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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29.120.50CCSK31JBResidualcurrentoperatedprotectivedeviceswithself-testfunction(2024-03-29發布2024-10-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IJB/T14935—2024前言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14分類 25基本參數 46產品資料 97使用的標準工作條件 8結構和動作要求 9試驗方法 附錄A(規范性)認證試驗的試驗程序和試品數量 28附錄B(規范性)常規試驗 34參考文獻 圖1驗證RCD-ST在涌入剩余電流時性能的試驗電路 24圖2RCD-ST振鈴波試驗電路 圖4RCD-ST浪涌電流試驗電路 圖5驗證電子元件老化試驗電路示例(9.21) 26圖6驗證三極或四極RCCB-ST通以單相負載時過電流極限值的試驗電路 26圖7驗證RCD-ST在涌入剩余電流時性能的試驗電路 27表1型式試驗表 表2對應于額定電流的試驗銅導線 表3適用于EMC的試驗 表A.1試驗程序 28表A.2試驗程序 30表A.3RCBO-ST全部試驗程序的試品數量 表A.4RCCB-ST全部試驗程序的試品數量 JB/T14935—202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給出的規則起草。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本文件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提出。本文件由全國低壓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89)歸口。本文件起草單位:上海電器科學研究院、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復旦微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諾雅克電氣有限公司、浙江天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開普電器有限公司、蘇州益而益電器制造有限公司、施耐德電氣(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余姚市嘉榮電子電器廠有限公司、常安集團有限公司、羅格朗低壓電器(無錫)有限公司、北京ABB低壓電器有限公司、上海市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所、青島鼎信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德力西電氣有限公司、浙江人民電器有限公司、杭州之江開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良輝科技有限公司、中歐電氣有限公司、上海西門子線路保護系統有限公司、上海精益電器廠有限公司、蘇州未來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環宇集團浙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奧來電器有限公司、廣東安德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起草人:李人杰、王宇軒、劉偉、劉陽、周長青、余存泰、余星進、李成力、周磊、錢加燦、王旭川、傅凱、王農、朱葉鋒、王建華、祁衛華、包志舟、楊軍、譚文興、李力軍、陳嘉、秦麗、樓銘達、汪泰宇、林凱、龍煥祥。本文件為首次制定。1JB/T14935—2024帶自檢功能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本文件規定了帶自檢功能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分類、基本參數、產品資料、使用的標準工作條件及結構和動作要求,描述了相應的試驗方法。本文件適用于交流50Hz、60Hz或50/60Hz,額定電壓不超過440V,額定電流不超過125A,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有關的帶自檢功能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制造。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4208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4343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發射GB/T5465.2電氣設備用圖形符號第2部分:圖形符號GB/T16916.1—2014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不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CB)第1部分:一般規則GB/T16917.1—2014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RCBO)第1部分:一般規則GB/T16927.2高電壓試驗技術第2部分:測量系統GB/T1849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RCD)電磁兼容性GB/T22794—2017家用和類似用途的不帶和帶過電流保護的F型和B型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GB/T37751.2—2019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剩余電流動作斷路器第2部分:剩余電流電器(RCD)詞匯3術語和定義GB/T37751.2—2019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監控電路Supervisorycircuit可監控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故障脫扣能力的電路。