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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選制度1: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為明確公司與員工雙方的權利與責任,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穩定員工隊伍,保證公司長遠發展,公司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制定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條件符合以下條件的員工方可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1、符合公司聘用條件,被公司錄用并轉正的新員工,雙方即簽訂勞動合同。2、未與其他單位訂立仍在生效的勞動合同。3、個人資料已全部備齊并報公司辦公室存檔。二、關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規定訂立的勞動合同的開始日期均為“到崗日期”,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及以完成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簽訂程序1、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1)新員工轉正成為正式員工后,應在一周內填寫勞動合同;(2)辦公室負責勞動合同的人事主管應審定合同的填寫規范,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后,將其中一份返還本人保存。2、續簽勞動合同的程序(1)辦公室在員工合同到期前40天,將通知其相應部門,部門根據崗位安排、人員的工作狀態及員工的意愿決定是否與其續簽合同,如決定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續簽的,報公司辦公室。(需在備注中注明“續簽”),其余程序與首次簽訂程序相同。(2)部門根據崗位安排、人員的工作狀態決定勞動合同期滿后不再與其續簽的,應在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內書面通知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最后三天在部門相關人員的監督下到辦公室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后離開。(3)如員工決定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再與公司續簽的,應于勞動合同期滿之前提前30天寫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按辭職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于合同期滿后,辦理離職手續。四、勞動合同的變更1、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或員工的實際能力,變更員工的工作崗位、薪酬待遇等勞動合同中有關事項;2、公司和員工應就勞動合同變更事項進行協商。雙方協商一致的可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未就變更事項達成一致的,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但確因員工工作不能勝任需變更勞動合同有關條款時,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安排。五、勞動合同解除程序1、勞動合同的解除(由職員(工)本人提出)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1)各類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審批權限職員(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的由部門批準,報人事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2)各類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時間要求1)在試用期內,職員(工)須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期內,職員(工)本人決定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報部門批準,人事行政部審核、備案,并于申請期滿后方可領取本月薪金。3)未提前三十天書面申請者,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賠償金數額最多不超過本人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4)凡因特殊原因向部門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的人員,需及時填寫《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經部門批準,人事行政部審核后辦理完善手續,并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月后,方可領取本月薪金。5)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在申請沒有獲得批準前,必須堅守崗位,服從部門管理,否則以擅自離開崗位處理,作自動離職論處。2、勞動合同的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1)職員(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在最后警告后,該職員(工)再一次違反公司的有關規定,或該職員(工)犯有嚴重錯誤的,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勸退或即時解除勞動合同。1)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及公司各項要求者。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仍未痊愈或雖已痊愈但不能從事原工作者。3)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者。4)故意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5)服務態度惡劣,服務形象不佳,嚴重損害顧客利益或公司聲譽者。6)持非法取得的或無效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職稱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技術等級證書》或《技師合格證書》而上崗者。7)違反操作和安全規程,違章作業造成他人傷亡或財產損失者。8)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者。9)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者。