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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o"1-5"\h\z1 總則 12 術語 2\o"CurrentDocument"3基本規定 4\o"CurrentDocument"4規劃選址 6\o"CurrentDocument"5工藝設計 7\o"CurrentDocument"實驗室分類 7\o"CurrentDocument"受控環境要求 8\o"CurrentDocument"實驗室布局 8\o"CurrentDocument"6工程設計 10\o"CurrentDocument"建筑設計 10\o"CurrentDocument"結構及防微振設計 11\o"CurrentDocument"公用系統設計 12\o"CurrentDocument"實驗室輔助設計 13\o"CurrentDocument"7 施工與調試 14\o"CurrentDocument"一般規定 14\o"CurrentDocument"施工要求 14調試要求 錯誤!未定義書簽。\o"CurrentDocument"8檢測與驗收 16\o"CurrentDocument"工程檢測 16\o"CurrentDocument"工程驗收 21附錄A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受控環境要求 錯誤!未定義書簽。附錄B幾何量測量實驗室綜合性能檢驗方法 錯誤!未定義書簽。附錄C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工程驗收檢查項目 錯誤!未定義書簽。本標準用詞說明 錯誤!未定義書簽。引用標準名錄 錯誤!未定義書簽。附:條文說明 錯誤!未定義書簽。ContentsTOC\o"1-5"\h\zGeneralprovisions 1Terms 2Basicrequirements 4Projectplanningandsite .6Processplanning 7Classificationofgeometricmeasurementlaboratory 7Controlledenvironmentofgeometric measurementlaboratory 8Layoutofgeometricmeasurement laboratory 8Constructiondesign 10Architecturaldesign 10Structureandanti-microvibrationdesign 11Utilitysystemdesign 11Laboratoryauxiliarydesign 13Constructionandcommission 14Generalrequirements 14Constructionrequirements 14Commissionrequirements 15Inspectionandacceptance .16Constructioninspection 16Constructionacceptance 21AppendixAControlledenvironmentrequirementsofgeometricmeasurementlaboratory 22Comprehensiveperformancetestingmethodsofgeometricmeasurementlaboratory 30Projectacceptanceinspectionitemsofgeometricmeasurementlaboratory.35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 41Listofquotedstandards 42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441.0.1為統一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工程的技術要求,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滿足智慧、綠色、人文等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規程。1.0.2本規程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工程的規劃選址、設計、施工、調試和驗收。