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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選制度1:員工請假制度一、總則為了加強企業管理,進一步明確員工請假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實施范圍與要求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支付工資的全體員工(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冊員工和臨時聘用員工),如請假者,均按本規定辦理。2、每個員工都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公司對模范遵守紀律者,予以表揚和適當獎勵;對經常遲到、早退和曠工者,視情況輕重,給予紀律處分。3、工作時間:公司實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4、作息時間:(1)每年夏季高溫作息時間(7月1日至10月31日)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每年冬季作息時間(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3)其余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三、請假類別與時間1、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2、病假:員工因病請假,須憑醫院病假證明(在指定勞保醫院或因急病在附近醫療單位出具的證明),經領導同意批準給假。3、工傷假:須憑醫療單位證明和員工所在部門的事故報告,由公司報公司所在地勞動管理機關認定。4、休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喪假、探親假的享受標準:(1)休假:按休假制度執行;(2)婚假:一般三天,晚婚(指男滿二十五歲,女滿二十三歲)十五天;(3)產假:按《南京市生育保險管理辦法》執行;(4)護理假:男職工在配偶分娩期可休的薪護理假十五天;(5)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女職工,每天上下班可推遲或提前一小時用于哺乳;(6)施行節節育手術的男女職工經醫院證明,可休假時間:放置節育環二天;經批準取環休息一天;輸精管結扎休息十天;輸卵管結扎休息二十五天;上環、結扎后懷孕人流者經醫院證明,三個月以內的休息十四天;(7)喪假:員工直屬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去世,可享受三天有薪喪假,路程假另算;(8)探親假:未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父母時,每年一次20天;已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配偶時,每年一次30天;已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父母時,四年一次20天;路程假另算。5、事假:員工因事確需請假,應呈書面報告,經領導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處理。四、請假批準權限1、一般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室成員請假,由總經理批準。2、請假不超過一個工作日(含)由部門經理審批;請假1天以上至3個(含)工作日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以上均需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五、請假手續1、員工請假,必須事先按照批準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凡是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按曠工處理。2、員工因患急病或有急事,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時,應電話聯系請假,事后辦理補假手續。3、員工請假回公司上班時,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預計不能按時銷假,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有特殊原因者,回公司上班后,應及時說明理由并補辦手續。精選制度2:員工招聘制度一、目的為規范人員招聘程序,保證用人質量,保證本公司長期擁有高素質員工隊伍,及長期發展基礎和核心競爭優勢,特制定本制度。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員工招聘的管理。三、原則員工招聘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四、招聘計劃1、用人部門在確定本年度人員編制的基礎上,提出招聘需求,填寫“年度員工招聘計劃表”,表中對應聘者的經歷、經驗、學歷、專業、性別、年齡及招聘時間必須做出明確要求;2、人事行政部對用人部門的招聘需求進行審核并匯總,制作“年度員工招聘計劃匯總表”,計劃中對崗位任職條件、招聘渠道,招聘實施時間做出具體規定,作為年度招聘工作指導計劃。3、制定招聘計劃必須遵守以下要求:(1)遵循定編要求是對招聘計劃中人員數量的要求。以公司年度內人員發展規劃為前提,結合目前在崗數并預測年度內可能出現的內部人員調動及人員流失,從而規劃年度內招聘的規模數;(2)滿足各崗需要是對招聘計劃的質的要求。通過《崗位說明書》明確完成工作計劃目標,提出需要引進人的素質要求,以及目前崗位空缺度以及聘任標準,以使在招聘工作中有的放矢,并為招聘渠道的選擇提供依據。(3)招聘計劃由用人部門擬訂,并由人事行政部審核報相關領導審批后確定。(4)招聘費用計劃由人事行政部和計劃財務部共同擬訂,并報總經理批準。(5)招聘活動由人事行政部門嚴格按計劃組織實施。對于超出計劃之外的招聘,應首先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經總經理、人事行政部進行嚴格審查,并報董事會批準后方可執行。