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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論羽死于烏江
石江自殺了。這是一個永恒的石潭。自古以來,人們就知道它。歷史上的人物,蘇瑜的辦公室職員。但這個傳説是否可信卻一直沒有引起人們的思考,甚至連史學界都沒有予以注意,一直是沿襲舊説。1985年2月13日,《光明日報》發表了安徽定遠一個中學老師寫的文章,題目是《項羽究竟死於何地?》。他徵引《史記》、《漢書》的材料,結合當地的一些遺跡,指出項羽是在東城(今安徽定遠)自刎的。文章發表後,頗得到一些好評,還被多家報刊轉載。現在,此事已經過去整整二十年了,當時的熱點早已冷卻了,事情又回復到原樣。我看後來出版的有關書籍,仍舊説項羽自刎烏江。也就是説,這篇文章所提出的項羽自刎於東城的説法沒有得到認可。恰好我從1982年起,開始調查《項羽本紀》的一些史跡和地理位置,我曾調查過“下相”(今江蘇宿遷,項羽的出生地)、古盱眙(項羽立楚懷王孫心爲義帝處)、東陽城(東陽少年聚衆起事,立陳嬰爲長,號爲“異軍蒼頭特起”處)等等,後來又調查過鴻溝(在今河南鄭州,楚漢相爭以鴻溝爲界處)、彭城(今徐州)等處。1986年我又兩次調查垓下、靈璧和定遠的東城、陰陵、虞姬墓,又到烏江作了調查。2005年11月14日,我再次到定遠調查了東城、陰陵、大澤等遺址,二十年前調查過的古城遺址,現在都已立了碑記。前一次的調查後,我腦子裹就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今年的這次調查,使我決心對這個問題作一番考證。一王公要考證這個問題,還得從最早的記録——司馬遷的《史記》説起。所以需把《史記》有關的文字全部引録下來,以便檢驗核證。《史記·項羽本紀》云:項王軍壁垓下,兵少食盡,漢軍及諸侯兵圍之數重。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項王乃大驚,曰:“漢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項王則夜起,飲帳中。有美人名虞,常幸從;駿馬名騅,常騎之。於是項王乃悲歌忼慨,自爲詩曰:“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數闋,美人和之。項王泣數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視。於是項王乃上馬騎,麾下壯士騎從者八百餘人,直夜潰圍南出,馳走。平明,漢軍乃覺之,令騎將灌嬰以五千騎追之。項王渡淮,騎能屬者百餘人耳。項王至陰陵,迷失道,問一田父,田父紿曰“左”。左,乃陷大澤中。以故漢追及之。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漢騎追者數千人。項王自度不得脫。謂其騎曰:“吾起兵至今八歲矣,身七十餘戰,所當者破,所擊者服,未嘗敗北,遂霸有天下。然今卒困於此,此天之亡我,非戰之罪也。今日固決死,願爲諸君快戰,必三勝之,爲諸君潰圍,斬將,刈旗,令諸君知天亡我,非戰之罪也。”乃分其騎以爲四隊,四嚮。漢軍圍之數重。項王謂其騎曰:“吾爲公取彼一將。”令四面騎馳下,期山東爲三處。於是項王大呼馳下,漢軍皆披靡,遂斬漢一將。是時,赤泉侯爲騎將,追項王,項王瞋目而叱之,赤泉侯人馬俱驚,辟易數里。與其騎會爲三處。漢軍不知項王所在,乃分軍爲三,後圍之。項王乃馳,復斬漢一都尉,殺數十百人,復聚其騎,亡其兩騎耳。乃謂其騎曰:“何如?”騎皆伏曰:“如大王言。”於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烏江亭長檥船待,謂項王曰:“江東雖小,地方千里,衆數十萬人,亦足王也。願大王急渡。今獨臣有船,漢軍至,無以渡。”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爲!且籍與江東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無一人還,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縱彼不言,籍獨不愧於心乎?”乃謂亭長曰:“吾知公長者。吾騎此馬五歲,所當無敵,嘗一日行千里,不忍殺之,以賜公。”乃令騎皆下馬步行,持短兵接戰。獨籍所殺漢軍數百人。項王身亦被十餘創。顧見漢騎司馬呂馬童,曰:“若非吾故人乎?”馬童面之,指王翳曰:“此項王也。”項王乃曰:“吾聞漢購我頭千金,邑萬戶,吾爲若德。”乃自刎而死。王翳取其頭,餘騎相蹂踐爭項王,相殺者數十人。最其後,郎中騎楊喜,騎司馬呂馬童,郎中呂勝、楊武各得其一體。五人共會其體,皆是。故分其地爲五:封呂馬童爲中水侯,封王翳爲杜衍侯,封楊喜爲赤泉侯,封楊武爲吳防侯,封呂勝爲涅陽侯。……太史公曰:……自矜功伐,奮其私智而不師古,謂霸王之業,欲以力征經營天下,五年卒亡其國。