1.0.3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工程建設除應執行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2.0.1 幾何量測量實驗室geometricmeasurementlaboratory提供對各種物體的幾何尺寸、幾何形狀和幾何要素進行研究或準確測量、開展量值比對與傳遞的場所,由一系列專業實驗室組成。2.0.2 受控區域controlledarea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實驗用房及輔助用房內溫度、濕度、潔凈度等某一項或多項室內環境參數按要求受控的專用空間。2.0.3 非受控區域uncontrolledarea幾何量測量實驗室輔助用房和公共設施用房內溫度、濕度、潔凈度等室內環境參數未進行嚴格控制的空間。2.0.4 標準單元standardunit具有標準化、通用化的機電設備配置與接口,滿足各類科研和檢測實驗工作開展及實驗設備配置的模數化建筑空間單元。2.0.5實驗用房laboratoryroom用于從事幾何量測量實驗操作的場所。2.0.6 輔助用房auxiliaryroom為幾何量測量或實驗研究提供服務的場所。2.0.7 公用設施用房utilitiesroom為幾何量測量或實驗研究提供所需工作環境及其他條件保證的場所。2.0.8 服務通道Servicechannel主要用于敷設公用設施管線,向實驗室運送物料和設備以及就近放置發熱或產生噪聲的實驗室輔助設備的空間,必要時也可以根據需要進行改變,為實驗室提供有效實驗空間。2.0.9 設備管道技術層Equipmentandpipelinetechnologylayer布置在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及服務通道區域上方、下方或側方,集中排布各類空調送排風、實驗氣/液體等工藝管道及相關機械設備(一對一單獨空調、排風扇、“敏感電源”獨立變壓器等),必要時也可以對設置非固定結構樓板區域進行改變,為實驗室提供有效實驗空間。22.0.10綜合性能檢驗Comprehensiveperformanceinspection對已竣工驗收的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受控環境指標進行現場檢測,并對檢測結果進行評定。3基本規定3.0.1 本規程所定義的受控環境應為不大于表3.0.1規定的限值。表3.0.1受控環境限值受控環境參數限值微振動控制(頻域振動幅值)振動位移5m)0.5振動速度5m/s)50振動加速度(m/s2)2x101溫度控制(口)±2.0濕度控制(RH)±20.0%潔凈度等級(ISO)ISO8噪聲控制(dB(A))65電磁干擾("/s)1003.0.2幾何量測量實驗室的規劃選址、設計、施工、調試和驗收宜遵循下列程序:1確定幾何量測量實驗室的測量能力;2確定精密設備及儀器的受控環境容許值;3場地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及地基動力特性測試;4場地環境振動、電磁/射頻干擾、溫度、噪聲、污染物測試及分析5場地綜合評估及場地選ZB土建設計室擇;6實驗室工藝規劃布v加shejiyuan8局;實驗室工程設計方案論證;實驗室工程設計;實驗室工程施工及安裝;10受控工藝參數分部分項測試及分析;11工程調試及試運轉;12工程竣工測試及驗收;13實驗室綜合性能檢驗。3.0.3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工程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實驗室工藝設計;2建筑設計;3結構設計;防微振專項設計;公用系統設計;實驗室輔助設計。3.0.4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工程設計與施工質量應滿足精密設備及儀器的受控環境容許值。4規劃選址4.0.1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建設地點選址,不得選擇在強振源、強噪聲、強風沙、強電磁干擾、強射頻干擾、有害氣體密集區等不利區域,宜符合下列規定:宜選擇在地基土較堅硬或基巖埋藏較淺的地區,不宜選擇在軟土或回填土等松軟地質區域;宜避開江河湖泊、海岸沙灘、常年冰凍等地區;宜選擇抗震設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地區,避開地震活動斷裂帶等不利地段,宜避開液化砂土層等區域,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的有關規定;無法避開時應采取相應處理措施。