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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備案號J16008-202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規范2021-09-12發布2022-02-01實施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vestigationandcontrolinconst批準部門: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施行日期:2022年2月1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廣東省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規范》的公告經組織專家委員會審查,現批準《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規范》為廣東省地方標準,編號為DBJ/T15-230-2021。本標準自2022年2月1日起實施。本標準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主編單位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并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公開。2021年9月12日3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2019年廣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粵建科函〔2019〕1118號)要求,編制組認真總結了三十年來廣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經驗,特別是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設風險管理規范》GB50652—2實際應用經驗,經廣泛調查、分析、檢驗與征求意見,編制了本規范。本規范主要技術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安全風險分類分級;5規劃階段安全風險管控;6可行性研究階段安全風險管控;7勘察與設計階段安全風險管控;8施工階段安全風險管控;9工程建設隱患分類分級;10工程建設隱患排查本規范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主編單位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請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1238號萬勝廣場A塔,郵編:510335,傳真E-mail:huguoxin@gzm中鐵(廣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4本規范主要起草人員:竺維彬王暉蘇振宇胡國新仇培云王洪東黃威然夏成華羅淑儀喬書光蘇宏波徐文田白春生符昌欽賴偉文侯建剛黎計秒陸永芳吳錫平本規范主要審查人員:林志元史海歐張家德黃輝林本海鞠世健呂培印 12術語 23基本規定 54安全風險分類分級 7 7 7 85規劃階段安全風險管控 5.1一般規定 6可行性研究階段安全風險管控 6.1一般規定 6.3風險評估 6.4風險評估內容編制 7勘察與設計階段安全風險管控 7.1一般規定 8施工階段安全風險管控 208.1一般規定 206 22 26 26 28 28 28 29 附錄B周邊環境風險等級標準 40附錄C施工作業風險等級標準 46 55附錄F現場巡視記錄表 附錄G關鍵節點識別清單 附錄J預警響應記錄表 附錄K消警申請表 附錄L隱患排查周期表(參考) 附錄M隱患響應時限及核準消除權限表(參考) 7 54ClassificationandRatingCr 7 7 7 8 6SafetyRiskMana 6.4SafetyRiskAssessment 7.3SafetyRiskManagementinPreliminary 7.4SafetyRiskManagementinCon 7.5SafetyRisk 8SafetyRiskManagementinP 8 21 8.4SafetyRiskM 26 30 9 64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 691.0.1為加強廣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統一規范廣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1.0.2本規范適用于在廣東省內從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有1.0.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1.0.4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12.0.1雙重預防dualprevention2.0.2安全風險safetyrisk某一或某些風險因素引發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和其將造成后果的組合。2.0.3風險因素riskfactor導致風險發生的各種不良因素、危險狀態或人的不安全行為的統稱。2.0.4風險點riskpoint在風險管控過程中,被進一步細化并具體到對應設施、部位、場所和區域的風險因素的統稱。2.0.5原始風險等級originalrisklevel依據施工方法、地質條件、周邊環境條件等客觀的工程建設條件,對工程自身風險、周邊環境風險、施工作業風險或自然災害風險進行評估后確定的風險等級。2.0.6剩余風險等級residualrisklevel為降低原始風險等級,在采取相應風險控制措施后,經評估確定的風險等級。2.0.7重大安全風險serioussafetyrisk剩余風險等級為Ⅱ級及以上的風險點。2.0.8風險辨識riskidentification調查識別工程建設中潛在的風險類型、發生地點、時間及原因,并進行篩選、分類。2風險評估riskassessment采用定性或定量方法對安全風險進行等級評定,提出消除、2.0.10風險接受準則riskacceptancecriteria對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與決策,判斷風險是否可接受的等級2.0.11風險管控riskmanagement通過風險辨識、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等管理手段,實現有效2.0.12風險記錄riskregister對已辨識的風險進行記錄跟蹤管理,記錄內容包括風險名2.0.13工程自身風險nativerisk因工程施工方法、地質條件等因素可能導致工程結構安全性2.0.14周邊環境風險outerenvironmentrisk因工程周邊環境設施影響導致施工安全風險增大,或工程施工導致周邊環境設施的功能的正常使用或結構安全受到影響或2.0.15施工作業風險riskinconstruction與工程建設各種施工作業活動相對應的、因人的不安全行為2.0.16自然災害風險riskofnaturedisaster工程建設受自然災害(地震、臺風、地質災害等)影響所2.0.17組織管理風險riskofmanagement因工程建設各方安全組織的健全性、安全職責的完善性,以2.0.18工程組段projectsection根據風險分級、精準管控的實際需要,將工程風險點進行分32.0.19風險預警earlywarningofrisk根據工程建設實際情況或工程管理經驗,合理設定風險預警條件,判斷風險點處于正常狀態、警戒狀態或危險狀態,并對警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2.0.21重大隱患serioushiddendanger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方能消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工程建設各方2.0.22一般隱患minorhiddendanger2.0.23工程建設各方participantsofconstruction參與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43.0.