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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5年軍隊文職人員(法學類)歷年考試真題庫及答案(高頻300題)一、單選題A、甲國發射的探測器成功登陸了月球構成對月球的先占B、甲國宇航員未經許可降落在乙國,乙國可將其扣留解析:本題考查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外層空間法。A錯,依不得據為已有原通知發射當局或聯合國秘書長;(2)營救、尋找,宇航員降落在一國領土內,該國應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營救措施,并給予他們一切必要的幫助:(3)歸還,2.薛某到超市為其女兒買奶粉,超市貨架上放著某品牌A奶粉與B奶粉,其中A奶粉比B奶粉每袋貴10元。薛某打算買2袋A奶粉,但是因為兩款奶粉包裝相某買奶粉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D、如果超市同意薛某退換,可理解為雙方解除原合同下列說法中哪一項是錯誤的?()《》()D、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國家已經將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用以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規范性文件的嚴格管理和監督。因此,根據上述分析,錯誤的選項是C。是:()解析:本題涉及繼承和受遺贈的放棄及反悔。《繼承法意見》第47條規定,繼不一律無效,故A選項錯誤。《繼承法意見》第50條規定,遺產處理前或在訴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故選項B錯誤,選項D正確。受遺贈人對受遺贈的放棄不能反悔,故選項為D。5.張某于2017年2月10日將自己的小提琴出售給李某,但二人約定,由張某繼續使用該小提琴直至張某參加完將于2017年3月1日舉行的某國際大賽。2017年3月1日晚,張某在大賽結束后電話通知李某,要求李某到張某的住所取走該下列表述正確的是:()務第27條的規定,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動產的,動產所有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轉移。故本題中小提琴的所有權在2017年2月10日就從張某處轉移到了李某處。又根據《合同法》第142條的規定,標的物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轉移。此處的交付是與物的所有權轉移同意。故C項說法正確。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C。6.小王將自己的一部蘋果手機作價4000元出售小李,后小王告訴小李4000元的已消滅的抗辯權,故本題答案為A。二人利用此法共得32萬元,乙留下10萬元,余款歸甲。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2014年)D、乙的受賄數額是32萬元犯罪。共同犯罪是“部分實行、全部責任”,在共同受賄犯罪涉及的總金額來認定犯罪金額。因此,甲、乙的受賄罪金額均為32萬元。故AD項正確。B項,《刑法》第382條第1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款”此時尚未成為公共財物,屬于司機的賄賂款項,因此不構成貪污罪。故B罪并罰。故C項正確。8.關于罪數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司法工作人員刑訊逼供致被告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殺人罪一罪處罰D、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按照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一罪處罰應依照故意殺人罪從重處罰。因此,A項說法正確。按照《刑法》第157條第2說法不正確。根據《刑法》第318條的規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過程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仍應定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但應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因此,D項說法正確。因為本題為選非題,所以,應選C。嚴格規定進行解釋。關于憲法解釋,下列哪~說法是正確的?()A、作為英美法系的典型代表,英國、美國都是由司C、美國著名的“馬布里訴麥迪遜案”中,確立了美國“違D、我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憲法的方式,屬于專門機關的解釋解析:考查憲法的解釋。英國是立法機關解釋憲法,我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憲法,屬于立法機關解釋。10.姻親是以婚姻為中介而形成的親屬關系,不包括()。A、配偶C、配偶的血親D、配偶的血親的配偶答案:A11.下列有關我國行政區域設立、變更的決定機關的說法中,錯誤的是哪一項?A、全國人大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建置B、國務院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區域劃分C、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劃D、省級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置和區域劃分解析:考查我國憲法上的行政區劃。C選項錯誤,國務院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劃。12.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5年)A、甲因搶劫罪和綁架罪被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對甲的減刑,應由其服C、丙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對丙的假釋,可書面審理,但必須提訊丙定》第1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和被減為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第7條規定:“人民法院罪犯參加庭審。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通知證明罪犯故D錯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第6條規定:列減刑、假釋案件,應當開庭審理:……(五)被報請減刑、假釋罪犯系職務犯罪罪犯,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罪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會上開庭審理。故C錯誤。本題選B。13.關于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6年)B、為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C、為擺脫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慮到人性弱點,可認定為D、為保護個人利益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也可通過解析:本題考查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的成立條件。A項,根據《刑法》第20條生的不法侵害進行正當防衛。故A項錯誤。B項,用第三人的財物反擊不法侵害財物毀壞的,對第三人成立緊急避險。故B項錯誤。C項,面對類似警察抓捕等在秩序社會中是不可接受的。故C項錯誤。D項,緊急避險的本質是“綜合利益最大化”,不論利益主體是誰,利益之間的客觀衡量是能否成立緊急避險的核心方式進行緊急避險。故D項正確。14.關于附條件不起訴,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2012年)解析:本題考查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刑事訴訟法》第282條第1款規定,對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則第4章、第5章、第6章規定的犯罪,可能判處1當聽取”,而不是必需征得其同意。據此B選項表述錯誤,當選。本題選B。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5年)B、人民可以通過對憲法草案發表意見來參與制憲C、憲法的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D、1954年《憲法》通過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不全面.故錯誤。1954年《憲法》通過后,由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形式公布。故D項錯誤。16.關于累犯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免之后,在5年內再因故意犯罪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人C、特別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和黑社會性質17.甲對拆遷不滿,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用樹枝點燃一個焰高約20厘米的火堆,正確的?()(2016年)C、如認為甲的行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為也不可D、行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構成放火、決水、爆炸等犯罪罪,也不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C項正確。