身死東城,尚不覺寤,而不自責,過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豈不謬哉![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卷八《高祖本紀》:五年,高祖與諸侯兵共擊楚軍,與項羽決勝垓下。……(項羽)大敗垓下。項羽卒聞漢軍之楚歌,以爲漢盡得楚地,項羽乃敗而走,是以兵大敗。使騎將灌嬰追殺項羽東城,斬首八萬,遂略定楚地。[2,6,12,17,20,22,26,28]卷九五《樊酈滕灌列傳》:項籍敗垓下去也,嬰以御史大夫受韶將車騎別追項籍至東城,破之。所將卒五人共斬項籍,皆賜爵列侯。降左右司馬各一人,卒萬二千人,盡得其軍將吏。下東城、歷陽。渡江,……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魏其(周定),以舍人從沛,以郎中入漢,爲周信侯,定三秦,遷爲郎中騎將,破籍東城,侯,千戶。涅陽(呂勝),以騎士漢王二年從出關,以郎將擊斬項羽,侯,千五百戶,比杜衍侯。中水(呂馬童),以郎中騎將漢王元年從起好畤,以司馬繫龍且,[復]共斬項羽,侯,千五百戶。杜衍(王翳),以郎中騎漢王三年從起下邳,屬淮陰,從灌嬰共斬項羽,侯,千七百戶。赤泉(楊喜),以郎中騎漢王二年從起杜,屬淮陰,後從灌嬰共斬項羽,侯,千九百戶。吳房(楊武),以郎中騎將漢王元年從[起]下邽,擊陽夏,以都尉斬項羽,有功,侯,七百戶。高陵,(王周),以騎司馬漢王元年從起廢丘,以都尉破田橫、龍且,追籍至東城,以將軍擊布,九百戶。[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以上是《史記》中有關項羽之死的全部文字,此外如《漢書》、《資治通鑑》、《通鑑記事本末》等書,也全同《史記》,故不再引。上述《史記》有關項羽之死的全部文字,除《項羽本紀》中有“於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烏江亭長檥船待”兩句涉及烏江,當另作分析外,其餘無一處寫到項羽烏江自刎。相反,卻是明確説“身死東城”,“使騎將灌嬰追殺項羽東城”,“嬰以御史大夫受詔將車騎別追項籍至東城,破之,所將卒五人共斬項籍”,“破籍東城”,“擊斬項羽”,“共斬項羽”,“從灌嬰共斬項羽”,“以都尉斬項羽”,“追籍至東城”等等,因爲他們都是從灌嬰追殺項羽於東城的,所以有的只簡略地説“共斬項羽”,其地點當然都是在東城。由此可見,《史記》裹確實不存在烏江自刎之説。相反,卻是用論斷式的語言説:“身死東城,尚不覺寤,而不自責,過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豈不謬哉!”司馬遷這樣斬釘截鐵的斷語,以後的班固、司馬光、袁樞等,都沒有異辭,這難道還不足以説明問題嗎?那末,《項羽本紀》“項王乃欲東渡烏江,烏江亭長檥船待”一段文字將作如何解釋呢?這正是問題的關鍵。我認爲後世的誤解正是從這裹開始的。當然後世的誤解,以訛傳訛,遠遠超出了司馬遷的這段文字,完全違背了司馬遷的原意,這將留待後面詳談。現在先説這一大段文字本身的問題。(一)國家之都千人,王已困于此,市城,且《項羽本紀》:項王至陰陵,迷失道,問一田父,田父紿曰“左”。左,乃陷大澤中。以故漢追及之。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漢騎追者數千人。項王自度不得脫。據此,項羽當時所處地點是在東城,而“漢騎追者數千人,項王自度不得脫”,後面還有“卒困於此”、“天之亡我”、“今日固決死”等項羽的話,可見項羽已困死在東城,不可能突圍出去了。司馬遷的這些明確的敍説,加上這個地理環境,是這一歷史事件的基本事實,我們分析問題,不能離開這個基本事實作任意的猜測。(二)城的面《項羽本紀》的這句話,是意向性的話,是想東渡烏江,而不是已經到了烏江。一個“欲”字,充分説明了它的意向性和它的未遂性,這是一。其次是“東渡”這個詞,既具有方向性,又有距離感。“東”字表明烏江在東城的東面,而且含有一定的距離(據安徽省交通部門提供的資料,東城離烏江還有二百四十華里)。如果説項羽已經到了烏江渡口,而且渡船已在等待,項羽是站在烏江岸邊,那就不是“欲東渡”的問題,而是立刻上渡船的問題了。否則他突圍到烏江來幹什麼呢?難道還要想想要不要渡烏江嗎?正是因爲他還在東城,離烏江還遠,所以説這句既有方向性又有距離感並且是意向性的話。所以我們分析問題,千萬不能把項羽所處的地理位置弄模糊了,更不能把這句話的實在語義弄錯了。項羽此時是在東城,這一點必需明確記住。項羽是“欲”(想要)東渡,實際上還沒有離開東城。因爲一個“欲”字,不可能把項羽一下就轉到了二百四十華里外的烏江。(三)“史,為鋼,為中其人。”“江東雖小,地方千里,衆數十萬人,亦足王也。願大王急渡。……”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爲!