10)員工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2)部門提出與職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需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報管理處和人事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3)公司有權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中有關條款的規定立即解除與職員(工)的雇傭關系。公司將依法對被終止《勞動合同》職員(工)進行補(賠)償。六、離職手續的辦理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必須辦理好離職手續后方可離開部門,具體手續如下:1、辦理工作交接手續。2、歸還所借公款。3、歸還辦公用品。4、交還公司發放的工作證、工作牌、出入證及其他有關證件和物品。5、交還公司所發工作服。6、住公司宿舍職員(工)必須及時辦理好退房手續。7、人事行政部根據部門最終簽名確認的《離職人員完善手續表》制作工資結算單。8、公司人事行政部審核工資結算單和有關資料,無誤后辦理有關薪金結算手續。精選制度2:獎懲、升遷、降級管理制度一、員工的獎勵方式分為下列幾種:1、嘉獎;2、小功;3、大功;4、晉級;二、員工的懲罰分為下列幾種:1、申誡;2、小過;3、大過;4、開除或降級:若造成公司損失負賠償責任。三、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可公布嘉獎: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技術超群、克盡職責、能為其它員工楷模者;2、維護團體榮譽,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3、領導有方,使業務推廣有相當成效者;4、克盡職責全年度辦理各項事務未出任何差錯者;5、參與內部救援工作,精神可嘉者;6、有其它功績者。四、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記小功”: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績效者;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表現優異者;3、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公司權益事項者;4、參與公司事故救援工作,主動積極,并處置得宜者;5、其它類似的行為者。五、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記大功”: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采行后成效卓越者;2、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或防止,而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3、遇意外事件或災變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或不顧自身危險,勇敢救護而保全人命及公物因而減少損失者;4、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產品品質,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者;5、對于生產技術和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6、其它類似的行為者。六、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申誡”:1、上班忘記佩帶員工卡或工作時間內不按規定佩掛員工卡,每累計滿兩次即予申誡一次處分;2、上班時間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與統一著裝者;3、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背心、穿拖鞋者;4、上下班不排隊打卡或插隊打卡者;5、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規定以外工作者;6、在車間吃零食者;7、破壞工作場所或公共區域的環境區域者;8、機臺和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后不加整理者;9、因疏忽造成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10、涂寫墻壁、機械設備和任意張貼文件,影響觀瞻者;11、不按規定如實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12、上班時間未經許可私自會客或接打私人電話者;13、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14、上班時或下班后在廠內大聲喧嘩者;15、違反其它規定,情節尚屬輕微者。七、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小過”:1、對上級交辦任務,執行不力或處理不當者;2、辦事拖拉或積壓文件,影響工作處理時效者;3、在上班時間喝酒者;4、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5、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入廠區、宿舍者;6、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作偽證、制造事端者;7、托人、代人刷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8、在工作時間偷閑睡覺、閱讀書報或做其它私事者;9、遇有意外重大問題而隱瞞真相,不向上級報告者;10、在非值班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工作場所者;11、言行失檢、態度傲慢,經勸導仍不服從者;12、被指派加班,借故推諉亦不辦理請假手續者;13、非機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標準產量者;14、疏忽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致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15、攜帶物品進出廠區拒絕門衛查詢檢查者;16、下班鈴及休息鈴未響前擅自停工者;17、上班期間出廠未依規定辦理者;18、其他之違失行為,符合記小過之事由者;19、有第七條各款行為之一,經被處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錯誤者;20、有本條各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減輕為申誡處分。八、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大過”:1、擔任主管職務,枉法徇私,有重大失職情事者。2、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之查詢,故意隱瞞或作不實之報告者。