3.2自檢功能Self-Testfunction2JB/T14935—2024在不斷開主回路的前提下,周期性自動檢測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響應接地故障能力的功能。3.3自檢周期Self-TestPeriod制造商對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在規定條件下連續執行兩次自檢功能的間隔時間。4分類4.1根據動作方式分4.1.1電源電壓故障時,有延時或沒有延時自動斷開4.1.1.1當電源電壓恢復時能自動重新閉合。4.1.1.2當電源電壓恢復時不能自動重新閉合。4.1.2電源電壓故障時不能自動斷開4.1.2.1在電源電壓故障時如出現危險情況(例如由于接地故障)能脫扣(技術要求正在考慮)。4.1.2.2在電源電壓故障時如出現危險情況(例如由于接地故障)不能脫扣。注:4.1.2.2中帶自檢功能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簡稱RCD-ST)的選用由GB/T16895.4—1997的531.2.2.2的條4.2根據裝置型式分4.2.1固定裝置和固定接線的RCD-ST。4.2.2移動式裝置以及用電纜連接的RCD-ST(裝置本身的電纜連接到電源上)。4.3根據極數和電流回路數分4.3.1根據RCCB-ST的極數和電流回路數分4.3.1.1單極帶兩個電流回路的RCCB-ST。4.3.1.2二極RCCB-ST。4.3.1.3三極RCCB-ST。4.3.1.4三極帶四個電流回路的RCCB-ST。4.3.1.5四極RCCB-ST。4.3.2根據RCBO-ST的極數和電流回路數分4.3.2.1帶一個過電流保護極和不可開斷中性線的單極RCBO-ST(兩個電流回路)。4.3.2.2帶一個過電流保護極的二極RCBO-ST。4.3.2.3帶二個過電流保護極的二極RCBO-ST。3JB/T14935—20244.3.2.4帶三個過電流保護極的三極RCBO-ST。4.3.2.5帶三個過電流保護極和不可開斷中性線的三極RCBO-ST(四個電流回路)。4.3.2.6帶三個過電流保護極的四極RCBO-ST。4.3.2.7帶四個過電流保護極的四極RCBO-ST。4.4根據調節剩余動作電流的可能性分4.4.1只有一個額定剩余動作電流的RCD-ST。4.4.2具有幾個分級調整的剩余動作電流整定值的RCD-ST。4.5根據沖擊電壓下防止誤脫扣的性能分4.5.1正常耐誤脫扣能力的RCD-ST。4.5.2增強耐誤脫扣能力的RCD-ST。4.6根據(出現剩余電流時)延時分4.6.1沒有延時的RCD-ST:一般用途型。4.6.2有延時的RCD-ST:具有選擇性的S型。4.7根據防止外部影響分4.7.1封閉型RCD-ST(不需要一個適當的外殼)。4.7.2非封閉型RCD-ST(需配一個合適的外殼使用)。4.8根據安裝方式分4.8.1表面安裝式RCD-ST。4.8.2嵌入式RCD-ST。4.8.3面板式RCD-ST,也稱為配電板式RCD-ST。4.9根據接線方式分4.9.1電氣連接與機械安裝無關的RCD-ST。4.9.2電氣連接與機械安裝有關的RCD-ST。4.10按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類型分4JB/T14935—20244.10.1帶自檢功能的不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RCCB-ST)。4.10.2帶自檢功能的帶過電流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RCBO-ST)。4.11根據接線端子類型分4.11.1具有連接外部銅導線的螺紋型接線端子的RCD-ST。4.11.2具有連接外部銅導線的無螺紋型接線端子的RCD-ST。4.11.3具有連接外部銅導線的扁平快速連接接線端子的RCD-ST。4.11.4具有連接外部鋁導線的螺紋型接線端子的RCD-ST。4.12根據瞬時脫扣電流分(僅RCBO-ST適用)4.12.1B型RCBO-ST。4.12.2C型RCBO-ST。4.12.3D型RCBO-ST。4.13按自檢內容分4.13.1僅自動檢驗電子關聯部件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RCD-ST/E)。4.13.2自動檢驗電子關聯部件和機構關聯部件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RCD-ST/EM)。4.14根據有直流分量時的工作狀況分4.14.1AC型RCD-ST。4.14.2A型RCD-ST。4.14.3F型RCD-ST。4.14.4B型RCD-ST。5基本參數5.1概述用下列條款來規定特性:——裝置型式(見4.2——極數和電流回路數(見4.3——額定電流In(5.2.2);——額定剩余動作電流I△n(5.2.3);——額定剩余不動作電流I△no(5.2.4);——額定電壓Un(5.2.1——額定頻率(5.2.5);——額定剩余接通和分斷能力I△m(5.2.6——延時,如果適用時(5.2.7);5JB/T14935—2024——安裝方式(4.8——接線方式(4.9——防護等級(按GB/T4208);——電源電壓故障時的工作狀況(4.1——電子關聯部件自檢(5.3.2);——電子和機械關聯部件自檢,如適用(5.3.3——自檢啟動時間(5.3.4);——剩余電流帶有直流分量時的動作特性(5.2.8對RCBO-ST的特性:——額定短路能力Icn(5.2.9);——瞬時脫扣過電流范圍(4.12——I2t特性;對RCCB-ST的特性:——額定接通和分斷能力Im(5.2.10——額定限制短路電流Inc;——額定限制剩余短路電流I△c。5.2所有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共同的特性5.2.1額定電壓5.2.1.1額定工作電壓(Ue)RCD-ST的額定工作電壓(以下稱為額定電壓)是制造廠規定的與RCD-ST的性能有關的電壓值。5.2.1.2額定絕緣電壓(Ui)RCD-ST的額定絕緣電壓是制造廠規定的與介電試驗電壓和爬電距離有關的電壓值。除非另有規定,額定絕緣電壓是RCD-ST的最大額定電壓值。在任何情況下,最大額定電壓不應超過額定絕緣電壓。5.2.1.3額定沖擊耐受電壓(Uimp)RCD-ST的額定沖擊耐受電壓應等于或高于GB/T16916.1—2014的表3或GB/T16917.1—2014的表5規定的沖擊耐受電壓的標準值。5.2.2額定電流(In)制造廠規定的RCD-ST在規定的基準周圍空氣溫度下能在不間斷工作制下承載的電流。注:針對RCBO-ST,標準的基準周圍空氣溫度是+30℃。