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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固體廢物露天堆放遙感排查技術服務

競爭性磋商文件

(電子交易)

第1頁共78頁

目錄

第一部分邀請供應商

第二部分競爭性磋商流程

第三部分供口商須知

第四部分采購需求

第五部分評審方法及評審標準

第六部分擬簽訂的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應提交的有關格式范例

第八部分最后報價格式

第一部分邀請供應商

競爭性磋商邀請公告

項目概況

臨安區固體廢物露天堆放遙感排查技術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

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3年6月16日9點00分00秒(北京時間)前提交響

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3]722號

項目名稱:臨安區固體廢物露天堆放遙感排查技術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500000

最高限價(元):500000

采購需求:臨安區固體廢物露天堆放遙感排查技術服務主要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口是,EI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

(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以聯合體形式響應的,提供聯合協議(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或者供應商不以

聯合體形式響應的,則不需要提供);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因無(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響應);

口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口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口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承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口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提供聯合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聯合協議中中小

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其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一祝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

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應達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視同符

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與其他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無需提供

聯合協議;

口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分包意向協議中中小

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其中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避;如果供應商本身提

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應達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視同

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向中小企業分包,無需提供分包意向協議;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

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

檢測等服務后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三、獲取(下載)采購文件

時間:/至2023年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

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網址):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應商登錄政采云平臺在線申請獲取采購文件(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

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申請獲取采購文件)。

售價:免費。

四、響應文件提交(上傳)

截止時間:2023年6月16日9點00分00秒(北京時間)

地點: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

五、響應文件開啟

時間:2023年6月16日9點00分00秒(北京時間)

地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進提質的通知》

(浙財采監(2022)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

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

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浙財采監(2022)8號)已分別

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

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

2.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

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

提起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

疑,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

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浙江政府服務網-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在線辦理。

3.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

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

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

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

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

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4.其他事項:(1)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包括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支持創

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詳見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電子交易的說明:1)電子交

易:本項目以數據電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購云平臺()”進行采購活

動,不接受紙質響應文件。2)響應準備:注冊賬號一點擊“商家入駐”,進行政府采

購供應商資料填寫;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

子交易客戶端-CA驅動和申領流程”;安裝“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一一前往“浙江

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進行下載并安裝。3)磋商文件的獲取:使用

賬號登錄或者使用CA登錄政采云平臺;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

中選擇項目,獲取磋商文件。4)響應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中完

成“填寫基本信息”、“導入投標文件”、“標書關聯”、“標書檢查”、“電子簽名”、

“生成電子標書”等操作。5)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依托政采云平臺完成本項目的

電子交易活動,平臺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約定方式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進行響應活動;

6)對未按上述方式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對該文件提出的質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

構將不予處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紙質版;8)響應文件的傳輸提交:供應商在提交響

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加密的響應文件上傳至政府采購云平臺,還可以在提交響應文件

的截止時間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郵政快遞方式提交備份響應文件1份。備份響應文件的制

作、存儲、密封詳見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備份響應文件”;9)響應文件的解密:供應

商按照平臺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規定在半小時內完成在線解密。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

上傳遞交的響應文件無法按時解密,供應商遞交了備份響應文件的,以備份響應文件為

依據,否則視為響應文件撤回。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上傳提交的響應文件已按時解

密的,備份響應文件自動失效。供應商僅提交備份響應文件,沒有在電子交易平臺傳輸

提交響應文件的,響應無效;10)具體操作指南:詳見政采云平臺“服務中心-幫助文

檔-項目采購-操作流程-電子招投標-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與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第二部分競爭性磋商流程