3、怠忽職責,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4、違反勞動紀律,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者。5、不依規定工作以致造成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6、在公司酗酒、滋事、擾亂秩序者。7、擅自撕毀或取下公司公告文件或未經許可擅自張貼、散發傳單及其他文件者。8、威脅、恐嚇主管、同事及其家屬者。9、進出公司拒絕接受警衛人員必要檢查者。10、未經許可,擅自引領外人入廠者。11、遺失經管之機密文件或其他重要物件者。12、擅自操作非其本人經管使用之機器設備、車輛、儀器、工具者。13、于非吸煙區吸煙,或有其他禁止事項之場所違反規定者。14、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之業務者。1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使喚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16、違反工業安全衛生規定措施,使公司蒙受損害者。17、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害者。18、其他之違失行為,符合記大過之事由者。19、有第八條各款行為之一,經被處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錯誤者。20、有本條各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減輕為小過處分。九、員工累犯相同錯誤、在同一年度內累計被記大過二次、或情節重大者可予降級、降職。十、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予以“除名”;案情重大者,并送公安機關嚴辦:1、對上級領導及其家屬或其它員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的行為者;2、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確定或被判勞動教養者;3、在廠內聚眾鬧事、酗酒、同事間爭吵打架或煽動怠工、罷工,影響產或工作秩序者;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名譽或經濟損害者;5、侵占公款、公物者;6、故意泄漏公司技術上的秘密或未經許可擅自翻閱、抄錄,翻印公司機密圖紙、資料者;7、故意破壞設備、工具、原材料、產品或其它公物者;8、在廠內聚賭或有重大傷風敗俗的行為者;9、偽造或盜用公司公章或者偽造公司文件者;10、被記三次大過者;11、連續曠工滿三日或年累計曠工達五日者;12、偷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13、在外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非法經營活動者;14、偽造員工卡或借用他人的員工卡或將員工卡借給他人蒙混入場者;15、無正當理由拒絕主管的工作分配、調動者;16、有貪污、投機倒把、走私販毒、行賄受賄、勒索敲詐以及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者;17、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衛生規程,以致發生重大事故者;18、對同仁暴力威脅、恫嚇,致嚴重妨礙生產者;19、張貼、散發煽動文字、圖書足以破壞勞資雙方情感,情節重大者;20、泄漏公司營運財務狀況及業務銷售與制造成本、客戶名單、產品關鍵性技術,使公司蒙受損失或影響公司形象者;21、訂立勞動合同時有所欺瞞,使雇主誤信而受損害者;22、攜帶違反政府法令嚴禁物品,危害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安全者;23、參加違法組織或活動者;24、蓄意散播或聚眾談論薪資內容,引起挑撥勞資雙方感情或情緒情節重大者;25、有違反其它規定,情節重大者;26、有第九條各款行為之一,經被處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錯誤者;27、有本條各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呈報另行議處。十一、從業人員獎懲案件應由其直接主管或稽核幕僚人員列舉事實及其適用獎懲條例,填具獎懲提報單,經呈部主管審核后送人事單位辦理,獎懲案件經總經理核準確定后,由管理部在布告欄公告。十二、除名員工,管理部應予記八本人人事檔案,并于五日內報企業主管部門及被開除職工居住地的縣(市)、勞動局備案。十三、對于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員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與必要的處分。十四、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分員工進行打擊報復或對應處分的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十五、員工因違反上述各項規則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得依公司規定照價賠償。十六、員工受懲戒處分,如有不服得提出具體事證向公司管理部申訴。精選制度3:辦公職場管理制度為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規范辦公職場管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創造一個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一、前臺工作規范1、前臺工作人員上班期間要化淡妝,著職業裝整潔、大方。2、有客人到來,應主動招呼,禮貌相迎,熱情詢問來客的身份、來訪目的等,并及時做出安排。當客人離去時,要目光相送,重要客人要起身相送。3、接到打進的電話,響鈴三聲之內接聽,首句為“你好,恒泰”,態度誠懇,不與通話者頂撞、爭執。接轉電話,要做到精力集中、準確無誤。對有關事項要做好記錄,并及時通知、轉告。4、維護前臺區域的衛生和物品的有序擺放,注意保持公司整潔、美觀的形象。5、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區域,特殊情況應請示領導后請其他員工代班。二、辦公區域工作規范1、員工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周一至周四:男員工須著襯衣,系領帶,穿西裝(根據季節另行要求);女員工須著正裝,避免露透,不得穿超短裙,無袖上裝和拖鞋。周五:可著休閑裝,但不得穿背心、短褲、拖鞋上班。有客戶來訪或其它重要活動者仍應著平日工作裝。員工必須懸掛員工卡上崗,舉止端正,對人熱情禮貌。2、保持辦公環境優美,桌面整齊擺放辦公用品,不得亂放雜物,個人用品保持清潔并妥善放置。下班后辦公桌面不得存留資料文件。3、維護職場地面清潔,廢棄物一律置于廢紙簍,不得亂扔。4、嚴禁工作時間在辦公場所吃零食;公司職場內禁止吸煙,遇特殊情況會客室、小會議室等場所除外。5、辦公場所說話、走路要輕聲,不得大聲喧嘩,上班時不得串崗,不得在前臺、公共走道等地長時間逗留。外來人員未經允許不準進入辦公區域。