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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PAGE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CJJPCJJxx—200x城鎮燃氣加臭技術規程StandardforodorizingunitcitygasengineeringCJJ××--××(征求意見稿)2009年1月天津前言根據建設部建標〔2007〕125號文件下達的2007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本規程由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制定。標準編制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中對城鎮燃氣加臭的規定,在征求和聽取部分燃氣集團、加臭劑和加臭裝置供應企業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城鎮燃氣加臭工作的實際情況,編制本技術規程。本規程共分6章和2個附錄,主要包括:總則、術語、加臭要求、加臭裝置的技術要求、加臭裝置的安裝與驗收,以及加臭裝置的運行與維護。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條文的解釋,由主編單位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標準主編單位: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本標準參編單位:本標準起草人:目次1總則 12術語 13燃氣加臭要求 23.1燃氣加臭劑質量和加臭量的要求 23.2燃氣加臭量的檢測 43.3燃氣加臭劑的更換 44加臭裝置的技術要求 44.1一般規定 44.2加臭裝置設計 54.3加臭裝置的布置 85加臭裝置的安裝與驗收 85.1一般規定 85.2加臭裝置的安裝 95.3加臭裝置的檢驗與驗收 96加臭裝置的運行與維護 106.1一般規定 106.2加臭裝置的運行 116.3加臭裝置的檢修與維修 11本規程用詞說明 13附錄A(資料性附錄)一種含硫加臭劑(四氫噻吩-THT)的基本特性 14附錄B:(資料性附錄)一種含無加臭劑的基本特性附錄 17條文說明 22Index1GeneralPrinciples 12Glossary 13RequirementsforGasodorization 23.1Requirementsforqualityofgasodorant,basicprinciplesforgasodorization 23.2Measurementforgasodorization 43.3Changeofgasodorant 44Technicalrequirementsforgasodorizationunit 44.1Basicprinciples 44.2Designofgasodorizationunit 54.3Layoutofgasodorizationunit 85InstallationofgasodorizationUnit 85.1Basicrinciples 85.2Installation 95.3Checkandaccept 96Operation&maintenanceofgasodorizationunit 106.1Basicprinciples 106.2Operation 116.3Maintenance 11AppendixAcharacteristicsofTetrahydrothiophene(asreference) 14AppendixBcharacteristicsof(s--free) 17Wordingillumination 221總則1.0.1為使城鎮燃氣加臭滿足安全供氣和保護環境的要求,特制定本規程。