市。關于對田某的通緝,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解析:本題考查通緝。《高檢規則》第269條規定,各級人直接決定通緝,有權決定的上級人民檢察院是甲省人民檢察院?選項A錯誤,選項C正確。《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款規定,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通緝決定,而通緝令由公安機關發布。選項B、D錯誤。19.李雷與韓梅梅于2017年1月1日結婚。基于以上事實,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2017年3月,李雷因賭博欠債5萬元,此債務系李雷與韓梅梅的夫妻共同債務B、2016年12月,李雷向王明借款3萬元,用于其與韓梅梅婚后租房,王明可C、2018年3月,李雷向趙前以個人名義借款5萬元用于購買高檔手表,趙前可D、2017年4月,李雷向周鼎以個人名義借款1萬元,用于購買家用電器,周鼎解析:《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姻法解釋(二)》第23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關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應予支持。故D選項錯誤。本題正確答案為B。20.根據《物權法》,下列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說法中,錯誤的是()。A、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D、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21.某施工工地升降機操作工劉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啟動按鈕,造成維行為的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0年)A、(間接)故意殺人罪行謹慎義務,在施工中違規操作,導致他人死亡的,符合《刑法》第134條的規劉某最終定性為重大責任事故罪。根據《刑不成立該罪。故D項正確。22.位于A市的甲公司與位于B市的乙公司在C市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由乙公未達成補充協議。關于大豆的價格,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應按照A市價格確定B、應按照B市價格確定C、應按照C市價格確定D、應按照D市價格確定解析:本題涉及合同價款約定不明時的履行規則。根據《合同法》第62條,當類精神的發展產生法:③明治憲法,日本是以1850年《普魯士憲法》為藍本制下列哪一個選項中的觀點是錯誤的?()之處,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15年)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則,法院可未經檢察院對案件的起訴或申B、不同于普通案件審理時被告人必須到庭,可在被申請人不到庭的情況下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訴或上訴,被決定強制醫療的人可通過向上一審理過程中為前提。故A錯誤。《刑事訴訟法》第304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正確。《刑事訴訟法》第305條第2款規定:“被決定強制醫療的人、被害人及11年)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強制醫療決定不服的議。…‘申請復議”并非“啟動二審程序”,故C錯誤。《最高法解釋》第530療程序是區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階段的。故D錯誤。本題選B。25.關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事調解書上簽字賠償了原告損失。關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斷是正確的?()(20A、法院已生效同類判決具有普遍約束力至少可以減輕法官的工作負擔。總之,選項C表述正確,當選。《民事訴訟法》第97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據上述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僅由一方當事人簽署,并不會使該民事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即使民事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也不是“具有行政強制執行力”。在現行法上,“行政強制執行力”是生效的行政行為才可能具有。法院制作的民事調解書,是司法行為,它生效后應具有的是“司法強制執行力”。總之,選項D說法錯誤。將味精放入茶里,長期飲用,會導致人中毒,于是照著這樣做,結果被人發現。關于甲犯罪形態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屬于不可罰的不能犯,不應追究刑事責任B、構成犯罪未遂C、構成犯罪中止D、構成犯罪既遂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犯罪行為與非犯罪行為的界限問題。將味精放入茶里長期飲用會導致人中毒,是沒有科學依據的說法,張某的行為屬于迷信犯,故不存在成立犯28.下列有關法的特征的說法中,正確的是哪一項?()A、法律是調整人的行為的一種社會規范D、法的普遍性意味著所有的法律規范效力是相同的29.關于自傷,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軍人在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成立D、父母故意不救助自傷的12周歲兒子而致其死亡的,視具體情形成立故意殺人解析:本題考查自傷。A項,《刑法》第434條規定,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成立戰時自傷罪。故A項正確。B項,依照共犯從屬性理論,教唆犯、罪(除非教唆者、幫助者具有間接正犯的作用)。所以幫助有責任能力成年人自D項,父母對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的救助義務,對陷于況惡化,增加了死亡風險的,成立遺棄罪。故D項正30.2017年1月,李某在公證處的公證下設立遺囑一,內容為死后將其所有的房屋等全部遺產留給侄子蔣某;2017年3月,李某在家擬定書面遺囑二,內容為死后將所有遺產留給其子李甲;2017年4月,李某將其所有房屋出賣給孫某,解析:本題涉及遺囑的撤銷和變更問題。《繼承法意見》第42條規定,遺囑人項C錯誤。故正確答案為A。31.某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對外簽署標的額超過100萬元的合同必須召的額為150萬元的合同。關于該合同的效力及理由,下列說法正確的是:()100萬元的合同B、合同有效,合同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簽署,法定代表人的一切行為皆由C、合同效力待定,因為該法定代表人在簽署合同時并未告知對方公司其解析:《合同法》第50條規定: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合同的,除法”,但章程的效力一般只及于公司內部,A選項、C選項錯誤。法定代表人只32.李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交付執行之前,李某聲稱懷孕并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對于李某的申請應當由下列哪個機關審查決定?()A、看守所C、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五款(現第265條第5款——編者注)、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款(現第268條第2款——編者注)的解釋》,33.于某是某房管所房管科副科長,利用工作之便套出60平方米住房一處并占有使用,但并未辦理私有產權證。關于于某的行為定性,下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貪污罪的犯罪構成及完成形態。根據《刑法》第382條的規3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叛逃后,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任務的,應一選項處理?()不起訴處理。關于該決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D、申訴后,上級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張某可以向該地的中級法院提起自訴解析:本題考查被害人對不起訴的異議。《刑事訴訟法》第180條規定,對于有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7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36.下列關于意思表示生效表示錯誤的是:()A、甲考慮到乙生計問題對乙電話表示乙欠甲的10萬元不用還了表示如果誰拾到并歸還,甲獎勵700元D、甲企業召開董事會,所有董事都到場,并以3/5表決的方式表決通過了對某因此意思表示沒有生效。D選項屬于董事會決議,決議作出之時意思表示生效。37.甲欲殺丙,假意與乙商議去丙家“盜竊”,由乙在室外望風,乙照辦。甲進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7年)A、甲欺騙乙望風,構成間接正犯。間接正犯不影響對共同犯罪的認定,D、乙客觀上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幫助犯,但因其僅有盜竊故立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共犯。故C項正確,BD項錯誤。38.關于國家主席職位的補缺,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的職位39.張某竊得同事一張銀行借記卡及身份證,向丈夫何某謊何某根據身份證號碼試出了借記卡密碼,持卡消費5000元。