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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協議(30篇)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協議(通用30篇)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協議篇1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就購買______________棟________座________層________號房簽訂了《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以下簡稱“認購書”),現雙方就認購書做如下補充約定,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買賣雙方約定采取下述第2種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方式:買方須于7日內支付首期房款30%,余款70%于簽定本認購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

(2)向銀行借款方式:

若買方選擇銀行按揭,買方須于7日內支付不低于________年限以銀行最后批復為準,如銀行貸款金額減少,首期款將相應增加。

如買方采用銀行按揭借款方式付款,由于買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賣方或銀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關按揭資料或不簽署相關文件)導致未能成功辦理銀行按揭借款,賣方有權沒收買方已付定金,其余款項不計利息退回買方;由于銀行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發生巨大變化等)導致未能成功辦理銀行按揭借款,買方已付款項不計利息全額退還回買方。

無論何種原因買方未能成功辦理按揭,但同意繼續認購本房地產的,買方應在賣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付清首期款外的余款。

買方須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時間支付房款,若買方未按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每逾期______日,買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賣方支付滯納金。

買方應在付清定金后,自簽訂認購書之日起2日內按賣方和相關按揭銀行要求提供完整的相關按揭資料,接到賣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與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相關手續并與賣方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下稱“買賣合同”)

認購書中所稱的第五條所述“買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買方逾期付款超過3日;

(2)買方逾期未與賣方簽訂買賣合同或買方單方解除認購書或本補充協議;

(3)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的其他“買方原因”。若發生上述事由之一,賣方有權終止認購書及本補充協議,有權將標的房地產另行出售,且無須通知買方,并有權追究買方違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協議篇2

賣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電話:

買方: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碼:電話:

地址:郵政編碼:

第一條[訂約依據與基礎]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項目建設情況]

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主管部門簽訂及,取得位于深圳市區(街道)路,宗地編號為,土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土地用途為,建筑容積率為;土地使用權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領取的《房地產證》號碼為;賣方經批準在該幅土地上興建商品房,項目名稱為;該項目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本房地產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業經深圳市土地和房產主管部門批準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標的房地產情況]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房地產項目中的第棟單元層號房(房號以附圖中樓層平面圖為準、層號以附圖中立面圖為準),是為本合同標的房地產(以下稱本房地產)。其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廠房/,建筑面積(面積以所附測繪報告為準)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

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與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建筑面積計算規則及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及規則均見附件一。

具體樓層和位置及尺寸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剖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本房地產項目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見附件二。

第四條[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權益]

本房地產轉讓時,轉讓人(賣方)對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綠地、休憩地、空余地、電梯、樓梯、連廊、走廊、天臺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

第五條[計價方式和價款]

買賣雙方約定本房地產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購房總價款:

壹、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元,總金額為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貳、按套計算:

總金額為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第六條[付款方式和日期]

買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共計: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貳、按揭方式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期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的%,即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其余價款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日內向銀行貸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簽約之日起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即: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2.自簽約之日起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即: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3.自簽約之日起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即: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4.。

第七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買方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貳、。

第八條[付款證明]

買方支付購房款后,賣方應開具發票。買方已經付清購房款的,賣方應當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九條[交付時間和辦法]

賣方應當于年月日前將本房地產交付給買方,交付前應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賣方向買方交付時,應發出《入伙通知書》,《入伙通知書》中應注明實際交付的本房地產的套內建筑面積。

買方對賣方所交付的房地產無異議,或異議部分經協商處理同意收樓的,應對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的鑰匙出具收條,該收條視為本房地產實際交付的憑據。

賣方委托物業管理公司辦理入伙手續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

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經驗收同意收樓的,本房地產的交付時間為賣方交付本房地產的鑰匙之日;賣方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無正當理由拖延驗收時間的,本房地產的交付時間為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入伙期限屆滿之日。

第十條[交付的文件]

