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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4年2月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補充完善報告圖件,提高圖件質量;已補充完善報告圖件,見報告中各附圖補充完善調查地塊及相鄰地塊企業產排污、環保措施和潛在污染分析;已補充完善,補充完善人員訪談;已補充完善按照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修改完善。已修改完善用情況介紹;已補充完善補充完善調查地塊和周邊企業產排污、環保措施和潛在污染分析;已補充完善補充完善土壤樣品檢測結果分析和結已補充完善補充完善人員訪談;已補充完善補充完善相關照片、圖件、附件;已補充完善相關照片、圖片完善前言調查地塊歷史情況;已補充完善補充廣西農轉建指南工作技術路線圖;已補充完善報告文本及圖件;已完善報告文本及圖件,見文中下劃線完善相鄰地塊企業潛在污染分析;已補充完善補充完善人員訪談;已補充完善補充完善前言,說明本次調查的緣由,完善調查過程說明;已補充完善補充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工作技術路線已補充補充完善環境概況說明;已補充完善析土壤污染的潛在風險;已補充完善完善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總結,明確進行第二階段調查的必要性;已完善補充完善調查人員訪談表內容及現場已補充完善完善報告圖件,提高解析度。已完善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1前言 5 72.1調查目的和原則 7 72.3調查依據 82.4調查方法及技術路線 3地塊概況 3.1地塊地理位置 3.2區域環境概況 3.3周邊敏感目標 3.4地塊現狀和歷史 3.5相鄰地塊的現狀和歷史 3.6地塊利用規劃 214污染識別 4.1調查區域內污染源分布及環境影響分析 224.2調查區域周邊污染源分布及環境影響分析 224.3現場踏勘與人員訪談 4.5污染識別結果 274.6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總結 285布點采樣方案 5.1布點原則 5.2布點方案 5.3樣品采集 5.4樣品保存與流轉 5.5樣品分析檢測 5.6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 6水文地質勘察結果和分析 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7調查結果分析與評價 7.1篩選標準 8.1結論 498.2建議 8.3不確定性分析 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5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位于全州縣桂黃北路以西、仁和路以北地塊內,地塊中心坐標東經111.076159°,北緯25.946285°。本次地塊調查面積為7827.58m2(約11.7414畝)。該地塊原為前進社區的農用地,2022年劃撥給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作為疾控中心標準化建設用地,用地性質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的醫療衛生用地(第一類用地),地塊責任主體以及土地使用權人為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3年1月,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委托廣西益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3年3月形成了《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當時僅針對地塊開展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未開展土壤采樣監測工作,在該報告審查過程中,發現地塊周邊可能存在氮肥廠、金屬冶煉廠、加油站等企業,需要重新開展調查工作。2023年9月,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委托廣西嘉年沐華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重新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由于地塊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基本已建成,本次調查主要為現狀調查,針對已建成的地塊開展調查,為地塊的環境管理提供依據,以確保該地塊開發利用安全。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要求,接受委托后,我單位于2023年10月開始對目標地塊開展了現場踏勘、資料收集、 人員訪談等第一階段調查工作,通過對調查地塊重新進行污染識別與判定,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地塊內或周圍區域存在氮肥廠、瀝青攪拌站、金屬冶煉廠等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設施或活動,需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隨后完成了現場鉆探采樣、樣品檢測分析等第二階段調查工作。通過以上工作的歸納、總結分析,編制完成《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6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可為該地塊下一階段的開發利用和監管提供依據。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采取土壤、地表析,所有土壤、底泥樣品的檢出結果均低于《土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錳、水溶性氟化物檢出結果低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選值和管制值》(DB45/T2556-2022)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地下水樣品檢出結果均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限值,地表水樣品檢出結果均低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值。地塊符合《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2022)中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篩選值的第一類用地標準要求,地塊土壤污染風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72.1調查目的和原則(1)通過現場踏勘和資料收集分析,判別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污(2)查明地塊周邊污染源對調查地塊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影響;(3)通過現場采樣、檢測分析,以數據來說明是否存在污染、污染的類型(4)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建議。