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電子銀行工作思路(大全三篇)_第1頁
2023電子銀行工作思路(大全三篇)_第2頁
2023電子銀行工作思路(大全三篇)_第3頁
2023電子銀行工作思路(大全三篇)_第4頁
2023電子銀行工作思路(大全三篇)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7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頁共頁2023年電子銀行業務管理工作總結電子銀行工作思路(大全三篇)總結是對某一特定時間段內的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情況加以回憶和分析^p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以使頭腦更加清醒,目的更加明確,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寫總結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總結嗎?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總結書范文,方便大家學習。電子銀行業務管理工作總結電子銀行工作思路篇一管理方法第一章總那么第一條為加強xxxxxx銀行(以下簡稱我行)電子銀行業務風險管理,保障客戶及我行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子銀行業務的安康有序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電子銀行業務管理方法》、《電子銀行平安評估指引》、《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商業銀行信息科技風險管理指引》等信息平安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法。第二條電子銀行風險管理的目的是通過建立有效的機制,實現對電子銀行風險的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促進電子銀行平安、持續、穩健運行,推動業務創新,進步信息技術使用程度,增強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開展才能。第三條電子銀行風險管理的內容包括業務風險管理和信息平安風險管理。電子銀行業務的風險主要表達為:操作風險、信息科技風險、法律風險、信譽風險、合規風險以及信譽風險、市場風險等。電子銀行業務信譽風險、市場風險的管理應遵守我行現行各項風險管理制度。本方法重點標準操作風險、信息科技風險、法律風險、信譽風險的管理。第四條我行實行電子銀行年度評估制度,重大事件報告制度。對重大事件,按事件性質和專項制度規定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第五條由內控風險管理部對電子銀行系統的運行狀況進展定期審計。第六條本方法適用于我行各管理部門、業務部門、營業機構及全體員工。—1—第二章風險管理的組織機構與職責第七條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電子銀行風險管理政策、監控風險管理政策執行情況、制定我行電子銀行風險管理活動目的、審批電子銀行風險管理的重大事項,協調內控風險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會計核算部、電子銀行部、信息科技部、金電公司托管中心等相關業務管理部門之間的操作風險管理縫隙,建立涵蓋轄區范圍電子銀行各項活動的風險管理系統。第八條電子銀行部是電子銀行業務的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貫徹落實電子銀行監管的各項規定與政策;擬定電子銀行管理、運營的各項規章制度;配合市場營銷部門提供客戶效勞,配合市場營銷部門組織開展電子銀行業務的市場調研、產品開發及產品完善工作;負責提出電子銀行業務開發、更新、晉級需求,并組織相關測試和培訓;落實電子銀行風險管理政策及內控要求,確保電子銀行業務運行的連續性和平安性。第九條電子銀行業務風險管理納入我行風險管理體系。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制訂與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及施行細那么,組織開展電子銀行業務自律監管、平安評估,有效識別、監測、控制和評估電子銀行業務風險,及時向上級部門或監管部門報告風險信息和處理情況。第十條會計核算部負責制定會計核算規章制度,確保電子銀行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政策和我行相關制度執行,參與網銀業務的需求討論、系統測試與驗收工作。第十一條信息科技部負責產品研發過程中的技術風險分析^p、新產品開發、投產、運行維護和功能完善工作;制定相關技術標準并參與電子銀行業務的需求討論、系統測試與驗收工作;電子銀行運營設備和平安控制設備的正常運轉;電子銀行數據的平安存放和傳遞;風險管理技術手段的平安保障;制定相關技術標準并參與電子銀行業務的需求討論、系統測試與驗收工作;及時解決電子銀行系統運行中—2—出現的技術問題,確保電子銀行系統平安、正常運行。第十二條金電公司托管中心是我行電子銀行系統的運維部門,金電公司托管中心負責制定信息系統運維相關資產管理、介質管理、設備管理、監控管理、網絡平安管理、系統平安管理、惡意代碼防范管理、密碼管理、信息系統變更管理、平安事件處理、數據備份與恢復管理、信息系統應急預案、密碼平安、交付管理等相關規章制度;負責信息系統運維環境網絡平安管理;負責信息系統運維環境物理機房平安監控管理;負責信息系統運維環境主機平安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對效勞器操作系統、數據庫等平安進展管理;負責信息系統運維環境應用平安管理;負責信息系統運維環境數據平安管理,包括但不限對外包效勞所涉及的重要業務數據、鑒別信息等的平安管理。第十三條內控風險管理部負責電子銀行系統的檢查審計工作,開展電子銀行系統運行的審計,查找并催促消除業務風險和管理隱患,查處違犯電子銀行系統內部控制制度的事件。第十四條綜合業務部負責電子銀行平安措施的檢查、協助公安司法部門對違法行為的調查、偵破。第十五條綜合管理部、會計核算部分別負責電子銀行業務風險管理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和反洗錢工作。第十六條營業部及各支行應指定專人負責電子銀行業務管理工作,向客戶推介電子銀行業務,按照我行制定的規章制度受理和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做好電子銀行業務營銷、售后效勞和意見反響工作。第三章操作風險管理第十七條操作風險是指我行員工或客戶沒有按照相關規定或手冊操作而造成我行收益或資本的風險。