五、招聘渠道1、招聘渠道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策劃和安排。2、對于每一個空缺崗位首先考慮內部調劑解決,確定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且無法合并崗位的情況下,再考慮外部招聘。3、為保證內薦人才的整體素質,公司按統一標準審核被舉薦人。對于由內部員工舉薦人員,人事行政部門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進行。4、公司主要對外招聘渠道有:定向高校招聘,區域性人才交流會、人才市場、廣告招聘、網絡招聘、獵頭公司。人事行政部應根據擬聘人員要求酌情采用相應有效的招聘渠道。六、招聘流程1、招聘流程。包括:應聘者材料初審面談、面試、體檢、總經理、董事長批復(不)錄用、結果反饋等六個環節。所有擬聘人員必須經過上述招聘流程方可成為公司員工。2、招聘流程的啟動以用人部門招聘申請執行單為依據。3、人事行政部首先對擬聘人的基本資料進行材料初審和與應試者面談。初審材料包括:(1)應聘者個人簡歷(不同職位可要求應聘者提供中文或英文簡歷);(2)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3)部分人員需提供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一寸標準半身免冠照片各1張。(5)應聘材料的原件應由人事行政部專人審核,并在復印件上蓋驗訖章、簽署姓名和日期。4、面試人可以視應聘者情況及崗位要求決定是否對其增加專業知識和技能筆試、甄詢及筆跡分析等。5、面試工作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安排,組織工作內容包括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地點;面試大綱;面試工具;面試人資料;送達面試通知等。6、面試人應形成面試結論性意見并填寫面試記錄表。面試評價標準分為五個檔次,分別為:不合格、基本合格、勝任;7、總經理在面試結束后,簽署同意或不同意錄用意見;對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面試,由董事長簽署同意書或不同意錄用的意見。8、對未錄用的應聘人,人事行政部應在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辭謝應聘者。9、對批準錄用的人員,人事行政部門應立即進行建檔和電腦錄入工作,包括:新員工基本資料、面試報告及核人綜合報告、審批意見、錄用通知書等。10、新員工入司后,人事行政部應及時辦理相關入司手續。轉正后,有關新人招聘資料轉入員工檔案管理。七、招聘評估1、目的旨在檢討招聘工作中存在的策略與流程等方面的弊端,以不斷改進招聘工作的質量,保證招聘工作真正對公司的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2、方式以會議方式進行,每年舉行一次,若當年無招聘活動可不舉行。招聘評估會由人事行政部,總經理及用人部門參加。3、招聘評估會的內容包括:(1)對招聘工作進行詳細分析并發現最佳典范;(2)新員工第一年(滿6個月)績效評估結果;(3)招聘渠道分析;(4)用人部門對招聘工作滿意度;(5)新員工脫落率與流失原因分析;(6)新員工的素質;(7)人員需求與招聘所需時間配合情形。八、招聘擔保1、目的為把好進人關,保證員工質量,將思想好、作風正派、業務能力強的優秀人才引進本公司,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訂、修改、執行、解釋。3、擔保手續(1)部分崗位(如出納崗等)被招聘人員在入司前,必須在公司內部或公司外部找一至兩名有本地戶口或在固定單位工作的人員作為擔保人。履行擔保手續后,方可辦理入司手續。(2)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人須找擔保人面談,擔保人要說明為被招聘人自愿提保的理由,并在擔保書上簽字或蓋章,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并由擔保人單位蓋章證明其身份。4、擔保人責任和義務(1)擔保人須保證被招聘人員入司前,思想進步、作風正派、無任何劣跡行為。如被招聘人員入司后,發現其在原單位有劣跡行為,一律辭退。(2)擔保人必須保證被招聘人員入司后,要經常督促其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國家法律、法規。(3)如被招聘人人員入司后違法亂紀,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重大影響或經濟損失,在其無力償還經濟損失的情況下,擔保人保證為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精選制度3:員工請假制度一、總則為了加強企業管理,進一步明確員工請假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實施范圍與要求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支付工資的全體員工(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冊員工和臨時聘用員工),如請假者,均按本規定辦理。2、每個員工都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公司對模范遵守紀律者,予以表揚和適當獎勵;對經常遲到、早退和曠工者,視情況輕重,給予紀律處分。3、工作時間:公司實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4、作息時間:(1)每年夏季高溫作息時間(7月1日至10月31日)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每年冬季作息時間(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為: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3)其余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三、請假類別與時間1、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2、病假:員工因病請假,須憑醫院病假證明(在指定勞保醫院或因急病在附近醫療單位出具的證明),經領導同意批準給假。