關于本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10年)解析:本題考查盜竊罪、信用卡詐騙罪。根據《刑法》第196條第3款的規定,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264條的規定定罪拾得的信用卡而持卡消費使用的(一般是指在商場、超市等持卡消費,也即屬于對自然人使用),客觀上是“冒用他人信用卡”,主觀上沒有幫助他人實現盜竊處。故C項正確。為該部部長。下列有關張某任職的說法中,正確的是哪一項?()A、張某經任命后即屬于國務院組成人員,也是國務院常B、根據憲法規定,張某必須是年滿45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委會提名部長,故C選項錯誤。主席必須是年滿45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而不是部長,故B選項錯誤。根據《憲法》第80條的規定,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可任免國務院各部部長,故D選項正確。41.關于自傷,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2011年)A、軍人在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成立B、幫助有責任能力成年人自傷的,不成立故意傷害罪C、受益人唆使60周歲的被保險人自傷、騙取保險金的,成立故意傷害解析:本題考查自傷。A項,《刑法》第434條規定,戰時自傷身體,逃避軍事義務的,成立戰時自傷罪。故A項正確。B項,依照共犯從屬性理論,教唆犯、罪(除非教唆者、幫助者具有間接正犯的作用)。所以幫助有責任能力成年人自D項,父母對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的救助義務,對陷于危險境地的子女有能力況惡化,增加了死亡風險的,成立遺棄罪。故D項正確。分是個人經營還是家庭經營。一次因車禍導致乙損失貨物價值13萬元,債主找甲要賬。甲有存款14萬元,這14萬元是甲多年的工資收入以及繼承其父親財產所得。對于乙所負債務,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B、甲的14萬元存款雖然是其個人財產,但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故甲有義解析:本題涉及個體工商戶的責任承擔問題。《民法總則》第56條規定,個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本題中,甲的14萬元存款,由其個人工資及繼43.將面粉誤作毒品進行販賣的,按照司法解釋,應按下列哪一選項處理?()C、構成詐騙罪應以本罪(未遂)處罰。44.甲乙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系數年后,因兩國多次發生邊止與乙國的外交關系。根據國際法相關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甲國主動與乙國斷交,則乙國可以撤回其對甲國作為國家的承認要包括:(1)建立外交關系;(2)締結政治性條約;(3)正式接受領事;(4)的承認的默示承認方式,所以D錯誤。正確的?()(2016年)殊性46.下列哪一主體不能構成單位犯罪?()47.甲國政府與乙國Aier公司在乙國訂立了一合同,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糾紛。Aier公司以甲國政府沒按合同支付有關款項為由訴至乙國法院,甲國政府派代國際法相關規則和實踐,下列哪項是正確的?()A、甲國政府訂立合同的行為屬于商業活動,構成對其國家豁免權的放棄B、甲國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說明的事實不意味著甲國已放棄其國家C、甲國在其他案件上曾接受過乙國法院的管轄意味著乙國法院在此案中也可管轄D、甲國要求乙國宣布其法院作出的缺席判決無效,表明甲國此前已接受了乙國一特定事項上的豁免放棄推移到其他事項上。故B正確。48.甲給乙5萬元讓乙“教訓”丙。乙收錢后找到丁給其2萬元讓丁“教訓”丙。后甲又反悔便告知乙取消行動。乙說:“知道了”,但未劃將丙打成重傷。關于甲的犯罪形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49.根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7年)A、共和國勛章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授予議案,由全國人大決定授予解析:《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第5條規定:“全國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授予國家勛章、國家榮譽稱號的議案。”議案提出者和決定者的表述均錯誤。該法第13條規定:“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其未注意“被撤銷”的例外。根據該法第8條,國家主席進行國事活動,可以直接授予外國政要、國際友人等人士“友誼勛章”。故C項正確。該法第10條規定:“國家設立國家功勛簿,記載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及其功績。”50.《唐律疏議》規定“一準乎禮”,通過引經決獄、引禮入律的方式,將儒家說法中錯誤的是哪一項?()解析:“明刑弼教”是指提高了禮、刑關系中刑的地位。51.甲男(15周歲)與乙女(16周歲)因缺錢,共同綁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萬元贖金。甲擔心丙將來可能認出他們,提議殺丙,乙同意。乙給甲一根繩子,甲用繩子勒死丙。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B、甲、乙均觸犯故意殺人罪,對甲以故意殺人罪論處,但對乙應以綁架解析:本題考查共同犯罪、刑事責任年齡、綁架罪、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15周歲的甲不對綁架罪負責,僅對故意殺人罪負責,甲、罪構成;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說,對甲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對乙應以綁架罪論處。并未親自殺人的乙也應對甲殺害丙的行為負責。共同故意殺人的限度內)利用其他共犯人殺害被的說法中,哪一項是正確的?()決定與賴以建立的邏輯前提之間的矛盾,從D、設證推理是指先從所有能夠解釋事實的假設中有限選擇一個假設的推論,這種推理是一種效力很弱的推理。因此,法律人在其工法符合法律實施中的公平正義理念?()B、從維護《刑法》權威考慮,無論甲是否存在從輕情節,均應判C、甲輕率殺人,為嚴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解析:本題考查死刑的適用。A項,依據《刑法》第48條的規定,死刑只適用下,為達到一般預防的目的,對甲判處死刑。故C項錯誤。D項,定罪必須慎之又慎。故D項錯誤。54.丁某、白某等人為一拐賣兒童的犯罪團伙。一日,丁某等人購買了一個5個體丟棄。對丁某等人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D、丁某等人的行為沒有直接造成男嬰的死亡,不適用加重情節55.甲殺丙后潛逃。為干擾偵查,甲打電話讓乙將一把未留有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解析:本題考查幫助偽造證據罪、包庇罪、期待可能性。A項,乙明知甲殺人,仍然應其要求為其提供偽造的證據,成立《刑法》第307條第2款規定的幫助偽造證據罪。故A項正確。B項,由于刑法僅規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害罪。故C項錯誤,當選。D項,乙明知甲構成犯罪而對司法人員作假證明包庇的,成立《刑法》第310條規定的包庇罪。故D項正確。56.關于審判監督程序中的申訴,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5年)解析:本題考查申訴。《最高法解釋》第373條第1款規定:“申訴由終審人民難、復雜、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審查處理。”第3款規定:“對未經終審人民法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15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對經終審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后維持原判能被宣告無罪的除外。”故C錯誤。《最高法解釋》第374條規定:“對死刑案查。”故D正確。本題選D。57.甲乙丙3國均為《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締約國。甲國湯姆長期旅居乙國,結識甲國駐乙國大使館參贊杰克,2人在乙國與丙國漢斯發生爭執并互毆,漢斯項是正確的?()B、該使館休息室并非使館工作專用部分,乙國警察有權進入D、因該案發生在乙國,丙國法院無權對此進行管轄逮捕,只能通過外交途徑追究其刑事責任,所以A錯誤。B項,使館館舍是指供館舍執行公務,所以B錯誤。C項,杰克身為外交官,享有免除作證的豁免權,(1)外國人在領土外的行為所侵害的是該國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構成該國刑法規定之罪行;(2)該行為根據行為地的法律同樣構成應處刑罰的罪行。本案58.憲法的淵源即憲法的表現形式。關于憲法淵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錯誤的?()(2015年)C、憲法性法律是指國家立法機關為實施憲法典而制定誤。在有些成文憲法國家(如美國),法院在具體案件中基于對憲法的解釋而作59.關于追訴時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刑法》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不再追訴。危C、追訴時效實際上屬于刑事訴訟的內容,刑事訴訟采取從新原則,被通緝時潛回國內。4年后,其殺人案件被公安機關發現。解析:本題考查追訴時效。A項,“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指法定的法定刑為拘役,屬于此種情況,追訴時效為5年。故A項錯誤。