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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法律職業資格《客觀題卷二》沖刺試卷二(題庫)[單選題]1.甲的物A上既有乙的租賃權,又有丙的抵押(江南博哥)權。丙實行抵押權,將物A出賣予丁,以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現在新的所有權人丁請求乙返還物A。以下說法何者正確?()A.如果乙的租賃權成立在先,丙的抵押權成立在后,則丁有權請求乙返還動產物AB.如果乙的租賃權成立在先,丙的抵押權成立在后,則丁有權請求乙返還不動產物AC.如果丙的抵押權成立在先,乙的租賃權成立在后,則丁無權請求乙返還動產物AD.如果丙的抵押權成立在先,乙的租賃權成立在后,則丁有權請求乙返還不動產物A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根據《民法典》第405條的規定,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并轉移占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據此,“租押并存”時,如果是先租后押,不問抵押權是否登記,租賃人均受“買賣不破租賃”的保護,A、B、C不選。D選。[單選題]2.“舌尖坊”是一家國有食品公司,關于其工作人員實施的行為中表述錯誤的是?()A.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以公司名義與不知情的甲訂立食用油買賣合同,“舌尖坊”原則上應受該合同約束B.總經理超越經營范圍以公司名義與知情的乙訂立“景泰藍”買賣合同,該合同無效C.業務經理離職后仍以公司名義與知情的丙訂立面粉買賣合同,該合同對“舌尖坊”有效D.客戶經理陪同客戶自駕旅游,途中不慎撞傷丁,“舌尖坊”應對丁遭受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民法典》第504條規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A選項中,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與甲訂立的合同有效,法人應承擔合同約束。A選項不當選。根據《民法典》第170條,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的人員,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執行其工作任務的人員職權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又根據《民法典》第505條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范圍確認合同無效。總經理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不屬于禁止經營事項,合同有效;且由法人承擔合同的法律后果。B選項不當選。根據《民法典》第171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業務經理離職后仍以公司名義訂立的合同屬于表見代理合同,但由于丙知情不成立表見代理,“舌尖坊”不承擔該合同的履行義務。C選項當選。根據《民法典》第1191條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客戶經理是在執行工作任務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舌尖坊”應對丁遭受的損害承擔無過錯替代責任。D選項不當選。[單選題]3.甲、乙為夫妻,育有一女丙,甲外出務工將近3年未歸,且杳無音信。其間因乙出國留學深造,故托丙的祖父丁照管丙直至其12歲。丁照管期間給丙“壓歲錢”,已累計數萬元。12歲的丙因“追星”私下花費1萬元向戊公司購買了偶像紀念品。據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若乙未向法院申請對甲宣告失蹤,則丁無權對甲宣告失蹤B.乙不可委托丁成為丙的監護人C.丙接受“壓歲錢”的行為無效D.若丙的監護人不追認,則丙、戊之間的紀念品買賣合同無效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自然人離開住所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間,利害關系人可以不分順位地申請該自然人的宣告失蹤。“利害關系人”的范圍包括近親屬、有民法上權利義務關系者。本題甲的失蹤已達3年,丁為其父親,乙為其妻子,均可提出申請甲的失蹤宣告。A選項說法錯誤。法定監護是指由法律對監護人范圍、順序和職責予以明文規定。而對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是有法定順序的,第一順位是父母:親生父母(含離婚)、養父母、繼父母;第二順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三順位是成年兄、姐;第四順位是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順位的意義在于:存在前序監護人,則后序監護人不承擔監護職責。丙的母親仍在,母親乙是丙的法定監護人。而且依照《民法典》規定精神,不能僅依“委托”產生新的監護人。在存在法定監護人的前提下,也無須設立“委托監護人”。B選項說法錯誤。意定監護即在法定監護之外通過當事人協議設立的監護,也稱委托監護。委托監護可以是全權委任,也可以是限權委任。前者如父母將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將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院照料;后者如將子女委托給寄宿制學校、幼兒園等。故B錯誤。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為的民事法律行為并不是完全無效,以下三種情況有效:第一,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法律行為;第二,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行為(如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等);第三,其他經過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代理、同意、追認的行為。本題中祖父贈與丙“壓歲錢”的若干現金對丙而言,屬于純獲利益的行為,有效。C選項說法錯誤。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買賣合同如果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且未得到監護人的同意或追認,則該買賣行為無效。12歲花費1萬元購買紀念品顯然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該買賣行為無效。D選項說法正確。[單選題]4.甲欲購房,被乙房產公司某高檔小區的宣傳所吸引。乙公司交給甲的小區平面圖和項目說明中標有籃球場、兒童游樂場等配套設施,甲遂與乙公司簽訂購房合同,但收房時發現該小區并沒有籃球場等配套設施,乙公司聲稱購房合同中并無相關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甲有權解除購房合同并請求乙公司承擔締約過失責任B.因合同無相關約定,乙公司不構成違約C.甲有權請求賠償,但無權解除購房合同D.甲有權請求乙公司雙倍返還購房款參考答案:A參考解析:《民法典》第500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本題中,乙公司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在售房過程中進行虛假宣傳,甲因此受損,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權請求乙公司承擔締約過失責任。A選項說法正確,當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構成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本題中,小區缺乏籃球場等配套設施,該設施對合同訂立有重要影響,構成違約。B選項說法錯誤,不當選。《民法典》第56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有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涉案配套設施可以認定為甲買房的合同目的之一。現該目的不能實現,甲有權請求解除購房合同并主張違約賠償。C選項說法錯誤,不當選。注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版已經刪除2003年版司法解釋中出賣人兩種惡意違約和三種欺詐下,購買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已付的房屋購買價款和利息,并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故D錯誤。[單選題]5.甲向乙借款30萬元,并約定將甲的轎車出質給乙,因為乙家沒有車庫,雙方約定該汽車仍放在甲家由甲保管。后甲向丙借款20萬元,又將該車出質并交付于丙。現甲無力還款,乙、丙均欲行使對該車的質權。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甲、丙之間的質押合同無效B.甲、乙之間的質押合同無效C.乙對該車不享有質權D.乙對該車對享有質權,但乙的質權不能對抗丙的質權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民法典》第429條規定:“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該條體現了區分原則。動產質押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并生效,該合同的生效不以動產的交付為生效要件。質物的交付僅為質權設立的要件,與質押合同的生效無關。據此,A選項錯誤、B選項錯誤。“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不能設立質權。