判斷是否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并針對地塊土(1)針對性原則(2)規范性原則(3)可操作性原則2.2調查范圍和路以北地塊內,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11.076159°,北緯25.946285°。地塊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8調查面積為7827.58m2(約11.7414畝)。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地塊用地批復,地塊目前已獲批的部分面積為2918m2,尚未獲批的部分面積為4809.58m2,尚未獲批的部分已經在申請用地手續,本次調查按照7827.58m2(已獲批+未獲批)2.3調查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5)《污染場地土壤環境管理暫行辦法(試行)》(2017年7月1日起施行);(6)《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4號,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2日修訂);(7)《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訂);(1)《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6年5月28日起實施);(2)《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環土壤〔2021〕120號);(4)《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5年4月2日起實施);通知》(國辦發〔2013〕7號,2013年1月23日發布);(6)《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環發〔2013〕46號);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9140號)(8)《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評價技術規定》(環發〔2008)39號,2008年5月19日印發);(9)《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環發〔2008〕48號,2008年6月6日發布);(10)關于發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控制技術規定(試行)》的公告(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7月8日印發);(11)《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2019年7月25日修正);(12)《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自然資源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工作的通知》(桂環發〔2019)12號〕;(13)《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3號);(15)《2021年度廣西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計劃》(2021年5月10日);(6)《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控制技術規定(試行)》(2022(8)《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價工作指南》(2019年9月);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9)《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0)《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18)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士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技術指引(試行)》 查要點》的通知(桂環規范〔2021〕2號)。(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50324202100023號);(2)《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巖土工程勘察報告》(2021年11月);(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第450324202151026號);(4)《廣西柳量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報告》。2.4調查方法及技術路線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等技術導則的塊環境調查相關經驗和地塊的實際情況,開展地塊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包括的內容主要為圖2.5-1中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1)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是以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為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主的污染識別階段,原則上不進行現場采樣分析。若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如生產廠區、化學品儲罐、固廢處理、污水處理站等可能產生有毒有害廢棄物設施或活動,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若有可能的污染源,應說明可能的污染類型、污染狀況和來源,并應提出第二階段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建議。(2)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是以采樣與分析為主的污染證實階段。若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地塊內或周圍區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由于資料缺失等原因造成無法排除地塊內外存在污染源時,則需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確定污染物種類、濃度(程度)和空間分布。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常可以分為初步采樣分析和詳細采樣分析兩步分別進行,每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計劃、現場采樣、數據評估和結果分析等步驟。