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應保障工程和人員安全,減小對周邊環境影響,將工程建設安全風險可能造成的各種不利影響、3.0.2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應3.0.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應實現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除在事故發生3.0.4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應保障工程建設雙重預防工作的3.0.5雙重預防工作內容及要求應列入工程建設各方的工程3.0.6工程建設各方應建立健全雙重預防組織機構,明確各層3.0.7工程建設項目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及工程建設各方,應加3.0.8安全風險管控是全過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應按規劃、可行性研究、勘察與設計、施工四個階段,環環相扣、層層遞進3.0.9安全風險辨識應包括收集資料、風險分類、風險識別、風險篩選和編制風險辨識報告五個步驟。安全風險辨識可選用風3.0.10安全風險評估應根據工程特點、評估要求和工程建設安全風險類型,選擇定性、定量或定性定量相結合的風險評估53.0.11安全風險管控應堅持“預防為主、多方參與、分工協3.0.12工程建設各階段應編制安全風險管控文件,作為后續階3.0.13隱患排查治理應堅持“全面覆蓋、全員參與、分級響應、閉環管理”的原則,在工程勘察和施工兩3.0.14隱患排查治理應包括制定計劃、隱患排查、隱患治理和3.0.15應利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輔助開展工程建設全過程3.0.16安全風險管控信息化應實現對各類安全風險的風險點清單管理、風險點動態跟蹤、預警消警、考核、統計分析等功能,3.0.17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化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制定、隱患排查任務下達、隱患排查、隱患響應、隱患整改、隱患消除、考核、統計分析等功能,實現隱患全面排查、分級管控與閉環64.1.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應根據工程建設規模、施工方法、地質條件、周邊環境條件及可能造成的影響(危害)等因素,結合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目標、技術經濟水平等,進行安全風4.1.2根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風險損失,將工程建設安全風險分為I、Ⅱ、Ⅲ、IV共四個等級,其中I級風險最高,IV級風4.1.3設計風險控制措施是降低風險等級的首要手段,施工風險控制措施是降低風險等級的重要手段。在勘察與設計階段,應采取設計風險控制措施降低工程建設重大安全風險的風險等級;在施工階段,應采取設計或施工風險控制措施降低施工過程新出4.1.4當采取某一項設計或施工風險控制措施,需要將風險等級下調二級及以上時,應通過工程建設各方共同判定或專家論證4.2安全風險分類4.2.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應按風險因素分為以下五大類,每大類安全風險應劃分為若干子類,每一個子類應細分775組織管理風險。4.2.2工程自身風險應根據施工方法劃分為明挖法工程、盾構法工程、礦山法工程、橋梁工程、頂管法工程、沉管法工程等4.2.3周邊環境風險應根據環境設施類別劃分為軌道交通、文物、軍事設施、橋梁、管線、道路、其他地面建(構)筑物、4.2.4施工作業風險應根據施工作業類型劃分為工程勘察,盾構開倉,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工程,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爆破作業,拆除工程,洞內水平運輸,鋼結構安裝,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建筑幕墻安裝,水下作業,大型結構整體頂升、平移、轉體等施工,樁基托換施工,軌行區施工,密閉空間作業,機電設備系統安裝與調試,鋪軌,裝飾裝修,其4.2.5自然災害風險應根據自然災害特點劃分為地震、臺風、4.2.6組織管理風險應根據組織管理特點劃分為安全管理機構4.2.7工程自身風險、周邊環境風險應在工程建設全過程進行動態管控。施工作業風險、自然災害風險、組織管理風險應在施4.3安全風險等級標準4.3.1工程自身風險等級應根據不同施工方法,參照附錄A進4.3.2周邊環境風險等級應根據周邊環境設施重要性以及周邊環境設施與工程之間的空間位置關系,參照附錄B進行確定。4.3.3施工作業風險等級應參照附錄C進行確定。4.3.4自然災害風險應根據自然災害可能對工程實施所帶來的84.3.5組織管理風險應結合施工安全組織管理評價的相關規定,根據風險發生概率大小和風險后果嚴重程度,對安全管理機構與4.3.6工程自身風險等級標準、周邊環境風險等級標準應適用于勘察與設計階段、施工階段,規劃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可參照使用。施工作業風險等級標準、自然災害風險等級標準、組織4.3.7工程建設安全風險評估實施應先依據施工方法、地質條件、周邊環境條件以及其他客觀的工程建設條件,評估出各類風險的原始風險等級,再根據設計或施工風險控制措施可能達到的1當未采取設計或施工風險控制措施時,原始風險等級即2經工程建設各方或專家評估認為風險控制措施達不到預3當同時存在多種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附錄A、附錄B、附錄C的表注中所列明的情況)需要對風險等級進行評估時,1)先按客觀的工程建設條件進行評估,再按風險控制措2)當上述多種情況同為客觀的工程建設條件或風險控制3)I級風險上調后仍為I級風險,IV級風險下調后仍為4)原始風險等級為I級的風險,剩余風險等級一般不低4對于個別極端或特殊情況導致評估出的剩余風險等級出現較大偏差或不合理時,應通過工程建設各方共同判定或專家論95施工階段不應存在I級剩余風險,若存在I級剩余風險4.3.8勘察與設計階段(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工程自身施工方法、圖4.3.8勘察與設計階段工程自身風險等級、周邊環境風險等級確定流程勘察與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剩余風險等級的基礎上進一步1與勘察與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相同的施工階段的工2與勘察與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不同的施工階段的工要求實施巖土工程勘察,致使該區域地質情況未探3)施工現場出現與原地質條件、環境條件等差異性較屬工程按里程進行工程組段劃分。工程組段應充分考慮空間位置的不同和施工方法的差異,主要以重大工程自身風險等級為基4.3.11針對不同等級風險,應采用不同的風險處置原則和控制方案,各等級風險接受準則應符合表4.3.11的規定。接受準則處置原則應對部門I制措施降低風險,受的水平險預警與應急處置時)、工程建Ⅱ生后的損失Ⅲ控制措施與監測注:1本表的風險等級為剩余風險等級。2I級、Ⅱ級風險可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備。2對工程規劃方案進行綜合比選與評價后形成的報告和4工程沿線周邊環境[包括重要建(構)筑物、重要管系,評估工程實施先后順序可能引起的工程建設安全風險。險分析:道交通線路等)的工程。2鄰近或穿越既有重要建(構)筑物(包括建筑物、道路、橋梁、管線、箱涵、水利設施等)的工程。高溫等)。害氣體等。工程。錄D)、不同規劃方案風險對比,并應提出重大建設風險的處置措施。3工程沿線周邊環境[包括重要建(構)筑物、重要管3重要、特殊的工程結構設計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風險路、地面建(構)筑物、特殊建(構)筑物、文物或保護性建6.2.4現場風險調查應核查工程影響范圍內的地下障礙物、地6.2.5現場風險調查應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動(拆)遷規模和環6.3.1可行性研究風險評估應梳理風險因素,并對重大關鍵節6.3.2工程施工方法的選擇應與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及周邊環境等條件相適應,應采用工藝成熟、安全可靠、技術可行、風險6.3.3可行性研究風險評估應合理處理新建工程與近、遠期實施工程的相互關系,對于地質條件差、后期施工影響大的工程,應在本期工程建設階段為后期工程施工預留條件,避免相互交叉6.3.4可行性研究階段安全風險管控應針對重大安全風險提出安全風險控制方案,宜采用優化可行性方案、調整施工方法等風6.4風險評估內容編制6.4.1可行性研究風險評估應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6.4.2可行性研究風險評估應列明工程建設風險點清單(詳見附錄D),并應提出重大安全風險的處置措施。