甲、乙之間就是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設立質權,乙的質權未設立。故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單選題]6.甲公司修建“花苑”小區,于2020年8月7日將其中一套房屋出售給李某,約定半年后交房,雙方就此辦理了預告登記。2020年9月2日,甲公司為乙公司之債提供擔保,在未告知李某的情況下,將該套房屋用作抵押向丙銀行設立抵押權。現乙公司不能按期償還借款,丙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設立B.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未設立C.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設立D.抵押權未設立,甲公司無須承擔責任參考答案:B參考解析:《民法典》第221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民法典物權編解釋(一)》第4條規定:“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等物權,或者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居住權、地役權、抵押權等其他物權的,應當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其不發生物權效力。”甲公司出賣給李某房屋一套,雙方按照約定辦理了預告登記后,甲對該層房屋的處分權受限制,未經預告登記權利人李某同意,甲公司以該房屋為丙銀行設立抵押權時,不發生物權效力,雖然為丙銀行辦理了抵押登記,丙銀行對該房屋的抵押權未設立;但同時,根據區分原則,房屋抵押合同仍可于甲公司與丙銀行間有效成立。故本題唯一正確的答案為B選項。A選項錯誤;C選項錯誤。抵押權雖未設立,但抵押合同有效,甲公司不能按照有效的抵押合同履行義務為丙銀行設立抵押權的,其行為構成違約,丙銀行有權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故D選項錯誤。綜上,本題正確答案為B選項。[單選題]7.甲公司專門生產精密儀器設備,為了經營需要,將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一并抵押給乙銀行,但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期間,甲未經乙同意以合理價格將一臺生產的超高品質的精密儀器設備出賣給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債務。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該抵押權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B.該抵押權因未辦理抵押登記而不能成立C.該抵押權雖已成立但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D.乙有權對丙從甲處購買的儀器設備行使抵押權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民法典》第396條規定: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據此本題中該抵押有效,故A選項錯誤。該法第404條規定,以動產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故B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本題中,丙屬于在正常的經營活動中已經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乙無權對丙從甲處購買的精密儀器行使抵押權,故D選項錯誤。本題答案為C。[單選題]8.甲(男)、乙(女)結婚多年,婚后感情尚好,待二人經濟條件得到極大改善、生活富裕后,甲在外包養多名女性,并維持不正當男女關系。為了達到與乙離婚的目的,甲婚內隱匿、轉移財產。下列哪一項是正確的?()A.若離婚,甲應不分財產B.乙可向甲主張離婚過錯損害賠償C.若乙也有婚外異性同居。則乙仍有權向甲主張離婚精神損害賠償D.甲、乙的離婚,法院不應調解參考答案:B參考解析:《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據此A錯。《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2)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據此B正確。《民法典婚姻編解釋(一)》第90條規定:夫妻雙方均有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據此C錯誤。離婚案件,應當先行調解,據此D錯誤。[單選題]9.甲于2017年1月1日借給好友乙100萬元,約好年底歸還。乙未經甲的同意.先與丙約定由丙承受其對甲之債務;甲于同年12月12日將債權讓與丁,次日甲將該事實通知了乙。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乙與丙約定由丙承受其對甲之債務,該約定應當經甲同意,否則不生效力B.甲將債權讓丁的協議,通知乙時生效C.12月12日.丁可以請求乙歸還欠款D.2017年年底,丁可以請求乙歸還欠款和利息參考答案:A參考解析:《民法典》第551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據此乙與丙約定由丙承受其對甲之債務,屬于債務承擔協議,該約定應當經甲同意,否則不生效力,故A選項正確。《民法典》第546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據此甲將債權讓與丁的協議,訂立即在甲丁之間生效,通知乙時對乙產生效力,故B選項錯誤。12月12日,債務尚未到期,丁不能請求乙提前清償,故C選項錯誤。《民法典》第680條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據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沒有約定利息,視為無息,故D選項錯誤。[單選題]10.汪某的寵物狗在其外出時不幸丟失。其子小汪發布尋物啟事,言明愿以2000元現金酬謝返還寵物狗者。小區保安劉叔發現該寵物狗及獲悉尋物啟事后即與小汪聯系。現小汪拒絕支付2000元給劉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既然小汪發布了尋物啟事,則其必須支付酬金B.如果小汪不支付2000元酬金,劉叔可行使留置權拒絕返還該寵物狗C.如果小汪未曾發布尋物啟事,則其可不支付任何報酬或費用D.小汪享有返還請求權,劉叔有義務返還該寵物狗,故小汪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參考答案:A參考解析:《民法典》第314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民法典》第317條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民法典》第499條規定:“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特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完成特定行為的人可以請求其支付。”據此,C、D選項錯誤,A選項正確。依照《民法典》第448條的規定,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由于二者不具有牽連關系,劉叔不可以行使留置權拒絕返還該寵物狗,故B選項錯誤。[單選題]11.吳勇系志方公司原副總經理,在任職期間,志方公司將A轎車(該車登記在志方公司名下)配置給吳勇使用。后因吳勇不服從公司安排且連續多日曠工,志方公司解除與吳勇的勞動合同,但尚欠吳勇部分工資。現志方公司要求吳勇返還A轎車,但吳勇拒絕返還。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志方公司基于其對A轎車的所有權而享有的請求吳勇返還該轎車的權利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B.志方公司有權基于其對A轎車的占有而對吳勇享有占有人的返還原物請求權C.吳勇有權以志方公司尚欠工資為由對A轎車行使留置權D.吳勇在勞動合同解除后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不受仲裁時效的限制參考答案:A參考解析:根據《民法典》第196條第2項之規定,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的權利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本案中,A轎車系志方公司的登記動產,A選項正確。《民法典》第462條規定:“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據此可知,占有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核心要件在于占有物被“侵占”。即行為人通過非法方式(如盜竊、搶奪等)取得對標的物的占有而原占有人因此喪失對標的物的占有。本案中,雖然吳勇在勞動合同解除后對該車的占有成為無權占有,但是吳勇取得對該車的占有并非通過“侵占”的方式,故志方公司無權基于其對A轎車的占有而對吳勇享有占有人的返還原物請求權。因此,B選項錯誤。《民法典》第448條規定:“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吳勇占有該車與其工資債權的產生并非基于同一民事法律關系.故吳勇無權對該車行使留置權。因此,C選項錯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據此可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是受仲裁時效限制的。因此,D選項錯誤。綜上所述,本題選A。[單選題]12.甲向乙借款50萬元,還款期限3年,丙、丁分別與乙簽訂保證合同為乙提供保證。丙作保證人約定:丙承擔保證責任直至本息還清為止,丁作保證人未約定保證期間。二人均未約定保證方式及保證份額。