如果使用其他的基準周圍空氣溫度,需要考慮對電纜過載保護的影響,因為按照安裝規程(參見GB/T16895.6—2014的523章),5.2.3額定剩余動作電流(I△n)制造廠對RCD-ST規定的剩余動作電流值,在該電流值時RCD-ST應在規定的條件下動作。對具有幾個剩余動作電流整定值的RCD-ST,用最大整定值標志額定剩余動作電流。RCD-ST整定值不應連續可調。6JB/T14935—20245.2.4額定剩余不動作電流(I△no)制造廠對RCD-ST規定的剩余不動作電流值,在該電流值時RCD-ST在規定的條件下不動作。5.2.5額定頻率RCD-ST的額定頻率是對RCD-ST規定的以及其他特性值與之相應的電源頻率。5.2.6額定剩余接通和分斷能力(I△m)制造廠規定的RCD-ST在規定條件下能夠接通、承載和分斷的剩余預期電流的交流分量有效值。5.2.7S型RCD-ST符合GB/T16916.1—2014的表1和表2或GB/T16917.1—2014的表2和表3的延時型RCD-ST。5.2.8剩余電流帶有直流分量時的動作特性5.2.8.1AC型RCD-ST對突然施加或緩慢上升的剩余正弦交流電流確保脫扣的RCD-ST。5.2.8.2A型RCD-ST對突然施加或緩慢上升的剩余正弦交流電流和剩余脈動直流電流確保脫扣的RCD-ST。5.2.8.3F型RCD-ST如符合A型那樣確保脫扣(如適用),此外還能在下列電流下確保脫扣的RCD-ST:——由相線和中性線或者相線和接地的中間導體供電的電路中突然施加或緩慢上升的復合剩余電流;——脈動直流剩余電流疊加10mA平滑直流剩余電流。上述規定的剩余電流可能突然出現或者緩慢上升。5.2.8.4B型RCD-ST如F型那樣確保脫扣,此外還能在下列電流下確保脫扣的RCD-ST:——1000Hz及以下的正弦交流剩余電流;——在交流剩余電流上疊加0.4倍額定剩余動作電流(IΔn)的平滑直流剩余電流或10mA的平滑直流剩余電流(兩者取較大值);——在脈動直流剩余電流上疊加0.4倍額定剩余動作電流(IΔn)的平滑直流剩余電流或10mA的平滑直流剩余電流(兩者取較大值);——可由下列整流電路產生的直流剩余電流,即:l二極、三極和四極RCD-ST的連接至相與相的雙脈沖橋式整流電路;l三極和四極RCD-ST的三脈沖星形連接或六脈沖橋式連接的整流電路。——平滑直流剩余電流。上述規定的剩余電流可突然施加或緩慢增加,與極性無關。5.2.9額定短路能力(Icn僅RCBO-ST適用)RCBO-ST的額定短路能力是制造廠對RCBO-ST規定的極限短路分斷能力。7JB/T14935—2024注:具有規定的額定短路能力I的RCBO-ST有一個相應的運5.2.10額定接通和分斷能力(Im僅RCCB-ST適用)制造廠規定的RCCB-ST在規定的條件下能夠接通、承載和分斷的預期電流的交流分量有效值。5.3剩余電流保護功能自檢的特性5.3.1自檢特性RCD-ST應具有監控電路,應能在5.3.4規定的時間內,在不斷開主回路的前提下自動檢測剩余電流保護動作的能力;自檢結果應符合5.3.5的要求。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自檢功能不應取代試驗裝置。5.3.2電子關聯部件自檢電子關聯部件自檢是指對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內部電子關聯部件功能進行周期性自動檢測。電子關聯部件涉及:——零序互感線圈;——用于剩余電流信號處理的電路;——用于剩余電流動作的電源電路;——脫扣線圈;——用于驅動脫扣線圈的開關元件。5.3.3電子和機械關聯部件自檢(如適用)電子和機械關聯部件自檢是指對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內部電子與機械關聯部件功能進行周期性自動檢測。電子關聯部件應符合5.3.2的規定。機械關聯部件涉及:——動作機構;——觸頭系統;——脫扣裝置(結構部分)。5.3.4自檢啟動時間自檢功能應在下列時間自動檢驗剩余電流保護動作能力:——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上電5s內,包含以下兩種情形:a)RCD-ST處于閉合狀態時接通電源;b)通過閉合RCD-ST來接通電源。——制造商規定的自檢周期。5.3.5自檢結果當在自檢過程中發現與剩余電流動作功能關聯的部件的故障時,自檢功能應能執行下列一個或多個動作:——斷開主電路;——發出聲、光或聲和光報警。8JB/T14935—20245.4優選值和標準值5.4.1自檢周期優選值對于符合4.13.1分類的產品,其自檢周期不應超過3h,優選值一般為5s、30s、1min、15min、30min、1h、1.5h、2h、2.5h、3h。對于符合4.13.2分類的產品,其自檢周期不應超過4周,優選值一般為3天、1周、2周、3周、4周。5.4.2額定電壓優選值額定電壓優選值為230V、400V。注:本文件中涉及230V或400V的地方,也可以分別看做220V或240V、3805.4.3額定電流優選值(In)額定電流的優選值為:6A、8A、10A、13A、16A、20A、25A、32A、40A、50A、63A、80A、100A、125A。5.4.4額定剩余動作電流標準值(I△n)額定剩余動作電流標準值為:0.006A、0.01A、0.03A、0.1A、0.3A、0.5A。5.4.5額定剩余不動作電流標準值(I△no)額定剩余不動作電流標準值是0.5IΔn。注:對剩余脈動直流電流,額定剩余不動作電流與電流滯后角α有關,參見GB/T16916.1—2014的表20或GB/T5.4.6額定頻率標準值額定頻率標準值為50Hz、60Hz和50/60Hz。5.4.7額定剩余接通和分斷能力的最小值(I△m)額定剩余接通和分斷能力(IΔm)的最小值為10In或500A中的較大值。相應的功率因數應符合GB/T16916.1—2014的表19或GB/T16917.1—2014的表21規定。5.4.8分斷時間和不驅動時間的限值5.4.8.1AC型和A型RCD-ST的分斷時間和不驅動時間的限值對于RCBO-ST,應符合GB/T16917.1—2014中的5.3.8。對于RCCB-ST,應符合GB/T16916.1—2014中的5.3.12。5.4.8.2F型RCD-ST的分斷時間和不驅動時間的限值F型RCD-ST在復合剩余電流動作范圍上限值的5倍及以上時,一般型的最大分斷時間應為0.04s;S型的最大分斷時間為0.15s,最小不驅動時間應為0.05s。9JB/T14935—20245.4.8.3B型RCD-ST的分斷時間和不驅動時間的限值應符合GB/T22794—2017中的5.2.2。5.4.9額定沖擊耐受電壓(Uimp)的標準值應符合GB/T16916.1—2014中5.3.13或GB/T16917.1—2014中5.3.10。5.4.10額定短路能力值(僅RCBO-ST適用)應符合GB/T16917.1—2014中5.3.6。