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邁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年產9萬噸廢鋼再生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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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表項目名稱:年產9萬噸廢鋼再生利用項目建設單位(蓋章):馬鞍山邁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編制單位:安徽賽悅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日期:二○二○年五月1表》編制說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由具有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資質。止投資總額。住質、規模和距廠界距離等。制的分析結論,確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說明建設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給出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的明確結論。同時提出減少環境8.審批意見——由負責審批該項目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2情況項目名稱年產9萬噸廢鋼再生利用項目建設單位馬鞍山邁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聯系人通訊地址當涂經濟開發區荷花村路與長溝中路交叉口,原安徽清水器皿制造有限公司廠區內聯系電話1傳真/郵政編碼243100建設地點當涂經濟開發區荷花村路與長溝中路交叉口,原安徽清水器皿制造有限公司廠區內立項審批部門當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文號當發改函[2019]105號建設性質擴建行業類別及代碼[C4210]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m2)不新增用地,在原有場地內建設1棟廠房,建筑面積1834.72綠化面積(m2)依托原有總投資(萬元)20000環保投資(萬元)40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0.2%評價經費/預期投產日期2020年8月份建成投產工程內容及規模:(1)原有項目概況馬鞍山邁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于當涂經濟開發區荷花村路與長溝中路交叉口,全盤托管原安徽清水器皿制造有限公司土地及附屬廠房等,整個廠區規劃總占地面積13000m2,原全盤托管時僅2棟1F生產廠房,總建筑面積5000m2。2018年10月16日企業投資了“年產3萬噸廢鋼再生利用項目”,該項目于2018年12月20日通過了原當涂縣環保局以當環表批字[2018]71號批準,并于2018年12月底開工建設,于2019年1月建成并投入運行,2019年3月企業進行了自主竣工環保驗收,企業實際建設過程中取消了1#、2#廠房內原擬各設置的1條PSX破碎生產線、1臺YSJ預碎機,以及2#廠房內的7臺液壓打包機,僅從事了廢鋼液壓打包處理,且將2#廠房全部設置為倉儲車間,投產后全廠產能為年產廢鋼壓塊30000t,廢鋼壓塊產品全部外售給馬鞍山市粵美金屬制品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作為鑄造原料。(2)擬建項目概況隨著馬鞍山市粵美金屬制品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鑄造產能增加,馬鞍山邁美再生3資源有限公司原有年產3萬噸廢鋼再生利用項目產生的3萬噸廢鋼壓塊已不能滿足馬鞍山市粵美金屬制品科技實業有限公司生產需求,為此,馬鞍山邁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籌備建設二期“年產9萬噸廢鋼再生利用項目”。案批準,當發改函[2019]105號,原備案內容為:購置PSX破碎線、YSJ預碎機、金屬液壓打包機等生產線設備,本次評價取消了PSX破碎線、YSJ預碎機,僅針對剪切及金屬液壓打包工序。根據《關于下放和加強進口廢五金類廢物加工利用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環函【2013】176號),廢五金類廢物為:廢五金電器、廢電纜、廢電機,本項目主要為廢鋼回收再生利用項目,原料廢鋼鐵不屬于廢五金類廢物。對照2017年9月1日實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及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部分內容的決定修正》,“廢電子電器產品、廢電池、廢汽車、廢電機、廢五金、廢塑料(除分揀清洗工藝的)、廢油、廢船、廢輪胎等加工、再生利用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而本項目屬于“三十、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86、廢舊資源(含生物質)加工、再生利用——其他”,本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令第682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馬鞍山邁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賽悅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環評委托書見附件);項目工藝生產如果存在射線,可能存在放射性,輻射評價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需另行委托評價。我司接受委托后,即認真研究該項目的有關材料,并進行了實地踏勘、調研,收集和核實了有關材料,根據工程項目有關資料、建設項目所在地的自然環境狀況、社會經濟狀況等有關資料,編制了該環境影響報告表,并報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審批,以期為項目實施和管理提供參考依據。2、與產業政策相符(1)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擴建項目屬于鼓勵類“三十八、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28、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化”。(2)對照《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4年本)》,擴建項目非目錄中限制類與禁止類項目。(3)另經查詢,擴建項目也不屬于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淘汰和限制的產業,為允許類建設項目,且該項目已通過當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批準,因此,擴建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等。(4)擴建項目建設也符合《廢鋼鐵加工行業準入條件》(2016年第74號修訂稿)要求。3、與當地規劃的相容性(1)與用地規劃相符擴建項目選址于當涂經濟開發區荷花村路與長溝中路交叉口;對照當涂經濟開發區用地規劃圖(詳見附圖二),項目所占用地為規劃工業用地,故符合當涂經濟開發區用地規劃要求。(2)與產業定位的相符性當涂經濟開發區主導產業定位為機械電子、金屬材料和生物制藥,兼顧綠色食品、紡織服裝等,限制污染大的工業進入。擴建目主要從事廢鋼壓塊的生產,為馬鞍山粵美金屬制品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配套企業,行業類別為[C4210]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非污染大的工業,為開發區允許進駐的且為馬鞍山市粵美金屬制品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配套項目;因此本項目與當涂經濟開發區產業定位不違背。(3)與環保規劃的相符性項目所在地基礎設施完善,其中供水及供電系統直接由市政管網接入;項目僅從事液壓打包工序,不涉及粉塵廢氣外排;全廠廢水僅為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達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限值要求,由規范化污水接管口接管進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尾水排入扁擔河;采取減振、隔聲等降噪措施后,可確保廠界噪聲達標外排;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因此可滿足開發區環保規劃要求。綜上所述,擴建項目選址符合當涂經濟開發區用地規劃、環保規劃及產業規劃要求。