賣方應在本房地產交付時向買方提供有關本房地產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產登記機關認可的測繪機構出具的預售面積測繪報告和竣工面積測繪報告;

(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三)《房地產(住宅)質量保證書》;

(四)《房地產(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收樓意見書》;

(六)《業主臨時公約》;

(七)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出具的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

(八)。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項,賣方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項應出示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五)、(六)項應由買方填寫或簽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收樓,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交付時的驗收]

買方收到《入伙通知書》后,應在接到《入伙通知書》之日起日內按《收樓意見書》內容對本房地產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接收本房地產。

買方認為本房地產不符合交付標準或條件的,應在《收樓意見書》中一次性提出異議。賣方在接到買方異議后,應在日內對異議部分做出書面答復和處理意見。逾期不予答復及處理的,視為買方異議事實成立,本房地產視為未交付。

第十二條[賣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貳、。

第十三條[共用設施與附屬配套項目]

賣方在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時,本房地產項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應一并建成并經驗收合格;經批準分期建設的,應按批準的進度建設并經驗收合格(見附件二)。

賣方未按規定時間建成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并經驗收合格的,本房地產不符合交付標準,按下列第種方法處理:

壹、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主張權利;

貳、賣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的違約金給買方,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賣方承諾在日內交付該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

叁、。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產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時間交付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同時應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并書面通知買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時間。

第十五條[保修]

本房地產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國家標準:);

(三)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管道為年(國家標準:);

(四)墻面、頂棚抹灰層年(國家標準:);

(五)衛生潔具年(國家標準:);

(六)燈具、電器開關年(國家標準:);

(七)裝修工程年(國家標準:)。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產(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承諾執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圍內的保修費用由賣方負擔,但因買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等非賣方原因造成的問題除外。

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履行保修義務;賣方對保修責任有異議的,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通知買方。買賣雙方可委托雙方認可且具有資質的監理單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予以檢測,所有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在保修期內,買方發出書面保修通知書5日內,賣方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書面通知保修責任異議的,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合理的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六條[質量]

本房地產因質量缺陷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予以賠償。

買方在保修期內發現有質量缺陷的,應通知賣方履行保修義務,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因質量缺陷經兩次以上維修后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買方認為本房地產主體結構工程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安全使用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檢測結果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復核確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須按本合同第十二條之有關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買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賣方相應減少價金。

本條所涉及檢測及復核等費用均可由買方先行墊付,檢測及復核結果為本房地產存在質量缺陷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七條[面積差異的處理]面積差異比=----------------------_100%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本房地產價格的,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如果存在差異,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數)的

(一)差異值在±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差異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數)至±3%以下(含本數)的:面積超出的,超出的面積視為賣方無償贈與;面積不足的,賣方應當雙倍返還該不足部分的價金予買方(扣除0.6%的誤差后)。

(三)差異值在±3%以上(不含本數)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項方式執行。

二、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數)的,面積差異處理的約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計算房地產價格,買賣雙方對于該套房地產的面積有約定的,適用本條。

第十八條[裝置、裝修、裝飾]

交付的本房地產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主要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就未達標準部分進行重新裝修。因重新裝修而推遲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處理。

對賣方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方。但買方明確表示不接受這部分裝置、裝修、裝飾的,賣方有義務對其加以拆除,并賠償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損失。

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的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規范,如不符合規范,或其對人體有害物質超過國家強制性標準,危及買方健康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處理,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買賣雙方對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規范存在爭議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機構進行檢測,相關的費用由買方先行墊付。檢測結果為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范的,檢測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九條[規劃、設計變更]

已預售的房地產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原有規劃設計。如確需變更的,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房地產專有部分的變更,賣方應征得買方書面同意,并依照相關規定向深圳市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二、本項目共有部位、共用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等的變更,賣方應當征得全體受讓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經公證后,向深圳市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經批準后方可進行相關變更,并應自變更方案獲批準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所有購房者。