5.4.11過電流瞬時脫扣的標準范圍(僅RCBO-ST適用)過電流瞬時脫扣的標準范圍應符合GB/T16917.1—2014的表4。5.4.12額定接通和分斷能力的最小值(Im)(僅RCCB-ST適用)額定接通和分斷能力Im的最小值為10In或500A,兩者取較大值。相應的功率因數按照GB/T16916.1—2014的表19。5.4.13額定限制短路電流的標準值和優選值(Inc)(僅RCCB-ST適用)應符合GB/T16916.1—2014中的5.3.10。5.4.14額定限制剩余短路電流的標準值(IΔc)(僅RCCB-ST適用)應符合GB/T16916.1—2014中的5.3.11。6產品資料每臺RCD-ST應以耐久的方式標出下列全部或部分(對小型產品)數據:a)制造廠名稱或商標;b)型號、目錄號或系列號;c)額定電壓;d)額定頻率,如果用于多個頻率時(如50/60Hz),應相應標志;e)額定剩余動作電流;f)剩余電流動作整定值(具有幾個剩余動作電流時);g)防護等級(如不是IP20時);h)使用位置(必要時);i)S型符號S(方框中一個S);j)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有關的標記(適用時)(正在考慮);k)試驗裝置的操作件,用字母T表示;l)接線圖;m)剩余電流帶有直流分量時的動作特性:——AC型RCD-ST的標志:;——A型RCD-ST的標志:;JB/T14935—2024 F型RCD-ST的標志:在A型符號的鄰近增加下列符號例如也可采用下列符號:。 B型RCD-ST的標志:在F型符號的鄰近增加下列符號例如:。作為一種選擇,也可采用下列符號:。n)自檢功能符號STp)額定電流,不帶符號“A”,在前面冠以過電流瞬時脫扣的符號(B、C或D),例如B16;q)額定短路能力,以安培表示;r)對于D型RCBO-ST:如果高于20In,最大的瞬時脫扣電流;s)額定剩余接通和分斷能力(如不同于額定短路能力時);t)基準整定溫度(如不是30℃時);u)額定電流;v)額定剩余接通和分斷能力(如不同于額定接通和分斷能力時)。注1:p)、q)、r)、s)、t)用于RCBO-ST,u)、v)標志應位于RCD-ST本體上或銘牌上或標貼在RCD-ST的標牌上,并應位于RCD-ST安裝后容易識別的地方。本部分的所有RCD-ST均能提供隔離功能,所以在RCD-ST上可用符號標明其適用于隔離。當附加符號時,該標志可放在接線圖里,此時可與其他功能符號組合在一起。當該符號單獨使用時(即不在接線圖中),則不準許與其他功能的符號組合在一起。如果RCD-ST上標志的防護等級高于GB/T4208的IP20,則無論采用哪種安裝方式均應符合這個要求。如果較高的防護等級僅是采用特定的安裝方法和/或使用特定的附件(例如,端子蓋板,外殼等)來達到的,則應在制造廠的文件中規定。對于RCCB-ST,可利用的空間不足以標志上述所有數據,則至少應標出u)、e)、i)、k)、m適用于A型、B型和F型)和n)項的內容以及在安裝后能看得見,a)、b)、c)、h)、v)、l)和m)項(只適用AC型)的數據可標在RCCB-ST的側面或背面以及只要在安裝前能看得見。l)項內容可標在接電源線時應打開的任何蓋子的里面。其余沒有標出的任何數據應在制造廠的樣本中給出。對于RCBO-ST,可利用的空間不足以標志上述所有數據,則至少應標出p)、e)、i)、k)、m)項(適用于A型、B型和F型)和n)項的內容以及在安裝后能看得見,a)、b)、c)、q)、h)、m)(只適用AC型)和r)項的數據可標在RCBO-ST的側面或背面以及只要在安裝前能看得見。l)項內容可標在接電源線時應打開的任何蓋子的里面。其余沒有標出的任何數據應在制造廠的樣本中給出。除了用按鈕操作的RCD-ST以外,RCD-ST的斷開位置應標志符號“根短直線)。對用兩個按鈕操作的RCD-ST,用作斷開操作的按鈕只能用紅色和/或標志符號“O”。紅色不應用于RCD-ST的其他任何按鈕。如果用一個按鈕來閉合觸頭并且能明顯加以區分,則按鈕的按下位置就足以指示閉合位置。如果只用一個按鈕來閉合和斷開觸頭并且能明顯加以區分,則按鈕保持在按下位置就足以指示閉合位置。反之,如果按鈕不保持在按下位置,則應配備一個指示觸頭位置的裝置。JB/T14935—2024如果需要區分電源端和負載端,則它們應有明顯的標記(例如在相應的接線端子附近用“電源”和“負載”表示或用表示電功率流向的箭頭表示)。專門用于連接中性線導體的接線端子應用字母N表示。用于保護導體的接線端子(如果有的話),應用符號表示(GB/T5465.2-5019a)。標志應是不易擦掉及容易識別的,并且不應位于螺釘、墊圈或其他可移動部件上。通過檢查和9.3的試驗來檢驗是否符合要求。對于通用接線端子(硬性實心,硬性絞合和軟導線):無標志。對于非通用接線端子:——聲明只能用于硬性實心導線的接線端子應標志字母“s”或"sol";——聲明只能用于硬性(實心和絞合)導線的接線端子應標志字母“r”;標志宜放置在RCD-ST上,如果空間有限,可以放在最小的包裝上或技術資料中。對于RCCB-ST:制造廠應規定RCCB-ST能承受的焦耳積分I2t值及峰值電流Ip的能力。如果沒有規定,則采用表18給定的最小值,制造廠應在其樣本中和隨RCD-ST一起提供的說明書中給出一個或幾個合適的SCPD供參考。對于按4.1.1分類的以及在電源電壓故障時帶延時斷開的RCD-ST,制造廠應規定該延時范圍。7使用的標準工作條件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的第7章。8結構和動作要求8.1機械設計8.1.1一般要求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1.1。8.1.2機械結構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1.2。8.1.3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1.3。8.1.4螺釘、載流部件和連接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1.4。8.1.5連接外部導線的接線端子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1.5。8.1.6不可互換性JB/T14935—2024對于安裝在與其配套的基座上的RCD-ST(插入式或螺旋式),按正常使用安裝和接線后,不借助工具應不可能用另一個同樣型號的具有較大額定電流的RCD-ST來更換。通過直觀檢查來檢驗是否符合要求。8.2自檢功能8.2.1自檢功能的特性要求自檢功能的檢驗應符合5.3的要求。8.2.2自動檢驗電子關聯部件的動作特性對于符合4.13.1分類的產品,應針對5.3.2涉及的關聯部件進行驗證。