初步采樣分析和詳細采樣分析均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批次實施,逐步減少調查的不確定性。根據初步采樣分析結果,如果污染物濃度均未超過國家和地方等相關標準的濃度限值及對照點濃度,并且經過不確定性分析確認不需要進一步調查后,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否則認為可能存在環境風險,必須進行詳細調查。本本次工作(調查階段階段污染調查階段污染狀瓷謂查是是否需要詳細采樣分析是否初步采樣分析詳細采樣分析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階段階段資料收集和分析現場踏勘污染識別結果分析是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否污染識別污染識別采樣調查和分析圖2.4-1本次調查工作技術路線示意圖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全州縣位于桂林市西北面、永州市西南面,地處北回歸線以北,介于東經州市、東安縣、新寧縣交界,南、東南與興安、灌陽二縣接壤,西與資源毗鄰。南北最長99.23公里,東西最寬85.77公里。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位于全州縣桂黃北路以西、仁和路以北地塊內,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11.076159°,北緯25.946285°。全州縣地處廣西東北部,是著名的南嶺山脈,又為“五嶺”的一部分。其南部、西北部及東南部高山環繞,地勢較高,西南和東北部地勢較平,中部為丘陵地帶,湘江由西南向東北縱貫縣境,湘江兩岸呈狹長的丘陵一盆地,俗稱“湘桂走廊”。全州位于湘桂走廊北端,境內山巒疊嶂,河谷縱橫,地勢西南高,東北低,兩側山地,中間低谷。根據地貌成因及其組合形態可代表性的分為構造侵蝕高中山地貌、構造侵蝕中山地貌、構造侵蝕中低山地貌、構造侵蝕低山地貌、構造侵蝕低山~丘陵地貌、構造侵蝕丘陵地貌、侵蝕一剝蝕中山地貌、構造侵蝕低丘地貌、侵蝕堆積山前沖洪積扇、侵蝕堆積洪積垅崗、侵蝕堆積河河谷階地、構造溶蝕堆積峰叢洼地、谷地地貌、構造溶蝕堆積峰林洼地、谷地地貌、溶蝕剝蝕丘崗地貌等13種地貌類型。各類地貌類型中,中低山地約占54.64%,丘陵占11.70%,平原占29.30%,其余為巖溶峰叢洼地。位于巖溶平地的崗丘谷地中,微地貌為殘積成因丘陵地貌,建筑場地平坦。3.2.2區域地質構造區域構造處于南華準臺地,桂東北凹陷-海洋山斷褶帶邊緣,在全州向斜東側,全州向斜軸向約為NE34°,向斜兩側各有一條壓扭性斷裂。場區內地層以殘積地層及沉積地層為主,沉積地層走向為NNE向,根據有關地質資料及現場的勘察資料,場區內及其周邊地質構造簡單,未發現有新構造活動跡象、全新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活動斷裂和發震斷裂。全州縣境內河流屬長江流域湘江水系,6千米以上的河流123條,其中一級支流20條,二級支流55條,三級支流47條,流程曲長2182千米,總流域面積4003.46平方千米。各類河流呈現樹枝狀分布,河網較密,水量豐富,地表徑流量66.16億立方米,落差較大,水力資源豐富,理論蘊藏量25萬千瓦。湘江為境內主要河流,發源于靈川縣海洋山近峰嶺,自興安縣界首鎮福田村入境,境內流長110.1千米,湘、桂交界以上流域面積6750平方千米,河面平均寬度108米,于廟頭鎮的斗牛嶺(岔崗)流入湖南省東安縣境。灌陽河,發源于灌陽縣海洋山系的豬婆嶺,自灌陽縣上馬頭入境,境內流長32.4千米,流域面積412.7平方千米,于全州鎮水南入湘江。縣域內主要支流有宜湘河、萬鄉河、漠川河、長亭江、建江、白沙河、咸水河等。調查地塊東南面850米未湘江干流。全州縣縣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為地表水型水源地,查閱《桂林市2023年四季度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數據表》(附件9)中全州縣縣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數據得知,調查地塊所在地全州縣的萬鄉河的水質監測結果中各監測指標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IⅢI類標準。全州縣地下水以松散巖類孔隙水、碳酸鹽類裂隙溶洞水兩大類為主。松散巖類孔隙水主要分布在湘江、建江、灌江、萬鄉河、宜湘河一帶,存在于河谷階地砂礫石層和沖積洪積含泥砂礫石孔隙中。碳酸鹽類裂隙溶洞水主要分布在湘江東部的高山地區及東南的兩河、石塘、安和、朝南等地,地下水存于泥盆系,石炭系碳酸鹽巖洞和裂隙之中。地塊地下水以大氣降水作為主要補給來源,地下水流向由西北流向東南,最終排泄于湘江。全州縣屬嶺南亞熱帶季風氣候,全年無霜期298天,年平均氣候17.7℃,其主要特點是太陽輻射強,大部分月份陽光充足,雨量充沛,但季節分布不均勻,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山區多于丘陵區;降雨集中于汛期(3月~8月),占全年降雨量的71.6%。月降雨量最大值出現在5月,占年降雨量的17.6%,最大小時降雨量達81.5mm,占年降雨量的5.2%;最小值出現在12月,占年降雨量的3.6%。年均日照時數為1211小時,日照百分率為31%。年均氣溫17.9℃,極端最高氣溫39℃,極端最低氣溫-5.8℃。區間小氣候差異較大,垂直變化明顯。最冷月1月,平均氣溫6.8℃;最熱月7月,平均氣溫27.9℃。年有霜期平均為13.3天,無霜期平均為286天,最長320天,最短233天。年平均冰凍日數12.5天,年均蒸發量為根據全州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的2023年12月全州縣城區環境空氣質量月報(附件10),2023年12月份全州縣城區環境空氣各項污染物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縣城空氣質量較好。根據1993年全州縣土壤調查結果,全州縣土壤類石灰(巖)土、紫色土、山地草甸土、沖積士、水稽土等8類。下分17個亞類,54個土屆,137個土種。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敏感目標根據現場踏勘得知地塊周邊1km范圍內,北側緊鄰城北新區公租房,東側場所等,敏感目標信息見表3.3-1,敏感目標分布見圖3.3-1。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地名敏感目標性質1居民自建房1居民區東緊鄰2居民自建房2居民區北緊鄰3全州縣人民法院北4居民自建房3居民區北5幸福家園居民區北6城北新區公租房居民區北7居民自建房4居民區北8全州縣中醫醫院醫院東北9電力小區居民區東北東舜沁園居民區東北東舜桂北世紀城居民區東北東舜北金居民區東北居民自建房5居民區東北全州縣第三中學學校東北東舜新都匯居民區東北居民區東體育中心東仁和花園居民區南錦福園居民區東南玉龍鴻福花園居民區南宏福園居民區西南玉龍新都花園居民區南蔡家村居民區東南香江匯居民區東南湯家村居民區東南清香閣居民區西南居民自建房5居民區南天龍佳苑居民區南聚龍閣居民區南東南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3.4.1地塊現狀2023年9月我公司調查人員進行了地塊現場踏勘,根據現場踏勘獲得的影像資料,地塊西至居民自建房、菜地,東至疾控中心業務樓,南至仁和路,北至居民自建房、菜地。地塊已經建設了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目前項目主體建筑已建設完成,調杳時地塊內還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地塊內北側未建設部分存在一個低洼水塘,水塘無養殖活動。建設過程地塊采取就地平整的方式,不使用外來土方進行平整。