4.0.2幾何量測量實驗室所在建筑物在園區內規劃,不得布置在動力站、貨運站、基站、主要交通干道等不利區域,宜符合下列規定:宜選擇園區內的上風向地區;宜避開園區主廠房、會議樓、餐廳等嘈雜區域,單獨布置;周邊或樓頂綠化宜種植草坪或長青灌木,不宜種植喬木。周邊道路應加固路基,并宜選用柔性路面;周邊道路宜限制車輛載重、行駛車速及行駛時間;6無法實現時應采取相應處理措施。4.0.3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在建筑物內規劃布局宜符合下列規定;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地上建筑無外門和窗的內區;宜直接與地面接觸,不宜架空布置;不宜布置在電梯、配電間、弱電間附近;宜避開空調、通風等不便較遠布置的動力機房;無法實現時應采取相應處理措施。4.0.4幾何量測量實驗室位置選擇時,應對場地或周邊環境背景測試,經分析比較、綜合評估后確定;當不具備環境背景測試條件時,振源防振距離可按《電子工業防微振工程技術規范》GB51076確定,同時也應遠離其他干擾源。5工藝設計實驗室分類幾何量測量實驗室的組成應根據實驗具體任務的性質和工作范圍確定,并應與實驗工作量相適應。幾何量測量實驗室應由實驗用房、輔助用房、公用設施用房組成。具體宜根據表5.1.2-1及5.1.2-1確定,可針對不同行業調整或補充。表5.1.2-1常用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實驗用房構成測量類別房間名稱測量參數/項目線紋線紋尺測量實驗室基線尺、光柵尺、線紋尺、卷尺、鋼直尺、比例尺、折尺等光學儀器精測實驗室工具顯微鏡、干涉顯微鏡、光切顯微鏡、光學計等長度和端度量塊實驗室各等級量塊量具精測實驗室千分尺、卡尺、指示類量具檢定儀等角度(含水平度)角度測量實驗室角度塊、圓分度器、直角尺、正弦規等水平度測量實驗室水平尺、激光掃平儀等測繪儀器室內大長度標準實驗室測距儀、平板儀等室外基線實驗室全站儀、GPS接收機等測繪儀器檢測實驗室水準儀、垂準儀等齒輪、軸承、螺紋齒輪螺紋精測實驗室萬能測齒儀、齒厚卡尺、螺紋千分尺、石油螺紋工作量規等工程參量平面平晶測量實驗室平面平晶等粗糙度測量實驗室表面粗糙度測量儀等錐度、圓度測量實驗室圓度儀等直徑/形狀/坐標測量實驗室干涉儀、坐標機等塞規(限制規)精測實驗室塞規、環規、光滑極限量規、三針、針規、步距規等7

電學儀器精測實驗室測厚儀、斜塊式測微儀等長度工程專用器具檢測實驗室試驗篩、鋼筋保護層、樓板厚度測量儀等表5.1.2-2常用幾何量測量實驗室輔助和公用設施用房構成房間名稱用房類別更衣室儀器收發室輔助用房儀器庫房機械加工間數據處理室會議室休閑交流區文獻研究室變配電間氣體消防間公用設施UPS間/穩壓電源間電梯機房空壓機房安防監控中心空調機房新風機房茶水間衛生間信息網絡機房受控環境要求實驗用房受控環境容許值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1實驗設備正常工作的受控環境容許值;現有有效的檢測標準規定的實驗受控環境容許值;本規程附錄A規定的受控環境容許值。實驗用房受控環境容許值的確定宜結合周邊環境及設備更新的要求。輔助用房和公共設施用房夏季室內溫度宜為24?26℃,冬季宜為18?22℃,濕度宜在30%70%之間。5.3實驗室布局實驗室工藝布局應功能明確、分布合理,并宜預留發展空間。實驗室受控區域和非受控區域宜分開,中間宜設立門禁裝置。實驗室人流、物流宜分開布置。實驗室布局時,宜優先布置對微振動容許值要求較為嚴格的實驗室。有防微振要求的實驗室布置宜遵循以下原則:有防微振要求的實驗室宜相對集中布置在同一區域,且宜布置在地下室;2振動標準NIM3及以上要求的精密儀器應布置在底層且與大地接觸,其他對振動敏感的實驗室宜布置底層或較低樓層;3產生振動、噪聲的動力設備宜相對獨立、集中且宜布置在低層,并應遠離有防微振要求的實驗室,無法遠離時,應采取主動隔振措施。對溫度、濕度、潔凈度要求符合本規程3.0.1的實驗室布置宜遵循以下原則:宜相對集中布置在同一區域,且宜布置在地下室、較低樓層和內區;受控環境要求一致或相近的宜靠近布置;采用標準單元設計時,潔凈室宜采用“緩沖區潔凈區交叉”方式布置。