3、工傷假:須憑醫療單位證明和員工所在部門的事故報告,由公司報公司所在地勞動管理機關認定。4、休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喪假、探親假的享受標準:(1)休假:按休假制度執行;(2)婚假:一般三天,晚婚(指男滿二十五歲,女滿二十三歲)十五天;(3)產假:按《南京市生育保險管理辦法》執行;(4)護理假:男職工在配偶分娩期可休的薪護理假十五天;(5)哺乳假:有不滿一周歲嬰兒女職工,每天上下班可推遲或提前一小時用于哺乳;(6)施行節節育手術的男女職工經醫院證明,可休假時間:放置節育環二天;經批準取環休息一天;輸精管結扎休息十天;輸卵管結扎休息二十五天;上環、結扎后懷孕人流者經醫院證明,三個月以內的休息十四天;(7)喪假:員工直屬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去世,可享受三天有薪喪假,路程假另算;(8)探親假:未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父母時,每年一次20天;已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配偶時,每年一次30天;已婚員工探望居住在地區以外的父母時,四年一次20天;路程假另算。5、事假:員工因事確需請假,應呈書面報告,經領導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處理。四、請假批準權限1、一般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室成員請假,由總經理批準。2、請假不超過一個工作日(含)由部門經理審批;請假1天以上至3個(含)工作日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以上均需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五、請假手續1、員工請假,必須事先按照批準權限辦理請假手續。凡是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按曠工處理。2、員工因患急病或有急事,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時,應電話聯系請假,事后辦理補假手續。3、員工請假回公司上班時,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預計不能按時銷假,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有特殊原因者,回公司上班后,應及時說明理由并補辦手續。精選制度4:雇用管理制度1、本公司雇用員工,由用工單位提出用工計劃送人事部,經批準后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2、本公司應聘人員須經體檢、考試或測試合格,并經審查核定后方可雇用。3、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雇用:1)政府規定不得雇用者。2)經公司醫療或指定醫院實施體格檢查不合格者或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4、聘用程序:1)經人事部審查有關證件。2)依需要作工作性測驗或專業知識測驗。3)用人部門面試、筆試。4)主管領導審查、面試。5)資料送回人事部。5、應聘人員經核準雇用,應于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文件,否則視為拒絕受雇,該通知因而失其效力。1)人事資料卡。2)身份證。3)學歷、經歷證件。4)職稱證。5)寸照片。6)結婚證(離婚證)或未婚證明。8)介紹擔保書(由公司視實際需要而定)。9)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文件。6、本公司雇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總經理核準免予試用、縮短試用期者外,均應試用三個月(含受訓期)。在試用期間,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試用期間公司派專人輔導或培訓并作試用考核送人事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異議。考核合格者,于考核合格之翌月一日起轉正為本公司正式員工。7、經本公司雇用經管財務的人員、電腦工作人員、職位等級在五職等(含五職等〉以上職務及公司認定其經辦職務或擔任工種有擔保必要者,應于到職七日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1)具有本市戶口。2)經本公司認定有正當職業者。8、被保證人在本公司期間任職,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此責任明定于連帶保證書:1)侵占或虧欠公款(物)者。2)不法毀損公物者。3)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4)不依本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9、人事單位接到保證書后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10、被保證人中途換保,應俟新保證書經人事單位對保合格,并經過六個月之后查無本規則第十條情形者,始得取回原保證書。精選制度5:員工休假管理制度公司按國家規定執行的假期類別有:年休假、探親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及其他公假。其中年休假、病事假(醫療期除外)為實際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含計劃生育假)、工傷假休假天數含法定節假日。一、事假1、因私事非本人不能處理時,經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事假。按事假實際天數扣發月薪。另按全年事假實際天數計算扣除其年終獎金。2、員工當年累計事假天數超過30天,扣發全部當年年終獎金,并做為績效考核的一個指標,結合績效考核制度來權衡員工是否調崗、調薪、解除勞動合同。