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銀川市殯葬管理措施第100號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火葬管理
第三章土葬管理
第四章殯葬設施和殯葬服務管理
第五章罰則
第六章附則《銀川市殯葬管理措施》業經1998年6月25日銀川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施行。
1998年7月7日銀川市殯葬管理措施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殯葬管理,深化殯葬改革,增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殯葬和從事殯葬服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措施。
第三條銀川市民政局是本市殯葬事務的行政主管部門,各縣(區)民政局負責本轄區內殯葬事務的管理工作,市、縣(區)殯葬管理所負責殯葬管理的平常工作。
第四條公安、工商、衛生、規土、民族宗教等部門應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協同民政部門做好全市的殯葬管理工作。
第五條殯葬管理工作應當積極地、有環節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省殯葬用地,破除舊的喪葬習俗,倡導文明、節儉辦喪事的社會新風尚。第二章火葬管理第六條銀川市城區、新城區所有人口和永寧、賀蘭、郊區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及企事業單位的干部職工死亡后,均實行火葬。不實行火葬者,不得享有喪葬補助費。
第七條尊重少數民族喪葬習俗。自愿改革喪葬習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倡導兩縣和郊區農民實行火葬,對實行火葬的,運送遺體、火化和骨灰寄存的費用均減收百分之二十。
第八條辦理尸體火葬,應當提供下列證明:
(一)本市城鎮居民和在本市城鎮居住的外地人死亡的,由醫院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死亡證明;
(二)非本市城鎮居民死亡的,由醫院或村民委員會出具死亡證明;
(三)無名尸體和非正常死亡的,由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第九條火葬的遺體應當在當地殯儀館火化,嚴禁運往外地。
外地來銀人員死亡后,因特殊原因需要將遺體運回原籍的,到縣(區)殯葬管理所辦理準運證明。
第十條無名尸體經公安部門審驗同意后,由縣(區)民政部門負責處理。
第十一條遺體火化后,骨灰應以深埋、寄存、回歸自然等方式安頓。
嚴禁將骨灰裝棺埋葬或亂葬亂埋。第三章土葬管理第十二條土葬的遺體必須埋入市、縣(區)政府劃定的公墓區。
第十三條嚴禁建立宗族墳場和重建已平毀、遷移的墳墓。
第十四條嚴禁在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河湖、水庫、鐵路、公路兩側及耕地、林地內建造墳墓。
前款規定區域內既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墳場予以保留外,應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
第十五條國家建設用地需要占用墳場的,建設單位應在動工30日前告知墓主在規定的期限內遷葬,遷葬賠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逾期拒不遷葬的,由建設單位按無主墳墓處理。第四章殯葬設施和殯葬服務管理第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狀況,合理布局,統籌規劃,建立為火葬和土葬服務的殯儀館、殯葬服務站、公墓等殯葬服務設施。
第十七條公墓管理要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墓由當地殯葬管理所統一管理,鄉(鎮)村設置的公墓由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指定專人管理。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私自興建殘葬設施。
第十九條本市嚴格控制建立經營性的公墓。建立公墓應當運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
第二十條嚴禁預售(夫妻墓穴除外)、倒買倒賣墓穴、塔位。
第二十一條生產、經營殯葬用品以及從事殯儀服務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經縣(區)民政部門審查同意,未經同意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營業執照。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冥品、冥具等封建迷信的喪葬用品。
第二十三條辦理喪事活動,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信教公民按照宗教習俗舉行殯葬典禮的,應當在政府同意的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第五章罰則第二十四條違反下列規定的,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予以懲罰:
(一)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公益性墳場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強制執行。
(二)未經同意,私自興建殯葬設施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城建、規劃土地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如下的罰款。
(三)制造、銷售殯葬迷信用品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制造、銷售,沒收違禁品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制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如下的罰款。
(四)辦理喪事活動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的,由民政部門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懲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懲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懲罰決定的,由作出懲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對拒絕、阻礙殯葬管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欺侮、毆打管理人員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懲罰條例》予以懲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殯葬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附則第二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山東文化產業職業學院《中國文學史三》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云南省文山州硯山縣2025年數學三下期末質量跟蹤監視試題含解析
- 吉林省汪清縣2025屆初三期中考試語文試題(A卷)試題含解析
- 吉林省三校聯考2025屆高三3月一模英語試題含解析
- 手術室護理文書書寫制度
- 沈陽工業大學工程學院《作曲理論基礎》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溫州商學院《ORACE數據庫》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揚州大學廣陵學院《供應鏈物流管理》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山東省菏澤市鄄城縣重點名校2024-2025學年初三數學試題下學期第三次月考試題含解析
- 南昌航空大學科技學院《設計速寫》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院感試題100題及答案
- 數據庫開發 試題及答案
- (一模)桂林市、來賓市2025屆高考第一次跨市聯合模擬考試生物試卷(含答案詳解)
- 四川省宜賓市第三中學2024-2025學年高二下學期3月月考語文試題(含答案)
- 2024年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單招職業適應性測試題庫附答案
- 北京市消防條例解讀
- 農業合作社管理與運營模式試題及答案
- Unit 4 Clothes 單元整體(教學設計)-2024-2025學年人教精通版(2024)英語三年級下冊
- 2025年版中等職業教育專業教學標準 710205 大數據技術應用
- 2025年河南省鄭州市九年級中考一模數學試題 (原卷版+解析版)
- 項目燃油供給系統檢修廣東交通汽車技術系課件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