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丙的保證期間為6個月B.丁的保證期間為6個月C.丙承擔全部保證責任后,應當先向甲追償D.丁承擔全部保證責任后,可以直接向甲或丙追償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686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民法典擔保制度司法解釋》32條規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民法典》第692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因此,丙、丁的保證均為一般保證,保證期間均為6個月,故A、B選項正確。《民法典擔保制度司法解釋》第13條規定:“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約定相互追償及分擔份額,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約定分擔份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擔保人之間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或者約定相互追償但是未約定分擔份額的,各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未對相互追償作出約定且未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但是各擔保人在同一份合同書上簽字、蓋章或者按指印,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除前兩款規定的情形外,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請求其他擔保人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題中,丙承擔全部保證責任后,應當先向甲追償,不能追償的部分,才可向丁追償。反之亦然,故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單選題]13.甲公司在乙學校附近開發觀海公寓,因方位原因,如學校內有高層建筑會影響該公寓觀海效果,遂甲公司與乙學校簽訂協議,約定乙學校10年內不得在校內建設15層以上的建筑物,甲支付500萬元作為補償。但因私事耽擱,雙方未辦理登記手續。小區開盤后房屋銷售一空,3年后,學校因擴大招生規模,寢室缺口較大,遂在校內建造一棟18層的公寓。甲以及業主得知這一情況后,要求乙停止修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有權禁止乙建造該公寓,因為甲系地役權合同的當事人B.業主無權禁止乙建造該公寓,因為業主不是地役權合同的當事人C.業主無權禁止乙建造該公寓,因為地役權合同未經登記D.若學校轉讓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丙,業主無權禁止丙建造該公寓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380條規定:“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轉讓的,地役權一并轉讓,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地役權的從屬性,地役權人必須同時是需役地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本題中,甲已將開發的房屋全部銷售給了業主,甲既非需役地的所有權人亦非使用權人,甲的地役權消滅,A選項錯誤。《民法典》第374條規定:“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378條:土地所有權人享有地役權或者負擔地役權的,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時,該用益物權人繼續享有或者負擔已經設立的地役權。”本題中,業主基于地役權的從屬性和不可分性取得對乙的地役權,該地役權合同雖然未經登記,但由于乙不是地役權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業主享有的地役權對乙繼續有效,若轉讓,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丙。故B選項錯誤,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單選題]14.王某7歲幫助媽媽買醬油,9歲收到壓歲錢5000元,15歲受贈珍貴名人字畫一幅,今年16歲的他便以繪畫收人為主要生活來源。對王某行為能力及行為效力的判斷,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王某尚不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B.買醬油的行為有效,因與其當時的年齡智力相當C.受贈壓歲錢的行為無效,因與其當時的年齡智力不相當D.受贈珍貴名人字畫的行為有效,因屬于純獲利益的行為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18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本題中,王某16歲便以繪畫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可以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故A選項錯誤。《民法典》第20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本題中,7歲的王某為無行為能力人,其購買醬油應當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故B選項錯誤。《民法典》第19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本題中,王某9歲受贈壓歲錢以及15歲時受贈珍貴名人字畫,雖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此行為屬于純獲利益的行為,因此王某可以獨立實施。故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單選題]15.甲商店從法國購進了一批玻璃器皿,價格昂貴。但因銷售人員的錯誤。標成國產的玻璃器皿,價格相差20倍以上。顧客乙以國產品的價格,購進了該批玻璃器皿。后被甲商店經理發現,并找到乙,雙方為此發生糾紛。對于商場的行為性質應如何認定?A.應認定為欺詐,乙可要求商店假一賠二B.應認定為重大誤解,甲商店享有撤銷權C.應認定為重大誤解,只有乙享有撤銷權D.應認定為顯失公平。甲商店享有撤銷權參考答案:B參考解析:欺詐需要主觀上的故意,甲沒有故意的行為,不構成欺詐,故A選項錯誤。甲商店對標的物的性質發生錯誤,作出了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致使自己遭受較大損失,符合重大誤解的構成要件,甲公司有權依照《民法典》第147條的規定撤銷合同,故B選項正確。雙方均發生了誤解,雙方都享有撤銷權,故C選項錯誤。顯失公平的構成要件是:第一,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明顯違反了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第二,顯失公平發生在合同成立之時;第三,一方利用了自己的優勢,或者利用了對方輕率、急迫、無經驗。本題沒有利用的情形,不符合顯失公平的構成要件,故D選項錯誤。[單選題]16.某動物園為了吸引游客,開展了“人獅合影”活動,將馴養好的獅子用固定的鎖鏈鎖在圍欄上。游客可以自行憑其喜好在獅子上擺出多種姿勢與獅子合影。甲與獅子合影并撫摸獅子頭部金毛時,獅子突然掙脫鎖鏈,咬傷甲,并抓破衣物,摔壞眼鏡一副。對各方責任的表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動物園已經采取了防護措施,即盡到了管理職責,可以不承擔責任B.馴獸師馴養獅子不合格導致獅子咬人,應負主要責任C.獅子屬于危險性動物,甲撫摸獅子的頭部金毛,導致其被咬傷,甲存在過錯,應自行承擔責任D.動物園舉辦“人獅合影”活動,沒有盡到管理職責,應當由其承擔責任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1245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該條規定了動物園動物致人損害時,應當由動物園承擔責任。動物園雖然采取了防護措施,將獅子用固定的鎖鏈鎖在圍欄上,但獅子掙脫了鎖鏈,表明動物園的防護措施是不力的,不能起到有效防護危險動物致人損害的風險,應當認定沒有盡到管理職責,須承擔對甲的侵權責任。故A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馴獸師馴養獅子屬于職務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故B選項錯誤。C選項中,甲撫摸獅子頭部金毛,屬于合影行為的常見表現,對此甲并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故不能作為動物園免責的事由。C選項錯誤。[單選題]17.趙某與康某因買賣一件玉器發生爭議,趙向康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康履行合同,交付玉器。法院受理后,劉某稱自己是該玉器的所有人,該玉器系康某從自己處便借走把玩,自己才是玉器所有人,因而要求參加訴訟。參加訴訟后,劉某認為受理法院無管轄權,便提出管轄權異議。下列說法哪一個是正確的?A.劉某可以提出管轄異議,因為劉某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B.劉某可以提出管轄異議,因為管轄錯誤將損害其實體權利C.劉某不能提出管轄異議,因為劉某不是本訴的當事人D.劉某起訴后,趙某撤訴,法院對劉某的請求不再審理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9條的規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因此,劉某無論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還是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都不能提管轄權異議。