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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PAGE3092023年法碩聯考專業基礎知識歷年真題考試題庫【含真題、典型題】一、單選題1.甲公司欠乙公司貨款100萬元,后甲公司分立為丙、丁、戊三個公司,且丙、丁、戊三個公司約定由丙公司承擔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債務。對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I00萬元貨款,乙公司()。A、只能要求丙公司單獨承擔責任B、應當要求丙、丁、戊三個公司分別按照從原甲公司承繼的資產比例承擔責任C、可以要求丙、丁、戊三個公司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D、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擔該筆債務,但是丁公司、戊公司應當承擔補充責任答案:C解析:
《合同法》第9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公司法》第176條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2.下列關于訴訟時效的表述,正確的是()。A、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屬于強制期間,當事人不得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B、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一方請求撤銷合同的,適用訴訟時效C、無因管理中,本人因不當無因管理行為產生的賠償損失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事實之日起計算D、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義務后,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法院應當支持答案:A解析:
A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B項,上述解釋第7條規定,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一方請求撤銷合同的,應適用《合同法》第55條關于1年除斥期間的規定。對方當事人對撤銷合同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被撤銷,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合同被撤銷之日起計算。C項,上述解釋第8、9條規定,對不當得利請求權、無因管理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除了明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請求權發生的事實之外,同時必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對方當事人或管理人。D項,上述解釋第22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義務后,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根據以下案情,回答
甲村為了灌溉A地,與乙村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000元,在乙村的水庫取水10000立方米;期限為20年。合同簽訂后,雙方辦理了權利登記。一年后,甲村將A地發包給丙。后丙將部分承包地轉包給丁。
在丙將部分承包地轉包給丁后,關于取水的權利表述正確的是()。[2017年真題]A、只有丙有權取水B、只有丁有權取水C、丙、丁均有權取水D、丙、丁均無權取水答案:C解析:
《物權法》第162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享有地役權或者負擔地役權的,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時,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宅基地使用權人繼續享有或者負擔已設立的地役權。第164條規定,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轉讓的,地役權一并轉讓,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題中,甲村是土地所有權人,享有對乙村水庫的地役權,甲村在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時,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丙繼續享有甲村設立的取水權。后丙又將部分土地轉包給丁,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地役權一并轉讓,丁也有權取水。4.根據物權客體的種類,物權可分為()。[2009年非法學真題]A、完全物權與限定物權B、主物權與從物權C、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D、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答案:C解析:
根據物權的標的物或客體種類的不同,物權可以分為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A項劃分標準是對標的物的支配范圍。B項劃分標準是物權有無從屬性。D項劃分標準是標的物支配內容上的差異。5.下列選項中,可以質押的是()。[2005年非法學真題]A、動產和智力成果B、動產和權利C、智力成果和權利D、人身利益和權利答案:B解析: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質權包括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智力成果為知識產權的客體,人身利益為人身權的客體。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不能成為質權的客體。6.甲將電腦交給乙保管。丙得知后,誘使乙將電腦低價賣給了自己。后電腦被丙遺失,被丁拾得。該電腦的所有權人是()。[2013年真題]A、甲B、乙C、丙D、丁答案:A解析:
善意取得,又稱即時取得,是指無權處分他人動產或不動產的占有人,在不法將其占有的他人動產或不動產讓與第三人后,如果受讓人在取得該動產或不動產時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該動產或不動產的所有權,原動產或不動產的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的制度。其成立要件有:①出讓人無權處分;②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③以合理的價格轉讓;④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本題中,丙誘使無權處分人乙低價出賣電腦給自己,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故丙無法取得所有權;而丁拾得遺失物的情況也不適用于善意取得,故電腦的所有人依然屬于甲。7.甲無票乘坐公交車被發現,司乘人員將其控制在車廂內至終定站,令甲到調度室反省4小時。司乘人員的此種行為屬于(
)。[2010年真題]A、侵權行為B、自助行為C、正當防衛D、緊急避險答案:A解析:
AB兩項,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在情勢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對他人的財產或者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應措施,而為法律或社會公共道德所認可的行為。但是這種手段一般只能對債務人、加害人的財產或行動自由施加臨時性拘束,事后及時提請有關當局處理。本題中,司乘人員責令甲在調度室反省4小時不符合自助行為的限定條件,已經構成對甲人身自由的侵害。CD兩項,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是在行為人有現實性的危險時所采用的行為,本題中,司乘人員并未面臨現實性的危險,不存在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的情形。8.住所地在長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設立了一家分公司。該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與北京實達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實達公司的樓房一層,年租金為30萬元。現分公司因為拖欠租金而與實達公司發生糾紛。下列判斷正確的是()。A、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法律責任由合同的當事人獨立承擔B、該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又無四海公司的授權,租賃合同無效C、合同有效,依該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四海公司承擔D、合同有效,依該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答案:C解析:
法人的分支機構,是指以法人的財產設立的相對獨立的法人的組成部分。根據法人的理論,法人的分支機構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可以從事與其業務有關的必要的經營行為。我國《公司法》第14條第1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本題中,四海公司分公司行為的法律責任仍然由四海公司承擔。9.我國在基于法律行為引發的物權變動上采取的立法模式是()。A、債權意思主義B、物權形式主義C、債權形式主義D、以債權形式主義為原則,以債權意思主義為例外答案:D解析:
我國物權變動的立法模式原則上采取債權形式主義,例外采用債權意思主義。10.我國物權法沒有明確規定的用益物權類型是()。A、典權B、地役權C、建設用地使用權D、土地承包經營權答案:A解析:
《物權法》規定的用益物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役權。我國雖然承認典權制度,但《物權法》對典權沒有規定。11.下列選項中,屬于民事法律事實的是()。[2014年非法學真題]A、王某報考公務員B、孫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C、崔某請李某吃飯D、林某代孿生妹妹舉行結婚儀式答案:B解析:
民事法律事實,是指依法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而客觀現象是否能夠成為民事法律事實,取決于法律的規定。ACD三項,這三種行為不受法律規范調整,不發生法律效果,所以不屬于民事法律事實。B項,建造房屋行為涉及到法律的相關規定,會產生法律效果,屬于民事法律事實。12.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2011年非法學真題]A、中止B、中斷C、延緩D、解除答案:D解析:
《婚姻法》第26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13.甲、乙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下丙。丙的出生屬于民事法律事實中的()。[2016年真題]A、事實行為B、違法行為C、狀態D、事件答案:D解析:
民事法律事實可分為行為和非行為事實兩類:①行為,是指人有意識的活動;②非行為事實,是指行為以外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事實,其中,非行為事實又分為事件與狀態兩類:①事件是指某種客觀現象的發生。例如,人的出生、死亡;②狀態是指某種客觀現象的持續。例如,物的繼續占有。AB兩項,丙的出生與丙的意志無關,并非丙有意識的活動,因此,對于丙而言,出生屬于非行為事實,而不是行為。CD兩項,丙的出生本身是一種客觀現象的發生,而非客觀現象的持續,所以屬于非行為事實中的事件,而不是狀態。14.對債務人實施的下列行為,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是()。[2014年真題]A、收養子女導致其償還債務困難B、放棄繼承權導致其財產未增加C、以市場交易價72%的價格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D、以市場交易價135%的價格購入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且出讓人知道該情形答案:D解析:
債權人撤銷權,是指債權人享有的依訴訟程序申請法院撤銷債務人實施的損害債權行為的權利。其中,轉讓價格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市場價的70%的,一般可以視為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而對轉讓價格高于當地指導價或市場價的30%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高價。15.某賓館為了8月8日的開業慶典,于8月7日向電視臺租借一臺攝像機。慶典之日,工作人員不慎摔壞攝像機,賓館決定按原價買下,以抵償電視臺的損失,遂于8月9日通過電話向電視臺負責人表明此意,對方表示同意。8月15日,賓館依約定向電視臺支付了價款。攝像機所有權何時轉移()。A、8月7日B、8月8日C、8月9日D、8月15日答案:C解析:
本題中,某賓館與電視臺之間已經形成了租賃攝像機的關系,該攝像機已經為某賓館所占有。后雙方當事人又于8月9號就買賣該攝像機達成了協議,同時也就是對動產物權的轉讓達成了合意,該攝像機的所有權于此時發生移轉,賓館與電視臺之間通過簡易交付方式完成了對攝影機的財產轉移。16.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內容中,具有主導性的權利是()。A、專有權B、共有權C、成員權D、社員權答案:A解析: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內容包括專有權、共有權和成員權(社員權)三部分,其中,專有權具有主導性,專有權是共有權和成員權的基礎,具有主導地位。17.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是()。A、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行為B、通過當事人追認后才能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C、只有該行為的當事人一方申請法院宣告無效時,法院方可做無效宣告D、不發生當事人預期法律后果的行為答案:D解析:
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已經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嚴重欠缺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因而自始、絕對、確定、當然不按照行為人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意思表示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是不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但并不意味著這個行為就不產生其他法律效力。另外,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任何一個民事主體都可以訴請法院認定其無效,法院也可以在處理民事糾紛時依職權主動宣告其無效。18.學校委托教務人員王某購買一批教學器材。王某到百貨公司購買時,恰逢該公司舉行有獎銷售,王某抽中數碼相機一臺。該相機應當()。[2013年非法學真題]A、歸學校所有B、歸王某所有C、歸學校與王某共有D、歸學校所有,但學校應給王某適當獎勵答案:A解析:
委托代理,又稱意定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權而發生的代理。本題中,王某與學校之間的代理關系是委托代理。
《民法總則》第162條規定,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王某是以學校的名義購買教學器材,也是以學校名義抽獎,獎品理應歸學校。19.下列行為中,應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定罪處罰的是()。[2010年非法學真題]A、公安機關辦案人員甲打電話告知犯罪嫌疑人張三將對其執行逮捕的機密,張三聽后隨即潛逃B、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乙接受國外情報機構收買,為其提供所掌握的國家秘密C、有限責任公司工程師丙未經許可,私自出售本單位保密的專有技術配方D、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丁為籌措兒子的留學費用,將掌握的國家秘密出售給境外媒體答案:A解析: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本題中,甲故意泄露國家秘密,致使犯罪嫌疑人張三潛逃,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BD兩項,乙和丁的行為都構成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C項中,丙的行為可能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20.下列情形中,應當實行數罪并罰的是()。A、甲搶劫某婦女現金5000元和1張信用卡,并強迫該婦女給其丈夫打電話,讓其丈夫在信用卡中打人1萬元現金。該婦女便給其丈夫打電話,謊稱發生車禍,讓丈夫打入1萬元。甲將1萬元現金取走后放了該婦女。甲的行為構成搶劫罪和綁架罪,應當數罪并罰B、乙違章駕車將路人王某撞成重傷,因害怕被目擊者發現而王某拖入水溝中,然后駕車逃跑。王某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乙
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殺人罪,應當數罪并罰C、司法工作人員丙由于收受巨額賄賂而徇私枉法,構成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應當數罪并罰D、走私犯丁以暴力方法抗拒緝私,應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務罪實行數罪并罰答案:D解析:
甲搶劫某婦女現金5000元和1張信用卡,構成搶劫罪。此外,甲又逼迫被害人欺騙其丈夫讓他往信用卡中打錢,該行為并不構成綁架罪,因為綁架罪中行為人以被綁架人為人質相要挾,向其家屬勒索財物。甲讓婦女打電話取錢的行為只不過是搶劫行為的延續。只能定搶劫罪。乙違章駕車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論處。《刑法》第399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因受賄而徇私枉法的,以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擇一重罪處罰。《刑法》第157條第2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緝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務罪實行數罪并罰。21.甲有一套別墅,甲的下列何種行為不能體現物權的性質()。A、甲將此房做抵押進行貸款B、甲制止欲侵占此房的乙C、甲居住于此房的行為D、甲出賣此房后要求買主支付房款的行為答案:D解析: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A項體現了甲對房屋的處分權。B項體現了所有權的排他性。C項體現了甲對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D項屬于債權。22.下列選項中,不能發生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是()。A、權利人死亡,尚未確定繼承人B、權利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而無法定代理人C、權利人申請強制執行D、權利人被其他人禁閉無法主張權利答案:C解析:
根據《民法總則》第194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①不可抗力;②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③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④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⑤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23.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的年齡差應當為()。[2012年非法學真題]A、30周歲以上B、35周歲以上C、40周歲以上D、45周歲以上答案:C解析:
《收養法》第9條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24.王某將自己出生僅一個月的男嬰賣給李某作為養子,獲得人民幣2萬元現金。其行為構成()。A、拐賣兒童罪B、遺棄罪C、無罪D、拐騙兒童罪答案:A解析:
根據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定,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其中,“兒童”一般指14周歲以下的人。拐騙是指行為人以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處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脫離其家庭或監護人;綁架是指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麻醉等方法,將兒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脫離其家庭或監護人;收買指在出賣之前支付錢物,購買兒童,收買既可以是向其他人販子收買,也可以是向被害人的親屬收買;販賣是指將已控制在手中的兒童轉賣給他人;接送是指在拐賣兒童過程中,負責藏匿、看管、轉換車船等中間轉運。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以拐賣兒童罪論處。在此案中,將自己出生一個月的嬰兒出賣給他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25.在下列關于定金擔保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定金是法定擔保B、定金擔保的標的物可以是金錢和動產C、定金合同是從合同D、定金合同是諾成合同答案:C解析:
定金,是指為擔保合同的訂立、成立或生效、履行,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后至履行前給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定金具有如下特征:①定金擔保屬于約定擔保,而不是法定擔保。②定金擔保的標的物僅限于金錢。③設定定金擔保是為了主合同的履行,因而定金合同屬于從合同。④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因而定金合同屬于實踐合同。26.甲乙雙方約定: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設備,但乙方所附條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設備有富余。合同中的這一條件約定在民事法律行為理論上稱為()。[2000年非法學真題]A、附延緩期限的行為B、附否定的解除條件的行為C、附肯定的延緩條件的行為D、附肯定的解除條件的行為答案:C解析: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根本區別在于: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中所附條件的發生具有不確定性;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為中所附期限是必然到來的,本題中,“設備在這一期限有富余”是不確定的,由此判明本題屬于附條件。判斷某一條件是延緩條件還是解除條件關鍵是看條件的成就是使合同生效還是失效。即延緩條件就是所附條件使合同的生效時間向后推遲,依此推理本題所附條件為延緩條件。條件是肯定還是否定,主要是根據所附條件的表達是肯定句還是否定句而定,帶
有否定字眼的就是否定條件,其余就是肯定條件。27.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發生下列情形,其中導致新穎性喪失的是()。[2015年真題]A、在國內試銷產品B、在規定的學術會議上首次發表C、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D、在中國政府主辦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答案:A解析:
《專利法》第24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①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規定的學術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③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28.章某為曙光中學初一學生。某日,在放學回家路過育才幼兒園時,章某用彈弓射樹上小鳥,不料誤傷在園內玩耍的幼兒呂
某。呂某的損害應由()。[2014年非法學真題]A、曙光中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B、育才幼兒園承擔全部賠償責任C、章某的監護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D、育才幼兒園和章某的監護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答案:C解析:
《侵權責任法》第32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本題中,初中生章某對呂某造成的損害賠償由呂某的監護人承擔。而第三人造成在校或幼兒園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僅在未盡到管理職責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29.甲將母親的骨灰葬于乙村墳地時,將自己的一對手鐲隨葬。該手鐲的所有權屬于()。[2016年真題]A、甲母B、甲C、乙村D、國家答案:B解析:
手鐲在隨葬之前,所有權屬于甲。甲決定將手鐲隨母親的骨灰葬于乙村,是對手鐲行使處分權,其處分意思是將手鐲埋藏于母親身邊,但是所有權沒有發生變更,手鐲的所有權依然屬于甲。《物權法》第113條規定,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物權法》第114條規定,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文物保護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本題中,手鐲的所有權人是明確的,所以該手鐲的所有權不屬于國家。30.下列選項所列情形不屬于自首的是()。A、馬某在某市場為其盜竊所得的價值總計5000元的財物尋找買主時,民警劉某見其神色緊張、形跡可疑,便將其叫到派出所詢問審查,馬某以為罪行被發現,遂如實供述了盜竊的犯罪事實B、胡某在盜竊銀行時被當場抓獲。在審問中,胡某又主動交代曾盜竊作案5起,累計財物價值2萬元的犯罪事實C、蔡某在行車過程中,由于車速過快,將正常行走的陳某撞成重傷。蔡某肇事后,當即打電話報告了市交警大隊,采取了保護現場的措施,聽候處理,并將陳某及時送醫院搶救。陳某經搶救無效死亡。蔡某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D、周某盜竊侯某家現金1萬元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到后來又翻供,一直到法庭審判過程中的被告人最后陳
述階段,周某才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答案:B解析: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A項,犯罪分子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罪行的,也是自首。B項,胡某的主動交代不構成自首,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要想成立自首,其所供述的必須是司法機關已經掌握的罪行之外的其他種罪行。C項,蔡某犯罪之后自動投案,如實交代自己交通肇事的罪行,構成自首。D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認定為自首,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應當認定為自首。31.下列權利中,著作權人可以轉讓的是()。[2014年真題]A、署名權B、發行權C、修改權D、保護作品完整權答案:B解析:
《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可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其中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以及保護作品完整權。人身權是不得轉讓的,本題中,只有作為財產權的發行權能夠轉讓。32.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是()。[2013年真題]A、參加體育比賽所獲獎金B、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C、通過法定繼承分得的遺產D、以婚前個人存款炒股所得的收益答案:B解析: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①一方的婚前財產;②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④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33.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的,喪失繼承權。[2002年非法學真題]A、過失殺害被繼承人B、故意殺害其他繼承人C、遺棄被繼承人D、虐待被繼承人答案:C解析:
《繼承法》第7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①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②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③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④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34.2006年7月27日,某農用航空服務站為某村進行飛行防治病蟲害作業,多次超低空飛經個體養雞戶張某的雞舍上空。飛機飛行的噪音使張某的雞群受到驚嚇,雞陸續死亡,累計2000余只。此種侵權行為屬于()。[2009年非法學真題]A、一般侵權B、高度危險作業侵權C、環境污染侵權D、產品缺陷侵權答案:C解析:
《侵權責任法》第65條規定,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環境污染侵權屬于特殊侵權行為。本題中,某農用航空服務站所實施的污染環境的行為屬于噪聲污染,該噪聲污染導致張某的財產損害,構成環境污染侵權。35.關于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是()。A、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B、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C、判處死緩,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D、判處死緩,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答案:D解析:
根據《刑法》第78條第2款規定,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①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②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③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50條第2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36.甲公司以自己的一棟房屋作抵押,向乙銀行借款200萬元,約定2011年12月3日一次性還本付息。甲公司到期未清償債務,乙銀行多次催收未果,最后一次催收時間是2013年3月9日。乙銀行的抵押權能夠得到法院保護的最后日期是()。[2016年真題]A、2012年12月3日B、2013年12月3日C、2014年3月9日D、2016年3月9日答案:D解析:
《物權法》第202條規定,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本題中,主債權的訴訟時效因銀行的多次催收發生中斷,最后一次催收時間為2013年3月9日,從最后一次催收時間開始計算訴訟時效3年,主債權的訴訟時效截止至2016年3月9
目,行使抵押權的訴訟時效期間也截止至2016年3月9日。37.甲、乙雙方同意協議離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記機關代為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根據我國法律,丙()。[2012年非法學真題]A、不得代理B、可以代理C、在取得甲書面授權后可以代理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答案:A解析:
《民法總則》第161條第2款規定,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據此,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不得代理。38.下列選項中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要求的是()。A、排斥相對確定的法定刑B、罪刑規范必須清楚明確C、禁止適用類推解釋D、禁止事后法答案:A解析:
罪刑法定原則的具體要求體現在:①禁止類推解釋。②排斥習慣法,實行成文法。③排斥絕對不定期刑,我國刑法實行的是相對確定法定刑主義。④禁止事后法,即禁止重法溯及既往,禁止法外用刑。罪刑法定原則在時間效力上體現為從舊兼從輕原則。⑤罪刑規范必須清楚明確,排斥含混模糊的規范。⑥禁止處罰不當罰行為、禁止不均衡、殘酷的刑罰。⑦罪刑法定原則在犯罪特征中體現為刑事違法性。39.我國《民法總則》第8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下列行為中不違反該條規定的是()。A、甲某將自家的垃圾傾倒在馬路中央B、乙拒絕接受丁遺贈給其一臺電腦的行為C、丙組織一幫朋友在自己的房間里打牌直到深夜影響鄰居休息的行為D、戊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墳的行為答案:B解析:
違反社會公德、損害他人利益以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行使自己的權利的行為皆為非法。而放棄自己的權利又不危害他人及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則屬于法律允許的處分自己權利的行為,屬于私法自治的范疇。本題中,乙拒絕接受丁遺贈給其一臺電腦的行為是對自己權利的合法處分,屬于法律允許的行為。40.甲向首飾店購買鉆石戒指二枚,標簽表明該鉆石為天然鉆石,買回后被人告知實為人造鉆石。甲遂多次與首飾店交涉,歷時1年零6個月,未果。現甲欲以欺詐為由訴請法院撤銷該買賣關系,其主張能否得到支持()。A、不可以,因已超過行使撤銷權的1年除斥期間B、可以,因首飾店主觀存在欺詐的故意C、可以,因未過2年的訴訟時效D、可以,因雙方系因重大誤解訂立合同答案:A解析:
《合同法》第55條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本題中,首飾店的行為屬于欺詐,受欺詐人甲有撤銷權,但是應自甲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本題中已經歷時1年零6個月,所以甲的撤銷權已經消滅。41.下列權利中,屬于請求權的是()。[2006年非法學真題]A、物權B、人格權C、債權D、繼承權答案:C解析:
請求權,是指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債權是典型的請求權。物權、人格權、知識產權、繼承權等都屬于支配權。42.某年2月13日,某鄉政府將其所有的200畝果林發包給了張三,承包期限30年,每年承包費3000元,同日,張三預交了當年的承包費,鄉政府將果林交給張三,由其進行經營。不久,鄉政府改選,新鄉長上任后,便撕毀了與張三的承包合同,將果林包給了李四,李四也預交了承包費,雙方簽訂了承包經營合同。張三和李四發生糾紛,張三以鄉政府發生違約,侵害其承包經營權為由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令鄉政府繼續履行合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張三的承包經營權由于未登記,因此不得對抗善意的李四B、在承包期內,作為發包人的鄉政府有權隨時收回土地C、鄉政府擅自撕毀合同屬于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D、鄉政府的行為雖然違約,但張三只能要求損害賠償,不能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答案:C解析:
《物權法》第129、131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若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而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本題中,張三作為土地經營權人,并沒有轉讓其承包地,是鄉政府擅自違約,將土地另行發包,侵害了張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此處并不存在不經登記不得對抗的問題。鄉政府應當繼續履行與張三的合同,李四的損失應向鄉政府要求賠償。43.下列與保證責任有關的訴訟時效的表述錯誤的是()。A、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B、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止C、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D、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答案:C解析:
A項,《擔保法解釋》第36條規定,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C項,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BD兩項,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44.下列關于特種買賣合同的表述錯誤的是()。A、在分期付款買賣中,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所有權和風險承擔的轉移時間;沒有約定的,該時間應當是標的物交付之日B、試用買賣中,在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購買C、在憑樣品買賣中,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標的物與樣品相同,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的質量仍然應當符合同種物的通常標準D、在分期付款買賣中,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
同答案:B解析:
AD兩項,《合同法》規定,在分期付款買賣中,當事人可以約定標的物所有權和風險承擔的轉移時間;沒有約定的,該時間應當是標的物交付之日。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5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B項,試用買賣合同在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在買受人認可標的物時生效。買受人在試用期內享有選擇權。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C項,在憑樣品買賣中,當事人應當封存樣品,并可以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說明的質量相同,否則,出賣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但買受人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標的物與樣品相同,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的質量仍然應當符合同種物的通常標準。45.下列情形中,導致委托代理關系終止的是()。[2007年非法學真題]A、代理人經委托人同意,轉托他人代理B、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C、作為代理人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更換D、被代理人死亡答案:B解析:
《民法總則》第17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終止:①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③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⑤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D項,第174條規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有效:①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應當知道被代理人死亡;②被代理人的繼承人予以承認;③授權中明確代理權在代理事務完成時終止;④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實施,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代理。作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的,參照適用前款規定。可見,由于被代理人死亡導致委托代理關系終止有例外情況。46.甲公司因建樓急需水泥,遂向乙水泥廠發函,稱“我公司愿購貴廠××型水泥50噸,單價每噸300元,貨到付款”。第二天乙水泥廠即向甲公司發出貨物。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公司發函的行為是要約邀請B、乙水泥廠發貨的行為不構成承諾,因為承諾須以通知的方式發出C、乙水泥廠發貨的行為構成承諾,貨物到達甲公司時承諾生效D、乙水泥廠發貨的行為構成承諾,貨物發出時承諾生效答案:D解析:
《合同法》第22條規定,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本題中,甲公司向乙水泥廠發出要約,要約載明貨到付款,表明對方可以通過行為方式作出承諾,該承諾生效的時間為發貨時間。甲公司的發函具備要約的有效條件,不是要約邀請。以行為方式作出承諾的,承諾的生效時間為行為作出時,即發貨時間,而非貨物到達甲公司的時間。47.甲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滿6年。根據法律規定,其配偶()。[2010年真題]A、只能申請宣告甲失蹤B、只能申請宣告甲死亡C、只能先申請宣告甲失蹤,再申請宣告甲死亡D、既可以申請宣告甲失蹤,也可以申請宣告甲死亡答案:D解析:
宣告失蹤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經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請宣告死亡的條件,利害關系人可以不經申請宣告失蹤而直接申請宣告死亡。因此,甲的配偶在申請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時具有選擇權。48.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確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請撤銷對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國法律,該死亡宣告撤銷后,甲與乙原有的婚姻關系()。A、自行恢復B、不得自行恢復C、經乙同意后恢復D、經甲同意后恢復答案:B解析:
《民法總則》第51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本題中乙改嫁于丙,所以與甲的婚姻不得自行恢復。49.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幢四層的某住宅樓。對于該住宅樓行使分割請求權的表述正確的是()。A、在共有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四人沒有約定的,則甲無權請求分割該四層某住宅樓B、在共有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四人沒有約定的,乙只有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時才有權請求分割該四層某住宅樓C、在共有關系存續期間,不管四人是否有約定,只要出現重大理由,四人都有權請求分割D、在共有關系存續期間,即便四人有約定,丙也可以隨時請求分割該四層某住宅樓答案:C解析:
《物權法》第99條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50.甲廠自1995年起在其生產的炊具上使用“紅辣椒”商標,并于1997年8月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乙廠早在1997年6月就向商標局提出了在其炊具產品注冊“紅辣椒”商標的申請,但乙廠此前從未使用過該商標。該“紅燈籠”商標專用權應歸屬于(
)。A、甲B、乙C、甲和乙D、甲乙協商確定的一方答案:B解析:
《商標法》第31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51.下列關于共同抵押的表述,正確的是()。A、共同抵押屬于連帶抵押B、抵押權人可以就抵押物分別行使抵押權C、共同抵押是為擔保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的清償而設立的抵押權D、共同抵押屬于按份抵押答案:A解析:
ABD三項,共同抵押的抵押物之間存在連帶關系,因此,抵押權人可以任意就共同抵押物的某一抵押物行使抵押權,也有權整體行使,屬于連帶抵押。抵押權人可就標的物共同行使抵押權。C項屬于最高額抵押,而不是共同抵押。最高額抵押權是指在預定的最高債權額限度內,為擔保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的清償而設立的抵押權。52.下列關于共有所有權的表述正確的是()。A、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B、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C、建筑區劃內的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與物業公司共有D、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答案:D解析:
A項,《物權法》第73條規定,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B項,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C項,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D項,第74條第3款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53.下列選項中,屬于所有權原始取得的是()。A、采摘自家果園的果實B、國家對土地進行征收C、通過繼承取得遺產D、通過買賣取得標的物答案:A解析:
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先占、添附、生產、收益、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國有化、拾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沒收等。A項為收取孳息,屬于收益,為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式。通過買賣、互易、贈與、繼承遺產、接受遺贈以及行政征收等屬于所有權的繼受取得。54.甲為撰寫畢業論文,復印了某雜志上的一篇文章作為參考。甲的這一行為屬于()。[2011年非法學真題]A、法定許可使用行為B、侵權行為C、合理使用行為D、強制許可使用行為答案:C解析:
我國《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了著作權的合理使用行為,即使用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合理使用其著作權的行為,其中第6項規定,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55.下列行為中,屬于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的是()。[2010年非法學真題]A、甲8周歲)接受遠房親戚饋贈的現金1萬元B、乙14周歲)用壓歲錢購買價值2800元的金項鏈C、丙從某公司購買一輛無牌照的走私車D、丁因受對方欺詐買回一部不能使用的手機答案:D解析:
根據《民法總則》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可撤銷合同包括:①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②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③欺詐方以欺詐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對方利益的合同;④脅迫方以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對方利益的合同。A項屬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B項屬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為;C項屬于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所訂立的買賣合同,屬于無效民事法律行為。56.我國刑法分則條文多數采取()形式。A、簡單罪狀B、引證罪狀C、敘明罪狀D、空白罪狀答案:C解析:
我國刑法中,罪狀分為簡單罪狀、敘明罪狀、空白罪狀、空白罪狀與敘明罪狀并存形式和引證罪狀五種形式。其中,簡單罪狀,即在刑法分則條文中只簡單描述具體犯罪的基本特征而不作更多的解釋。敘明罪狀,是指在刑法分則條文中詳盡描述具體