1.征集供應商

1.1邀請供應商。

?采用公告方式邀請供應商的,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

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磋商公告,邀請符合相應資格條件

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

?采用隨機抽取方式邀請供應商的,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從省級以上財政部

門建立的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競爭

性磋商采購活動。

?采用書面推薦方式邀請供應商的,由采購人和評審專家分別書面推薦不少于3

家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采取采購人和評審專

家書面推薦方式選擇供應商的,采購人和評審專家應當各自出具書面推薦意見。

采購人推薦供應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薦供應商總數的50%?格式見附件

L2供應商獲取磋商文件。

1.3組織現場考察或召開答疑會(如果有)。

1.4發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

1.5供應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編制響應文件。

2.響應文件開啟與信用信息查詢

2.1供應商依據“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與地點”通過政采云平臺在線提交響應

文件。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撤回響應文件。

2.2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

采購網(www.ccgp.gov.cn)渠道查詢供應商響應截止時間當日的信用記錄。

3.磋商與評審

3.1磋商小組簽到。

3.2采購代理機構宣布有關紀律以及磋商、評審工作程序。

3.3磋商小組審查確認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磋商

小組應當停止評審并向采購代理機構說明情況。

3.4磋商小組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

3.5磋商小組審查響應文件。

3.6對于未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的響應文件由磋商小組認定響應無效,并告知該供

應商。

3.7供應商根據磋商小組要求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組和供應商通

過電子交易平臺交換數據電文,供應商提交使用電子簽名的相關數據電文或通過平臺上

傳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給予供應商提交澄清、說明或補正的時間不得少于半小時,供應

商已經明確表示澄清說明或補正完畢的除外。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

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3.8磋商小組與符合要求的供應商進行磋商。磋商小組所有成員按照響應文件解密

次序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并給予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平等的磋商機會。

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情況調整輪次。磋商時由采購代理機構利用政采云

平臺發起磋商邀請,供應商通過政采云“在線評審室”進行遠程視頻磋商。供應商使用

CA數字證書登陸政采云平臺一一收到視頻評審邀請一一點擊“視頻評審”進入“視頻評

審系統”一一開始遠程磋商活動;對于要求到采購代理機構現場進行磋商的供應商,可

在采購代理機構4樓講標室通過視頻會議系統或自備CA數字證書、筆記本電腦等開展

磋商活動。

3.9經磋商確定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

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3.10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及磋商小組的要求通過電子交易平臺重

新提交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并使用電子簽名(如果有)。已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

在提交最后報價之前,可以根據磋商情況退出磋商。如供應商未按磋商小組的要求在規

定的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的,視為退出磋商。

3.11磋商小組按照下列方式確定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磋商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

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在電子交易平臺提交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

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需經磋商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

計方案或解決方案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3

家及以上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在電子交易平臺提交

最后報價。

3.12確定進入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

3.13采購代理機構唱價。

3.14由磋商小組根據磋商文件確定的評審辦法及評審標準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

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磋商小組各成員應當獨立對每個有效響應的文

件進行評價、打分,然后匯總每個供應商每項評分因素的得分。

3.15磋商小組應當根據綜合評分情況,按照評審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3名以上成

交候選供應商,并編寫評審報告。

4.成交

4.1政府采購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評審報告送交、采購結果確定和結果公告均

在線完成。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及時將評審報告在線送交采購人確認。采購人應當在

收到評審報告后2個工作日內,從評審報告提出的成交候選供應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

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人也可以書面授權磋商小組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

4.2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采購人對評審報告的確認意見和對成交供應商的確定結果

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在浙江政府采購網(政采云)上公告成交結果,同時向成交

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并將磋商文件隨成交結果同時公告。

5.合同及履約驗收

5.1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訂政府采

購合同。

5.2合同履約。

5.3采購人組織驗收。

6.競爭性磋商流程圖

驗收

第三部分供應商須知

一、前附表

序號事項本項目的特別規定

1項目屬性服務類。

采購標的及其對(1)標的:臨安區固體廢物露天堆放遙感排查技術服務,

2應的中小企業劃屬于其他未列明行業:

分標準所屬行業

是否允許采購進W本項目不允許采購進口產品。

3

口產品口可以就—采購進口產品。

□A同意將非主體、非關鍵性的____________工作分包。

4分包0B不同意分包。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合理分包。

EIA不組織。

開標前答疑會或

5□B組織,時間:______,地點:______,聯系人:______,

現場考察

聯系方式:______o

WA不要求提供。

口B要求提供,

(1)樣品:____;