第十八條對于員工操作風險控制的根本要求:〔一〕有效隔離應用系統、驗證系統、處理系統和數據庫等各系—3—統間的風險傳遞;〔二〕確保任何單個員工和外部效勞供應商都無法獨立完成一項交易;〔三〕加強員工思想道德教育,強化操作人員密碼管理,實行分級授權管理;〔四〕實行電子銀行關鍵崗位工作人員ab角制,崗位第一責任人不在崗位時,應指定相應工作人員代其行使相關事權,確保工作不連續、不拖延。〔五〕電子銀行業務操作人員必須熟悉電子銀行的業務操作流程,必須參加電子銀行業務培訓方能辦理業務,電子銀行部定期組織培訓和考核。第十九條對于客戶操作風險控制的根本要求:〔一〕詳細說明并提供演示流程,明晰告知客戶電子銀行操作要領;〔二〕通過客戶效勞中心、操作指南、柜員指導等多渠道提供幫助,并及時進展風險提示;〔三〕通過登陸保護、密碼強度以及各類防范技術盡可能減少客戶發生風險損失的概率;〔四〕客戶重要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變更必須由本人持有效證件前往營業網點辦理;〔五〕對客戶對外支付額度進展限制,支付限額如有調整必須提早十日向客戶公布。第四章信息科技風險管理第二十條信息科技風險是指信息科技在電子銀行系統運用過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為因素、技術破綻和管理缺陷導致的我行收益或資本的風險。—4—第二十一條嚴密防范并及時填堵系統后門,以防止黑客通過后門進入系統進展破壞和竊密。第二十二條嚴格進展網絡邏輯分段,形成ip子網,實現對內部網絡的隔離,在路由器上施行數據包過濾,并且利用防火墻來實現基于ip地址的內外訪問控制。第二十三條建立實時病毒防范功能,以防止系統錯誤、數據混亂、效勞失敗等給業務系統和管理系統帶來損失。第二十四條建立數據存儲藏份管理,確保在發生系統被破壞、應用錯誤、數據喪失時,通過數據存儲管理進展及時恢復。第二十五條建立系統平安破綻掃描機制,在系統使用過程中動態地尋找系統破綻,幫助完善系統的平安,并以此防止由于其它的網絡操作對系統的平安造成威脅。第二十六條建立外部攻擊偵測機制,通過ids、ips系統,及時發現外部攻擊行為,并對攻擊行為進展及時處理,問題嚴重時候,啟動應急預案。第二十七條采用身份鑒別、訪問控制、數據加密、數據完好、數字簽名、防重發等平安控制機制,保證客戶使用的平安性。第二十八條進展風險評估,制定風險評估方案,識別信息資產,評價信息資產威脅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弱點被利用的容易程度,確定風險等級,找出目的與現狀的差距,改進信息平安措施。第二十九條制定平安方案,明確施行方案,確定可承受風險的程度,制定風險緩釋策略,減少、躲避和轉移風險;檢查和測試風險緩釋策略和平安方案施行情況。第三十條保證電子銀行開發環境和應用環境的別離,評估和認證后續開發應用的需求和風險。—5—第五章法律風險管理第三十一條法律風險是指違犯或不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或約定的慣例,或者沒有完善地界定有關交易各方在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而造成我行收益或資本的風險。第三十二條對于資金轉移類交易,必需要采用雙重身份認證和加密傳輸,并由客戶設定支付額度,以此防范人民銀行《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提示的電子支付風險。第三十三條電子銀行業務的開通,必須首先與客戶簽訂電子銀行效勞協議及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在協議條款和網站上對電子銀行業務有可能造成的風險進展公告。第三十四條對于客戶有意泄露密碼或未履行應盡義務的,我行應根據法律法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第三十五條加強對與我行系統存在技術和業務連接的第三方機構的管理,通過正式法律協議明確雙方的糾紛處理、賠償等相關法律責任,向客戶充分披露銀行與第三方機構的業務流程和責權關系,積極防范法律風險。第六章信譽風險管理第三十六條信譽風險是指負面的公眾言論對我行收益或資本所造成的風險。第三十七條在電子系統中,應采用先進、成熟的技術,防止因技術落后給客戶帶來不便,使客戶對我行整體效勞才能產生不信賴。第三十八條為客戶信息負責,防止因系統平安性缺陷嚴重損害客戶的隱私權。第三十九條制定適宜的應急方案和業務連續性方案,使系統—6—具備為客戶提供不連續效勞的才能。第四十條制定危機公關預案,加強與媒體的合作,針對突發事件和負面言論,要認真分析^p、及時匯報、積極響應、統一口徑,最大限度地消除負面影響。第七章合規風險管理第四十一條合規風險是指銀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規、監管要求、規那么、自律性組織制定的有關準那么、已及適用于銀行自身業務活動的行為準那么,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分、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第四十二條電子銀行部應定期組織培訓學習,加大頻度,培訓中結合監管部門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風險管理文件要求,通過系統學習和培訓,在工作中自覺貫徹執行,進步全員信息科技合規意識。第四十三條建立各網點一線人員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對臨柜操作的各項風險點互相交流,共同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第四十四條建立電子銀行業務管理部門、內控風險管理部門與業務部門的聯動機制,實現各部門間的防范優勢互補和信息共享,形成風險管理的合力。第四十五條各營業網點內部建立信息科技風險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定期自查本網點信息科技合規方面存在的問題,遇到內部不能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第四十六條完善信息科技風險內控制度,查漏補缺,調整優化,嚴格評估信息平安內控體系的完好性和施行的有效性,電子銀行部、內控風險管理部應適時組織開展轄內機構信息科技合規風險的現場檢查。—7—第八章異常交易監控第四十七條要求電子銀行系統外包效勞商應用專門軟件對電子銀行系統進展實時的監控和審計,并逐日形成日志和審計報告。按業務規那么定期審查監控日志和審計報告,對于業務異常流量和交易進展事后監視和確認。第四十八條對電子銀行客戶發生的大額交易、可疑交易按監管部門的要求提取、上報。第四十九條電子銀行客戶發生大額交易、異常交易時,系統應提示相關工作人員及時聯絡客戶,由相關工作人員根據客戶的回應決定是否放行交易。第九章風險的分析^p與報告第五十條電子銀行業務的分析^p與報告是指對電子銀行業務風險定期進展分析^p,總結經歷,發現問題,分析^p原因,采取措施,并形成業務風險報告。業務風險報告分為年度業務風險報告和重大突發事件的專題報告。第五十一條年度業務風險報告必須在次年1月內上報,其主要內容包括:本年度業務風____生情況、風險構造、分析^p成因、防范措施、經歷教訓、整改措施。