1.0.21.0.3燃氣加臭劑和裝置的選型應在不斷總結生產和科學試驗的基礎上,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做到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1.0.4城鎮燃氣加臭技術應遵循我國城鎮燃氣安全供氣的法律、法規和現行的國家標準,并應與燃氣用戶的要求相結合。1.0.5城鎮燃氣加臭除應執行本技術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定。2術語2.0.1加臭劑Gasodorant一種具有強烈氣味的有機化合物或混合物。當以很低的濃度加入燃氣中,使燃氣有一種特殊的、令人不愉快的警示性臭味,以便在發生危險之前,即被察覺。2.0.2加臭量Gasodorantinjectionrate在單位體積燃氣中加入加臭劑的數量,通常用每標準立方米加若干毫克為單位,用mg/m3表示。2.0.3燃氣加臭裝置Gasodorizationunit向燃氣管道內注入燃氣加臭劑并能使加臭劑充分與燃氣均勻混合的專用設備。包括:控制部分、加臭部分、儲存部分及相應管道。2.0.4加臭點inject指在燃氣管道上開設的用于連接加臭劑注入噴嘴的接口位置。2.0.5加臭劑傳輸管線Transmissionpipeline用于加臭裝置的加臭劑出口與加臭劑注入噴嘴入口之間的連接管線。2.0.6加臭劑注入噴嘴噴射加臭劑進入燃氣管道,并使加臭劑汽化或霧化的部件。2.0.7加臭劑上料器向加臭劑儲罐內添加加臭劑的設備。2.0.8標定對加臭劑輸出量進行檢測和認定。2.0.9吸收器用于吸收燃氣加臭劑蒸汽并消除臭味的容器。2.0.10加臭裝置控制器控制加臭裝置運行的電子設備。2.0.11自動運行和手動運行automaticandmanualoperat自動運行指加臭裝置按燃氣流量信號的變化自動調整加臭裝置的輸出量進行加臭,使燃氣流量和加臭量保持恒定的比例。手動運行指加臭裝置的輸出量按操作者的設置量進行定量加臭。2.0.12加臭精度單位體積燃氣內加入的加臭劑量與設定加臭量的誤差值占設定加臭量的百分比。2.0.13止回閥安裝在加臭劑注入噴嘴上部阻止燃氣回灌到加臭設備內的單向閥。2.0.14管線閥門組Valvesuit在加臭裝置內部變換傳輸加臭劑流向和切換加臭泵的管線、閥門、壓力表零部件等的組合體。3燃氣加臭要求3.1燃氣加臭劑質量和加臭量的要求3.1.1燃氣加臭劑應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劑在安全用量的最小范圍內,應具有區別于其它氣味,并使人能察覺是燃氣泄漏的氣味,且氣味消失緩慢。2加入燃氣中加臭劑的量不應對人身、管道或與其接觸的材料有毒、有害;燃燒產物不應對人體呼吸有害,不應腐蝕或損壞與此經常接觸的材料。3加臭劑溶解于水的程度不應大于2.5%(質量分數);并不應被冷凝的碳氫化合物洗出。4加臭劑應有在空氣中能察覺的加臭劑含量指標。5加臭劑在常溫常壓下儲存不分解、不變質。在管道輸送的溫度和壓力條件下,不與燃氣發生任何化學反應,也不會促成反應。6加臭劑氣化后可以吸附于傳輸物上(如管道、煤氣表、閥門等),但不與之發生化學反應。對燃氣輸配系統和燃具無腐蝕作用。7在常溫條件下,加臭劑應具有高揮發性,以保證及時發現環境中燃氣的泄漏點。8加臭劑不應在燃氣設施和燃燒煙氣中沉淀;也不應被冷凝的碳氫化合物洗出。3.1.2燃氣中加臭劑的最小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無毒燃氣泄漏到空氣中,達到爆炸下限的20%時應能察覺;2有毒燃氣泄漏到空氣中,達到對人體允許的有害濃度時,應能察覺;3對于含有CO為有毒成分的燃氣,空氣中CO含量達到0.02%(體積分數)時,應能察覺。3.1.3加臭的濃度不宜過大。3.1.4加臭劑類型加臭劑以含硫和不含硫的有機化合物進行區分。目前國內常用的燃氣加臭劑為:四氫噻吩、乙硫醇等。3.1.5加臭最小加臭量宜按下式計算:式中k—表示加臭劑在空氣中達到警示氣味的最小濃度值(mg/m3);UZG—燃氣泄漏在空氣中,達到爆炸下限的20%的體積百分數。表1常見的無毒燃氣的加臭劑用量燃氣種類加臭劑(mg/m3)四氫噻吩硫醇無硫加臭劑天然氣(天然氣在空氣中的爆炸下限為5%)204~815~18液化石油氣(C3和C4各占一半)50液化石油氣與空氣的混合氣(液化石油氣∶空氣=50∶50;液化石油氣成分為C3和C4各占一半)25煤制氣表中的數值為推薦值,實際工程中加臭劑的用量還應根據供貨商提供的K值進行核實。