不同意變更的買方有權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做出解除合同的書面決定;賣方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方的,買方亦可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須在買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賣方不按上述約定的條件擅自改變原有規劃設計的,買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解除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權利之瑕疵擔保]

賣方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方主張對本房地產的任何權利。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買方無法取得或者喪失本房地產所有權,或者所有權受到限制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買方在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本房地產享有權利的,不適用前款之約定。

買方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產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是賣方提供了適當擔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辦證義務]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內,完成本房地產項目的房地產初始登記。

在將本房地產交付給買方之日起240日內賣方應選擇下列第種方式為買方辦理《房地產證》:

壹、書面通知買方共同(或委托賣方)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證》;

貳、待初始登記時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出具本房地產賣方委托買方自行登記辦證的備案申請,買方于本房地產項目初始登記后徑自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證》。

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二條[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如賣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買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取得《房地產證》的,賣方自本房地產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如延期辦證的時間達到120日,則買方有權在該120日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

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房地產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買方實際取得《房地產證》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結構與用途禁制]

本房地產僅作使用,買方不得改變該房地產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若違反此約定,買方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責任,造成賣方或第三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前期物業管理]

賣方應依照物業管理法規規定,以招標/協議方式聘請具有級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對本項目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特區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2年,業主委員會在此期間成立的,業主委員會應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各項職責,但不得終止委托管理合同;寶安、龍崗兩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2年(自首個業主入伙之日起計),但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物業管理費由買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交納,本體維修基金由買方按政府規定的標準交納。

賣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買方明示其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所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署本房地產項目的業主臨時公約。

賣方應依法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產權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其位置見附圖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產,由賣方按政府規定的標準交付本體維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條第三款約定的標準交付物業管理費。

賣方應按物業管理法規規定交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第二十五條[文件便利]

賣方應當將本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或者其復印件提供給買方,并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義務:

(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二)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三)賣方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六條[合同備案]

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買方有權督促賣方履行備案義務。

第二十七條[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通知書如系單位發出應加蓋公章,如系個人發出應有簽名。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買賣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買賣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為準。如地址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條[附件與合同組成]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圖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賣方所做的售樓廣告、售樓書等符合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糾紛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壹、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圖,共頁,為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補充和修改]

對本示范文本內容的任何補充和修改,除非是由買方提出的,否則均被視為由賣方提供的格式條款。

第三十二條[生效]

本合同自公證/簽章/年月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協議篇3

賣方:買方:

注冊地址:國籍: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電話:

地址:

第一條[訂約依據與基礎]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

第二條[項目建設情況]

賣方與深圳市土地和房產主管部門簽訂及,取得位于深圳市區(街道)路,宗地編號為,土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土地用途為,建筑容積率為;土地使用權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領取的《房地產證》號碼為;賣方經批準在該幅土地上興建商品房,項目名稱為;該項目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本房地產項目地價款已繳清,業經深圳市土地和房產主管部門批準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標的房地產情況]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房地產項目中的第棟單元層號房(房號以附圖中樓層平面圖為準、層號以附圖中立面圖為準),是為本合同標的房地產(以下稱本房地產)。

其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廠房/,建筑面積(面積以所附測繪報告為準)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

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與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建筑面積計算規則及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與不分攤范圍及規則均見附件一。

具體樓層和位置及尺寸見所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剖面圖及分戶平面圖。

本房地產項目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

第四條[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權益]

本房地產轉讓時,轉讓人(賣方)對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綠地、休憩地、空余地、電梯、樓梯、連廊、走廊、天臺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所擁有的權益同時轉移。

第五條[計價方式和價款]

買賣雙方約定本房地產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購房總價款:

壹、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元,總金額為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貳、按套計算:

總金額為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第六條[付款方式和日期]

買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共計: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貳、按揭方式付款:

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期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的%,即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其余價款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日內向銀行貸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簽約之日起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即: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2.自簽約之日起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即: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3.自簽約之日起日內付全部樓價款的%,即: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小寫元)。