對電磁干擾要求符合本規程3.0.1的實驗室布置宜遵循以下原則:變壓器等電磁干擾源嚴禁靠近,無法避免時,應采取措施進行有效隔離;應與客貨電梯、變配電站、卸貨區、動力站等保持一定控制距離,控制距離應由測量確定;3放置對電磁干擾特別敏感的實驗室,可根據儀器設備需要定制電磁屏蔽技術措施。配置有準備間的實驗室,準備間宜靠近實驗間布置。有相同層高要求的實驗室宜布置在同一區域。樣品量較大、放置大型或重型儀器的實驗室宜布置在一層或較低樓層。樣品接收室宜設在門廳入口處,收樣人員與送樣人員之間應通過工作臺面相互隔離。數據處理室、會議室、茶水間和衛生間應設置在非受控區域,宜靠近實驗室。宜在合理的區域內設置公共設施。6工程設計建筑設計在滿足實驗室工藝需求前提下,建筑設計宜采用標準單元設計,實驗室環境控制、配套公用設施宜滿足標準單元組合變化的需求。常規實驗用房標準單元的尺寸開間宜為3.6m?4m,進深宜為7.8m?8.4m,部分高大空間實驗用房標準單元尺寸可為9mx18m或6mx12m。實驗室凈高應滿足工藝設備安裝、使用及維修需要,且不宜低于3m。因潔凈度、溫度、濕度控制等特殊要求難以實現時,實驗室凈高不得低于2.8m。實驗用房標準單元前部宜布置人員通道,后部宜布置服務通道,人員通道外部宜為準備間、輔助用房或具有外窗的外墻。人員通道凈寬宜為2m,不宜小于1.8m;服務通道凈寬宜為4m,不宜小于3.8m。在實驗室用房及服務通道區域上方、下方或側方宜設置設備管道技術層。實驗室內門設置數量和模數應結合標準單元組合情況確定。實驗室的門扇宜設觀察窗,有避光等特殊要求的實驗室,不應設觀察窗。有恒溫恒濕、凈化要求的實驗室不宜設外窗,設置時,宜為雙層密閉窗。其他房間宜設雙層隔聲外窗,且宜將不少于窗面積的1/3設為可開啟窗扇,開啟窗扇應設紗窗。除有避光要求的實驗室外,其他房間宜面向室內人行走廊設置密閉雙層隔聲內窗,窗的尺寸應能滿足人員參觀的需要。有較高溫度、濕度控制要求的實驗室應采取保溫隔濕措施,在一些對溫度最為敏感的實驗室應采取更為嚴格的溫度控制方式。有潔凈要求的實驗室,應選用氣密性良好,且在溫度和濕度等變化作用下變形小的裝修材料,內墻壁和頂棚的表面,應符合平整、光滑、不起灰、避免眩光、便于除塵等要求,并應減少凹凸面,陰陽角做成圓角。實驗室的樓面宜做輕質隔聲墊層,其厚度應滿足隔聲及埋設管線要求。建筑的外裝修在風格、色調和選材方面應盡量與周邊現有建筑統一協調。人流和物流通道均應進行無障礙設計,設置緩坡坡道,并應預留回轉余量。輔助用房和公共設施用房設計宜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科研建筑設計標準》JGJ1091的有關規定。結構及防微振設計防微振設計除應按本規程的規定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隔振設計規范》GB50463和《電子工業防微振工程技術規范》GB51076的規定。幾何量測量實驗室結構形式宜采用框架結構或框架剪力墻結構,宜結合工藝、建筑布局采用標準單元設計。確定為重點實驗室的建筑工程抗震設防類別宜為乙類建筑。實驗用房樓面活荷載設計一般宜取5kN/m2?7kN/m2。設置在實驗室上部的設備管道技術層的構造方式可采用固定結構樓板或非固定結構樓板。防微振工程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1建筑結構的防微振設計。動力設備及管道的隔振設計。精密設備及儀器的隔振設計。幾何量測量實驗室的隔振設計方案應根據容許振動值及本底環境測試數據,模擬計算后確定,隔振處理后的最大振動值不應大于振動容許值。為實現振動受控環境標準,宜采取如下措施:宜根據工程地質條件,對地基土進行處理,提高地基剛度,改善地基土變形性質。2宜對基板厚度、結構剛度及剪力墻優化設計,使建筑基礎和結構能有效阻隔外源或內源性振動在建筑內部擴散傳播。宜合理設計結構隔振分縫和連接構造,將振動敏感區域與其他潛在振動源隔離開來。動力設備宜選用平衡性好,振動影響小的中高速產品,經過計算后,應將所有可能產生振動的機電設備都安放于隔振墊或隔振彈簧上。管道、管線應由彈性吊架或隔振彈簧支撐,與動力設備連接以及穿越墻體或樓板時應采取柔性處理。實驗室的底板可通過分縫與建筑整體基礎分離,單獨設備儀器還可設置在重型惰性隔振臺之上,隔振臺由隔離基礎支撐。116.2.9防微振設計應結合施工各階段的測試結果,確認或調整設計方案。公用系統設計供暖、通風、空氣調節和制冷設計除應按本規程的規定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019和《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的規定。