第五十二條重大突發事件專題報告:對系統故障、非法入侵、客戶信息泄漏、客戶資金被盜及內部作案等重大突發事件要逐件專題報告,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采取相應補救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第十章附那么第五十三條本方法由xxxxxx銀行內控風險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8—第五十四條本方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9—電子銀行業務管理工作總結電子銀行工作思路篇二電子銀行業務管理方法第一章總那么第一條為加強電子銀行業務的風險管理,保障客戶及銀行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子銀行業務安康有序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視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法。第二條本方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渠道和公眾網絡,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效勞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絡提供的銀行業務。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絡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銀行業務”〕,利用挪動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利用其他外部電子效勞設備提供的由客戶自助效勞的銀行業務。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本方法的規定開展電子銀行業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中國銀行業監視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開展有關電子金融效勞業務,適用本方法對金融機構開展電子銀行業務的有關規定。第四條經審查批準,銀行業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創辦電子銀行業務,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居民等客戶提供電子銀行效勞。第五條開展電子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合理規劃、統一管理、保障系統平安運行的原那么,加強對電子銀行業務風險的管理,保證電子銀行業務的安康、有序開展。第六條創辦電子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根據電子銀行業務的特性,建立健全電子銀行業務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內部控制體系,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明確電子銀行業務管理的責任,有效地識別、監測和控制電子銀行業務風險。第七條中國銀監會統一負責對境內及跨境電子銀行業務施行監管。第二章申請與變更第八條金融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創辦電子銀行業務,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經中國銀監會審查批準。未經中國銀監會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在境內創辦電子銀行業務或者利用公眾電子網絡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第九條金融機構創辦電子銀行業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內部控制機制健全,具有有效的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傳統銀行業務風險和電子銀行業務風險的管理制度;〔二〕制定了電子銀行業務的開展戰略和開展規劃,以及電子銀行業務開展的平安策略;〔三〕根據有關規劃建立了電子銀行業務運營的根底設施和系統,并對有關設施和系統進展了必要的平安檢測和業務連續性測試;〔四〕對電子銀行業務運營的設施和系統進展了經中國銀監會認可的平安評估機構的平安評估;〔五〕建立了明確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部門,裝備了合格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六〕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十條創辦以互聯網為媒介的網上銀行業務、手機銀行業務等電子銀行業務,除應具備第九條所列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具備適當的計算機設備、容量和才能,保證電子銀行不連續運行;〔二〕建立了有效的計算機外部攻擊偵測機制;〔三〕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電子銀行業務運營系統和業務處理效勞器應設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四〕外資金融機構的電子銀行業務運營系統和業務處理效勞器可以設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應設置可以記錄和保存有關境內業務數據的設備,可以滿足金融監管部門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的要求,在出現法律糾紛時,可以滿足中國司法機構調查取證的要求。第十一條外資金融機構創辦電子銀行業務,除應具備第九條、第十條所列條件外,還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有營業性分支機構,其所在國〔地區〕監管當局具備對電子銀行業務進展監管的法律框架和監管才能。第十二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創辦電子銀行業務,應由其總行統一向中國銀監會申請。外資金融機構創辦電子銀行業務,應由其指定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向中國銀監會申請。第十三條電子銀行業務實行分類審批或備案制度。