6、上班時間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報章、雜志、書籍;不得上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內容;不得玩游戲、聊天;不得在電腦上操作與工作無關的事項。7、各種辦公設備未經允許不得帶出辦公室。私人大件物品未經允許不得帶入辦公室,更不能長期存放于辦公室內。8、保持辦公電話暢通,不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9、愛護復印機、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要注意節約紙張和耗材,不準用公司傳真機、復印機收發、復印私人文件。10、進入封閉辦公區域時應注意禮貌,先敲門,得到允許后方能進入。11、除相關管理人員外,任何員工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檔案室。使用會議室、多功能廳需提前告知辦公室。12、保持職場內嚴謹、有序、文明、祥和的氛圍;不得大聲喧嘩、說笑。13、下班后員工應自覺檢查有關電氣設備,并關閉電腦、電燈、和空調等,切斷電源,值班人員離司時需巡視檢查鎖好門后才能離開。14、自覺遵守作息時間,員工上、下班各自刷卡進出公司并記錄考勤;不得在職場滯留過夜,因工作需要加班,須提前到辦公室做好加班登記并負責公司安全關閉鎖好門窗。遇非上班時入司,離開時需按自動門操作規定鎖好大門,若員工最后離司后未鎖住大門公司將嚴罰。三、飲水和吸煙管理規范1、茶杯擺放整齊,注意保持桌面整潔,節約用水,茶水、雜物不得倒入水池和地上,保持水池內及周圍地面的干凈、整潔。2、員工(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前往電梯間吸煙。煙頭要熄滅后放入垃圾箱,不得隨地亂扔,更不能扔到花盆、水池、洗手間里。3、保持洗手間整潔。節約用水、用紙,愛護卷紙架、水龍頭等器具。四、職場安全1、我公司作為金融企業,一直是防火、防盜的重點單位。員工要保管好自身物品,看護好公司的公共財產;2、不要將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存放在辦公室里;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帶進辦公區域,有事離開要將抽屜和房門鎖好。遇陌生人員進入,員工要主動詢問、招呼。遇到情況立即與辦公室聯系。精選制度4: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律己、準時、守信的良好工作習慣,使員工休假、請假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通過考勤制度的執行效果反饋,為績效考核、獎懲、升降、調動、辭(離)職、培訓提供信息和依據。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三、責任人:辦公室主任、公司各項目部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四、制度內容:1、考勤制度(1)打卡或簽到公司辦公人員按規定實行打卡,時間是早上8:30打到卡,17:30打下班卡。項目部人員以簽到表進行手寫簽到。簽到時間上午簽到,下午簽退。項目部及日常工作在項目現場的各個部門的考勤,管理權限歸口到項目經理一人負責,并授權安全部護衛隊員進行日常手簽考勤登記。上班時間開始簽到,半小時后停止簽到考勤,將考勤簿投入考勤箱鎖止。下班到點才能簽退(中午考勤,具體時間由項目部負責人根據其所在項目情況制定,并在發放此通知的時侯附上并公示)。實施考勤登記的護衛隊員由安全部確定名單后報項目經理確認,同時報公司辦公室確認值班人員(如有變動要求及時通知辦公室)。每天考勤由項目經理開考勤箱簽證后存檔,護衛隊員不參與外出公干或請假的登記,所有考勤內容必須真實有效,由項目經理一人負責。(2)公司嚴禁代為打卡與簽到,一經查證屬實,皆以行政處分懲處。(3)忘記打卡和簽到者,經部門負責人確認理由后,按遲到論處。無理由者一律視為曠工半天。2、公出公司員工、項目部人員上班時間因公需外出時,須先填寫《外出審批單》經直屬上級批準后方可外出。各項目部經理每月20日將當月《外出審批單》和當月考勤記錄表、考勤卡交公司辦公室進行備案、統計。事前因緊急事由外出者經領導口頭批準的,應于24小時內填寫《外出審批單》并經直接上級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材料部、維修部因工作特殊性,其公出制度由部門經理制定,報公司審批后執行。3、遲到、早退(1)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處罰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扣發半天薪金。提前5-10分鐘(含1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處罰20元;超過1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扣發半天薪金。(2)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基本工資10%;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基本工資30%;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的50%;累計達10次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扣發當月全額工資,并勸其辭退。4、曠工(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未到或于工作期間擅離工作崗位者。(2)雖提出請假申請,但未經領導核準即擅自不到崗或離崗者。(3)預期未銷假上班且又未續辦請假手續者。(4)外出未辦理手續或在事后24小時內未補辦者。(5)上班時間30分鐘以上未到者或提前15分鐘以上早退者。(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當月全額工資的10%,并給予一次口頭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當月全額工資的30%,并給予一次書面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全額工資,最終警告作并降職與降薪處分。一年內曠工累計滿10天,或連續曠工滿6天者,則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公司不負責和其它一切善后事宜。五、請休假制度1、法定節假日(1)元旦1天(元月一日);(2)春節3天(大年三十、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節1天;(4)國際勞動節1天(五月一日);(5)端午節1天(五月初五);(6)中秋節1天(八月十五);(7)國慶節3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公司機關周一至周六(上午)為工作日,節假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各項目部、質檢部、安全部、機械設備部、結算部、材料部、測量部、資料部等部門的休假及節假日值班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2、年休假(1)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2年者,皆可享有3天年假;連續工作滿5年者,可享有5天年假;連續工作滿7年者享有7天年假;連續工作滿8年以上者可享有10天年假。