(2)樣品制作的標準和要求:—;

(3)樣品的評審方法以及評審標準:詳見評審標準;

(4)是否需要隨樣品提交檢測報告:□否;口是,檢測機

構的要求:____;檢測內容:____=

(5)提供樣品的時間:—;地點:—;聯系人:—,

聯系電話:--請供應商在上述時間內提供樣品并按規

6樣品提供

定位置安裝完畢。超過截止時間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

構將不予接收,并將清場并封閉樣品現場。

(6)采購活動結束后,對于未成交人提供的樣品,采購人、

采購代理機構將通知未成交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回,逾期

未取回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負保管義務;對于成

交人提供的樣品,采購人將進行保管、封存,并作為履約

驗收的參考。

(7)制作、運輸、安裝和保管樣品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

應商自理。

WA不組織。

□B組織。

(1)在評審時安排每個供應商進行方案講解演示。每個供

應商時間不超過20(編制時可根據項目情況進行調整)分

鐘,講解次序以響應文件解密時間先后次序為準,講解演

示人員不超過3(編制時可根據項目情況進行調整)人。

講解演示結束后按要求解答評標委員會提問。

(2)方案講解演示可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

方式一:政采云平臺在線講解演示。政采云平臺在線講解

7方案講解演示需供應商根據政采云平臺操作要求做好準備工作,提前完

善軟硬件配置環境。

方式二:現場講解演示。現場講解地點為—,講解演示

所用電腦等設備由供應商自備。現場講解演示人員進場時

提供講解人員名單(加蓋公章或授權代表簽名)及身份證

明,否則不得講解演示。

注: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

的,責任自負。因平臺原因導致本項目方案講解演示環節

無法順利開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

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1)資格證明文件:見招標文件第二部分11.1。

供應商應當提供

供應商未提供有效的資格證明文件的,視為供應商不具備

8的資格、資信證

磋商文件中規定的資格要求,響應無效。

明文件

(2)資信證明文件:根據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評審標準提供。

采購人擬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采購人及其委

節能產品、環境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將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

9

標志產品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對獲

得證書的產品實施政府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

有關本項目實施所需的所有費用(含稅費)均計入最后報

價。《最后報價一覽表(報價表)》是最后報價的唯一載

體。磋商文件中價格全部采用人民幣報價。磋商文件未列

明,而供應商認為必需的費用也需列入報價。提醒:驗收

時檢測費用由采購人承擔,不包含在最后報價中。

最后報價出現下列情形的,響應無效:

10最后報價要求響應文件出現不是唯一的、有選擇性的最后報價的;

最后報價超過磋商文件中規定的預算金額或者最高限價

的;

最后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供應商的報價,

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未能按要求提

供書面說明或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

供應商對根據修正原則修正后的報價不確認的。

供應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臺申請政采貸:操

作路徑:登錄政采云平臺-金融服務中心-【融資服務】,

中小企業信用融

11可在熱門申請中選擇產品直接申請,也可點擊云智貸匹配

適合產品進行申請,或者在可申請項目中根據該項目進行

申請。

備份響應文件送備份響應文件送達地點:;備份響應文件簽收人員聯系電

12達地點和簽收人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強制或變相強制供應商提

員交備份響應文件。

采購代理服務費按發改價格(2011)534號文件、國家發

改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規定收費標準的80%(最

13代理服務費

低4000元)由中標人支付,所有費用在發出中標通知書之

前結清。

二、總則

1.適用范圍

本磋商文件適用于該項目的邀請、響應、開啟響應文件、信用信息查詢、資格性審

查、評審、成交、合同、驗收等行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定義

2.1“采購人”系指磋商邀請公告中載明的本項目的采購人。

2.2“采購代理機構”系指磋商邀請公告中載明的本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2.3“供應商”系指響應磋商、參加本次競爭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2.4“負責人”系指法人企業的法定負責人,或其他組織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

