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6520-1996是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全稱為《消息處理 電子數據交換消息處理業務》。該標準發布于1996年,旨在規范電子數據交換(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領域的消息處理業務,以促進企業間信息交換的標準化和效率。

標準內容概覽

  1. 范圍:標準明確了其適用范圍,即定義了在電子數據交換環境中,消息處理的基本要求、流程、數據結構和傳輸規則,適用于不同行業和部門間通過電子方式交換業務單證的過程。

  2. 術語和定義:為確保理解一致,標準首先對電子數據交換、消息、報文、數據元、數據段、消息標準等關鍵術語給出了明確的定義。

  3. 消息處理原則:闡述了消息處理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安全性及可追溯性,確保電子數據交換過程中的信息質量與安全。

  4. 消息結構:規定了電子數據交換消息的結構組成,包括頭標、詳情段、尾標等部分,以及各部分所包含的數據元及其排列規則,以實現信息的有效組織和解析。

  5. 數據元與代碼:詳細描述了數據元的定義、數據類型、長度及格式要求,并提供了一系列標準化代碼表,用于標識商品、貨幣、度量單位等,確保數據的標準化表述。

  6. 報文標準與格式:基于通用報文格式,規定了各類常見業務單證(如訂單、發票、裝運通知等)的報文標準,包括必須和可選的數據段,便于系統間的互操作。

  7. 安全與認證:提出了在電子數據交換過程中保證信息安全的措施,包括數據加密、數字簽名、身份驗證等技術手段,確保交易的安全性和不可抵賴性。

  8. 錯誤處理與確認機制:說明了在消息傳輸或處理中遇到錯誤時的處理流程,以及成功接收和處理消息的確認方法,確保交易雙方能有效監控和管理信息交換過程。

  9. 實施指南:提供了實施電子數據交換系統的指導建議,包括系統兼容性測試、業務流程調整、人員培訓等方面,幫助用戶順利部署和應用EDI技術。

實施意義

此標準的制定與實施,有助于統一國內電子數據交換的技術規范,減少因格式不一導致的信息交換障礙,提高企業間交易的效率和準確性,降低運營成本,同時為國際貿易中的信息交流提供有力支持,促進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企業的信息化建設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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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代替
  • 已被新標準代替,建議下載現行標準GB/T 16520-2011
  • 1996-09-09 頒布
  • 1997-05-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T 16520-1996消息處理電子數據交換消息處理業務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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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TCS.35.240.30M1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6520-1996idtCcrrTF.435:1991消息處理電子數據交換消息處理業務Messagehandling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messagingseryice1996-09-09發布1997-05-01實施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

GB/T16520-1996前本標準等同采用國際電報電話咨詢委員會CCITT(現國際電信聯盟ITU)制定的F.435建議《消息處理電子數據交換消息處理業務》。編寫格式遵循了GB/T1.1一1993《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單元: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則第1部分;標準編寫的基本規定》的規定本標準主要包括下列內容:.EDI消息處理業務;EDI消息處理系統;EDI責任與轉發;.EDI命名、尋址和號碼的使用;.EDI安全;與物理投遞業務的互通:為EDI使用的消息存儲;服務要素及服務要素的分類;·服務質量。本標準的附錄A和附錄B都是標準的附錄;本標準的附錄C、附錄D和附錄E都是提示的附錄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提出。本標準由郵電部電信科學研究規劃院歸口。本標準由郵電部數據通信技術研究所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負責人:陳淑儀。

GB/T16520-1996CCITT前言CCITT國際電報電話咨詢委員會負責研究技術的、操作的和資費的問題,并且為了實現全世界電信標準化,對上述間題發布建議。每4年召開一次的CCITT全體會議確定研究課題并批準由各研究組起草的建議,在兩次全體會議之前,CCITT的成員可按CCITT第2號決議(1988年訂于墨爾本)擬定的程序批準建議CCITTF.435建議由第W研究組起草,并根據第2號決議的程序于1991年3月22日被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消息處理電子數據交換消息處理業務GB/T16520-1996idtCCITTF.435:1991Messagehandling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messagingservice本標準是有關消息處理的一組標準之一。這一組標準為由任意個合作開放系統組成的消息處理提供了一個綜合性的規范。消息處理系統和服務能使用戶在存儲轉發的基礎上交換消息。由某個用戶(始發者)提交的一份消息,由消息傳送系統(MTS)即一個較大型消息處理系統(MHS)的基本組成部分)加以運送,然后投遞給一個或多個其他用戶(消息接受者)。-個MHS是由各種各樣的互連功能實體組成的。消息傳送代理(MTA)合作完成存儲轉發式的消息傳送功能。消息存儲(MS)為消息提供存儲功能.并提交、檢索和管理這些消息。用戶代理(UA)幫助用戶訪問MHS。訪問單元(AU)提供接至其他通信系統的和各種類型的服務例如.其他遠程信息處理業務和郵政業務的連接。本標準規定了稱為EDI消息處理的消息處理應用的總的系統與業務說明。本標準規定了EDI消息處理的總系統與業務在其他標準中,規定了消息處理系統與業務的其他方面。消息處理系統和業務諸標準布局示于CCITTF.400表1。CCTTTF.400系列標準規定了在MHS上構成的公用業務,以及公用業務對MHS間的查互訪問。CCITTX.400系列建議規定了MHS技術方面的內容,在CCITTX.402建議中規定了MHS總的系統結構。在CCITTX.435建議中規定了EDI消息處理技術方面的內容。2引用標準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CCITTF.400:1988消息處理系統與業務綜述ISO/IEC10021:1988消息處理系統文本消息處理面向消息的文本互換:系統和業務綜述CCTTTF.401:1988消息處理業務:公用消息處理業務的命名與尋址CCITTF.415:1988消息處理業務:與公用物理投遞業務的互通CCITTX.402:1988消息處理系統:總體結構JSO/IEC10021-2:1988面向消息的文本交換系統,總體結構CCITTX.413:1988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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