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定位系統設計程序_第1頁
動力定位系統設計程序_第2頁
動力定位系統設計程序_第3頁
動力定位系統設計程序_第4頁
動力定位系統設計程序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本文格式為Word版,下載可任意編輯——動力定位系統設計程序動力定位系統設計程序

第一節概述

本設計程序主要描述動力定位系統工廠設計部分的工作流程,對于設備制造廠、專業機構的相應工作僅作簡單介紹,對于工廠今后船舶動力定位系統的設計,該程序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其次節

1.系統基本信息的確認

1.1根據技術規格書的要求明確船舶的船級社和該船級社動力定位系統的入級

符號。

1.2與船東協商,確定船舶工作的外部環境條件:風速、流速、浪高。1.3與船東協商,確定船舶的動力定位等級。

1.4論證主推進器及動力定位推進器的型式,尋常借鑒母型船并最終與船東商

定。

1.4.1主推進器尋常采用以下型式:-吊艙式推進器(POD)-全回轉推進器(Z型或L型)-尾軸推進器+舵

1.4.2動力定位推進器尋常采用以下型式:-側向推進器

-可升縮型全回轉推進器

1.5初估推進器的功率,可借鑒母型船進行。1.5.1主推進器功率按以下兩種狀況預估:-船舶有自由航行的航速要求

-船舶無自由航行的航速要求,既只有較低航速能力做工作區域機動應用、

設計準備工作

1

長距離調遣采用拖航的船舶

1.5.2動力定位推進器按不同型式、數量進行功率配置論證。

1.5.3對于DP2、DP3入級符號,應注意推進器要求有冗余,尋常用增加數量和

增大功率來實現,以保證在缺少任意一臺推進器時,余下的推進器能力依舊足夠。1.6初估電力負荷

1.6.1由總設計師協同確定船舶工作工況的分類。

1.6.2由總設計師協同確定動力定位時各推力器的負荷系數。

1.6.3初估除推進器負荷之外的其它用電負荷,包括推進輔助機械、專用工作機

械、機艙輔機、空調、通風、冷藏、日用生活用電、觀通導航等,由各相關專業協同確定。

1.6.4確定、優化發電機組功率和數量,由輪機專業協同確定。對于DP2、DP3

發電機要求有冗余,尋常用增加數量和增大功率來實現,以保證在缺少任意一臺發電機時,余下的發電機能力依舊足夠。

1.7根據動力定位系統的入級符號的要求,熟悉相應的設備、系統的設計要求。1.8由動力定位系統設計責任人告知船、機、電專業主管動力定位系統的入級符

號,要求各專業在相關系統設計和設備技術談判時注意定位系統的特別要求,并將所要求的內容反應在工廠圖紙和設備技術協議中。

2.動力定位系統技術協議的簽訂

2.1根據動力定位系統的入級符號的要求,按附表1表完成系統的基本配置,并

表達到技術協議之中。同時應征求船東看法,對于位置參照系統的類型、數量及其它特別要求,也應在協議中反應,由于它會對整個系統的價格產生較大影響。

2

表1各國船級社不同的附加標志的動力定位系統設備配置要求

船DNVDYNPOS-DYNPOS-ADYNPOS-AUTDYNPOS-AUTRO級AUTUTR社BVSAM/ATAM/ATRAM/ATRS縮GLSAMDP1DP2DP3寫CCSDP-1DP-2DP-3IMO一級設備二級設備三級設備DP分系統及設備、部件無冗余③主配電板1(★)母線短路器(CCS無此0要求)(★)配電系統(CCS無此無冗余要求)(★)功率管理系統⑤無推力推力器布置無冗余系統④電力系統發電機和原動機系統無冗余③有冗余有冗余,隔艙布置1(★)1,開式母線2,隔艙布置0(★)1無冗余有冗余(★)無有無冗余④有冗余1(自動2顯示并故障報警)。2有冗余,分舷布置。有有冗余,分艙布置。3,其中一套在備用控制站控制系統自動:計算機系統(包括基準鐘打印設備)的數量1,手動:具有自動船艏控制的獨立操縱桿系統⑩各推力器單獨操縱手柄傳感位置參考系統器系垂直參考系統統電羅經風速風向儀其他必需的傳感器(CCS無此要求)不間UPS斷電源后交替使用備用控制站備無⑥有有有有111110有21⑦1⑦1⑦11有32⑧2⑨221①有323221+1②1套安在備用控制站有其中一套布置在備用控制站無無無

3

表1附注:①GL和DNV都要求2套;

②GL和DNV要求2+1(3)套;

③BV要求設置一臺備用發電機;DNV要求假使是船舶正常電力系統一

部分(也就是DP使用的是正常的船舶電力系統,而不是專門供給DP系統的電力系統)時,無需冗余;

④對于SAM、AM/AT附加標志,BV要求至少1臺方位電動推力器和1

臺柴油機驅動的推力器。對于AM/ATR和AM/ATRS附加標志,電力驅動的推力器和柴油機驅動的推力器均需要冗余;

⑤BV對所有標志,都需要功率管理系統,對AM/ATR和AM/ATRS附加

標志,功率管理系統需要冗余;

⑥BV要求布置;⑦BV要求設置2套。

⑧DNV要求:為了位置參考系統的確鑿性,至少需要3套。假使在操作

(極限)范圍內沒有VRS修正,DP控制系統就能決定船舶位置,僅要求2套;

⑨DNV要求3套。這3套之一能夠被基于其它原理的船艏(測量)裝置

所代替。這個船艏(測量)裝置必需達到IMOResMSC.116(73).中TDH(傳送船位裝置)型式認可的要求;

⑩DNV要求船艏輸入來自任何必需的電羅經;

(★)DNV要求假使是船舶正常電力系統一部分(也就是DP使用的是正

常的船舶電力系統,而不是專門供給DP系統的電力系統)時的狀況;

由于,LR和ABS船級社的動力定位系統規范制定得比較原則。其規范要求:設備配備是否合理,主要是采用可靠性分析來確定。所以,在上表中未列出。2.2在技術協議中明確與相關系統、設備的接口,具體如下:-確立與主機、主推進系統的接口的性質、數量、技術參數。-確立與側推系統的接口的性質、數量、技術參數。-確立與舵機系統的接口的性質、數量、技術參數。-確立與電站系統的接口的性質、數量、技術參數。

4

-確立與羅經系統的接口的性質、數量、技術參數。-確立與GPS系統的接口的性質、數量、技術參數。-確立與電子海圖系統的接口的性質、數量、技術參數。-確立與風速風向儀的接口的性質、數量、技術參數。-確立與衛星通信站的接口的性質、數量、技術參數。-其他特別接口的性質、數量、技術參數。

2.3對于DP2、DP3的船舶,必需進行故障模式與影響分析(尋常稱之為FMEA)。

由于工廠及設備供應商尋常都不具備進行該項工作的資質,因此應在技術協議中明確由船東委托船級社或其他權威機構完成FMEA,技術責任由船東和設備供應商共同承受。

2.4對于DP2、DP3的船舶,尋常都需進行一次FMEA海上試驗。應在技術協議中

明確技術責任人為船東,由工廠和設備供應商協助完成FMEA海上試驗。

第三節初步定位能力分析

動力定位船舶定位能力的強弱是通過定位能力分析確定的,反映了船舶在不同的外界條件下定位能力的大小,主要由船舶的線性、船舶的受風面積、推進器的推進效率(含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