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或自然人本人。

2.5“成交人”系指經評審確定的成交供應商。

2.6“響應文件”系指供應商提交的商務技術文件。供應商提交最后報價后,最后

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2.7“電子交易平臺”系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所依托的政府采購云平臺

(https:〃www.zcygov.cn/)。

2.8“電子簽名”系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

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公章”系指單位法定名稱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

以法定名稱的業務專用章的,響應時須提供《業務專用章使用說明函》(附件4)。

2.9“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與紙質形式。數據電文形式與紙質形式的采購

活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0系指實質性要求條款,“※”系指磋商過程中可能實質性變動的內

容,“”系指適用本項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適用本項目的要求。

3.響應有效期

A3.1響應有效期為從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中承

諾的響應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載明的磋商有效期的,響應無效。

3.2響應文件合格提交后,自響應截止日期起,在響應有效期內有效。

3.3在原定響應有效期滿之前,如果出現特殊情況,采購代理機構可以以書面形式

通知供應商延長響應有效期。供應商同意延長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其響應文件;

供應商拒絕延長的,其響應無效。拒絕延長磋商有效期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該項目后續

采購活動。

4.響應費用

供應商需自行承擔涉及響應的一切費用O

三、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L是否允許采購進口產品要求

本項目原則上采購本國生產的貨物、工程和服務,不允許采購進口產品。除非采購

人采購進口產品,已經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獲得財政部門審核同意,

且在采購需求中明確規定可以采購進口產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對稱等原因,仍有滿足需

求的國內產品要求參與采購競爭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會對其加以限制,仍將按

照公平競爭原則實施采購);優先采購向我國企業轉讓技術、與我國企業簽訂消化吸收

再創新方案的供應商的進口產品。

2.支持綠色發展

2.1采購人擬采購的產品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將

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

對獲得證書的產品實施政府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供應商須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關

產品認證證書。▲采購人擬采購的產品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的節能產品品目清單范圍的,

供應商相應的響應產品未獲得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

認證證書的,響應無效。

2.2納入政府采購管理的修繕、裝修類項目采購建材的,鼓勵采購單位將綠色建材

性能、指標等作為實質性條件納入采購文件和合同,具體性能指標要求參考相關綠色建

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

2.3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廣使用綠色包裝,政府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

項目中涉及商品包裝和快遞包裝的,供應商提供產品及相關快遞服務的具體包裝要求要

參考《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

鼓勵采購單位優先采購秸稈環保板材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鼓勵采購單位優先采購綠色

物流配送服務、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賃服務。

2.4鼓勵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過程中開展綠色設計、選擇綠色材料、打造綠色制

造工藝、開展綠色運輸、做好廢棄產品回收處理,實現產品全周期的綠色環保。鼓勵采

購單位對其提高預付款比例、免收履約保證金。

3.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3.1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

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

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

3.2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服務類項目采購,服務由中小企業承接,即提供服務的人

員為中小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享受中小

企業扶持政策。

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聯合體各方均為中小企業的,聯合體視同中小企

業。其中,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微企業的,聯合體視同小微企業。

3.3對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服務項目,以及預留份額政府采

購服務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標項,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最后報價給予10%—2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接受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政府采購服務項目,對于聯合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

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對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的最后報

價給予426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組成聯合體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

與聯合體內其他企業、分包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享受價格扣除優惠

政策。

3.4符合《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規

定的條件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附件3)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

微型企業;

3.5符合《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規定的監獄企業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

具的屬于監獄企業證明文件的,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

3.6可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策的供應商應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

明函》,供應商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業扶持政

策。聲明內容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7中小企業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

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

4.支持創新發展

4.1采購人優先采購被認定為首臺套產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創新產品。

4.2首臺套產品被納入《首臺套產品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之日起3年內,以及產品

核心技術高于國內領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識產權的“制造精品”產品,自認定之

日起2年內視同已具備相應銷售業績,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業績分值為滿分。

5.平等對待內外資企業和符合條件的破產重整企業

平等對待內外資企業和符合條件的破產重整企業,切實保障企業公平競爭,平等維

護企業的合法利益。

四、詢問、質疑與投訴

1.在線詢問、質疑、投訴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

(浙財采監(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

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疑,

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

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浙江政府服務網-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在線辦理。