利用互聯網等開放性網絡或無線網絡開展的電子銀行業務,包括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個人數據輔助設備銀行等,適用于審批制;利用境內或地區性電信網絡、有線網絡等開展的電子銀行業務,適用于備案制。金融機構在申請創辦電子銀行業務時,可以在一個申請報告中同時申請不同類型的電子銀行業務,但在申請中應注明所申請的電子銀行種類。第十四條向中國銀監會申請創辦電子銀行業務,應提交以下文件、資料〔一式三份〕:〔一〕創辦電子銀行業務的申請報告;〔二〕電子銀行業務開展規劃;〔三〕電子銀行業務運營設施與技術系統介紹;〔三〕電子銀行業務系統測試報告;〔四〕平安評估報告;〔五〕電子銀行業務運行應急方案和業務連續性方案;〔六〕電子銀行業務風險管理體系及相應的規章制度;〔七〕電子銀行的管理部門、管理職責,以及主要負責人介紹;〔八〕申請單位聯絡人、聯絡、、____信箱;〔九〕中國銀監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資料。第十五條對于創辦電子銀行業務的申請,中國銀監會可以批準或同意備案2全部或部分電子銀行類型。中國銀監會在收到正式申請文件三個月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或者發出備案通知書;決定不批準或不予備案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經批準獲得創辦電子銀行業務的資格后,可以授權其分支機構同時創辦部分或全部已獲批準的電子銀行業務。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應及時就其創辦的電子銀行業務情況,向當地銀監會分支機構報告。未實現數據集中處理和管理的金融機構,其分支機構創辦電子銀行業務或變更需要審批、備案的電子銀行業務品種,應持其總行的相應授權文件,向所在地中國銀監會的分支機構備案。第十七條金融機構獲準創辦電子銀行業務的,可以利用電子銀行平臺,進展傳統銀行產品和效勞的宣傳、銷售,也可以根據電子銀行業務的特點開發新的業務品種。第十八條金融機構增加或者變更以下電子銀行業務品種,應當經中國銀監會審查〔一〕中國銀監會批準的業務范圍以外的業務品種;〔二〕經批準的業務范圍以內,但與證券業、保險業直接相關且與相關機構有直接數據交換的的業務品種;〔三〕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業務品種。第十九條金融機構增加或者變更以下電子銀行業務品種,應當向中國銀監會備案:〔一〕第三方需要讀取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庫才能開展的;〔二〕針對互聯網或其他公開網絡系統重新開發設計的,與已批準的業務范圍內傳統業務品種有顯著差異的;〔三〕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業務品種。第二十條利用電子銀行平臺創辦中國銀監會已經批準的業務范圍內的其他業務品種,不需審查批準或備案。增加或變更不需審批或備案的電子銀行業務品種,應在創辦該品種后一個月之內報告中國銀監會。第二十一條金融機構增加或變更需要審查批準的電子銀行業務品種,應向中國銀監會報送以下文件和資料〔一式三份〕:〔一〕增加或變更業務品種的申請;〔二〕擬增加或變更業務品種的定義和操作流程;〔三〕擬增加或變更業務品種的風險特征和防范措施;〔三〕有關管理規章制度;〔四〕申請單位聯絡人、聯絡、、____信箱;〔五〕中國銀監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資料。第二十二條對于增加或變更需要審批的電子銀行業務品種的申請,中國銀監會在收到正式申請文件三個月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決定不批準或不予備案的,應當說明理由。增加或變更應當備案的電子銀行業務品種,中國銀監會應在收到正式備案文件三個月內,發出備案通知書。第二十三條已創辦電子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決定終止電子銀行效勞,應提早三個月就終止電子銀行效勞的原因及相關問題的處置方案等報中國銀監會備案,并同時予以公告。3金融機構決定終止部分電子銀行業務品種時,應于終止該業務品種前一個月向中國銀監會備案,并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有效的處置措施。終止電子銀行效勞,或者終止經審批或備案的電子銀行業務品種后,金融機構又方案重新創辦電子銀行或者相關業務時,應重新申請。第二十四條金融機構因電子銀行系統晉級、測試等原因,需要按方案暫時停頓電子銀行效勞的,應選擇恰當的時間,盡可能減少對客戶的影響,并提早一周予以公告,并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中國銀監會。受突發事件或偶然因素影響非方案暫停電子銀行效勞,在正常工作時間內超過1個小時或者在正常工作時間外超過2個小時的,金融機構應在暫停效勞后24小時之內,將事故原因、影響、補救措施及處理情況等,向中國銀監會報告。第三章風險管理第二十五條金融機構應當將電子銀行業務的風險管理納入本機構風險管理的總體框架,并根據電子銀行業務運行的特點,加強對電子銀行業務面臨的戰略風險、信譽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信譽風險、市場風險等風險的管理。第二十六條金融機構應當明確電子銀行在本機構開展和管理中的地位,建立健全電子銀行業務的風險管理體系和電子銀行平安、穩健運營的內部控制體系,形成明晰的電子銀行管理框架,制定并保證相關制度規那么和程序得到有效執行。金融機構針對傳統業務風險已經制定的穩健性風險管理原那么,同樣適用于電子銀行業務,但金融機構應根據電子銀行業務環境和運行方式的變化,對原有風險管理制度、規那么和程序進展必要的和適當的修正。第二十七條金融機構的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應根據本機構的總體開展戰略和實際經營情況,制訂電子銀行的開展戰略和可行的經營投資戰略,對電子銀行的經營進展持續性的綜合效益分析^p,科學評估電子銀行業務對總體風險的綜合影響。第二十八條在制定電子銀行開展戰略時,應當加強電子銀行業務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第二十九條金融機構的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應當針對電子銀行不同系統、風險設施、信息和其他資的重要性及其對電子銀行平安的影響進展評估分類,制定適當的平安策略,建立健全風險控制程序和平安操作守那么,采取相應的平安管理措施。對各類平安控制措施應定期檢查、審核,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建立平安隱患和事故的報告、審查和處置程序,保證平安措施的持續有效和及時更新。