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人員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_第1頁
監理人員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_第2頁
監理人員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_第3頁
監理人員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_第4頁
監理人員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_第5頁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不外乎以下三類:即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一、民事責任

1、涉及監理民事責任的法律規定

《建筑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第二十一條“監理單位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這些法律、規章都對監理的違約責任作了原則規定。具體分析監理行為的過錯可能有哪些?為這些過錯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呢?

作為非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監理單位不為建設工程的項目法人和承建單位的任何違約承擔任何責任。

1)“監理單位是建筑市場的主體之一”。但監理單位并不對建設工程的質量、投資和工期的合同目標承擔任何實施義務。建設工程的質量、工期和投資實施責任應該體現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法》之中。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明確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合同的主體,即發包人和承包人,沒有第三方監理人。

很明顯,《合同法》中規定的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關系,確立和包含了工程建設實施責任的全部關系。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二條明確規定了承包人對合同工期的責任和對工程質量的全部終身責任;第二百八十三、四、五、六條則明確了發包人對工期、費用的分擔責任,但沒有任何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的分擔責任。

概括地講,“建設工程合同”明確了承包人對工程質量的全部和終身的責任,劃分出了發包人與承包人對合同期和費用責任的分擔辦法,也就是明確了合同主體雙方(而不是三方)對“建設工程合同”三大目標(質量、工期、投資)的實現責任。這是第一點要說明的。

那么,是不是說監理就一點責任也不負了呢!不是的。監理對三大目標不負直接實施責任,但不等于監理不負其它責任,監理對三大目標的實施究竟負什么責任呢?

2)監理單位(監理人)只對建設工程的質量、投資和工期三大目標的實施承擔監督、檢查和驗收的義務,在目前應該說承擔部分監督、檢查和驗收的義務。

監理人對工程三大目標應負的責任,應體現在發包人和監理人簽訂的《監理合同》中。正如大家所知:《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中發包人與監理人的關系屬于“委托合同”關系。那么,委托合同又是什么呢?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條開宗明義,“委托合同是委托和受托人約定,由受委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那么發包人委托給監理人關于“工程建設合同”中的“事務”又能是什么呢?其一,不可能是“建設工程合同”中規定的應該由合同主體之一的承包人應該承擔的“事務”。簡單地講,就是監督、檢查和驗收。因此,就“建設工程合同”而言,監理人不是合同責任的獨立一方;就實施而言,監理行為僅僅是發包人行使其合同權力的一種表現形式(而不是履行合同義務)。而現階段在監理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往往都保留了對“監督、檢查和驗收”的最后行使權。因此,監理人在建設工程合同中承擔的也僅僅是“監督、檢查和驗收”義務的一部分。

那么,哪些方面能夠體現出監理人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之一”的身份和地位呢?“監理的建筑市場主體”的身份和地位,并不是體現在“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中,而是體現在“委托合同”的主體之中,體現在“公正、獨立、知主、的社會性行為原則中。

綜上所述:因為監理人不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因此監理人就不存在因為承包人的違約而對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問題,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訂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標準條件等27條約定,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引起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在FIDIC合同條件中,這樣的闡述多處出現

。這些都強調了監理人在”工程建設合同”中的特殊地位和法律關系。

2、監理人需要對自己的違約而對委托承擔責任。

作為委托合同的主體,監理單位必須對其在委托合同履行中的違約承擔民事責任。

1)監理單位受委托從事的主要工作內容。

《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第九條明確,“工程監理的主要內容是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具體的工作要求主要通過《監理合同》來體現。

2)監理單位的違約沒有給委托單位造成損失時,可以承擔支付違約金的責任。

監理單位在《委托監理合同》責任期內的合同義務,無論如何細分和描述,都可以歸結為《合同法》中闡述的監督、檢查、驗收加上咨詢服務。在履約過程中,就工程的質量方面,凡是對承包人的工作該檢查的沒有檢查、該核驗的沒有核驗、該該通知的沒有通知、該不同意的批準了、該返工的驗收了,這些不論是否造成不良后果,就是沒有履行合同義務,就是失職;就工程的進度方面,如果承包人沒有按照合同的要求來組織項目的實施,以至于有可能影響合同工期目標的實現,而監理單位對此又沒有提出預控意見,那么,不論是否良后果,監理單位就是沒有發揮作用,就是失職;如果業主按合同規定應該提供的條件沒有提供好,有可能影響工期而導致業主承擔違約責任,這時監理單位也沒有提出預控意見,那么,不論是否造成不良后果,監理也就失去了服務的作用,也就是失職。

但是,上述所述的監理單位沒有履行合同義務的失職和違約,其實施責任都是在承包方和發包方,對于監理而言只是沒有發揮作用。沒發揮作用最多等于沒有參加。所以按照“監理單位不對建設工程合同主體的發包人、承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的論點,監理人的失職與建設工程合同履行并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自然也構不成委托人的損失。那么,委托人委托監理的意義又在哪呢?項目法人委托監理,與其說是發包人處于對其投資的社會效益的責任感,不如說是處于其投資的自身效益的利益感。委托人委托監理的意義,首先是為了保護發包人的合法利益,其次才是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利益。當然,監理參與不僅要維護發包人的利益,而且還要維護承包人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