(2)休假需在提前30天提出申請,由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休假,申請單需交辦公室備案。(3)員工每年年假應在當年度使用,否則該年度未使用的年假將視自動放棄;病假1年內超過15個工作日或曠工2次或得到書面警告者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和婚假不得累加連續休假。3、病假員工請病假須填寫《員工請假單》并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病情診斷書和病假條,2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經理簽字,3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后交公司辦公室備查、核算。若當日因急病無法出勤,也須以電話告知領導,事后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病假發放當日半薪;員工每月有半天帶薪病假,薪金照發。4、事假員工因私事請假填寫《員工請假單》,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所有事假扣發當日薪金。5、婚假(1)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和有關證明給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條件的增加7天),薪金照發。(2)申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向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6、產假(1)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而分娩的女員工,可享受有薪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2)女員工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上)按國家有關規定增加有薪假15天。(3)女職工生育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4)符合婚姻法結婚的男員工,其妻子生孩子時可享受有薪護理假3天。(5)產假期間薪金發放基本工資。7、喪假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喪亡者,可申請喪假3天,薪金照發。8、工傷假(1)員工因執行公務而致傷害或疾病,經指定醫院確認不能出勤者,可申請工傷假。(2)員工因工負傷的醫療、生活費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恤費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3)工傷假在法定治療期間發放基本工資。五、其它(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力資源部。(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公司管理制度》、《員工手冊》、《工作過失責任追究辦法》配套實施。精選制度5:崗前培訓制度為使新職工盡快適應醫院工作環境,了解醫院,熟悉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更快更好地勝未來的工作,特制定崗前培訓制度。1.醫院要對每年新分配到崗的職工實行上崗前培訓。崗前集中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一周。2.崗前培訓時間一般定于每年8月份進行,采取集中培訓與試用期教育相結合,集中輔導和自學相結拿形式。3.上崗前職業培訓主要內容:3.1崗前培訓的重要性,教育新入院人員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醫院職工。3.2醫院基本概況,勞動紀律教育,醫院的院紀院規教育。3.3醫院行風建設、醫德規范教育,培養廉潔從醫的責任意識。3.4醫療管理辦法,醫療衛生工作概況,執業醫師釋義,醫療事故處理辦法,處方管理辦法,病歷書寫的基本規范等,進行醫務人員崗位職責,醫院核心制度、醫療安全措施,職工作外出進修學習規定等教育。3.5護士管理辦法,護理工作制度,護理人員崗位職責,醫護溝通、醫患溝通及其技巧。3.6醫院繼續教育制度及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等3.7預防與控制醫院感染及傳染病知識教育。3.8法制教育、職業安全防護教育及消防安全常識教育等。4.崗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醫務科、護理部、黨辦等實施培訓,經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5.未參加集中培訓的新上崗職工,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依照本制度要求進行自學,由各相關負責科室在試用期結束后作出評價并簽署意見,合格后上報主管部門備案。6.崗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醫務科、護理部、黨辦等協商,事先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安排具體培訓日程,組織考試并對每一位學員進行培訓評定。精選制度6:人事調動管理制度人員調動必須堅持崗位工作需要,專業對口,按正常程序辦理。(一)院外調轉1.外單位人員要求調入我院必須是崗位專業急需人員,調入對象需由相關職能部門考核,評定后遞交院辦公會議討論通過。2.凡屬院外調來或分配到醫院工作人員。一律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經院長辦公會根據醫院科室需要,研究決定分配到有關科室。并由人力資源發通知單,分配人員持通知單到科室報道。3.要求調出醫院工作人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所在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相關職能部門、主管院長簽署意見,一般人員由院長審批并簽署調出意見,衛生技術人員中主治醫師以上、科主任、護士長由院長辦公會審批并由院長簽署調出意見,最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出手續。4.調入、分配、進修返回醫院工作及在職讀研人員,5年內不準調離醫院。(二)院內調動1.科主任(副主任)、護士長(護士長助理),一般不宜調動,如確因工作需要調動,由主管院長、醫務科、護理部提出建議,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2.醫生及其它專業比較強的醫務人員,由醫務科提出建議,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商定后,報主管院長,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3.護士:由護理部提出建議,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商定后,報主管院長,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4.