根據所收集的資料,結合衛星影像,在完成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后,確定了地塊歷史使用情況。根據資料收集分析,地塊在2022年之前一直為農用地,主要用于種植蔬菜和居民居住。2014年之前,地塊無居民房,以農用地為主,主要種植蔬菜。南側仁和路尚未建成,西側、北側居民自建房、菜地已存在,東側疾控中心已存在。2015年,地塊上建設了一棟民房。2015年至2022年,地塊基本保持不變。地塊在2022年后地塊被政府征收,民房拆除,用于建設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土地性質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的醫療衛生用2022年至今,地塊上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建筑已基本建設完成。表3.4-1地塊歷史信息2015年2015年至2016年地塊北側出現一處低洼水塘。2016年至2022年2022年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2022年至今3.5相鄰地塊的現狀和歷史根據資料查詢和現場踏勘,調查地塊周邊1000m范圍內共存在13個現狀或歷史上的企業。具體情況如下表:1大沖嶺采石場2香杉實木板銷售中心調查時企業正常運行3小楊砂場調查時企業正常運行4物流中心調查時企業正常運行5調查時回收站正常運行6全州縣氮肥廠行,內部存在一個機制砂廠正在生產7調查時企業未進行生產活動8全屋家具定制廠調查時企業正常運行9桂林北門加油站調查時企業正常運行全州縣建明鐵合金有限公司(歷西面560m(全州縣氮肥廠內)調查時企業已不存在全州縣濟旺有色金屬冶煉廠(歷西面560m(全州縣氮肥廠內)調查時企業已不存在廠內)調查時企業正常運行西面560m(全州縣氮肥廠內)調查時企業已不存在3.5.2相鄰地塊歷史使用情況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結合歷史衛星影像,了解相鄰地塊利用歷史情況。通過查詢谷歌衛星地圖,獲取相鄰地塊2014年至2022年期間的利用歷史衛星影表3.5-2相鄰地塊歷史信息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2014年之前2014年-2016年內有一家機制砂廠建成(調查時機制砂廠仍然正常運行),采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售中心開始建設。2018年-2022年新增一家從事燒結錳的項目(違法建設,已于2020年關停),2022年12月至今相鄰地塊基本保持不變。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根據全州縣自然資源局核發的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50324202100023號),地塊建設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地塊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的醫療衛生用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通過對調查地塊現場調查工作,了解到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主要種植蔬菜,地塊歷史上無工業企業污染源。根據調查,地塊周邊現狀或歷史上存在的企業有13處,企業分布及環境影響分析如下表。材料)1石場大理石大理石剝離表土→鑿巖穿孔→爆破→鏟裝→運輸→破碎→篩分位于地塊主導下水流向上游,不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對地塊2板銷售中心板實木板/位于地塊主導下水流向上游,不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對地塊3砂場機制砂儲存機制砂以儲存、轉運機制位于地塊主導下水流向上游,不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對地塊4物流中心材材等物品,不進行生產活動1位于地塊主導下水流向側游,不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對地塊5站電、廢舊廢舊家電、重金屬位于地塊主導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材料)金屬廢舊金屬選廢舊回收物資中廢舊回收物質可能產生粉能產生銅、鋅、鎳、汞等重金滲透的方式影6桂林北門油加油為車輛加油向、地下水流向能通過地下水滲透方式影響地塊。7站砂石料、苯并[a]芘、石油烴向、地下水流向大氣沉降、地下水滲透的方式8定制廠家具定制組裝定制,不進行/向、地下水流向毒有害污染物,9肥廠原煤、水氣→洗氣→脫硫→化→碳酸氫銨(成品氮肥)顆粒物、二氧化化物、汞物向、地下水流向大氣沉降、地下水滲透的方式明鐵合金有限公司(歷史)鐵、錳礦石→高爐→渣鐵分離→模具顆粒物、二氧化向、地下水流向大氣沉降、地下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材料)旺有色金屬冶煉廠(歷史)鉛礦石、煤鉛礦石→燒結機→鼓風爐→成品顆粒物、二氧化向、地下水流向大氣沉降、地下水滲透的方式氮肥廠內河卵石、機制砂河卵石、石灰石→破碎→篩分→成品向、地下水流向毒有害污染物,氮肥廠內閆位耀燒結錳廠(歷史)錳礦渣、錳礦粉、煤錳礦渣、錳礦粉→顆粒物、二氧化向、地下水流向大氣沉降、地下水滲透的方式影響地塊。根據上表分析,本次調查把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并對本地塊造成影響的重點企業篩分出來:表4.2-2地塊周邊重點企業情況匯總產品主要回收廢舊家具、廢舊金屬桂林北門加油站為車輛加油苯并[a]芘、石油烴全州縣氮肥廠全州縣建明鐵合金有限公司全州縣濟旺有色金屬冶煉廠4.3.1有毒有害物質的儲存、使用情況分析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資料分析獲悉,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主要種植蔬菜,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儲存、使用。現場踏勘過程中,未發現地塊內有異味的情況,亦未發現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或遺留痕跡。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4.3.2各類槽罐內的物質和泄漏評價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資料分析獲悉,調查地塊內未使用槽罐貯存物質,現場踏勘過程亦未發現地塊內存在槽罐或遺留痕跡。4.3.3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處理評價根據資料分析、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得知,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主要種植蔬菜,不涉及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處理。4.3.4管線、溝渠泄漏評價根據現場踏勘,地塊內已建設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內建設了雨水管網、污水管網、供水管網,各管網均已做好防滲硬化措施,未發現泄漏情況。