第三十條金融機構應當保障電子銀行運營設施設備,以及平安控制設施設備的平安,對電子銀行的重要設施設備和數據,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一〕有形場所的物理平安控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平安標準的要求。對尚沒有統一平安標準的有形場所平安控制,金融機構應確保其制定的平安制度有效地覆蓋了可能面臨的風險;〔二〕應合理設置和使用防火墻等平安產品和技術,確保網上銀行有足夠的反攻擊才能和防病毒才能,保證網絡平安;〔三〕對重要設施設備的接觸、檢查、維修和應急處理,應有明確的權限界定、責任劃分和操作流程;〔四〕對重要技術參數,應嚴格控制接觸權限,并建立相應技術參數的調整與變更機制,以便于在更換了關鍵人員后,防止有關技術參數的泄漏。第三十一條金融機構應采用適當的加密技術和措施,保證電子交易數據傳輸的保密性、真實性,以及交易數據的完好性和交易的不可否認性。金融機構采取的數據加密技術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根據電子銀行的業務平安性需求和信息技術的開展,定期檢查和評估所采用加密技術和算法的強度,對加密方式進展適時調整。第三十二條金融機構開展需要對相關客戶信息和交易信息等進展認證的電子銀行業務,采用電子簽名時,應使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平安可靠、具有公信力和相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認證系統,并定期評估第三方認證機構的可信性和平安性。第三十三條金融機構應建立合理措施,確保電子銀行系統、數據庫及應用程序的充分職責別離,具有合理授權管理機制,從技術設計、制度安排等方面,有效隔離應用系統、驗證系統、處理系統和數據庫等各系統間的風險傳遞。第三十四條金融機構應及時檢查其電子銀行可供客戶使用的容量,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接入線路的通暢,并采用適當的備份和負載平衡技術,保證客戶對電子銀行效勞的可用性。第三十五條金融機構應制定有效的應急方案和事故處理預案,并定期對這些方案和預案進展檢測,定期或不定期評估測試銀行網絡系統、業務操作系統的動作情況,以管理、控制和減少意外事件引發的問題,保證系統的正常連續性運營。第三十六條金融機構的效勞連續性方案應充分考慮在應急情況下對第三方效勞供應商,以及其他機構的反響才能,并采取適當的措施。第三十七條金融機構應采取適當的措施和采用適當的技術,鑒定與識別啟動網上銀行效勞的客戶真實身份,并對其權限施行有效管理。金融機構應在物理控制和軟件控制兩個方面,建立對非法進入或越權進入的甄別、處理和報告機制;第三十八條金融機構應建立適宜的入侵檢測系統,對電子銀行運行施行實時監控,并定期進展破綻掃描。第三十九條金融機構應建立電子銀行系統內部審計機制,定期對電子銀行業務進展審計,確保對全部的電子銀行交易具有明確的審計監視。第四十條金融機構應定期檢測所有關鍵設備和系統軟件的工作狀態,審查其工作日志。第四十一條金融機構應保證所有的電子銀行交易都有明晰的跟蹤記錄,并且采用了適當的技術和措施保存這些數據,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時限要求。第四十二條金融機構應當與客戶簽訂電子銀行效勞合約,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金融機構應當充分提醒電子銀行交易過程中客戶可能面臨的風險,說明已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和各方應承擔的責任。第四十三條金融機構應當在其網站上對所提供的電子銀行效勞進展必要的說明,明確啟動電子銀行效勞的合法渠道與途徑,以及意外事故報告方式、聯絡方法等。未實現數據集中管理,或者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其分支機構以及分支機構之間域名不一致的,應當由總行〔公司〕為客戶提供統一的接入站點,設置標準的不5同域名分支機構鏈接。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盡可能地防止使用多個不同的域名。第四十四條金融機構應當采取適當措施,保證開展電子銀行業務時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對客戶信息和隱私保護的要求。第四十五條金融機構應針對電子銀行的實際開展情況,制訂多層次的培訓方案,進展持續培訓,進步相關人員的平安管理意識和專業知識與技能。第四章數據交換轉移管理第四十六條金融機構可以根據業務開展的需要,與其他依法開展電子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建立電子銀行系統數據交換機制,實現電子銀行業務平臺的直接連接,進展實時跨行資金轉移。第四十七條建立電子銀行數據交換機制的金融機構,或者電子銀行平臺實現互相連接的金融機構,應當建立結合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協調跨行間的業務風險管理。結合風險管理委員會由所有參加數據交換或電子銀行平臺連接的金融機構組成。結合風險管理委員會應當建立明確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程。第四十八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業務開展或管理的需要,可以通過電子銀行系統與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直接交換有關數據,但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要求,簽訂范圍明確、職責明晰的書面協議,保證數據平安。第四十九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業務開展需要,可以利用電子銀行平臺為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管理和支付效勞,為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網上支付平臺等。為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網上支付平臺時,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對有關對象進展嚴格審查,簽訂書面協議,建立監視機制,嚴加防范不法人員利用電子銀行平臺從事違法資金轉移或其他非法活動。第五十條外國銀行分行因管理需要確需向境外總行轉移有關電子銀行數據的,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將有關數據用于與本行業務無關的活動中。第五十一條金融機構從其他金融機構獲得的電子銀行客戶信息和業務數據,應依法使用和保存,不得非法或擅自將其他金融機構電子銀行的有關數據向第三方轉移。第五章業務外包管理第五十二條金融機構可以根據需要,將電子銀行部分系統和效勞的開發與技術支持等,外包給第三方機構。