非衛生技術人員:由相關科室提出建議,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商定后,報主管院長,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5.臨時支援、替補、抽掉醫務人員,由醫務科或護理部提出建議,行政人員由主管院長提出建議,征求有關人員意見后,由院長批準。(三)外出會診由醫務科負責抽掉有關人員。第六節人事工資福利待遇(一)入編人員工資標準按照國家標準執行。(二)招聘人員非參照入編人員月工資標準根據我院及扎蘭屯市區實際情況,現招聘人員工資標準具體如下:1.統招本科:有證人員月工資1750元,試用期月工資900元無證人員月工資1450元,試用期月工資900元2.統招專科:有證人員月工資1550元,試用期月工資800元無證人員月工資1250元,試用期月工資800元3.非統招本科:有證人員月工資1050元,試用期月工資750元4.非統招專科、中專有證人員月工資950元試用期月工資750元5.非統招本科、專科、中專無證人員月工資900元;試用期月工資750元6.工勤人員(包括收款、保潔等)月工資900元;試用期月工資750元;“120”司機月工資1550元(含出車費200元、抬擔架費200元)試用期月工資750元7.所有招聘人員工齡工資為20元/年。(三)招聘人員參照入編人員月工資標準:1.研究生參照在編研究生相應工資標準2.統招本科醫療、醫技人員參照在編人員相應標準3.除醫療、醫技統招本科生2500元,有資格證4.統招專科生2400元,有資格證5.統招中專生2300元,有資格證6.所有參編人員工齡工資為8元/年(五)職工其他工資福利標準:1.職工績效工資參照績效工資管理辦法發放,入編人員與聘用人員享受同等待遇。2.醫院按照國家要求給予全體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待遇,入編人員與聘用人員享受同等待遇。3.醫院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全體職工福利待遇,入編人員與聘用人員享受同等待遇。精選制度7:員工獎懲制度一、總則1、為更好地體現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業績文化、監督和規范公司日常制度的執行,充分發揮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與主動性,特制訂本制度。2、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獎優罰劣”的原則。3、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4、綜合管理部為公司員工獎懲歸口管理部門。二、獎勵1、公司獎勵主要方式分為精神獎勵、物質獎勵、職級晉升,其中精神獎勵包括表揚、通報嘉獎等;物質獎勵包括發放獎金、獎品等;職級晉升包括員工的職位晉升、工資晉檔等。2、對于工作業績和工作表現出色,或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公司根據不同情況進行獎勵。3、獎勵的分類及條件:(1)一類獎勵:1)單位(部門)或員工績效評估一貫優秀,排名位列靠前或前20%或優秀的;2)在年度考核中考評為先進集體、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和良好員工的;3)獎勵方式:職級晉升或物質獎勵。(2)二類獎勵(獎勵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所舉):1)在年度考核中考評為先進集體、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和良好員工的;2)盡職盡責,圓滿完成公司各項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的;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公司采納的;4)為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防止事故發生或挽回經濟損失,有卓著功績的;5)為公司節約各類成本,成績突出的;6)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7)敢于制止、揭發各種損害公司利益之行為,為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8)獲得社會獎勵或受到業主表揚,為提高公司社會榮譽做出突出貢獻的;9)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并幫助同事一起成長,成績突出的;10)獎勵方式:物質獎勵。(3)三類獎勵(獎勵范圍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所舉,可優先考慮):1)二類獎勵中提到的,均可輔以三類獎勵方式;2)其他未達到一類、二類獎勵條件的;3)獎勵方式:精神獎勵。4、獎勵基本流程:1)員工職級晉升按《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制度》執行。2)精神獎勵、物質獎勵由單位(部門)或員工的直接領導、業務分管領導及有關責任部門提議,由集團公司綜合管理部審查、核實后擬訂獎勵方案,并經綜管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5、精神獎勵的形式包括大會表彰、設立員工光榮榜、通報表揚、在《xx集團》報、《xx報》、《HOMExx》等刊物及公司網站上設立專欄介紹先進事跡等;物質獎勵除發放獎金、獎品外,還可采取同等價值的獎勵旅游、出國考察、學習培訓等。6、綜合管理部應對受獎勵單位(部門)或員工的獎勵證明整理存檔。7、綜合管理部應對獎勵效果進行跟蹤和分析,及時完善獎勵形式和措施,確保獎勵達到最佳的效果。三、處罰1、公司處罰主要方式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留用察看、開除辭退,并輔以通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等輔助手段。2、公司員工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員工違法/違規行為,將視性質和情節的嚴重程度進行相應處罰。3、公司處罰的分類和條件:(1)一類過失(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所舉):1)違反國家法紀法規;2)對公司應得知的個人重要信息有意欺瞞;3)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紹費的;4)利用公司賦予的工作職權進行關聯交易,或收受商業賄賂以獲取個人利益。5)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6)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遭受名譽或經濟損失。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8)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由董事長、總經理組成委員會對嚴重失職過失進行裁定);9)惡意破壞公司財產、設備、器材等。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11)本人或教唆他人罷工、怠工。