制造商應提供滿足下列a)-g)單一失效模式的產品進行驗證:a)零序互感線圈二次線圈斷路或短路;b)下列任一種用于剩余電流信號處理的電路的故障:——集成芯片電源引腳斷開;——外部時鐘電路失效(如適用——集成芯片信號引腳斷開;——集成芯片相鄰信號引腳短接。c)用于剩余電流動作的電源電路中限流元件斷路;d)脫扣線圈斷路;e)驅動脫扣開關的晶體管斷路;f)驅動脫扣開關的晶體管短路;g)用于剩余電流動作的電源電路中整流電路單個橋臂二極管的斷路或短路。當檢測到上述故障后,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應能符合5.3.5的規定。經制造商和檢測機構雙方評估,以下情況可不予驗證:——失效模式不影響剩余電流動作特性;——失效模式在無需監控電路輔助的前提下,直接執行符合5.3.5的動作。通過9.25.1的試驗檢驗是否符合要求。8.2.3自動檢驗電子和機械動作結構的動作特性對于符合4.13.2分類的產品,在8.2.2的基礎上,還應對5.3.3涉及的機械關聯部件進行驗證。制造商應提供滿足下列a)-c)單一失效模式的產品進行驗證:a)脫扣裝置因機械原因無法動作;b)動作機構無法正常運轉;c)主觸頭無法正常斷開。經制造商和檢測機構雙方評估,可采用適當的措施模擬上述故障。當檢測到上述故障后,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應能符合5.3.5的規定。通過9.25.2的試驗檢驗是否符合要求。8.2.4自檢功能與剩余電流保護功能的配合JB/T14935—2024自檢功能應不與剩余電流保護功能發生沖突,即在自檢周期內發生接地故障,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仍應正確動作。通過9.25.3的試驗檢驗是否符合要求。8.3電擊防護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2。8.4介電性能和隔離能力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3。8.5溫升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4。8.6動作特性8.6.1在剩余電流條件下RCD-ST的動作特性應符合9.9.1的試驗要求。8.6.2在接地故障電流含有直流分量時,RCD-ST的工作狀況A型RCD-ST的工作狀況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8.15的要求。F型RCD-ST的工作狀況應符合GB/T22794—2017中8.1和8.3.3的要求。B型RCD-ST的工作狀況應符合GB/T22794—2017中8.1和8.2的要求。8.6.3在過電流條件下(僅RCBO-ST適用)應符合GB/T16917.1—2014中的8.5.2。8.7機械和電氣壽命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6。8.8在短路電流下的性能RCD-ST應能進行規定的短路操作次數,在短路操作時不應危及操作者,也不應在帶電導電部件之間或帶電導電部件與地之間產生閃絡。RCD-ST在短路操作時,不應影響自檢功能。通過9.12的試驗來檢驗是否符合要求。8.9耐機械沖擊和撞擊性能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8。8.10耐熱性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9。8.11耐異常發熱和耐燃性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10。JB/T14935—20248.12試驗裝置RCD-ST應具有一個試驗裝置模擬一個剩余電流通過檢測裝置以便定期地檢驗剩余電流裝置的動作能力。在額定電壓下或電壓范圍的最大值(如果適用時)下,操作RCD-ST的試驗裝置產生的安匝數不應超過在RCD-ST的一極流過等于IΔn的剩余電流時產生的安匝數的2.5倍。RCD-ST具有幾個剩余動作電流整定值時,應采用RCD-ST設計的最低整定值。試驗裝置應符合9.16的試驗。操作試驗裝置時,設備的保護導體不應變成帶電導體。RCD-ST處于斷開位置并按正常使用接線時,操作試驗裝置應不可能對負載側的電路供電。試驗裝置不應是專門用來進行斷開操作的工具,因此不是用來進行斷開操作的。8.13可靠性RCD-ST即使在長期運行后,考慮到其元件的老化,也應能可靠動作。通過9.20和9.21的試驗來檢驗是否符合要求。8.14電磁兼容性(EMC)即使在電磁干擾出現的情況下,RCD-ST也應可靠運行并應符合相關的EMC要求。通過9.22的試驗來檢驗是否符合要求。8.15RCD-ST在電源電壓故障時的工作狀況應符合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2014中的8.12。8.16在沖擊電壓產生的浪涌電流作用下RCD-ST的性能RCD-ST對通過設備的電容負載流過的對地浪涌電流和設備閃絡而流過的對地浪涌電流均應有足夠的耐受能力。S型RCD-ST對設備閃絡而流過的對地浪涌電流應具有足夠的耐誤脫扣能力。通過9.18的試驗來檢驗是否符合要求。8.17主電路過電流時,RCD-ST的工作情況(僅RCCB-ST適用)RCD-ST在規定的過電流條件下不應動作。通過9.24的試驗檢驗是否符合要求。8.18在涌入剩余電流作用下RCD-ST的性能(僅F型和B型RCD-ST適用)應符合GB/T22794—2017中的8.3.2。9試驗方法9.1概述9.1.1RCD-ST的性能通過型式試驗來驗證本文件所要求的型式試驗列于表1。除驗證電子關聯部件和機械動作機構故障下的正確動作,試驗過程中RCD-ST不誤報警。JB/T14935—2024表1型式試驗表驗證在涌入剩余電流下的性能(適用于F型和B型驗證四極F型RCD在僅對兩極供電情況下出現剩余9.1.2作為認證用時,型式試驗按試驗程序進行。b)或是第三方認證,例如由一個獨立的認證機構認證。試驗程序及提交試驗的樣品數量在附錄A中規定。除非另有規定,每項型式試驗(或型式試驗程序)在清潔的和新的RCD-ST上進行,影響量為標稱的基準值(見GB/T16917.1—2014的表6或或GB/T16916.1—2014的表4)。9.1.3制造廠對每個RCD-ST進行的常規試驗見附錄B。9.2試驗條件除非另有規定,RCD-ST按制造廠的說明書單獨地安裝在周圍溫度為+20℃至+25℃之間的大氣中并避免外界過度的加熱或冷卻。設計成安裝在單獨外殼中的RCD-ST在制造廠規定的最小的這樣的外殼中進行試驗。JB/T14935—2024除非另有規定,RCD-ST連接表2規定的適當的截面積S的電纜,并且固定在一塊厚約20mm,涂有無光澤黑漆的膠合板上。安裝方式符合制造廠有關安裝說明的要求。