4、項目可審批條件分析(1)對照2017年9月1日實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及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部分5內容的決定修正》,建設項目屬于“三十、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86、廢舊資源(含生物質)加工、再生利用——其他”,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2)對照《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目錄(2019年本)》,擴建項目屬于“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審批之外的其他建設項目”,因機構改革,項目應由馬鞍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3)擴建項目選址于當涂經濟開發區荷花村路與長溝中路交叉口,項目所占用地為規劃工業用地,項目建設符合當涂經濟開發區用地規劃;項目建設前后,未改變項目區域環境功能區劃,落實本項目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符合當涂經濟開發區環保規劃。綜上所述,擴建項目符合各項審批條件。5、“三線一單”等符合性分析①“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要求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為手段,強化空間、總量、準入環境管理。《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環評[2016]150號)要求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約束。表1項目與“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對照表要求項目情況相符性1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是生態空間范圍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必須實行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嚴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依法不予審批新建工業項目和礦產開發項目的環評文件本項目位于當涂經濟開發區內,對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安徽省生態保護紅線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號),當涂縣境內有安徽當涂石臼湖省級自然保護區、采石風景名勝區-采石磯片區、馬鞍山市當涂縣二水廠水源地、青山河生態保護紅線、大青山生態保護紅線,本項目不在當涂縣生態紅線范圍內,也不在主導生態功能區范圍內,且不在當地飲用水水源區、風景區、自然保護區等生態保護區內,符合生態保護紅線要求相符2環境質量底線環境質量現狀超標地區以及未達環境質量目標考核要求的地區上新項目將受到限制;對環境質量現狀超標的地區,項目擬采取的本項目周圍地表水、聲環境質量均可滿足相關質量標準要求;環境空氣質量屬于不達標區,但符合環保部門考核要求;項目擬采取污染防相符6措施不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審批其環評文件治措施合理可行,各污染物達標排放,不會造成環境質量超標3資源利用上線依據有關資源利用上線要求,即各地區能源、水、土地等資源消耗是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項目位于當涂經濟開發區內,本項目資源、能源耗量低,區內基礎設施完善,本項目的建設不會突破資源利用上線相符4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是基于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以清單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別化環境準入條件和要求。要在規劃環評清單式管理試點的基礎上,從布局選址、資源利用效率、資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充分發揮負面清單對產業發展和項目準入的指導和約束作用對照《安徽當涂經濟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當涂經濟開發區主導產業為機械電子、金屬材料和生物制藥,兼顧綠色食品、紡織服裝等。本項目屬于當涂經濟開發區允許進入類產業;且項目所在地無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因此符合要求相符②項目建設與《安徽當涂經濟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其審批意見相符性分析項目位于安徽當涂經濟開發區內(詳見附件安徽當涂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證明材料),根據《安徽當涂經濟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及《安徽當涂經濟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安徽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安徽當涂經濟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的復函》(皖環函【2013】122號),項目與其相符性分析見表2。表2規劃相符性分析情況一覽表項目規劃及規劃環評、審查意見內容本項目建設內容相符性產業布局根據安徽當涂經濟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開發區產業定位:機械電子、金屬材料和生物制藥,兼顧綠色食品、紡織服裝等項目位于當涂經濟品為行業類別為[C4210],屬于開發區允許進入類產業符合用地規劃規劃工業用地屬于工業用地符合基礎環保設施開發區排水體系采用雨、污分流制。區內設污水處理廠2座(即當涂縣污水處理廠、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符合規劃環評審查意見1進一步優化開發區的空間布局。根據開發區各產業特點,充分考慮醫藥食品行業和居住區域環境要求,進一步優化調整空間布局,減輕和避免各功能區之間、項目之間在環境要求方面的相關影響。現有不符合功能分區要求的項項目無需設置環境防護距離符合7目,要采取措施逐步進行調整或搬遷;需要設置衛生防護距離的企業,應按規定設置防護距離。嚴格控制開發區周邊用地性質,加強對環境敏感點的保護。充目,要采取措施逐步進行調整或搬遷;需要設置衛生防護距離的企業,應按規定設置防護距離。嚴格控制開發區周邊用地性質,加強對環境敏感點的保護。充分考慮開發區產業與區域產業的定位互補,在規劃的產業定位框架下,進一步論證和優化發展重點,嚴格控制非主導產業定位方向的項目入區建設。入區項目要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裝備,建設完善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事故防范系統,強化節能、節水等各項環保措施。清潔生產水平現階段要按國內先進水平要求,并逐步提高,最大限度控制開發區污染排放量和排放強度。開發區不應引進建設化工項目;除原有印染項目外,不應新建印染項目。開發區主導產業為金屬材料顧綠色食品、紡織服裝品別為[C4210],屬于符合2開發區允許進入類產業強化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開發區內的污水應做全收集、全處理。進一步完善污水管網,原開發區生產和生活污水全部進入當涂縣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外排。認真研究《報告書》提出的紅太陽組團和新橋組團同意依托在新橋組團建設的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的建議。無論是兩個組團獨立建設污水處理廠還是統一依托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均需加快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其配套管網建設,在2013年底前形成處理能力;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工藝應充分考慮到擬接納的工業污水特性進行優化。在此之前,現有入區企業的生產污水必須嚴格實現達標排放,并確保開發區納污水體扁擔河、襄城河水環境質量達標。污水處理廠出水應按照馬鞍山市環保局馬環函[2012]59號文要求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研究論證是否需要預留開發區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用地,以便必要時建設工業污水獨立集中處理設施。加快燃氣規劃實施進度,禁止新建燃煤鍋爐,限期淘汰現有的燃煤鍋爐;進一步論證集中供熱方案。