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2800-2023 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_第1頁
DB14-2800-2023 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_第2頁
DB14-2800-2023 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_第3頁
DB14-2800-2023 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_第4頁
DB14-2800-2023 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5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ICS13.020.40CCSZ6014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forrefractoryindustry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IDB14/2800—2023前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24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5大氣污染物監測要求 66實施與監督 7DB14/2800—2023本文件為強制性標準。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本文件實施后,新制(修)訂的國家關于耐火材料工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部分或全部污染物項目嚴于本文件的,或者本文件未作規定的污染物項目,按國家標準執行。本文件由山西省生態環境廳提出、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文件的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本文件由山西省生態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文件起草單位:山西省環境科學學會、山西省耐火材料工業協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邢劍波、王志平、宋劍、鈕少穎、侯淑平、田志丹、郭興盛、王振、黎佳全、張留峰、李高平、嚴迎春、宋心愿、孫加林、武曉煜、郝良軍、王亞利、武春虹、焦永生、霍平、吳建軍、程建平、武晉平、潘冬暉、李肇喜、高峰、宋建民。本文件由山西省人民政府2023年7月28日批準。本文件由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1DB14/2800—2023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文件規定了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與監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適用于山西省行政區域內現有耐火材料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耐火材料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14669空氣質量氨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758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GB37822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HJ38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HJ57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HJ/T67大氣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HJ75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76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T373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397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533環境空氣和廢氣氨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HJ604環境空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HJ629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HJ692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HJ693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HJ732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采樣氣袋法HJ819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36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HJ942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HJ944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范總則(試行)HJ1131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便攜式紫外吸收法2DB14/2800—2023HJ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便攜式紫外吸收法HJ固定污染源廢氣氣態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測定便攜式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法HJ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HJ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技術規范《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6號)《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8號)《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耐火材料耐火度在1580℃以上的無機非金屬材料,包括天然礦石及經過一定的工藝制成的用作高溫設備和部件的材料。3.2耐火材料工業用天然礦物原料或工業產成品經過粉碎、分級、混合、成型、烘干、燒成等全部工序或其中若干工序,制成耐火材料的工業。3.3揮發性有機物(VOCs)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有關規定確定的有機化合物。在表征VOCs總體排放情況時,根據行業特征和環境管理要求,采用非甲烷總烴(以NMHC表示)作為污染物控制項目。3.4非甲烷總烴(NMHC)采用規定的監測方法,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有響應的除甲烷外的氣態有機化合物的總和,以碳的質量濃度計。3.5VOCs物料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原輔材料、產品和產生的廢料(渣、液),以及有機聚合物原輔材料和廢料(渣、液)。3.6無組織排放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包括開放式作業場所逸散,以及通過縫隙、通風口、敞開門窗和類似開口(孔)的排放等。3.7封閉利用完整的圍護結構將物料、作業場所等與周圍空間阻隔的狀態或作業方式。設置的門窗、蓋板、檢修口等配套設施在非必要時應保持關閉狀態。DB14/2800—20233.8密閉污染物質不與環境空氣接觸,或通過密封材料、密封設備與環境空氣隔離的狀態或作業方式。3.9現有企業本文件實施之日前已建成投產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通過審批的耐火材料企業或生產設施。3.10新建企業自本文件實施之日起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審批的新建、改建和擴建耐火材料工業建設項目。3.11標準狀態溫度為273.15K,壓力為101.325kPa時的狀態。本文件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均以標準狀態下的干氣體為基準。3.12排氣筒高度自排氣筒(或其主體建筑構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氣筒出口計的高度,單位為m。4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有組織排放控制要求4.1.1新建企業自本文件實施之日起,現有企業自2024年10月1日起,大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執行表1規定的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要求。表1大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限值單位:mg/m3計)8383838383—————————a指爐窯內最高溫度值。