B項,共同犯法律內容,但《關于適用刑法時間效力規定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確定了對于追訴時效也適用“從舊兼從輕”的處理方式。故C項錯誤。D項,在追訴時效內60.關于生效裁判執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確的?()A、甲被判處管制1年,由公安機關執行B、乙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宣告緩刑2年,由社區矯正機構執行C、丙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在被交付執行前,剩余刑期5個月,由看守D、丁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沒收財產部分由公安機關執行解析:本題考查執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69條規定:責執行。”據此,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刑事訴訟法》第264條第2款規關執行。”據此,C選項錯誤。《刑事訴訟法》第272條規定:“沒收財產的判公安機關執行。”據此,D選項錯誤。本題選B。61.下列哪一情形不得適用緩刑?()A、甲是某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B、乙因為強奸未遂,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C、丙因為故意殺人預備,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D、丁因為放火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解析:本題考查不得適用緩刑的對象。《刑法》第74條規定,對于累犯和犯罪62.甲男(15周歲)與乙女(16周歲)因缺錢,共同綁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萬元贖金。甲擔心丙將來可能認出他們,提議殺丙,乙同意。乙給甲一根繩子,甲用繩子勒死丙。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2014年)D、對甲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對乙以綁架罪論處,與二人成立故意殺人罪的共同解析:本題考查共同犯罪、刑事責任年齡、綁架罪、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罪構成;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說,對甲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對乙應以綁架罪論處。并未親自殺人的乙也應對甲殺害丙的行為負責。乙屬于在綁架犯罪過程中,(在共同故意殺人的限度內)利用其他共犯人殺害被被綁架人”的規定。故C項錯誤。63.龔某因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被禁止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3年內從事食品加工行業。龔某以量刑畸重為由上訴,檢察院未抗訴。關于本案二審,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B、可維持有期徒刑5年的判決,并將職業禁止的期限變更為4年C、如認為原判認定罪名不當,二審法院可在維持原判刑罰不變的情況下改判為解析:本題考查二審程序、上訴不加刑制度。《最高法解釋》第317條第1款規 (一)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四)應當開庭審理的其他案件。”據此,本案不屬于上述應當開庭審理的情形,A選項錯誤。《最高法解釋》第325條規定:“審理刑罰,并應當執行下列規定:……(二)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只是認定的罪名不當的,可以改變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罰;……(五)原判沒有宣告《最高法解釋》第327條規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提有新的犯罪事實,原審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罰,所以D錯誤。本題選C。64.關于法律事實,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選項是正確的?()(2015年)遂人罪未遂,但殺人與傷害不是對立關系,故可按故意傷害(致死)罪處理本案傷害行為造成的,則對后兩刀的行為就只能以故意殺人未遂論處。故A項錯誤,故意殺人罪既遂處理。故B項錯誤,不當選。C項,哪一刀造成了致命傷,對定據日常生活經驗,應推定是后兩刀中的一刀造成致命傷”,這一推定過于隨意,缺乏科學根據。故C項錯誤,不當選。D項,由于無法查清是哪一刀導致的致命甲的行為可被評價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故D項正確,當選。66.河源縣公安局在對張某的搶奪案偵查終結時發現陳某另有強奸嫌疑,繼續羈押,并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此時公安局應如何履行法律手續?()解析:本題考查偵查羈押期限的延長、期間的重新計算。《六機關規定》第22條規定,《刑事訴訟法》第160條第1款規定:“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只有D項符合該規定。67.關于誣告陷害罪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不考慮情節)?()(201A、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向司法機關誣告他人介紹賣淫的,不僅觸犯誣告陷D、15周歲的人不對盜竊負刑事責任,故誣告15周歲的人犯盜竊罪的,不能追公然,不構成侮辱罪。故A項錯誤。B項,法官此時既沒有誣告陷害的故意,也徇私枉法罪。故B項錯誤。C項,誣告企業逃害罪。故C項正確。D項,15周歲的人雖然不會最終為盜竊罪承擔刑責,但是對為成立誣告陷害罪。故D項錯誤。68.趙某因綁架罪被甲省A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后交付甲省B市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市中級法院院執行”,但是《最高法解釋》第417條第2款規定:“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故B選項正確,當選;A、C、D選項錯誤,不當選虛構貸款用途,騙取銀行貸款1000萬元。對該單位應以下列哪一犯罪論處?()B、詐騙罪C、偽造公文罪D、合同詐騙罪據《刑法》第175條之一之規定,構成騙取貸款罪。該單位騙取資金的目的是用證明案發時邢某正與金某在外開會,邢某父母提出申關于原判決的執行,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解析:本題考查申訴。《刑事訴訟法》第257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的案件,可以決定中止原判決、裁定的第382條規定:“對決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的以外,人民法院應當制作再審決定書。再審期間不但被告人可能經再審改判無罪,或者可能經再審減輕原規定,故D選項錯誤,不當選。本題選C。2012年之前的刑訴用“裁定”所以當年答案是B,但是現行刑訴法規定用“決定”停止執行。71.被宣告——的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對新犯的罪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關于三個空格的填充內容,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均應填“假釋”B、均應填“緩刑”C、既可均填“假釋”,也可均填“緩刑”D、既不能均填“假釋”,也不能均填“緩刑”解析:本題考查緩刑、假釋。《刑法》第77條第1款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刑法》第70條和第71條。《刑法》第86條第1、2款規定:“被假釋的犯罪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并罰。”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是下列哪一憲法修正案?()(2010年)C、1999年憲法修正案解析:2004年《憲法修正案》第23條在《憲法》第14條增加1款,作為第4款:“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故D項正確。74.關于暫予監外執行的說法與社區矯正機構負責確的是:()B、在交付執行后,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上人民檢察院認為暫予監外執行不當的,應當自D、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的刑罰種類有管制、宣告緩刑、暫予監外執行三種解析:本題考查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4款規定,對錯誤。《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5款規定,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所以B選項錯誤。《刑事訴訟法》第267條規定,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抄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認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立即對該決定進行重新核查。所以C選項正確。《刑事訴訟法》第269條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75.甲國公民湯姆于2012年在本國故意殺人后潛逃至乙國,于2014年在乙國強奸一名婦女后又逃至中國。乙國于2015年向中國提出引渡請求。經查明,中國正確的?