2.供應商詢問

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提出詢問,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

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供應商提出的詢問超出采購人對采購代理機構委托授權范圍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告知

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

3.供應商質疑

3.1質疑提出時效

3.1.1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潛在供應商已

依法獲取其可質疑的采購文件的,可以對該文件提出質疑。

3.1.2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

理機構提出質疑,否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不予受理:

3.1.2.1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質疑期限為供應商獲得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

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采購文件在獲取截止之日后獲得的,應當自采購文件公告

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3.1.2.2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質疑期限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起計算。

3.1.2.3對采購結果提出質疑的,質疑期限自采購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3.1.2.4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供應商須一次性提出。

3.2質疑答復

3.2.1根據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簽訂的《杭州市集中采購委托協議》的規定,質

疑答復責任主體如下:

質疑答復責任主體一覽表

質疑內容質疑答復責任主體

對采購文件中特定資格條件、采購需求、

采購人

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評審辦法、評審標準提出的質疑

對采購文件中其他內容提出的質疑采購代理機構

有關現場考察或開啟響應文件前答疑會事

采購人

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項提出的質疑

對采購過程中其它事項提出的質疑采購代理機構

對采購結果提出質疑對采購結果提出的質疑采購代理機構

3.2.2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

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與質疑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政府采購當事

人,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根據《杭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信

息公開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杭財采監(2021)17號),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在

質疑回復后5個工作日內,在浙江政府采購網的“其他公告”欄目公開質疑答復,答復

內容應當完整。質疑函作為附件上傳。

3.2.3詢問或者質疑事項可能影響采購結果的,采購人應當暫停簽訂合同,已經簽

訂合同的,應當中止履行合同。

3.3質疑函

3.3.1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

容:

?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事實依據;

?必要的法律依據;

?提出質疑的日期。

供應商提交的質疑函需一式三份。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

并加蓋公章。

質疑函范本及制作說明詳見附件1?

4.供應商投訴

4.1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

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

管理部門提出投訴。

4.2供應商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基于質疑答復內容提出的投訴

事項除外。

4.3供應商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4.4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其投訴應當由組成聯合體的所有供應商共

同提出。

投訴書范本及制作說明詳見附件2。

五、磋商文件構成、修改、解釋

1.磋商文件的構成

1.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供應商邀請

?第二部分競爭性磋商流程

?第三部分供應商須知

?第四部分采購需求

?第五部分評審方法及評審標準

?第六部分擬簽訂的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應提交的有關格式范例

?第八部分最后報價格式

1.2與本項目有關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2.1已獲取磋商文件的潛在供應商,若有問題需要澄清,應于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

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

2.2采購代理機構對磋商文件進行澄清或修改的,將同時通過電子交易平臺通知已

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依法應當公告的,將按規定公告,同時視情況延長提交首次響

應文件截止時間和響應文件開啟時間。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

2.3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

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至少5日前,通過電子交易平臺通知所有獲取磋商文件的供

應商;不足5日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順延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響應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內容編制,又不符合實質性要求的,響應

無效。

六、響應文件的編制

1.響應文件的語言

響應文件及供應商與采購有關的來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應使用中文。

2.響應文件的組成

響應文件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響應函

(2)資格文件

A、符合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一般條件的承諾函(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

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均應提交該承諾函);

B、聯合協議(如果有);

C、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果有);

D、符合特定資格條件的有關證明材料(如果有)。

(3)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自然人本人)和授權委托人身份

證明);

(4)分包意向協議(如果有);

(5)所有資信文件(如果有);

(6)響應截止時間近三年以來供應商的主要業績證明材料(聯合體響應的,聯合

體各方分別提供與聯合體協議中規定的分工內容相應的業績證明材料,業績數量以提供

材料較少的一方為準;以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還需提供其項目采購人同意分

包的證明材料。)(如果有);