7.1.1勘察與設計階段安全風險管控應具備以下基礎資料:5工程批復文件、相關專題研究報告與專家咨詢意見。6其他相關資料。7.1.2勘察與設計階段安全風險管控應完成以下工作:1工程勘察與設計潛在風險辨識與評估,編制風險記錄2針對重大安全風險因素進行專項風險分析與評估。3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并編制Ⅱ級及以上剩余風險的風險管控專項設計文件。7.1.3勘察與設計階段安全風險管控應遵循“分階段、分對象、分等級”的原則,控制工程建設風險至可接受水平。7.1.4勘察與設計階段安全風險管控實施主要內容應包括:3施工圖設計安全風險管控。7.2工程勘察安全風險管控7.2.1建設單位應組織勘察單位向設計單位進行勘察成果交底。當工程設計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組織勘察單位進行必要的補充性勘察。7.2.2勘察單位安全風險管控主要內容及職責應包括:1編制巖土工程勘察(初步、詳細)大綱或方案,針對勘察施工及環境調查過程中的作業風險,制定有效2巖土工程勘察報告中應詳細分析特殊不良地質風險對工3因現場場地條件或現有技術手段制約,存在無法探明的工程地質或水文地質情況時,應會同設計單位分析設計或施工中潛在的風險,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并在勘察成果中說明情況,提4巖土工程勘察及環境調查中,嚴格落實方案中的預防措7.2.3工程勘察安全風險管控宜采用的風險控制措施包括:1收集并利用鄰近已建工程的勘察成果。2審查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檢查試驗方法與數據,抽查鉆3調整鉆孔間距,增加鉆孔數量。4采取多種勘察手段。5充分利用現場及室內測試等技術人員的工程實踐經驗。7.3初步設計安全風險管控7.3.1初步設計安全風險管控應劃分風險分析單元,完成以下1對工程自身風險進行評估,給出工程自身風險的風險控2對周邊環境風險進行評估,給出周邊環境風險的風險控制措施以降低施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明確采取措施后的剩余風3編制工程建設風險評估報告。4針對評估后確定的重大安全風險的設計方案、周邊環境5提交的初步設計文件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并應根據工程周邊環境的特點提出設計處理措施,必要時進行專7.3.2對關鍵工程、重大周邊建(構)筑物影響以及采用新技7.3.3應分析因城市規劃調整或更新所引起的周邊環境變化,1補充地質勘察資料,提高勘察精確性,獲取可靠的設計3建立工程建設風險等級審查、設計變更風險管控辦法。7.4施工圖設計安全風險管控7.4.1應結合現場調查資料和前期建設風險評估開展施工圖設1對周邊環境風險因素進行補充調查。2編制工程建設風險點清單并提出重大安全風險的處置措施。3對重大環境風險開展風險專項設計。7.4.2應對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關鍵節點工程進行風險分析,對建設中的關鍵工序或難點進行專項風險評估。7.4.3應針對重要周邊環境影響區域,結合現場監控,制定周邊環境風險預警控制指標,編制施工注意事項說明及應急處置方案。3審查工程控制性節點風險控制方案。4加強建設各方的風險溝通與交流。5施工圖設計發生變更時,設計單位對變更部位組織風險評估并重新交底。7.5.1勘察與設計階段安全風險管控應編制工程建設風險點清單、初步設計風險評估報告、施工圖風險專項設計等安全風險管控文件。7.5.2工程建設風險點清單(詳見附錄D)應說明風險點名稱、里程范圍、風險描述、風險等級等內容,并應提出重大安全風險的處置措施。7.5.3勘察與設計階段安全風險管控文件應由勘察單位或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作為后續建設階段安全風險管控的依據。8.1.1施工階段安全風險管控應具備以下基礎資料:3工程沿線周邊環境[包括建(構)筑物、管線、道路、水體、既有軌道交通等]調查資料。4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含周邊環境保護方案)。5工程監測(施工方、第三方)資料。7施工投標文件中有關風險辨識與評估、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以及相應控制措施等內容。8.1.2施工階段安全風險管控應完成以下工作:3編制關鍵節點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專項文件。4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風險管控專項文件。5編制應急預案,建立重大安全風險事故呈報制度。8.1.3工程施工應實施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針對工程自身風險、周邊環境風險、施工作業風險和組織管理風險,應利用現場監測數據和風險巡視記錄,實現施工安全風險動態跟蹤與控制。針對自然災害風險,應按照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風險管控。施工階段安全風險管控實施的主要階段應包括:土建施工準備期,土建施工期,鋪軌、裝飾裝修、機電設備系統安裝與8.1.5施工階段應協同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同步開展工程項目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綜合應急預案,Ⅱ級及以上風險點編制專項應急8.2土建施工準備期安全風險管控8.2.1土建施工準備期安全風險管控應完成以下工作:1制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制度及職責劃分。3工程建設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針對重大安全風險進行4編制關鍵節點、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風險管5施工監測布置及監測預警標準風險分析。6制定應急預案,建立重大安全風險事故呈報制度等。8.2.2工程建設各方應與相關方加強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相互8.2.3施工單位應開展工程地質補充勘察、周邊環境影響因素核查工作,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補充勘察、周邊環境影響因8.2.4對于可能因工程施工造成嚴重影響的建(構)筑物,施工單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安全性鑒定,形成建(構)筑物安全性鑒定成果。8.2.5設計單位應在土建施工準備期開展施工圖設計安全風險8.2.6施工單位或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應在前期成果基礎上,進行工程建設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對工程重大安全風險開展專項評估,編制施工準備期安全風險評估報告或專項評估報告,列明工程建設風險點清單(詳見附錄D),制定安全風險控制措施,8.2.7土建施工準備期安全風險管控應以建設項目目標、工程任務及場地條件為依據,對項目進行分解,根據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周邊環境條件,編制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動態管控清單(詳見附錄E)。8.2.8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包含施工安全風險管控專篇,包括施工組織及技術方案安全風險分析、組織與工作制度、安全風險管8.2.9施工單位和第三方監測單位應開展監測方案編制、監測1應向各自監測人員進行交底,并形成交底記錄。2在監測工作開始前應對基準點進行復核聯測及檢查,同3參加基準點和監測點埋設驗收,并在驗收記錄上簽字。