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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公示稿)):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I 1 36三、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環境保護目標及評價標準 93 112 175 176 198附件18浙江博奧鋁業有限公司年產五萬噸新能源鋁合金型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附件20浙江博奧鋁業有限公司年產五萬噸新能源鋁合金型材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浙江博奧鋁業有限公司年產五萬噸新能源鋁合金型材1稱2019-330522-33-03-04 色金屬壓延加工325”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無設州市生態環境局對浙江博奧鋁業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專項評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2設置情況專項評價的類別設置原則本項目情況項目情況專項情況大氣排放廢氣含有毒有害污染物①、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且廠界外500米范圍內有環境空氣保護目標②的建設項目本項目廢氣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2018年)》的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及氯氣不設置地表水新增工業廢水直排建設項目(槽罐車外送污水處理廠的除外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處理達到納管標準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網。項目廢水不直排,也不屬于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處理廠不設置環境風險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存儲量超過臨界量③的建設項目項目環境風險物質存儲量超過臨界量設置生態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圍內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類建設項目項目不涉及不設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項目不涉及不設置備注:①廢氣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納入《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的污染物(不包括無排放標準的污染物)。②環境空氣保護目標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住區、文化區和農村地區中人群較集中的區域。③臨界量及其計算方法可參考《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附錄B、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稱號///31.1《長興新能源裝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總體規劃》長興新能源裝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由“畫溪區塊”和“太湖區塊”兩個區塊組成,總規劃面積12.45平方公里。其中,畫溪區塊東至陶家港、西至畫溪大道、規劃的期限為2018年-2030年。近期:2018年~2020年;遠期:2021年~造業兩大關聯產業,形成“3+2”新能源裝備產業體系,其中新能源汽車產業重點規劃圍繞長興高新園區構建“3+2”產業鏈與“六位一體”創新鏈的需要,結合“兩片”:為太湖區塊和畫溪區塊兩大在空間上獨立、功能上緊密聯系的發展產業集聚區的長興片區。本區根據其產業及功一心:畫溪研發設計谷,位于畫溪片區西側中部,規劃面積約51.75ha。重4規劃面積約95.90ha。重點依托新能源小鎮客廳,建設新能源技術體驗館、新能劃面積約97.77ha。重點加快推進園區內道路、市政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引進新能源設備制造與LED新光源器件領域的企業,并積極拓展相關領域的研新能源動力產業園:位于長呂路西側,畫溪研發設計谷南側,規劃面積約210.12ha。以原有超威創元、天能能源等龍頭骨干企業為52018年5月長興新能源裝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與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書環評結論清單調整報告》,本項目位于長興縣李家巷鎮工業集中區,屬于“畫溪片區-智能制造產業園”區塊,對照長興新能源裝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總體規劃表1.2-1規劃單元生態空間清單序號規劃區塊生態空間名稱及編號生態空間范圍示意圖管控要求現狀用地類型5畫溪片智能制造產業園湖州市長興縣李家巷鎮-洪橋鎮產業集聚重控單元(ZH3305222001①除經批準專門用于三類工業集聚的開發區(工業)外,禁止新建、擴建三類工業項目,鼓勵對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區域內的人口聚集域內禁止新建二類三工業,禁止擴建三類工業。②新建二類、三工業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③優化現有勢產業,通過清潔生產實現節能減排降耗。④區域內的人口聚集區禁止新建、擴建二類三類工業,現有三類工業要限期搬遷關閉,現有二類工業項目要逐步退出,實施二進三。⑤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升生活污水和工業廢處理率和深度處理水平。⑥合理規劃生活區與工業區,在居住和工業園、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隔離帶,確保人居環境安全和群眾身體健康。⑦針對區域環境問題,采取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⑧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工村莊建設用地和農林用地等6防與修復。⑨最大限度保留區內原有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好河湖濕地生境,禁止未經法定許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須的護岸外,禁止非生態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設項目不得影響河道自然形態和河湖水生(環境)功能。⑩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強化工業集聚區應急預案和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對區內重點污染企業進行實時監控,建立污染源數據庫,開展環境風險評估,消除潛在污染風險。此外,根據《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園區楊家浦港經以北河道岸線內及其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①設置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施和廢回收場、垃圾場;②設置水上餐飲經營施;③新建、擴建高爾夫球;④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⑤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設項目;⑥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⑦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⑧擴大水產養殖規模;⑨不符合國家業政策和環境綜治理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環境風險防控:嚴格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表1.2-2現有問題整改措施清單類型存在的環保問題主要原因解決方案產業結構與布局產業結構規劃實施期間園區畫溪片區目前以新能源為主導產業已基本形成,但主導產業發展仍需進一步加強。此外,片區內1家玻璃企業燃料改造升級尚未完成。與區域前期的產業規劃定位有關。①繼續對傳統產業進行轉型升級,并積極孵化培育新興產業,主力發展園區主導產業及關聯產業。②積極推進長興旗濱玻璃廠開展燃料改造升級。空間布局規劃實施期間園區畫溪片區部分區域由于屬于規劃遠期,尚未按規劃開發建設,仍存在部分村莊和工業用地混雜,個別居民點被工業企原有區域規劃本身不甚合理。①根據規劃期限,現已處于遠期規劃初始年畫溪片區內距離二類工業企業較近及被工業企業包圍的居民點已規劃調整為非敏感7業包圍,且部分企業用地性質與規劃不符。設施用地,應加快規劃落地,及早對農居點進行拆遷,減少對居民的環境影響;②對與規劃用地不符的其他工業企業通過“退二進三”等手段進行關停淘汰或搬遷。污染防治與環境保護環保基礎設施規劃實施期間園區污水主干管網已全部建成,但部分未開發區域支路污水管網尚未開通。區域基本設施建設管理問題。加快完善未開發區域支路官網開通。企業污染規劃實施期間園區已實施園區廢氣治理方案,并已通過評審驗收工作,但部分企業可能仍存在操作和管理不當,影響廢氣收集和處理效與企業的意識和資金均有關對企業加強監管,定期進行檢查,繼續提高企業廢氣的收集和處理效率,對不符合要求的廢氣處理設施堅決進行淘汰升級。風險防范規劃實施期間園區管委會已成立環保經濟管理部門,但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尚未制/按照要求編制完善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處置演戲。環境管理規劃實施期間園區內企業已基本完成環評手續,但部分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和環保三同時驗收制度落實不及/園區管委會對新入住企業不落實環評制度不得準入,督促相關企業及時落實排污許可證申請和三同時驗收制度。