()A、乙國的引渡請求應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D、如乙國將湯姆引渡回本國,則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再將其轉引解析:本題考查《引渡法》。A項,《引渡法》第10條規定:“請求國的引渡請求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提出。”A項錯誤。B項,該法第15條規定:該法第16條第2款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級人民法院對請求國提出的高人民法院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進行復核。”第22條規定:“高級人民某拿走的物品價值8000多元。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77.甲與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將毒藥拌一選項是正確的?()方式申報進口的原材料剩料在境內銷售。該行為未經海關許可,應繳稅款90萬元,公司亦未補繳。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7年)額的10%以上,構成逃稅罪解析:本題考查逃稅罪。外貿公司的行為滿足《刑法》第15物品罪,同時也滿足《刑法》第201條關于逃稅罪的規定,屬于一個行為觸犯了79.關于法的效力,下列說法中哪一項是錯誤的?()新法。被稱為“有利追溯”,它同樣具有其正當性或合理性基礎。A選項錯誤。80.犯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對被組織人、運送人有殺害、傷害、哪一選項處理?()A、以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從重處罰C、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與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擇一重罪處罰D、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與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與其他罪名的競合關系。81.張某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在判決確定前,張某并沒有被羈押,在判決生效后,由哪個機關負責對張某的羈押以及交付執行?()解析:本題考查執行場所問題。《刑訴解釋》第429條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執當在判決、裁定生效后10日內,將判決書、裁定書、起訴書副本、自訴狀復印82.下列哪一行為不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2012年)C、經本人同意,摘取17周歲少年的腎臟1只,支付少年5萬元補償費D、黑社會成員因違反幫規,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斷1截小指頭解析:本題考查故意傷害罪、法律擬制、被害人承諾。《刑法》第234條規定了故意傷害罪。A項,《刑法》第248條第1款規定:“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害罪、故意殺人罪處理。故A項不當選。B項,《刑法》第238條第2款規定:的規定定罪處罰。”同樣是法律擬制的規定,非法拘禁+暴力致人傷殘故意傷害罪。故B項不當選。C項,摘取不滿18周歲少年的器官的,依照《刑法》第234條之一第2款的規定,以故意傷害罪論處。若摘取成年人器官并且得到成年人諾的法益不是生命和重大健康(刑法對這兩種法益是完整保護)。黑社會成員同意截斷自己的1截小指頭,屬于輕傷的范圍,該承諾有效,實施截指懲罰人不成立故意傷害罪。故D項當選。1個月后又以該設備為抵押,向乙銀行貸款10萬元,均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如果張某到期不能還款,該設備拍賣所得為12萬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C、第2次抵押無效D、償還甲銀行的4萬元,償還乙銀行8萬元84.甲乙丙三國是沿海國,丁國是內陸國,三國均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員國。下列關于領海中的無害通過制度的說法中正確的是哪項?()C、丙國船舶在甲國領海內捕魚,其通過即為損害甲國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價值沖突的哪一解決原則?()解析: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經全部逃跑,下落不明。那么該公安機關應當何時立案?()解析:本題考查刑事立案的條件。《刑事訴訟法》第109條立案以后進行的工作,只有D選項才可以在立案87.孫某和李某在某市大酒店舉辦婚禮時,由于當地的習俗。李某要將新娘從酒店門口一路抱至婚禮現場。在此過程中,孫某價值是用人單位,孫某應當請求酒店賠償損失,選項D錯誤。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88.“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的罪刑法定);(2)排斥習慣法(——的罪刑法定);(3)禁止類推解釋(——的罪刑法定);(4)刑罰法規的適當(——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選項與題干空格內容相匹配?()罰法規的適當,又稱“刑罰的適正性”,是解析:本題考查非法證據排除。《刑事訴訟法》第56條第1款規定,采用刑訊90.某報社為國有事業單位,該報社廣西記者站是該報社的派出機構,唐害怕上報、曝光的心理,索取區縣糧食局共計10余萬元現金。關于唐某的行為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91.甲架好槍支準備殺乙,見已患絕癥的乙踉蹌走來,頓覺可憐,認為已無殺害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僅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C、構成故意殺人罪(中止)、過失致人死亡罪D、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過失致人死亡罪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即“能達目的而不欲”,成立心觸動扳機,乙中彈死亡,由于主觀上是“不小甲最終按照故意殺人罪(中止)和過失致人死亡罪進行數罪并罰。故C項正確。92.下列關于政治權利和自由的說法中,哪一項是錯誤的?()伸方法,因此A選項錯誤。93.甲國以乙國境內有反甲國政府組織的據點為名,對乙國相關規則,下列戰爭開始后引起的法律后果中,正確的是哪項?()B、兩國間的互助條約立即廢止,但兩國參加的規定戰爭行為規范的條約自動生效C、兩國可以對其境內敵國人民的私產予以限94.1997年6月23日,甲故意傷害張某至重傷,一直未被發現:2010年5月7一選項是正確的?()C、2012年6月23日第234條的規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張某對應法定最高刑的刑期是10年。根據《刑法》第87條的規定,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是15年,此處的“10年以上”包括10年本身。所以,甲故意傷害張某致重傷的追訴時效是15年,到2012年6月23日;又因為甲在追訴期限內再次計算,即從2010年5月7日重新計算15年,也就是說至2025年5月7日。所95.甲患有抑郁癥欲自殺,但無自殺勇氣。某天,其開車故意將走路的路人乙撞死,隨后向公安機關自首,要求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抑郁癥屬于精神疾病,甲沒有責任能力,不應承擔故意殺人罪的責任C、甲具有責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癥,應當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解析:本題考查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參考《刑法》第18條對精神病人刑事責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人民法院在發現新事實時的處理問題。《刑訴解釋》第243察院補充或者變更起訴;人民檢察院不同意院應當就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依照本解釋第241條的規定作出判決、裁定。由此本題正確答案是B。97.王某為某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3歲,尚未就業。根據《憲法》和定,關于王某的權利義務,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4年)解析:《憲法》第5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據此,王某有依法納稅的義務。故A項錯誤。尚未就業。并不意味著依法不納稅,比如其買彩票中獎了也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憲法》第55條第2款規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兵役法》第12條第1、2款規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據此,王某為高校應屆畢業生,23歲,仍可被征集服現役,故B項錯誤。《憲法》第34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王某具備享有選舉權利的條件,故C項正確。《憲法》第43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王某尚未就業,故不是勞動者,故不享有休息權。98.有關憲法的制定,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修憲權是依據制憲權而產生的權力形態,制憲權與修憲權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權力B、最早系統地提出制憲權概念并建立理論體系的是法國大革命時期的著名學者西耶斯C、人民作為制憲主體要直接參與制憲的過程D、憲法草案經過一定程序通過后,由國家元首或代表機關公布答案:C99.A市原副市長馬某,涉嫌收受賄賂2000余萬元。