8.3土建施工期安全風險管控8.3.1土建施工期安全風險管控應完成以下工作:1風險辨識和動態評估。2安全風險控制措施落實。3工程監測、現場巡視。8.3.2建設單位應負責組織和監督現場施工安全風險管控實施,1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安全風險點動態管控清單和工程2組織工程建設各方對動態調整后的安全風險控制措施進3監督檢查工程建設各方安全風險管控實施狀況。4定期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開展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溝通和5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對現場施工安全風險管控活動進行同6配合或組織突發事故處理。8.3.3設計單位應負責進行設計交底,協調施工安全風險動態1對工程重大安全風險進行設計交底。2根據施工現場變化情況,參與審查風險動態分級、重大3動態調整重大安全風險預警控制指標,明確監控量測要求。4根據現場施工條件變化,合理調整設計方案,辦理設計變更。5檢查施工現場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8.3.4施工單位應負責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的執行和落實,1及時開展施工安全風險動態辨識與分級,更新安全風險點動態管控清單和工程組段,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控制方案;2根據設計單位技術要求調整預警監控指標及標準。3現場區域施工人員應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對施工班組、施工人員、技術人員進行施工安全風險交底,落實工程建設安全4組織落實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全過程開展工程施工、補5開展工程監測工作,整理分析監測數據,及時提交監測各方通告現場施工安全風險狀況,對安全風險進行動態公示告知。7開展應急預案修訂、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保障管理等工作。記錄。8.3.5監理單位應負責監督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執行情況,主要內容及職責應包括:1審查施工單位補充調整后的安全風險點動態管控清單、工程組段、安全風險控制方案等。2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控制措施落實情況。3評估監理工作內容不全或失察的風險。4對于重大安全風險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按制定的旁站方案進行旁站,做好監理現場記錄。5對施工單位存在的安全風險或違反安全風險管控規定的行為,監理單位有責任向施工單位提出警告,不聽勸阻或情節嚴重的,監理單位有權予以停工處置并及時上報建設單位。6對施工監測和第三方監測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并提出監理意見。8.3.6第三方監測單位應負責現場監測工作和風險預警,主要內容及職責應包括:1根據設計單位技術要求調整預警監控指標及標準。2評估監測點布置不當、監測點或監測設備損壞的風險。3開展第三方監測工作,及時整理監測數據,分析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4分析日常監測數據,及時提交監測預警、預報信息。8.3.7工程建設各方應根據有關標準和管理規定,對工程建設安全風險開展風險巡視,及時評估安全風險狀態,并在安全風險管控成果中予以體現。針對重大安全風險,可組織專家開展技術指導工作?,F場巡視記錄表詳見附錄F。8.3.8施工關鍵工序和重要部位應實施關鍵節點安全風險管控。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關規定和工程實際編制關鍵節點識別清單,開展關鍵節點施工前自檢自評;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及時組織開展關鍵節點施工前條件核查,也可委托監理單位進行。關鍵節點識別清單詳見附錄G。8.3.9施工單位應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應組織專家論證審查;對于未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如設計文件未明確要求,其專項施工方案可不進行專家論證審查。8.3.10工程建設各方應按風險預警管理制度負責風險預警發布、響應、處置及消警實施,并建立預警事件臺賬,做好預警事件的閉合管理。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各方風險預警發布、響應、處置及消警進行監督管理。8.3.11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安全風險事故,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建設單位和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并應及時組織人員實施搶險。事故搶險或救災結束后,建設單位應組織風險因素及損失的專項調查,并進行安全風險事故通報,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避免風險再次發生。8.3.12施工期安全風險管控宜采用的風險控制措施包括以下1建立并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動態管控監督機制。人員的安全風險防范意識。3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4重大安全風險應進行專項風險論證。5委托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協助開展安全風險技術咨詢工作。6保險公司參與工程施工安全風險管控,并實施安全風險7成立工程建設安全風險事故搶險專業隊伍,做好人員及8.4鋪軌、裝飾裝修、機電設備系統安裝與調試安全風險管控8.4.1應評估鋪軌、裝飾裝修、機電設備系統安裝與調試方案風險。當機電設備系統的施工環境、技術規格、驗收標準有重大8.4.2應對車輛及機電系統中采用的新技術進行試驗研究與風8.4.3應編制并落實應急預案。8.5試運行和竣工驗收安全風險管控8.5.1試運行和竣工驗收應符合政府主管部門相關管理文件的8.5.2應進行系統試運行聯合調試安全風險分析,對軌道、供電、接觸網、信號、通信、車輛、屏蔽門及調度指揮等各系統進8.5.3聯合調試與不載客試運行應嚴格按照列車運行圖進行,針對不同系統進行安全風險分析,提供系統試運行安全風險評估8.5.4應評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規章制度風險,審核應急預案8.6安全風險管控文件編制8.6.1施工階段安全風險管控應編制安全風險管控文件,安全2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動態管控清單。4工程地質補充勘察報告、周邊建(構)筑物調查報告、5建(構)筑物安全性鑒定成果報告。9.1.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隱患排查治理應明確隱患分類、9.1.2按照隱患危害大小、整改難度,將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患經過審查、決策屬于重大隱患的,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隱患上9.2隱患分類分項9.2.1根據隱患特點和安全管理需要,工程建設隱患應分為通9.2.2通用類隱患分類通用類隱患宜分為管理體系及責任制、資質與資格、分包、施工組織設計與方案、應急預案與應急資源、安全生產投入、職業健康安全、信息化(視頻門禁等)等子類。9.2.3施工安全管理類隱患分類施工安全管理類隱患宜分為文明施工、安全防護、臨時用電、消防安全、施工機械機具、管線保護、監控量測、軌行區管9.2.4施工作業類隱患分類施工作業類隱患宜分為明挖法施工、礦山法施工、盾構法施工、頂管法施工、橋梁工程施工、凍結法施工、軌道工程、裝飾裝修、機電安裝與系統工程、模板與腳手架、起重吊裝、爆破作應綜合考慮隱患危害程度、發生頻率和安全管理需要,設定不同級別隱患的排查頻率,對于需要重點關注的隱患應列入9.3隱患分級標準9.3.1I級隱患:危害程度大,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消9.3.2Ⅱ級隱患:危害程度較大,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9.3.3Ⅲ級隱患:危害程度中,發現后能立即整改消除的隱患。