表1.2-3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清單規劃期規劃近期規劃遠期總量環境質量變化趨勢,能否達到環境質量底線總量環境質量變化趨勢,能否達到環境質量底線水污染物總量管控CODCr現狀排放量233.54能233.54能總量管控限值327.5能369.0能NH3-N現狀排放量28.45能28.45能總量管控限值32.7能36.9能大橋污染物總SO2現狀排放量1328.69能1328.69能總量管控限值能1065.66能NOX現狀排放量2871.14能2871.14能8量管控限值總量管控限值2726.39能2856.93能煙粉塵現狀排放量553.79能553.79能總量管控限值576.36能615.16能VOCs現狀排放量182.05能182.05能總量管控限值305.44能358.09能危險固廢管控現狀排放量737能737能總量管控限值3200能3600能周邊地表水造成污染負荷;經落實本環評提出的污均可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均能落實妥善的處置途徑;本環評建議全廠COD、表1.2-4規劃優化調整建議清單優化調整類型規劃內容調整建議調整依據預期環境效益規劃布局畫溪片區蓮珠路與規劃南橫路東北側規劃住宅地塊,南側隔道路規劃二類工業用地。為避免對居住區的環境影響建議規劃住宅地塊南側支路的兩側各設計綠化隔離帶。/降低工業企業對周邊環境的矛盾。規劃明門小學地塊,南側隔道路規劃二類工業用地。為避免對學校的環境影響,建議規劃明門小學地塊調整為非敏感建筑用地。/降低工業企業對周邊環境的矛盾。畫溪片區長呂路與新塘路東北側規劃住宅地塊,東側、南側和西側隔道路均為規劃二類工業用地。為避免周邊工業企業對規劃住宅地塊的環境影響,建議規劃劃住宅地塊調整為非敏感建筑用地。/降低工業企業對周邊環境的矛盾。規劃規模根據《長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開發區規劃近遠期部分新增用地目前規劃為基本農田。緊密對接《長興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及時調整用地性質。/符合上位規劃要求。符合性分析:項目屬于C3311金屬結構制造,對照《湖州市“三線一單”9表1.2-5環境準入條件清單(節選)據區-0-2)1//流域管2貯存輸送施和廢回收場、垃圾//3//延加工//延加工//業用有機涂層的[專門從事有機涂層加工的,不含配套工序的];//素//焦化、電石;煤炭液化、氣化//////////皮革、皮////造//4目/縣“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5放氮磷污染物的工業項目//污染防治行動施區域差別化環境準入的指6類類0522-1//流域管2貯存輸送施和廢回收場、垃圾//3//延加工//延加工//業用有機涂層的[專門從事有機涂層加工的,不含配套工序的];////素焦化、電石;煤炭液化、氣化//////////皮革、皮/////造//4/目/縣“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5/放氮磷污染物的工業項目//污染防治行動施區域差別化環境準入的指6//區園-0-4)業業側業業粉末噴涂為配套工藝,故本項目不涉及規劃環評中的限制的行業清單和工業清表1.2-6環境標準清單序號類型主要內容1空間準入標準畫溪片智能制造產業園湖州市長興縣李家巷鎮-洪橋鎮產業集聚重控單元(ZH33052220011)①除經批準專門用于三類工業集聚的開發區(工業)外,禁止新建、擴建三類工業項目,鼓勵對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區域內的人口聚集域內禁止新建二類三工業,禁止擴建三類工業。②新建二類、三工業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③優化現有勢產業,通過清潔生產實現節能減排降耗。④區域內的人口聚集區禁止新建、擴建二類三類工業,現有三類工業要限期搬遷關閉,現有二類工業項目要逐步退出,實施二進三。⑤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升生活污水和工業廢處理率和深度處理水平。⑥合理規劃生活區與工業區,在居住和工業園、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隔離帶,確保人居環境安全和群眾身體健康。⑦針對區域環境問題,采取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⑧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與修復。⑨最大限度保留區內原有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好河湖濕地生境,禁止未經法定許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須的護岸外,禁止非生態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設項目不得影響河道自然形態和河湖水生(環境)功能。⑩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強化工業集聚區應急預案和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對區內重點污染企業進行實時監控,建立污染源數據庫,開展環境風險評估,消除潛在污染風險。此外,根據《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園區楊家浦港經以北河道岸線內及其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①設置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施和廢回收場、垃圾場;②設置水上餐飲經營施;③新建、擴建高爾夫球;④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⑤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設項目;⑥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⑦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⑧擴大水產養殖規模;⑨不符合國家業政策和環境綜治理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環境風險防控:嚴格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2污染物排放標準廢水《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廢氣《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2337-2008)《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行業《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484-2013)、《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3-2011)、《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3環境質量管控標準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水污染物近期CODCr327.5t/a,NH3-N369t/a;遠期CODCr32.7t/a,NH3-N36.9t/a;大氣污染物近期SO21182.1t/a,NOx2726.39t/a,VOCs305.44t/a,煙粉塵;576.36t/a;遠期SO21065.66t/a,NOx2856.93t/a,VOCs358.99t/a,煙粉塵;615.16t/a;危險近期3200t/a;遠期3600t/a。環境質量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4行業準入標環境準入指導意見《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保部公告2013年第31號)《浙江省涂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浙環函[2015]402準《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深化治理與減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浙江省實施細則》《湖州市木業、漆包線及塑料行業廢氣整治規范》《長興縣工業固體廢物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興新能源裝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結論清單調整報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主要污染因子為NH3、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二級排放標準,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中的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廢水納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氨氮、總磷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營運期工業企業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③項目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修改單中二級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水質標準;聲環境執行標準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4a類標準;項目執行的環境質量標準符合表1.2-6④經檢索《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正),本項目限制發展目錄》(第一批),本項目不屬于禁止類和限制類;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本項目不屬于長限制類及禁止類;項目也符合表1.2-5“環境準入條件清單”相關要求等相關文件其他符合性分析浙江博奧鋁業有限公司年產五萬噸新能源鋁合金型材家巷鎮工業集中區,屬于湖州市長興縣李家巷鎮-洪橋鎮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ZH33052220011為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表1.3-1本項目與《長興縣“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符合性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關要求本項目情況符合性空間布局約束優化完善區域產業布局,合理規劃布局三類工業項目,鼓勵對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區域內的人口聚集區內禁止新建二類三類工業,禁止擴建三類工業。