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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杭州市上城區行政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簡本)二O一二年八月目錄TOC\o"1-2"\h\z\u1.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31.1項目由來 31.2地理位置 31.3工程概況 31.4總平面布置與功能布局 32.區域環境概況 52.1空氣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52.2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52.3地表水環境現狀監測與評價 53.環境影響預測主要結論 63.1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 63.2營運期環境影響分析 74.污染防治措施 105.審批原則符合性分析 126.環評總結論 14杭州市上城區行政中心建設項目簡本PAGE131.建設項目基本情況1.1項目由來2007年5月杭州市上城區政府辦公室委托杭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編制了《杭州市上城區行政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07年6月11日通過了杭州市環境保護局的審批(批文號:杭環評批[2007]0206號)。由于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已超過5年且項目并未動工,而且在此期間該項目設計方案進行了較大調整,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的有關規定,本項目的環評文件應當重新報批。根據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浙發改投資[2011]1846號)以及杭州市規劃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30100201100197號),同意杭州市上城區行政中心工程建設籌建辦公室在上城區近江單元(SC04)C-C1-03地塊實施杭州市上城區行政中心建設項目。因此,受杭州市上城區行政中心工程建設籌建辦公室委托,杭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我公司在接受委托之后,進行了現場踏勘,對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了分析和預測,在此基礎上編寫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1.2地理位置杭州市上城區行政中心建設項目位于上城區近江單元,地塊東南側緊臨望江公園(在建);東北側隔望潮路為杭州廣播電視中心二期(規劃);西南側現為空地,空地西南隔30米綠化帶(為望江公園的一部分)為城市主干道路望江路;西北側隔鯤鵬路為杭州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已建成)。1.3工程概況本項目共涉及1幢建筑,建筑高度為78.35m,其中主樓標準層19層,裙房4層,地下室3層;項目總建筑面積35679m2,地上建筑面積為25712m2(其中辦公用房13187m2,特殊功能用房10300m2,配套用房2225m2),地下建筑面積為9967m2,共設置地下機動車位173個,地面裝卸車位1個,地面停車位7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設置辦公用房、公共服務用房、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特殊功能用房設置區集中辦事大廳、區公共應急指揮中心、信息中心和會議中心;配套用房設置值班室、變配電間、食堂、進排風機房等。項目不設置鍋爐,地下室不設置水泵房、不設置冷凍機組及冷卻塔,除4層裙房為機關食堂,其余樓層均不設食堂。1.4總平面布置與功能布局本項目主體建筑主要形體呈弧形幾何,建筑主樓標準層19層,裙房4層,地下室3層;其中第1,2層裙房功能主要為集中辦事大廳,第3層裙房功能主要為會議中心,第4層裙房功能主要為機關食堂,第5,6層功能主要為應急指揮中心和部分黨政機關辦公,第8到17層功能主要為黨政機關辦公,第18,19層功能主要為信息中心及配套附屬用房等。項目各樓層功能布局具體見下表1-1,本項目配套設備情況詳見表1-2。表1-1項目各樓層功能布局樓層功能設置地下3層設備用房、平戰結合的6級人防地下汽車庫地下2層變配電間、設備用房、平戰結合的6級人防地下汽車庫地下1層監控室、設備用房、地下自行車庫1~2層集辦門廳、集中辦事大廳、集辦信息查詢廳、信息發布廳、辦公用房等3層貴賓接待室、領導休息準備室、休息廳、庫房、各類會議廳4層食堂餐廳及廚房等5層指揮室、專家咨詢室、會議室、辦公室等6層應急指揮調度室、應急指揮休息室、救助中心、會議室、藥品器材庫房、救助物資庫房等7~17層辦公室、會議室等18層數據備份用房、多媒體制作用房、辦公室等19層不間斷電源機房、服務器機房、數據備份用房、物資庫房、辦公室等表1-2項目主要設備一覽表名稱單臺設備平均聲級(dB)位置備注變壓器68-72SGRB10H-1000/10干式變壓器8臺72-7818臺油煙凈化裝置65-75裙房四層行政中心食堂廚房1套VRV空調室外機60-65裙房四層屋頂室外機數量約15臺主樓十九層屋頂室外機數量約15臺2.區域環境概況2.1空氣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本次評價引用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南星橋環境空氣的常規監測數據,監測時間為2011年9月10日~9月16日,連續7日,每天24h連續監測,監測結果具體見下表3-3。由監測結果可知,SO2、NO2及PM10日平均監測濃度均可以達到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日平均)。2.2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根據現場實測,項目擬建址周邊晝夜間環境噪聲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區標準限值要求,項目擬建址目前聲環境質量較好。2.3地表水環境現狀監測與評價為了解錢塘江水環境質量現狀,本環評引用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2011年對錢塘江清泰門水廠的水質監測數據進行分析。