9.3.4IV級隱患:危害程度小,經現場指正能立即整改消除的2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宣貫和相關10.2.3施工單位應負責執行和落實工程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工2組織開展施工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交底及相關培訓。3對施工有關的隱患進行分級排查、響應與整改,做到隱患及時治理消除。發生。查治理工作,主要內容及職責應包括:3組織開展監理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交底及相關培訓?;技皶r治理消除。5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整改完成的隱患進行核準和消除。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全面掌控隱患排查治理狀況。落實工程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內容及職責應包括:2組織開展各自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交底及相關培訓。患及時治理消除。10.2.6工程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宜采用的處置措施包括:2加強隱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訓,提高工程建設各方的隱患學兔兔標準下載排查治理意識。3運用信息化手段落實工程建設各方隱患排查治理職責。4針對重點隱患或頻繁出現的隱患,開展集中整治、專項整治。5完善隱患排查治理考核機制。1當工程影響范圍內只存在單一地層時,工程自身風險等級應為該單一地層所對應的風險等級;當同時存在多種地層時,工程自身風險等級應選取最高的風險等級。2表A-1~表A-4、表A-7的風險等級標準均為地層處于富水狀態下(即地下水位以下)的風險等級。表A-1明挖法工程圍護結構施工風險等級標準圍護結構形式型鋼樁/鋼管淤泥、淤泥質穿透厚度H<3mⅢⅢⅢ穿透厚度H≥3mⅡⅡⅡⅢⅡⅢ圍護結構穿ⅡⅡⅡⅡ圍護結構下方5m范圍內存ⅢⅡⅢⅢ圍護結構下方在溶(土)洞ⅢⅢⅢⅢ1)當采取措施對深厚富水砂層、溶(土)洞進行加固后,風險等級可下調圍護結圍護結構外側地層情況巖砂(富水)(含紅溶(土)洞以上基底以范圍內范圍內基底以基底以H≥3m基底以基底以H≥3mⅢⅢⅢⅢⅢⅢⅢ(含5m)ⅢⅡⅢⅡⅢⅡⅡ續墻/咬合樁ⅢⅢⅢⅢⅢⅡⅡ鋼板樁ⅢⅢⅡⅢⅢⅢⅡⅡⅢⅡIⅢⅡⅢIII25mⅡIⅡIⅢⅡIIⅢⅡⅢⅡⅢⅡII續墻/咬合樁ⅢⅡⅢⅡⅢⅡI圍護結圍護結構外側地層情況巖砂(富水)(含紅溶(土)洞斷層以上基底以范圍內范圍內基底以基底以H≥3m基底以基底以H≥3m深度超(含ⅢⅡIⅡIⅢIIIⅢⅡIⅡⅡⅢⅡII續墻/咬合樁ⅢⅡⅢⅡⅢⅡI注:1本表為原始風險等級,當遇到以下工程建設客觀條件時,應對相應的風1)當砂層、斷層破碎帶處于地下水位以上時,風險等級可下調一級。2)對寬大基坑(基坑寬度超過30m)、偏壓基坑或平面復雜的基坑等,3)當基坑周邊存在對工程不利的地形地貌(如高陡邊坡、位于低洼處)2根據以下風險控制措施,對原始風險等級進行調整,得到剩余風險等級:1)當基坑采用蓋挖法時,風險等級可下調一級。2)當圍護結構外側設置止水帷幕時,風險等級可下調一級。3)當采用基坑外降水且地下水降至基底以下時,風險等級可下調一級。4)當采取措施對深厚富水砂層、深厚軟土地層、溶(土)洞、斷層破5)當內支撐全部采用鋼筋混凝土支撐時,風險等級可下調一級。6)當基坑圍護結構底部未穿透不透水層時,風險等級宜上調一級。7)當采取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時,根據具體情況對風險等級進行評估。填土粉砂、細砂、中/微風斷層溶(土)洞圍內ⅢⅡIⅢⅡI注:1盾構始發/到達施工風險的工程范圍為盾構始發/到達前2倍盾構機身長2本表為原始風險等級,當遇到以下工程建設客觀條件時,應對相應的風1)當砂層處于地下水位以上時,盾構始發/到達施工風險等級可下調2)當盾構始發/到達階段地層存在上軟下硬復合地層時:如上部為淤泥、淤泥質土或富水砂層,下部為中/微風化巖時,風險等級宜確定為I級;如上部為素填土、雜填土、黏性土、碎石土或花崗巖殘積土等土層,下部為中/微風化巖,或者上部為淤泥、淤泥質土或富水砂層,下部為全/強風化巖時,風險等級宜確定為Ⅱ級;其他情況應3)當盾構始發/到達階段地層存在承壓水時,風險等級可上調一級。4)當掌子面范圍內不存在但隧道頂部或底部3m范圍內存在富水砂層、斷層破碎帶或溶(土)洞時,風險等級宜確定為Ⅱ級。3根據以下風險控制措施,對原始風險等級進行調整,得到剩余風險等級:1)當采取措施對盾構始發/到達端頭進行加固后,風險等級可下調一級。2)當盾構始發/到達采用鋼套筒及水中、砂中等密閉接收的輔助工法3)當盾構始發/到達洞門采用玻璃纖維筋,不需進行人工破除的情況4)當采取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時,根據具體情況對風險等級進行評估。表A-4盾構法工程掘進施工風險等級標準影響土、雜填土砂或細砂礫砂斷層溶(土)洞圍內ⅢⅡⅡIIⅢⅢⅢⅢIⅢIIⅢⅢII注:1本表為原始風險等級,當遇到以下工程建設客觀條件時,應對相應的風1)當砂層處于地下水位以上時,土壓平衡盾構/TBM盾構施工風險等級2)當掌子面為上軟下硬復合地層時:如上部為淤泥、淤泥質土或富水砂層,下部為中/微風化巖時,風險等級宜確定為I級;如上部為素填土、雜填土、黏性土、碎石土或花崗巖殘積土等土層,下部為中/微風化巖,或者上部為淤泥、淤泥質土或富水砂層,下部為全/強風化巖時,風險等級宜確定為Ⅱ級;其他情況可確定3)當盾構掘進地層存在體積較大的孤石時,風險等級可上調一級。4)當盾構掘進地層存在承壓水時,風險等級可上調一級。5)當存在施工間距小于3m的交疊隧道,或小間距隧道(間距小于0.3倍隧道外徑)施工時,風險等級可上調一級。6)當掌子面范圍內不存在但隧道頂部或底部3m范圍內存在富水粉砂、細砂、中砂、粗砂、礫砂,淤泥、淤泥質土,斷層破碎帶或溶(土)2根據以下風險控制措施,對原始風險等級進行調整,得到剩余風險等級:1)當盾構設備配置不到位或不充分時,風險等級宜上調一級。2)當采取措施對溶(土)洞、斷層破碎帶、軟弱地層進行加固,或對3)當采取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時,根據具體情況對風險等級進行評估。圍巖級別I級圍巖Ⅱ級圍巖IV級圍巖ⅢⅢⅡI注:1盾構法工程聯絡通道施工風險等級標準同表A-6。2本表為原始風險等級,當遇到以下工程建設客觀條件時,應對相應的風當聯絡通道圍巖為花崗巖殘積土,或花崗巖全/強風化巖等地層,風險等3根據以下風險控制措施,對原始風險等級進行調1)當采取措施對聯絡通道洞門破除位置進行加固后,風險等級可下調一級。2)當采取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時,根據具體情況對風險等級進行評估。圍巖級別I級圍巖Ⅱ級圍巖IV級圍巖0~6m(含)ⅡI6m~10m(含)ⅢⅡI10m~15m(含)ⅢII15m以上ⅢⅡII23礦山法工程馬頭門破除施工風險等級標準同本表。本表為原始風險等級,當遇到以下工程建設客觀條件時,應對相應的風1)當掌子面范圍內不存在但隧道頂部或底部3m范圍內存在富水砂層、淤泥、淤泥質土、斷層破碎帶或溶(土)洞時,風險等級宜確定為2)對斷面復雜、存在偏壓、受力體系多次轉換、高度超過跨度、存在3)當開挖過程中存在仰挖、俯挖、擴挖施工時,風險等級可上調一級。根據以下風險控制措施,對原始風險等級進行調整,得到剩余風險等1)當采用超前支護或掌子面注漿等方式進行加固后,風險等級可下調一級。2)當采取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時,根據具體情況對風險等級進行評估。Ⅲ淤泥、淤泥質土、ⅡIⅢⅢIⅢ溶(土)洞圍護結構穿越溶(土)洞ⅡIⅡ圍護結構下方5m范圍內存在溶(土)洞ⅡIⅢ圍護結構下方5m范圍以外存在溶(土)洞ⅢⅡⅢ斷層破碎帶ⅢⅡⅢ2本表為原始風險等級,當遇到以下工程建設客觀條件時,應對相應的風3根據以下風險控制措施,對原始風險等級進行調整,得到剩余風險等級:1)當采取措施對溶(土)洞進行加固后,風險等級可下調一級。2)當采取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時,根據具體情況對風險等級進行評估。