為保證公正審判,上級法院病不治身亡。關于此案處理,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2014年)A、應當由法院作出終止審理的裁定,再由檢察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B、應當由B市中級法院的同一審判組織對是否沒收違法所得繼續進行審理C、如裁定沒收違法所得,而馬某妻子不服的,可在5日內提出上訴被告人死亡或者脫逃,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98條第1款規定的,人民檢察院該條第2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向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的,可以由同一故B選項錯誤。《最高法解釋》第517條規定,對沒收違法所得或者駁回申請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在5日內提出上訴、抗訴。故CD選項正確。據此,本題選B。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2013年)A、甲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B、甲在作業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觸犯重大責圍內”,甲未注意路況,當場將工友乙撞死、丙撞傷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而101.我國1954年頒布了第一部憲法,而后經歷了3次全面修改,和數次部分修改。關于我國憲法修改的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我國有權修改憲法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C、至今為止,我國憲法最后一次全面修改是在2004年D、修改憲法的過程中,只有1/5以上代表聯名,才能提案席團公布。全國人大常委會和1/5以上代表聯名,可以提出議案。2004年是對一選項是正確的?()(2015年)B、表決時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的票數多于其他會員國解析:本題考查聯合國大會。A項,根據《聯合國憲章》,大會對于聯合國組織建議性質,不具有法律拘束力,A項錯誤。B項,大會的表決實行會員國一國一票制,故“表決時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的票數多于其他會員國”說法錯誤,B于一般問題的決議采取簡單多數通過,對于其他重要問題的決議采取2/3多數通過,C項錯誤。D項,大會具有廣泛的職權,可以討論成惡劣影響,縣公安局對其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秦某的判斷,而非“僅是對案件客觀事實的陳述”,故C項錯誤。言論自由屬于人權的可能,故人權也是法律權利。故D項正確。104.2019年2月1日,李明向張三借款1000萬元,李明以其房屋提供抵押,擔保張三的900萬元債權:以其勞斯萊斯汽車抵押,擔保張三100萬元債權,均進行了抵押登記。3月,李明又以其勞斯萊斯汽車作為抵押,先后向李四借款100萬元,向王五借款100萬元,向趙六借款200萬元。其中,趙六的抵押權進行了登記,李四、王五的抵押權未進行登記。4月1日,由于市場因素,李明的房屋車價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若汽車拍賣后僅得價款300萬元,應由張三、趙六分別獲得200萬元、100B、若汽車拍賣后得到價款500萬元,李四、王五均可獲得100萬元C、若汽車拍賣后得到價款500萬元,李四、王五均只能獲得50萬元D、若汽車拍賣后得到價款500萬元,李四可獲得200萬元,王五不能得到受償解析:本題考查抵押權的順位問題。根據《物權法》第199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2.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又,《物權法》第194條第1款規定:“抵押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張三于4月1日因協議變更擔保債權數額增加的100萬元,不可對抗趙六:但由于該變更為善意第三人,因此可以對抗李四、王五。故,若汽車拍賣后得價款300萬元,先由張三獲得100萬元,再由趙六獲得200萬元。再由張三獲得100萬元,最后由李四、王五平分100萬元。故正確答案為C。海關數據。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2012年)D、即使《刑法》分則對叛逃罪未規定剝奪政治權利,也應對甲附加剝奪1年以上5年以下政治權利解析:本題考查叛逃罪,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數罪并罰。A項,依據《刑法》第109條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的,從重處罰。甲作為海關工作人員(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境外叛逃成立叛逃罪,且屬于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叛逃的情況。故A項正確。B項,依據《刑法》第111條的規定,為境外的機構、組情報罪。故B項正確。C項,甲的叛逃罪既遂后又另起犯意為境外機構非法提供故C項錯誤。D項,《刑法》第56條第1款明確規定,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條文中是否有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都必須被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故D項正確。正確的?()B、與法律規則相比,法律原則能最大限度實現法的確定性和可預測性C、法律原則的著眼點不僅限于行為及條件的共性,而且關注它們的個別性殊性甲訴至法院,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甲服判,不愿意提出上訴。乙不服,C、乙必須在障礙消除后5日內提出申請解析:本題考查期間的耽誤與恢復。《刑事訴訟法》第106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期限達成和解。對于此案的和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錯誤。和解協議約定的賠禮道歉等事項,應由被告人本人履行。所以D項錯誤。加害方直接和解。故B選項錯誤。第496條第2款規定:“根據案件情況,人民事人和解。”故C選項正確。綜上所述,本題選C。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C、乙的行為觸犯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原則所要求的第二個行為沒有侵犯新的法益的要求,理應數罪并罰。故AB項正定販賣毒品罪。故C項錯誤,D項正確。選項?()A、甲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1998年刑滿釋放,2012年又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B、乙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C、丙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D、丁因犯侮辱罪被判處拘役6個月分子進行假釋,所以排除選項D。我國《刑法》第81條第2款規定,對于累犯力性犯罪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甲構成累犯,丙因為故意殺人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排除選項A和選項C。111.某工廠擅自向河流中排放未達標的污水,被當地環保局處以5萬元的罰款。該工廠與環保局之間所形成的法律關系屬于下列哪種法律關系?()成輕傷。對于張某等人的行為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張某等人的行為屬于正常的要債行為,113.關于法的規范作用,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14年)A、陳法官依據訴訟法規定主動申請回避,體現了法的教育作用B、法院判決王某行為構成盜竊罪,體現了法的指引作用C、林某參加法律培訓后開始重視所經營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反映了法的保護D、王某因散布謠言被罰款300元,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用,故A項不選。評價作用,是指法律作為一種行為標準,具有判斷、衡量他人構成盜竊罪”體現的應是法的評價作用,故B項不選。婚外情離婚,該住房歸韓某所有。”后韓某以劉某與第三者的QQ聊天記錄為證是不正確的?()A、該協議僅具有道德上的約束力D、法官對協議的解釋符合“法倫理性的原則”為,可以分為善意行為、合法行為(比如婚姻登記)與惡意行為、違法行為(比如犯罪行為)。故C項正確。法倫理性原則,隱含于規整(即法律規范調整)之性原則,在我國民法中表現為平等、自愿、公平、誠實“法官認為,該協議系雙方自愿簽訂,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故合法有效。”法官的該解釋顯然符合“法倫理性的原則”,故D項正確。王就是法律。”關于馬克思這段話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2012A、從性質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專制的法律布等程序。在實行民主的國家,君主或者國王也可以參故B項錯誤。116.關于村民委員會,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涉及財務的事項至少每年公布D、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組長若干人解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30條中規定,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布。