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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2018年度泉州市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報告項目名稱: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實施單位: 項目金額:2648.65萬元評價年度:2018年度評價機構:泉州市洛江區財政局績效評價工作組主要成員周幼梅福建征安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冊會計師蔡麗紅福建征安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員林珍妮福建征安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員目錄TOC\o"1-2"\h\u一、項目概況 4(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4(二)項目基本情況 5二、項目實施情況 6(一)項目的組織管理情況 6(二)項目的財務管理狀況 6三、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設計 6(一)績效評價指標的確定應當遵循的原則 7(二)績效評價方法的選用 7(三)績效評價標準的確定 7(四)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分標準 8四、項目績效分析 9(一)產出得59.63分(共62分) 10(二)效益得18分(共20分) 11(三)滿意度得18分(共18分) 11五、項目實施主要成效 12(一)通過宣傳動員、充分激發居民參保繳費熱情 12(二)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提高服務效率 13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3七、改進措施的建議 14八、其他需說明的問題 14附錄一泉州洛江區2018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金績效評價滿意度調查問卷 15PAGE142018年度泉州市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報告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強化支出責任,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3〕82號)、《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績〔2015〕4號)、《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財政局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泉洛政辦〔2016〕91號)及《洛江區財政局關于印發〈洛江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洛財〔2016〕129號)的有關規定,按照泉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委托第三方機構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泉財預〔2017〕228號)等文件要求,由泉州市洛江區財政局牽頭負責,并聘請福建征安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參與,對泉州市洛江區2018年度城鄉居民養老社會保險專項資金開展績效評價。評價意見如下:=1\*CHINESENUM3一、項目概況(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的預算單位為泉州市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泉州市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系洛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事業單位,根據《關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泉洛委編〔2012〕300號),泉州市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險政策,組織制定全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險年度計劃、宣傳方案;負責全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保險費收繳、基金劃撥、基金管理、個人賬戶建立與管理、待遇核定與支付、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與注銷、檔案管理、制發卡證、統計管理、受理咨詢、查詢和舉報等相關工作;負責編制全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和經費收支預、決算、財政補貼資金的申報工作和相關會計、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負責全區老農保參保人員的退保辦理及養老金領取核定、支付等工作;負責對各鄉鎮(街道)經辦機構人員的政策指導和業務培訓,并對業務經辦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考核。目前,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的編制及在崗情況如下:事業編制6名。(二)項目基本情況1.項目設立背景及立項依據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設立了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專項資金。主要圍繞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部分由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集體補助是指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政府補貼由財政提供,主要用于支付基礎養老金、個人繳費補貼、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養老保險費以及喪葬補助金等。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洛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洛江區財政局關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泉洛政人社〔2018〕107號)規定,“洛江區從2018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標準由120元/人月提升到138元/人月、從2018年9月1日起,待遇人員喪葬補助金提升為2760元/人。”