環境保護規劃中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采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做好開發區建設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符合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無鍋爐3由表2可以看出,擴建項目建設與當涂經濟開發區規劃環評、規劃環評審查意見相符合。因此,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符合“三線一單”要求。與《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徽)經濟帶的實施意見》(皖發[2018]21號)的相符性分析根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8(安徽)經濟帶的實施意見》(皖發[2018]21號),其嚴禁1公里范圍內新建項目,即2018年7月起,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除必須實施的防洪護岸……等事關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建設項目,以及長江岸線規定確定的城市建設區內非工業項目外,不得新批建設項目,不得布局新的工業園區;嚴控5公里范圍內新建項目,即長江干流岸線5公里范圍內,全面落實長江岸線功能定位要求,實施嚴格的化工項目市場準入制度……,嚴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項目……。本項目與長江當涂段大堤直線距離為3.8km(與長江位置關系圖,詳見附圖五),不在長江干流及支流岸線1km限批范圍內;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4210]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工藝生產無廢氣,也無工藝廢水產生,非污染大的工業,不屬于5公里范圍內嚴控的項目類別,因此本項目建設符合皖發[2018]21號文件要求。④與《關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馬鞍山)經濟帶的實施方案》(中共馬鞍山市委,馬發〔2018〕17號,2018年7月13日)的相符性分析根據《關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馬鞍山)經濟帶的實施方案》 (中共馬鞍山市委,馬發〔2018〕17號,2018年7月13日),其要求嚴控5公里范圍內新建項目,長江干流馬鞍山段岸線5公里范圍內,全面落實長江岸線功能定位要求,實施嚴格的化工項目市場準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環保、節能水平,以及質量升級、結構調整的改擴建項目外,嚴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項目。嚴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園區。本項目與長江當涂段直線距離為3.8km,不在長江干流及支流岸線1km限批范圍內;項目行業類別為[C4210]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也不屬于5公里范圍內嚴控的項目類別中的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重污染企業,因此,項目的建設符合《關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長江(馬鞍山)經濟帶的實施意見》的要求。⑤與《關于印發馬鞍山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馬政〔2018〕64號,2018年12月11日)的相符性分析根據《關于印發馬鞍山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馬政〔2018〕64號,2018年12月11日),馬鞍山市將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加快區域產業調整,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9級改造,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擴建項目位于當涂經濟開發內,不屬于兩高行業,項目所占用地為規劃工業用地,符合園區用地規劃要求;落實本項目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確保污染物達標外排,項目建設符合馬政〔2018〕64號要求。⑥與《安徽省環保廳關于加強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土壤環境監管的通知》(皖環函〔2018〕955號)的相符性分析根據原安徽省環保廳關于加強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土壤環境監管的通知》,皖環函〔2018〕955號文件:“對涉及排放鎘、汞、砷、鉛、鉻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要增加對土壤環境影響的評價內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需要建設的土壤污染防治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重點單位新、改、擴建項目,應當在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時,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開展工礦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編制調查報告并對調查報告結論負責,調查報告應按照公眾參與與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以環評文件附件的形式一并向社會公開,并上報環境影響評價基礎數據庫”。本項目屬于不涉及排放鎘、汞、砷、鉛、鉻等重金屬和多環芳烴、石油烴等有機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也不是安徽省環保廳所列的重點單位。擴建項目選址于當涂經濟開發區荷花村路與長溝中路交叉口,項目所占用地為規劃工業用地,本次擴建項目在現有1#、2#生產廠房基礎上另新建1棟1F生產廠房,建筑面積8253.16m2,并新建1棟4F研發樓,建筑面積1834.72m2;擴建項目具體經濟技術指標詳見表3。表3擴建項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表序號單位量備注1總建筑面積m210087.88其中3#生產車間m2研發樓m21834.72項目主要購置60臺液壓打包機、3臺龍門液壓剪板機及配套附屬設施,對原料廢鋼(項目原料主要為合金鋼等邊角料,項目不使用廢電子、廢電器、廢汽車及化工管道等行業廢鋼、廢覆銅板、印刷線路板、電路板以及其他含有色金屬成分廢料,也不使用其他有毒有害及占有危險廢物等成分的廢鋼,也不涉及進口廢鋼;同時項目廢鋼原料表面也不得攜帶塑料薄膜等覆蓋物、鍍層等,進場前必須分揀干凈;混有放射性物質污染的廢鋼以及其他違禁廢棄物品不得進場)進行剪切、液壓打包處理,擴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全廠產能為年產廢鋼壓塊12萬t;具體項目產品方案詳見表4全廠項目產品方案表工程名稱(車間、生產裝置或生產線)產品名稱及規格設計能力(t/a)年運行時數(h)擴建前擴建后全廠變化量產車間廢鋼壓塊30cm*30cm*30cm+9萬2400*注:單塊廢鋼壓塊重50kg。項目產品廢鋼壓塊主要供給馬鞍山市粵美金屬制品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作為鑄造原料,產品廢鋼具體產品質量嚴格參照《廢鋼鐵標準》(GB4223-2004)附錄B-表B.1熔煉用合金廢鋼分類中要求。程(1)給水擴建項目完成后,全廠自來水用量900t/a,全部為現有及本次新增職工生活污(2)排水擴建項目完成后全廠排水仍采用雨污分流制,其中雨水經收集后排入開發區市政雨水管網;全廠廢水僅為職工生活污水720t/a,經現有化糞池預處理后,達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接管進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尾水排入扁擔河。(3)供電擴建項目新增用電量84.7萬kWh/a,由當涂經濟開發區市政供電管網直接接入廠內變壓器,并分配至生產、生活單元。(4)儲運工程擴建項目完成后,全廠僅設置廢鋼原料堆場1處,即2#生產車間,主要用于原輔材料廢鋼的暫存,原料堆場總面積2500m2,原料廢鋼廠內轉運采用裝載機或抓鋼機,場外運輸采用社會專業車輛運輸,一般廠內僅儲存半個月加工量,每次最大儲存量約6000t。廢鋼原料及產品廢鋼壓塊進出場均采用地磅稱重。擴建項目完成后全廠工程建設內容一覽情況見表5。