4.3.5與污染物遷移相關的環境因素分析遷移轉化可能主要通過以下途徑:①污染物吸附在土壤顆粒上隨風力傳播;②污染物隨雨水淋溶下滲;③構筑物和設備拆遷過程中,表面污染物的散落和擴散;④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的生物降解,例如有機物、石油烴在微生物新陳代謝作用下的降解;⑤場地周邊企業排放的污染物隨著大氣顆粒物沉降、地下水擴散、土壤污染物擴散等途徑進行進一步的遷移。經調查得知,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主要種植蔬菜,種植過程主要施加農家肥,無工業生產活動,地塊內歷史上不產生有毒有害的特征污染物。根據相鄰地塊污染調查,相鄰地塊現狀或歷史上存在13處污染源。涉及到的土壤特征污染物有重金屬(汞、錳、鉛、銅、鋅、鎳等)、石油烴、苯并[a]芘、水溶性氟化物;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有重金屬(汞、錳、鉛、銅、鋅、鎳等)、石油類、苯并[a]芘、氟化物。遷移途徑主要包括以下:①重金屬可能會通過大氣干濕沉降等方式造成土壤重金屬污染,從而滲透至地下水,造成地塊內部地下水污染;②氟化物、苯并[a]芘可以被土壤表層吸附、通過擴散作用滲透至土壤及地下水,從而對調查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污染影響;③石油烴會在土壤中微生物的作用下發生降解從而對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調查地塊的土壤及地下水產生影響。4.3.6人員訪談針對資料收集和現場踏勘所涉及的疑問,以及信息補充和已有資料的考證,本次調查以面談和電話訪談的形式訪談了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地塊所有權單位工作人員。4.4.1政府和權威機構資料收集和分析本次調查收集到的政府和權威機構發布的資料見表4.4-1。表4.4-1政府和權威機構發布的資料獲得信息1全州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2021年5月31日)地塊位置、地塊面積。2全州縣人民政府關于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給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項目(一期)建設用地的批復(全政函[2021]86號)3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4環境質量公告5根據全州縣人民政府網址公布的數據,2023年12月全州縣城區環境空氣各項污染物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縣城空氣質量較好,地塊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較好。根據全州縣縣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全州縣縣城飲用水水源地有2個現有取水口和1個備用取水口,現用取水口分別為全州縣第一自來水廠取水口及全州縣第二自來水廠取水口,全州縣第一自來水廠取水口位于縣城西北面飛孿橋下游1740米處的萬鄉河河段,第二自來水廠取水口及備用取水口分別位于現用取水口上游2070米和6140米處的萬鄉河河段,地塊不在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本次調查收集到的地塊相關資料見表4.4-2。表4.4-2地塊相關資料獲得信息1化建設項目巖土工程詳細勘察報告2線地塊面積、地塊拐點坐標。3地塊歷史衛星影像,地塊土地利用現狀。收集到的其他資料包括地塊所在地的經濟現狀和發展規劃,地塊周邊敏感目標分布,地塊周邊環境情況。地塊所在地的經濟現狀和發展規劃主要是通過收集政府及相關網站上公布的資料;地塊周邊敏感目標分布及周邊環境情況主要是通過技術人員的現場調查獲得。通過現場調查和人員訪談得知,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主要種植蔬菜,種植過程主要施加農家肥,未曾從事過工業生產,地塊內歷史上不產生有毒有害的特征污染物。4.5.2相鄰地塊污染識別結果通過相鄰地塊調查,認為存在潛在污染源,各污染源的污染識別結果如下:表4.5-1調查地塊染識別結果1主要回收廢舊家具、廢舊金屬2桂林北門加油站為車輛加油3苯并[a]芘、石油烴4全州縣氮肥廠5公司6全州縣濟旺有色金屬冶煉廠7廠根據污染識別結果,共有7處相鄰地塊污染源可能對調查地塊產生影響,主要包含廢舊回收站、加油站、瀝青攪拌站、氮肥廠、金屬冶煉廠等污染源,土壤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和地下水特征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屬(汞、錳、鉛、銅、鋅、鎳等)、苯并[a]芘、石油烴、氟化物。7處相鄰地塊污染源可能通過大氣沉降、地下水滲透、土壤污染擴散等方式對調查地塊產生影響,從而造成地塊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通過現場調查和人員訪談得知,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主要種植蔬菜,未曾從事過工業生產以及農業生產,地塊內歷史上不產生有毒有害的特征污染根據調查,調查地塊周邊現狀或者歷史上共有13個相鄰地塊企業,其中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并對本地塊造成影響的一共有7個,分別是廢舊回收站、 加油站、瀝青攪拌站、全州縣氮肥廠、全州縣建明鐵合金有限公司、全州縣濟旺有色金屬冶煉廠、燒結錳廠,可能對調查地塊產生影響的潛在污染物有重金屬(汞、錳、鉛、銅、鋅、鎳等)、苯并[a]芘、石油烴、氟化物。綜上所述,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地塊內不存在污染源;相鄰地塊存在加油站、氮肥廠、金屬冶煉廠、瀝青攪拌站等污染源,潛在污染物為重金屬(汞、錳、鉛、銅、鋅、鎳等)、苯并[a]芘、石油烴、氟化物,特征污染物可能對地塊及地下水造成污染。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若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地塊內或周圍區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廠、農藥廠、冶煉廠、加油站、化學品儲罐、固體廢物處理等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設施或活動;以及由于資料缺失等原因造成無法排出地塊內外存在污染源時,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指引(試行)》要求,若滿足以下任何一項,均需按照相關技術規范開展土壤采樣分析等后續調查工作:1.地塊及周邊區域歷史上曾涉及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從事過危2.地塊及周邊區域歷史上曾從事過規模化畜禽養殖,或產出的農產品污染物含量超標等;3.歷史上曾作為污水灌溉區,或曾用于固體廢物堆放、傾倒、填埋等;4.歷史上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等;5.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等;6.歷史上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7.地塊相關資料缺失,缺少判斷依據。