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YS/T 556.4-2009 銻精礦化學分析方法 第4部分:濕存水量的測定 重量法》與《YS/T 556.4-2006(原GB/T 15080.4-1994)》相比,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更新或修改:

  1. 標準編號及名稱有所調整。新的標準編號為YS/T 556.4-2009,取代了之前的YS/T 556.4-2006版本。

  2. 對于術語和定義部分,新標準可能對某些專業術語進行了更加準確或者詳細的描述,以確保理解和應用的一致性。

  3. 在實驗條件、儀器設備以及試劑的選擇上,可能會有更具體的要求或者是新增了一些推薦使用的材料/工具等信息,旨在提高測試結果的準確度和可重復性。

  4. 操作步驟方面,新版標準或許會針對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優化改進,比如樣品處理方式、干燥時間控制等方面都可能存在細微差別。

  5. 結果計算與表示章節中,對于數據處理的方法、有效數字保留規則等細節也可能做了相應的修訂,使最終報告更加規范科學。

  6. 可能還增加了質量保證措施的內容,比如空白試驗、加標回收率測定等手段來進一步驗證分析過程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以上變化體現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技術水平的提升,相關檢測標準也在不斷完善之中,力求為行業提供更為精準可靠的指導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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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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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04 頒布
  • 2010-06-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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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556.4-2009銻精礦化學分析方法第4部分:濕存水量的測定重量法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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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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犇42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色金屬行業標準

犢犛/犜556.4—2009

代替YS/T556.4—2006

銻精礦化學分析方法

第4部分:濕存水量的測定重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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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4發布201006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

犢犛/犜556.4—2009

前言

YS/T556—2009《銻精礦化學分析方法》共有16個部分:

———第1部分:銻量的測定硫酸鈰滴定法;

———第2部分:砷量的測定溴酸鉀滴定法;

———第3部分:鉛量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

———第4部分:濕存水量的測定重量法;

———第5部分:鋅量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

———第6部分:硒量的測定氫化物發生原子熒光光譜法;

———第7部分:汞量的測定原子熒光光譜法;

———第8部分:硫量的測定燃燒中和法;

———第9部分:金量的測定火試金法;

———第10部分:銅量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

———第11部分:鎘量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

———第12部分:鉍量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

———第13部分:鎳量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

———第14部分:銀量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

———第15部分:銻、錫量的測定氫化物發生原子熒光光譜法;

———第16部分:銻等金屬量的測定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

本部分為YS/T556的第4部分。

本部分代替YS/T556.4—2006《銻精礦化學分析方法濕存水量的測定》(原GB/T15080.4—

1994)。與YS/T556.1—2006相比,本部分有如下變動:

———測定上限由12%延伸到達20%;

———對文本格式進行了修改。

本部分由全國有色金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錫礦山閃星銻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礦冶研究總院。

本部分由錫礦山閃星銻業有限責任公司起草。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辰州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有色研究總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鄧盛民、吳樹國、宋應球、李海清、吳少波、龐文林。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5080.4—1994;

———YS/T556.4—2006。

犢犛/犜556.4—2009

銻精礦化學分析方法

第4部分:濕存水量的測定重量法

1范圍

YS/T556的本部分規定了銻精礦中濕存水量的測定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銻精礦中濕存水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1%~20%。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YS/T55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

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

部分。

GB/T7146袋裝銻礦石取樣、制樣方法

3方法提要

試料于105℃±5℃烘干,用重量法測定濕存水量。

4儀器設備及用具

4.1天平,感量0.1g。

4.2干燥盤,底面積為450cm2~600cm2長方形防腐蝕的金屬盤。

4.3電熱恒溫干燥箱。

5樣品

按GB/T7146制取水分測定樣品,保存于密封的容器中。

6分析步驟

6.1試料

稱取1000g~2000g樣品,精確至0.5g。

6.2測定

6.2.1稱量干燥盤(4.2)的質量犿1。

6.2.2將試料(6.1)平鋪于干燥盤(4.2)內,立即稱量其質量犿2。

6.2.3將裝有試料(6.1)的干燥盤(4.2)放入105℃±5℃的電熱恒溫干燥箱(4.3)內,干燥2h。從電

熱恒溫干燥箱(4.3)中取出干燥盤(4.2),趁熱立即稱量。冷稱量時,應于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

6.2.4重復干燥30min,直至連續兩次稱量之差不大于試料量的0.05%。記錄最后一次質量犿3。

7結果的計算

按公式()計算濕存水的質量分數,數值以表示:

1狑H2O%

犿2-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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