2.項目資金安排2018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為138元/人月,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4元/人月、福建省財政補助7.5元/人月、泉州市財政補助11.8元/人月、洛江區財政補助74.7元/人月。2018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預算安排投入5407.56萬元,其中省級(含中央)預算安排1257.44萬元、泉州市預算安排343.97萬元、洛江區本級財政預算安排2648.65萬元、洛江區被征地預算安排1157.50萬元。二、項目實施情況(一)項目的組織管理情況1.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的執行情況泉州市洛江區財政局將專項資金下撥至泉州市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泉州市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項目申報、審核、提出資金分配方案,實施績效評價和管理監督。泉州市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專項資金實施主體和使用單位,負責制定項目具體實施方案,確保規范、安全使用專項資金;負責專項資金項目執行、監督管理和績效自評等具體工作。2.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的組織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完善洛江區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制定《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泉洛政文〔2014〕48號)。(二)項目的財務管理狀況1.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到位及支出情況2017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結余4,671,529.00元,2018年到位資金54,075,580.00元,2018年實際支出56,010,163.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專項資金結余2,736,946.00元。2.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泉州市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根據《泉州市財政局、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局、泉州市醫療保障管理局關于轉發<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通知》(泉財政〔2018〕38號),嚴格依照該《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執行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做到了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三、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設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是指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因此,在設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之前,應首先明確績效評價的原則、方法和標準。(一)績效評價指標的確定應當遵循的原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適用于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確定的原則也同樣適用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根據財政部2011年出臺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績效評價指標的確定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1.相關性原則。確定的績效評價指標應當與績效目標有直接的聯系,能夠恰當反映目標的實現程度,而與績效目標無關的指標不應列入評價體系。2.重要性原則。應當優先使用最具評價對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評價要求的核心指標,而對于那些無足輕重、可有可無的指標應該舍棄,否則,可能造成評價體系過于龐雜,可操作性不強,且不能突出反映問題。3.可比性原則。對同類評價對象要設定共性的績效評價指標,以便于評價結果可以相互比較。4.系統性原則。應當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系統反映財政支出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可持續效益等。5.經濟性原則。績效評價指標不是設計得越復雜越好,應當通俗易懂、簡便易行,數據的獲得應當考慮現實條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則。(二)績效評價方法的選用本次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主要采用比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服務對象評判法等。1.比較法。是指通過實際支出、實施效果等與績效目標、歷史情況、不同地區同類支出等的比較,綜合分析績效目標實現程度。2.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將一定時期內的支出與效益進行對比分析,以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3.服務對象評判法。是指通過對服務對象進行問卷及抽樣調查等對財政支出的效果進行評判,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三)績效評價標準的確定績效評價標準是衡量財政支出績效目標完成程度的尺度,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采用的標準主要包括:1.計劃標準。是指以預先制定的目標、計劃、預算、定額等數據作為評價的標準。本次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有不少指標是以年度績效目標作為參照基準的。2.歷史標準。是指參照同類指標的歷史數據制定的評價標準。