由監測結果可知,目前本項目附近錢塘江水質各項指標除溶解氧外均能夠達到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Ⅱ類標準,水體總體水質類別為Ⅲ類。3.環境影響預測主要結論項目主要污染因子來自建筑施工期和建成后投入營運階段,包括建設期的施工揚塵、噪聲、廢水和建筑固體廢棄物等,營運期的汽車尾氣、廢水、固廢等。3.1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1、噪聲由預測結果可知,項目施工期施工噪聲對地塊西北側杭州市消防指揮中心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必須合理安排機械作業的施工時間,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文明施工,嚴格控制在夜間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要求確需在夜間進行施工作業的,根據《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持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向所在地環境保護部門申領《夜間作業許可證》。施工過程中應經常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避免由于設備性能差而使噪聲增強現象的發生,盡量將施工對周圍敏感點的噪聲影響降至最低。2、大氣施工期對環境空氣的影響,主要來自于施工期揚塵及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排放的尾氣。(1)施工揚塵施工期間施工揚塵主要來自建設項目的建材裝卸、車輛行駛和土方工程。施工揚塵主要表現在工地附近,尤其是天氣干燥及風速較大時影響更為明顯,使該區塊及周圍近地區大氣中總懸浮顆粒(TSP)濃度增大。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HJ/T393-2007)和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90號令《杭州市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采取防風抑塵網等相應可靠的環保措施以降低揚塵的污染;對施工工地進出口和內部道路要實施硬化,對出入工地的車輛采用過水池清洗,凈車出入施工場地;沙石、棄土運輸車輛必須采用封閉式運輸車,防止運輸過程中沙土灑落而引起的揚塵;盡量減少灰沙建材露天堆放、保證灰沙建材一定的含水率以及減少施工現場裸露地面,對裸露地面定期保濕,最大程度地減少風力起塵對大氣環境的影響;使用商品混凝土,嚴格控制二次揚塵,建設工地高處的工程垃圾應用容器垂直清運,嚴禁凌空拋撒及亂倒、亂卸。(2)施工廢氣該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廢氣主要來源于各種運輸車輛和燃油機械的尾氣排放,主要污染因子有NO2、CO、SO2和HC等。施工單位應使用污染物達標排放的運輸車輛、推土機等,運輸車輛禁止超載,對車輛的尾氣排放進行監督管理。施工機械及車輛排放的廢氣的影響范圍一般在設備周圍區域,若設備集中擺放,則會對區域環境產生不利的影響。3、水環境施工期產生的廢水主要來自于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施工廢水以及地表徑流,生活污水產生量約7.2t/d,主要污染因子為CODCr、SS和氨氮。本項目東南側臨錢塘江,地塊用地紅線與錢塘江的最近距離為271m,項目地塊位于飲用水源陸域二級保護區范圍內。施工工地廁所應設置臨時化糞池,定期由環衛部門上門清運,嚴禁排入附近水體,建議工程招標時,把擁有可移動式臨時生活污水處理裝置作為中標的優先考慮條件;建設項目工程施工時將排放施工廢水以及地下開挖排水(排水量較難確定),同時由于降雨會產生一定的地表徑流。因此應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廢料的管理,防止它們成為地面水的二次污染源,要求在施工工地周圍設置排水明溝,將施工泥漿水、地下水、地面沖洗水、地表徑流匯集到泥漿水沉淀池中,經沉淀處理后的廢水上清液應定期抽運,嚴禁排入附近水體,特別是錢塘江飲用水源保護區。施工泥漿水必須嚴格按照《杭州市市政公用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施工期廢水妥善處理,不排入周邊水體,則對周邊水體不會產生不利影響。4、固體廢物施工期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少量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根據初步估算,地下室開挖將產生棄土約33220m3,地下室開挖產生的棄土及建成后室內裝修等建筑垃圾應按照《杭州市建設工程渣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作妥善處理,用封閉式廢土運輸車將建筑垃圾及時清運,送到指定傾倒點處置,不能隨意拋棄、轉移和擴散,更不能向附近轉移,嚴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場”;其次,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產生量約120kg/d,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內,由環衛部門統一及時處理。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只要及時處理,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顯著影響。3.2營運期環境影響分析1、噪聲本項目主要聲源來自地下室變配電、VRV空調室外機、地下車庫出入口、地下車庫排風機、油煙凈化裝置。根據分析,只要建設方能切實作到本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則各聲源對廠界的貢獻值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不會對廠界及敏感點產生超標影響。2、大氣本項目地下停車庫共設停車位173個。由工程分析可知,項目單個排氣筒排放口汽車尾氣CO、HC、NOX污染物高峰時排放速率為CO1.68kg/h,HC0.21kg/h,NOX0.198kg/h,排放濃度分別為CO17.7mg/m3,HC2.2mg/m3,NOX2.1mg/m3,均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中非甲烷總烴、NOX相應的最高允許排放速率及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的限值要求。根據HJ2.2-2008《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要求,應用估算模式計算最大落地濃度及出現距離。