—Ⅱ——ⅢⅢ一一一注:本表為原始風險等級,當遇到以下工程建設客觀條件時,當存在體系轉換的橋梁(主要指采用懸澆、轉體及頂推等施工方法的橋梁)表B-1~表B-5使用說明①當各類周邊環境設施與工程的平面最小距離滿足以下條件時,應納1)明挖法工程:紅層基坑周邊2H和30m的較大值;花崗巖、混合花崗巖地區和軟弱地層(淤泥、淤泥質土、砂層)基坑周邊3H和50m的較大值;巖溶地區基坑周邊4H和70m的較大值。(注:2)隧道工程:紅層隧道中心線以外2H和30m的較大值;花崗巖、混合花崗巖地區和軟弱地層(淤泥、淤泥質土、砂層)隧道中心線以外3H和50m的較大值;巖溶地區隧道中心線以外4H和70m的較大值。(注:H值為隧道中心埋深范圍內全/強風化層和3)橋梁工程: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確定。②表B-2~表B-5為原始風險等級,當遇到以下情況時,應對相應的風1)當工程影響范圍內的周邊環境設施下部存在深厚軟弱地層(如淤泥質土、砂層等),或當工程施工期間因地下水流失導致周邊環境設施下部的地下水位下降明顯時,除樁基礎為端承樁且樁基礎深度超過基坑開挖深度或隧道底埋深的建(構)筑物外,其他周邊環境設施的風險等級應參照表B-2~表B-5上調一級。2)當不同工程部位施工可能導致周邊環境設施出現多次擾動時,除樁基礎為端承樁且樁基礎深度超過基坑開挖深度或隧道底埋深的建(構)筑物外,其他周邊環境設施的風險等級應參照表B-2~表B-5分別評估不同工程部位施工對周邊環境設施的影響程度,再將評估出的風險等級進行疊加,即為該周邊環境設施最終的風3)當周邊管線已出現嚴重滲漏或泄漏時,應將該管線的風險等級參照表B-2~表B-5上調一級。1)對周邊環境設施采取加固、隔離等措施時,風險等級可下調3)對有人員活動的建(構)筑物、橋梁或道路等,當采取人員疏施類別周邊環境設施重要性類別廢棄的鐵路?!蝗诵刑鞓虻纫还芫€中壓燃氣管、管徑>>600mm低壓燃氣管、自來水管、10kV以上管徑<300mm雨續表B-1周邊環境設施重要性類別(構)國家級或省級保護古市縣級保護古建筑、一差的建(構)筑物,或特殊物品儲放點(如民爆庫件好的建(構)筑物,件差的建(構)筑物油庫、加油站、氣罐、等高價值工業建筑物程度為嚴重損壞及以上的建(構)筑物,或違章經專業機構鑒定損壞程度為損壞及以上的建(構)筑物一下構街、地下人行過街通道,以及重要人防工程等一業街、地下人行過街水體,水體底部為淤泥、與開挖面存在水力聯系的大型水塘、河溝等底部為黏土、巖層等自穩性較好的地層的一般的人造箱涵或溝渠常年水量較少的水塘、河溝、人造箱綠化和—形基礎等)、摩擦樁基礎、摩擦端承樁基礎;基礎條件好的情況主要為端承樁基礎、端承摩擦樁基礎。圍護結構深度ⅢⅢⅢⅢ注:1L—基坑圍護結構外輪廓線與周邊環境設施的水平最小距離,H?—圍護2α取值為0.1~0.2。當圍護結構深度范圍內的最差地層為淤泥、淤泥質土或砂層時,α=0.2;為中/微風化地層時,α=0.1;為其他地層時,α=0.15。也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由工程建設各方共同判定,或通過專家3風險評估范圍存在架空管線的,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風險評估。ⅢⅡIⅢⅡⅢⅢⅡⅢⅢ注:1L—基坑邊線與周邊環境設施的水平最小距離,H?—基坑開挖深度,H—2α取值為0.8~1.2。當基坑開挖深度范圍內的最差地層為淤泥、淤泥質土、砂層或基坑外降水時,α=1.2;為中/微風化地層時,α=0.8;為其他地層時,α=1.0。也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由工程建設各方共同判定,4風險評估范圍存在架空管線的,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風險評估。5重要設施還應考慮其基礎埋深的影響,宜通過數值計算進行風險評估。重要性類別IⅡⅡⅡⅡⅢⅢⅢⅡⅢⅢⅢⅢⅢ注:1L—礦山法隧道外輪廓線與周邊環境設施的水平投影最小距離,B—礦山法隧道寬度,H—隧道頂部與周邊環境設施基礎底部的垂直距離的絕2α取值為0.8~1.2。當隧道頂部以上的最差地層為V、VI級圍巖時,α=1.2;為Ⅲ、IV級圍巖時,α=1.0;為I、Ⅱ級圍巖時,α=0.8。也可根3當隧道頂部與周邊環境設施基礎底部之間的最差地層為V、V級圍巖時,風險等級宜上調一級;為I、Ⅱ級圍巖時,風險等級可下調一級。重要性類別IⅡⅡⅡⅡⅢⅢⅡⅢⅢⅢⅢ續表B-5重要性類別Ⅲ注:1L—盾構隧道外輪廓線與周邊環境設施的水平投影最小距離,D—隧道外2α取值為0.8~1.2。當隧道頂部以上的最差地層為淤泥、淤泥質土或砂層時,α=1.2;為中/微風化地層時,α=0.8;為其他地層時,α=1.0。也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由工程建設各方共同判定,或通過專家論證后確認。3當隧道頂部與周邊環境設施基礎底部之間的最差地層為淤泥、淤泥質土或砂層時,風險等級宜上調一級;為中/微風化地層時,風險等級可下調一級。4在上部為淤泥、淤泥質土或砂層,下部為中/微風化巖等高度上軟下硬地層中下穿重要設施時,風險等級宜確定為I級;在上述地層中下穿較重風險點I土,富水粉砂或細砂、中水)或溶(土)洞等地層中進行常壓開倉;斷層破碎帶(富水)或溶(土)洞等地層中進行帶當遇到以下情況時,應對風險等級進行評估:1)當盾構開倉區域地調一級;3m范圍內存在富水砂險等級可確定為Ⅱ級;調一級;開倉區域進行地層加固(下同)Ⅱ1)搭設高度8m及以上,或搭設跨度18m及以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模板支撐工程;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承重支撐體系—表C(續)風險點Ⅱ1)搭設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手架工程一1)采用非常規起重設重吊裝工程;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的周邊環境(如高壓線、等重要設施)時,風險等級可上調一級(適用于施工現場所有起重吊裝作吊裝等)圍內存在軟弱地層或斷上調一級的拆除工程;工程一一表C(續)風險點Ⅱ施工.當托換區域地質條件差時,風險等級宜上調Ⅲ同上1)搭設高度5m~8m,或搭設跨度10m~18m,或施工總荷載(設計值)10kN/m2~15kN/m2,或集中線荷載(設計值)15kN/m~20kN/m,或高滿堂支撐體系;模、隧道模等一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1)采用非常規起重設重吊裝工程;安裝的工程;的周邊環境(如高壓線、級宜上調一級表C(續)風險點Ⅲ一一一高度60m及以上的網一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一一一重量1000kN及以上的一當坡度大于3%時需組下密閉空間和地上密閉料等,或通風不暢、照明表C(續)風險點中進行常壓或帶壓開倉同上一(土)洞]、地下障礙物或重要設施等區域進行勘察施工,風險等級宜上調一級施工總荷載(設計值)以下的混凝土模板支撐一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一1)采用非常規起重設量在10kN以下的起重吊裝工程;的周邊環境(如高壓線、級上調一級一一表C(續)風險點一一一一當托換區域地質條件差時,風險等級宜上調險等級可參照起重吊裝、IV級低壓配電與動力火災自動報警系表C(續)風險點險等級可參照起重吊裝、腳手架等施工作業風險,IV級電梯、電扶梯施工自動售檢票系統—洞內水平運輸一其他施工作業1)“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2)臨時用電;3)施工機具;4)高空作業;5)消防安全;6)管線改遷保護施工;7)汛期安全;一注:1當某風險點在施工期間多次出現安全隱患時,宜將該予以上調。2當采取施工風險控制措施或管理措施時,施工作業風工點里程范圍原始風險等級注:1本表主要適用于規劃、可行性研究、勘察與設計階段工程自身風險點、周邊環境風險點的辨識與分析。2本表的風險點和原始風險等級應沿用上一建設階段的評估結果,結合該建設階段的施工方法、地質條件或周邊環境條件、出3原始風險等級和剩余風險等級應根據工程建設風險等級標準予以確定,如遇特殊情況需由工程建設各方共同判定或專家論工點風險點里程范圍險等級險等級注:1本表主要適用于施工階段工程自身風險點、周邊環境風險點、施工作業風險點、自然災害風險點和組織管理風險點的辨識與分析。2本表的風險點和原始風險等級應沿用勘察與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的評估結果,結合施工階段的施工方法、地質條件或周邊環境條件、設計風險控制措施、施工風險控制措施等變化情況進行風險點新增或風險等級評估。3原始風險等級和剩余風險等級應根據工程建設風險等級標準予以確定。如遇特殊情況,或由于施工風險控制措施導致剩余風險等級出現調整,需由工程建設各方共同判定或專家論證確定時,可在本表“備注”欄中予以注明。時段目前該安全風險管控責注:本表的風險等級為剩余風險等級?!