本次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有不少指標是以前一年份的實際執行情況作為參照基準的。3.行業標準。是指參照各級政府機關評價財政專項資金所采用的指標數據而制定相應的評價標準。(四)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分標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組根據財政部、福建省和泉州市洛江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有關規定要求,依據上述原則、方法和標準,結合2018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的實際情況,圍繞項目產出、效益和滿意度三個方面設計績效評價指標以及評分標準和分值。指標體系共設置3個一級指標、7個二級指標和15個三級指標。一級指標為產出、效益和滿意度。指標體系設定滿分100分,其中:“產出”62分,主要體現項目的產出數量、產出質量、項目時效情況和成本情況;“效益”20分,主要體現項目實施后的社會效益和可持續影響;“滿意度”18分,主要體現項目實施服務的對象滿意度。基于外部獨立評價的特點和要求,指標設置和評分標準力求可行性、客觀性、科學性與簡明性。指標體系和評分標準如表2所示。表22018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指標及評分標準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評分標準得分產出(62分)產出數量(32分)參保率=已參保人數/轄區應參保人數×100%,繳費率90%以上,得滿分;否則不得分。8=2\*GB2⑵月人均養老金收入(8分)月人均養老金收入不低于118元,完成得滿分,否則不得分。8=3\*GB2⑶養老金發放率(8分)發放率=應發人數/轄區待遇人數×100%,發放率90%以上,得滿分;否則不得分。8=4\*GB2⑷個人賬戶基金轉存定期比例(8分)個人賬戶基金轉存三年期以上定期達75%以上,得滿分;每降低2%扣1分,扣完為止。8產出質量(16分)繳費率(8分)繳費率=本年度繳費人數/(參保繳費人數+本年度有繳費已退保人數+本年度有繳費已轉待遇人數-重復參加企業保人數+本年度已繳費重復參加企業保人數)×100%,繳費率90%以上得滿分,否則不得分。8產出(62分)產出質量(16分)=2\*GB2⑵養老金發放成功率(8分)發放成功率=實發人數/應發人數×100%,發放成功率90%以上得滿分,否則不得分。8時效指標(6分)=1\*GB2⑴養老金按時發放(6分)每月按全省統一部署的時間足額發放養老金,全部按時發放得滿分,未按時發放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6成本指標(8分)=1\*GB2⑴資金使用率(8分)資金使用率E=本年度項目經費支出數/(上年度結轉結余資金+本年度到位專項資金)×100%,本指標得分為指標權重×E。7.63效益(20分)社會效益(10分)=1\*GB2⑴城鄉居民保(5分)基礎養老金標準較上一年有所提高得滿分,降低5%扣1分,扣完為止。5=2\*GB2⑵(5分)根據調查問卷,90%以上受訪者認為減輕了其經濟負擔得滿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為止。3可持續影響(10分)=1\*GB2⑴(4分)個人賬戶基金轉存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保值增值率=(年末個人賬戶基金總額-年初個人賬戶基金總額)/年初個人賬戶基金總額×100%,基金增值率達到5%得滿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為止。4=2\*GB2⑵(6分)區政府建立補貼資金補助制度得3分;區財政建立補助資金財政預算科目得3分,未建立則相應扣分。6滿意度(18分)服務對象滿意度(18分)=1\*GB2⑴參保人員政策知悉度(6分)根據調查問卷,95%以上參保者了解相關政策,得滿分;每少5%扣1分,扣完為止。5根據調查問卷,參保者滿意度95%以上,得滿分;每少5%扣1分,扣完為止。5=3\*GB2⑶參保人員對社保機構服務滿意度(6分)根據調查問卷,參保者滿意度95%以上,得滿分;每少5%扣1分,扣完為止。6總分(S)評價等級√優秀(S≥90)□良好(90﹥S≧80)□合格(80﹥S≧60)□不合格(60<S)四、項目績效分析為了全面、客觀、有效地進行績效分析,績效評價工作組審閱了泉州市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提供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的相關資料,與財政局、泉州市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人員進行座談和征求意見,查閱項目檔案,收集相關信息資料,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對3個一級指標、7個二級指標和15個三級指標進行了逐項逐條審核,對2018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的項目產出、項目效益和滿意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總體上,2018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的使用達到了預期目標,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較為令人滿意。該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得分為95.63分。(一)產出得61.63分(共62分)一級指標“產出”下設“產出數量”、“產出質量”、“時效指標”和“成本指標”四個二級指標。1.產出數量得32分(共32分)“產出數量”分解為“參保率”、“月人均養老金收入”、“養老金發放率”和“個人賬戶基金轉存定期比例”四個三級指標。=1\*GB2⑴參保率得8分(滿分8分)2018年度績效目標值為參保率90%以上,實際完成值99.89%。此項得8分。=2\*GB2⑵月人均養老金收入得8分(滿分8分)2018年度績效目標值為月人均養老金收入不低于118元/人月,實際完成值138元/人月。此項得8分。=3\*GB2⑶養老金發放率得8分(滿分8分)2018年度績效目標值為發放率90%以上,實際完成值98.61%。此項得8分。=4\*GB2⑷個人賬戶基金轉存定期比例得8分(滿分8分)2018年度績效目標值為個人賬戶基金轉存三年期以上定期達75%以上,實際完成值為96.84%。此項得8分。2.產出質量得16分(共16分)“產出質量”分解為“繳費率”和“養老金發放成功率”兩個三級指標。=1\*GB2⑴繳費率得8分(滿分8分)2018年度績效目標值為繳費率90%以上,實際完成值93.76%。此項得8分。=2\*GB2⑵養老金發放成功率得8分(滿分8分)2018年度績效目標值為發放成功率90%以上,實際完成值100%。此項得8分。3.時效指標得6分(共6分)“時效指標”用于評價養老金每月是否按全省統一部署的時間足額發放。2018年度養老金均已按期足額發放。此項得6分。4.成本指標得7.63分(共8分)“成本指標”下設“資金使用率”一個三級指標。資金使用率E=本年度項目經費支出數/(上年度結轉結余資金+本年度到位專項資金)×100%,本指標得分為指標權重×E。