(7)關于對磋商文件中有關條款的拒絕聲明(如果有);

(8)認為需要的其他商務文件或說明(如果有);

(9)評標標準相應的商務技術資料;

(10)優惠條件及特殊承諾(如果有);

(11)培訓計劃(如果有);

(12)隨機特殊工具和備品備件清單(含隨機自帶的備品備件和質保期后供采購人

選擇的備品備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細備品備件及價格,且供貨價格不高于成交價格;成

交貨物設備應提供易損部件的備件和整機備品)(如果有);

(13)供應商認為需要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說明(如果有);

(14)政府采購供應商廉潔自律承諾書。

3.響應文件的編制和簽署

3.1各供應商在編制響應文件時請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規定的格式進行,混亂的

編排導致響應文件被誤讀或磋商小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應商的風險。

3.2供應商進行電子交易應安裝客戶端軟件一“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并按照

磋商文件和電子交易平臺的要求編制并加密響應文件。供應商未按規定加密的響應文件,

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并提示。

3.3使用“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需要提前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請自行前

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CA驅動和申領流程”進行查閱。

3.4響應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進行簽署、蓋章。▲供應商的響應文

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其響應無效。

3.5為確保網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應商應當在響應截止時間前完成在“政

府采購云平臺”的身份認證,確保在電子交易過程中能夠對相關數據電文進行加密和使

用電子簽名。

3.6磋商文件對響應文件簽署、蓋章的要求適用于電子簽名。

七、響應文件的提交和備份

1.響應文件的提交、補充、修改、撤回

1.1供應商應當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完成響應文件的傳輸提交,并可以補充、

修改或者撤回響應文件。補充或者修改響應文件的,應當先行撤回原文件,補充、修改

后重新傳輸提交。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未完成傳輸的,視為撤回響應文件。響應截

止時間后提交的響應文件,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1.2在響應截止時間以后,不能補充、修改響應文件。

1.3在提交“最后報價”后,供應商不能退出磋商。

1.4電子交易平臺收到響應文件,將妥善保存并即時向供應商發出確認回執通知。

在響應截止時間前,除供應商補充、修改或者撤回響應文件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解

密或提取響應文件。

1.5采購代理機構可以視情況延長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在上述情況下,采購

代理機構與供應商以前在響應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權利、責任和義務,將適用于延長至新

的響應截止期。

2.備份響應文件

2.1供應商在電子交易平臺傳輸提交響應文件后,還可以在響應截止時間前直接提

交或者以郵政快遞方式遞交備份響應文件1份,但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強制或變相

強制供應商提交備份響應文件。

2.2備份響應文件須在“政采云投標客戶端”制作生成,并儲存在不可修改的蚯

光盤等存儲介質中。備份響應文件應當密封包裝并在包裝上加蓋公章并注明響應項目名

稱,供應商名稱(聯合體響應的,包裝物封面需注明聯合體響應,并注明聯合體成員各

方的名稱和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牽頭人的名稱)。▲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儲、密封規定

的備份響應文件將被視為無效或者被拒絕接收。

2.3直接提交備份響應文件的,供應商應于響應截止時間前在磋商公告中載明的開

啟響應文件的地點將備份響應文件提交給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逾期

送達的備份響應文件。

2.4以郵政快遞方式遞交備份響應文件的,供應商應先將備份響應文件按要求密封

和標記,再進行郵政快遞包裝后郵寄。備份響應文件須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之前送

達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備份響應文件送達地點;送達時間以簽收

人簽收時間為準。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逾期送達的備份響應文件。郵寄過程中,電

子備份響應文件發生泄露、遺失、損壞或延期送達等情況的,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2.5▲供應商僅提交備份響應文件,未在電子交易平臺傳輸提交響應文件的,響應

無效。

八、開啟響應文件與信用信息查詢

1.開啟響應文件

1.1采購代理機構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時間通過電子交易平臺組織響應文件開啟,