醯V山法工程□盾構法工程口橋梁工程巡視人員巡視時間注:“安全狀態”包括“可控”“基本可控”“存在危險因素”或“不可控”四種狀態?!醯V山法工程□盾構法工程口橋梁工程巡視人員巡視時間注:“安全狀態”包括“可控”“基本可控”“存在危險因素”或“不可控”四種狀態。級別位置(參數)1明挖2項目經理意見:項目部(公章):總監理工程師意見:監理部(公章):簽發時間預警級別主要內容附件簽發單位(蓋章):簽發時間響應內容處置內容附件記錄單位(蓋章):預警級別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日期:項目負責人簽字:日期:項目負責人簽字:日期:設計單位意見:項目負責人簽字:日期:建設單位意見: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日期:建設單位意見:分管領導簽字:日期:申請單位日期注:根據不同的預警級別保留不同層級的簽字欄。附錄L隱患排查周期表(參考)單位/部門或人員日周月季★ 現場技術員/安全員★ ★ ★ 施工總部工程、安全質量管理人員 ★ ★監理員★ ★ ★ 監測員★ ★ ★ ★ 相關部門管理部門安全質量管理人員 ★ ★理部門 ★ ★ ★ ★理部門技術管理人員 ★ ★續表單位/部門或人員日周月季關部門理部門工程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人員 ★理部門技術管理人員 ★管理部門安全質量管理人員 ★附錄M隱患響應時限及核準消除權限表(參考)隱患發隱患隱患響應時限(h)建設單位隱患隱患消除權限位負責人理部門監測I84444☆☆☆★ Ⅱ8888 ☆☆★ Ⅲ—— ☆★ —— ☆★ I8—444 ★ Ⅱ—888 ★ Ⅲ一—一 ★ —一一 ★ I8444— ★ Ⅱ888一 一☆★ Ⅲ一一— 一 ★ 一一一 一 ★ 隱患發隱患隱患響應時限(h)建設單位隱患隱患消除權限位負責人理部門位I84444 ★ 一Ⅱ8888 一☆ ★Ⅲ一一 一 ★—— ★注:1★表示組織隱患消除的部門或人員,☆表示負責隱患消除的核準部門或人員。2監理單位發布的I級隱患,由總監理工程師予以響應。3監理單位發布的Ⅱ級隱患,由監理組長/總監代表予以4監理單位發布的Ⅲ、IV級隱患,由專業監理工程師予以響應。5施工單位發布的I級隱患,由項目經理予以響應。6施工單位發布的Ⅱ級隱患,由安全總監(副經理)予以響應。7施工單位發布的Ⅲ、IV級隱患,由安質部長予以響應。8施工單位隱患整改完成后,I、Ⅱ、Ⅲ、V級隱患分別由項目經理、安全總監(副經理)和安質部長向監理單位提出消除9監理單位需在施工單位申請消除后的24h內對整改情況進行現場復核。10建設單位需在監理單位提出隱患消除核準申請后的24h內予以消除核準。1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發布的各級隱患以及施工單位發布的I級隱患,由監理單位負責消除。12施工單位發布的Ⅱ、Ⅲ、IV級隱患,由施工單位安全總監(副經理)負責消除。1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采用2本規范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要求)”或“應按……執行”。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1《地鐵設計規范》GB50157廣東省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條文說明制訂說明《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規范》DBJ/T15-230-2021,經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1年9月12日以第55號公告批準、發布。功經驗,認真分析借鑒了國內外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相關的新經驗和前沿的理論技術,經過廣泛調查和分析,在此基礎上又以多種方式廣泛征求了全國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有關專家和單位的意見,經過反復論證研究、推演試用、多次修改,最為便于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本規范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規范的條文說明,對條文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但是,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規范正文 764安全風險分類分級 4.1一般規定 4.3安全風險等級標準 5規劃階段安全風險管控 965.1一般規定 96 965.3重大安全風險因素分析 5.4風險評估內容編制 6可行性研究階段安全風險管控 986.1一般規定 98 6.3風險評估 996.4風險評估內容編制 7勘察與設計階段安全風險管控 8施工階段安全風險管控 8.2土建施工準備期安全風險管控 8.3土建施工期安全風險管控 8.4鋪軌、裝飾裝修、機電設備系統安裝與調試安全風險管控 8.5試運行和竣工驗收安全風險管控 9工程建設隱患分類分級 9.1一般規定 9.2隱患分類分項 9.3隱患分級標準 10工程建設隱患排查治理 10.1一般規定 10.2隱患排查治理 1.0.1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尤其是粵港澳大灣區正在大力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點多、線長、面廣,且一般位于城市密集區,周邊環境條件繁雜,工程地質條件復雜,施工方法多,施工難度大,潛在建設風險種類多。全國各地發生的多起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事故說明,規范與實施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設風險管理規范》GB50652—2011統一規范了我國城市軌道交通新建、改建與擴建的地下工程建設風險管理的實施技術與執行標準?!秶鴦赵喊参瘯k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安委辦〔2016〕11號)等政策文件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廣東省軌道交通建設城市多且建設規模大,具有自身獨特的工程及水文地質條件、周邊環境條件,省內各城市也具有各自獨特的管理模式和特點。因此,本規范編制目的是在《城市軌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設風險管理規范》GB50652—2011基礎上,結合廣東省軌道交通建設特點,進一步細化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等級標準,規范廣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方法和流程,統一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1.0.2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包括車站及其附屬工程、區間及其附屬工程、車輛段、停車場等,地下部分主要采用明挖法、礦山法、盾構法、頂管法、沉管法等施工方法,地上部分主要為地面線和高架線。本規范適用于廣東省內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城市軌有軌電車、城際軌道交通與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特點類似,面臨的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和難點也大致相同,因此,廣東省內有軌電車、城際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可參照本規范執行。本章給出了本規范有關章節引用頻率較高的23條術語。目前工程建設雙重預防工作在國內外都比較重視,但在術語定義上存在較多差異,通過本規范將統一廣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本規范的術語主要參考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設風險管理規范》GB50652—2011、《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及相關國際標準和資本規范的術語是從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雙重預防的角度對3.0.1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風險影響因素較多,包括自然災害、場地條件、結構設計與施工、機電設備安裝、參建人員及周邊環境設施(包括建筑物、構筑物、管線、道路和其他)等。