3.2燃氣加臭量的檢測3.2.1應在城鎮燃氣管道的末端對管道內加臭劑濃度進行檢測分析。3.2.2加臭量的檢測,宜采用如下檢測方法:1氣體色譜分析法對管網末端氣體采樣,通過色譜儀分析加臭劑濃度,并以檢驗報告的行式記錄數據。2臭味劑檢測儀對管網末端氣體采樣,通過儀器直接探測加臭劑在燃氣中的比例。并加以記錄。3人工檢測法3.3燃氣加臭劑的更換3.3.1加臭劑更換的準備工作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通知用戶準確的更換時間和更換后加臭劑的氣味特點;有條件的,可讓用戶試聞更換后加臭劑的氣味。2通知到加臭劑更換區域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物業公司等。3燃氣供應單位應在更換加臭劑前對與燃氣加臭系統相關的人員進行系統培訓,使他們充分了解和掌握更換后加臭劑的特點和操作方式。3.3.2更換燃氣加臭劑時,應對燃氣加臭裝置進行清洗和檢修,必要時應進行改造。3.3.3所有同液態加臭劑接觸的密封件,必須按照加臭劑廠商的要求,更換為適應新加臭劑的密封件。4加臭裝置的基本技術要求4.1一般規定4.1.1加臭裝置的工作環境溫度宜為-30℃~+40℃4.1.2加臭裝置應能夠保證在燃氣最高流量、最大壓力至最小流量、最低壓力時加臭劑需求量;加臭精度應小于±5%;4.1.34.1.44.1.54.14.1.7加臭裝置中的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焊接、制造,應按國家相應規定提供設計、制造和檢驗資料。加臭劑儲罐的設計、制造應符合GB14.1.8加臭劑的注入必須通過加臭劑注入噴嘴進行。4.1.9加臭裝置應在加臭劑儲罐或外箱體上標有危險警示標志。4.1.10燃氣加臭裝置和加臭劑儲罐等設備應根據工作環境要求露天或在房間內布4.2加臭裝置設計4.2.11.燃氣加臭裝置控制器2.燃氣加臭泵3.加臭劑儲罐4.加臭管線5.加臭劑注入噴嘴6.止逆閥7.防爆開關8.管線閥門組9.標定液位計10.加臭劑充裝口11.安全放散閥12.真空閥13.出料閥14.標定閥15.過濾器16.旁通閥17.排污口18.吸收器19.加臭閥20.壓力表21.回流閥22.回流管23.排空閥24排空管25.加臭點法蘭球閥26.燃氣管道27.控制電纜28.信號反饋電纜29.輸入流量信號30.供電電源31.數據輸出32.防漏槽33.清洗檢查閥圖1一種燃氣加臭裝置流程示例4.2.2加臭劑儲罐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劑儲罐的設計、制造應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容積應根據供氣規模選定,加臭劑充裝量不應大于90%,且儲存時間不宜超過2年。2加臭劑的儲量以3~6個月用量為宜;但對供氣量小于5千m3/d的用戶,加臭劑儲量可增多至1年或2年;對供氣量大于50萬m3距離較近(50米4.2.3加臭裝置控制裝置及電氣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裝置應有儲臭罐高低液位、泵排量、系統電壓、流量信號等報警信號輸出,并需設安全放散裝置。報警信號需手動消除。2加臭裝置中的電氣設備,應符合國家相應標準規范的規定,并在產品交付時提供有關檢驗資料。3加臭裝置應具有手動運行模式和自動運行模式。加臭裝置運行時必須有加臭記錄。且能夠接收燃氣流量計提供的數字或模擬信號。4多點同時加臭時,應對各加臭點分別進行加臭控制;多點不同時加臭時,可用一套控制系統控制加臭。5加臭裝置的運行監控數據應與上位機的RTU或SCADA系統進行數據傳輸,監控及數據采集的布線和接口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并且具有通用性和兼容性。6燃氣流量大于50萬m3/d的加臭設備宜采用工業計算機控制系統加臭。控制器的安裝地點應設置可靠性較高的不間斷電源設備及其備用設備。7加臭裝置在防爆現場應有緊急停機開關。