犯罪基本特征的罪狀形式。空白罪狀,即在刑法分則條文中不直接敘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該犯罪行為所違反的其他法律、法規。空白罪狀與敘明罪狀并存形式,即以空白罪狀與敘明罪狀同時存在的形式描述某種具體犯罪。引證罪狀,即引用刑法分則的其他條款來說明某種犯罪的特征。罪刑法定原則是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罪刑法定原則要求法律規定明確,為了達到這個要求,必須對每個犯罪的構成特征作盡可能具體的規定,所以我國刑法分則條文多采用敘明罪狀的形式。57.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價目表上的報價購買某型號電腦一臺。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轉告乙公司其購買意向。在民法上,丙是甲的()。[2010年非法學真題]A、代理人B、代表人C、傳達人D、居間人答案:C解析:
本題中,甲委托丙轉告乙公司其購買電腦的意向,丙并沒有獨立的意思,僅僅是“轉達”甲的意思。這種“轉達”相當于照本宣科,因此,丙是甲的傳達人。58.下列所附條件有效的是()。A、如果一年前我的舊房子沒有拆,我現在就把房子租給你B、如果今年冬天我獨生子不回家,我就把房子租給你C、如果你能幫我搞到毒品,我就把工程承包給你D、如果天下雨,我送你一把雨傘答案:B解析:
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是指雙方當事人在民事法律行為中設立一定的事由作為條件,以該條件的成就與否(是否發生)作為決定該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產生或解除根據的民事法律行為。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所附條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未來性。條件應當是將來發生的事實,已經發生的事實,不得作為民事法律行為所附的條件。②或然性。條件應當是將來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的事實,具有或然性。③非法定性。法律規定或基于行為性質所決定的事實,不能成為民事法律行為所附的條件。④合法性。違法的和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不得成為民事法律行為所附的條件。A項表述屬于以前已經發生的行為,不滿足未來性條件。C項表述違法,不滿足合法性條件。D項表述的情形是必然發生的,不滿足或然性條件。59.下列選項中,形成相對法律關系的是()。A、甲將房屋出典給乙而在甲、乙之間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B、債權人與擔保人簽訂動產質押合同取得質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C、因人身傷害向侵權行為人要求支付賠償金而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D、因創作作品取得著作權而在作者與他人之間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答案:C解析:
因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繼承權而與他人之間形成的法律關系屬于絕對法律關系;因債權而與他人形成的法律關系屬于相對法律關系。ABD三項,典權關系、動產質押關系和著作權關系屬于絕對法律關系。C項,人身傷害損害賠償請求權屬于債權法律關系。60.甲向乙借款5萬元做生意,將自己價值6萬元的數碼相機質押給乙,雙方簽訂了質押合同書,甲將相機交與乙。依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本案()。A、質押物超過5萬元而全部無效B、質押物超過5萬元的部分的質押無效C、質押因未依法登記而無效D、質押合法有效答案:D解析:
根據《物權法》和《擔保法》有關規定,擔保物權的不可分性是指擔保物權設定后,擔保物權人可就擔保物的整體主張擔保物權,擔保物權不因擔保物、被擔保的債權及債務的分割或讓與而受影響。本題中,質物的價值雖然超過了主債權的價值,但依據質權的不可分性,債權人仍然可以就質物的整體實現擔保物權。根據《物權法》第212條規定,動產質權以交付(占有)為公示方式,動產質權于質押財產交付時設立。《擔保法》第71條第3款規定,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
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據此,甲將數碼相機交付給乙的時候,質押就已經成立,該質押合法有效,質物變賣之后超出債權的1萬元應當歸還甲。61.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的延長,由()決定。A、人民法院B、當事人事先的約定C、當事人事后的協商D、客觀情況答案:A解析:
《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6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越權訂立合同的效力是()。A、合同當然有效B、合同經法人的意思機關追認后有效C、除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合同有效D、合同因超出法人的經營范圍而無效答案:C解析:
《合同法》第50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63.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以下發明創造中不能授予專利權的是()。[2005年非法學真題]A、飲料的配方B、轉基因大豆的生產方法C、疾病治療儀的制造方法D、疾病的預防和治療方法答案:D解析:
《專利法》第25條規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①科學發現;②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③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④動物和植物品種;⑤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⑥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但是對于動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可以獲得專利權。64.下列權利中,可以轉讓的是()。[2012年非法學真題]A、勞動報酬請求權B、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C、支付租金請求權D、近親屬間的扶養請求權答案:C解析:
根據民法原理,財產權可由權利人轉讓,具有人身屬性的權利不得轉讓。ABD三項,均和權利人的人身緊密聯系,具有人身屬性,不可轉讓。C項,支付租金請求權為債權,屬于財產權,可以轉讓。65.依據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口頭遺囑屬于()。[2005年非法學真題]A、要式民事法律行為B、不要式民事法律行為C、要物民事法律行為D、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答案:A解析:
要式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必須采用某種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口頭遺囑雖然由遺囑人以口頭方式形成,但是單純的口頭形式不能發生遺囑效力,口頭遺囑不僅需要兩個無利害關系人在場見證,還需要見證人將口授的內容記錄下來,并由記錄人、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即便記錄人、見證人當場無法記錄的,也應當事后補記。因此,口頭遺囑屬于要式法律行為。66.下列行為中,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的是()。[2010年真題]A、通知B、追認C、要約D、催告答案:B解析:
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基于意思表示,旨在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而實施的行為。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具有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作用,是法律事實中行為的組成部分。ACD三項屬于準民事法律行為,亦即行為人以法律規定的條件業已滿足為前提,將一定的內心意思表示于外,從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為。67.根據法律規定,因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011年非法學真題]A、1年B、2年C、3年D、4年答案:D解析:
《合同法》第129條規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68.下列關于民事權利的表述,錯誤的是()。A、抵銷權是一種形成權B、知識產權是一種支配權C、債權請求權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權不存在對應義務答案:D解析:
支配權,是指可以對標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例如所有權。支配權對應的是不特定義務主體的不作為義務,所以其存在對應的義務。69.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無因管理的是()。A、將他人的汽車誤以為自己的汽車而修理B、幫助朋友報仇雪恨C、給佛堂添加香火D、鄰居甲家人煤氣中毒,鄰居乙砸開門窗,將中毒者送人醫院搶救答案:D解析:
A項,無因管理中管理人必須有為他人管理的意思,題中表述管理人是為自己管理事務。B項,無因管理中所管理的事務須為合法事務。C項,無因管理中管理的事務不能是純粹道德、宗教上的或者一般生活事務。D項屬于適法無因管理。適法無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他人管理事務,所管理事務利于本人,并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適法無因管理是無因管理,是阻卻違法性事由。70.駐看守所檢察干部張某,擅自將看守所在押已決犯孫某提出監室為自己打掃辦公室。隨后張某到外邊看電視,一個小時后返回辦公室,發現孫某已經不在辦公室。張某隨即出去尋找,后在街上找到孫某,之后,張某與孫某一起逛街。到下午3時許,孫某提出要回家去看女朋友,讓張某等一下,張某稍作猶豫,但隨即表示同意。孫某乘機脫逃,至今未能抓獲。張某的行為構成()。A、玩忽職守罪B、濫用職權罪C、私放在押人員罪D、不構成犯罪答案:C解析:
張某負有監管職責,違反規定,擅自將在押罪犯提出監室,給罪犯脫逃提供了機會。而且,張某競將罪犯獨自留在辦公室而自己外出看電視長達一個小時,以致發生罪犯孫某的第一次脫離監管。張某卻未吸取教訓,在找到孫某后,竟然陪其逛街,甚至答應其看望女朋友的要求,其稍作猶豫,表明認識到了孫某可能會再次脫逃,而且其排出孫某脫逃的依據毫無根據,所以不可能是過于自信的過失,而是放任脫逃的間接故意,因此,張某構成私放在押人員罪。71.所有權的繼受取得方式包括()。[2001年非法學真題]A、添附B、買賣C、拾得遺失物D、善意取得答案:B解析:
所有權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生產、收益、先占、添附、拾得遺失物、發現埋藏物、善意取得、國有化、沒收等。所有權繼受取得的方式包括法律行為(如買賣、贈與)和法律行為以外的事實行為(如繼承遺產、接受遺贈)。72.甲將自行車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誤將該自行車當成遺產繼承,后在使用過程中致自行車損壞。根據有關規定(
)。[2013年非法學真題]A、丙系惡意占有人B、丙應當返還自行車給甲C、丙應當向甲承擔違約責任D、丙應當賠償甲的損失答案:B解析:
保管合同,是指一方為另一方保管物品并按約定返還的合同。A項,丙不知道自行車非乙所有而繼承,不構成惡意占有。B
項,甲將自行車交給乙保管,二者之間形成保管合同。乙去世之后,因為其民事行為能力的終結,不能再繼續履行民事義務,故自行車應當返還。乙并不享有自行車的處分權,丙的繼承無效,甲依據物權的溯及力可以要求丙返還自行車。C項,保管合同之債是一種債務關系,債務關系是相對的,只發生在相對人之間,丙無須對甲承擔違約責任。D項,丙使用不慎并非出于重大過失,無需賠償甲的損失。73.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任何犯罪都必須具備犯罪客體和犯罪對象B、任何犯罪都會使犯罪對象遭受損害C、犯罪所用之物是犯罪客體的載體D、人體可以成為犯罪對象答案:D解析:
犯罪客體是犯罪活動侵害的、為刑法所保護的社會利益。犯罪對象是指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所侵犯的或直接指向的具體人、物或信息。A項,任何犯罪都必須具備犯罪客體,但不一定有犯罪對象,例如,組織、參加、領導恐怖組織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脫逃罪,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罪,偷越國(邊)境罪,這些犯罪都侵犯了某類犯罪客體,但是這些犯罪卻沒有犯罪對象。B項,任何犯罪都必然侵害一定的社會利益,即侵害一定的客體,但是犯罪對象不一定受到侵害。例如,盜竊電腦,電腦未必損壞,但是犯罪客體,即財產所有權受到了侵害。C項,犯罪所用之物是行為人實施犯罪所利用的物,例如,盜竊罪中,罪犯使用的繩索就是犯罪所用之物。犯罪所用之物并不是犯罪客體的載體,犯罪對象是犯罪客體的載體。D項,從物質表現形式上看,犯罪對象包括物體和人體兩種。74.乙公司擅自將甲公司借給其使用的一臺機器轉讓給丙公司。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若乙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將機器轉讓給丙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之間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B、若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義將機器轉讓給丙公司,乙公司的行為屬于無權代理行為C、丙公司可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該機器的所有權D、丙公司能取得該機器的所有權答案:A解析:
A項,無權處分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該合同有效。B項,無權代理,是指在沒有代理權的情況下以他人名義實施的民事行為的現象。CD兩項,《物權法》第106條規定,因無權處分訂立的合同,不影響買受人依據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75.下列選項中,不屬于民法平等原則內容的是()。A、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B、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C、民事主體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其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D、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一律平等答案:D解析:
民法中的平等原則主要包括:①民事主體權利能力一律平等;②民事主體法律地位平等;③民事主體權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④民事主體適用法律的平等。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不同的,我國《民法總則》明確規定了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根據具體的標準可以分為三種情況: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這種不同的劃分符合“不同情況不同對待”的要求,利于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平等。76.合伙合同存續期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關于法律是否允許的問題,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根據合伙合同的約定決定是否允許B、不允許。因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間的信任關系而存在C、合伙合同有約定的,依合同處理,無約定的,須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D、合同有約定的依約定處理,無約定的,須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答案:C解析:
在合伙經營過程中增加合伙人,書面協議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書面協議未約定的,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的,應當認定入伙無效。77.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運輸合同,約定由乙公司將甲公司的氯氣運至某市。甲公司在裝運時未按規定使用專用容器。運輸途中一罐氯氣滾落到馬路上,乙公司的司機甄某未察覺,氯氣泄漏致數人中毒。受害人的損害應由()。[2016年真題]A、甲公司承擔全部責任B、乙公司承擔全部責任C、乙公司與甄某承擔連帶責任D、甲公司與乙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答案:D解析:
《侵權責任法》第72條規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本題中,甲公司是氯氣的所有人,乙公司是氯氣的占有人,甲公司未按規定使用專用容器對氯氣進行包裝,乙公司在氯氣滾落馬路時未及時發現,甲、乙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責任。AB兩項,甲公司的行為與乙公司的行為相結合,造成了損害結果的發生,甲公司與乙公司是共同侵權行為,不是單獨承擔全部責任,而是承擔連帶責任。C項,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甄某是乙公司工作人員,在執行工作中造成的損害應由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78.《刑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該刑罰處理方式屬于()。A、消滅處理方式B、定罪免刑方式C、定罪判刑方式D、轉移處理方式答案:B解析:
刑事責任的解決方式包括定罪判刑方式、定罪免刑方式、消滅處理方式和轉移處理方式。其中,定罪免責方式,是指法院對犯罪人認定有罪作出定罪判決而免除處罰。《刑法》第24條第2款規定的對中止犯的免除處罰,就屬于定罪免刑方式。定罪判刑方式,是指法院對犯罪人認定有罪作出定罪判決的同時宣告適用相應的刑罰。消滅處理方式,是指行為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應負刑事責任,但由于法律規定的阻卻刑事責任事由的存在,使刑事責任歸于消滅,如犯罪已過追訴時效。轉移處理方式,是指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不是由我國司法機關解決,而是通過外交途徑解決。79.對發明創造新穎性不構成影響的公開是指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A、科技成果鑒定中的論證B、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泄露其發明創造C、申請人將發明創造內容寫入專著,但尚未出版D、他人在申請人處看到與專利申請有關的次要附圖答案:B解析:
《專利法》第24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①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③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80.甲借錢給乙,乙為此將其電動車出質于甲。后甲向丙借款,未經乙同意將電動車出質于丙,在丙占有期間該車因不可抗力滅失。根據物權法規定,乙的損失應由()。[2014年真題]A、甲承擔全部賠償責任B、乙自己承擔C、丙承擔全部賠償責任D、甲和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答案:A解析:
質權人為了擔保自己或者他人的債務,有權以質押財產設定新的質權,稱為轉質。為了保護出質人的利益,我國《物權法》采取的態度是:未經出質人同意不允許轉質,質權人轉質的,應承擔賠償責任。81.超市懷疑顧客甲盜竊超市的商品,保安將其帶至辦公室搜身,無果。甲因此郁郁寡歡。超市侵害了甲的()。[2010年非法學真題]A、尊嚴權B、身體權C、健康權D、名譽權答案:A解析:
尊嚴權,是指與自然人的尊嚴密切相關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人格尊嚴是一種社會態度,是一個社會中的具體的人對他人作為“人”應有的尊重。本題中,超市懷疑顧客甲盜竊超市的商品,保安將其帶至辦公室搜身,侵犯了顧客的尊嚴權。BC兩項,超市明顯沒有侵犯顧客的身體權和健康權。D項,判斷是否侵犯名譽權的關鍵要看是否導致被侵權人社會評價降低,從本題表述的情形看,對顧客甲的社會評價并未降低。82.馮某將其所有的大卡車送至通達汽車修理廠修理,因馮某未依約定支付修理費,修理廠遂依法將該車留置,但未與馮某約定留置汽車后支付修理費的期間。根據《物權法》,修理廠在實現其留置權前應當給馮某支付修理費的期間為()。[2012年非法學真題]A、1個月以上B、2個月以上C、3個月以上D、6個月以上答案:B解析:
《物權法》第236條第1款規定,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兩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83.甲邀請乙一同到河邊釣魚。當乙甩竿時,魚鉤掛在旁邊裸露的電線上,乙當場觸電身亡。經查,該輸電線路屬供電局所有。對乙的死亡應承擔責任的是()。[2010年非法學真題]A、甲B、乙C、供電局D、甲和供電局答案:C解析:
《侵權責任法》第73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本題中,乙在釣魚時觸電身亡,該輸電線路屬于供電局所有,供電局作為輸電線路的經營者,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甲雖然邀請乙一同到河邊釣魚,但對于乙的死亡無任何過錯,不承擔侵權責任。84.在我國,結婚的必備條件之一是()。[2007年非法學真題]A、雙方不得有血親關系B、雙方完全自愿C、雙方簽訂婚約D、男方在25周歲以上,女方在23周歲以上答案:B解析:
B項,《婚姻法》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允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A項,超過三代的旁系血親,是可以通婚的。C項,婚約不屬于結婚的構成要件,男女雙方有無婚約皆可結婚。D項,《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子不得早于22周歲,女子不得早于20周歲。85.根據物權法規定,自登記時設立的用益物權是()。[2012年真題]A、地役權B、宅基地使用權C、建設用地使用權D、土地承包經營權答案:C解析:
A項,《物權法》第158條規定,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B項,宅基地使用權為主物權、用益物權,在設立上采取登記對抗主義。C項,第139條規定,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建設用地使用權自登記時設立。登記機構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放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D項,第127條第1款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86.在下列合同關系中,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沒有留置權的是()。A、甲倉庫與乙工廠約定,由甲倉庫保管乙工廠的設備B、甲運輸隊與乙工廠約定,負責運輸乙工廠的設備C、甲工廠將一幢大樓租給乙工廠使用D、甲加工廠按合同約定為乙工廠加工設備答案:C解析:
根據《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因保管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行紀合同、倉儲合同等發生的債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享有留置權。但物權法擴大了留置權的適用范圍,即在留置權的成立條件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不得留置的動產,不得留置。因此,留置權的適用不限于上述五類合同,還包括其他各類合同以及基于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行為產生的債權債務,都可以適用留置權。但是房屋租賃合同不能適用留置權,因為留置權的標的只能是動產。87.關于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是()。A、民事行為能力因自然人的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的差別分為不同的種類B、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權利能力的前提C、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自出生時開始D、自然人無差別地享有民事權利能力答案:B解析:
A項,根據自然人的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的差別,可以將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B項,民事權利能力是民事行為能力的前提。C項,《民法總則》第13條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D項,《民法總則》第14條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88.沒有配偶且符合其他結婚條件的男女同居生活的,如果當事人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人民法院()。[2012年非法學真題]A、接離婚處理B、不受處理C、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D、對于子女的按離婚處理答案:B解析:
《婚姻法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89.多華有限責任公司總部在蘭州,在沈陽、北京、廣州均設有辦事處,該公司的住所為()。A、北京B、廣州C、沈陽D、蘭州答案:D解析:
《民法總則》第63條規定,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應當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登記為住所。《公司法》第10條規定,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本題中,多華有限責任公司的總部應當視為主要辦事機構。90.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設立的說法,錯誤的是()。A、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合同的方式設立B、土地承包經營權在設立上采取登記生效主義C、土地承包經營權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D、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立屬于要式法律行為答案:B解析:
《物權法》第127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不登記,但不登記不能產生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且土地承包經營權在設立上采取書面形式,甚至要辦理登記,故為要式法律行為。91.下列選項中,屬于侵害肖像權的是()。[2012年真題]A、甲毆打耿某致其面部受傷B、乙以營利為目的擅自使用已故著名運動員蔣某的照片C、丙整容成知名歌星商某的外形參加營利性模仿秀表演D、丁將偶然在辛某博客上看到的辛某自畫像用于某雜志封面答案:D解析:
《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A項,甲侵害了他人的健康權。B項,蔣某已故,不存在肖像權保護的問題。C項,丙對自己面容的整容并參加模仿秀節目,不構成侵權。D項,丁未經辛某同意使用其肖像構成侵權。92.甲與乙約定:“甲的兒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即行生效。”這一民事法律行為所附條件為()。[2010
年非法學真題]A、消極的解除條件B、積極的解除條件C、消極的延緩條件D、積極的延緩條件答案:D解析:
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中所附條件可以分為延緩條件和解除條件。延緩條件,是指民事法律行為中所確定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要在所附條件成就時發生法律效力的條件;解除條件,是指民事法律行為中所確定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在所附條件成就時就失去法律效力的條件。本題中,甲、乙約定租賃合同的生效以甲的兒子能夠去外地工作作為所附條件,屬于延緩條件。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中所附條件可以分為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積極條件,是指把某種法律事實的發生作為所附條件的內容;消極條件,是指把某種法律事實的不發生作為所附條件的內容。從本題表述情形看,租賃合同所附條件是積極條件。93.死亡宣告被撤銷后,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也未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其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2000年非法學真題]A、自行恢復B、恢復,但需辦理復婚手續C、不能自行恢復D、應重新登記,才能恢復答案:A解析:
《民法總則》第51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愿意恢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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