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新(改、擴)建項目用地應當符合國家或地方有關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本項目屬于二類工業項目,位于李家巷鎮工業集中區,項目性質為改擴建;本項目生產車間與居民區有一定寬度的隔離帶;企業不屬于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嚴格執行地區削減目標。新建二類、三類工業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推進工業集聚區“零直排區”建設,所有企業實現雨污分流,現有工業集聚區內工業企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與修復。本項目新增主要污染物在區域內按比例削減替代,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減排要求;本項目廢氣防治措施均采用規范推薦的可行技術,廢水、噪聲采用的措施能做到達標排放,固廢均能得到妥善處置,本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可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本項目實施雨污分流,廢水經廠區內預處理后納管,送至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符合環境風險防控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本項目不屬于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符合浙江博奧鋁業有限公司年產五萬噸新能源鋁合金型材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強化工業集聚區應急預案和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對區內重點污染企業進行實時監控,建立污染源數據庫,開展環境風險評估,消除潛在污染風險。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項目;企業將積極加強風險防控體系的建設,落實企業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更新,建立具科學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的風險應急預案和環境風險防控體資源開發效率要求推進工業集聚區生態化改造,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項目將努力創建節水型企業;項目不使用煤炭。符合1.4《〈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表1.4-1本項目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有關內容符合性分析序號有關要求項目情況是否符合要求第十條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本項目位于長興縣李家巷鎮工業集中區,不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符合第十一條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本項目不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保護區、保留區內。符合第十二條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本項目不涉及直排排污口。符合第十三條禁止在長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本項目不在長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符合第十禁止在長江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擴建除外。本項目不在長江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符合第十五條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本項目屬于C3311金屬結構制造,根據《環境保護綜合目錄符合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高污染項目清單參照生態環境部《環境保護綜合目錄》中的高污染產品目錄執行。(2021年版)》,本項目不屬于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第十六條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石化、現代煤化工、露天礦山項目。符合第十七條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中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落后產品投資項目,列入《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外商投資項目,一律不得核準、備案。禁止向落后產能項目和嚴重過剩產能行業項目供應土地。本項目不屬于落后產能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正)》中的淘汰類和限制類;不屬于《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中的外商投資項目;經查閱浙江省、湖州市的相關產業政策,項目亦不屬于限制類及禁止類。符合第十八條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部門、機構禁止辦理相關的土地(海域)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業務。本項目不屬于過剩產能行業。符合第十九條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項符合第二十條禁止在水庫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堆放物料,傾倒土、石、礦渣、垃圾等物質。本項目不在水庫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堆放物料。符合表1.5-1本項目與《太湖流域管理條例》有關內容符合性分析序號有關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并應當按照規定設置便于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不得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本項目排放水污染物不超過本次核定的排放總量指標;建設時將按規定設置規范化排污口;不私設暗管等。符合禁止在太湖流域設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目,現有的生產項目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應當依法關閉。本項目不屬于造紙、制革、酒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目。符合在太湖流域新設企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清潔生產要求,現有的企業尚未達到清潔生產要求的,應當按照清潔生產規劃要求進行技術改造,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檢查。本環評要求企業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清潔生產審核。符合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萬m上溯至5萬m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m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二)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醫藥項不新建排污口。符合條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擴大水產養殖規模。第三十條太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5000m范圍內,淀山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2000m范圍內,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線內和岸線兩側各1000m范圍內,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m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設置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設施和廢物回收場、垃圾場二)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三)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四)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五)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六)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為。本項目不設置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設施和廢物回收場、垃圾場;不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不屬于高爾夫球場,畜禽養殖場;不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符合表1.6-1本項目與《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有關內容符合性分析類別有關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引導產業合理布局嚴禁落地國家和本地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工藝、裝備、產品與項目,依法推動污染企業推出。繼續推進城市建成區內造紙、印染、化工等污染較重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推動環太湖生態環境敏感區內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不具備整治條件的企業依法關閉或搬遷至合規工業園。推進太湖流域等重要飲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圍內重點排污企業逐步退出。