在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雙重預防實施過程中,應全面考慮各種劃、可行性研究、勘察與設計、施工等工程建設階段全過程風險控制措施,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中潛在的各類安全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以保證工程建設安全,減少經濟損失和人員傷3.0.2、3.0.3雙重預防工作的總體思想是堅持風險預控、關口前移,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除在事故發生之前。安全風險管控是隱患排查治理的前提和基礎,通過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從源頭上控制風險,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從而減少隱患的出現。隱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風險管控的強化與深入,只有當風險管控不住時,通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發現事故苗頭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共同構建起預防事故發生的雙重屏障,從而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尤其3.0.6建設單位應作為雙重預防工作的監督管理單位,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開展雙重預防工作。其他工程建設各方應作為雙重預防工作的實施單位,負責實施各自法定責任范圍內的雙重預防3.0.8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是貫穿整個建設過程的客觀問題,隨著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活動的不斷深入,工程建設安全風險也隨之不斷發展、變化與傳遞,有些安全風險在工程建設初期會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得到了規避,有些安全風險會隨著建設活動重新出現或惡化,有些安全風險只有到施工、甚至運營階段才會出現。因此,為了有效地管控各類建設安全風險,確保安全風險管控的有效性、連續性和經濟性,應在工程建設全過程實施安全風險管控,對各類建設安全風險盡早地進行辨識、分析與控制,對各建設階段安全風險實施跟蹤記錄和管理。每個階段完成后應形成風險評估報告或安全風險管控記錄文件,記錄安全3.0.9安全風險辨識應包括收集資料、風險分類、風險識別、(1)收集資料。應全面收集工程相關資料,對現場進行風險勘察,系統分析工程建設風險因素。潛在的風險因素包括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如工程建設場地及周邊環境影響因素、建設技(2)風險分類。系統分析工程建設基本資料,對工程建設的目標、階段、活動和周邊環境中存在的各種風險因素進行(3)風險識別。利用風險調研表或檢查表建立初步風險清(4)風險篩選。根據風險識別的結果對工程建設安全風險進行二次識別,整理并篩選與工程活動直接相關的各項安全風險,刪除其中與工程活動無關或影響極小的安全風險因素,并進(5)編制風險辨識報告。在風險識別和篩選的基礎上,根據工程建設各方的具體要求,結合工程特點和需要,以表單形式目前安全風險辨識可采用的方法較多,包括風險調查法、專家調查法和工程類比法等。另外,每個工程的建設條件和內容存在一定的差異,需將客觀辨識和主觀辨識相結合,這樣可更好地3.0.10安全風險評估有很多種方法,可分為定性、定量或定性(1)定性評估方法,包括專家調查法、“如果……怎么辦”(2)定量評估方法,包括模糊數字綜合評判法、層次分析法、蒙特卡羅法、控制區間記憶模型法、神經網絡法、風險圖(3)定性定量相結合評估方法,包括事故樹法(或稱故障樹法)、事件樹法、影響圖方法、原因-結陣法,以及各類綜合改進方法,如專家信心指數法、模糊層次綜合評估方法、模糊事故樹分析法、模糊影響圖法等綜合評估規劃和可行性研究階段安全風險評估主要針對規劃線路和不同方案進行評估,如規劃考慮不周、資料收集不夠或線路沿線的勘察與設計階段可得到較為翔實的工程建設基礎數據資料,也可對工程建設結構和施工方案進行計算與分析,因此,安全風施工階段安全風險評估可針對具體的建設對象和工作內容,施現場動態信息化反饋施工。因此,安全風險評估可結合工程具3.0.11工程建設安全風險貫穿整個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近年來連續出現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大型事故已經為我們敲響了警嚴重的環境影響與社會影響。因此,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應堅持“預防為主、多方參與、分工協作、分級管理”的原則,積極采取經濟、可行、主動的處置措施來減少或降低風險,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將對周邊的環境影響與社會影響降低到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目標是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降低工程建設風險損失,因此,工程建設各方的總體目標應是一致的。安全風險管控實施前應由建設單位說明工程建設安全風險管控要求,建立安全風險管控組織實施制度,明確工程建設各方職責,均衡工程建設各方的風險效益,協調工程建設各方的3.0.12不同建設階段的安全風險管控記錄文件應相互銜接,下一階段的安全風險管控記錄文件應參考上一階段的相關記錄文件,并在此基礎上根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活動的不斷深入而進一3.0.13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于整個工程施工期,從建設前期的工程勘察,到施工準備期的管線遷改、交通疏解、場地準備等工作,再到施工期的土建工程施工以及鋪軌、裝飾裝修、機電設備系統安裝與調試,都有可能出現隱患,應實施全員參與、全面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涵蓋工程勘察、土建施工以及鋪軌、裝飾裝修、機電設備系統安裝與調試等,涉及專業多、工序多,而每一個專業或工序均可能出現不同的安全隱患,因此,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覆蓋所有的專業或工序,不能遺漏任意一個可能出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安全隱患隨時出現,應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要求工程建設各方的不同層級人員均參與到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現隱3.0.14制定計劃。明確工作任務,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隱患計劃應涵蓋排查人員、排查時間、排查范圍、排查內容、工作隱患排查。工程建設各方應根據相關管理辦法要求和項目特點,分層級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對于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質檢員,監理單位監理員,第三方監測單位監測員等崗位人員,可開展每日隱患排查;對于建設單位安全質量管理部門人員、工程管理部門人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安全總監,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第三方監測單位監測負責人等崗位人員,可開展每月隱患排查;對于建設單位領導、施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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