二、病假1、員工因病請假,憑公司指定的醫院或就近急診醫院開具的病休建議書,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外出本市就診,需有當地區(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才生效。無醫院開具病休或就醫證明的,按事假處理。2、員工病假按2天病假折合1個工作日的折算方法扣發月薪和年終獎3、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就醫治療時,根據國家《企業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按照員工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連續病假超過2個月的,薪資按50%的固定月薪發放,并按實際工作天數發放年終獎金;連續病假超過半年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不低于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長期病假工資,不享受年終獎金。三、年休假1、各部門應對員工休假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原則在年初作妥善安排,以保證員工正常休假、休息權利。部門員工年初(每年1月20日前)填寫《年休假審批單》,制定出當年年休假計劃,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后,報辦公室備案。各部門員工當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由辦公室提供各部門負責人作為審批部門員工年假天數的依據。員工因工作等原因需要修改年休假計劃的,需要填寫《年休假計劃變更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2、年休假當年假期在1個自然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不得跨年度累積。3、公司正式員工入司滿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員工根據工齡每年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工齡根據員工正式人事檔案中有明確記錄的相關工作經歷核定或根據員工繳納基本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核定,具體標準如下:1)工齡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2)工齡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工齡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4)工齡25年以上者,年休假20天。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年休假:1)當年無故曠工1天以上或受警告以上處分;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事假累計5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事假累計10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事假累計15天以上的或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5)因本人工作過失造成公司經濟或名譽受損失受警告處分的;5、允許員工使用當年年休假折抵等天數病、事假,且員工須在《請假單》中說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6、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基本工資收入的200%支付代休金,基本工資超過社平工資三倍的,按三倍封頂后計算代休金。;7、允許員工使用當年年休假折抵等天數病、事假,且員工須在《請假單》中說明,報辦公室備案。四、婚假公司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登記結婚,給予帶薪婚假3天,達到晚婚年齡(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登記結婚的,另給婚假7天,婚假從結婚登記日起一年內有效。員工憑結婚登記證復印件辦理婚假請假手續,婚假一次性休完。五、喪假公司正式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給予喪假3天,需去外地辦理喪事的,可經本人提出申請及領導批準,根據實際情況另給往返路程假。其延長假期按事假處理,未經批準超假的,按曠工論處。六、產假及計劃生育假員工符合國家及當地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可申請產假:1、符合晚育年齡(24周歲)懷孕的女員工,在以下懷孕期間的檢查,按公假處理:1)懷孕12周至25周期間,每月檢查一次,每次時間為半天;2)懷孕26周至33周期間,每兩周檢查一次,每次時間為半天;3)懷孕34周以上,每周檢查一次,時間為半天。4)超過以上時間的,按事假處理。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連續計算,含法定節假日),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并領有《獨生子女證》的增加晚育獎勵假30天。女職工生育同時符合難產、多胞胎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的產假天數累加計算。由于特殊原因超出產假延期休息的要經部門及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按事假處理。