第七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

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買方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付款證明]

買方支付購房款后,賣方應開具發票。

買方已經付清購房款的,賣方應當出具付清購房款證明書。

第九條[交付時間和辦法]

賣方應當于年月日前將本房地產交付給買方,交付前應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賣方向買方交付時,應發出《入伙通知書》,《入伙通知書》中應注明實際交付的本房地產的套內建筑面積。

買方對賣方所交付的房地產無異議,或異議部分經協商處理同意收樓的,應對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的鑰匙出具收條,該收條視為本房地產實際交付的憑據。

賣方委托物業管理公司辦理入伙手續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

賣方書面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經驗收同意收樓的,本房地產的交付時間為賣方交付本房地產的鑰匙之日;賣方通知買方入伙后,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驗收或無正當理由拖延驗收時間的,本房地產的交付時間為賣方《入伙通知書》中的入伙期限屆滿之日。

第十條[交付的文件]

賣方應在本房地產交付時向買方提供有關本房地產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產登記機關認可的測繪機構出具的預售面積測繪報告和竣工面積測繪報告;

(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三)《房地產(住宅)質量保證書》;

(四)《房地產(住宅)使用說明書》;

(五)《收樓意見書》;

(六)《業主臨時公約》;

(七)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出具的物業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查驗清單;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項,賣方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項應出示原件并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五)、(六)項應由買方填寫或簽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視為不符合交付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收樓,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交付時的驗收]

買方收到《入伙通知書》后,應在接到《入伙通知書》之日起日內按《收樓意見書》內容對本房地產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視為同意接收本房地產。

買方認為本房地產不符合交付標準或條件的,應在《收樓意見書》中一次性提出異議。

賣方在接到買方異議后,應在日內對異議部分做出書面答復和處理意見。

逾期不予答復及處理的,視為買方異議事實成立,本房地產視為未交付。

第十二條[賣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壹、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之內(含90日)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

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共用設施與附屬配套項目]

賣方在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時,本房地產項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中規定的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應一并建成并經驗收合格;經批準分期建設的,應按批準的進度建設并經驗收合格。

賣方未按規定時間建成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并經驗收合格的,本房地產不符合交付標準,按下列第種方法處理:

壹、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主張權利;

貳、賣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的違約金給買方,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賣方承諾在日內交付該共用設施及附屬配套項目;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產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時間交付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同時應在合理的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并書面通知買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時間。

第十五條[保修]

本房地產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國家標準);

(三)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管道為年(國家標準);

(四)墻面、頂棚抹灰層年(國家標準);

(五)衛生潔具年(國家標準);

(六)燈具、電器開關年(國家標準);

(七)裝修工程年(國家標準);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產(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承諾執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圍內的保修費用由賣方負擔,但因買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等非賣方原因造成的問題除外。

賣方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履行保修義務;賣方對保修責任有異議的,應在收到買方通知后5日內通知買方。

買賣雙方可委托雙方認可且具有資質的監理單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予以檢測,所有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在保修期內,買方發出書面保修通知書5日內,賣方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書面通知保修責任異議的,買方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合理的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六條[質量]

本房地產因質量缺陷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予以賠償。

買方在保修期內發現有質量缺陷的,應通知賣方履行保修義務,賣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因質量缺陷經兩次以上維修后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買方認為本房地產主體結構工程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安全使用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

檢測結果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復核確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須按本合同第十二條之有關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買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賣方相應減少價金。

本條所涉及檢測及復核等費用均可由買方先行墊付,檢測及復核結果為本房地產存在質量缺陷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七條[面積差異的處理]面積差異比=----------------------_100%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本房地產價格的,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實際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套內建筑面積如果存在差異,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數)的