表5全廠建設項目組成一覽表工程類別單項工程名稱工程內容工程規模主體工程1#生產車間原批復內設1條PSX破碎生產線、1臺YSJ預碎機、8臺液壓打包機,實際僅設置8臺液壓打包機2500m2,層高8.5m年產廢鋼壓2#生產車間原批復內設1條PSX破碎生產線、1臺YSJ預碎機、7臺液壓打包機,實際作為原料庫2500m2,層高85m3#生產車間擬設置60臺液壓打包機、3臺龍門液壓剪板機年產廢鋼壓輔助工程研發樓內設辦公設施等,本次擬建4F,建筑面積為1834.72m2辦公樓原批復設置,但仍未建設,后期擬內設辦公設施儲運工程原輔材料倉庫位于2#生產車間原料庫面積2500m2成品倉庫位于2#、3#車暫存場面積500m2運輸系統由專業運輸公司運輸/公用工程給水來自市政給水系統,供給生活、生產全年自來水耗用量900t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管網及雨水排口新增生活污水360t/a,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供電來自市政供電管網新增用電量為84.7萬kWh/a環保工程聲廠房隔聲、減振底座降噪能力≥25dB(A)廢水化糞池1座,設計容積5m3一般固廢暫存場(1座),位于2#生產車間暫存場面積50m2度目新增職工定員30人,全廠職工定員9、廠區平面布置情況馬鞍山邁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選址于當涂經濟開發區荷花村路與長溝中路交生產車間、1棟4F辦公樓及配套設施,根據規劃總平布置情況,廠區主要出入口位于東北側荷花村路,廠內主要建筑布置由西北向東南依次如下:4F研發樓、1#、2#生產車間并排設置于西北側,5F辦公樓、3#生產車間位于地塊東南側,1#、3#生產車間內設備按照工藝要求進行合理布置。擴建項目完成后,整個廠區總平面布置見附圖三。10、周圍環境概況根據現場踏勘,馬鞍山邁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東北側為荷花村路,西北側為長溝中路,南側為規劃工業用地,西側為安徽中昊海綿城市環保材料有限公司。擴建項目完成后,全廠周圍環境概況詳見附圖四。項目原料為合金鋼等邊角料,項目不使用廢電子、廢電器、廢汽車及化工管道等行業廢鋼、廢覆銅板、印刷線路板、電路板以及其他含有色金屬成分廢料,也不使用其他有毒有害及占有危險廢物等成分的廢鋼,也不涉及進口廢鋼;同時項目廢鋼原料表面也不得攜帶塑料薄膜等覆蓋物,進場前必須分揀干凈。混有放射性物質污染的廢鋼以及其他違禁廢棄物品不得進場。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一律退回廠家。根據《廢鋼鐵標準》(GB4223-2004)中標準要求,本項目原料廢鋼應滿足以下標準:①廢鋼鐵必須分類;②廢鋼鐵的單件外形尺寸不大于1500mm,單件重量不大于1500kg;③對于單件表面有銹蝕的廢鋼鐵,其每面附著的鐵銹厚度不大于單件厚度的④廢鋼鐵內不應混有鐵合金、有害物,非合金廢鋼、低合金廢鋼不應混有合金廢鋼和廢鐵;合金廢鋼內不應混有非合金廢鋼、低合金廢鋼和廢鐵。廢鐵內不應混有廢鋼;⑤廢鋼鐵表面和器件、打包件內部不應存在泥塊、水泥、粘砂、油污以及琺瑯⑥廢鋼鐵中禁止混有炸彈炮彈等爆炸性武器彈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混有兩端封閉的管狀物、封閉器皿等物品。禁止混有橡膠和塑料制品。⑦廢鋼鐵中不應有成套的機器設備及結構件(如有,則必須拆解且壓碎或壓扁成不可復原狀)。各種形狀的容器(罐筒等)應全部從軸向割開。機械部件容器(發動機、齒輪箱等)應清除易燃品和潤滑劑的殘余物。⑧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質濃度超過GB5085.3中鑒別標準值的有害廢物。⑨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超過GB5085.1中鑒別標準值,即pH值不小于12.5或不大于2.0的夾雜物。⑩廢鋼鐵中禁止混有多氯聯苯含量超過GB13015控制標準值的有害物。?鋼鐵中曾經盛裝液體和半固體化學物質的容器、管道及其碎片,必須清洗干凈。進口廢鋼鐵必須向檢驗機構申報容器、管道及其碎片曾經盛裝或輸送過的化學物質的主要成分。?廢鋼鐵中不應混有下列有害物:醫藥廢物、廢藥品、醫療臨床廢物;農藥和除草劑廢物、含木材防腐劑廢物;廢乳化劑、有機溶劑廢物;精(蒸)餾殘渣、焚燒處置殘渣;感光材料廢物;鈹、六價鉻、砷、硒、鎘等廢物;石棉廢物;廚房廢物、衛生間廢物等。?廢鋼鐵中禁止夾雜放射性廢物:廢鋼鐵的放射性污染按以下要求控制,廢鋼鐵的外照射貫穿輻射劑量率不能高于0.46uSv/h,廢鋼鐵的α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廢鋼鐵中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禁止超過GB16487.6的規定。?廢鋼鐵中各檢驗批中非金屬雜物(不含非金屬有害廢物)的總重量,不應超過該檢驗批重量的千分之五。擴建項目涉及的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量詳見表6。表6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表名稱單位消耗量備注原輔材料廢鋼tt/a90117專業物資回收單位供給,專業車輛運輸至廠內,暫存于2#廠房內,不露天堆存,一次性最大存儲量6000t能源t/t/450/kWh/a84.7萬/12、主要生產設備擴建項目完成后,全廠主要生產設備清單詳見表7。表7全廠主要生產設備表序號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值備注1金屬液壓打包機臺682龍門液壓剪板機/臺33抓鋼機/臺44裝載機/臺45成分檢測儀/臺1主要用于檢測進場廢鋼成分及放射性,嚴控廢鋼來源6輻射檢測儀/臺17/套1車間外與本項目有關的原有污染情況及主要環境問題:(1)原有項目基本簡介、環評及驗收手續概況馬鞍山邁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于當涂經濟開發區荷花村路與長溝中路交叉口,整個廠區規劃總占地面積13000m2,現僅有2棟1F生產廠房,總建筑面積5000m2。企業建設至今僅辦理過一期項目,于2018年10月16日投資的“年產3萬噸廢鋼再生利用項目”,該項目于2018年12月20日通過了原當涂縣環保局以當環表批字[2018]71號批準,并于2018年12月底開工建設,于2019年1月建成并投入運行,2019年3月企業進行了自主竣工環保驗收,企業實際建設過程中取消了1#、2#廠房內原擬各設置的1條PSX破碎生產線、1臺YSJ預碎機,以及2#廠房內的7臺液壓打包機,僅從事了廢鋼液壓打包處理,且將2#廠房全部設置為倉儲車間,投產后全廠產能為年產廢鋼壓塊30000t,廢鋼壓塊產品全部外售給馬鞍山市粵美金屬制品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作為鑄造原料。馬鞍山邁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建設至今環評及驗收手續概況詳見表8。表8環評及驗收手續概況序號項目名稱環評批復情況竣工環保驗收情況1年產3萬噸廢鋼再生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12.20原當涂縣環保局審批,當環表批字[2018]71號2019年3月通過了自主竣工環保驗收(2)原有項目主要設備清單原有項目主要設備清單詳見下表9。表9原有項目主要生產設備表序號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值備注1金屬液壓打包機臺8位于1#車間內2抓鋼機/臺23裝載機/臺24成分檢測儀/臺1主要用于檢測進場廢鋼成分及放射性,嚴控廢鋼來源5輻射檢測儀/臺16/套1車間外(3)原有項目用排水平衡情況原有項目用排水平衡情況詳見下圖1。生活用水化糞池1.51.21.2生活用水化糞池圖1原有項目用排水平衡圖(4)原有項目生產工藝流程原有項目生產工藝流程詳見下圖2。廢鋼輻射監測 原NNN 液壓打包N產品:廢鋼壓塊產品:廢鋼壓塊N:噪聲圖2廢鋼壓塊生產工藝流程與產污節點圖(5)原有項目驗收情況匯總噪聲部分:根據委托安徽威正測試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6-17日的驗收監測數據,原有項目驗收監測期間:東、南、西及北廠界噪聲4個噪聲監測點晝間監測數據均達標,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1348-2008)3類標準要求(晝間≤65dB(A));廢水部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固廢部分——原有項目取消了破碎線,故不涉及廢潤滑油,實際生產過程固廢僅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分揀的不合格廢料,全部外售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有償清運。廢氣部分:因破碎生產線未設置,故原有項目無廢氣產生與外排。“年產3萬噸廢鋼再生利用項目”驗收情況直接引用當時自主驗收結論:本項目履行了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制度,環評審批手續完善,基本落實了環評批復要求,各項污染物均可達標排放,項目建設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 (國環規環評[2017]4號)等有關文件要求,驗收組基本同意本項目通過竣工環保驗(6)環境防護距離設置情況原有項目設置了環境防護距離,即以1#生產車間邊界為執行邊界的50m、2#生產車間邊界為執行邊界的50m所形成的包絡線范圍;原有項目取消了破碎生產線,且2#生產車間也取消了液壓打包工序,故原有項目可不考慮環境防護距離。(7)原有項目污染物排放匯總表原有項目實施后,全廠污染物排放情況詳見表10。表10原有項目全廠污染物排放匯總表單位:t/a類別污染物名稱全廠排放量廢水廢水量3600.009COD氨氮生活垃圾00一般固廢(8)原有項目存在的環境問題根據現場踏勘,原有項目正常生產中,無原有污染情況及主要環境問題遺留。項目所在地自然環境簡況當涂縣位于安徽省東南部,長江下游東岸,地處東經118o21′38″~118o52′44″,北緯31o17′26″~31o36′00″。