除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外,太湖流域原則上不再審批其他生產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業類建設項目。本項目屬于C3311金屬結構制造,不屬于國家和本地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工藝、裝備、產品與項目;本項目不屬于造紙、印染、化工、電鍍等項目,本項目符合產業發展政策;本項目位于長興縣李家巷鎮工業集中區,不涉及重要飲用水水源地;根據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本項目不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但本項目粉末噴涂生產線前處理各槽體用到的原料中均不涉及氮磷,本項目生產廢水不排放氮磷污染物,且現有項目含鎳廢水(含氮廢水)經單獨的處理設施處理后納管,不與其他生產廢水合并處理,故本項目亦不會增加全廠的含氮污染物的納管量;項目不涉及沿江港口碼頭。符合環太湖地區重點布局總部經濟、研發大力發展創新經濟、服務經濟、綠色經濟,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產業創新高低。全面拓展環太湖科技研發創新帶,高水平規劃建設太湖科學城、線一單”管控要求、相關規劃和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符合區域主導生態功本項目的建設符合“三線一單”管控要求、相關規劃和環境影響評價要求;本項目采用國內行業先進的生產工藝與裝備。符合能,鼓勵工業企業項目采用國際國內行業先進的生產工藝與裝備,提高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根據《中共長興縣委長興縣人民政府關于全縣工業平臺邊界劃分的實施意),置屬于長興縣規劃工業平臺紅線范圍內,滿足工表1.8-1《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強化源頭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體分、輻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劑型涂料。重點區域汽車制造底漆大力推廣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車中涂、色漆大力推廣使用高固體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車、貨車等中涂、色漆改造。鋼制集裝箱制造在箱內、箱外、木地板涂裝等工序大力推廣使用水性涂料,在確保防腐蝕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進特種集裝箱采用水性涂料。木質家具制造大力推廣使用水性、輻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膠粘劑;金屬家具制造大力推廣使用粉末涂料;軟體家具制造大力推廣使用水性膠粘劑。工程機械制造大力推廣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體分涂料。電子產品制造推廣使用粉末、水性、輻射固化等涂料。本項目屬于金屬結構制造,使用的涂料為粉末涂料,屬于低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符合加快推廣緊湊式涂裝工藝、先進涂裝技術和設備。汽車制造整車生產推廣使用“三涂一烘”“兩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緊湊型工藝、靜電噴涂技術、自動化噴涂設備。汽車金屬零配件企業鼓勵采用粉末靜電噴涂技術。集裝箱制造一次打砂工序鋼板處理采用輥涂工藝。木質家具推廣使用高效的往復式噴涂箱、機械手和靜電噴涂技術。板式家具采用噴涂工藝的,推廣使用粉末靜電噴涂技術;采用溶劑型、輻射固化涂料的,推廣使用輥涂、淋涂等工藝。工程機械制造要提高室內涂裝比例,鼓勵采用自動噴涂、靜電噴涂等技術。電子產品制造推廣使用靜電噴涂等技術。本項目粉末噴涂生產線采用靜電噴涂技術。符合有效控制無組織排放。涂料、稀釋劑、清洗劑等原輔材料應密閉存儲,調配、使用、回收等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等輸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開式噴涂、晾(風)干作業。除工藝限制外,原則上實行集中調配。調配、噴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應配備有效的廢氣收集系統。本項目脫漆劑、聚氨酯隔熱膠等原輔料均密閉存儲,本項目產生的廢氣均設置有效的廢氣收集系統。符合推進建設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噴涂廢氣應設置高效漆霧處理裝置。噴涂、晾(風)干廢氣宜采用吸附濃縮+燃燒處理方式,小風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藝。調配、流平等廢氣本項目粉末噴涂生產線固化廢氣采用尾端燃燒裝符合可與噴涂、晾(風)干廢氣一并處理。使用溶劑型涂料的生產線,烘干廢氣宜采用燃燒方式單獨處理,具備條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熱力燃燒裝置。置對廢氣進行處表1.8-2《關于印發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分類序號判斷依據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推動產業結構整,助力綠色發展1引導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化纖、紡織印染等重點行業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類建設項目,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貫徹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依法依規淘汰涉VOCs排放工藝和裝備,加大引導退出限制類工藝和裝備力度,從源頭減少涉VOCs污染物產生。本項目粉末噴涂生產線屬于工業涂裝,使用的粉末涂料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求,膠黏劑符合《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要求。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正)》中限制類和淘汰類,不涉及《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中有毒有害原料,不涉及淘汰工藝和裝備。符合2嚴格執行“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制(修)訂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等行業綠色準入指導意見。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區域削減替代規定,削減措施原則上應優先來源于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與建設項目位于同一設區市。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的區域,對石化等行業的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實行等量削減;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的區域,對石化等行業的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實行2倍量削減,直至達標后的下一年再恢復等量削減。VOCs污染物排放總量實行1:2區域削減替代。符合大力推進綠色產,強化源頭控制3全面提升生產工藝綠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業應采用原輔材料利用率高、廢棄物產生量少的生產工藝,提升生產裝備水平,采用密閉化、連續化、自動化、管道化等生產技術,鼓勵工藝裝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廣采用油品在線調和技術、密閉式循環水冷卻系統等。工業涂裝行業重點推進使用緊湊式涂裝工藝,推廣采用輥涂、靜電噴涂、高壓無氣噴涂、空氣輔助無氣噴涂、熱噴涂、超臨界二氧化碳噴涂等本項目金屬結構制造,不使用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同時本項目使用緊湊式涂裝工藝,采用靜電噴涂技術,使用自動化、智能化噴涂設備替代人工噴涂。符合技術,鼓勵企業采用自動化、智能化噴涂設備替代人工噴涂,減少使用空氣噴涂技術。包裝印刷行業推廣使用無溶劑復合、共擠出復合技術,鼓勵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輻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無水膠印等印刷工藝。鼓勵生產工藝裝備落后、在既有基礎上整改困難的企業推倒重建,從車間布局、工藝裝備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4全面推行工業涂裝企業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選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等環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體分)溶劑型涂料。工業涂裝企業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劑型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應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規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臺賬,記錄原輔材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本項目屬于金屬結構制造,使用的粉末涂料屬于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本項目要求企業建立臺賬,記錄原輔材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及VOCs含量。符合5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清洗劑等原輔材料的企業,各地應結合本地產業特點和本方案指導目錄,制定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實施計劃,明確分行業源頭替代時間表,按照“可替盡替、應代盡代”的原則,實施一批替代溶劑型原輔材料的項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研發、生產和應用,在更多技術成熟領域逐漸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等使用量下降比例達到國家要求。