注:對AWG銅導線見GB/T16917.1—2014或GB/T16916.1—表2對應于額定電流的試驗銅導線額定電流IASmm2146在沒有規定誤差時,型式試驗在嚴酷程度不低于本文件規定的數值下進行。除非另有規定,試驗在額定頻率±5%的條件下進行。在試驗過程中,不維修或拆卸試品。對9.8、9.9、9.10、9.20.2和9.21試驗,RCD-ST按下列要求接線:a)連接導線用單芯聚氯乙烯銅電纜線;b)連接導線在大氣中,并且相互之間距離不小于接線端子之間的距離;c)接線端子與接線端子之間的每根臨時連接導線的長度如下,允許誤差+cm:l截面積小于等于10mm2的導線為1m;l截面積大于10mm2的導線為2m。施加在接線端子螺釘上的擰緊扭矩為GB/T16916.1—2014的表11或GB/T16917.1—2014的表14規定值的三分之二。與有關人力操作的RCD-ST,在進行9.10和9.12試驗過程中,采用(0.1±0.025)m/s的操作速度。在試驗裝置的操作機構觸及到被試RCD-ST操作件末端時并在該位置測量操作速度。對于旋轉操作手柄,其角速率基本上與上述條件相當,即被試RCD-ST操作件末端處的速度與上述速度相當。9.3標志耐久性試驗按GB/T16916.1—2014或GB/T16917.1—2014中9.3的規定。9.4螺釘、載流部件和連接的可靠性試驗按GB/T16916.1—2014或GB/T16917.1—2014中9.4的規定。9.5連接外部銅導線的螺紋型接線端子的可靠性試驗按GB/T16916.1—2014或GB/T16917.1—2014中9.5的規定。9.6驗證電擊防護按GB/T16916.1—2014或GB/T16917.1—2014中9.6的規定。9.7介電性能試驗按GB/T16916.1—2014或GB/T16917.1—2014中9.7的規定。9.8溫升試驗按GB/T16916.1—2014或GB/T16917.1—2014中9.8的規定。JB/T14935—20249.9動作特性9.9.1在剩余電流條件下,驗證動作特性對于AC型和A型RCBO-ST,按GB/T16917.1—2014中9.9.1的規定。對于AC型和A型RCCB-ST,按GB/T16916.1—2014中9.9的規定。對于F型和B型RCD-ST,補充GB/T22794—2017中9.1.2和9.1.3的規定。9.9.2在過電流條件下,驗證動作特性(僅RCBO-ST適用)按GB/T16917.1—2014中的9.9.2的規定。9.10驗證機械與電氣壽命對于RCBO-ST,按GB/T16917.1—2014中9.10的規定。對于RCCB-ST,按GB/T16916.1—2014中9.10的規定。9.11驗證自由脫扣機構按GB/T16916.1—2014中的9.15或GB/T16917.1—2014中9.11的規定。9.12短路試驗對于RCBO-ST,按GB/T16917.1—2014中9.12的規定。其中9.12.13.2剩余電流接通分斷試驗后驗證RCBO-ST,替換為以下內容:“在按9.12.13.1進行試驗后,RCBO-ST無妨礙其繼續使用的損壞,不經維修,能:a)符合9.7.3的規定,但試驗電壓等于其兩倍額定電壓,時間為1min,試前不進行潮濕處理,和;b)在額定電壓下,接通分斷其額定電流。在9.9.1.2c)1)規定的試驗條件下,RCBO-ST在上電自檢時間內不出現誤脫扣或者誤報警,然后通以1.25IΔn的試驗電流,RCBO-ST脫扣,僅在任意選取的一極進行一次試驗,試驗時不測分斷時間。不采用附加的放大手段,用正常的或校正的視力進行觀察,聚乙烯薄膜無可見的洞。此外,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有關的RCBO-ST能滿足9.17的試驗(適用時)。”對于RCCB-ST,按GB/T16916.1—2014中9.11的規定。其中9.11.2.1i)試驗后RCCB-ST的狀況,替換為以下內容:“按9.11.2.2,9.11.2.3,9.11.2.4a),9.11.2.4b)和9.11.2.4c)進行的每一項試驗后,RCCB-ST沒有妨礙其繼續使用的損壞現象,且不經維修能:a)按9.7.7.3測量斷開觸頭之間的泄漏電流;b)在短路試驗后2h~24h之間進行9.7.3的介電強度試驗,但試驗電壓等于其兩倍額定電壓,時間為1min,試前不進行潮濕處理;c)在額定電壓下,接通和分斷其額定電流。在上述試驗過程中,在按9.7.2中項a)規定的條件進行試驗后,驗證指示裝置指示在斷開位置,而在按9.7.2中項b)規定的條件進行試驗時,指示裝置指示在閉合位置。在9.9.2.3a)的試驗條件下,RCCB-ST在上電自檢時間內不出現誤脫扣或者誤報警,然后通以1.25IΔn的試驗電流,RCCB-ST脫扣。僅在任意選取的一極進行一次試驗,試驗時不測分斷時間。不采用附加的放大手段,用正常的或矯正的視力進行觀察,聚乙烯薄膜無可見的孔。此外,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有關的RCCB-ST能滿足9.17的試驗(適用時)。”JB/T14935—20249.13驗證耐機械振動和撞擊按GB/T16916.1—2014中的9.12或GB/T16917.1—2014中9.13的規定。9.14耐熱試驗對于RCBO-ST,按GB/T16917.1—2014中9.14的規定。其中9.14.1,替換為以下內容:“9.14.1把試品的可拆卸的蓋子(如果有的話)拿掉,放在溫度為+100℃±2℃的加熱箱中保持1h;可拆卸的蓋子(如果有的話)放在溫度為+70℃±2℃的加熱箱中保持1h。在試驗過程中,試品沒有任何妨礙其繼續使用的變化,密封化合物(如果有的話)不流失到使帶電部件外露的程度。試驗后以及試品冷卻到接近室溫后,試品按正常使用安裝,不能觸及在正常情況下不能觸及的帶電部件,即使用一個不超過5N的力施加標準試指也是如此。在9.9.1.2c)1)的試驗條件下,RCBO-ST在上電自檢時間內不出現誤脫扣或者誤報警,然后通以1.25IΔn的試驗電流,RCBO-ST脫扣,僅在任意選取的一極進行一次試驗,試驗時不測分斷時間。在試驗后,標志仍清晰可見。只要在本部分的含義內安全性不受影響,密封化合物的變色,起泡或輕微的位移可忽略不計。在試驗后,通過9.28.4的試驗檢驗是否符合要求(僅適用于B型RCD-ST)。”對于RCCB-ST,按GB/T16916.1—2014中9.13的規定。其中9.13.1,替換為以下內容:“9.13.1把試品的可拆卸的蓋子(如果有的話)拿掉,放在溫度為+100℃±2℃的加熱箱中保持1h;可拆卸的蓋子(如果有的話)放在溫度為+70℃±2℃的加熱箱中保持1h。在試驗過程中,試品沒有任何妨礙其繼續使用的變化,密封化合物(如果有的話)不流失到使帶電部件外露的程度。試驗后以及試品冷卻到接近室溫后,試品按正常使用安裝,不能觸及在正常情況下不能觸及的帶電部件,即使用一個不超過5N的力施加標準試指也是如此。