供配電、接地、照明、智能化設計除應按本規程的規定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和《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50314的規定。壓縮空氣系統設計除應按本規程的規定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壓縮空氣站設計規范》GB50029的規定。消防、安防設計應嚴格遵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和《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GB50348相關規定,不能用水的部位宜采用預作用噴淋系統或氣體滅火系統。空氣凈化設計應符合現行的《潔凈廠房設計規定》GB50073的規定。節能設計應遵照《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的規定,滿足相關節能要求。按標準單元設計的實驗用房,其公用系統也應按標準單元組合設計。對溫度、濕度控制較為嚴格的實驗室宜采用集中全空氣恒溫恒濕空調系統,實驗室外圍應采取嚴格的溫度控制措施。實驗室區域精密空調布置及管道系統方案應嚴格執行控溫、消音降噪、減振和氣流擾動等特殊技術措施。實驗室內宜設置溫度濕度等受控環境智能監控系統,宜通過監控屏幕實時監測、數字顯示實驗室受控環境狀態,并應與設定值實時比較判斷能否允許開展檢測校準工作。實驗室用電負荷宜按200W/m2?250W/m2設計,并宜留有一定的擴容空間。實驗室的實驗用電應由專用的變壓器供電,其中靈敏實驗設備應由單獨變壓器供電。實驗室供配電系統宜配置電源管理系統(EMS),并應能實現分類計量。12實驗室電源宜采用潔凈電源,精密設備應遠離電磁干擾源,經測試不滿足要求時,應采取電磁屏蔽隔離措施。實驗室實驗區域的照度宜取300lx?700lx,照明功率密度宜取11W/m2?18W/m2。實驗室的敏感設備儀器工作接地應和樓宇其他接地系統隔離,接地電阻值按實驗儀器設備的具體要求確定。實驗室的弱電系統設計應綜合考慮綜合布線系統、安全防范系統、有線電視系統、公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系統、建筑能耗測評系統等。較大型或較為集中布置的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宜設置空壓站,壓縮空氣應集中供應。實驗室輔助設計實驗臺架布局應合理配置,優化整合,協調搭配。實驗臺架宜采用島形、半島型、U型、一字形、L型等布局,應依據實驗室標準單元大小和個數或實驗室空間尺寸確定。實驗臺柜材料和尺寸規格的選擇宜根據實驗設備放置的安全性和特殊性的要求確定。實驗室內對各種可燃、高壓、帶電等危險管線、柜體和區域應進行標識,宜標識出危險程度。通風、空調、給水、排水、純水、采暖、消防、電氣、各類特殊其他等各類管線(槽)宜用不同顏色區分,并應標注流向和類別。在走廊和非潔凈房間內,宜預留能夠懸掛和張貼宣傳或展示科技成果等材料的區域,并應在結構墻體或預制壁板內提前預埋掛件。在滿足功能需求和人員、實驗的安全性等基本要求基礎上,宜全面提高實驗室環境的品位。137施工與調試一般規定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符合本規程的規定外,尚應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合同約定的內容執行。施工應編制施工方案,并應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各施工程序完成后均應進行記錄,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完成后,應進行單機試運轉和系統的聯合試運轉及調試,竣工驗收的系統調試應由施工單位負責,監理單位監督,設計單位與建設單位參與和配合。系統調試前應編制調試方案,并應報送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系統調試應由專業施工和技術人員實施,調試結束后,應提供完整的調試資料和報告。系統調試所使用的測試儀器應在使用合格檢定或校準合格有效期內,精度等級及最小分度值應能滿足工程性能測定的要求。施工要求有大型實驗裝備的實驗室,應在施工圖中明確設備安裝位置、預留的基坑位置、深度、尺寸;設計說明應對需要提前進行吊裝安裝的設備做出詳細說明。