東與江蘇省交界;西鄰長江,與和縣隔江相望;南與蕪湖市郊、蕪湖縣及宣城市接壤;北與馬鞍山市和江蘇省江寧區毗鄰。縣城北經馬鞍山至南京70公里,南距蕪湖29公里。全縣總面積995平方公里,南北最大縱距45公里,東西最大橫距39.2公里。2012年9月5日,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安徽省調整馬鞍山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國函〔2012〕103號),安徽省正式通知成立馬鞍山市博望區,管轄原當涂縣博望、丹陽和新市三個鄉鎮。當涂縣現僅轄10鎮1鄉(即姑孰鎮、黃池鎮、烏溪鎮、石橋鎮、塘南鎮、護河鎮、太白鎮、湖陽鎮、年陡鎮、大隴鎮、江心鄉),3個省級開發園區(當涂經濟開發區、青山河高新園區、現代農業示范區)。安徽當涂經濟開發區創建于2002年5月,2006年5月升級為安徽省省級開發區。開發區地處八百里皖江下游南岸,南京、馬鞍山和蕪湖城市群之間;以當涂母親河(姑溪河)為界,分為南北兩個區域:北區10平方公里與馬鞍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接壤,南區53平方公里與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接壤。目前,開發區基礎設施已累計完成投入約18億元,北區10平方公里已基本建成,南區已拉開近15平方公里路網框架,具備“八通一平”條件,承接功能完善,設備配套齊全。擴建項目位于當涂經濟開發區荷花村路與長溝中路交叉口,原安徽清水器皿制造有限公司廠區內,具體坐標為:東經118.44522o,北緯31.509003o,具體地理位置見附圖一。2、地形、地貌、地質(1)地形、地貌當涂地形屬平原圩區,區域屬沖積平原——長江中下游平原,地勢平坦,呈南北略高,漸向中間腹地姑溪河傾斜。東北和中部有部分丘陵山地;平原圩區占總面積65%,海拔6-8m;有豐富的水資源,具有典型的江南水鄉特色。(2)地質條件評價項目所在區域沒有活動斷裂通過,不存在發生破壞性地震的構造條件,表明建設場地是穩定的,適宜建筑物的修建。擬建場地自上而下分為如下8層:1層表土:灰褐色,稍濕-濕、局部飽和,松散,以粘性土為主,局部為水塘、水溝淤泥,夾大量植物植莖,均勻性極差。場區普遍分布,厚度:0.20~0.16m,平2層粉質粘土:灰黃-灰褐色,很濕-飽和,可塑-軟塑,可見少量腐蝕質及氧化鐵錳質斑點,無搖振反應,稍有光澤,中等干強度,中等韌性。場區普遍分布,厚度:0.40~4.00m,平均1.54m;層高標高:2.09~6.02m,平均4.11m;層底埋深:0.80~4.50m,平均2.16m。3層淤泥質土:灰色,飽和,流塑,夾薄層粉砂、粉土,含云母、腐蝕質及少量貝殼碎屑,無搖振反應,稍有光澤,中等干強度,中等韌性,高壓縮性。場區普遍分布,厚度:1.20~11.00m,平均5.80m;層高標高:-4.98~3.42m,平均-1.69m;層底埋深:1.80~11.80m,平均7.82m。4層粉土夾粉砂:灰色,松散-稍密,濕-很濕,含云母、有機層,偶與淤泥質土或粉砂互層,局部地段底部為粉砂,搖振反應較中等,無光澤反應,干強度低,韌性低,中壓縮性。場區普遍分布,厚度:1.60~8.60m,平均4.47m;層高標高:-9.36~1.29m,平均-6.10m;層底埋深:7.80~16.00m,平均12.23m。5層淤泥質土夾粉質粘土:灰色,飽和,流塑,以淤泥質土為主、局部為粉質粘土,偶夾粉土,粉砂,含少量腐蝕質及貝殼碎屑,無搖振反應,稍有光澤,中午干強度,中等韌性,高壓縮性。場區普遍分布,厚度:1.80~5.10m,平均2.80m;層高標高:-10.38~6.84m,平均-8.40m;層底埋深:12.00~16.90m,平均14.65m。6A層粉細砂夾粉土:灰色,稍密-密實,濕-很濕,含云母碎片及少量貝殼碎屑,粉砂夾粉土,或粉土、粉砂互層,為過渡帶,搖振反應中等,無光澤反應,干強度低,韌性低,中壓縮性。廢水處理池場區普遍分布,厚度:2.00~3.60m,平均2.81m;層高標高:-10.93~10.34m,平均-10.60m;層底埋深:15.40~17.40m,6B層粉質粘土夾淤泥質土:灰色,很濕-飽和,軟塑-流塑,夾薄層粉砂,局部地段分布,含少量腐蝕質及貝殼碎屑,無搖振反應,稍有光澤,中等干強度,中等韌性,高壓縮性。場區普遍分布,厚度:1.60~2.90m,平均2.30m;層高標高:-13.42~12.26m,平均-12.90m;層底埋深:17.00~19.60m,平均18.49m。6層粉細砂:青灰色,中密-密實,含云母碎片及少量貝殼碎屑,搖振反應迅速-中等,無光澤反應,中偏低壓縮性。該層未穿透。3、氣候和氣象(1)氣候條件當涂縣屬北亞熱帶季風氣候,具有溫和濕潤、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季風明顯、無霜期長等氣候特點。冬、夏季長,春、秋季短。冬、夏溫差較顯著。冬季受西伯利亞高壓氣團影響,盛行北風和西北風;夏季受太平洋副高亞氣團影響,盛行東風和東南風。初夏,冷暖氣團交鋒頻繁形成降水集中的梅雨期。由于冷暖氣團活動路線和力量變率較大,造成年際降水變化不一,導致年際降水變化不一,導致洪澇、干旱災害發生。(2)氣象條件①氣溫年平均氣溫:l5.7℃(1959年8月23日)絕對最高氣溫:39.4℃絕對最低氣溫:-l3.5℃(1969年2月6日)②降雨量年平均降雨量:1117mm最大年降雨量:1652.4mm(1998年)最小年降雨量:470.9mm(1987年)本地降水不穩定性十分明顯。年內降水量各季分配不均,夏季最多,春季次之,秋季再次之,冬季最少,表現為雨熱同步規律。4—9月平均月降水占全年的mmmm,占全年降水量的31.6%。9月至翌年3月降水量僅占全年39.1%。降水量的不穩定性是造成縣內而少雨的1958、1961、1966、1978年則發生不同程度的旱災。③氣壓最高氣壓:1044.3百帕(1973年1月6日)最低氣壓:990.7百帕(1969年8月2日)20一年內以12月氣壓最高,7月氣壓最低。一天中最高氣壓在11時左右,最低氣壓在17時前后。④蒸發量和濕度年平均蒸發量:1458.7mm最大年蒸發量:1767.6mm(1961年)最小年蒸發量:1171.7mm(1985年)歷年春季(3—5月)平均蒸發量392.3mm,每月130.76mm,夏季(6—8月)月107.53mm;冬季(12—2月)平均蒸發量167.1mm,每月為55.7mm。年平均相對濕度:79%最大年平均相對濕度:81%(1977年、1985年)最小年平均相對濕度:76%(1966年、1968年)年平均絕對濕度:16.3百帕年絕對最大濕度:17.0百帕(1964年)年絕對最小濕度:15.7百帕(1957年、1980年)均相對濕度最大值89%(1973.2、1980.8),月平均最小值60%(1963.3)。日相對濕度最小為11%(1963.1.22)。⑤霜期本地平均無霜期230天。由于冷空氣進退的早遲和強度不同,初、終霜期年際變化很大。最早初霜為10月18日(1963),比平均初霜提早24天。最遲初霜11月30日(1987),比平均初霜期推遲19天;最早最遲初霜期相差43天,最早比平均終霜推遲22天,最早、最遲終霜期相差56天。無霜期年際變化也較大,最短期202天(1963—1964),最長期266天(1984—1985),最長與最短無霜⑥風向、風速當涂縣地處季風區,風向有明顯季節性變化,冬季盛行偏北風,夏季多偏南風,春、秋季多偏東風,全年主導風向為東風,年平均風速為3.0米/秒。21文水系(1)地表水:項目所在區域內主要地表水體為長江當涂段、扁擔河等。①長江當涂段長江當涂段由南向北流經縣境西部,從蕪湖市橫埂頭附近入境,至和縣養殖為典型分叉型河床,主流在西側,境內長18.6km,支流在東,長20.3km。長江當涂段,屬感潮江段,每日兩漲兩落,漲潮時頂托江水,但不呈倒流。歷年平均最高潮水位7.34m,歷史平均最低潮水位0.54m,最大日潮差1.34m。長期以來,長江對于調節當涂縣境內河、湖泊水位,發展農田灌溉和解決工業和人們生活用水,起了很大作用,但汛期(6-9月),雨量集中,江水猛增,易引起洪澇災害。②扁擔河扁擔河,全長約30千米,河床平均寬約50米,南起永安橋泵站連接青弋江,東傍萬春圩、一五圩,西靠東河圩、鳩江圩、流經軍灘、羅渡、王拐、永鎮、官陡、大橋、犁頭尖、北到雙擺渡進入長江,扁擔河主要為內部排水河;扁擔河目前水質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2)地下水: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主要為孔隙潛水,賦存于2及3層土中,水量一般,透水性不均。地下水主要受大氣降水及地表水補給影響。隨季節性變化,地下水位埋深0.30-2.40m,地下水年變化幅度約0.50m,雨季上升約0.2m,旱季下降約0.3m。粉細砂層為主要含水層,為承壓水,區域上承壓水位與潛水水位基本一致,賦存區域大,含水量豐富。境當涂縣農業豐富,有優質耕地5萬hm2,盛產水稻、油菜籽、優質棉,是全國盛產魚、蝦、鱉等水產品,被評為安徽省沿江水產開發示范縣,全國漁業生產先進縣。全縣水產品產量居安徽省前列,釜山“金腳紅毛”螃蟹為古代皇室貢品。地下礦產資源,如鐵、銅、金、硫、石膏、葉臘石、重晶石等含量豐富。本項目位于當涂經濟開發區內,無受保護的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22狀況建設項目所在地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及主要環境問題(環境空氣、地面水、地下水、聲環境、輻射環境、生態環境等):一、項目所在地區域環境質量現狀(1)環境空氣質量依據馬鞍山市生態環境局發布的《2018年馬鞍山市環境狀況公報》進行區域達標性判斷,評價結果詳見下表11。