在9.9.2.3a)的試驗條件下,RCCB-ST在上電自檢時間內不出現誤脫扣或者誤報警,然后通以1.25IΔn的試驗電流,RCCB-ST脫扣,僅在任意選取的一極進行一次試驗,試驗時不測分斷時間。在試驗后,標志仍清晰可見。只要在本文件的含義內安全性不受影響,密封化合物的變色,起泡或輕微的位移可忽略不計。在試驗后,通過9.28.4的試驗檢驗是否符合要求(僅適用于B型RCD-ST)。”9.15耐異常發熱和耐燃試驗按GB/T16916.1—2014中的9.14或GB/T16917.1—2014中9.15的規定。9.16驗證試驗裝置在額定電壓極限值時的動作特性試驗如下:a)RCD-ST施加0.85倍的額定電壓,瞬時地操作試驗裝置25次,間隔5s,每次操作前重新閉合RCD-ST。b)然后,在1.1倍額定電壓下重復a)項試驗。c)接著,重復b)項試驗,但只試驗一次,試驗裝置的操作件保持在閉合位置30s,期間不出現誤脫扣或者誤報警。每次試驗時,RCD-ST動作。試驗后,RCD-ST無妨礙其繼續使用的損壞。JB/T14935—2024為了驗證在額定電壓下操作試驗裝置產生的安匝數小于IΔn的剩余電流產生的安匝數的2.5倍,可根據試驗裝置電路的結構,測量試驗裝置電路的阻抗并計算試驗電流。對于這個驗證的項目,如果需要拆開RCD-ST時,則另外使用一個試品。9.17驗證電源電壓故障時的工作狀況按GB/T16916.1—2014或GB/T16917.1—2014中的9.17。9.18驗證沖擊電壓產生的浪涌電流作用下電器的性能9.18.1對所有RCD-ST的浪涌電流試驗(0.5μs/100kHz振鈴波試驗)RCD-ST用一個浪涌電流發生器進行試驗,浪涌電流發生器能產生一個圖1所示的衰減的振蕩電流波。RCCB接線的試驗電路圖的示例見圖2。對RCD-ST任選的一極施加10次浪涌電流,每施加兩次變換浪涌電流的極性,連續兩次施加浪涌電流之間的時間間隔約30s。用一個適當的裝置測量浪涌電流,并用另外一個相同型式、相同In和相同IΔn的RCD-ST調節電流以滿足下列要求:a)峰值電流:200A+1%;或:25A+1%(對IΔn≤10mA的RCD-ST);b)前沿時間:0.5μs±30%;c)后續振蕩電流波形周期:10μs±20%;d)相鄰反向波形的峰值:約為前一個波形峰值的60%。在試驗過程中,RCD-ST不脫扣或者誤報警。振鈴波試驗后,按9.9.1中在+20℃±5℃的基準溫度下且不帶負載時,驗證突然出現剩余電流時RCD-ST的正確動作,僅在IΔn的下進行試驗,試驗時測量分斷時間,期間不出現誤報警。9.18.2驗證在3000A浪涌電流下的性能(8/20μs浪涌電流試驗)9.18.2.1試驗條件RCD-ST用一個電流發生器進行試驗,電流發生器能產生一個圖3所示的8/20μs衰減浪涌電流(GB/T16927.2)。RCBO接線的試驗電路圖的示例見圖4。對RCD-ST任選的一極施加10次浪涌電流,每施加兩次變換浪涌電流的極性,連續兩次施加浪涌電流之間的時間間隔約30s。用一個適當的裝置測量浪涌電流,并用另外一個相同型式、相同In和相同IΔn的RCD-ST調節電流以滿足下列要求:a)峰值電流:3000A+1%;b)前沿時間:8μs±20%;c)至半值時間:20μs±20%;d)反向電流峰值:小于峰值的30%。電流調節到漸近曲線的電流形狀。對其他相同型式、相同In和相同IΔn的RCD-ST進行試驗,反向電流(如果有的話)不能超過峰值的30%。9.18.2.2AC型和A型RCD-ST的試驗結果JB/T14935—20249.18.2.2.1對S型RCD-ST的試驗結果在試驗過程中,RCD-ST不脫扣或者誤報警。在浪涌電流試驗后,按9.9.1中在+20℃±5℃的基準溫度下且不帶負載時,驗證突然出現剩余電流時RCD-ST的正確動作,僅在IΔn的下進行試驗,試驗時測量分斷時間,期間不出現誤報警。9.18.2.2.2對一般型RCD-ST的試驗結果在試驗過程中,RCD-ST可以脫扣,但不誤報警。在浪涌電流試驗后,按9.9.1中在+20℃±5℃的基準溫度下且不帶負載時,驗證突然出現剩余電流時RCD-ST的正確動作,僅在IΔn的下進行試驗,試驗時測量分斷時間,期間不出現誤報警。9.18.2.3F型和B型RCD-ST的試驗結果在試驗過程中,RCD-ST不脫扣或者誤報警。在浪涌電流試驗后,按9.9.1中在+20℃±5℃的基準溫度下且不帶負載時,驗證突然出現剩余電流時RCD-ST的正確動作,僅在IΔn的下進行試驗,試驗時測量分斷時間,期間不出現誤報警。9.19驗證剩余電流包含有直流分量時的正確動作9.19.1A型RCD-ST按GB/T16916.1—2014或GB/T16917.1—2014中9.21的規定。9.19.2F型RCD-ST按GB/T16916.1—2014或GB/T16917.1—2014中9.21的規定,并補充GB/T22794—2017中9.1.7的規定。9.20驗證可靠性9.20.1氣候試驗對于RCBO-ST,按GB/T16917.1—2014中9.22的規定。其中9.22.1.5最后驗證,替換為以下內容:“在9.9.1.2c)1)規定的試驗條件下,RCBO-ST在上電自檢時間內不出現誤脫扣或者誤報警,然后通以1.25I△n的試驗電路,RCBO-ST脫扣,僅在任意選取的一極進行一次試驗,試驗時不測分斷時間。”對于RCCB-ST,按GB/T16916.1—2014中9.22的規定。其中9.22.1.5最后驗證,替換為以下內容:“在9.9.2.3a)規定的試驗條件下,RCCB-ST在上電自檢時間內不出現誤脫扣或者誤報警,然后通以1.25I△n的試驗電路,RCCB-ST脫扣,僅在任意選取的一極進行一次試驗,試驗時不測分斷時間。”9.20.240℃溫度試驗RCD-ST按正常使用安裝在一塊厚約20mm,涂有無光澤黑漆的膠合板壁上。RCD-ST每極的兩側連接一根長1m,標稱截面積如表2規定的單芯電纜,接線端子的螺釘或螺母用GB/T16916.1—2014的表11或GB/T16917.1—2014的表14規定值三分之二的扭矩擰緊,把這一組件放入加熱箱。RCD-ST在任何合適電壓下通以額定電流負載并在+40℃±2℃的溫度下進行28周期試驗,每個周期包括21h通以電流和3h不通電流。用一個輔助開關斷開電流,RCD-ST不操作。JB/T14935—2024在最后21h通電周期結束時,用細線熱電偶測定接線端子溫升,這溫升不超過65K。在這個試驗后,RCD-ST在加熱箱內,不通電流,冷卻到接近室溫。在9.9.1中在+20℃±5℃的基準溫度下且不帶負載時,驗證突然出現剩余電流時RCD-ST的正確動作,RCD-ST在上電自檢時間內不出現誤脫扣或者誤報警,然后通以1.25IΔn的試驗電流,RCD-ST脫扣。僅在任意選取的一極進行一次試驗,試驗時不測量分斷時間。9.21驗證電子元件的抗老化性RCD-ST通以額定電流負載,在+40℃±2℃的周圍溫度下放置168h,電子部件上的電壓為額定電壓的1.1倍。在上述試驗后,RCD-ST在加熱箱內,不通電流,冷卻至接近室溫。電子部件無損壞。