經過調查,地塊內歷史上不存在污染源,但是地塊周邊區域存在加油站、 氮肥廠、金屬冶煉廠、瀝青攪拌站等污染源,滿足《廣西壯族自治區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指引(試行)》中上述7項中的第一項,需要綜上所述,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及《廣西壯族自治區農用地轉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指引(試行)》,需要對地塊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4.6.4不確定性分析(1)地塊歷史污染不確定性本次調查地塊歷史影像最早只能回溯到2014年,對于2014年之前的使用情況主要通過地塊居民的訪談結果得出。無法收集到相關文件及佐證材料,地塊歷史污染調查與實際情況可能存在偏差。(2)相鄰地塊污染影響不確定性相鄰地塊中,由于相鄰地塊污染源歷史久遠,部分污染源無法收集到相關文件,只能通過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工作了解工業企業歷史情況。從而對污染識別階段的潛在污染物可能造成一定的不準確性。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5布點采樣方案5.1布點原則地塊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工作指南(試行)》、《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污染場地調查與修復管理技術指南(試行)》(GB36600-2018)、《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指南(試行)》(2014)、《環境影響評估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1)的有關要求,以及本項目相關資料分析和現場踏勘結果對(1)點位布設原則系統隨機布點法適用于污染分布不均勻,并獲得污染分布情況的系統布點法是污染分布范圍大的情況(2)點位調整原則根據現場環境條件,調查采樣過程可能受到地下管網、建(構)筑物等影響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監測點位的地理屬性。當現場條件受限無法實施采樣時,監測點位置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并盡可能接近原點位布置新的監測點位。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164-2020)要求,地下水監測點位的布設應遵循以下原則:(1)監測井深度應根據含水層埋深及厚度確定,并盡可能超過已知最大地下水埋深以下2m,對于地下水流向及地下水位,可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階段性結論間隔一定距離按三角形或四邊形至少布置3~4個點位監測判斷。(2)地下水點位布設原則上,應在疑似污染區域布設地下水點位。如地塊內無疑似污染區域,則在地下水徑流的下游且未受地塊外其他污染源影響的位置布設地下水點位。如果地下水流向未知,應結合相關污染信息,間隔一定距離按三角形或四邊形至少布設3個地下水點位判斷地下水流向。地下水點位應避免在同一直線上。(3)應根據監測目的、所處含水層類型及其埋深和相對厚度來確定監測井的深度,且不穿透淺層地下水底板。地下水監測目的層與其他含水層之間要有良好止水性。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范》(HJ91.2—2022)要求,地下水監測點位的布設應遵循以下原則:(1)如果地塊內存在地表水,則在疑似污染嚴重的位置布設采樣點。(2)考察地塊的地表徑流對地表水的影響時,可分別在降雨期和非降雨期進行采樣。如需反映地塊污染源對地表水的影響,可根據地表水流量分別在枯水期、豐水期和平水期進行采樣。(3)在監測污染物濃度的同時,還應監測地表水的徑流量,以判定污染物向地表水的遷移量。(4)如有必要可在地表水上游一定距離布設對照監測點位。(5)底泥樣品在地表水點位進行布設。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監測點位的布設是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關鍵環個;地塊面積>5000m2,土壤采樣點位數不少于6個,并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增采樣點數每400m2不少于1個,其他區域每1600m2不少于1個。地下水采樣點數每6400m2不少于1個,可根據實際情況加密布點。本次調查地塊實際占地總面積為7827.58m2(約11.7414畝),地塊面積大于5000m2,本次調查土壤監測點位數應不少于6個,地下水采樣點數應不少于2個。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認為調查地塊內歷史和現狀不存在工業污染源,相鄰地塊歷史和現狀存在污染源,地塊每個網格內布設土壤監測點,對于地塊邊界不規則區積大于40m*40m網格面積的一半(800m2),則在該區域取一個土壤監測點,若是面積小于網格面積的一半(800m2),則該區域不設土壤監測點。按照系統布點法,地塊內共布設土壤監測點位6個,滿足地塊面積>5000m2,土壤采樣點位數不少于6個的要求。對于地下水監測點位,利用地塊內土壤采樣點在地測點位(1#~3#),其中1#位于地塊地下水流向上游,2#位于地塊地下水流向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布點合理。對于地表水監測點位,由于地塊內存在一個水塘,對于監測因子的選取,根據《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的要求,結合污染物識別及環境質量調查的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具體實際,對該區域所有點位的不同深度土壤樣品進行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等分析,確保全面兼顧調查地塊內特征污染物及區域常見污染物。具體設置如下:土壤檢測指標:pH值、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四氯化碳、氯仿(三氯甲烷)、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乙烷、1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錳、水溶性氟化物,共48項。地下水檢測指標包括: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pH值、石油類、錳、氟化物、苯并[a]芘,共12項。地表水檢測指標同地下水檢測指標。底泥檢測指標同土壤檢測指標。