3、女員工妊娠期間流產的,根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不足12周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至16周以內的,產假為30天;妊娠滿16周以上28周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4、根據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實行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規定的建議休息時間給予計劃生育假(按公假處理)。5、嬰兒不滿一周歲的女員工,每天給予哺乳假2小時,哺乳時間不得累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假。6、配偶休產假期間,公司男員工憑配偶單位開具的相關證明或子女出生證明可休待產假,待產假為5個工作日。待產假自配偶方懷孕26周至子女出生兩周內有效。7、休產假的女員工上述假期內薪資照發。其年終獎金按其當年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并根據公司績效管理辦法以考核評估結果為依據核發。休產假期間(含按事假處理的部分)不計入出勤天數。8、員工生育期間待遇請具體參見泰康人發〔2005〕第032號《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員工生育期間待遇試行辦法》。七、工傷假公司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相關政策標準來認定工傷。員工因公負傷,要持醫院開具的《醫療診斷證明》等相關材料,在負工傷10天內申報辦公室,經辦公室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可后,可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相關待遇及工傷假。八、探親假公司異地人員或委派到外地工作的人員,可享受探親假,具體規定如下:異地員工每年享受20天的帶薪探親休假。同一省內的異地人員的探親休假為15個工作日。已婚且因外派導致與配偶分居的員工可以每3個月享受1次探望配偶的帶薪探親休假,每次假期不超過7天(不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含往返路程)。探親、休假路費按500元/人.次給予補助。若本人因工作不能離崗而放棄休假或其配偶前往探望,探親路費同樣按500元給予補助發放。全年已享受探親休假的員工不再另外享受員工年休假。九、其它公假員工因子女就學或學校召開家長會等,可憑有效通知,申請帶薪公假半天;員工搬遷本人住宅,可申請帶薪公假1-2天,一個年度內累計不超過2天。十、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修訂權歸總經理。精選制度6:人事調動管理制度人員調動必須堅持崗位工作需要,專業對口,按正常程序辦理。(一)院外調轉1.外單位人員要求調入我院必須是崗位專業急需人員,調入對象需由相關職能部門考核,評定后遞交院辦公會議討論通過。2.凡屬院外調來或分配到醫院工作人員。一律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經院長辦公會根據醫院科室需要,研究決定分配到有關科室。并由人力資源發通知單,分配人員持通知單到科室報道。3.要求調出醫院工作人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所在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相關職能部門、主管院長簽署意見,一般人員由院長審批并簽署調出意見,衛生技術人員中主治醫師以上、科主任、護士長由院長辦公會審批并由院長簽署調出意見,最后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出手續。4.調入、分配、進修返回醫院工作及在職讀研人員,5年內不準調離醫院。(二)院內調動1.科主任(副主任)、護士長(護士長助理),一般不宜調動,如確因工作需要調動,由主管院長、醫務科、護理部提出建議,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2.醫生及其它專業比較強的醫務人員,由醫務科提出建議,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商定后,報主管院長,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3.護士:由護理部提出建議,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商定后,報主管院長,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4.非衛生技術人員:由相關科室提出建議,會同人事與有關科室商定后,報主管院長,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5.臨時支援、替補、抽掉醫務人員,由醫務科或護理部提出建議,行政人員由主管院長提出建議,征求有關人員意見后,由院長批準。(三)外出會診由醫務科負責抽掉有關人員。第六節人事工資福利待遇(一)入編人員工資標準按照國家標準執行。(二)招聘人員非參照入編人員月工資標準根據我院及扎蘭屯市區實際情況,現招聘人員工資標準具體如下:1.統招本科:有證人員月工資1750元,試用期月工資900元無證人員月工資1450元,試用期月工資900元2.統招專科:有證人員月工資1550元,試用期月工資800元無證人員月工資1250元,試用期月工資800元3.非統招本科:有證人員月工資1050元,試用期月工資750元4.非統招專科、中專有證人員月工資950元試用期月工資750元5.非統招本科、專科、中專無證人員月工資900元;試用期月工資750元6.工勤人員(包括收款、保潔等)月工資900元;試用期月工資750元;“120”司機月工資1550元(含出車費200元、抬擔架費200元)試用期月工資750元7.所有招聘人員工齡工資為20元/年。(三)招聘人員參照入編人員月工資標準:1.研究生參照在編研究生相應工資標準2.統招本科醫療、醫技人員參照在編人員相應標準3.除醫療、醫技統招本科生2500元,有資格證4.統招專科生2400元,有資格證5.統招中專生2300元,有資格證6.所有參編人員工齡工資為8元/年(五)職工其他工資福利標準:1.職工績效工資參照績效工資管理辦法發放,入編人員與聘用人員享受同等待遇。2.醫院按照國家要求給予全體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待遇,入編人員與聘用人員享受同等待遇。3.