本項目不使用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符合嚴格生產環節控制,減少過程泄漏6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在保證安全前提下,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做好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環節的管理。生產應優先采用密閉設備、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收集方式,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或密閉空間并根據相關規范合理設置通風量;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于0.3米/秒。本項目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廢氣經集氣罩收集,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0.3米/秒。符合升級改造治理施,實施高效治理9建設適宜高效的治理設施。企業新建治污設施或對現有治污設施實施改造,應結合排放廢氣特征、VOCs組分及濃度、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對治理難度大、單一治理工藝難以穩定達標的,要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吸附裝置和活性炭應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換活性炭。組織開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組合技術等VOCs治理設施排查,對達不到要求的,粉末噴涂生產線固化廢氣收集后經過尾端燃燒裝置處理后排放;脫漆廢氣收集后經過“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排氣筒排放。企業選用碘值不低于800mg/g的顆粒活性炭,并且按要求定期更符合應當更換或升級改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設施改造升級石化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70%以上,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等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加強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按照與生產設備“先啟后停”的原則提升治理設施運行率。根據處理工藝要求,在處理設施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后方可啟動生產設備,在生產設備停止、殘留VOCs廢氣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運處理設施。VOCs廢氣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企業需按要求加強治理設施運行管理。符合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印染等行業非必要的含VOCs廢氣排放系統旁路。因安全生產等原因必須保留的,應將保留旁路清單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旁路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并通過鉛封、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如流量計、溫度計、壓差計、閥門開關、視頻監控等)加強監管,開啟后應做好臺賬記錄并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企業無含VOCs廢氣排放系統旁路。/析可知,本項目建設符合《浙江省臭氧污染防表1.8-3《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符合性分析類別有關規定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重點行業VOC頭替代行動各地結合產業特點和《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指導目錄》(浙環發〔2021〕10號文附件1制定實施重點行業VOCs源頭替代計劃,確保本行政區域“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其中,涉及使用溶劑型工業涂料的汽車整車、工程機械整機、汽車零部件、木質家具、鋼結構、船舶制造,涉及使用溶劑型油墨的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以及涉及使用溶劑型膠粘劑的軟包裝復合、紡織品復合、家具膠粘等10個重點行業,到2025年底,原則上實現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和膠粘劑“應替盡替”。(詳見附件4)到2023年1月,各市上報轄區內含VOCs原輔材料使用情況和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源頭替代政企協商計劃,無法替代的由各市嚴格把關并逐一說明。2024年三季度,各市對重點行業源頭替代計劃實施進度開展中期調度,對進度滯 后的企業加大督促幫扶力度。本項目不使用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且粉末涂料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2020)要求,膠黏劑符合《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 要求。符合表1.8-4《湖州市“迎亞運、保優良”2021年~2022年度臭氧治理攻堅計劃》符合性分析有關規定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嚴格涉NOx、VOCs排放項目的環境準入,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確需使用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新建項目,使用VOCs含量必須達到行業先進水平并配套高效治理設施。嚴控新建、擴建化工、印染、化纖、合成革、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塑料和橡膠等含VOCs排放項目,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需按《湖州市大氣源頭治理涉氣項目總量調劑實施辦法》實施倍量替代和項目預審,項目未經預審而審批的,暫停區縣同類項目審批半年。啟動全市機械涂裝、化工、化纖、木業及漆包線等五大行業VOCs排污權有償 使用和交易。本項目使用的粉末涂料屬于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新增VOCs排放量按《湖州市大氣源頭治理涉氣項目總量調劑實施辦法》實施倍量替代 和項目預審。符合推廣使用高固體分、粉末涂料和低(無)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原輔材料,替代溶劑型涂料、油墨、 膠粘劑、清洗劑,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本項目粉末涂料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要求,膠黏劑符合《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要求。符合根據《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對含VOCs物料儲存、物料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露、敞開液面無組織逸散、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等薄弱環節加強整治力度。提升廢氣收集系統收集效率,所有可能產生VOCs的生產區域和工段均應設置廢氣收集裝置,將廢氣收集后有效處理。對含VOCs物料密閉存儲,所有可能產生VOCs的生產區域和工段均應設置廢氣收集裝 置。符合表1.8-5《湖州市“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有關規定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工程。建設環太湖地區(湖州片區)城鄉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示范區,加強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紡織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推行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建設適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設施,持續開展低效治理設施提升改造,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本項目不使用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且粉末涂料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38597-2020)要求,膠黏劑符合《膠粘劑符合重點加強高活性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以芳香烴為重點,有序推進涉甲苯、二甲苯等高活性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實現全過程管理,減少排放量50%以上。加強生活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表面處理(電鍍除外)行業污染整治提升技表1.8-6《浙江省金屬表面處理(電鍍除外)行業污染整治提升技術規范》符合性分析類別序號判斷依據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相關政策生產合法性1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驗收制度。本項目正在進行環評。符合2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嚴格落實企業排污主體責任。已申領排污許可證。符合裝工藝裝備水平3淘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明確的落后工藝與設備。