8燃氣流量大于50萬m3/d的加臭裝置應全密閉運行加臭,并配備排空氣體加臭劑的吸收器。9加臭劑儲存量大于500公斤的加臭裝置,宜采用電動上料裝置,并配備車用快速上料接頭。10加臭劑儲存量小于(或等于)500公斤的加臭裝置,可配備全密閉的氣動(或手動)上料器。4.2.4加臭泵應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泵輸出加臭劑的壓力應高于被加臭的燃氣管道最高輸氣壓力,宜為燃氣管道最高壓力的1.2~1.5倍。2加臭泵應易于清洗。3加臭泵吸壓一側應設置止回閥。4.2.5加臭閥門及管線應符合下列要求:1加臭裝置的加臭劑輸送管線應設置止逆閥;加臭裝置的管線閥門組應設置回流管。2輸送加臭劑管線閥門組的管材應采用不銹鋼無縫管,最小管徑應大于Φ6mm3加臭裝置的管線連接應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4.2.61加臭劑注入噴嘴上部應安裝截止閥和檢查清洗閥(如圖1所示)。2加臭劑注入噴嘴的材質應采用不銹鋼,聯接方式應采用絕緣法蘭連接,加臭劑注入噴嘴的規格應不小于DN15PN1.6MPa。4.21加臭工作間和加臭劑儲蔵間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二級”的規定。2加臭工作間的地面應采用撞擊時不會產生火花的材料;并應對加臭劑具有耐腐蝕性;且不應滲透。3加臭間應設置收液池。除加臭管線外,加臭設備中液體流通的裝置不應超過收液池。4加臭間的門應向外開,在敞開時,應能固定;進入加臭間后應能里面打開房門;5加臭間的進口處,應設有警示牌,且通風良好。4.3加臭裝置的布置4.31應符合城鎮總體規劃和燃氣廠站的要求。2自然條件和周圍環境許可時,宜在露天設置。獨立安裝時應有圍墻。3在室內安裝或在與其它設備組撬安裝時,設備四周應有不小于0.5m的操作、維護、檢修間距。4加臭裝置距離居民居住區較近時,必須配備有效的吸收氣體加臭劑排空裝置。5加臭裝置的基礎應能夠承載2倍于盛滿加臭劑時設備的重量,其高度應與場站標高一致。6加臭劑儲存量大于500公斤的加臭裝置應設置加臭劑罐車通道,道路寬度不應小于3.5米。4.34.34.34.3.5加臭點應設置在氣源廠、站,并盡量設在燃氣成分分析儀、調壓器、流量計后面的水平鋼質燃氣管道上,距PE管等非金屬材料(管件、閥門)距離不應小于4.3.65加臭裝置的安裝與驗收5.1一般規定5.1.1加臭裝置的施工與驗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相關規定。5.1.2加臭裝置安裝前應對整個系統內部進行吹掃,并從加臭劑注入噴嘴上部的閥門處排出污物和雜質,嚴禁將吹掃物排入燃氣管道。5.1.3加臭裝置應安裝在通風良好、便于操作維修的地點。安裝完畢后進行控制器空載試驗,空載試驗合格后方可斷電接入負載及對外數據傳輸的接線,嚴禁帶電接、拆控制器的任何線路。5.1.4加臭裝置應單獨放置在牢固基礎上,并用地腳螺栓固定。應與廠站系統的避雷和靜電接地系統相連接且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5.1.5加臭裝置各儀表及安全裝置應可靠有效,各連接處應牢固無泄漏。5.2加臭裝置的安裝5.2.15.2.25.2.35.2.4燃氣流量大于50萬m3/d的加臭裝置安裝現場應有施工監理單位進行監理。5.2.5加臭劑注入噴嘴和注入管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在停氣降壓后進行,管線燃氣壓力不允許超過0.01Mpa,安裝時應做好消防安全措施的準備。2注入管的浸入長度不應小于燃氣管道直徑的60%﹙不拆卸的除外﹚。3設置燃氣裝置的注入管,排氣裝置應設置在最高位置,并設置在加臭間內。5.2.6在安裝現場的壓力管道、管件及配件的焊接作業應由有相同級別有效壓力容器證件的焊工進行焊接,焊接后應100%探傷檢查。5.2.7裝置吹掃合格后,向裝置內添加加臭劑(或酒精、煤油)進行裝置的壓力強度試驗。試驗壓力按加臭裝置產品出廠標準,但不能低于燃氣管道最大工作壓力的1.2倍,保壓4小時以上。設備的低壓部分應進行嚴密性檢驗,不許有泄漏。試驗三次,每次壓力降至常壓后再升壓。