項目經度111.07083934,二下水流向方向經度111.07187019,緯度25.95338506二經度111.07199519,緯度25.95389894二值、石油類、錳、氟化物、苯并[a]芘向下游經度111.07102373,緯度25.94994904二經度111.07102373,緯度25.94994904二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四地塊內經度111.07088420,緯度25.949861220~0.5m、0.5~2m、2~4m、4~6m柱狀樣地塊內經度111.07118847,緯度25.949830580~0.5m、0.5~2m、2~4m、4~6m柱狀樣地塊內經度111.07075565,緯度25.949633050~0.5m、0.5~2m、2~4m、4~6m柱狀樣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地塊內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經度111.07109319,緯度25.949529720~0.5m、0.5~2m、2~4m、4~6m柱狀樣苯并[a]芘、并[b]熒蒽、苯并[k]熒蒽、窟、地塊內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pH經度111.07163381,緯度25.953912490~0.5m、0.5~2m、2~4m、4~6m柱狀樣地塊內經度111.07098993,緯度25.949134280~0.5m、0.5~2m、2~4m、4~6m柱狀樣經度111.06798752,緯度25.950491980~0.5m表層樣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四地塊西南面對照點經度111.07416960,緯度25.953699110~0.5m表層樣地塊北面對照點經度111.08514175,緯度25.946196070~0.5m表層樣地塊東面對照點經度111.06906901,緯度25.940992140~0.5m表層樣地塊南面對照點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并[b]熒蒽、苯并[k]熒蒽、窟、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現場采樣流程包括采樣準備、定位布點、現場采樣等環節,采樣結束后,樣品保存并運輸至實驗室進行分析檢測。5.3.1土壤樣品采集方法土壤采樣的時候要保證土壤在操作過程不被污染,受到的擾動小,特別是要防止交叉污染。采樣時一般每個深度區間的下部,取出對應深度的柱狀樣后,用竹片等非金屬工具除去擾動層。采樣的同時進行現場記錄關鍵信息。土壤樣品采集:表層土壤樣品的采集采用挖掘方式進行,采用鏟、鎬等簡單工具,土壤采樣的基本要求為盡量減少土壤擾動,保證土壤樣品在采樣過程不被二次污染;下層土壤的采集以鉆孔取樣為主,鉆孔取樣采用機械鉆孔后取樣,然后用采樣鏟或采樣刀將柱狀樣劃去表面土壤進行采樣。采樣前的準備工作包括:(1)依據采樣方案,由于本地塊的檢測指標中包含有揮發性有機物指標,故根據《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樣品采集保存和流轉技術規定》的相關要求,本地塊選用沖擊鉆探的方法進行土壤樣品的采集,在采樣前鉆探單位和檢測單位明確知曉本地塊工程地質條件與水文信息,明確任務分工和要求。(2)采樣前項目工作人員與土地使用權人或委托方溝通并確認采樣計劃,提出現場采樣調查需協助配合的具體要求。(3)鉆探單位進行進場前安全培訓,明確采樣工作中的注意事項、設備的安全使用方法、現場人員安全防護及急預案等。(4)對需要檢測揮發性有機物的土壤樣品,選擇非擾動采樣器采樣,不允許進行均質化處理,也不得采集混合樣,采集約5g未擾動土壤樣品,放入加有10mL甲醇的棕色玻璃瓶內,用聚四氟乙烯內襯的瓶蓋蓋緊;在采集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和總石油烴時,為減少土壤樣品在空氣中的暴露時間,將土壤樣品快速裝入棕色玻璃瓶;在采集重金屬樣品時,使用竹刀刮開表層土得到目標樣品后,用非金屬制品或不銹鋼制品削除與取樣工具金屬部分直接接觸的樣品部分后,裝入密封袋中保存。地下水采樣步驟包括建井、洗井、采樣等步驟。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1)地下水監測井建井監測井的直徑大于井管外壁75mm,井的深度達到含水層底板以下50cm,(2)洗井建井后的洗井水質基本上達到水清砂凈,同時pH值、電導率、濁度、水溫等監測參數值達到穩定,濁度等參數測試結果連續三前的洗井在第一次洗井24小時后開始,其洗出的水量要達到井中儲水體積的三倍,同時pH值、電導率、氧化還原電位、溶解氧、濁度、水溫等水質參數值穩(3)樣品采集實際情況也許會有所偏差,不排除污染物在兩個采樣點之間也可能出現一定差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現場工作結束后,為防止或糾正樣品記錄錯誤,應及時進行樣品清理工作。清樣工作至少由2人完成,包括清樣人和記錄人,其中清樣人按樣品標簽逐件讀出采集的樣品編號,記錄人核查采樣記錄單上對應信息。然后清樣人將樣品分類、整理和包裝好,置于干燥通風處保存。樣品運輸過程中均采用保溫箱保存,以保證樣品對低溫的要求,且嚴防樣品的損失、混淆和污染,對光敏感的樣品應有避光外包裝。運輸過程同步設置運輸空白樣品,即從實驗室裝樣帶到采樣現場,再同采集的樣品一起運輸回到實驗室,以便了解運輸途中樣品是否受到污染。本次調查檢測實驗室距離取樣場地約為330km,所有樣品采集完成后均在24h內送至實驗室內。樣品送達檢測實驗后,送樣人員再次核對樣品信息,準確填寫樣品交接單,并隨樣品、采樣記錄等一同交接于實驗室樣品管理員。送樣人員和實驗室樣品管理員雙方同時清點樣品,即將樣品逐件與樣品登記表、樣品標簽和采樣記錄單核對,并在樣品交接單上簽字確認,樣品交接單由雙方各存一份備查。樣品管理員確認樣品無誤后,制作樣品檢測標識,將樣品分類放置在樣品待檢區域,通知實驗室檢測人員領取樣品并填寫樣品流轉記錄,之后進行樣品檢測分析。5.5樣品分析檢測本次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依據、分析方法及分析儀器見表5.5-1。檢測類型檢測項目檢出限/檢出范圍地下水鉻(六價)《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第六部分金屬和類金屬指標》GB/T5750.6-202313鉻(六價)13.1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無量綱)度法》HJ535-2009石油類《水質石油類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試行)》HJ970-2018銅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75-1987鎘《水質65種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HJ700-2014鉛鎳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檢測類型檢測項目檢出限/檢出范圍砷《水質汞、砷、硒、鉍和銻的測定原汞氟化物錳第四篇第四章十四多環芳烴(二)多環芳烴氣相色譜-質譜法(GC-MS)(C)土壤/底泥《土壤pH值的測定電位法》(無量綱)砷《土壤質量總汞、總砷、總鉛的測定原子熒光法第2部分:土壤中總砷的汞《土壤質量總汞、總砷、總鉛的測定原子熒光法第1部分:土壤中總汞的鎘《土壤質量鉛、鎘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鉻(六價)銅《土壤和沉積物銅、鋅、鉛、鎳、鉻鉛鎳錳《土壤和沉積物12種金屬元素的質譜法》氯甲烷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順-1,2-二氯乙烯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檢測類型檢測項目檢出限/檢出范圍氯仿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泥甲苯《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氯苯1,1,1,2-四氯乙烷乙苯間,對-二甲苯苯乙烯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1,4-二氯苯1,2-二氯苯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萘苯胺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檢測類型檢測項目檢出限/檢出范圍苯并[a]蒽窟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泥水溶性氟化物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HJ873-2017《土壤和沉積物石油烴(C10-C40)的測定氣相色譜法》HJ1021-2019本次調查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調查的檢測單位是廣西柳量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為保證樣品分析測試結果的準確與穩定,實驗室開展了以下質量控制手段。