……”這段文字,與上文明顯矛盾。上文是説“於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這話是説項羽自己想渡烏江,烏江亭長是順著他的思路勸他速速渡江。不料項羽卻突然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説“天之亡我,我何渡爲?”好像他根本沒有想渡烏江,上文“欲東渡烏江”似乎根本不是他的念頭,文章前後明顯不接。這是矛盾之一。“烏江亭長檥船待”,這句話讓人産生錯覺,好像烏江亭長和項羽都已經在江邊渡口了。而實際上項羽並未離開東城,也已不可能離開東城。所以這句話並非寫實,烏江渡口離開東城還有二百四十華里,烏江亭長怎麼可能檥了船,跑到東城來接項羽呢?這是文章明顯的紕漏。這是矛盾之二。那末太史公的文章會有矛盾紕漏嗎?有。這種矛盾紕漏前人早已指出。東漢班固《漢書·司馬遷傳》説:“其言秦漢詳矣,至於采經摭傳,分散數家之事,甚多疏略,或有抵梧。”[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六朝宋裴駰《史記集解序》説:“駰以爲固之所言,世稱其當。雖時有紕繆,實勒成一家,總其大較,信命世之宏才也。”[2,6,12,17,20,22,26,28]近人李長之也説:“他在《史記》中根據已成的東西處是遠超過於自己的摸索的。懂得這種情形,就不怪《史記》中風格之雜了,也不暇怪他偶而有著矛盾了。”可見無論是古人或今人,都已經注意到《史記》的敍事中,是存在著“矛盾”和“紕繆”的。那末這種現象是怎樣産生的呢?最早班固就指出:“故司馬遷據《左氏》、《國語》,采《世本》、《戰國策》,述《楚漢春秋》,接其後事,訖於[天]漢。”所以“甚多疏略,或有抵梧”。司馬貞也説:“其屬稿,先據《左氏》、《國語》、《系本》、《戰國策》、《楚漢春秋》及諸子百家之書,而後貫穿經傳,馳騁古今,錯綜隱括,各使成一國一家之事,故其意難究詳矣。”他在《後序》裹又説:“太史公之書,既上序軒黃,中述戰國,或得之於名山壞壁,或取之以舊俗風謡。故其殘文斷句,難究詳矣。”近人李長之則説:司馬遷“著作的根據,大概不外是:一、政府的檔案,二、現成的書篇,三、父親的舊稿,四、實際的見聞,五、自己的推斷。”“懂得這種情形,……也不暇怪他偶而有著矛盾了。”總之,“項王乃欲東渡烏江”與下文的“天之亡我,我何渡爲”是前後矛盾的,而“烏江亭長檥船待”這句話並非實寫,與當時所處的地理位置也完全不相符,所以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因此這句話是不足爲據的。上文已經提到,司馬遷寫《史記》引用了前人很多的書,特別是《楚漢春秋》引用最多。《楚漢春秋》是陸賈所作,陸賈是劉邦同時人,《史記·陸賈列傳》云:劉邦“迺謂陸生曰:‘試爲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敗之國。’陸生迺粗述存亡之徵,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嘗不稱善,左右呼萬歲,號其書曰《新語》。”[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據近人金德建先生考證,這部《新語》,就是《楚漢春秋》。他還説:“陸賈當時著作這部《楚漢春秋》的原委,既然是要上奏於漢高祖的,所以他在史筆的敍次上就不免有好些地方要揚漢抑楚,以迎合高祖的心理。”[2,6,12,17,20,22,26,28]按《楚漢春秋》已佚,今有輯逸本,載《叢書集成續編》。另有王利器先生輯本,載王著《新語校注》附録。我檢輯本,如“沛公西入武關居於灞上”條,“項王在鴻門”條,“亞父碎玉斗”條,“項王爲高閣置太公於上”條,“美人和項羽歌”條等,均見之於《項羽本紀》,文字當然有所不同。同樣也可查到若干條見於《高祖本紀》。如“上過陳留鸝生求見”條,“高祖向咸陽”條。還有若干條是《項羽本紀》、《高祖本紀》共見的。所以從現今殘存的《楚漢春秋》的文字來看,可以確信司馬遷的《史記》是較多地采用《楚漢春秋》的文字的,當然在采用時有些條文字變動較多,有些條變動較少。可惜此書殘缺太多,無法一一查對。如《楚漢春秋》除以上所舉各條外,還保存著虞姬的和歌原文,而《項羽本紀》只説“歌數闋,美人和之”。也可能司馬遷爲使文章雅潔,采用了項羽的歌詞,省去了虞姬的和歌。現在《史記正義》卻注明《楚漢春秋》云:“漢兵已略地,四方楚歌聲。大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可惜《楚漢春秋》於“垓下之圍”以後的文字,全部斷缺,只到“美人和之”爲止。我揣想垓下之圍以後的文字,《楚漢春秋》不可能沒有,因爲這正是項羽徹底失敗毀滅,劉邦取得最後偉大勝利的重要情節,陸賈不可能不寫出來取悅於漢王。甚至“高帝未嘗不稱善,左右呼萬歲”等等情節,也可能就是因爲看到了寫項羽最終失敗自刎的結局而“左右呼萬歲”的,因爲楚漢之爭,高祖最大的勝利,無過於消滅項羽了。