12)有生活作風問題并在公司內部造成惡劣影響。13)留用查看期滿仍不能達到規定要求。處罰方式: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并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且保留追溯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的權力。(2)二類過失(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所舉):1)不服從公司正常工作安排;2)工作態度消極,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3)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工作計劃與目標,對公司整體利益造成較大不利影響的;4)半年(連續兩個季度)績效評估排名位列部門末尾或后10%或不合格、不稱職的。5)吵架、斗毆、酗酒;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的;6)在公司看黃色、反動的書刊雜志或瀏覽黃色、反動的站點;7)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8)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9)兩次書面警告后,工作表現未見明顯改進的;10)處罰方式:留用查看(視情節嚴重給予最長不超過3個月的查看期),視情節嚴重程度,可以給予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并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且保留追溯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的權力。(3)三類過失(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所舉):1)有欺騙、欺詐行為,未給部門、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2)未經許可帶公司以外的人進入工作區,并造成公司或個人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直至留用查看);3)擅自攜帶未經登記的公物離開公司;4)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5)工作失職,造成客戶投訴的(視情節嚴重直至留用查看或開除辭退);6)兩次口頭警告后,工作表現未見明顯改進的;7)處罰方式:書面警告。(4)四類過失(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所舉):1)擅自攜帶違禁品、危險品及其他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破壞的物品進入工作區域(視情節嚴重直至書面警告);2)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視情節嚴重直至書面警告);3)利用公司財物作私人用途(視情節嚴重直至書面警告并賠償相應損失);4)上下班無故遲到、早退,每月累計3次(含)以上;5)上下班無故不刷考勤卡,每月累計3次(含)以上;6)季度績效評估排名位列部門末尾或后10%或不合格、不稱職的。(視情節嚴重直至書面警告);7)處罰方式:口頭警告。4、處罰基本流程:單位(部門)或員工符合上述行為的,由其直接領導填寫《處罰審批表》,由綜合管理部會同相關單位(部門)進行審查、核實后提出處罰意見,經綜管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5、所受處罰單位(部門)或員工如有疑義,可書面陳述理由,由綜合管理部會同相關單位(部門)根據情況再次核查,必要時重新上報領導審批。6、處罰實施后,公司視情況對處罰的單位(部門)或員工進行內部通報。綜合管理部應及時與受處罰單位(部門)負責人或員工面談溝通,并幫助其端正心態、改正錯誤。7、綜合管理部應對受處罰單位(部門)或員工的處罰相關材料整理存檔。8、綜合管理部應對處罰效果進行跟蹤和分析,及時完善處罰方式和措施,確保處罰收到應有的成效。四、附則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與修訂。精選制度8:員工準則制度1、員工要服從組織領導,要認真學習總公司下發的文件要求和規定,落實好各項工作,并做好學習登記,保管好備查,反之,由經理負責。2、公司對公司的員工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工作的權利。3、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工作指示,如果上級的指揮明顯違犯法律法規或公司制度,則員工有權當場拒絕并向上一級領導匯報;如果員工認為上級的指揮有誤,可當面提出自己的意見;若上級不改變意見,員工可繼續按照上級指示工作,并可向上一級領導匯報。5、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布;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6、員工在為公司服務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工作中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7、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時應態度謙和、大方得體、不亢不卑,不損害公司名譽。8、員工彼此應團結合作,同舟共濟,工作場所不嘻笑打鬧、搬弄是非、打架斗毆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工作的行為。9、請示匯報制度要遵循事前請示,事后的工作方法,以便更好地提高工資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上級安排的任務,當日均須答復工作進度。10、員工要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把自己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11、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按規范辦。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先按規范辦,同時向上級部門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議。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范,員工應請示上級領導,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規范。精選制度9:員工準則制度1、員工要服從組織領導,要認真學習總公司下發的文件要求和規定,落實好各項工作,并做好學習登記,保管好備查,反之,由經理負責。2、公司對公司的員工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工作的權利。