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5670.9-2017 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方法 第9部分:皮膚變態反應(致敏)試驗》相比于《GB/T 15670-1995 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方法》,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更新和細化:

  1. 標準結構的調整:1995版為一個統一的標準,涵蓋了多項毒理學試驗。而2017版則采用了分部分的形式,每一部分針對一種特定的毒理學試驗,如第9部分專門針對皮膚變態反應(致敏)試驗,這使得內容更加專業化和針對性。

  2. 試驗方法的更新:2017版標準根據國際上的最新科學研究成果和測試技術,對皮膚變態反應試驗的具體操作步驟、評價指標及判定標準進行了修訂,以更準確地評估農藥的致敏潛力。可能包括了更先進的皮膚致敏模型、更敏感的檢測技術和更科學的評價體系。

  3. 安全性和倫理要求的加強:隨著對實驗動物福利的關注增加,2017版標準很可能加入了更多關于實驗動物保護的規定,鼓勵使用替代方法減少或替代動物實驗,同時確保試驗過程中的動物福利與倫理標準。

  4. 數據解釋和報告格式的規范:新標準可能提供了更為詳細的數據分析指導和報告模板,要求試驗結果的記錄、統計分析以及最終報告的格式應遵循統一標準,以提高數據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5. 國際接軌:考慮到國際貿易和農藥管理的國際標準化趨勢,2017版標準可能參照了國際上認可的試驗準則和指南(如OECD試驗指南),以促進測試結果的國際互認,便于農藥產品在全球范圍內的注冊和使用。

這些變化反映了我國在農藥安全性評價領域向著更加科學、精確、人性化和國際化方向的發展。通過這些修訂,旨在提高農藥毒理學試驗的質量和可靠性,更好地保障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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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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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12 頒布
  • 2018-02-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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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65100

B17.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156709—2017

部分代替.

GB/T15670—1995

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方法

第9部分皮膚變態反應致敏試驗

:()

Toxicologicaltestmethodsforpesticidesregistration—

Part9Skinsensitisationtest

:

2017-07-12發布2018-02-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GB/T156709—2017

.

前言

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方法分為以下部分

GB/T15670《》:

第部分總則

———1:;

第部分急性經口毒性試驗霍恩氏法

———2:;

第部分急性經口毒性試驗序貫法

———3:;

第部分急性經口毒性試驗概率單位法

———4:;

第部分急性經皮毒性試驗

———5:;

第部分急性吸入毒性試驗

———6:;

第部分皮膚刺激性腐蝕性試驗

———7:/;

第部分急性眼刺激性腐蝕性試驗

———8:/;

第部分皮膚變態反應致敏試驗

———9:();

第部分短期重復經口染毒天毒性試驗

———10:(28);

第部分短期重復經皮染毒天毒性試驗

———11:(28);

第部分短期重復吸入染毒天毒性試驗

———12:(28);

第部分亞慢性毒性試驗

———13:;

第部分細菌回復突變試驗

———14:;

第部分體內哺乳動物骨髓嗜多染紅細胞微核試驗

———15:;

第部分體內哺乳動物骨髓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

———16:;

第部分哺乳動物精原細胞精母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

———17:/;

第部分嚙齒類動物顯性致死試驗

———18:;

第部分體外哺乳動物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

———19:;

第部分體外哺乳動物細胞基因突變試驗

———20:;

第部分體內哺乳動物肝細胞程序外合成試驗

———21:DNA(UDS);

第部分體外哺乳動物細胞損害與修復程序外合成試驗

———22:DNA/DNA;

第部分致畸試驗

———23:;

第部分兩代繁殖毒性試驗

———24:;

第部分急性遲發性神經毒性試驗

———25:;

第部分慢性毒性試驗

———26:;

第部分致癌試驗

———27:;

第部分慢性毒性與致癌合并試驗

———28:;

第部分代謝和毒物動力學試驗

———29:。

本部分為的第部分

GB/T156709。

本部分按照給出的規則起草

GB/T1.1—2009。

本部分部分代替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方法

GB/T15670—1995《》。

本部分與的皮膚變態反應致敏試驗部分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GB/T15670—1995():

修改和調整了標準的總體結構和編排格式

———;

增加了一些章節內容見第章第章第章第章和

———(1、2、3、5、6.1、6.2、6.3.3.4、6.3.3.6、6.4、6.5

第章

7);

修改了對實驗動物的要求見年版的

———(6.3.1,19957.3);

GB/T156709—2017

.

修改了對陽性和陰性對照組設置的要求見年版的

———(6.3.3.5,19957.5.2);

修改了結果評定的內容見年版的

———(6.3.4,19957.6);

增加了豚鼠最大值試驗和小鼠局部淋巴結分析試驗兩個試驗方法見

———(6.4、6.5)。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農業部農藥檢定所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宏偉張麗英曲甍甍陶傳江

:、、、。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

———GB/T15670—1995。

GB/T156709—2017

.

農藥登記毒理學試驗方法

第9部分皮膚變態反應致敏試驗

:()

1范圍

的本部分規定了皮膚變態反應致敏試驗的基本原則方法和要求

GB/T15670()、。

本部分適用于為農藥登記而進行的皮膚變態反應致敏試驗

()。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

實驗動物環境及設施

GB14925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

皮膚變態反應skinsensitization

過敏性接觸性皮炎

allergiccontactdermatitis

皮膚對一種物質產生的免疫源性皮膚反應人類這種反應可能以瘙癢紅斑丘疹水皰融合水皰

。、、、、

為特征動物的反應不同可能只見到皮膚紅斑和水腫

。,。

32

.

誘導接觸inductionexposure

機體通過接觸受試物而誘導出過敏狀態的試驗性暴露

33

.

誘導階段inductionperiod

機體通過接觸受試物而誘導出過敏狀態所需的時間一般至少周

,1。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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