C項說法正確。AB說法錯誤。本訴撤訴的,不影響有獨三之訴繼續進行。D項錯誤。[單選題]18.孔某在A市甲區擁有住房二間,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間,位于A市乙區的建筑工程公司對孔某隔壁李某房屋進行翻修。在翻修過程中,施工隊不慎將孔某家的墻磚碰掉,磚塊落入孔某家中,損壞電視機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來后發現此情況,遂交涉,但未獲結果。孔某欲起訴建筑工程公司,則他可以選擇哪個法院起訴?A.只能向A市甲區人民法院起訴B.只能向A市乙區人民法院起訴C.既可以向A市甲區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向A市乙區人民法院起訴D.只能向A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9條的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C項正確。[單選題]19.在王某訴李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人民法院在審查起訴資料時,發現王某的起訴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直接告知王某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不予受理B.裁定不予受理C.應予受理,審理后經對方當事人提出時效抗辯,確認超過訴訟時效的,判決駁回訴訟請求D.應予受理,審理后確認超過訴訟時效的。裁定駁回起訴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根據《民訴解釋》第219條的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故選C。[單選題]20.唐某1年前曾向曹某借了一筆錢做生意,因為當時兩人正處于戀愛階段,因此沒有寫下欠條,但兩個年輕人為了好玩跑到賣玉石的地方買了一塊玉,刻了一個心形圖章.上面刻著唐某欠了曹某3000元錢,就是欠了曹某一輩子,要一世才能還清。結果如今兩人鬧矛盾,曹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唐某立刻還錢。此案中圖章屬于:()A.物證B.書證C.既是物證,也是書證D.既不是物證,也不是書證參考答案:B參考解析:物證與書證它們的區別在于:物證是以其存在、外形、特征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而書證是以其記載的文字、符號、圖形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并非只有書面的東西才是書證,有的時候書證要有一定的法定形式才能被承認,而物證一般就沒有此類要求。在本案中,玉石圖章就是以其記載的文字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所以該圖章是書證而非物證,故B選項正確。[單選題]21.劉某因買賣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馮某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審理該案件,決定由法官張某和人民陪審員喬某、吉某組成合議庭,張某任審判長。劉某得知陪審員喬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避申請被張法官當場拒絕。法庭審理后作出判決,原告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關于本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劉某申請回避理由不能成立B.喬某作為人民陪審員,其是否應當回避審判長無權決定C.對法院作出的決定不服的,劉某可以提出上訴D.發回重審后,應當組成新的合議庭進行審理,且合議庭組成人員中不得有人民陪審員參考答案:B參考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7條規定,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故A選項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院長擔任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決定。根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48條,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七條所稱的審判人員,包括參與本案審理的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喬某作為人民陪審員,也屬于審判人員,其回避由院長決定,故B選項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0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三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故C選項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1條第3款規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發回重審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而一審普通程序合議庭組成人員中仍然可以有人民陪審員,故D選項錯誤。本題答案為B。[單選題]22.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A.王某與馬某的離婚案件,法院經過調解雙方和好B.張某與王某因侵權損害賠償訴訟中,法院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在一個月內支付原告醫藥費1萬元C.王某與小王關于解除收養關系的訴訟中,法院經過調解,雙方決定維持收養關系D.汪某與陳某之間關于某塊名貴手表所有權的爭議案件,經調解江某同意歸還,由于手表帶在身邊,江某立即歸還參考答案:B參考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一)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二)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三)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可知ACD選項正確,針對B選項,法院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在一個月內支付原告醫藥費1萬元,不是當場履行,應當制作調解書,當選。[單選題]23.王某在馬路上行走,被折斷的樹權砸中受傷,遂起訴當地城市綠化管理處要求賠償。關于本案的證明責任分配,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樹權折斷掉落的事實,由王某承擔證明責任B.王某被砸傷的事實,由其本人承擔證明責任C.王某所受損害是由于樹權折斷砸傷的事實,由王某承擔證明責任D.城市綠化管理處有過錯的事實,由王某承擔證明責任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民法典》第1253條規定,因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據此,林木折斷致人損害責任實行過錯推定,即過錯要件倒置給被告承擔證明責任,其余3個要件則仍由原告承擔證明責任。D選項為本題正確答案。[單選題]24.某仲裁機構對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進行裁決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決。甲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公司申請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經審查,法院認為乙公司的申請理由成立,裁定不予執行該仲裁裁決。對此,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A.甲公司可以就法院的裁定提請復議一次B.甲公司與乙公司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C.甲公司與乙公司可以按原仲裁協議申請仲裁D.當事人不可以再就該糾紛重新達成仲裁協議,此案只能向法院起訴參考答案:B參考解析:《仲裁法》第9條第1款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2款規定,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故B項正確。[單選題]25.朱某起訴馬某侵權損害賠償糾紛一案要求馬某賠償醫療費15萬元,一審法院判決馬某賠償醫療費5萬元,朱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中朱某和馬某達成和解協議,約定馬某在20日內向朱某支付醫療費10萬元.朱某放棄其他訴訟請求;朱某申請撤回上訴,后馬某拒不履行和解協議,朱某可以以何種途徑實現自己的權利()A.朱某可以重新提起上訴B.朱某可以重新提起訴訟C.朱某可以申請法院執行一審判決D.朱某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和解協議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本題考查撤回上訴的法律效果——經二審法院裁定準予撤回上訴之日起,一審判決生效。首先上訴的對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審判決,撤回上訴后一審判決生效,對生效判決不能提起上訴,A選項錯誤。本案一審判決已經生效,案件已經經過實體審理結案,自然不能再次起訴,這是一事不再理原則的體現,故B選項錯誤。