企業不涉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明確的落后工藝與設備。符合4鼓勵使用先進的或環保的表面處理工藝技術和新設備,減少酸、堿等原料用量。本項目使用自動生產符合5鼓勵酸洗設備采用自動化、封閉性較強的設計。企業不涉及酸洗。/清潔生產6酸洗磷化鼓勵采取多級回收、逆流漂洗等工藝。企業不涉及酸洗磷化。/7禁止采用單級漂洗或直接沖洗等落后工藝。企業采取逆流清洗。符合8鼓勵采取工業污水回用,多級回收,逆流漂洗等節水型清潔生產工藝。企業采取逆流漂洗等節水型清潔生產工藝。符合9完成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根據相關部門要求落符合生產現場危險品有明顯標識。本環評要求生產現場環境清潔、整潔、管理有序;危險品有明顯標符合生產過程中無跑冒滴漏現象。設備自動化程度高,要求生產過程無跑冒滴漏。符合車間應優化布局,嚴格落實防腐、防滲、防混措施。混措施。符合車間實施干濕區分離;濕區地面應敷設網格板,濕件加工作業必須在濕區進行。車間內實施干濕區分離;濕區地面敷設網格板。符合建筑物和構筑物建進出水管應有防腐蝕、防沉降、防折斷措施。已落實表面處理車間進出水管腐蝕、防沉降、防折斷措施。符合酸洗槽必須設置在地面上,新建、搬遷、整體改造企業須執行酸洗槽架空改造。企業不涉及酸洗槽。/酸洗等處理槽須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滲措施。粉末噴涂生產線各前處理槽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滲措施。符合廢水采取明管套明溝(渠)或架空敷防滲漏要求;廢水收集池附近設立觀測井。要求廢水采取明管套廢水管道(溝、渠)應滿足防腐、防滲漏要求,廢水收集池附近設立觀測井。符合廢水收集和排放系統等各類廢水管網設置清晰,有流向,污染物種類等標示。本評價要求按要求執符合污染治理廢水處理建有與生產能力配套的廢水處理設施。已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質分流,建設與生產能力配套的廢水處理設施。符合20含第一類污染物的廢水須單獨處理達標后方可并入其他廢水處理。本項目不涉及含鉻廢/21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口及污水回用管道需安裝流量計。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22設置標準化、規范化排污口。要求設置標準化、規范化排污口。符合23污水設施運行正常,實現穩定達標排放。本項目廢水可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符合廢氣處理24酸霧工段有專門的收集系統和處理措施,設施運行正常,實現穩定達標排放。本項目酸霧產生量忽略不計。符合25廢氣處理設施安裝獨立電表,定期維護,正常穩定運行。本環評要求廢氣處理設施安裝獨立電表。符合26鍋爐按照要求進行清潔化改造,污染物排放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本項目不涉及鍋爐。/處理27危險廢物貯存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要求,一般工業固廢暫存處置分別滿足《一般工業廢物貯存、處理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要求。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必須按照《環境保(GB15562.2-1995)中的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危險廢物運輸應符合《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技術要求。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28建立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相關情況。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29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如實申報危廢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和處置的有關資料。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30危險廢物應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環境監管水平環境應急管理31切實落實雨、污排放口設置應急閥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32建有規模合適的事故應急池,應急事故水池的容積應符合相關要求且能確保事故廢水能自流導入。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33制定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具備可操作性并及時更新完善。本環評要求根據本項目情況更新應急預案。符合34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與設備。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35定期進行環境事故應急演練。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環境監測36制定監測計劃并開展排污口、雨水排放口及周邊環境的自行監測。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管理檔案37配備專職、專業人員負責日常環境管理和“三廢”處置。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38建立完善的環保組織體系、健全的環保規章制度。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39完善相關臺賬制度,記錄每天的廢維修情況;污染物監測臺賬規范完備,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如實記錄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及處置情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符合表1.8-7《關于印發湖州市金屬表面處理(非電鍍)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類別序號判斷依據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相關政策生產合法性1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本項目正在進行環評。符合2依法辦理排污許可證,依法進行排污許可證登記。已申領排污許可證。符合工藝裝備、生產現場工藝裝備水平3淘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明確的落后工藝與設備。企業不涉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明確的落后工藝與設備。符合4鼓勵使用先進的或環保的表面處理工藝技術和新設備,減少酸、堿等原料用本項目使用自動生產線。符合生產現場量。清潔生產5采取多級回收、逆流漂洗等節水型清洗工藝。企業采取逆流漂洗等節水型清潔生產工藝。符合6廢水重復利用率不低于50%。本項目廢水重復利用率不低于50%。符合7完成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根據相關部門要求落實。符合生產現場8表面處理車間應優化布局,嚴格落實防腐、防滲、防混措施。已落實防腐、防滲、防混措施。符合9實施干濕區分離,濕件加工作業必須在濕區進行,濕區廢水/液單獨收集。車間內實施干濕區分離;濕件加工作業在濕區進行。符合酸洗等處理槽須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滲措施。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滲措施。符合位于地上但未架空,并且與地面之間未采取有效防腐措施的酸洗槽及其他表面處理槽,以及位于地下的所有表面處理槽須進行架空改造,并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滲措施。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實施架空改造的,應設置地下水監測井,定期開展監測,監測結果報當地環保部門備本項目粉末噴涂生產線各前處理槽架空設置,并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滲措施。符合新建、搬遷、整體改造企業(作坊)須執行表面處理槽架空改造。本項目粉末噴涂生產線各前處理槽架空設置。符合工藝廢水管線采取明管套明溝或架空敷設。廢水采取明管套明溝(渠)或架空敷符合廢水管道應滿足防腐、防滲漏要求,各類管線設置清晰。廢水管道(溝、渠)滿足防腐、防滲漏要求。符合生產過程中無跑冒滴漏現象,保持環境整潔。要求生產過程無跑冒滴漏現象。符合廠區內必須實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已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質分流。符合污染治理設施廢水處理工藝廢水按要求分質、分流。工藝廢水按要求分質、分流。符合含一類污染物的廢水須單獨收集預處本項目不涉及含鉻廢水。/生產廢水與生活污水分別處理,建有與生產能力配套的廢水處理設施。建有與生產能力配套的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符合20廢水處理設計單位具有相應的設計資質,污水處理設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廢水處理設計單位具有相應的設計資質,污水處理設施可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符合21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口及污水回用管道本環評要求按要求符合需安裝流量計。落實。22pH值調節采用pH計連鎖自動投加。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廢氣處理23酸霧工段有高效收集系統和處理措施。本項目酸霧產生量忽略不計。符合24酸霧廢氣處理系統,安裝自動加藥控制系統。本項目不涉及。/25酸霧廢氣穩定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本項目酸霧廢氣可達到相關標準。符合26含有噴涂工序的,有機廢氣的收集、處理應符合《浙江省涂裝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并達標排放。《浙江省涂裝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已廢止,滿足《關于印發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相關要求。