經估算模式計算,該項目地下車庫汽車廢氣有組織排放最大落地濃度出現距離在下風向556m處,最大落地濃度分別為CO2.96μg/m3、HC0.37μg/m3,NO20.35μg/m3,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分別為0.03%、0.02%、0.17%,考慮最不利的各排氣筒最大落地濃度出現在同一點的情況,則兩個排氣筒最大落地濃度疊加后的濃度分別為CO5.92μg/m3、HC0.74μg/m3,NO20.7μg/m3,占標率分別為0.059%、0.037%、0.35%,對區域大氣環境中CO、HC和NO2濃度的貢獻值很小,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可以維持現狀不變。此外,高峰期地下車庫廢氣,NO2對規劃國動委指揮中心、杭州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在建杭州婦女醫院的最大貢獻值分別為0.01004μg/m3、0.00000938μg/m3和0.02281μg/m3,疊加本底值(0.195mg/m3)后的預測值能夠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小時濃度限值要求。建設單位應安裝凈化效率85%以上的油煙凈化裝置,油煙凈化裝置安裝在廚房內,項目共設十個灶頭,油煙風機排風量為20000m3/h,經處理后油煙年排放量為22.92kg/a,濃度為1.875mg/m3,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2.0mg/m3)的限值要求。項目油煙廢氣處理達標后由專用井道引至主樓19層屋頂高空排放,對周圍環境及項目本身影響不大。同時,項目食堂所在建筑與周邊最近敏感建筑物(西北側消防指揮中心)的距離為74.1m>15m,滿足《杭州市服務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0號)嚴格控制在距離居民住宅樓、醫院、學校、療養院、黨政機關等建筑物集中區域15米范圍內新設產生油煙、惡臭、噪聲、振動的服務項目的要求,同時也滿足《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新建產生油煙的飲食業單位邊界與環境敏感目標邊界水平間距不宜小于9m的要求;食堂油煙排放口與西北側消防指揮中心用地紅線的最近距離為66m>20m,滿足《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經油煙凈化后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不應小于20m的要求。3、水環境該項目廢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為均能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的限值要求。項目擬建址東南側相距約271m為錢塘江,根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06.5),錢塘江(復興大橋~三堡船閘段)屬于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項目位于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陸域保護范圍內。根據《杭州市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的相關要求,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不準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同時禁止向飲用水源水體新設污水排放口。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排放周邊道路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經處理達標后排放,未直接或間接向錢塘江(復興大橋~三堡船閘段)水體排放污染物,因此項目的建設符合《杭州市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的相關要求。4、固體廢物該項目產生生活垃圾為765t/a,主要為生活、辦公垃圾及廚余垃圾等。由于項目建成后的固廢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的類型與來源,與人群的生活水準、生活習慣等有著密切的關系,生活垃圾成份很復雜,各地差異和季節性變化都很大。根據有關調查資料分析,主要為殘剩食物、各類包裝袋等,主要特點是食品垃圾多,有機物豐富;辦公用房紙張、塑料、金屬、玻璃瓶類包裝廢物多,可回收利用性強。生活垃圾由后勤管理部門先做好收集工作,并適當進行分類收集,把可回收利用的固體廢棄物送廢品回收部門統一回收再生利用,餐飲部分廚余垃圾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置,其余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采取上述措施后,該項目產生的各類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5、外環境對本項目的影響根據現場踏勘,項目地塊東北側約126m為杭州廣電中心一期,杭州市廣電中心在廣播電視中心大廈主樓(約110m高)上安裝有一座約60m高度的廣播電視發射塔(二期項目不設置發射塔),電視發射塔距離本項目擬建址約246m。為了解該發射塔對擬建項目的影響,本評價引用《杭州廣播電視中心新建項目電磁輻射報告》中的相關內容進行分析評價。從評價結果看,評價區地面500m范圍內的場強貢獻值均低于《電磁輻射防護規定》的標準限值,場強最大貢獻值出現在100m附近,為5.35V/m,距發射塔100m處,由于天線方向性關系,高20~60m處的場強貢獻值超過了5.4V/m,場強值為6.16~6.96V/m,發射塔100m以外不同高度的電磁輻射均低于5.4V/m的公眾照射導出限值。根據電磁輻射報告結論,要求在發射塔100m范圍內,不得修建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敏感建筑,同時在發射塔50m范圍內,建筑高度必須控制在80m以內。本項目用地紅線與發射塔的距離約246m,建筑與發射塔的距離為260.4m,可以滿足電磁輻射防護要求。長睦單元R22-14地塊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項目簡本4.