一審判決生效,當事人當然可以申請執行,故C選項正確。和解協議不能成為執行根據,故D選項錯誤。綜上。本題答案為C。[單選題]26.下列關于執行措施的說法,正確的是:()A.王某訴李某排除妨礙一案,李某拒不履行,法院要求李某雙倍支付遲延履行賠償利息B.參與分配要求債務人資不抵債,且債權人必須是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是法人C.法院可以依法限制被執行人的非生活必需消費,并對其實施信用懲戒D.法院代位執行次債務人的財產,通知次債務人履行義務,次債務人對生效文書確定的債權主張異議,不得代位執行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A選項錯誤。遲延履行利息只能適用于不履行金錢之債的案件,本案應要求李某雙倍支付遲延履行賠償金。B選項錯誤。參與分配的債務人必須是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債權人則只要求取得執行根據或具有優先權。C選項正確。可以限制其高消費和非生活必需之消費。D選項錯誤。次債務人對到期債權有異議的,不得代位執行。對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到期債權,次債務人予以否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單選題]27.甲與乙共同出資設立A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甲打算在別處投資,但苦于欠缺流動資金,遂利用兼任公司財務人員的身份,虛構了一份買賣合同,轉出了其全部出資。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甲的行為構成抽逃出資B.該行為會導致公司責任財產減少C.乙可以請求甲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D.公司僅可催告甲返還出資,而不得通過股東會決議解除其股東資格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A選項考查的是抽逃出資的認定。《公司法解釋(三)》第12條規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相關股東的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損害公司權益為由,請求認定該股東抽逃出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制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二)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三)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四)其他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本題中甲虛構買賣合同轉出其全部出資,構成“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將其出資轉出”形式的抽逃出資。A選項說法正確,不當選。B選項考查的是公司資本。根據《公司法》第3條,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意即,公司以其全部財產作為對債權人承擔責任的責任財產。公司的法人財產來源于股東的出資,公司經過股東出資成立后,股東便不得隨意抽逃出資,否則將導致公司責任財產的實質減少,從而危害公司、其他股東和債權人的利益。B選項說法正確,不當選。C選項考查的是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公司法解釋(三)》第14條第1款規定:“股東抽逃出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乙作為公司股東,有權通過訴訟形式請求甲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C選項說法正確,不當選。D選項考查的同樣是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公司法解釋(三)》第17條第1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股東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間內仍未返還出資的,公司可通過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因此,D選項說法錯誤,當選。[單選題]28.甲是A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依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A.甲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要求查閱會計賬簿,公司認為會計賬簿屬于商業秘密,拒絕提供查閱B.甲向公司要求查閱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司認為甲未提出書面要求,拒絕提供查閱C.甲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要求查閱會計賬簿,公司認為甲有不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查閱,但未向甲說明理由D.甲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要求查閱會計賬簿,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甲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公司法》第33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公司不能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提供查閱。選項A錯誤,對于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的查閱和復制,不要求一定要書面提出,所以,B選項錯誤。公司只能在有合理根據認為甲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利益時才能拒絕,且應書面答復并說明理由,所以,選項C錯誤。D選項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屬于對股東查閱權行使的救濟。故本題答案為D。[單選題]29.下列關于管理人職責的說法,正確的是?()A.以破產企業的一套設備為該破產企業曾經在工商銀行的一筆貸款提供抵押B.決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C.為了使破產企業獲取利潤以償債,決定繼續履行其末履行的合同D.為了使破產企業獲取利潤以償債,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前,決定繼續破產企業的營業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管理人不能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否則有違債權平等性原則,故A選項錯誤。根據《企業破產法》第61條、第115條的規定,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擬訂,并經債權人會議通過后提交人民法院認可,故B選項的做法是違法的。《企業破產法》第1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管理人對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有權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并通知對方當事人。管理人自破產申請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未通知對方當事人,或者自收到對方當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解除合同。因此,管理人可以決定繼續履行合同,C選項正確。根據《企業破產法》第26條的規定,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前,管理人決定繼續債務人的營業的,應當經人民法院許可,故D選項錯誤。因此,本題答案為C。[單選題]30.某服裝公司因為受到市場影響,公司業績逐年下滑,且股東之間長期不合,已經三年未能召開股東會。股東劉某預備提起解散公司的訴訟。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可直接申請法院做出財產保全B.可以同時提起清算公司的訴訟C.可以將其他股東列為被告,將公司列為第三人D.單獨或者合并持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股東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起該訴訟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根據《公司法解釋(二)》第3條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或者證據保全的,在股東提供擔保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可見,股東要求財產或者證據保全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A選項說法過于絕對,錯誤。根據《公司法解釋(二)》第2條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同時又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清算申請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決解散公司后,依據民法典第70條、公司法第183條和本規定第7條的規定,自行組織清算或者另行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也就是說,不能同時提起清算公司之訴。