所有供應商均應當準時在線參加。供應商數量不符合規定的,不得開啟響應文件。

1.2開啟響應文件時,電子交易平臺按開啟響應文件時間自動提取所有響應文件。采

購代理機構依托電子交易平臺發起開始解密指令,供應商按照平臺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規

定在半小時內完成在線解密。

1.3響應文件未在規定時間內成功解密的供應商,如提交了備份響應文件的,以備

份響應文件作為依據,否則視為響應文件撤回。響應文件解密成功的供應商,其備份響

應文件自動失效。

2.信用信息查詢

2.1信用信息查詢渠道及截止時間: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渠道查詢供應商響應

截止時間前的信用記錄。

2.2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現場查詢的供應商的信用記錄、查

詢結果經確認后存檔。

2.3信用信息的使用規則:經查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

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將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2.4聯合體信用信息查詢: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

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信用記錄查

詢,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九、提交最后報價

1.供應商的最后報價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均需使用電子簽名):

1.1最后報價一覽表;

1.2中小企業聲明函(如果有)。

十、評審

1.評審方法:綜合評分法。

2.價格分計算方法:低價優先法。

3.評審要求:詳見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評審方法及評審標準”。

十一、成交

1.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

磋商小組將根據綜合評分情況,按照評審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3名以上成交候選

供應商,并編寫評審報告。符合財政部門規定情形的,可以推薦2家成交候選供應商。

評審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

照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推薦。

2,確定成交供應商

政府采購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評審報告送交、采購結果確定和結果公告均在線

完成。為進一步提升采購結果確定效率,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及時將評審報告在線送

交采購人。采購人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線確定成交供應商。成交

通知書和成交結果公告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同時發出。

3.成交通知及成交結果公告

3.1自成交人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采購代理機構通過電子交易平臺向成交人發

出成交通知書,同時編制發布采購成交結果公告。采購代理機構也可以以紙質形式進行

成交通知。

3.2成交結果公告內容包括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成交人名稱、地址和成交金額,主要中標標的的名稱、規格型號、

數量、單價、服務要求,開標記錄、資格審查情況、評審專家抽取規則、符合性審查情

況、未成交情況說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評審專家名單、評分匯總及明細。

3.3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十二、合同

1.合同主要條款:詳見“第六部分擬簽訂的合同文本”。

2.合同的簽訂

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采購人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0個工

作日內,與成交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在簽訂之日起2

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采購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購網上公告。鼓勵有條件的采購人視情縮減采

購合同簽訂時限,提高采購效率,杜絕“冷、硬、橫、推”等不當行為。

2.2成交人按規定的日期、時間、地點,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與采購人代表

簽訂合同。如成交人為聯合體的,由聯合體成員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與采購人

代表簽訂合同。

2.3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

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訂立背離磋商文件確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購標的、規格型號、采

購金額、采購數量、技術和服務要求等實質性內容的協議。

2.4成交供應商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采購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

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原則確定其他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

并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成交供應商

不得參加對該項目重新開展的采購活動。

2.5如簽訂合同并生效后,供應商無故拒絕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條款處理外,列入

不良行為記錄一次,并給予通報。

2.6采購合同由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根據磋商文件、響應文件等內容通過政府采購

電子交易平臺在線簽訂,自動備案。

3.預付款

采購單位應當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預付款,對中小企業合同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

低于合同金額的40%,不高于合同金額的70%;項目分年安排預算的,每年預付款比例

不低于項目年度計劃支付資金額的40%,不高于合同金額的70%采購項目實施以人工

投入為主的,可適當降低預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虬對供應商為大型企業的項目或

者以人工投入為主且實行按月定期結算支付款項的項目,預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

約定預付款。在簽訂合同時,供應商明確表示無需預付款或者主動要求降低預付款比例

的,采購單位可不適用前述規定。采購單位根據項目特點、供應商誠信等因素,可以要

求供應商提交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出具的預付款保函或其他擔保措施。政府采購

預付款應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備實施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