符合27廢氣處理設施安裝獨立電表,定期維護,正常穩定運行。本環評要求廢氣處理設施安裝獨立電表。符合28鍋爐(爐窯)按照要求淘汰改造。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29鍋爐煙氣排放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特別排放限值。本項目不涉及鍋/30爐窯(鋼帶企業除外)煙氣排放達到:顆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煙氣黑度≤1級。本項目爐窯煙氣排放執行《湖州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實施方案》(湖治氣辦標準。符合31鋼帶企業(作坊)廢氣排放達到《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特別排放限值。本項目不涉及。/處理32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收集、貯存。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3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應采取防滲防雨防滲漏措施。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4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外設置警示標志,危險廢物容器和包裝物上設置標簽。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5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工業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相關情況。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6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如實申報危廢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和處置等有關資料。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7危險廢物應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審批和轉移聯單制度。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環境應急建設環境應急設施38切實落實雨、污排放口設置應急閥門。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9設有合理規模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40設有事故應急水池,其中事故應急水池不應小于12h廢水量,且能確保事故廢水能自流導入。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41硫酸、液堿等危化品儲罐周圍建設圍堰,圍堰高度需滿足應急要求。本項目不涉及儲/42配、存酸堿場地需滿足防滲、防腐要求。配、存堿場地需滿足防滲、防腐要求。符合環境應急管理43制定了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并備案。本環評要求根據本項目情況更新應急預案。符合44預案具備可操作性,并及時更新完善。45按照預案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與設備。配備了相應的應急物資與設備。符合管理制度規范排放口46一個企業(作坊)只設一個雨水排放口與一個污水排放口。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47必須建成標準化、規范化排污口,設置標識牌。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管理檔案48健全環保規章制度,落實責任人,配備專職環保人員負責日常環保管理。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49相關檔案齊全,每日的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運行、加藥、電耗及維修記錄、污染物監測臺賬規范完備。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其他50浙江省金屬表面處理(非電鍍)整治技術規范的其他整治要求已對照分析。符合表1.8-8《長興縣金屬表面處理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實施方案》符合性分析類別序號判斷依據本項目情況是否符合相關政策生產合法性1建設項目經鄉鎮、經信、環保、安監、市場管理等相關部門審批。項目已通過長興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備案。符合2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本項目正在進行環評。符合3依法辦理排污許可證。企業已辦理排污許可證。符合工藝裝備工藝裝備4淘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明確的落后工藝與設備。企業不涉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明確的落后工藝與設備。符合5鼓勵使用先進的或環保的表面處理工藝技術和新設備,減少酸、堿等原料用量。本項目使用自動生產線。符合6鼓勵采取多級回收、逆流漂洗等節水型清洗工藝。企業采取逆流漂洗等節水型清潔生產工藝。符合污染廢水處理7表面處理車間地面嚴格落實防腐、防滲、防混措施。已落實防腐、防滲、防混措施。符合8酸洗等表面處理槽須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滲措施。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滲措施。符合9金屬表面處理槽位于地上未架空,以及位于地下的所有表面處理槽,須進行架空改造。位于地上架空但與地面之間未采取有效防腐措施的須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滲措施。所有污水收集池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滲防腐措施。本項目粉末噴涂生產線各前處理槽架空設置,并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滲措施。符合工藝廢水管線采取明管套明溝或各類管線設置清晰。廢水采取明管套明溝(渠)或架空敷設,廢水防滲漏要求。符合生產過程中無跑冒滴漏現象,保持環境整潔。要求生產過程無跑冒滴漏現象。符合廠區內必須實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已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質分流。符合生產廢水與生活污水分別處理,建有與生產能力配套的廢水處理設施。建有與生產能力配套的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符合廢水處理設計單位具有相應的設計資質,污水處理設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廢水處理設計單位具有相應的設計資質,污水處理設施可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符合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口安裝流量計。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一個企業只設一個雨水排放口與一個污水排放口,設置標識牌。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廢氣處理酸霧工段有專門的收集系統和處理設施。本項目酸霧產生量忽略不計。符合酸霧廢氣穩定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本項目酸霧廢氣可達到相關標準。符合含有噴涂工序的,有機廢氣的收集、處理應符合《浙江省涂裝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并達標排放。《浙江省涂裝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已廢止,滿足《關于印發浙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相關要求。符合處理20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收集、貯存。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21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應采取防滲防雨防滲漏措施。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22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外設置警示標志,危險廢物容器和包裝物上設置標簽。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23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工業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相關情況。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24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如實申報危廢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和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處置等有關資料。25危險廢物應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審批和轉移聯單制度。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環境應急建設環境應急管理26切實落實雨、污排放口設置應急閥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27設有合理規模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28設有事故應急水池,其中事故應急水池不應小于12h廢水量,且能確保事故廢水能自流導入。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29制定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并備本環評要求根據本項目情況更新應急預案。