醫院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全體職工福利待遇,入編人員與聘用人員享受同等待遇。精選制度7:員工招聘、錄用管理制度為了適應公司不斷發展壯大的需求,及時為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公司合理的人事配置,特制定本制度。一、總則1、組織管理1)公司行政人事部有招聘管理職責,負責制定、修改公司統一的人員招聘管理制度、規范及實施辦法;2)各部門依據公司規定進行申報工作。2、原則1)支持公司戰略原則招聘工作應與公司發展戰略緊密結合,配合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根據業務發展,確定人員規劃和招聘計劃。2)擇優錄用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選人、用人制度。3)親屬回避原則與財務崗、部經理及以上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公司任職;除以上崗位外,與員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同在公司一個部門任職。4)責權明確原則參與面試人員要對面試結果負責,此規范規定的參加面試人員有簽字權。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招聘制度與流程、選擇招聘渠道、提供適合的招聘甄選工具、幫助面試考官提升人員甄選技術;用人部門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并與行政人事部共同提出最終錄用決定。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監管規定和公司相關規定。二、招聘流程1、教育背景要求公司員工的第一學歷須為大專及以上,專業及核心崗位員工的學歷需為本科并具有專業技術職稱。2、確定用人需求行政人事部需與用人部門就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做詳細溝通。3、選擇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1)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職責和任職要求選擇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要選取以下渠道:專業招聘網站、公司網站、報紙、現場招聘會、員工推薦、獵頭尋訪、內部招聘、校園招聘。2)行政人事部負責選擇招聘渠道和發布招聘信息,各部門不能以任何形式自行在公司內部或外部發布招聘信息,組織招聘。行政人事部統一在遵義人才網、中華英才網、智聯招聘網、前程無憂網等媒體進行招聘廣告的發布。3)招聘信息應包括公司介紹、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工作地點、崗位職責、任職要求、公司網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4、收集并篩選簡歷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進行簡歷篩選,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知識技能、個人基本信息等,通過篩選的簡歷遞交用人部門二次篩選,原則上,最終篩選出可參加面試的簡歷數與實際聘用人員數比例應不少于10:1,關鍵崗位不少于5:1。5、筆試和人才測評1)筆試進行專業知識與技能的測試,由用人部門提供招聘職位的專業筆試題,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建立筆試題庫,每半年修正一次。行政人事部協助組織測試。2)人才測評人才測評旨在了解應聘人員的行為風格、工作能力、職業興趣、社會愿望等,從多個角度來識別人才,最大限度達到人崗匹配。辦公室提供專業人才測評系統進行測評。6、面試流程(1)一次面試:行政人事部主導1)筆試和人才測評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行政人事部進行第一輪面試,面試結束后填寫面試評價表,并簽字確認,將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資料交至用人部門。2)應聘人員需在第一次面試時攜帶如下資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曾獲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彩色近照一張。(2)二次面試:用人部門主導一次面試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用人部門進行二次面試。面試通知由用人部門發出,向應聘者講明面試地點和聯系人、聯系電話。面試結束后填寫面試評價表,并簽字確認,將通過面試的人員資料交至公司分管領導,安排第三次面試。(3)三次面試:分管總、總經理進行分管總、總經理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合理安排時間通知面試人員。第三次面試結束的3個工作日給出明確意見。(4)一次和二次面試可合并進行,采取集體面試的方式。但面試形式內容、面試考官需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共同確定,以確保招聘效果。7、關鍵崗位背景核查行政人事部將對關鍵崗位的擬聘人員進行背景核查,包括其以往工作經歷、所任職位、工作表現及業績等。8、審批對于面試合格人員,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員工入司審批手續,依據員工入司審批表審批權限依次報批。三、員工錄用1、試用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考核結果,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核批復。2、轉正及合同簽訂轉正員工須與公司簽訂聘任合同。