必須等到法院判決解散公司后,另行提起訴訟,B選項錯誤。根據《公司法解釋(二)》第4條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東為被告一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將其他股東變更為第三人;原告堅持不予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原告對其他股東的起訴。可見,只能列公司為被告,其他股東為第三人,C選項錯誤。在滿足公司僵局的情況下,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單獨或者合并持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即有資格起訴。D選項正確。[單選題]31.甲和乙約定由乙實際出資。實際享有投資收益,但是以甲的名義出資到A公司作為股東。請問甲和乙的約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該約定無效B.對于A公司來講,真正的股東是甲C.乙若與配偶丙離婚.丙可以主張分割乙實際享有的股權D.乙可以自己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要求公司變更自己為股東參考答案:B參考解析:本題中乙是實際出資人,甲是名義股東,他們之間的約定沒有《民法典》規定的無效情形,因此該約定有效,A選項錯誤。雖然名義股東不是實際出資人,但是記載在公司股東名冊中的股東是名義股東,而不是實際出資人,因此對于公司來說,名義股東具有股東資格,實際出資人不具有股東資格,無權直接以自己履行了實際出資義務要求公司變更自己為公司股東,只能經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方能要求變更自己為公司股東,所以B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實際出資人只能依據與名義股東之間的約定享有相應的合同權利,不具有股東資格,不享有股權,離婚時其配偶當然不能要求分割股權,所以C選項錯誤。本題答案為B。[單選題]32.甲、乙、丙投資設立一家A有限公司,約定公司注冊資本為100萬元,甲、乙、丙各按照50%、30%、20%的比例認繳出資。章程規定的出資期限到來時,乙和丙均已繳納完畢認繳的出資,甲僅實繳了30萬元。公司章程對紅利分配沒有特別約定,下列關于分紅的問題,說法正確的是?()A.甲只能按照30%的比例分紅B.應按照實繳注冊資本80萬元,由甲、乙、丙按照各自的實際出資比例分紅C.由于到期仍未繳納出資,其他股東可以提供股東會決議解除其股東資格D.甲有權按照50%的比例分紅.但是應當承擔未足額出資的違約責任參考答案:B參考解析:《公司法》第34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由此可知,A、D選項錯誤,不當選;B選項正確股東沒有繳納出資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的,公司催告其補充相應的出資以后,在合理期限內該股東仍然未予繳納的,其他股東可以決議解除其股東資格。股東甲只是沒有繳納完畢出資,不能決議解除其股東資格,C選項錯誤,不當選。[單選題]33.劉某、汪某、李某共同設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其中,汪某為有限合伙人。合伙協議對出資形式、決議規則、合伙人資格取得或喪失未作約定。以下說法正確的一項是?()A.如果劉某超越企業的授權對外代表企業簽訂合同,則合同無效B.若汪某轉為普通合伙人,則其無需對合伙企業在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C.李某去世,李某的兒子小李(9歲)為唯一繼承人,則小李自動取得有限合伙人地位D.汪某可以用知識產權出資.但不得執行合伙事務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合伙企業法》第60條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二章第一節至第五節關于普通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的規定。該法第37條規定,合伙企業對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不能認定劉某以合伙企業名義對外訂立的合同當然無效。故A選項錯誤。《合伙企業法》第83條規定,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汪某應當對合伙企業在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故B選項錯誤。《合伙企業法》第60條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二章第一節至第五節關于普通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的規定。該法第50條規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因此,小李取得有限合伙人地位須經劉某、汪某一致同意。故C選項錯誤。《合伙企業法》第68條規定,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該法第64條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故D選項正確。本題答案為D。[單選題]34.根據《票據法》的相關規定,下列關于票據的看法,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認為:票據權利是指付款請求權B.乙認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票據上簽章的,票據無效C.丙認為:票據金額更改的,票據無效D.丁認為:因贈與無償取得票據的,所享有的票據權利可以優于其前手的權利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票據法》第4條規定:“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并出示票據。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上簽章的,按照票據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本法所稱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本法所稱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依據該條規定,票據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A選項錯誤。《票據法》第6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票據上簽章的,其簽章無效,但是不影響其他簽章的效力。”依據該條規定,B選項錯誤。《票據法》第9條規定:“票據上的記載事項必須符合本法的規定。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對票據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依據該條規定,C選項正確。《票據法》第11條規定:“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不受給付對價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其前手的權利。前手是指在票據簽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簽章的其他票據債務人。”依據該條規定,D選項錯誤。[單選題]35.某公司經營不善,現進行破產清算。關于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在破產申請人未預先交納訴訟費用時,法院應裁定不予受理破產申請B.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C.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D.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參考答案:A參考解析:《破產法解釋(一)》第8條規定:“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應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從債務人財產中撥付。相關當事人以申請人未預先交納訴訟費用為由,對破產申請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選項錯誤。《企業破產法》第43條規定:“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的,管理人應當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并予以公告。”B、C、D選項正確。[單選題]36.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可以以自己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關于擔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公司經理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客戶提供擔保B.公司董事長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客戶提供擔保C.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D.