運輸空白是指采樣前在實驗室將一份石英砂、純水樣品瓶中密封,將其帶到采樣現場。采樣時不開封,之后隨樣品運回實驗室,按與樣品相同的操作步驟進行試驗,用于檢查樣品運輸過程中是否受到污染。全程序空白是指在實驗室以石英砂、純水作樣品,按照測定項目的采樣方法和要求與樣品相同條件下裝瓶、保存、運輸、直至送交實驗室分析,用于檢查從樣品采集到分析全過程是否受到污染。本項目土壤設置運輸空白、全程序空白,地下水設置全程序空白。實驗室空白評價結果均為合格。平行樣是指在同等采樣條件下采集的兩組樣品,現場平行樣送至實驗室進行分析,測定結果可反映采樣與實驗室測定的精密度。相對偏差按下式計算:若平行雙樣測定值(A,B)的相對偏差(RD)在允許范圍內,則該平行雙樣的精密度控制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5.6.4準確度實驗當具備與被測土壤或地下水樣品基體相同或類似的有證標準物質時,應在每批次樣品分析時同步均勻插入與被測樣品含量水平相當的有證標準物質樣品進行分析測試。每批次同類型分析樣品要求按樣品數5%的比例插入標準物質樣品。當沒有合適的土壤或地下水基體有證標準物質時,應采用基體加標回收率試驗對準確度進行控制。每批次同類型分析樣品中,應隨機抽取5%的樣品進行加標回收率試驗;當批次分析樣品數≤20時,應至少隨機抽取2個樣品進行加標回收率試驗。此外,在進行有機污染物樣品分析時,最好能進行替代物加標回收率試驗。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本次土壤污染調查開展了土壤監測分析,共采集24個土壤樣品。在樣品采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HJ1019-2019)等相關標準執行。樣、加標回收樣等質控手段,土壤樣品達標率為100%,質控樣都在質控范圍內,質量控制合格率為100%。行樣、加標回收樣等質控手段,地下水樣品達標率為100%,質控樣都在質控范圍內,質量控制合格率為100%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本次地塊調查水文地質勘察結果采用廣西華南巖土工程有限公司編制的《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巖土工程勘察報告》(2021年12月28日)中相關成果。1)地塊所在區域河流屬長江流域湘江水系,場地地形相對平坦、地勢較高,場地及其周邊降雨形成的地表水均匯集場地周邊排水設施順利排走,場地內無常年地表水徑流。2)擬建場地地塊所在區域構造處于南華準臺地,桂東北凹陷-海洋山斷褶帶邊緣,在全州向斜東側,全州向斜軸向約為NE34°,向斜兩側各有一條壓扭性斷裂。地塊內地層以殘積地層及沉積地層為主,沉積地層走向為NNE向,根據有關地質資料及現場的勘察資料,場區內及其周邊地質構造簡單,未發現有新構造活動跡象、全新活動斷裂和發震斷裂。3)地塊處于全州縣桂黃北路以西、仁和路以北地塊內,交通便利,基礎設施完善,場地起伏平緩,局部呈臺階狀,宏觀地貌屬低山殘丘地貌。4)地塊及其周鄰地段未發現埋藏的河道、浜溝、池塘、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埋藏物。5)地塊地下水為上層滯水,主要受大氣降水入滲透補給,在接受補給后貯存于土層孔隙中,主要以蒸發方式排泄和垂直向下滲流然后沿黏土層面向低處排泄;地下水水量動態不穩定,受季節性影響明顯,無統一地下水位;地下水流向由西北流向東南方向,最終排泄于湘江。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行政辦公用地(A1)屬于第一類用地,故選取《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表3相關標準限值。調查地塊內6個土壤監測點,共24個土壤樣品。全部樣品均檢測8項重金屬元素,土壤砷含量在1.5~36.6mg/kg之間,鎘含量在0.13~1.67mg/kg之間,六價鉻未檢出,銅含量在15~60mg/kg之間,鉛含量在21~183mg/kg之間,汞含量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之間。地塊內所有的土壤監測點位重金屬除了砷以外的項目均符合GB36600-2018《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中的"第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5/T2556-2022)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雖然砷超過GB36600-2018《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但是根據調查,地塊土壤類型為黃壤,根據GB36600-2018中附錄A表A.1,黃壤中砷的背景值為40mg/kg,地塊內砷含量最大值為36.6mg/kg,未超過黃壤中砷的背景值,根據GB36600-2018,地塊土壤于黃壤背景值較高導致,地塊土壤未受到砷污調查地塊內6個土壤監測點,共24個土壤樣品。全部樣品均檢測38項有機物,其中27項為揮發性有機物、11項為半揮發性有機物,均為未檢出。調查地塊內6個土壤監測點,共24個土壤樣品。全部樣品均檢測石油烴、 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烴(C10-C40)未檢出,符合GB36600-2018《土氟化物含量在ND~37mg/kg之間,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5/T2556-2022)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本次調查設置地塊外4個土壤對照點,全部樣品均檢測8項重金屬元素。對照點土壤砷含量為5.19~33.7mg/kg,鎘含量為0.20~1.26mg/kg,六價鉻未檢出,銅含量為14~29mg/kg,鉛含量為31.5~80mg/kg,汞含量為0.0426~0.134mg/kg,鎳含量為15~41mg/kg,錳含量在81~822mg/kg之間。對照點所有監測項目除了重金屬砷以外均符合GB36600-2018《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5/T2556-2022)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砷超標是由于黃壤背景值較高導致。全州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調查地塊外4個土壤監測點,共4個土壤樣品。全部樣品均檢測38項有機物,其中27項為揮發性有機物、11項為半揮發性有機物,均為未檢出。調查地塊外4個土壤監測點,共4個土壤樣品。全部樣品均檢測石油烴水溶性氟化物含量在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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