所以我認爲《史記·項羽本紀》的最後一段文字,完全有可能是采自《楚漢春秋》的,文字則略作整飾。現今東城之圍一段前後矛盾的文字,其根子也可能即在《楚漢春秋》。這當然是我的一種推測,並不是確證。但不論怎樣,現存的這段文字是確實存在著矛盾的,這是客觀的存在。而另一客觀存在,是《史記》裹無論是《項羽本紀》、《高祖本紀》、《樊酈滕灌列傳》等等,確是無一字説到項羽烏江自刎,相反倒是明確説“身死東城”,其他有關的文字,也與此完全相同,絶無異詞。當然還有一種可能,上述矛盾,是《史記》在傳抄中的錯簡(説詳下節)。我們知道《史記》有六朝抄本二種:《史記集解張丞相列傳》殘卷,此卷日本高山寺藏,羅振玉有影印本;另一種是《史記集解酈生陸賈列傳》一卷(藏、印同上);另有唐抄本九種,宋刊本若干種,均詳見賀次君著《史記書録》。賀次君還説:“傳世《史記》各本,文字互有差錯,時愈晚而錯愈多,故凡舊鈔皆勝於宋以後刊本。”[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這話我認爲是可信的,我曾檢過南宋建安黃善夫本、南宋乾道七年蔡夢弼本、南宋淳佑三年張桿桐川郡齋本,這三個南宋本,只有一字之差,即黃本作“吾爲汝德”,其餘兩本均作“吾爲若德”。可見《史記》到南宋文字已定型了。至於北宋以前如何,因未見本子,不敢妄測。但《漢書·司馬遷傳》説:“遷既死後,其書稍出。宣帝時,遷外孫平通侯楊惲祖述其書,遂宣布焉。”又《宣元六王傳》云:東平思王宇,成帝時“後年來朝,上疏求諸子及《太史公書》”,未予。[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後漢書·寶融傳》云:光武帝“賜融以外屬圖及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傳》。”又《王景傳》云:“永平十二年,……乃賜(王)景《山海經》、《河渠書》、《禹貢圖》。”注:“《河渠書》,太史公《史記》也。”[2,6,12,17,20,22,26,28]可見《史記》自西漢宣、成之世,到東漢初已開始流傳,並且是以單篇流傳的,後來纔有全書。因當時是以竹、木簡書寫,一部《史記》,當然要汗牛充棟了,所以先以單篇流傳是很自然的,這樣必然更容易殘損和致誤。現在我們既讀不到接近原著的《史記》,也讀不到完整的《楚漢春秋》,對於上述矛盾,自亦無法解決。但我們也不可能憑空把它解釋爲項羽已經到了烏江,因爲烏江在漢代屬歷陽(唐稱和州),與東城是相隔遙遠的不同地域,如項羽真死在烏江,則司馬遷的論贊就應該説“身死歷陽”或者逕説“身死烏江”,而不應該説“身死東城”;《高祖本紀》也應該説“使騎將灌嬰追殺項羽歷陽”或“烏江”,而不應該説“東城”。歸根結蒂,《史記》説項羽死於東城是沒有錯,“項羽烏江自刎”的空穴來風,與《史記》並無關係。《史記》“項王乃欲東渡烏江”這一段文字的前後矛盾是客觀存在,不能曲爲之解。項羽既不能一轉念就出去二百四十里,烏江亭長也不可能單身獨行二百餘里殺入重圍到東城來救項羽。所以這個矛盾只能把它揭示出來,以待後解。我們的時代,是一個文化大發現的時代,半個多世紀以來,出土了大量的戰國到漢代的竹木簡牘,也許有一天會出土《史記》的竹簡或木簡。那末,或許又有一番奇觀了。這個想法並不是異想天開,上個世紀初,斯坦因在新疆和闐、尼雅、樓蘭以及敦煌等地,發掘了大批漢文及粟特文、佉盧文、婆羅謎文書,1914年王國維、羅振玉考釋並出版了這批文獻,名曰《流沙墜簡》。其中就有一簡是《史記·滑稽列傳》的文字,共三十一字,其文字與今本頗有異同。由此可證,《史記》確有簡書流傳後世的。二從、提、接到城大家知道,司馬遷《史記》在敍事上是非常講究章法和文法、字法的,所以歷代就有學者專從文章的角度來研究《史記》,如明代的歸有光,清代的方苞、吳見思、樂生翁等等,都有這方面的專門著作。《歸方評點史記合筆》卷一説:按《羽紀》,史公極力用意之作,鉅鹿、鴻門、彭城、廣武、垓下皆不惜詳盡,極詳盡處省少一字不得,且讀之惟恐其少也。顧炎武曰:秦楚之際兵所出入之途,曲折變化,唯太史公敍之如指掌,以山川郡國不易明,故曰東曰西曰南曰北,又以關塞江河爲一方界限,一言之下,瞭然形勢,故於《項羽紀》則曰:梁以八千人渡江而西,曰羽悉引兵渡河,曰羽將諸侯兵三十餘萬引略秦地,至河南,曰羽渡淮,曰羽遂引兵東,欲渡烏江。於《高帝紀》則曰:出成皋、玉門,北渡河。曰引兵渡河,復取成皋。自古史書兵勢地形之詳,未有過於此者。史公胸中固有一天下大勢,非後世書生所能成也。[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吳見思《史記論文》卷七説:當時四海鼎沸,時事紛紜,乃採三寸之管,以一手獨運,豈非難事。他於分封以前如召平,如陳嬰,如秦嘉,如范增,如田榮,如章邯諸事。逐段另起一頭合到項氏,百川之歸海也。分封以後,如田榮反齊,如陳餘反趙,如周呂侯據下邑,如周苛殺魏豹,如彭越下梁,如淮陰侯舉河北,逐段追敍前事,合到本文,千山之起伏也,而中間總處、提處、間接處、遙接處,多用“於是”“當是時”等字,神理一片。