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7531-2008 有機化工產品灼燒殘渣的測定》是一項國家標準,旨在規定了有機化工產品中非揮發性物質(即灼燒殘渣)含量的測試方法。該標準適用于各類有機化工產品的質量控制與檢測工作,通過科學的方法來確定樣品經過高溫處理后剩余無機物的質量分數。
按照此標準進行實驗時,首先需要準備待測樣品,并確保其均勻混合;接著稱取一定量的試樣放入預先在950℃±25℃下恒重過的瓷坩堝內,然后將裝有試樣的坩堝置于馬弗爐中,在設定溫度條件下加熱至完全灰化。灰化完成后,需將坩堝從爐中取出冷卻至室溫,再使用分析天平準確稱量殘留物的質量。根據前后兩次稱量結果計算出灼燒殘渣百分比。
整個過程中對儀器設備的要求較高,包括但不限于精度符合要求的電子天平、能夠達到并保持所需溫度范圍的馬弗爐等。此外,操作者還應注意安全防護措施以及正確處理廢棄物。
對于不同類型的有機化工產品,可能還需要遵循一些特定的操作步驟或注意事項,這些都會在標準文本中有詳細說明。例如,某些樣品可能需要先經過預處理才能進入正式的灼燒過程;而對于易揮發成分較多的產品,則可能需要采取特殊手段防止其在加熱過程中逸散。
該標準提供了一種標準化的方法來評估有機化工產品中的無機雜質水平,這對于保證產品質量、指導生產工藝改進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
查看全部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8-06-04 頒布
- 2008-12-01 實施



文檔簡介
犐犆犛71.040.40
犌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犌犅/犜7531—2008
代替GB/T7531—1987
有機化工產品灼燒殘渣的測定
犇犲狋犲狉犿犻狀犪狋犻狅狀狅犳犻犵狀犻狋犻狅狀狉犲狊犻犱狌犲犳狅狉狅狉犵犪狀犻犮犮犺犲犿犻犮犪犾狆狉狅犱狌犮狋狊
(ISO63531:1982,Reagentsforchemicalanalysis—
Part1:Generaltestmethods,NEQ)
20080604發布200812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書
犌犅/犜7531—2008
前言
本標準與ISO63531:1982《化學分析用試劑第1部分:通用試驗方法》的5.15(GM15)的一致性
程度為非等效。
本標準代替GB/T7531—1987《有機化工產品灰分的測定》。
本標準與GB/T7531—1987相比較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由《有機化工產品灰分的測定》改為《有機化工產品灼燒殘渣的測定》(1987年版的封
面,本版的封面);
———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見本標準第2章);
———將坩堝的容積由(50~100)mL改為(30~100)mL(1987年版的3.3,本版的6.3);
———稱樣量由“應以能獲得5mg~30mg殘渣為依據”修改為“應以獲得的殘渣量不小于3mg為
依據”(1987年版的5.3,本版的7.3);
———修改了兩次平行測定結果的允許差(1987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7章)。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化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機分會(SAC/TC63/SC2)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濟南艾孚特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山東省化工研究院。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韓書霞、張貴芹、李世慧、鄒本蓮。
本標準于1987年3月首次發布。
Ⅰ
書
犌犅/犜7531—2008
有機化工產品灼燒殘渣的測定
警告:本標準未提及標準使用有關的所有安全問題,使用者有責任采取適當的安全和防護措施,并
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條件。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有機化工產品直接測定灼燒殘渣的通用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有機化工產品灼燒殘渣含量的測定。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603—2002化學試劑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ISO63531:1982,NEQ)
3一般規定
除非另有說明,在分析中僅使用確認為分析純的試劑。
分析中所用制劑及制品,在沒有注明其他要求時,均按GB/T603—2002之規定制備。
4方法提要
樣品經炭化、高溫灼燒后所殘留的物質,用天平稱量得到灼燒殘渣的質量。
5試劑
5.1硝酸。
5.2鹽酸溶液(20%)。
6儀器
6.1分析天平:分度值為0.0001g。
6.2高溫爐:可控制溫度(500~1000)℃,溫控精度(±25)℃。
6.3坩堝:容積(30~100)mL的瓷坩堝、石英坩堝、鉑坩堝等。
6.4干燥器:內裝適當的干燥劑(如變色硅膠、無水氯化鈣等)。
7分析步驟
7.1用鹽酸溶液處理坩堝。瓷坩堝浸泡24h或煮沸0.5h;石英坩堝、鉑坩堝浸泡2h。洗凈,烘干。
7.2將已經處理過的坩堝放入高溫爐中,在選定的試驗溫度下灼燒適當時間,取出坩堝,在空氣中冷卻
(1~3)min,然后移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約45min),稱量,精確至0.0002g。重復操作至恒量,即兩
次稱量結果之差不大于0.3mg。
7.3用已經恒量的坩堝稱取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文本僅供個人學習、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嚴禁復制、發行、匯編、翻譯或網絡傳播等,侵權必究。
- 2.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均為PDF格式電子版文本(可閱讀打印),因數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經售出,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 3. 標準文檔要求電子版與印刷版保持一致,所以下載的文檔中可能包含空白頁,非文檔質量問題。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