故A項“至少每年公布一次”的表述錯誤。《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9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實行少數錯誤。《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7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根據需要設人民調解、民委員會組織法》第6條第1款規定:“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117.下列哪一選項成立自首?()A、甲挪用公款后主動向單位領導承認了全部犯罪事實,下,這不符合自動投案的要件,不成立自首。故A項不當選。B項,乙已經被檢C項,參與盜竊的丙因分贓太少、得知舉報有獎才投案參與盜竊的具體情況,成立自首。故C項當選。D項,丁雖然報警說自己傷人,但是,在報警之后再次實施新的犯罪(丁的行為起碼屬于應當),并且逃離現場,未將自己置于司法機關的控制之下,不成立自首。故D118.甲(民營企業銷售經理)因合同詐騙罪被捕。在偵查期間,甲主動供述曾向一量刑情節?()(2014年)119.某法院在審理一起合同糾紛案時,參照最高法院發布的第15號指導性案例的“參照”,是類似情況類似處理的類推的適用,故C項正確。在我國,最高法院可發布指導性案例,并非各級法院均可發布,故D項錯誤。120.下列哪一情形不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2010年)B、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甲,以個人名義將公款借給原工作過的國有企業使用C、某縣工商局長甲,以單位名義將公款借給某公司使用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歸個人使用”包括:(1)將公款供本人、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個人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的;(3)121.關于故意傷害罪與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1年)A、非法經營尸體器官買賣的,成立組織出賣D、組織者出賣一個腎臟獲15萬元,欺騙提供者說只賣了5萬元的,應認定為故是指組織他人(活體)出賣人體器官,不包括尸體器官。非法買賣尸體器官,如234條之一的規定,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18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刑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醫生的行為成立故意傷害罪。故B項正確。C供者財產性利益的侵犯,并不影響摘取器官行為的定性。故D項錯誤。122.關于《憲法》對人身自由的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解析:《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明確將生命權規定為公民基本權利,故B項錯誤。《憲法》第37條第3款規定:公民的身體。”故C項正確。《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故D項正確。種做法是正確的?()124.楊某生產假冒避孕藥品,其成份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貨值金額達15萬多元,尚未銷售即被查獲。關于楊某的行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B、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C、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既遂)定罪處罰D、觸犯生產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解析:本題考查生產假藥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根據《的解釋》第2條第2款的規定,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達到《刑法》第140條規定的銷售金額3倍以上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楊某生產假冒避孕藥品,本身成立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貨值金額達15萬多遂。《刑法》第149條第2款規定:“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從一重處罰。故D項正確。最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柯某父親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對此案例,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但依然屬于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因此D項錯誤。126.聯合國駐聯合國會員國A國的某機構于2010年以聯合國的名義,與A國政是正確的?()A、由于聯合國組織屬于政治性國際組織,其上述購買行為自B、聯合國駐A國某機構的購買行為屬于其權利能力的范圍C、上述行為應視為聯合國所有會員國的共同行為的行為,C錯誤。就國際法院的訴訟管轄權而言,其訴訟管轄權中“對人管轄”127.2017年10月,公司A與工廠B簽訂一份合同,約定由工廠B于2017年12月供應原油10噸,未約定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到了臨近時,雙方都發現對主要條款(標的物的質量)有重大誤解,雙方當事人:()解析:《民法總則》第147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據此,本題應選C。128.甲公司為生產經營需要向乙合伙企業借款300萬元,由丙個人獨資企業提供定,下列關于本案合同效力和擔保物權設立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是()。即生效。所以選項A、B錯誤。不動產抵押,抵押權是登記設立。所以選項C正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所以選項D錯誤。()(2014年)C、居民公約由居民會議討論通過后,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或D、居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政府提解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第2款規定:“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民政府批準。”故A項正確。該法第24條第1款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七)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第5條第1款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需要報鄉鎮政府批準,故B項錯誤。《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5條第1款民政府決定。”故D項“報市政府批準”說法錯誤。<130.甲系乙雇傭的保姆。某日,甲趁家內無人,盜竊乙家現金9萬元及價值432關于甲的犯罪形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甲”決定加入聯合國。“西甲”與乙國(聯合國成員)交界處時有沖突發生。根據相關國際法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西甲”入聯后,其所簽訂的國際條約必須在D、經安理會9個理事國同意后,“西甲”即可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解析:本題考查國際法上的承認與繼承、條約的登記。A項,國際法上的承認,關行為表示承認,主要包括:(1)建立外交關系;(2)締結政治性條約;(3)正式接受領事;(4)正式投票支持參加政府間國際組織,A項正確。B項,國際承受者所發生的法律關系。一般來說,與領土有關的“非條約對“西甲”繼續有效,B項錯誤。C項,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和《聯合國憲章》,聯合國任何會員國所締結的一切條約應根據《聯合國憲章》,一個國家經安理會審議通過后向大會推薦,然后經大會審議并2/3多數通過,方可成為聯合國會員國,D項錯誤。哪一項是正確的?()D、由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最高的權力機關,因此要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解析:B。考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的政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同時也133.關于我國憲法的修改,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哪一項?()B、提案主體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或1/3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C、全體代表的2/3以上多數通過解析:考查憲法的修改。提案主體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或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則構成我國對甲行使刑事管轄權的根據?()135.