聘任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3、離職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1)辭職:試用期過之后,職員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2)自動離職:凡無故擅自曠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3)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4)開除: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4、內部調動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5、考核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考核則按照公司相關考核辦法執行。6、培訓培訓既是人力資源投資,又是公司給予員工最大的福利。公司將給予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較大培養潛質的員工更多的培訓機會。若參加投資大的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包括服務年限和服務期未滿需補償條款等。四、附則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有關文件如與本規范相違背,按本制度執行。精選制度8:員工競爭上崗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了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創造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形成富有生機和活力的用人機制,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2、本辦法所稱競爭上崗,是指公司在選配各級管理人員和專業崗位,通過一定范圍內的公開競爭產生人選,然后按規定程序擇優任用的一種選拔任用方法。3、競爭上崗應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評議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競爭上崗應在核定的職數限額內進行。二、競爭范圍競爭上崗原則上在公司總部實施,有的崗位根據需要,也可在全國各地客戶服務中心進行。對不適宜公開競爭的職位,不列為競爭上崗的范圍。三、基本條件和資格1、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應具備《公司任職條件試行規定》所規定的基本條件。2、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競爭上崗人員一般應逐級參加競爭;(二)具備競爭職位規定的任職資格。3、為鼓勵競爭,促使優秀人員脫穎而出,對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特別突出的,可越級參加公開競爭。四、程序和方法競爭上崗一般應按下列程序和方法進行:1、公布崗位。通過召開動員大會等形式,宣傳競爭上崗的目的和意義,公布競爭崗位、任職條件以及競爭上崗的程序,方法等事項。2、公開報名。一般由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人員個人自薦報名,也可以采取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報名。3、資格審查。按照競爭上崗的條件,由人力資源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選,報總經理室審批。4、考試或考核。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競爭人選進行考試。考試內容主要是履行競爭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理論、業務知識和綜合管理能力等。也可組織領導、專家對競爭人選的基本條件、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5、演講答辯。考試(測試)合格者,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演講。演講的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情況,任職優勢和工作設想,并就有關問題進行答辯。6、民主測評。在一定范圍內對考試(測試)成績合格者進行民主測評,充分聽取群眾意見。7、組織考核。根據競爭人員考試(測試)和演講答辯成績以及民主測評結果,按考核對象人數多于擬任職位人數的原則,擇優確定考核對象并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四個方面,重點要考核工作實績。8、公示。在公司范圍內公示七天,廣泛征集群眾意見。9、決定聘任。由公司領導集體討論決定人員的聘任。五、組織領導1、競爭上崗工作按照人員管理權限,在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領導下進行,由人力資源部具體組織實施。2、實施競爭上崗時應成立答辯委員會,答辯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有關部門負責人及聘請有關專家組成,負責演講答辯的評判工作,人數一般為5-7人。3、要切實加強對競爭上崗的領導,堅持原則,規范程序,嚴明人事工作紀律,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同時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確保競爭上崗健康、有序進行。六、附則本暫行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室負責解釋。精選制度9:請、休假制度一、為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凡公司員工的休息日休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工傷假、特別休假等均按此規定執行。二、公司休息日分為每周固定休息日和國家法定的節日。每周固定休息日為星期六和星期日。三、節日期間如遇固定休息日,可于節日結束后順延補休或調休。