污染防治措施表4-1建設項目擬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預期治理效果內容類型污染防治措施預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施工期①施工工地周圍設置排水明溝,將施工泥漿水、地下水、地面沖洗水、地表徑流匯集經臨時沉淀池處理后,上清液應定期抽運,嚴禁排入附近水體,特別是錢塘江飲用水源保護區。②施工工地廁所應設置臨時化糞池,定期由環衛部門清運。③地表開挖工程,應盡量避開雨季;施工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應及時清運。降低施工期間廢水對周邊水體的影響營運期排水實行雨污水分流制,食堂廚房廢水經隔油池(體積不小于9.2m3)處理、廁所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匯同其他各類污水一并排入周邊市政污水管網,最終排入七格污水處理廠,經處理達標后排放;地面、屋面雨水經收集后有組織排入周邊道路雨水管。大氣污染物施工期①嚴格執行《杭州市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落實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②施工場地定期灑水,防止浮塵產生,大風日加大灑水量及灑水次數。③施工場地內運輸通道及時清掃、沖洗,以減少汽車行駛揚塵;對出入工地的車輛采用過水池清洗,凈車出入施工場地。④運輸土方等易起塵的材料時采用密閉式槽車運輸。⑤避免起塵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所有來往施工場地的多塵物料均應用帆布覆蓋;使用商品混凝土,嚴格控制二次揚塵。⑥使用污染物達標排放的運輸車輛、推土機等,運輸車輛禁止超載,對車輛的尾氣排放進行監督管理。營運期①項目地下車庫汽車尾氣必須采用機械強制排風,汽車尾氣經收集后經專用豎向風井至主樓19層屋頂高空排放。②食堂廚房油煙凈化與排放要求嚴格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的規定執行;廚房產生的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裝置收集后由專用油煙井引至主樓19層屋頂高空排放。③垃圾收集房必須由專人每日早晚定期清運,避免因存放時間過長導致腐爛惡臭。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及《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噪聲施工期①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GB12523-2011),采用低噪聲施工機具和先進工藝施工。②將施工現場固定噪聲源相對集中,以減少噪聲干擾范圍,并充分利用地形、地物等自然條件,選擇環境要求低的位置安放強噪聲設備。③合理安排施工期,嚴格控制夜間施工,因生產工藝要求或交通限制確需在夜間進行施工作業的,應按照《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2010.4.1施行)要求施工單位應當持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施工意見書,向所在地環境保護部門申領夜間作業證明。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GB12523-2011)營運期①該項目使用的設備必須選用低噪聲類型,并應合理布局。風機、變壓器等高噪聲設備應設在地下室內,設備安裝時采取隔聲減振措施。②油煙凈化裝置應置于廚房內。③地下車庫出入口采用低噪聲坡道。④VRV空調室外機布置在裙房四層屋頂及主樓十九層屋頂,并做好相應地減振措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固體廢物施工期①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內,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及時處理。②建筑垃圾及土石方按照《杭州市建設工程渣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作妥善處理。不排放營運期生活垃圾由后勤管理部門先做好收集工作,并適當進行分類收集,把可回收利用的固體廢棄物送廢品回收部門統一回收再生利用,餐飲部分廚余垃圾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置,其余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不排放5.審批原則符合性分析1、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特殊功能用房及配套用房等,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杭州市2011年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與空間布局指引》,行政中心建設不屬于限制和禁止類發展項目,同時該項目的可研報告經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故本項目符合相關的產業政策。2、土地利用規劃符合性分析根據《杭州市近江單元(沿江公共中心區塊)控規調整》,本項目所在地塊規劃為行政辦公用地,同時根據杭州市規劃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字第330100201100197號),確定該地塊用地性質為行政辦公用地(C1)。因此,從用地性質看該項目符合單元控規和相應的規劃。3、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符合性分析根據《杭州市主城區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2008.5),擬建地塊位于錢塘江飲用水源陸域二級保護區生態環境功能小區(I2-10101B01),屬限制準入區。該功能小區的主導生態服務功能與生態環境敏感性為高度敏感的水環境污染敏感性,主要起保護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功能;其功能小區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措施為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污水管網建設力度,解決生活污水污染問題,拆除二級保護區內的污水排放口,加大錢塘江沿江生態景觀帶建設力度,形成城市生態廊道。項目用地性質為C1行政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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