(一)差異值在±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互相不退、不補。

(二)差異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數)至±3%以下(含本數)的:面積超出的,超出的面積視為賣方無償贈與;面積不足的,賣方應當雙倍返還該不足部分的價金予買方(扣除0.6%的誤差后)。

(三)差異值在±3%以上(不含本數)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在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買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項方式執行。

二、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數)的,面積差異處理的約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計算房地產價格,買賣雙方對于該套房地產的面積有約定的,適用本條。

第十八條[裝置、裝修、裝飾]

交付的本房地產的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主要裝修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就未達標準部分進行重新裝修。

因重新裝修而推遲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處理。

對賣方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方。

但買方明確表示不接受這部分裝置、裝修、裝飾的,賣方有義務對其加以拆除,并賠償買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損失。

賣方交付的本房地產的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規范,如不符合規范,或其對人體有害物質超過國家強制性標準,危及買方健康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予以更換、處理,造成買方損失的,賣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買賣雙方對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規范存在爭議的,買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機構進行檢測,相關的費用由買方先行墊付。

檢測結果為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范的,檢測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九條[規劃、設計變更]

已預售的房地產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原有規劃設計。

如確需變更的,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本房地產專有部分的變更,賣方應征得買方書面同意,并依照相關規定向深圳市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

二、本項目共有部位、共用設施的用途、設計和項目名稱等的變更,賣方應當征得全體受讓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經公證后,向深圳市規劃設計主管部門申報,經批準后方可進行相關變更,并應自變更方案獲批準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所有購房者。

不同意變更的買方有權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做出解除合同的書面決定;賣方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買方的,買方亦可解除合同。

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須在買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賣方不按上述約定的條件擅自改變原有規劃設計的,買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解除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權利之瑕疵擔保]

賣方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方主張對本房地產的任何權利。

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買方無法取得或者喪失本房地產所有權,或者所有權受到限制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有關約定承擔責任。

買方在訂立合同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第三人對本房地產享有權利的,不適用前款之約定。

買方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產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是賣方提供了適當擔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辦證義務]

賣方應在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內,完成本房地產項目的房地產初始登記。

在將本房地產交付給買方之日起240日內賣方應選擇下列第種方式為買方辦理《房地產證》:

壹、書面通知買方共同(或委托賣方)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證》;

貳、待初始登記時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出具本房地產賣方委托買方自行登記辦證的備案申請,買方于本房地產項目初始登記后徑自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房地產證》。

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二條[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如賣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買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取得《房地產證》的,賣方自本房地產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如延期辦證的時間達到120日,則買方有權在該120日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

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自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10日內退還買方已付購房款并支付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同時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買方實際損失的,賣方應補償其差額。

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房地產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買方實際取得《房地產證》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本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結構與用途禁制]

本房地產僅作使用,買方不得改變該房地產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若違反此約定,買方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責任,造成賣方或第三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前期物業管理]

賣方應依照物業管理法規規定,以招標/協議方式聘請具有級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對本項目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特區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2年,業主委員會在此期間成立的,業主委員會應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各項職責,但不得終止委托管理合同;寶安、龍崗兩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2年(自首個業主入伙之日起計),但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物業管理費由買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交納,本體維修基金由買方按政府規定的標準交納。

賣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買方明示其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所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買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署本房地產項目的業主臨時公約。

賣方應依法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產權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其位置見附圖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產,由賣方按政府規定的標準交付本體維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條第三款約定的標準交付物業管理費。

賣方應按物業管理法規規定交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第二十五條[文件便利]

賣方應當將本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或者其復印件提供給買方,并有向買方提供查閱、復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義務:

(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二)主管部門批準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戶平面圖;

(三)賣方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六條[合同備案]

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如賣方未履行此項義務,造成買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買方有權督促賣方履行備案義務。

第二十七條[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書面形式。

通知書如系單位發出應加蓋公章,如系個人發出應有簽名。

如無蓋章或簽名,視為未通知。

買賣雙方在收到對方的書面通知時,應當簽收。

買賣雙方地址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為準。

如地址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

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的,由其承擔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條[附件與合同組成]