項羽起兵伐秦,是自東而西,伐齊,則自西而東,與漢王戰,又自東而西,解而歸至烏江,則又自西而東。東西字,是一篇眼目。八千人渡江而西,忽化而爲二萬,六七萬,數十萬,忽化而爲八百餘人,百餘人,二十八騎,至無一人還。其興也如江湧,其亡也如雪消。令人三嘆。[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樂生翁《史記別鈔》卷下説:項王起江東,西渡江渡淮,北渡河救趙破秦,西入關剖封侯王,東歸彭城,北破齊城陽,南逐漢靈璧,西拒成皋,東敗走烏江,篇中東西南北字,指晝分明,雖地名可更,形勢不易,後人無須按圖考志,已蹤跡其去來也。其間最緊要者,數東西字,已盡楚漢兵勢。史公獨以東西字點此一大棋局,輸贏著路,瞭然在目,非深達兵事,的知樞軸,烏能成此史文者乎。[2,6,12,17,20,22,26,28]以上各家都特別注意到司馬遷文章的章法、文法、字法以及他的文學氣質。記得我幼年讀到歸方評點《史記》和吳見思的《史記論文》時,眼睛爲之一亮,覺得以此法讀《史記》便會頭頭是道,條理分明。可惜以上各家於項羽之死皆拘於成説,而忽略太史公的原文字法。現在,我即以此法來檢讀《項羽本紀》自垓下之圍到東城自刎的一段文字的關節。“直夜潰圍南出”一句,一是點明時間,直夜,就是午夜、子夜。人們稱白天“日頭直”是正午,則夜間也是月亮當空正直的時候稱直夜。因爲這時正是人們熟睡的時候,所以項羽選擇此時“潰圍”。但實際上項羽是未經戰鬥逃竄出去的,故漢軍直到天亮纔發覺,要如果當時經過戰鬥,則早已被發覺了,不待“平明,漢軍乃覺之”了。二是點明方向,是“南出”。這是十分重要的一個字眼。項羽爲什麼要“南出”,因爲此時只有東南方向還是他的地盤,東南方向就是楚尾吳頭,就是他的起兵之地。他起兵是八千人渡江而西,現在相反是向東南,所以從根本來説,項羽當時是想渡淮後再作掙扎的。其中也包含著渡江重回吳中起兵之地,否則他往東南方向突圍就無意義了(參閲頁272所附項羽垓下至東城敗退路線圖)。這一段關鍵的字眼,一是“八百餘人”,點明人數。一是“渡淮”,一個“渡”字,表明已經過了淮河。這是太史公文章交待地點的關鍵性的字眼,古人稱爲文章的眼目。之後就是“騎能屬者百餘人耳”。特別要注意的是從垓下到淮河渡口,距離不遠,只有九十多華里,這短短的距離,經過渡淮,“八百餘人”只剩下“百餘人耳”,可見當時倉皇出逃,敗得淒慘,也是項羽所意想不到的。過淮河以後,繼續向南奔逃,但這時方向已偏向西南,因爲陰陵在西南向。關鍵的字眼是“項王至陰陵”。一個“至”字,明確交待項羽已到了陰陵。下面的一句“迷失道,問一田父,田父紿曰‘左’。左,乃陷大澤中。”這裹關鍵的字眼是一個“左”字。實際上當時項羽是自北向南奔逃的,項羽的“左”,應是項羽的東邊,這是他的出路所在。只有田父的“左”,纔是西邊,纔是大澤。我曾兩次到陰陵調查,第二次就是今年十一月十六日,今陰陵舊城址尚在,已立有文物保護碑,老百姓叫此處爲古城村。當時田父是面向項羽,是面北背南,所以他説“左”,是西邊。看來田父是用手指著方向説“左”的,項羽是依照他的指點向左即向西去的,所以纔會陷入大澤中,如果按照項羽的位置向左,正好是向東南,這正是項羽的出路。田父要不是用手指著方向説“左”,項羽也許就不會向西陷入大澤中。如今從古城村向西,便是一片大澤,其最低窪處至今仍是一片茫茫無際的湖泊,水面上有長數公里的窯河大橋。項羽因爲陷入大澤中,“以故漢追及之”,從文章來看,此時的“追及”,當是説已經攆上,尚未接戰,也就是説項羽與漢軍還隔著一段距離。所以項王纔能“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漢騎追者數千人”。這裹的關鍵字眼是“至東城”。一個“至”字,明確標明項羽已到了“東城”,而且“漢騎追者數千人”。還有一個關鍵字眼是“乃有二十八騎”。項羽渡淮後“騎能屬者百餘人”,也就是過淮河的還有百餘人,但從渡淮到陰陵只有七十華里的路程,項羽卻從“百餘人”減少到只有二十八騎。可見此時項羽真正已經勢寡力薄、窮途末路了。下面一段,還有三個關鍵字眼。一是“項王自度不得脫”。這是司馬遷明確的交待,項羽已不可能脫身了。二是“今卒困於此,此天之亡我,非戰之罪也”。這是司馬遷再次點明項羽已敗定了,別無其他出路了。三是“今日固決死”。這更是十分明確地説明項羽已“必死”。以上這三處都是用項羽自己的話説出來的,更顯得項羽自己已經感到面臨末日了。下面雖然還有“願爲諸君快戰”的一場戰鬥。但這只不過是表現項羽至死不悟,表現項羽剛愎的性格,表明他“霸王之業欲以力征經營天下”的錯誤思想而已。在項羽也並不是爲了作突圍的衝殺,只不過是爲了證明不是自己打不過人家,是天要滅亡自己。在他的腦子裹已是“今日固決死”的結局。經過這場戰鬥,二十八騎剩了二十六騎。總結上面這段文字的敍述方法,用字的特點,是項羽每到一處,都有明確的字眼來表達,如“項王渡淮”,明確用一個“渡”字,“項王至陰陵”,明確用一個“至”字,“至東城”,明確用一個“至”字,而且還加上“自度不得脫”,“卒困於此”,“今日固決死”,三個限定語。這就説明項羽再也無法脫身了。