爐的設計效率不應低于表5.2.4中

規定的數值。

表5.2.4鍋爐的最低設計效率〔%〕

鍋爐類型、在以下鍋爐容量〔MW〕下的設計效

燃料種類及率〔%〕

發熱值0.71.42.84.27.014.0>

28.0

燃煙II7374787980

煤煤III7476788082

燃油燃氣86878788899090

5.2.9鍋爐房和熱力站的總管上,應設置總供熱

量的熱量表〔熱量計量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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