3、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工作指示,如果上級的指揮明顯違犯法律法規或公司制度,則員工有權當場拒絕并向上一級領導匯報;如果員工認為上級的指揮有誤,可當面提出自己的意見;若上級不改變意見,員工可繼續按照上級指示工作,并可向上一級領導匯報。5、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布;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6、員工在為公司服務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工作中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7、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時應態度謙和、大方得體、不亢不卑,不損害公司名譽。8、員工彼此應團結合作,同舟共濟,工作場所不嘻笑打鬧、搬弄是非、打架斗毆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工作的行為。9、請示匯報制度要遵循事前請示,事后的工作方法,以便更好地提高工資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上級安排的任務,當日均須答復工作進度。10、員工要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把自己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11、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按規范辦。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先按規范辦,同時向上級部門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議。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范,員工應請示上級領導,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規范。精選制度10:獎懲、升遷、降級管理制度一、員工的獎勵方式分為下列幾種:1、嘉獎;2、小功;3、大功;4、晉級;二、員工的懲罰分為下列幾種:1、申誡;2、小過;3、大過;4、開除或降級:若造成公司損失負賠償責任。三、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可公布嘉獎: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技術超群、克盡職責、能為其它員工楷模者;2、維護團體榮譽,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3、領導有方,使業務推廣有相當成效者;4、克盡職責全年度辦理各項事務未出任何差錯者;5、參與內部救援工作,精神可嘉者;6、有其它功績者。四、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記小功”: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績效者;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表現優異者;3、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公司權益事項者;4、參與公司事故救援工作,主動積極,并處置得宜者;5、其它類似的行為者。五、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記大功”: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采行后成效卓越者;2、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或防止,而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3、遇意外事件或災變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或不顧自身危險,勇敢救護而保全人命及公物因而減少損失者;4、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產品品質,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者;5、對于生產技術和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6、其它類似的行為者。六、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申誡”:1、上班忘記佩帶員工卡或工作時間內不按規定佩掛員工卡,每累計滿兩次即予申誡一次處分;2、上班時間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與統一著裝者;3、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背心、穿拖鞋者;4、上下班不排隊打卡或插隊打卡者;5、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規定以外工作者;6、在車間吃零食者;7、破壞工作場所或公共區域的環境區域者;8、機臺和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后不加整理者;9、因疏忽造成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10、涂寫墻壁、機械設備和任意張貼文件,影響觀瞻者;11、不按規定如實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12、上班時間未經許可私自會客或接打私人電話者;13、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14、上班時或下班后在廠內大聲喧嘩者;15、違反其它規定,情節尚屬輕微者。七、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小過”:1、對上級交辦任務,執行不力或處理不當者;2、辦事拖拉或積壓文件,影響工作處理時效者;3、在上班時間喝酒者;4、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5、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入廠區、宿舍者;6、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作偽證、制造事端者;7、托人、代人刷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8、在工作時間偷閑睡覺、閱讀書報或做其它私事者;9、遇有意外重大問題而隱瞞真相,不向上級報告者;10、在非值班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工作場所者;11、言行失檢、態度傲慢,經勸導仍不服從者;12、被指派加班,借故推諉亦不辦理請假手續者;13、非機械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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