b適用于煙氣處理使用氨水、尿素等含氨物質的情形。4DB14/2800—20234.1.2VOCs燃燒(焚燒、氧化)裝置產生的大氣污染物除執行表1規定的限值外,基準含氧量、處理效率還應符合GB37822規定要求。4.1.3爐窯與烘干設備實測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按式(1)換算為基準含氧量條件下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以此作為判定排放是否達標的依據,不同類型爐窯基準含氧量按表2規定執行。電熱爐及其他排氣設備以實測質量濃度作為達標判定依據,不得稀釋排放。實實(1)實式中:P基——大氣污染物基準排放濃度,mg/m3;P實——大氣污染物實測排放濃度,mg/m3;基——干煙氣基準含氧量,%;實——干煙氣實測含氧量,%。表2煙氣基準含氧量a4.1.4排氣筒高度應不低于15m(因安全考慮或有特殊工藝要求的除外),具體高度以及與周圍建筑物的相對高度關系應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4.1.5當執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廢氣合并排氣筒排放時,應在廢氣混合前進行監測,并執行相應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選擇的監控位置只能對混合后的廢氣進行監測,則應按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嚴格的規定執行。4.1.6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應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排除故障或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4.1.7因工藝需要設置廢氣應急旁路的企業,按規定應安裝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的,應將其采樣點安裝在旁路與廢氣處理設施所排廢氣混合后的煙道內;不具備條件的,應在旁路煙道上安裝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應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正常運行時不應通過旁路排放;當廢氣處理設施非正常運行,為保證安全生產確需使用旁路煙道排放的,企業應及時向轄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修復措施。4.1.8企業應按照HJ944要求建立臺賬,記錄污染處理設施的主要運行信息,如廢氣收集量和處理量、廢氣濃度、處理設施關鍵運行參數、運行時間等。臺賬(包括處理設施控制系統運行數據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4.2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5DB14/2800—20234.2.1排放限值要求新建企業自本文件實施之日起,現有企業自2024年10月1日起,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執行表3規定的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要求。表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56a適用于使用涉VOCs物料的企業。4.2.2總體要求4.2.2.1企業應嚴格控制生產工藝過程及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無組織廢氣排放,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粉塵外逸。4.2.2.2廠區道路應硬化,并采取清掃、灑水等措施,保持路面清潔。未硬化的廠區地面應采取綠化等措施。4.2.2.3企業應優先使用低VOCs含量的物料。VOCs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及污染物排放應符合GB37822規定。4.2.2.4廢氣收集系統的輸送管道應密閉。廢氣收集系統應在負壓狀態下運行。4.2.2.5除塵器應設置密閉灰倉,除塵灰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除塵灰采取袋裝、罐裝等密閉措施收集、存放和運輸。4.2.2.6除塵灰如采用車輛外運,在裝車過程中應采取抑塵措施,并對運輸車輛進行苫蓋,或采用罐車等方式運輸。4.2.2.7氨的裝卸、貯存、輸送、制備等過程應密閉,并采取氨氣泄漏檢測措施。4.2.3物料儲運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4.2.3.1原料及易產塵的中間品和產成品的儲存場,應采用封閉料場(倉、棚、庫),料場地面應硬化,并釆取有效的抑塵措施。汽車運輸出口應配備有效的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4.2.3.2廠內粒狀、塊狀物料應采用封閉皮帶、封閉通廊或封閉車輛等封閉式輸送裝置,并按GB/T16758規定配備集氣罩和除塵設施;廠內粉狀物料應采用密閉皮帶、封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氣力輸送等方式輸送。物料輸送轉載點和卸料點應按GB/T16758規定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4.2.3.3涉VOCs物料應盛放于具有防逸散能力的容器或包裝袋中,并封閉存放。4.2.3.4涉VOCs物料應采用具有防逸散能力的輸送設備轉運。4.2.4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4.2.4.1物料粉碎、篩分、混料應在封閉廠房中進行。粉碎設備、篩分設備和混料設備的進、出料口應按GB/T16758規定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4.2.4.2干法或半干法成型機的布料及其他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環節應采取封閉等措施,或按GB/T16758規定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6DB14/2800—20234.2.4.3在保障生產安全的前提下,烘干、燒成及相關無組織排放環節應采取密閉或封閉等有效措施,或按GB/T16758規定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4.2.4.4易產塵產品的包裝過程應在封閉廠房中進行,并按GB/T16758規定配備集氣罩和除塵設施。4.2.4.5涉VOCs物料的混料、成型、烘干、燒成等生產工序,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4.2.5運行與記錄要求4.2.5.1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應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排除故障或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4.2.5.2企業應按照HJ944要求建立臺賬,記錄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系統及其他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的主要運行信息,如運行時間、廢氣收集量等;記錄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臺賬(包括無組織排放視頻監控系統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5大氣污染物監測要求5.1一般要求5.1.1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和HJ/T373、HJ819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訂監測方案,對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如實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5.1.2企業應按照HJ75、HJ76、HJ819、HJ942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安裝、使用廢氣自動監控設備。5.1.3企業應按照GB/T16157、HJ75、HJ76、HJ/T397和HJ1286等相關要求,設計、建設、維護永久性采樣口、采樣測試平臺和排污口標志。5.2監測采樣與分析方法5.2.1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的監測采樣按照GB/T16157、HJ75、HJ/T397、HJ732和HJ1286的規定執行。對于排放強度周期性波動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監測時段應涵蓋其排放強度大的時段。5.2.2廠區內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的采樣點設在生產廠房門窗、屋頂等排放口處;若廠房不完整(如有頂無圍墻),監測點應選在距煙(粉)塵排放源5m,距離地面1.5m以上位置進行監測。5.2.3對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進行監控時,在廠房門窗或通風口、其他開口(孔)等排放口外1m,距離地面1.5m以上位置處進行監測。若廠房不完整(如有頂無圍墻則在操作工位下風向1m,距離地面1.5m以上位置處進行監測。5.2.4廠區內顆粒物任意1h平均濃度的監測采用HJ1263規定的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