表11項目區域基本污染物環境質量現狀評價一覽表污染物年評價指標現狀濃度(ug/m3)標準值(ug/m3)%達標情況SO2年平均質量濃度600.25達標NO2年平均質量濃度37400925達標PM10年平均質量濃度757071超標PM25年平均質量濃度453586超標CO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數40000425達標O3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0百分位數超標由表11統計結果可知,區域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污染物年平均濃度均達標,CO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數濃度達標,細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均不達標,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數不達標;由此判定項目區域為不達標區,不達標因子為PM10、PM2.5、O3,但仍滿足環保考核目標要求。(2)地表水環境質量根據馬鞍山市水利局2019年8月20日發布的2019年07月份馬鞍山市主要江河、湖泊及供水水源地水質狀況,當涂縣長江當涂段雙擺渡斷面水質現狀為Ⅱ類,水質質量狀況良好;扁擔河圍里村斷面水質現狀為Ⅳ類,水質質量狀況一般。(3)聲環境質量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質量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要求,聲環境質量現狀良好。二、周邊污染情況及主要環境問題項目所在區域地表水及聲環境質量現狀良好;項目區域大氣環境為不達標區,但仍滿足環保考核目標要求。主要環境保護目標(列出名單及保護級別):23擴建項目位于當涂經濟開發區荷花村路與長溝中路交叉口,原安徽清水器皿制造有限公司廠區內,根據現場踏勘,項目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見表12,地表水等環境保護目標見表13。表12大氣環境敏感目標表名稱坐標/o保護對象保護內容環境功能區相對廠址方位相對距離/mXY五四村散戶5134231.508822居住區人群0戶/35人)二類區E465胡家村散戶4266431.50368居住區人群0戶/35人)二類區W500新橋小區6109831.518703居住區人群(2000戶/7000人)二類區NE表13地表水、聲環境敏感目標表環境要素環境敏感目標名稱方位規模環境功能水環境扁擔河W1800*小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長江當涂段W3800*大型聲環境廠界外/1/《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注:為項目所在地西廠界至扁擔河、長江大堤直線距離。24用標準環境質量標準1、大氣環境質量標準項目擬建地屬于環境空氣質量功能二類地區,SO2、NO2、NOX、PM10、PM2.5、TSP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其修改單要求,具體數值見表14。表14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單位:ug/m3污染物名稱取值時間濃度限值標準來源SO2年平均60《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修改單24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200NOX年平均24小時平均1小時平均250PM10(粒徑小于等于10um)年平均7024小時平均PM2.5(粒徑小于等于2.5um)年平均3524小時平均5總懸浮顆粒物(TSP)年平均20024小時平均3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段水質目前分別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Ⅳ類、Ⅲ類水質標準,SS參照執行《地表水資源質量標準》(SL63-94)中四級、三級標準。具體數據見表15。25表15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單位:mg/L,pH為無量綱序號污染物名稱地表水標準來源Ⅳ類Ⅲ類1pH6~9《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2COD≤30≤203BOD5≤6≤44NH3-N5≤60≤30《地表水資源質量標準》(SL63-94)3、聲環境質量標準擴建項目位于當涂經濟開發區荷花村路與長溝中路交叉口,荷花村路及長溝中路均為園區道路,非城市主、次干道,故項目所在區域廠界周圍聲環境質量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詳表16聲環境質量標準單位:dB(A)類別晝間夜間3類6555污染物排放標準1、廢水排放標準擴建項目完成,全廠廢水僅為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預處理后水質符合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限值等要求后,排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標準的A標準,具體標準詳見表表17廢水接管及污水處理廠外排標準(單位:mg/L,pH為無量綱)序號污染物名稱廢水接管標準污水處理廠外排標準1pH值6~96~92COD500503BOD530044005氨氮455(8)*6總磷80.5*注: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oC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2oC時的控制指標。2、噪聲排放標準26擴建項目新增主體工程施工期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標準,噪聲限值詳見表18。表18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一覽表單位:dB(A)晝間夜間**注:夜間噪聲最大聲級超過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項目運營期廠界周圍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見表19。表19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單位:dB(A)類別晝間夜間36555體廢物擴建項目完成后,全廠一般固廢暫存場設置需嚴格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中相關規定。總量控制指標總量控制分析:“十三五”期間總量控制指標為:廢氣:SO2、NOX、顆粒物、VOCs;廢水:COD、氨氮;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確定全廠總量控制指標如下:COD、氨氮。擴建項目總量情況如下:廢水:接管考核量:廢水量360t/a、COD0.108t/a、氨氮0.009t/a;最終外排總量:廢水量360t/a、COD0.018t/a、氨氮0.002t/a,全部納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總量范圍內,無需另行申請總量指標。擴建項目完成后,全廠總量情況如下:廢水:接管考核量:廢水量720t/a、COD0.216t/a、氨氮0.018t/a;最終外排總量:廢水量720t/a、COD0.036t/a、氨氮0.004t/a,全部納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總量范圍內,無需另行申請總量指標。27分析裝飾工程設備安裝主體工程施工工程驗收工藝流程簡述(圖示):裝飾工程設備安裝主體工程施工工程驗收一、施工期工藝流程簡述FF間;新建工程施工工藝流程詳見圖3。聲裝修廢氣聲裝修廢氣噪聲、揚塵投入使用施工廢水、建筑垃圾廢施工廢水、建筑垃圾施工期營運期圖3項目施工期產污工藝流程圖施工方法及施工機械:建筑施工方法大致為:基礎構造柱和圈梁、現澆混凝土和預制構件安裝、裝飾等。施工機械:主要有載重汽車、混凝土振搗、挖掘機等。設備安裝常用的方法:切割與焊接、防腐、吊裝、質量檢驗等。采用的安裝機械、器具主要有:切割機、弧焊機、電錘、卷板機、咬口機、除銹機等。二、運營期工藝流程簡述擴建項目主要從事廢鋼壓塊的生產,具體產品生產工藝流程詳見圖4所示。28N:噪聲廢鋼輻射監測N原料卸料入庫NN 剪切NN 液壓打包N產品:廢鋼壓塊圖4廢鋼壓塊生產工藝流程與產污節點圖廢鋼壓塊生產工藝流程簡介:①輻射監測:采用輻射檢測儀對來料進行監測,避免來料中夾雜放射物物質。②原料分揀:由專業物資回收公司使用汽車將從社會回收的且已經壓扁或打包處理過的廢鋼運至項目所在地2#車間內廢鋼庫房進行暫存,因入庫料為打包好塊狀料,故原料卸料不會有粉塵產生,然后采用人工主要對來料進行分揀,挑選出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對于不合格原料直接退回物資回收公司,原料分揀工序產生設備運行噪聲(N)及不合格料(S1)。③原料卸料入庫:分揀完成后原料堆放整齊于2#廠房內暫存用于生產,該工序產生噪聲(N)。④剪切:回收回來部分廢鋼尺寸較大,無法直接液壓打包成塊,需進行剪切,該工序僅產生噪聲(N)。⑤液壓打包:采用液壓打包機將廢鋼整體打包成長寬高均為30cm的廢鋼壓塊,即得產品,該工序產生設備運行噪聲(N)。29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污染分析施工期大氣污染源主要來自新建研發樓、生產車間建設期間開挖土方及土石方運輸所產生的揚塵,裝修階段油漆廢氣。