公司股東會可以決定為本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公司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由此可見,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應當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公司經理和董事長都無權作出以公司名義擔保的決定。A選項和B選項錯誤。《公司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由此可見,公司為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有決定權,而董事會沒有決定權,故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單選題]37.某公司注冊資本為500萬元,該公司年終召開董事會研究公司財務問題。在該董事會的決議內容中,依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不合法的是?()A.鑒于公司歷年的法定公積金已達300萬元,決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公積金B.鑒于公司連年營利,決定本年度稅后利潤依公司章程全部由股東按持股比例分配C.為擴大生產,將該公司歷年的法定公積金全部用于轉增股本D.決定為公司聘任新的財務經理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公司法》第166條第1款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故A選項說法正確。《公司法》第166條第4款規定,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4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由此,B選項說法正確。《公司法》第168條第2款規定: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故C選項說法錯誤。《公司法》第46條規定: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1)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由此可知,財務經理屬于公司的高管,聘任公司的財務經理是董事會的職權,故D選項說法正確。[單選題]38.甲是歌曲《我要當咸魚》的演唱者,關于甲的權利以及被許可人的義務,下列哪一表述是錯誤的?()A.甲有權表明表演者身份B.甲有權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C.甲有權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并獲得報酬D.甲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被許可人無須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但應支付報酬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根據《著作權法》第39條第1款規定:“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下列權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并獲得報酬;(四)許可他人錄音錄像,并獲得報酬;(五)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并獲得報酬;(六)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并獲得報酬”。A、B、C選項正確。根據《著作權法》第39條第2款規定,“被許可人以前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方式使用作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D選項錯誤。[單選題]39.知名藝術家田某在某頒獎典禮上獲得了終身成就獎后頗為高興,萌生了寫一部自傳小說的想法,遂請作家張某執筆,其助手李某整理素材,助手陳某提供了很多關鍵性咨詢意見,未約定該小說著作權的歸屬。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田某享有該小說著作權B.張某享有該小說著作權C.田某、張某共同享有小說著作權D.張某、李某、陳某共同享有小說著作權參考答案:A參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規定:“當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經歷為題材完成的自傳體作品,當事人對著作權權屬有約定的,依其約定;沒有約定的,著作權歸該特定人物享有。執筆人或整理人對作品完成付出勞動的.著作權人可以向其支付適當的報酬。”具體到本題,藝術家田某作為特定人物,享有著作權,所以A項說法正確,B、C、D項錯誤。[單選題]40.關于經營者集中,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經營者合并屬于經營者集中B.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屬于經營者集中C.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屬于經營者集中D.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反壟斷法》第20條規定:“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經營者合并;(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A、B、C選項符合《反壟斷法》的規定。《反壟斷法》第21條:“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選項D錯誤,缺少“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這一限定條件。[單選題]41.甲購買了在廣告中宣傳為綠色環保的某品牌實木地板,地板安裝后,發現有刺鼻氣味,并導致呼吸系統受損。后來經過檢測又發現是復合地板,而非實木的。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如果甲是在展銷會舉辦期間購買的,展銷會結束后,消費者權利受到侵害,可以主張展銷會的舉辦方承擔責任B.如果甲是在網上購買的,那么可以直接要求網絡交易平臺承擔連帶責任C.此種情形屬于欺詐消費者,甲可以主張十倍賠償D.廣告公司只在明知情形下才承擔連帶責任參考答案:A參考解析:A選項正確,消費者在展銷會期間購買商品,在展銷會結束后,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B選項錯誤,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且未采取必要措施時,才依法與該銷售者或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C選項錯誤,甲買的地板廣告宣傳與實際不符,經營者構成欺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欺詐,消費者可主張3倍賠償,而非10倍賠償。D選項錯誤,廣告公司設計、制作、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此時廣告公司有無過錯都應承擔責任。[單選題]42.甲公司接受某網絡平臺商家乙公司的刷單請求后,自行組織員工,利用計算機模擬手機客戶端操作的方式,虛假下單采購商品,并使用網絡采購的空包物流單號發送空包裹,欺騙網絡平臺取得交易記錄。關于兩公司的行為,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甲和乙都構成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B.甲和乙都構成商業混淆行為C.甲存在欺詐行為但不構成不正當競爭,乙構成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D.甲和乙的行為違反了商業道德,但未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參考答案:A參考解析:《反不正當競爭法》(2019版)第8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本題中乙公司是利用刷單對銷售狀況進行虛假宣傳,甲公司組織虛假交易幫助乙公司進行虛假宣傳,所以都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2019版)的虛假的商業宣傳行為。A選項說法正確,當選;B、C、D選項說法錯誤,不當選。[單選題]43.以下情形中。用人單位無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是:()A.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B.勞動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勝任原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C.某企業因破產重整決定裁員30人,重整期間解除勞動合同的D.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維持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但勞動者拒絕續訂的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A選項不當選。用人單位有過錯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此時勞動者享有特別解除權,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且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1項)B選項不當選。