資金使用率=56,010,163.00/(4,671,529.00+54,075,580.00)=95.34%,本項得7.63分。(二)效益得18分(共20分)一級指標“效益”下設“社會效益”和“可持續影響”兩個二級指標。1.社會效益得8分(共10分)“社會效益”指標分解為“城鄉居民保基礎養老金提高幅度”和“減輕居民養老負擔”兩個三級指標。=1\*GB2⑴城鄉居民保基礎養老金提高幅度得5分(滿分5分)2018年城鄉居民保基礎養老金138元/人月,2017年120元/人月,較上年有所上升。本項得5分。=2\*GB2⑵減經居民養老負擔得3分(滿分5分)目標值為90%以上受訪者認為城鄉居民保養老金減輕了其經濟負擔。根據調查問卷,84%受訪者認為減輕了其經濟負擔。本項扣2分,得3分。2.可持續影響得10分(共10分)“可持續影響”指標分解為“基金保值增值”和“財政資金補助長效機制”兩個三級指標。=1\*GB2⑴基金保值增值得4分(滿分4分)目標值為基金保值增值率達到5%以上,基金保值增值率=(年末個人賬戶基金總額-年初個人賬戶基金總額)/年初個人賬戶基金總額×100%。2018年基金保值增值率=(109,712,671.36-90,826,221.41)/90,826,221.41×100%=20.79%。此項得4分。=2\*GB2⑵財政資金長效補助機制得6分(滿分6分)區政府建立補貼資金補助制度和補助資金財政預算科目,建立了財政資金長效補助機制。此項得6分。(三)滿意度得16分(共18分)“滿意度”指標通過“服務對象滿意度”這個二級指標來評價。“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分解為“參保人員政策知悉度”、“參保人員政策滿意度”和“參保人員對社保機構服務滿意度”三個三級指標。1.參保人員政策知悉度得5分(滿分6分)“參保人員政策知悉度”指標分為“A-是否了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和“B-是否了解當地財政對于不同投保檔次的補貼標準”兩項調查內容,AB項各占50%,目標值為知曉率((A+B)/2)大于95%。本次評價共收回100份調查問卷,根據回收的滿意度調查問卷,1)“A-是否了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不了解7份,了解93份;2)“B-是否了解當地財政對于不同投保檔次的補貼標準”不了解7份、了解93份。兩項平均得出知曉率為93%。此項扣1分,得5分。2.參保人員政策滿意度得5分(滿分6分)“參保人員政策滿意度”指標目標值為滿意度大于95%。本次評價共收回100份調查問卷,根據回收的滿意度調查問卷,不滿意6份、很滿意和滿意共計94份,滿意度達94%。此項扣1分,得5分。3.參保人員對社保機構服務滿意度得6分(滿分6分)“參保人員對社保機構服務滿意度”指標目標值為滿意度大于95%。本次評價共收回100份調查問卷,根據回收的滿意度調查問卷,群眾對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認同的,很滿意和滿意共計100份,滿意度達100%。此項得6分。綜上所述,通過上述對2018年度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逐項分析,3個一級指標得分情況如下:產出指標滿分62分,得61.63分;效益指標滿分20分,得18分;滿意度指標滿分18分,得16分。總計得95.63分。五、項目實施主要成效2018年度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項目取得進展,城鄉居民保基礎養老金待遇標準提升至138元/人月。項目實施取得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成效:(一)通過宣傳動員、充分激發居民參保繳費熱情為進一步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項目工作的深入開展,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開展一系列宣傳活動,充分激發居民參保繳費熱情。一是積極參與以“全民參保”為主題的“12333全國統一咨詢日”宣傳活動,圍繞城鄉居民在參保、繳費和待遇領取等方面的熱點問題,開展相關政策的宣傳;二是聯合農行利用轄區內各農行營業廳LED顯示屏文字滾動宣傳惠民政策和繳費提醒;三是在轄區內推廣宣傳福建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智能繳費平臺,印制宣傳海報500張,雙面彩色宣傳單5萬張。采取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干部進村(社區)入戶發放宣傳單,并在村(社區)張貼宣傳海報等形式開展智能繳費平臺宣傳活動。(二)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提高服務效率積極落實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村級便民信息化經辦平臺建設,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同平臺,線下申辦不出村、線上自助不出戶目標。為城鄉居民提供快捷、便捷、優質、高效的經辦服務。目前,區級四部門聯合出臺了《工作方案》,完成了43個村(社區)選點、設備采購招標。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總體而言,2018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的使用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項目實施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達到了預期的目標,完成了年初績效目標,但從績效分析中發現仍存在一些不足。1.工作隊伍不穩定洛江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存在人員編制數量嚴重不足的情況,城鄉居居社會養老保險人員由單位通過借調和招聘編外人員補充,聘用人員流動性大,不利于工作穩定開展。2.基層工作隊伍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城鄉居民保實行區、鄉(鎮)、村(居)三級機制,各鄉鎮、街道配備兼職人員辦理相關業務,人員流動性大;村級經辦人員業務水平和政策了解程度參差不齊,不利于工作穩定有效開展。3.群眾繳交保費積極性主動性仍不夠高洛江區各基層單位通過媒體、網絡、信息報送和下鄉深入群眾面對面宣傳等方式,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工作。但是群眾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知曉認識仍不夠,部分群眾認為多繳多得意義不大,選擇更高檔次繳費標準,政府相應繳費補貼提高幅度不大。七、改進措施的建議針對上述存在的不足,為了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專項資金的績效水平,提出如下改進建議:1.增加人員編制,穩定工作隊伍提高單位領導的認識,加強組織管理,制定相關政策,在現有人員的基礎上,適當增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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