5.3加臭裝置的檢驗與驗收5.3.1加臭裝置的安裝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5.3.2啟動運行加臭裝置,控制器設置的各項控制參數應與設備實際動作的參數一致;加臭劑實際輸出量與控制設定量誤差在±5%之內為合格。5.3.3應對加臭系統進行氣密性檢查,保持壓力無下降或無加臭劑味外泄為合格。5.3.4設備上各部位的閥門應開啟靈活、操作方便。5.3.5控制器上各開關、參數調整按鍵應靈敏、可靠和準確,檢查報警的聲光及顯示指示應符合設計文件或產品說明書的要求。5.3.6加臭裝置整體安裝后應進行系統嚴密性檢驗,可用10Kpa以下壓力氮氣﹙或壓縮空氣或低壓燃氣﹚進行檢驗,保壓30分鐘以上不泄漏為合格。5.3.7液封系統的加臭裝置應用壓縮氣體檢測液封的工作狀況,并在檢驗中模擬超液封壓力進行排空試驗。5.3.8有加臭劑氣體吸收裝置的應對其進行檢驗,并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6加臭裝置的運行與維護6.1一般規定6.1.16.1.26.1.3加臭裝置操作應有專人進行操作和管理,操作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每年至少培訓一次6.1.4應避免長時間不帶防護面具停留在含有蒸發性加臭劑的房間。6.1.5加臭劑的運輸依照公路和鐵路危險化學品管理的相關法規進行運輸6.1.6加臭裝置所在場所嚴禁煙火。應按防火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6.1.7加臭劑應儲存在陰涼、干燥且通風好的房間。加臭劑儲罐或容器不能長時間暴露在陽光下;加臭劑不允許同易燃物品共同存放。6.1.8加臭裝置應設有無紙記錄儀、備用電源及報警裝置。6.1.9儲液罐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進行定期檢驗和管理。6.1.10加臭劑的使用、儲存與運輸應執行《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6.2加臭裝置的運行6.2.1應定期檢查儲液罐內加臭劑的儲量;6.2.26.2.36.2.4采用電動方式灌裝,加料泵應符合防爆要求。啟動泵前泵內的臭液不少于泵腔的2/3,嚴禁加料泵空轉。6.2.5加臭劑輸出量標定應在有燃氣供氣壓力的條件下進行,用標定設備對加臭裝置在最大輸出量和最小輸出量的工作狀態進行標定,反復進行3次,再選取最大和最小輸出量的中間值標定2次。標定資料與控制器設定資料必須相同。6.2.6有液位報警的加臭裝置應在控制器和現場設備對應設定加臭劑儲量的高、低液位報警值。6.2.7一開一備或多開多備的加臭裝置還應進行加臭設備的切換調試,做到閥門開關嚴密,運轉靈活,控制器切換調整準確,資料顯示正確,與相應傳輸資料、存儲資料相一致。6.2.8加臭劑在意外泄漏時應有除味劑或分解劑等物質及時消除加臭劑造成的污染。泄漏出的液體加臭劑可用吸附劑﹙砂、活性碳及其它多功能吸附劑﹚進行吸附,并將其放入封閉的容器中按規定處理。6.3加臭裝置的維護與檢修6.36.3.2使用單位1過濾器部件;2止回閥、截止閥;3連接軟管;4加臭泵;5加臭裝置的外部密封性能;6加臭裝置的控制系統。6.3.3加臭裝置的儀表半年校驗1次。安全裝置(安全閥、油封、報警裝置)按規定進行校驗。檢測儀每年進行1次定期校驗。6.3.6.3.5檢修人員應按規定穿戴專業防護用品。如:安全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毒面具、放毒物滲透工作服。6.3.6加臭裝置檢修時現場應備有消防器材、專用除味劑或中和稀釋劑。附錄本標準用詞說明為便于在執行本標準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條文中指定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范執行時,寫法為“應符合XX規定”或“應按XX執行”。附錄A:(資料性附錄)一種加臭劑(四氫噻吩-THT)的基本特性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四氫噻吩