四、公司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的,安排員工補休。安排員工在法定節日工作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五、員工請假3天以內(含第3天)的由各單位審批,請假4天以上由公司辦公室批準,事假一次不得超過二十天。事假為無薪假,事假天數不包括固定休息日和節假日。六、員工請病、婚、喪、產、探親和工傷假必須有相關證明,且經員工單位領導同意后到公司辦公室辦理請、銷假手續。未經公司辦公室批準的一律按曠工對待。具體要求如下:1、病假:(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休息或住院,可申請病假,員工請病假須提供醫院的醫療證明,到單位辦理請假手續,經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休病假并按病假考勤。急診或其它特殊情況醫療證明可于事后補交,事后5日內未補交醫療證明者,按事假處理;(2)員工持醫院開具的門診病假證明請病假時,一次最多不能超過5個工作日,連續不能超過10個工作日,門診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仍需請病假的,必須同時提供病歷證明、檢查報告單,由公司辦公室審核后辦理,不能提供的,不再批準病假。(3)員工患病的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醫療期內為有薪假,病假工資以基礎工資為基數計算;(4)因打架斗毆、酗酒等原因造成的休息不得享受病假,按事假對待。2、婚假:(1)員工結婚,持有本人結婚證明,可申請婚假3天;(2)晚婚(初婚,男方年滿25周歲、女方年滿23周歲),婚假為15天;(3)婚假期間,按基礎工資計算婚假工資。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喪假5天,死亡者不在本地,可給予路程假,喪假期間按基礎工資計算喪假工資。4、產假:(1)公司女員工第一胎生育,可休法定產假,生育第二胎須憑所在地市(縣)計劃生育辦公室核批證明;(2)在公司服務滿1年的女員工,可休產假90天,晚育者(滿24周歲)產假為105天(特殊崗位可協商確定),并給男方護理假15天。(3)產假期滿,還不能工作者,需持公司認可的醫療證明,再申請休假,按病假對待;(4)產假假期包括固定休息日和節假日;(5)休產假須在產前或產后7天內(可委托他人)辦理請假手續;(6)無計劃生育指標卡而生育者,不得享受產假待遇。(7)產假期間,按基礎工資計算產假工資。5、探親假:(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開始享受探親待遇;(2)員工與配偶兩地分居,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一年可享受探望配偶1次15天的探親假,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3)員工與父母都不住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員工,未婚員工一年可享受探望父母一次7天的探親假,已婚員工四年可享受探望父母一次7天的探親假,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4)員工探親可報銷往返路費(火車或長途汽車)一次,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5)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公司辦公室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6)員工休探親假必須到公司辦公室辦理請銷假手續,擅自離崗探親或探親回來未銷假的按曠工處理。(7)探親假期間,按基礎工資計算探親假工資。(8)直系親屬都在本地的,為公司服務滿3年以上的,每年可一次性帶薪休假5天(不含節假日);休假期間按正常工資計算。6、工傷假:(1)職業病和工傷人員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假。(2)請假時須附意外事件報告書及醫院診斷證明,經公司有關部門認定,給予工傷假。(3)工傷假期視具體情況確定,期間工資按工資總額的80%計算工資。(4)工傷假期間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5)員工因違反操作規程或有關制度而造成工傷,另外經予相應處罰。七、公司辦公室建立健全請、銷假制度、臺帳和原始記錄。精選制度10:薪酬管理制度一、總則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按照按勞分配、整體兼顧、考核發放的原則制定,適用于全體員工。二、薪酬原則1、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2、因崗而異:薪酬體現不同崗位在決策責任、影響范圍、資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3、薪酬保密:未經公司許可任何員工不得公開或私下詢問、議論其他員工的薪酬。三、薪酬構成及標準1、薪酬指員工全部收入。2、薪酬標準總經理、副總經理年薪10-20萬,部門經理和項目經理年薪8-10萬,其他員工年薪1-8萬。四、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依據同崗位正式工資的80%發放。五、工資的計算與發放1、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核定工作日=月總天數-周日、節假日總天數-2;日工資額=當月工資/月核定工作日;2、公司考勤實行簽到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3、工資于每月15日按月支付,遇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年終獎金在年末支付,補貼每月憑發票經報銷程序到財務報賬。4、財務部、資產調配部、信息中心、部分免簽到員工及集團公司代發工資的其他員工,出勤由其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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