施工期廢水主要來自于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施工廢水。施工期間的噪聲源主要來自于挖掘機、土石方運輸汽車等設備噪聲,其聲級程表20施工期主要噪聲源的聲級值單位[dB(A)]序號聲源名稱噪聲級范圍(距源10m處)1運輸卡車85~942挖土機80~93施工階段的開挖土地將有少量廢土產生,土方量較少,表現特征為產生時間短,影響范圍為附近周圍環境;此外還包括一些建筑垃圾。另外,施工期間施工人員還將產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即每人每天1.0kg。二、營運期污染分析擴建項目無新增廢氣產生與排放。擴建項目新增自來水用量450t/a,全部為職工生活用水,具體核算依據如下:項目職工定員30人,采用單班制工作,參照《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2009版,車間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額應根據車間性質確定,宜采用30L/人?班~50L/人?班,本項目按照50L/人?班核算,全年工作300天,則生活用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及濃度分別為COD435mg/L、BOD5200mg/L、SS200mg/L、NH3-N30mg/L。擴建項目用排水平衡情況詳見圖5。301.2接管進入當涂縣第二污水1.2接管進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5生活用水化糞池圖5擴建項目用排水平衡圖(單位:t/d)擴建項目完成后,全廠用排水平衡情況詳見圖6。2.4接管進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化2.4接管進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化糞池生活用水3.0圖6全廠用排水平衡圖(單位:t/d)擴建項目水污染物產生與排放情況詳見表21。表21建設項目水污染物產生與排放情況污染源名稱廢水量(t/a)污染物名稱污染物產生情況治理措施污染物名稱污染物排放情況排放去向濃度(mg/L)產生量(t/a)濃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360CODBOD5氨氮435200200250.0720.0720.009經化糞池預處理CODBOD5氨氮300200250.0540.0720.009接管進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完成后,全廠廢水僅為現有及擴建新增的生活污水,全廠生活污水外排濃度認可滿足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要求。擴建項目完成后,新增高噪聲設備主要為剪切機、液壓打包機、抓鋼機、裝載機,單臺設備源強約85-100dB(A),經采取減振、隔聲等降噪措施,可降噪15-25dB(A)。固體廢物擴建項目新增固廢主要為:分揀不合格廢料(S1)及人員生活垃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 (GB34330-2017),對本項目產生的副產物(依據產生來源、利用和處置過程鑒別屬于固體廢物并且作為固體廢物管理的物質)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等進行屬性判定。(1)分揀不合格廢料(S1):分揀工序不合格料產生量約為90t/a,直接退回31物資回收公司重新發貨。(2)生活垃圾:擴建項目新增職工定員30人,生活垃圾產生量按照人均1kg/d計,則生活垃圾產生量為9t/a,可委托環衛有償清運。擴建項目副產物產生情況匯總表見表22、擴建項目固廢產生情況匯總表見表23。表22項目副產物產生情況一覽表副產物名稱產生工序形態主要成分預測產生量(t/a)種類判斷*固體廢物副產品判定依據1原料S1分揀工序廢鋼等90√-《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2017)》2生活垃圾生活/9√-*注:種類判斷,在相應類別下打鉤。表23項目固廢產生情況一覽表固廢名稱屬性產生工序主要成分危險特性鑒別方法危險特性廢物類別廢物代碼估算產生量1不合格廢一般工業廢物分揀廢鋼等固體廢物編號表無-8590t/a2生活垃圾-生活/固體廢物編號表無-999t/a分析擴建項目建成后,全廠污染物排放匯總見表24。表24全廠污染物排放匯總表單位:t/a類別污染物名稱原有項目排放量擴建項目“以新帶全廠排放量排放增加量產生量削減量排放量廢水廢水量36036003600720+360+0.009COD0.04900.216氨氮0.0090.00900.00900.018生活垃圾09900000一般固廢0909000032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產生及預計排放情況類型排放源(編號)污染物名稱處理前產生濃度及產生量(單位)排放濃度及排放量(單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生活污水360t/aCODBOD5200mg/L,0.072t/a150mg/L,0.054t/a200mg/L,0.072t/a200mg/L,0.072t/a氨氮25mg/L,0.009t/a25mg/L,0.009t/a電離輻射與電磁輻射項目工藝生產如果存在射線,可能存在放射性,輻射評價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需另行委托評價。廢物辦公、生活生活垃圾9t/a不合格廢料90t/a退回物資回收單位90t/a聲擴建項目新增高噪聲設備為剪切機、打包機等,單臺設備源強約dBA離衰減后,可使廠界周圍晝間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即:3類晝間噪聲值≤65dB(A)。其它無。無無主要生態影響(不夠時可另附頁)無。33分析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FF間,設備定位、安裝及調試工程,對外環境影響較小,本次不予評述,本次主要評述新建工程對外環境的影響分析,具體如下: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擴建項目施工期的大氣污染源主要來自土石方和建筑材料運輸所產生的揚塵和房屋裝修的油漆廢氣。1)施工揚塵在整個施工期間,產生揚塵的作業主要有土地平整、打樁、開挖、回填、道路澆注、建材運輸、露天堆放、裝卸和攪拌等過程,如遇干旱無雨季節,在大風時,施工揚塵將更嚴重。在同樣路面清潔情況下,車速越快,揚塵量越大;而在同樣車速情況下,路面清潔度越差,則揚塵量越大。根據類比調查,一般情況下,施工場地、施工道路在自然風作用下產生的揚塵所影響的范圍在100m以內。抑制揚塵的一個簡潔有效的措施是灑水。如果在施工期內對車輛行駛的路面實施灑水抑塵,每天灑水4~5次,可使揚塵減少70%左右。表25為施工場地灑水抑塵的試驗結果。由該表數據可看出對施工場地實施每天灑水4~5次進行抑塵,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揚塵,并可將TSP污染距離縮小到20~50m范圍。表25施工場地灑水抑塵試驗結果單位:mg/m3距離5m20m50m100mTSP小時平均濃度不灑水2.890.86灑水2.010.670.60施工揚塵的另一種重要產生方式是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和攪拌作業,這類揚塵的主要特點是受作業時風速大小的影響顯著。因此,禁止在大風天氣時進行此類作業以及減少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是抑制這類揚塵的一種很有效的手段。施工期揚塵治理措施需嚴格參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定》 (建質[2014]28號)、《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執行,具體措施如下:34(1)施工現場實行圍擋封閉。主要路段施工現場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現場圍擋高度不得低于1.8米,圍檔底邊應當封閉并設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漿外漏。(2)施工現場出入口道路實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備車輛沖洗設施。對駛出施工現場的機動車輛沖洗干凈,方可上路。(3)施工現場內道路、加工區實施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積土,裸露場地應當采取覆蓋或綠化措施。(4)施工現場設置灑水降塵設施,安排專人定時灑水降塵。(5)施工現場土方開挖后盡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時回填的場地,采取覆蓋等防塵措施;砂石等散體材料集中堆放并覆蓋。(6)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類堆放,嚴密遮蓋,采用封閉式管道或裝袋清運,嚴禁高處拋灑。需要運輸、處理的,按照市、縣(區)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線路和要求,清運到指定的場所處理。(7)外腳手架應當設置懸掛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并保持嚴密整潔。