勞動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勝任原工作,此時勞動者并無過錯,所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此情形下要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3項)C選項不當選。因為企業重整需要裁員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4項)D選項當選。①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②但是“用人單位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則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5項)該選項是“維持原條件”,故無需支付補償金。[單選題]44.某河流擬建的水電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下列哪一選項是合法的?()A.建設單位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專項評價B.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無需包括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C.由于該河流的流域開發利用規劃已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水電站屬于該規劃所包含的具體建設項目,可不再進行環境影響評價D.建設單位可委托負責審批部門下屬的環境技術研究所為水電站的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服務參考答案:B參考解析:本題中水電站建設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全面評價,而不是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或專項評價。A錯誤。《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版已經刪除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設項目,還必須有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這一規定,故B正確。已經進行了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的,仍應進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只不過評價內容可以簡化。C錯誤。審批部門與其下屬的環境技術研究所之間存在利益關系,建設單位不能委托該研究所提供技術服務。D錯誤。[單選題]45.一對法國夫婦婚后移居西班牙,后來華工作。該夫婦于2011年收養一名中國兒童并決定一起回西班牙生活。根據我國法律,有關該夫婦收養中國兒童的條件和手續適用的法律,下列哪項是正確的?()A.收養的條件應適用中國法和西班牙法B.僅需適用中國的有關法律規定C.收養的手續應適用中國法和法國法D.因養父母為法國人,應適用法國法律參考答案:A參考解析:本題考查收養的法律適用。《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8條規定,收養的條件和手續,適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A正確。[單選題]46.甲國人威利在乙國購買了乙國產的電器,威利來中國工作時也攜帶了該電器,在中國使用的過程中因電器的零件質量存在問題,導致威利受傷。威利就產品責任問題在中國某法院起訴。依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適用甲國法,因為威利為甲國籍B.如該乙國企業在中國沒有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則應適用中國法C.由法院決定適用乙國法律.因為侵權人主營業地在乙國D.如該乙國企業在中國有經營活動.且威利在中國有經常居所的。適用中國法律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45條規定,產品責任,適用被侵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權人選擇適用侵權人主營業地法律、損害發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權人在被侵權人經常居所地沒有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適用侵權人主營業地法律或者損害發生地法律。本題中的侵權人主營業地法律或損害發生地法律即乙國法律或中國法律。B錯,D正確,A為混淆項。C錯是因為依第45條的規定是被侵權人選擇適用侵權人主營業地法律.而不是法院決定。[單選題]47.關于外國法律的查明,依《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當事人對查明的外國法律有異議的.應當協商解決B.無法通過法律專家提供的方式獲得外國法律的,法院可認定為不能查明C.在仲裁時需要適用外國法,應由法院協助查明.仲裁機構無權查明D.不能查明外國法律或者該國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中國法律參考答案:D參考解析:A項錯誤,依《涉外民事關系適用解釋》第18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聽取各方當事人對應當適用的外國法律的內容及其理解與適用的意見,當事人對該外國法律的內容及其理解與適用均無異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確認:當事人有異議的,由人民法院審查認定。而不是協商解決。B錯誤,該法第17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通過由當事人提供、已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效的國際條約規定的途徑、中外法律專家提供等合理途徑仍不能獲得外國法律的,可以認定為不能查明外國法律。只法律專家一個途徑是不能認定不能查明的。C錯,《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10條規定,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外國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者行政機關查明。因此,仲裁機構有權查明。D項正確,該法第10條規定,不能查明外國法律或者該國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中國法律。[單選題]48.中國青島某公司以CIF條件向馬來西亞一個貿易公司出口一批優質黃豆,貨物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貨物運輸一切險,運輸途中由于下列哪一原因導致貨損,保險公司將不承擔保險責任?A.貨物被盜B.由于海上下雨,雨水滲到貨艙導致貨物濕損C.天氣炎熱導致黃豆水分蒸發在目的港短卸D.同貨艙其他貨物滲漏導致黃豆被污染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C項屬于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造成的損失,系除外責任。[單選題]49.位于北京的中國甲公司向位于柏林的德國乙公司出口一批貨物,雙方約定采用CIP(柏林)規范雙方之間的合同。中國和德國都是《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締約國。下列說法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公司有義務為該批貨物辦理保險并承擔費用B.乙公司有義務承擔該批貨物的運費C.該批貨物的風險自目的港完成交貨時轉移D.由于雙方已經約定了貿易術語,所以該公約不再適用于雙方之間的交易參考答案:A參考解析:根據題干中的論述和CIP術語后加的“柏林”。可以判斷出中國甲公司為賣方,德國乙公司為買方。A項正確。甲公司作為賣方有義務購買保險并支付費用。B項錯誤。運費應該由賣方中國甲公司承擔。C項錯誤。風險自裝運地完成交貨時轉移。D項錯誤。該公約可以和術語并存,當事人選擇術語的情況下優先適用術語的規定,術語規定之外的事項依據該公約的規定。[單選題]50.關于國際稅收合作上的CRS(共同申報準則)體系,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納入信息交換的資產賬戶持有人應為外國國籍B.需要交換的資產信息包括所有保險合同C.個人投資海外的貴金屬不需要申報D.個人金融賬戶金額在25萬美元以下的無須進行信息交換參考答案:C參考解析:CRS要求金融機構向所在國的稅務管理機構收集上報非稅收居民(non—residents)或非稅收居民控制的金融賬戶信息。確定信息是否需要交換取決于賬戶持有人及受益人是哪國的稅收居民,而稅收居民身份不取決于國籍,每個國家對于自己國家的稅收居民都有嚴格的界定。A選項說法錯誤。CRS要求申報的內容是非居民金融賬戶中的金融資產,包括存款賬戶、托管賬戶、某些投資實體中的股權權益或債權權益、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和年金合同。但不包括不產生現金流的資產,比如不動產、藝術品、珠寶、貴金屬等。B選項說法錯誤,C選項說法正確。已有的個人賬戶,無論金額多少均在情報交換的范圍。已有的公司賬戶,金額在25萬美元以下的可以不在情報交換的范圍之內。對于新開設的個人或者公司賬戶,無論金額大小均需進行情報交換。D選項說法錯誤。[多選題]1.甲乙二人在某年6月1日訂立買賣合同約定,乙向甲購買手表一支,兩個月后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表。不料,7月1日乙突然接到甲的電話,后者聲稱將不履行合同,乙查明甲在前一天已將手表出售給丙并完成了交付。關于本案,以下敘述正確的有?()A.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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