符合管理檔案30健全環保規章制度,落實責任人,配備專職環保人員負責日常環保管理。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1相關檔案齊全,每日的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運行、加藥、電耗及維修記錄、污染物監測臺賬規范完備。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安全管理安全生產3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3制定并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4按要求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認真開展企業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5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職業健康管理36完成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7組織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健康監護檔案。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8設置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39為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督促勞動者正確使用。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40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告知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治措施等內容。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41在作業場所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生產管理6S現場管理42制定6S推行手冊、車間顯著位置設置宣傳標語、目視看板。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43各功能區、設備設施、工裝模具的定置定位、警示、防護等標識、標牌清晰、齊全。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44建立6S現場管理檢查考核和獎罰制度并實施。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能源管理45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和使用應符合《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的要46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并實施。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47加強對能源數據的應用和管理。本環評要求按要求落實。符合表1.9-1本項目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一)建設項目的環境可行性本項目位于長興縣李家巷鎮工業集中區,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聲環境質量現狀基本良好,能滿足建設項目對環境的需求,選址可行。符合(二)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評估的可靠性預測方法按照導則規定的模型進行,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評估是可靠的。符合(三)環境保護措施的有效性項目針對廢氣、廢水、噪聲、固廢等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環境保護設施,各污染物可穩定達標排放或落實妥善處置途徑。符合(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科學性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符合相關導則及標準規范要求。符合五不批(一)建設項目類型及其選址、布局、規模等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本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項目類型及其選址、布局、規模等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符合(二)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且建設項目擬采取的措施不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本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聲環境等環境質量現狀基本良好,有一定的環境容量。項目運營過程中各類污染源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達標排放,對當地環境質量影響不大,不會出現環境質量降級的情況。符合(三)建設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無法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控制生態破壞本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能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符合(四)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未針對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項目屬于改擴建項目,針對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了有效的防治措施。符合(五)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礎資料數據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不明確、不合理。環評報告采用的基礎資料數據均采用建設單位實際建設申報內容,環境監測數據均由資質單位監測取得。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遺漏。報告表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明確、合理。符合1.10《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審批原則符合性21.201t/a須在投產前完成排污權交易,煙粉塵、VOCs總量通過區域削減調劑平衡,項目本項目屬于C3311金屬結構制造,對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正)》,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對照),目不屬于禁止類和限制類;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本項目不屬于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范疇;對照浙江博奧鋁業有限公司年產五萬噸新能源鋁合金型材建設內容業有限公司新建年產10000噸鋁型材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07年7),告表》,于2008年7月14日通過原長興縣環境保護局的審批(長環管[2008]307中區新征地約71.5畝,建造生產廠房、產品研發中心、檢測中心等建筑面積共72000m2,同時新增加擠壓機生產線5條、一體化立式粉末噴涂線3套、智能化鋁表2.1-1項目具體實施內容情況說明項目實施內容年產3萬噸鋁合金節能型材技改項目(二期項目)對擠壓生產線進行技改,由電加熱改為天然氣加熱對粉末噴涂生產線固化烘道進行技改,由電加熱改為天然氣加熱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擴建年產五萬噸新能源鋁合金型材項目(三期項目)新增加壓機生產線5條、一體化立式粉末噴涂線3套、智能化鋁型材深加工流水線2條、隔熱斷橋型材生產線4條、氮化爐2臺、木紋生產線1條、模具堿洗生產線1條、廢堿液回收綜合利用系統1套、噴砂機1臺新增對應的環保設施注:本項目對現有項目的技改,不包括一期項目的熔鑄爐。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及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本表2.1-2環評分類管理類別判定表環評類別項目類別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二十九、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3265有色金屬壓延加工325/全部/三十、金屬制品業3366結構性金屬制品制造331;金屬工具制造332;集裝箱及金屬包裝容器制造333;金屬絲繩及其制品制造334;建筑、安全用金屬制品制造335;搪瓷制品制造337;金屬制日用品制造338有電鍍工藝的;年用溶劑型涂料(含稀釋劑)10噸及以上的其他(僅分割、焊接、組裝的除外;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外)/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7]57號)、《關于落實“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的知發布了《關于同意長興新能源裝備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規劃環評+環境標準”清單),表2.1-3環評分類管理類別判定表序號1核與輻射項目2涉及重污染、高風險及嚴重影響生態環境的項目3有化學合成反應的石化、化工、醫藥項目4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危險固廢處置及綜合利用、涉及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等建設項目5與敏感點防護距離不足,公眾關注度高、投訴反響強烈或容易產生鄰避效應的項目6廢水不具備接入排污管網的項目7涉及電鍍電泳、鈍化工藝、酸洗、磷化、噴漆等金屬表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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