在9.9.1中在+20℃±5℃的基準溫度下且不帶負載時,驗證突然出現剩余電流時RCD-ST的正確動作,RCD-ST在上電自檢時間內不出現誤脫扣或者誤報警,然后通以1.25IΔn的試驗電流,RCD-ST脫扣。僅對任意選取的一極進行一次試驗,試驗時不測分斷時間。9.22電磁兼容(EMC)按GB/T18499—2008進行下述電磁兼容試驗。其中5.1.1、5.1.2和5.1.3,替換為以下條款:“5.1.1參考本條性能判斷準則的試驗過程中,RCD-ST在持續施加0.3IΔn的剩余電流時保持閉合且不報警,在施加1.25IΔn時脫扣。5.1.2參考本條性能判斷準則的試驗過程中,RCD-ST不脫扣或報警。試驗后,RCD-ST符合GB/T16916.1—2014中9.9.2.3項a)或GB/T16917.1—2014中9.9.1.2項c)的規定,但僅在IΔn下進行檢驗。5.1.3參考本條性能判斷準則的試驗過程中,RCD-ST可以脫扣,但不報警。試驗后,RCD-ST符合GB/T16916.1—2014中9.9.2.3項a)或GB/T16917.1—2014中9.9.1.2項c)的規定,但僅在IΔn下進行檢驗。”表3適用于EMC的試驗GB/T16917.1—2014的9.9.1.5和本文GB/T16917.1—2014的9.9.1.5和本文GB/T18499—2008的表4和表5中規定的其他試驗,按本文件附錄A規定的試驗程序H、I和J進行。對包含有連續工作振蕩器的RCD-ST,在上述試驗程序前,先按GB4343.1的規定進行發射試驗。9.23防銹試驗按GB/T16916.1—2014或GB/T16917.1—2014中9.25的規定。9.24驗證過電流情況下的不動作電流極限值(僅適用于RCCB-ST)9.24.1驗證帶兩個電流回路的RCCB-ST通以負載時的過電流的極限值JB/T14935—2024RCCB-ST按正常使用接線,連接一個實際上無感的等于6In的負載。用一個兩極試驗開關接通負載,然后過1s后再斷開。該試驗重復進行三次,兩次閉合操作之間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min。RCCB-ST不出現誤脫扣或者誤報警。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有關的RCCB-ST在電源側施加額定電壓(或者相應的額定電壓范圍內的任何電壓值)。9.24.2驗證三極或四極RCCB-ST通以負載時的過電流的極限值RCCB-ST按圖6接線。調節電阻R使電路流過等于6In的電流。把原來斷開的試驗開關S1閉合,然后在1s后重新斷開。對每一個可能組合的電流回路重復試驗三次,相鄰兩次閉合操作之間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min。RCCB-ST不出現誤脫扣或者誤報警。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有關的RCCB-ST在電源端施加額定電壓(或者相應的額定電壓范圍內的任何電壓值)。9.25自檢功能特性9.25.1驗證電子關聯部件故障下的正確動作根據8.2.2規定,由制造商提供具有a)~g)單一或者單類故障模式的試品。試品按正常使用安裝。RCCB-ST按GB/T16916.1—2014中圖4連接。RCBO-ST按GB/T16917.1—2014中圖4連接。每次試驗在相應的接線端子上施加1.1倍和0.85倍額定電源電壓進行試驗。閉合主電路開關S1,試品在5s內運行自檢功能,并符合5.3.5的要求。9.25.2驗證機械動作機構故障下的正確動作根據8.2.3規定,由制造商提供具有單一或者單類故障模式的試品。試品按正常使用安裝。連接方式同9.25.1中的規定。每次試驗在相應的接線端子上施加1.1倍和0.85倍額定電源電壓進行試驗。閉合主電路開關S1,試品在制造商規定的時間內運行自檢功能,并符合5.3.5的要求。9.25.3驗證自檢功能與剩余電流保護功能的配合9.25.3.1一般要求由制造商提供具有外部觸發自檢功能的試品或上電后即進行連續且重復自檢的試品。試品按正常使用安裝。連接方式同9.25.1中的規定。每次試驗在相應的接線端子上施加1.1倍和0.85倍額定電源電壓進行試驗。JB/T14935—20249.25.3.2驗證自檢周期內試驗裝置的正確動作分別在上電自檢和合適的自檢周期內按試驗裝置。每次試驗時,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脫扣。9.25.3.3驗證自檢周期內突然出現剩余電流的正確動作試驗電路調節至額定I△n值,試驗開關S1和RCD-ST處于閉合位置。閉合試驗開關S2使電路中突然產生剩余電流,并且同步觸發開啟試品的自檢功能。每次試驗時,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脫扣。各測量3次分斷時間,每次測量值都不超過GB/T16917.1—2014的表2對I△n規定的極限值。9.26驗證在涌入剩余電流下的性能(適用于F型和B型RCD-ST)按圖7進行試驗,所有開關和RCD-ST處于閉合位置。+0電流源(G)可以產生單個50Hz或者60Hz(-1ms)的正弦半波脈沖。任選一極施加一個峰值電流為10I△n的脈沖。測量6次,正向3次,負向3次。每次試驗后變換極性。兩個脈沖之間時間間隔為30s。試驗過程中RCD-ST不脫扣或誤報警。9.27驗證四極F型RCD在僅對兩極供電情況下出現剩余電流時的正確動作按GB/T22794—2017中9.1.4的規定。9.28B型RCD-ST的其他試驗9.28.1在基準溫度(20±5)℃下驗證動作特性按GB/T22794—2017中9.2.1的規定。9.28.2在溫度極限值下試驗按GB/T22794—2017中9.2.2的規定。9.28.3驗證三極和四極B型RCD-ST僅由兩極供電時的正確動作按GB/T22794—2017中9.2.3的規定。9.28.4試驗程序后驗證RCD-ST按GB/T22794—2017中9.2.4的規定。JB/T14935—2024圖10.5μs/100kHz振鈴波形電流如果RCD-ST有接地端子,應接到中性線端子上(如果有的話);如果RCD-ST上有這樣標志或沒有標志,則應接到任何相線端子上。圖2RCD-ST振鈴波試驗電路JB/T14935—2024圖38/20μs浪涌電流脈沖如果RCD-ST有接地端子,應接到中性線端子上(如果有的話);如果RCD-ST上有這樣標志或沒有標志,則應接到任何相線端子上。圖4RCD-ST浪涌電流試驗電路JB/T14935—2024圖5驗證電子元件老化試驗電路示例(9.21)圖6驗證三極或四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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