司馬遷的這些字眼,都是用得非常慎重準確的,無一是遊移模棱之詞。所以項羽被困住在東城是確定無疑的,是太史公文章的明確交待。再看下文“於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上文所述,項羽無論是“渡淮”,“至陰陵”,“至東城”,都是用的實字,但到這句卻用了一個“欲”字,這是個虛字,是一轉念,不是已經到了,它與“至”字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可能項王一轉念間就到了二百四十里外的烏江,更不可能項王一轉念,遠在二百餘里外的烏江亭長就來了。所以這句話,不僅與下文“烏江亭長檥船待”有矛盾,與上文“自度不得脫”“固決死”等話,也前後矛盾。總之,一個“欲”字,不能解釋爲已經到了烏江。這是沒有任何別的辦法可以疏解這個字的。所以我認爲這兩個句子,其中可能有錯簡。我設想,可能“於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一句文字有脫漏,我以爲“於是項王”下脫“之衆”(大意)這樣兩個字,全句應爲“於是項王之衆乃欲東渡烏江”。這就是説想東渡烏江的不是項王,而是項王的部從,所以下文緊接烏江亭長的一段勸説,然後接“項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爲”一大段説明項王不能渡江的道理。這樣文章纔上下貫通,沒有矛盾。另外,還有一個問題,項羽困在東城,已只有二十六人。烏江亭長既不能從天而降,爲什麼憑空多出一個烏江亭長來?如果要勉強解釋一下,那末這個烏江亭長就是二十六人之一,他或原是烏江亭長。烏江對岸就是金陵,是吳地,渡船是兩面停靠的,這一面是楚,那一面是吳,正是吳頭楚尾。也許這個亭長就是當年隨項羽從征的八千子弟之一,現在轉戰至此,他熟知吳中情況,也熟知烏江渡口的渡船,故勸項羽東渡烏江。而且説:“江東雖小,地方千里,衆數十萬人,亦足王也。願大王急渡。今獨臣有船,漢軍至,無以渡。”這段話的口氣,一是極熟悉吳中情況,二是更清楚烏江渡口的情況。所以我設想這個烏江亭長只能是二十六人之一。我的這一猜測,當然沒有任何根據,但二十六人以外,不可能多出一個人來,因爲東城離烏江還有二百四十華里,是無論如何來不了人的。總之,“項王乃欲東渡烏江,烏江亭長檥船待”兩句,無論如何是前後矛盾的。如果從上面分析的是由於文字脫漏造成的,那這個矛盾就能順利解決了。總之,從司馬遷的用字的準確性來説,從他的文法字法來説,已經明確交待項羽已逃不出東城了,所以他的論贊説“身死東城”是十分確切的,無可懷疑的。三是我從上注的地理注由於上述《史記》本文的矛盾,所以以後各家的注釋,也往往隨之而差錯。先説《史記》三家注。前引《項羽本紀》正文“期山東爲三處”句下,《正義》云:“期遇山東分爲三處,漢軍不知項羽處。《括地志》云:‘九頭山,在滁州全椒縣西北九十六里。’《江表傳》云:項羽敗至烏江,漢兵追羽至此(庸按,指“九頭山”),一日九戰,因名。”《正義》注文第一句還緊扣《史記》正文,《史記》所説的這座“山”,雖然未提山名,它的位置在東城是毫無問題的。但《正義》的第二句注文卻引《括地志》冒出來一個“九頭山”,而且一下扯到了“在滁州全椒縣西北九十六里”,這就已遠離《史記》正文了。更離奇的是下文又引《江表傳》,説“項羽敗至烏江,漢兵追羽至此,一日九戰,因名。”[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一下“九頭山”又到了烏江,山的名字是因爲“一日九戰”而得名。爲什麼“一日九戰”就叫“九頭山”呢?實在有點牽強。所以細按這些注文,都經不起深究。按常理,注釋是注解正文的,《史記》正文並未提到九頭山,注文卻突然冒出了個九頭山,正文的地點明明是在東城,注文卻把地點轉移到全椒縣,又轉移到烏江,越轉越遠,而且連所謂的“九頭山”也從全椒轉到了烏江。可見這幾條注文是不可信的。[2,6,12,17,20,22,26,28]2005年11月,我再到定遠,調查東城、陰陵,並請定遠縣文化局長計正山同志親自到全椒作了認真調查,實地調查的結果是,全椒縣根本沒有九頭山。何況據《本紀》明確説:“自度不得脫”,“卒困於此”,“今日固決死”,可見項羽已不可能突圍出來了,怎麼可能再到全椒和烏江呢?1986年,我曾到烏江調查,也沒有聽説有什麼九頭山。2006年1月,計正山同志又到和縣調查,和縣也沒有“九頭山”。可見《括地志》和《江表傳》的著者都未經實地調查,只是以訛傳訛,不可輕信。在“項王乃欲東渡烏江”句下《集解》注云:“瓚曰,在牛渚。”據《元和郡縣志》江南道宣州當塗縣:“牛渚山,在縣北三十五里。山突出江中,謂之牛渚圻,津渡處也。”[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按:牛渚,就是現在長江南岸的采石磯,屬當塗縣。在烏江斜對岸,中間隔著一條大江。如果按照《集解》的這條注釋,則項羽之死,不僅不在東城,也不在烏江,而是項羽早已過江了。所以上面古人的注釋,都遠離史實,也不符合歷史地理,都不能作爲依據。