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預付款從其相關規定。供應商可登錄政

采云前臺大廳選擇金融服務-【保函保險服務】出具預付款保函,具體步驟:選擇產

品一填寫供應商信息一選擇中標項目一確認信息一等待保險/保函受理一確認保單一支

付保費一成功出單。政采云金融專線。

十三、驗收

1.驗收

1.1采購人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

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書上簽字,并承擔相應的

法律責任。如果發現與合同中要求不符,供應商須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并

接受相應的處理。

1.2采購人可以邀請參加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或者第三方機構參與驗收。參與驗收

的供應商或者第三方機構的意見作為驗收書的參考資料一并存檔。

1.3嚴格按照采購合同開展履約驗收。采購人成立驗收小組,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

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驗收時,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

標準的履約情況進行確認。驗收結束后,應當出具驗收書,列明各項標準的驗收情況及

項目總體評價,由驗收雙方共同簽署。驗收結果與采購合同約定的資金支付條件掛鉤。

履約驗收的各項資料應當存檔備查。

1.4驗收合格的項目,采購人將根據采購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

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采購人將依法及時處理。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

方式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供應商在履約過程中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

的違法違規情形的,采購人應當及時報告本級財政部門。

十四、電子交易活動的中止

1.電子交易活動的中止

采購過程中出現以下情形,導致電子交易平臺無法正常運行,或者無法保證電子交

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時,采購代理機構可中止電子交易活動:

1.1電子交易平臺發生故障而無法登錄訪問的;

1.2電子交易平臺應用或數據庫出現錯誤,不能進行正常操作的;

1.3電子交易平臺發現嚴重安全漏洞,有潛在泄密危險的;

1.4病毒發作導致不能進行正常操作的;

1.5其他無法保證電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況。

2.出現以上情形,不影響采購公平、公正性的,采購組織機構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繼

續組織電子交易活動,也可以決定某些環節以紙質形式進行;影響或可能影響采購公平、

公正性的,應當重新采購。

第四部分采購需求

根據《杭州市深化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要求,依托大數據遙感、人工

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重點解決固體廢物露天堆放行為發現難、監管弱的問題,擬對臨

安區城市郊區、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開展固體廢物露天堆放遙感排查工作,主動發現

環境問題線索、加強動態監管,為臨安區“無廢城市”建設提供科技支撐,提升臨安區

固體廢物現代化監管能力。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排查范圍:杭州市臨安區城市郊區、城鄉結合部等易發生固廢露天堆放的重

點區域;

(-)工作安排:2023年對臨安區重點區域開展6次(每2個月1次)固體廢物露天

堆放遙感篩查,提供遙感排查問題清單報告,報告包括新增和已有疑似露天固廢點位及

整改跟蹤情況。

(三)監測精度要求:高分影像空間分辨率優于0.8m,識別固廢斑塊面積250m2,

監測頻次為每2個月開展1次,全年6次。

(四)項目成果:每2個月開展1次遙感排查,形成清單,清單點位包括新增和已有

疑似露天固廢點位。新增疑似固廢露天堆放點位信息包括經緯度、所在街道、面積大小

等信息;已有疑似固廢露天堆放點位信息包括經緯度、所在街道、整改追蹤描述和前后

影像對比等信息,同時對整改完成的點位實行閉環整改銷號。

(五)經費測算:項目主要包括亞米高分衛星影像獲取、固廢圖斑智能識別與提取、

固廢遙感排查及整改清單報告等內容,全年按開展6次露天固廢遙感篩查,總費用預計

約50萬元。

(六)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簽訂合同后支付50%項目款,完成全部工作并通過驗收后支付50%項目款。

第五部分評審方法及評審標準

評審方法前附表

主觀分/磋商文件中評審

序號評審標準權重客觀分標準相應的商務

屬性技術資料目錄*

投標人具有有效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實

驗室認可證書(CNAS),每有一個證書得2分,最高得4分,

14客觀分

沒有不得分。(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

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標人通過省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認定的,每個得2分,

2最高得4分,沒有不得分。(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4客觀分

加蓋投標人,未提供的不得分)

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起,獲得生態環境保護類省部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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