(8)施工現場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9)施工現場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攪拌混凝土和砂漿采取封閉、降塵措施。(10)運進或運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產生揚塵的材料,應采取封閉運輸。(11)拆除工程工地的圍擋應當使用金屬或硬質板材材料,嚴禁使用各類砌筑墻體;拆除作業實行持續加壓灑水或者噴淋方式作業;拆除作業后,場地閑置1個月以上的,用地單位對拆除后的裸露地面采取綠化等防塵措施。(12)根據《安徽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Ⅲ級(黃色)預警以上或氣象預報風速達到五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土方挖填和轉運、拆除、道路路面鼓風機吹灰等易產生揚塵的作業。此外,根據2014年3月26日馬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馬鞍山市文明施工和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建設單位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也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35(1)“六必須”、“六不準”,即必須圍擋作業、必須硬化道路、必須設置沖洗設施、必須及時灑水作業、必須落實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現場;不準車輛帶泥出門、不準車輛冒頂裝載易產生揚塵材料、不準高空拋撒建筑垃圾、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不準場地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2)主要路段施工現場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施工現場圍擋高度不得低于1.8m。同時項目施工過程也應嚴格執行《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5年3月122號,2018年6月27日)中關于施工揚塵監管的相關規定內容,具體如下:A.《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1)施工現場實行圍擋封閉,出入口位置配備車輛沖洗設施;(2)施工現場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區等采取硬化處理措施;(3)施工現場采取灑水、覆蓋、鋪裝、綠化等降塵措施;(4)施工現場建筑材料實行集中、分類堆放。建筑垃圾采取封閉方式清運,嚴禁高處拋灑;(5)外腳手架設置懸掛密目式安全網的方式封閉;(6)施工現場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垃圾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7)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采取封閉運輸;(8)建筑垃圾運輸、處理時,按照當涂縣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清運到指定的場所處理;(9)啟動Ⅲ級(黃色)預警或氣象預報風速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土方挖填、轉運和拆除等易產生揚塵的作業。B.《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相關規定: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2)油漆廢氣36室內裝修階段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材料主要是人造板以及油漆等有機溶劑(主要有溶劑型涂料、溶劑型膠粘劑,水性阻燃劑、防水劑、防腐劑及防蟲劑等)等。其主要污染因子為二甲苯,此外還有極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裝修階段的油漆廢氣排放周期短,且作業點分散。因此,在裝修油漆期間,應加強室內的通風換氣,油漆結束完成以后,也應每天進行通風換氣一至二個月后才能使用。由于裝修時采用的三合板和油漆中可能含有甲醛、甲苯、二甲苯等影響環境質量的有毒有害物質揮發時間較長,所以使用期也要注意室內空氣的流暢。2、水環境影響分析擴建項目施工期廢水為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及施工廢水。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為COD、BOD5、SS、氨氮等,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直接排入開發區污水管網,最終進入當涂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施工期間,在排污工程不健全的情況下,應盡量減少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現象。施工現場必須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溝等水處理構筑物,對施工期廢水,按其不同的性質,分類收集,施工廢水經沉淀澄清后回用,無外排;經采取如上措施后,施工期廢水對周圍水環境不會造成明顯影響。3、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施工期間需要挖土,會產生少量的棄土和棄渣,在運輸各種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磚、木材等)過程中以及在工程完成后,會殘留不少廢建筑材料。施工期間開挖的土方,應由企業委托相關單位處置,清運至指定位置,并注意覆蓋防拋撒、防起塵。對于建筑垃圾,其中的鋼筋可以回收利用,其它的混凝土塊連同棄渣等均為無機物,可送至專用垃圾場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帶。在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應要求施工單位規范運輸,不得隨意傾倒建筑垃圾。房屋裝修階段產生的裝修垃圾,必須及時外運,在固定垃圾堆場處置。另外施工期間施工人員還將產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人均產生量約1kg/d。應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內,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4、噪聲環境影響分析施工期噪聲源主要為施工機械和交通車輛,根據表18《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進行評價。37為使本項目施工期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降到最低,必須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嚴格按照施工噪聲管理的有關規定,夜間不得進行打樁作業;(2)如需夜間施工,需按照《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2010年)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即“……因生產工藝等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并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施工單位應當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提前2日公告附近居民,并告知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因此馬鞍山邁美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若需夜間施工,需申請夜間施工證明,并以告示形式提前2天告知附近居民,未經批準,夜間不得施工;(3)施工機械應盡可能放置于對廠界外造成影響最小的地點;(4)作業時在高噪聲設備周圍設置遮擋物;(5)加強車輛的管理,建材等運輸盡量在白天進行,并控制車輛鳴笛。施工期在多臺機械設備同時作業時,各臺設備產生的噪聲會產生疊加,根據類比調查,疊加后的噪聲增值約3-8dB(A),一般不會超過10dB(A)。施工機械的噪聲由于噪聲級較高,在空曠地帶傳播距離較遠,項目附近的姜家橋居民會受到施工噪聲的影響,因此必須合理地安排機械作業的施工時間,尤其在中午12:00—14:00及夜間必須嚴禁這類機械的施工作業,以免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休息。營運期環境影響分析:項目車間內裝載機等車輛運行過程排放汽車尾氣,排放量不大,經自然擴散,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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