金融機構在進展有關業務外包時,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外包的原那么和范圍,認真分析^p和評估技術或效勞外包潛在的風險,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第五十三條金融機構在選擇外包效勞供應商時,應充分審查、評估外包效勞供應商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和實際的風險控制與責任承擔才能,進展適當的風險分析^p和必要的盡職調查。第五十四條金融機構應當與外包效勞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6利、義務。在合同中,必須載明外包效勞供應商保密條款和保密責任。第五十五條金融機構應充分認識和評價第三方機構對電子銀行業務風險控制的影響,并將其納入總體平安策略之中。第五十六條金融機構應確立一套完好的檢測程序,審慎管理電子銀行系統及應用程序的外包安排或合作安排產生的風險。外包及合作業務都應符合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標準,并建立針對電子銀行外包業務風險的應急方案。第五十七條金融機構應在健全內部跟蹤、監視機制的根底上,建立與第三方之間的有效溝通機制,并制定適宜的變更第三方機構過渡方案。第五十八條金融機構對設計開發電子銀行業務處理系統、授權管理系統、數據備份系統,以及其他涉及機密數據管理和傳遞系統等進展外包時,應在業務外包施行前向中國銀監會備案。客戶個人信息、交易記錄和其他涉及客戶隱私問題的信息數據,不得外包給第三方機構管理。第六章跨境業務活動管理第五十九條創辦電子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向境外居民提供跨境電子銀行效勞。第六十條向境外居民提供跨境電子銀行效勞的金融機構,應當遵守境外居民所在國的法律規定,并應以下文件、資料報中國銀監會備案。〔一〕提供跨境電子銀行效勞的國別,以及該國對電子銀行業務管理的主要法律要求;〔二〕跨境電子銀行效勞的主要對象及效勞內容;〔三〕將來三年內跨境電子銀行業務的開展規模、客戶規模的分析^p預測;〔四〕電子銀行業務法律與合規性分析^p。〔五〕中國銀監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第六十一條金融機構將部分業務或客戶數據轉移至境外的,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金融機構根據有關合作協議,或者外資金融機構的境內分支機構出于業務需要,需要將部分業務數據轉移至國外的合作伙伴、總〔集團〕公司或特定的外包效勞供應商,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必須就客戶信息的平安性與保密性作出安排。第六十二條金融機構利用電子銀行系統開展離岸金融業務,應報中國銀監會備案。第七章電子銀行業務的監視檢查第六十三條中國銀監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電子銀行業務施行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和平安監測,對電子銀行平安評估施行管理,并對電子銀行開展或管理的行業自律組織進展指導和監視。第____條開展電子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建立電子銀行業務統計體系,定期向中國銀監會報告有關數據、資料。7實現數據集中管理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由總行統一向中國銀監會報告;未實現數據集中管理的國有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機構,由總行向中國銀監會報告有關數據資料的同時,其分行應向所在地的中國銀監會分支機構報告;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信譽社、外資金融機構等,向中國銀監會當地分支機構報告。第六十五條開展電子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每年對電子銀行業務的開展與管理情況進展分析^p總結,撰寫電子銀行開展報告,與下一年度的一月底之前報中國銀監會。金融機構的電子銀行開展報告應當至少包括以下方面:〔一〕電子銀行業務交易量、交易筆數、客戶數等業務開展規模及增長情況;〔二〕電子銀行主要業務和業務開展與增長情況;〔三〕電子銀行業務的投入與收益情況,以及相關效勞價格;〔四〕電子銀行的風險管理體系及制度變化情況;〔五〕電子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和開展中面臨的主要問題;〔六〕下一年度電子銀行業務開展的預測;〔七〕其他開展與管理情況。第六十六條開展電子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銀監會的要求,對電子銀行進展定期的平安自我評估,并將有關評估情況向中國銀監會報告。第六十七條開展電子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建立電子銀行業務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對于重大案件和重大風險事件,以及可能會引發其他金融機構電子銀行系統風險的事件,應及時向中國銀監會報告。第六十八條中國銀監會根據監管的需要,可以獨立或者聘請外部機構對電子銀行業務系統進展平安破綻掃描、攻擊測試等,開展電子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并嚴格保密有關結果,不得將有關結論用于宣傳活動中。第六十九條中國銀監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對電子銀行業務進展現場檢查。第七十條開展電子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應對中國銀監會在監視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上報中國銀監會。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七十一條金融機構在提供電子銀行效勞時,因電子銀行系統存在的平安隱患、違規操作和其他非客戶原因造成的資金損失,由金融機構承擔相應責任;因客戶泄漏交易密碼,或者未按照效勞協議盡到應盡的平安防范和保密義務所造成的資金損失,由客戶承擔相應責任;因電子認證效勞提供者提供的電子簽名認證出現破綻或失誤等原因造成的損失,電子認證效勞提供者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承擔賠償責任。第七十二條未經批準創辦電子銀行業務,或者未經批準或備案變更電子銀行業務品種,除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應由客戶承擔責任的情況外,由金融機構承擔相應責任。