三家注《正義》還説:“《括地志》云:烏江亭,即和州烏江縣是也。晉初爲縣,注《水經》云:江水又北得黃律口,《漢書》所謂烏江亭長檥船以待項羽,即此也。”[2,6,12,17,20,22,26,28]這條注釋,是就地名注地名,根本不分析《史記》文意,反而把“烏江亭長檥船待”一句不實之辭加以坐實,正叫做望文生義。孟子説:“盡信書,則不如無書”,用在這三條注釋上,真是十分確切。三家注的問題,其錯都在不細研史文,不詳細實地查勘地理位置。都是從書本到書本,互相沿襲。古人讀史,貴在實地查勘,方能避免差錯。下面再説近現代的注疏。我閲讀了一部分近現代人關於《史記》的箋注及有關項羽的文章,對於《項羽本紀》“垓下之圍”以下一段文字的地理注釋,大致有三種情況。一種是就地名注地名。如“陰陵”:一般都注“秦縣名,縣治在今安徽定遠西北。”“東城”:“秦縣名,縣治在今安徽定遠東南。”“烏江”:“指烏江浦,津名,即今安徽和縣東北四十里長江西岸渡口。”有的則注:“烏江,即今安徽和縣東北的一段長江,江西岸有個渡口名烏江浦。”另一種情況是在同一部書(《史記》)的注釋裹,前後自相矛盾。如在《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魏其。以舍人從沛。以郎中入漢,爲周信侯,定三秦,遷爲郎中騎將,破籍東城,侯,千戶”條下注云:“‘破籍東城’,漢五年,楚漢決戰垓下,項籍軍敗走,漢騎將灌嬰追殺項羽東城,斬首八萬,略定楚地。魏其侯周定破項籍東城,即指此次戰役。”這條注釋,明確注出“灌嬰追殺項羽東城”,與《年表》的正文,《項羽本紀》的正文,《高祖本紀》的正文,《灌嬰傳》的正文都相一致,自然不誤。但此書在“涅陽。以騎士漢王二年從出關,以郎將擊斬項羽,侯,千五百戶,比杜衍侯”條下注云:“‘以郎將擊斬項羽’,項羽兵敗自刎烏江,王翳取其頭,楊喜、呂馬童、楊武、呂勝各得其一體。”這裹又説“項羽兵敗自刎烏江”,與上條注發生了矛盾,同時也與《史記·項羽本紀》、《高祖本紀》、《灌嬰傳》等正文發生了矛盾。這是同一部《史記》的注釋在項羽死地的問題上表現出來的前後不一致。第三種情況,是認爲項羽是死於烏江,説死於東城是“誤”,觀點明確,前後數處注釋皆統一。例如注《項羽本紀》“身死東城”説:“按:項羽敗走至東城,以二十八騎大力衝殺漢軍後,始南逃至烏江浦,自刎而死。烏江浦當時屬歷陽縣,離東城百餘里。”在注“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條時説:“按:項氏此語的確是在東城大戰時對部下所講,也正因此史公遂連類而説他‘身死東城尚不覺悟’,但實際項羽並非死於東城。”在注《灌嬰傳》“下東城、歷陽”條時説:“歷陽,秦縣名,即今安徽和縣。按:據《項羽本紀》,項羽在東城又進行了一場戰鬥後,南逃至烏江浦,自刎而死。烏江浦即在歷陽東南的長江邊上,上文乃敍呂馬童等五人共殺項羽於東城。誤。”以上三種注釋,第一種是就地名注地名,不及文義,可以不論。第二種是自相矛盾的兩種説法,一種認爲死於東城,這與《史記》本文合,可以不論,第二種認爲“項羽兵敗自刎烏江”。這與下面第三種注的意見一致,所以實際上只有第三種項羽死於烏江的意見,值得討論。第三種注釋的意見説:項羽“南逃至烏江浦,自刎而死。……上文乃敍呂馬童等五人共殺項羽於東城,誤。”這裹注者所指的“上文”,是指《史記·灌嬰列傳》“下東城、歷陽”以上的一段文字。現將這一段《灌嬰傳》原文録下,以便討論:項籍敗垓下去也,嬰以御史大夫受詔將車騎別追項籍至東城,破之。所將卒五人共斬項籍,皆賜爵列侯。降左右司馬各一人,卒萬二千人,盡得其軍將吏。下東城、歷陽。渡江,破吳郡長吳下,得吳守,遂定吳、豫章、會稽郡。還定淮北,凡五十二縣。[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注文所説“敍呂馬童等五人共殺項羽於東城”的原文在上引《項羽本紀》,現再徵引如下:(項羽)乃令騎皆下馬步行,持短兵接戰。獨籍所殺漢軍數百人,項王身亦被十餘創。顧見漢騎司馬呂馬童,曰:“若非吾故人乎?”馬童面之,指王翳曰:“此項王也。”項王乃曰:“吾聞漢購我頭千金,邑萬戶,吾爲若德。”乃自刎而死。王翳取其頭,餘騎相蹂踐爭項王,相殺者數十人。最其後,郎中騎楊喜,騎司馬呂馬童,郎中呂勝、楊武各得其一體。五人共會其體,皆是。故分其地爲五:……[2,6,12,17,20,22,26,28]以上兩段文字需要合看,纔能辨析明白到底《史記》的原文誤不誤,到底項羽是死於東城,還是死於烏江。先説《本紀》的這段文字。第一,項羽“令騎皆下馬步行,持短兵接戰”的這場戰鬥的地點問題。這場戰鬥是承上文“今日固決死,願爲諸君快戰”而來的,是整個東城之戰的一部分,因而地點是在東城,不是在烏江。這一點注者也是這個看法,注文説:“項羽敗走至東城,以二十八騎大力衝殺漢軍後,始南逃至烏江浦。”注者還説:“項羽在東城又進行了一場戰鬥後,南逃至烏江浦。”這裹“下馬步行,持短兵接戰”的這場戰鬥確是在東城,意見一致,沒有分歧。第二,注者説:“上文乃敍呂馬童等五人共殺項羽於東城,誤。”