化學品英文名稱:tetrahydrothiophene

分子式:C4H8S

分子量:88.17CasNo:〔110-01-0〕第二部分:物化性質外觀與性狀:無色液體。氣味:強烈警示性臭味

沸點:119~121℃

熔點:-96.2℃

相對密度(水=1):0.999

溶解性:微溶于水(6000ppm25℃),全溶于輕醇類、酯類和烴類化合物。

蒸氣壓:20℃時19hPa(mbar)

蒸氣相對密度(空氣=1):3.05

蒸氣/空氣混合物的相對密度(20℃,空氣=1):1.05

閃點:分解溫度:640℃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健康危害:吸入:高濃度的蒸氣引起頭痛、嗜睡、導致平衡失調、惡心;食入:可刺激黏膜;皮膚接觸:動物皮膚接觸無害。環境危害:對水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險:本品易燃。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誤食: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遇高熱、明火及強氧化劑易引起燃燒。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

滅火方法: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專用去除劑刷洗,廢液送污水廠處理。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局部排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護眼鏡,穿防護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減少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接觸。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有殘留需做除味處理。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工程控制:密閉操作,局部排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較高時,建議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護:戴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護工作服。

手防護: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工作完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第九部分:運輸信息

運輸注意事項: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因一旦泄漏極易讓人以為是燃氣泄漏爾誤報警。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IATA:UN號(IATA)或ID編號:2412類別:3包裝類別:II中國危險貨物編號CN:32111附錄B:(資料性附錄)一種無硫加臭劑S-FREE的基本特性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化學品中文名稱: 無硫加臭劑化學品英文名稱: GASODOR?S-FREE?化學品/配制品用途: 混合用氣味劑化學特征: 配制品成份/組成信息: 見下表化學名稱ChemicalName歐洲現用商業化學物質代碼詳細目錄歐洲已備案化學物質目錄EINECS-No.ELINCSNo.美國化學文摘登記號CAS-No.危險符號Symbol(s)危險術語R-phrase(s)濃度Concentration[%]丙烯酸乙酯205-438-8140-88-5F,XnR11,R20/21/22,R36/37/38,R43>=50-<=100丙烯酸甲酯202-500-696-33-3F,XnR11,R20/21/22,R36/37/38,R43>=25-<=502-乙基-3-甲基吡嗪239-799-815707-23-0XnR10,R22>=1-<5第二部分:理化特性外觀形態: 透明液體顏色: 無色氣味: 強烈,警告性安全數據沸點:80℃閃點:5燃點:395爆炸下限:120℃爆炸上限:120℃蒸氣壓力:25℃相對密度:0.9300–0.9400,20℃時(與水在4℃水溶解性:不溶于水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健康危害:吸入、皮膚接觸或吞食都有害。皮膚接觸可能引起過敏。對眼睛、呼吸系統和皮膚有刺激性。燃爆危險: 易燃。環境危害: 對水體可造成污染(II級)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基本建議: 絕對不能通過口腔為昏迷人員進行任何灌輸。離開危險區域。吸入: 脫離現場至新鮮空氣處。向醫生咨詢。皮膚接觸: 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 持續不適請及時就醫。 立即脫去所有被污染的衣著。眼睛接觸: 保護未受傷害的眼睛。 提起眼瞼,用大量潔凈清水沖洗至少10分鐘。吞咽: 如果傷者在仰臥狀態下發生嘔吐,將其放置為復原/側臥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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