第七十三條金融機構已經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要求,盡到了電子銀行風險管理和平安管理的相應職責,但應其他金融機構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外包效勞商的原因,造成客戶資金損失的,由其他金融機構承擔相應責任。但為客8戶提供效勞的金融機構應先予以墊付,然后向相關機構追償。第七十四條金融機構開展電子銀行業務違犯審慎經營規那么和有關平安管理標準,存在較大平安隱患,但尚不構成違法違規的,中國銀監會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平安隱患在短時間難以解決的,中國銀監會可以區別情形,采取以下措施:〔一〕暫停批準增加新的電子銀行業務品種;〔二〕限制開展新的電子銀行客戶;〔三〕責令調整電子銀行管理部門負責人。第七十五條金融機構在開展電子銀行業務過程中,違犯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方法的有關規定,中國銀監會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予以處分。第九章附那么第七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為特定自助效勞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絡提供的銀行業務,有相關業務管理規定的,遵照其規定,但網絡平安、技術風險等管理應參照本方法的有關規定;沒有相關業務規定的,遵照本方法。第七十七條本方法施行之前,經監管部門批準已經創辦網上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其銀行等備案類的電子銀行類型和網上銀行,不需再行審批或報備,但應于本方法施行后一個月內將已創辦的電子銀行種類、創辦時間、審批文件等報中國銀監會。上述機構創辦手機銀行等以無線網絡為媒介的電子銀行業務,應按本方法申請。第七十八條本方法施行之前,已經創辦網上銀行業務但尚未報批或已經申請但尚未或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機構,其銀行等備案類的電子銀行類型不需再行報備,但應于本方法施行后一個月內將已創辦的電子銀行種類、創辦時間等報中國銀監會。上述機構創辦網上銀行、手機銀行,以及其他以互聯網或無線網絡為媒介的電子銀行業務,應按本方法申請;已經遞交申請材料的,應按照本方法的要求補充有關材料。第七十九條本方法施行之前,未創辦網上銀行業務但已創辦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其銀行等備案類的電子銀行類型不需再行報備,但應于本方法施行后一個月內將已創辦的電子銀行種類、創辦時間等報中國銀監會。上述機構新創辦其他電子銀行業務,應按照本方法的規定執行。第八十條本方法由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第八十一條本方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三官支行2023年1月1日電子銀行業務管理工作總結電子銀行工作思路篇三電子銀行業務是銀行轉變效益增長方式的一次____,是銀行柜臺業務的延伸和補充。其指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手機等開放型網絡或通訊通道,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效勞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絡,向客戶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效勞。電子銀行把傳統銀行的業務“搬到”網上,實如今家、辦公室或任何地方進展網上支票賬戶、網上支票異地結算、網上貨幣數據傳輸、網上互助效勞和網上個人信貸等操作。目前,隨著互聯網普及和廣闊群眾生活節奏加快,電子銀行同時受到了銀行和客戶的青睞,在劇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完成的業務量占總業務量比重逐年進步。但一些制約電子銀行開展的因素不容無視。如產品在設計上未完全擺脫傳統業務的影響和束縛,沒有發揮對銀行業務的重組和再造功能,實際應用范圍受到限制;網絡系統操作和內部管理控制存在風險隱患;宣傳營銷深度不夠,客戶的認知度和承受度有待進步;把電子銀行看作是一項新興輔助性業務,而要在____和人員配置不合理,影響業務拓展??因此,為進一步進步電子銀行業務科學化程度,實現效益最大化,更好地發揮其渠道作用,應關注以下幾方面:一是推進電子銀行根底建立。銀行必須打破慣性思維束縛,實在把開展電子銀行業務放在重要的戰略位置。把電子銀行開展作為打造零售銀行的重要渠道,在資金、政策、編制等方面給予電子銀行部門大力支持,全力推動電子銀行業務開展;要加強對銀行電子化信息系統的根底建立,特別是加大軟硬件系統的開發和研發力度,積極開展我國先進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技術,促進銀行電子化的開展。二是進步電子銀行品牌影響力。產品的實用性是電子銀行生存開展的關鍵。對此,要實在加強產品的管理和開發,提升客戶對銀行的認知度、美譽度和忠誠度。首先,發揮現有產品優勢。通過對采集的客戶信息進展分析^p,在最短時間內為客戶量身制定理財方案,增強產品的市場吸引力。同時,要不斷改進和優化現有產品,使客戶使用界面更加精彩、操作更加簡便,塑造高質量、精細化和人性化的產品形象。其次,實行動態管理。及時理解并高度重視客戶的使用情況和反響意見,使產品的可行性和流動性進一步增強,從而滿足客戶不斷變化的需求。此外,立足需求謀創新。鼓勵工作人員深化不同客戶群體,理解客戶心目中喜歡的電子銀行形式和使用方式,以滿足需求為出發點不斷進展業務創新,研發新的適應市場需求的金融產品。第四,努力進步產品創新效率。嚴格規定產品研發流程和開發時限,將每一產品的開發進展工程式量化管理。三是促進電子銀行可持續開展。防范、控制、應對和化解各類金融風險,確保電子銀行運營平安,是實現電子銀行科學開展、可持續開展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要著力防范系統平安風險。要對可能產生系統風險的各種環境及技術條件嚴格監管,特別是對電子銀行使用的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要進展嚴格測試、審核,確保網絡銀行支付系統的平安運行;另一方面,要積極防范內部控制風險。電子銀行業務是一項開展迅速的新興業務,銀行相關內控管理難免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因此,建立健全電子銀行業務操作各環節責、權、利相統一的責任追究制度和考核獎懲鼓勵機制,努力構建電子銀行業務流程與權限之間的制約體系;要完善電子銀行風險管理方法,明確重大事件內容、應急處理預案;同時,要實在發揮內部審計部門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大對電子銀行業務的審計力度,改進審計形式,全力防控電子銀行業務中的各類風險。