買賣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中。

附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圖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賣方所做的售樓廣告、售樓書等符合要約條件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賣方應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糾紛處理]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壹、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圖,共頁,為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

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補充和修改]

對本示范文本內容的任何補充和修改,除非是由買方提出的,否則均被視為由賣方提供的格式條款。

第三十二條[生效]

本合同自公證/簽章/年月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買方(簽章):

賣方代理人(簽章):買方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協議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第一條標的、價款

第二條甲方經與深圳市規劃國土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國土局)簽訂深()合字()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地塊編號為: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該幅土地領取的《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土地上興建房地產,定名為_______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___,屬______結構,建筑層數_____層,現經批準進行預售,《房地產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商品住宅外銷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地產的第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地產售價為人民幣

第五條甲方委托

第六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附表

第七條甲方須于

第八條甲方不能按上條規定時間交付房地產予乙方使用時,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上述房地產價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期超過三十天,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十天內將乙方已付的一切款項(不計利息)退還乙方,并支付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上述房地產價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第九條因火災、地震、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致使房地產買賣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甲方必須獲得由深圳市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第十條甲方出售的房地產須按照市規劃國土局批準的建筑圖紙完成全部建筑工程,并經深圳市建筑工程主管部門驗收合格,通路、通水、通電,領取《竣工驗收證書》后方可交付乙方使用。

第十一條交付使用的房地產實際建筑面積如大于或少于本合同規定的面積的,甲方或乙方有權要求對方以面積差額的購房價格補交或退還款項。交會使用的房地產裝修部分達不到本合同附表三約定的裝修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裝修的差價。

第十二條乙方付清購樓款后,甲方應出具付清樓款證明書。

第十三條房地產移交后,在未由業主委員會聘請住宅區管理機構之前交由

第十四條甲方應在領取房地產《竣工驗收證書》后的一百五十天內書面通知乙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以下簡稱市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房地產權轉移登記發證后,乙方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十五條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六條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證》,從甲方取得房地產《竣工驗收證書》之日的第一百八十天起,按市房屋租賃主管部門規定的指導租金標準,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直至市產權登記機關核發《房地產證》之日止。

第十七條甲方出售的房地產位于地塊編號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設施,為該地域范圍內的房地產權利人共同享有(另有約定的除外),乙方按占地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保留附表四之所列項目權益為本身擁有。

第十九條乙方取得房地產權后,應按市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二十條甲方應在房地產權轉移時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復印件提供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轉移。

第二十一條甲方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天內將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機關作備案登記。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列于附表五中,附表五須經雙方簽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的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表一、二、三、四、五及附圖一均為合同內容之一部分,合同用墨水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連同附表一、二、三、四、五及附圖一共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自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協議篇5

賣方: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買賣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賣方將座落在區街號

房產,建筑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平方米,分攤公用建筑面積平方米),附屬建筑物(已于年月日簽訂草約)出售給買方,并將與出售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買方。買方已對上述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買。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含附屬建筑物)的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元)。

三、房產買賣成交后,在房產交易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雙方共同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四、賣方保證上述房地產合法,權屬清楚。雙方簽約后,若發生與賣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賣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負責賠償。

五、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并經房產交易主管機關批準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毀約。

七、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由承擔。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房產交易主管機關存檔貳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賣方:(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經辦人:(簽章)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經辦人:(簽章)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協議篇6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

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制

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文本適用于已合法取得《房地產證》的房地產轉讓。

二、本合同的條款解釋權屬深圳市規劃國土局。

三、本合同未經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深(龍崗)房現買字第號

賣方(下稱甲方):

姓名:國籍/籍貫: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公司或機構名稱:

地址: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國籍/籍貫: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國籍/籍貫: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公司或機構名稱:

地址: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國籍/籍貫: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現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房地產坐落于深圳市(項目名稱)幢/座號房,位于第層,房屋結構為,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地產用途為,房地產內附著設施見附表,《房地產證》號。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房地產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產給乙方,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退還乙方所付購房款(不計利息),并按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買賣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地產權歸乙方擁有。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甲方應將該宗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復印件交給乙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轉移給乙方。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以產權登記部門保存的合同副本為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可約定其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須經雙方簽章。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的里打√):向深圳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機構申請_____(只適用于一方或雙方為境外機構或個人的)。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涉外房地產買賣合同)、市規劃國土局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自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乙方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房地產經紀人及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適用于通過經紀行為達成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監證單位:深圳市龍崗房地產交易中心(簽章)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協議篇7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于由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的房地產(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該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乙方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__________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時,其該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移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定金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___的滯納金。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房地產買賣主管機關審查批準后生效。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本合同文本適用與房地產買賣立契。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后,可調空白條款內或另行簽訂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附件(略)

房地產買賣合同

簽訂本合同的當事人出賣人:買受人:依照《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平等協商自愿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第一條買賣房地產基本情況買賣房地產座落于云霄縣云陵鎮樓仔腳路000號。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證號云國用(20__)字第0000號國有土地使用證、云政房字第0000號房屋所有權證。該房地產來源于購買,用途住宅,建筑面積91.63平方米,土地宗地號城字B0730,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土地使用年限至_年_月_日,總用地面積44.07平方米,土地分攤面積_平方米。買受人已經充分了解該房地產,愿意購買。第二條價款、付款方式和期限雙方約定房地產買賣價款人民幣20萬元。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元,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總價款。買受人同意按下列第1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方式:在簽署本合同時付清。

2、分期付款方式:。

3、按揭或轉按揭付款方式:。采取轉按揭方式付款的,出賣人保證已將抵押情況告知買受人,并承諾在辦理過戶手續后注銷抵押登記,否則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五條稅費負擔方式買賣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義務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一致,稅費由買受人陳文良承擔。

第六條房地產交接出賣人在20__年9月3日前將房地產交付給買受人使用。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原土地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和義務、房地產共用部位的維修基金、相關設施設備等隨之轉移。出賣人負責付清房地產交付前相關費用(包括水、電、物業管理、衛生費、有線電視等各項費用)。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本房地產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七條關于租賃的承諾若本房地產原已出租,出賣人保證已將租賃情況告知買受人、承租人,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房地產買賣不影響原租賃繼續履行。

第八條出賣人對房地產權屬清楚的承諾出賣人保證房地產權屬清楚,無債務糾紛;如存在其他共有人則共有人已同意出售;如為已購公有住房、經濟適用房的`,則同住成年人已同意出售。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出賣人有關的房地產權屬或者債務糾紛,由出賣人承擔法律責任,給買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第九條違約責任(一)有關定金的法律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處理。(二)其他違約責任約定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對本合同的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約定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依法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附件及補充協議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辦理買賣登記手續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署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雙方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向房屋、土地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買賣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附則本合同一式五份,當事人各執一份,房屋、土地登記機關各一份,福建建云律師事務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買賣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簽署出賣人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

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協議篇8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由乙方受讓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區縣_______路_______弄新村_______支弄_______號_______室(部位:_______)。

房屋類型: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房屋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___________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______幣)計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乙方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_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日內對房屋及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_______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備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備估值_______倍價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自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萬分之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外,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一、合同繼續履行,乙方還應繼續甲方支付違約金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違約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萬分之______計算。

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價款的_______%。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當于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價款,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和賠償金部分的,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協議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房地產交接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付款日萬分之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四條和第六條約定的應當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

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日違約金外,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一、合同繼續履行,甲方還應繼續乙方支付違約金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違約金按乙方已付款日萬分之______計算。

二、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價款的_______%。甲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并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使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的,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請將此條款劃去)。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補充條款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及房地產四至范圍

附件二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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