按呂馬童等五人共殺項羽事,詳見《項羽本紀》,《灌嬰列傳》是簡述,都不誤。注者的意思是説《灌嬰傳》裹説灌嬰“追項籍至東城,破之。所將卒五人共斬項籍”是“誤”。“誤”是“誤”在“東城”,而不是誤在“共斬”。但是上面已經分析清楚,這場戰鬥是發生在東城,而不是發生在烏江,注者的注文也是這樣注的。而這時項羽等二十六人已是“下馬步行,持短兵接戰”。從東城到烏江是二百四十華里,即使是且戰且退,“步行”還能走二百四十里嗎?如果説項羽已經到了烏江,但《史記·項羽本紀》明明寫著“欲東渡烏江”,並不是已經到了烏江。司馬遷的文章字法是很周密的,渡淮用一個“渡”字,至陰陵用一個“至”字,至東城用一個“至”字,東渡烏江卻用一個“欲”字,説明只是“想”,而並未“到”。再從《灌嬰列傳》這段文章來看,先是説“追項籍至東城,破之”。這裹又明寫著“至東城,破之”。“破”者,“滅”也。也就是在東城消滅了項羽。所以下文就是總結性的語言“所將卒五人共斬項籍,皆賜爵列侯”。這就是説他的部下五人共同斬了項羽。這裹有一點要説明,項羽明明是在東城“自刎”的,此處卻説“共斬項羽”,似乎有點不一致,因爲這是引自《灌嬰列傳》。從灌嬰的這一面來講,當然要説是“斬”項羽,以誇其功。所以《高祖本紀》也説:“使騎將灌嬰追殺項羽東城”,也説是“追殺”而不説“自刎”,這是一樣的道理,重要的是其地點明確是“東城”,這是關鍵字眼。再下文就是“降左右司馬各一人,卒萬二千人,盡得其軍將吏”。這就是説項羽已被徹底消滅,其殘部都已歸降。“盡得其軍將吏”,一句話,已將楚軍收拾乾淨。然後纔是“下東城、歷陽”。這一句很重要,也很講究序次。先是“下東城”,因爲項羽已滅,所以纔“下東城”,如果項羽不滅,則東城還不能下。然後再是下歷陽。歷陽離東城二百四十里,也就是烏江所屬的縣,因爲離東城還遠,所以下東城以後再走二百四十里纔能到歷陽(也就是烏江)。所以是下東城在先,下歷陽在後,不是同一時間,這樣,這段文字的次序已經歷歷分明了。這之後纔是“渡江,破吳郡長吳下,得吳守,遂定吳、豫章、會稽郡。還定淮北,凡五十二縣”。在寫明“下東城、歷陽”以後,纔明確寫“渡江”。這裹太史公的文章表述得多麼清楚明白。所以這段文章,絲毫也沒有“誤”處,其時間的先後,地域的遠近,正是序次井然,絲毫不爽。以上這些注釋上的差異矛盾,其總根源,我認爲還是《項羽本紀》最後這段文字上的矛盾引起的,所以我認爲這段文字有錯簡,其理由,已在前面分析,不再枝蔓。四《羽本》,江自東南角我在前文已經説過,《史記》、《漢書》均無“烏江自刎”之説。現在所能查到的最早的資料,是晉人虞溥撰的《江表傳》。此書已逸,《玉函山房輯佚書補編》已輯入。但我檢讀此書,《江表傳》僅存“吳烈帝軍於洛陽”一段共三行字,項羽則絲毫無涉。[1,4,5,11,15,16,18,19,21,25,27,29,30,31]其他只能見《史記正義》轉引《江表傳》云:“項羽敗至烏江,漢兵追羽至此。”這是“項羽敗至烏江”的最早的文字,但並無“自刎”的説法。其次是《史記正義》引《括地志》的説法。《括地志》是唐人蕭德言、顧胤等所著,已佚,清孫星衍有輯本。《正義》所引《括地志》文云:“烏江亭,即和州烏江縣是也。……《漢書》所謂烏江亭長檥船以待項羽,即此也。”這裹雖然提到“烏江亭長檥船待”這句話,但也未及“自刎”之類的説法,所以項羽烏江自刎之説,到唐代似乎還未有文字可稽。現在我所看到的最早的項羽烏江自刎的文字資料是元代中期劇作家金仁傑的《蕭何月夜追韓信》雜劇。現引該劇第三折下半部分到第四折末的文字如下:[耍孩兒]這楚重瞳(能)有十年運,去十分消磨了六分。臣一觀乾象甚分明,我王帝星朗朗超羣。他時來力辛(舉)千斤鼎,直熬得運去無功自殺身。陛下問安邦策何時定,臣算著五年滅楚,小可知三載亡秦。……[三煞]臣交(教)子房散了楚軍,周勃領著漢兵。臣交(教)酈商引鐵騎,八方四面相隨趁。臣交(教)王陵作先鋒,九里山前明排著陣。臣交(教)貫(灌)嬰爲合後,十面埋伏暗擺著軍。臣交(教)凡(樊)噲去山尖頂上,磨旗作軍中眼目,看陣勢調遣軍人。[二煞]得勝也臣交(教)大梁王在後面趕,乍(詐)敗也臣交(教)九江王在前面引,把楚重瞳賺入長蛇陣。恁時節喑鳴叱咤難開口,便(舉)鼎拔山怎脫身。臣交(教)呂馬通(童)緊緊地相逗趁,他那裹知心故友,子(只)是個取命的兇神。[駕云了]相持處用著一人。孤舟短棹,直臨江岸,扮作漁公,楚重瞳殺的怕撞陣充(衝)軍,走的荒(慌)心忙意緊。行至烏江,無處投奔,來叫漁公。[尾]子(只)説道渡人不渡馬,他待渡馬時便不説渡人。這的是一朝馬死黃金盡。那時節有家難逩(奔),有國難投,急不得已羞扯竜(龍)泉自去刎。[竹馬兒調陣子上][漁翁霸王一折了][駕一行上][末扮呂馬通(童)上云]怎想今日烏江岸上,九里山前,送了爾呵。好傷感人呵。[袞(滾)秀(綉)求(毬)]哎,霸王呵,全不見鴻門會那氣性。今日向烏江岸滅盡形。那裹也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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