四是努力推廣電子銀行產品。電子銀行不但是實現盈利價值的一項效勞產品,也是銀行展示自我的平臺和窗口。一是抓好內部推介。在銀行系統廣闊員工中普及電子銀行知識,全面認識電子銀行業務。二是開展形式多樣的營銷活動。加強與潛在客戶的交流溝通,消除對電子銀行業務平安性的疑慮和恐懼心理,并通過集中團購等各種優惠活動營銷電子銀行產品;三是擴大宣傳效果。利用網絡、電視、報刊和新興媒體等途徑廣泛宣傳電子銀行的運營優勢,宣傳電子銀行產品優點和使用方法,積極引導廣闊群眾,進步客戶對電子銀行的認知度。〔作者任職于中國建立銀行河北分行今年以來,泰安工行市場儲蓄所積極響應上級行旺季競賽活動的號召,充分調動全所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采取多項措施,重點營銷電子銀行產品,促進了電子銀行業務快速開展,截止2月7日,辦理網銀個人客戶85戶,網銀個人客戶證書81戶,手機銀行77戶。重宣傳。為使電子銀行營銷工作盡快駛入快車道,重點強化宣傳工作,一是在營業大廳及時將電子銀行產品宣傳資料放置在宣傳架中供客戶翻閱參考;二是大堂經理在接待客戶業務咨詢時,主動向客戶介紹電子銀行產品;三是網點主任主動上門到優質客戶中宣傳推介電子銀行產品。強營銷。為使電子銀行的營銷工作安康快速開展,一是采取捆綁營銷,針對一些優質客戶采取捆綁營銷電子銀行產品,為其全部開通電子銀行產品業務;二是采取柜面營銷,網點柜員在接待辦理客戶業務時,有選擇性地營銷電子銀行產品。嚴考核。為使電子銀行營銷工作扎實開展,一是明碼計價,對每項電子銀行產品的營銷計價直接到營銷柜員;二是加強督辦,每天對全所的電子銀行產品營銷進度進展通報,表揚先進,鞭策落后。優效勞。為擴大電子銀行營銷的覆蓋面,重抓效勞,穩定老優戶,挖掘新優戶。一是對辦理電子銀行產品的客戶要求員工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注冊、安裝和演示工作,并留下聯絡方式;二是對開通電子銀行的客戶采取面對面講解、手把手演示、條對條操作;采取重點突出、傳授特點、介紹優點的宣傳方式,使客戶易懂、易掌握、易承受。確保營銷1戶激活1戶,使業務營銷工作既注重質量又注重數量,到達與客戶雙贏的效果。當客戶對該行電子銀行的平安性提出疑慮時,網點主任耐心細致為客戶講解工行電子銀行與眾不同的各種平安措施,消除客戶的后顧之憂。通過強有力的售后效勞工作,增強了客戶對工行的理解與支持,擴大了該行個人網上銀行在市場上的影響力。一是渠道分流,將大量標準化、操作型業務遷移到電子銀行渠道,將有限的人力資充實到低柜和客戶經理隊伍,進步網點產品銷售才能。二是大廳制勝,細分客戶,精準、定向、捆綁營銷,做到“柜面簽約一戶,現場開通激活一戶,體驗使用一戶”,增加電子銀行有效客戶。三是巧練內功強素質,發動全行員工學習、使用和營銷電子銀行產品。四是挖掘企業網上銀行潛力,從存量貸款客戶入手,列出重點營銷和營銷方向,擴大企業網上銀行客戶規模,進步客戶產品覆蓋度。五是短信金融效勞增規模,重點推進代發工資等客戶批量開通,擴大效勞規模。六是達標考核,常態營銷,在綜合經營方案和等級行〔部〕評定指標設置和考評中,突出電子銀行業務指標的重要性,加大考評權重。七是部門聯動抓頭,在貸款審批、綜合授信等受理環節將開通電子銀行效勞作為重要條件,對申請各類貸款的單位客戶捆綁營銷企業電子銀行產品,進步貸款客戶電子銀行簽約率。八是營銷宣傳擴影響,努力提升我行電子銀行業務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九是風險防范抓重點,從內部措施和外部客戶端兩個方面抓好風險防范工作工行湖南株洲分行三舉措夯實電子銀行業務開展根底varcpro_psid="u2572954";varcpro_pswidth=966;varcpro_psheight=120;2023年9月29日15點17分中國金融網陳沈劉欣相關標簽:工行工行湖南株洲分行電子銀行為深化貫徹執行9月13日株洲分行召開的全市行長工作會議,總結分析^p下半年以來各項業務開展情況,對當前及下階段重點工作進展安排部署并對各項業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日前,市分行電子銀行部召開部務會,認真傳達了蔣勤行長在全市行長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深化領會講話的精神本質,根據蔣勤行長提出的五條工作要求,結合電子銀行業務開展情況,對年內余下3個月的電子銀行業務工作進展了周密部署。一、確保同業領先地位不動搖。面對電子銀行業務劇烈的市場競爭。一是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堅決不移地繼續做好和抓好一日一柜三戶和企業、個人的精準營銷活動,牢牢抓住這條工作主線,堅守突擊陣地,努力做好不動客戶的喚醒工作,拉開領先差距,穩固領先優勢;二是正確分析^p市場,搶占市場占比,堅持開展新客戶和穩固存量客戶兩手抓的戰略,做好學校、機關和社區等“蛋糕”;三是將建行咄咄逼人的態勢,演變成為我們的工作動力,分析^p對手的策略,研究對手的措施,取長補短,在科學鼓勵機制上下功夫。二、狠抓業務開展勢頭不松勁。上半年末,該行電子銀行開展、層現了良好的勢頭,獲得了同業新增第一的成績,同時在全省的業務排行榜中排名也得到了較大的提升。截止9月24日,企業網銀、個人網銀、wap手機銀行分別從年初的第7、第10、第11,上升到第5、第4、第3名。面對業務的良好開展狀況,該行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緊緊圍繞上級行明確的工作部署,樹立科學的開展觀和競爭觀,抑制“小進那么滿、小富即安”的思想,立足高目的,堅持高質量,推動電子銀行各項業務步入安康快速、可持續開展的軌道,推進全行經營開展再上新臺階。三、加強業務管理不松手。業務越是開展,業務管理就越要加強,目前,該行在業務管理上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總結分析^p業務開展不夠平衡的原因,在今年的電子銀行業務開展過程中,有的業務指標出現了喜人的場面,有的業務指標卻不盡人意,有的網點業務開展較為理想,有的業務開展卻遲遲未有起色。以上這些都務必引起管理者的高度重視,如何進展調控、如何進展引導、如何進展管理等等,都將成為電子銀行業務開展的新課題;二是加快工作進度,正確處理抓“大”不放“小”的業務處理方式,引導基層網點積極利用以抓存貸款工作的同時,將電子銀行業務浸透到上述業務中去,實行捆綁式的整體營銷;三是時至年底要將考核這個杠桿運用好,要充分考慮全體員工的工作熱情,掌握好火候,將鼓勵機制進展充分的發揮,進展科學的考核,維護好和激發好員工的工作積極主動性,使員工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勢。四是繼續加大對效勞工作的力度,進一步提升高端客戶電子銀行產品浸透率,進一步加強對新增客戶的回訪到電腦,查找使用更方便2下載券53人已下載下載還剩3頁未讀,繼續閱讀和跟進效勞,進步客戶網銀的使用率。進一步強化對不動戶的喚醒效勞,要將該項工作落到實處,建立責任機制,層層落實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