關于洗錢罪的認定,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2011年)D、單位貸款詐騙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合同詐騙罪不是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為解析:本題考查洗錢罪。A項,《刑法》第191條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侵犯財產罪依然是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故A項正確。B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第3款規定,被告人將《刑法》第191條規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誤認為上游犯罪范罪構成內的對象錯誤(具體事實認識錯誤),不影響定罪。故B項正確。C項,C項正確。D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罪屬于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為其實施洗錢行為的,成立洗錢罪。故D項錯誤。136.2018年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下列哪一選項不是2018年憲法修正案的內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B、“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和諧關系。”C、增加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D、增加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解析:考察2018年憲法修改內容。“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為2004年憲法修正案修改的內容。意識的一種特殊形式。下列關于法律意識的說法中,哪一選項是錯誤的?()《》要問是誰送的,收下就是了”(事實上是乙安排丙送的),并重復了前幾天的請一選項是正確的?()(2016年)C、甲允諾為乙謀取利益與收受20萬元現金之間無因果關系,故不構成受賄罪動收受。故A項錯誤。B項,受賄罪是故意犯罪,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都包括在內。故B項錯誤。C項,受賄罪的成立只需要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財物時有為他人察收受財物與謀取利益之間的因果關系(“不影響受賄罪的成立)。故C項錯誤。D項,行賄罪有自己獨立的行為構成,不139.張某在公交車上盜竊了王某的錢包,錢包中有現金600元和一張信用后便瘋狂購物達8000余元。對張某的行為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C、詐騙罪解析:本題考查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行為應認定為何罪的問題。《刑法》第196條第3款規定,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照盜竊罪定罪處罰。解析:本題涉及保證期間性質的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擔保法解釋》)第31條規定,保證應選B。141.根據《監督法》的規定,關于監督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2014年)解析:本題為選非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13條規定:常務委員會報告。”故A項說法正確。該法第38條規定:“質詢案以口頭答復責人簽署。”故B項說法正確。該法第42條第3款規定:“調查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可以不公布調查的情況和材料。”故C項“應當”二字錯誤。該法第46條第3款規定:“撤職案的表決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故D項說法正確。確的?()(2013年)制故D項“他們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之表述錯誤。本題應選C項。143.房地產開發企業甲公司將一套商品房以并且給丙辦理了過戶登記。對此,下列表述錯誤的是:()A、乙有權請求甲公司解除該商品房買賣合同B、乙有權請求甲返還已付房款100萬元及利息D、乙有權請求甲承擔不超過20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解析: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8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任:(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本題中,故本題答案為D。引起的后果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因此,應選B。145.甲為勒索財物,打算綁架富商之子吳某(5歲)。甲欺騙乙、丙說:“富商欠我100萬元不還,你們幫我扣押其子,成功后給你們每人10萬元。”乙、丙釋放。吳某一人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16年)刑B、甲未能實施勒索行為,屬綁架未遂;甲主動讓乙、丙D、不管甲是綁架未遂、綁架中止還是綁架既遂,乙、丙均成立犯在這里考生要注意綁架罪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后,沒有結果加重犯。故C乙、丙非法拘禁吳某3天,構成該罪的既遂。故D項正確,當選。締約國。根據相關國際法規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外的海域。根據《海洋法公約》,所有國家的船舶享有通過劃定不妨礙群島國可以按照《海洋法公約》劃定內水,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C項錯誤。D項,群島國對其群島水域包括上空丁處修理,因無力支付修理費而被丁扣留。對此,下列表述錯誤的是:()A、乙有權要求丙繼續履行擔保合同,辦理車輛抵押C、假設已辦理抵押登記,依據登記物權優于非登記物權,乙有權優先行使抵押權解析:本題涉及物權變動、抵押權和留置權的沖突問題。依據《物權法》第15條以及《合同法》第107條的規定,丙、乙約定以丙的車輛進行抵押,抵押合同《物權法》第239條的規定,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故B項正確,C項錯148.關于構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要素C、“被害人基于認識錯誤處分財產”是詐騙罪中的客觀的構成要件要素、D、“國家工作人員”是受賄罪的主體要素、規范的構成要件要素、主觀的解析:本題考查構成要件要素的分類。A項,傳播淫穢物品罪中的“淫穢物品”要素。故A項正確。B項,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中的“簽訂、履行”是不所以是客觀的構成要件要素。在《刑法》第266罪的功能要素,所以屬于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故C項正確。D項,“國家工作人員”是受賄罪的主體(主體要素),同時國家工作人員的確定需要法官根據149.甲、乙、丙共同完成一項發明。合同中未約定權利歸屬,關于專利申請權,下列選項不正確的是:()A、如果甲準備轉讓其專利申請權,乙、丙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的權利B、如果甲放棄其專利申請權,乙、丙可以共同申請,但取得專利后。甲有免費使用的權利C、如果甲不同意申請專利,乙或丙不可以單獨申請專利D、如果甲不同意申請專利,乙、丙可以共同申請,但取得專利后。甲有免費使用的權利答案:D解析:本題涉及合作開發專利申請權的歸屬問題。《合同法》第340條規定,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選項A、B、C正確,選項D錯誤,故本題答案為D。150.關于結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故意殺人包含了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罪實際上是故意傷害罪的結果加重犯B、強奸罪、強制猥褻婦女罪的犯罪客體相同,強奸、強制猥褻行為致婦女重傷的,均成立結果加重犯C、甲將乙拘禁在賓館20樓,聲稱只要乙還債就放人。乙無力還債,深夜跳樓身D、甲以脅迫手段搶劫乙時,發現仇人丙路過,于是立即殺害丙。甲在搶解析:本題考查結果加重犯。A項,根據《刑法》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故意所以故意殺人罪并不是故意傷害罪的結果加重犯。故A項錯誤。B項,結果加重犯是一種法定狀態,即是否成立結果加重犯,取決于法律的規定。根據《刑法》第236條第3款第5項的規定,強奸致人重傷是結果加重犯,但是第237條強制重傷的,應當按照想象競合犯論處。故B項錯誤。[注意]《刑法修改案(九)》罪名相應變更為強制猥褻、侮辱罪。C項,非法拘禁致人死亡這類結果加重犯,屬于加重結果由基本行為直接引起(或者典型性地引起)的情況,加重結果和基本犯的既遂無關。乙深夜從20樓跳下,不是非法拘禁手段直接造成的結果,所以甲不成立非法拘禁致人死亡這樣的結果加重犯。故C項正確。D項,搶劫致人看法,以下判斷正確的是:()《》()B、乙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成的,但不能確定是甲造成還是乙造成的。關于本案,下列()(2016年)A、因致命傷不是丙造成的,尸體上也沒有其他傷害,故丙不成立B、對甲與乙雖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但不能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罪C、甲、乙成立故意傷害(致死)罪,丙成立故意傷害罪但不屬于傷害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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