實驗室圍護結構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吊頂及墻體板材的導熱系數、厚度應滿足設計要求;吊頂及墻體板材的縫隙、構造節點應可靠密封,并應進行斷冷橋處理;3吊頂及墻體上的接線盒、控制面板和管線穿越處的各種孔洞宜提前預留;需暗敷的穿線管宜提前預留;實驗室門窗的氣密性、導熱系數、玻璃遮陽系數應滿足設計要求;6門窗框與圍護結構孔洞之間的縫隙應采用彈性閉孔材料填充飽滿,并可靠密封;7地面材料鋪設前應設置保溫、防潮層。進行架空地板施工時地板支架與地面基層交接處用保溫材料應進行填充密閉。當有防靜電要求時,材料及做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防靜電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GB50944的相關規定。7.2.3實驗室通風與空調系統的施工除應符合下列規定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的有關規定:141空調系統風管的材質應按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選擇,工程設計無要求時,宜采用鍍鋅鋼板,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或環境條件必須采用非金屬風管時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消防規范的規定,并應表面光滑、平整、不產塵、不形變;通風空調系統絕熱材料的導熱系數、密度、吸水率、厚度應滿足設計要求;絕熱材料穿樓板和穿墻處應連續不間斷;4風管、空調水管與金屬支架的交接處應有斷冷橋措施;5風管上插入式溫濕度傳感器的安裝應按絕熱層的厚度選擇支架或套管。實驗室電氣系統的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的有關規定。實驗室自控系統的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規范》GB50606的有關規定,且溫濕度傳感器應安裝在能真實反映輸入變量的位置,并應避開風口的直吹氣流。7.3調試要求實驗室單機試運轉、系統聯合試運轉及調試內容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的有關規定。實驗室施工完畢后,應進行單機試運轉、系統聯合試運轉,并根據運行情況對系統和設備進行調試,作好調試記錄,并應編寫調試報告。實驗室受控環境的調整應安排在系統試運轉合格之后進行。調試報告應至少涵蓋以下項目:通風機的轉數、風量及出口靜壓值;非單向流房間風口的實際風量和平衡性調整;單向流房間的實際風速和均勻性調整;相鄰相通房間靜壓差調整;自動調節系統聯動運轉和調整;6室內溫濕度基準值的設定,波動范圍、均勻度及梯度的調整。158檢測與驗收工程檢測幾何量測量實驗室應進行工程綜合性能全面檢測和評定,并應在以下條件滿足后進行:施工單位對整個工程待檢區域已進行調整測試和自檢合格。2待檢區域和所有機電設備及系統應已進行清潔處理,并連續運行24h以上。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對幾何量測量實驗室進行綜合性能全面檢測并按本規范附錄B進行記錄:竣工后,投入使用前;2停止使用半年以上重新投入使用;3進行大修或更換主要設備后;4一年一度的常規檢測。綜合性能檢驗工作應由第三方專業檢驗機構承擔,提交的檢驗報告應作為工程的背景材料存檔。檢驗報告應至少包括被檢驗項目名稱、工程地點、委托單位、檢驗機構、報告編號、檢驗人員、儀器儀表編號、檢驗依據、檢驗結論。綜合性能檢驗應在空態或靜態工況下進行,當有需要時也可經建設方和檢驗方協商確定檢驗狀態。檢驗結論中應注明檢驗狀態。幾何量測量實驗室工程綜合性能檢驗的現場檢測項目應符合表8.1.6的規定。表8.1.6綜合性能檢驗的測試項目參數類型序號項目單向流非單向流檢測方法室內物理參數1風口送風量不測必測本規程附錄B2室婕面風速必測不測3室內風速不均勻度必要時測不測4風口回風或排風量必要時測16

5房間或系統新風量必測6靜壓差必測7溫濕度必測8溫濕度波動范圍必要時測9溫濕度均勻性必要時測10隔振臺面微振必測11噪聲必測12照度必測室內環境參數1二氧化硫SO2必要時測現行國家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二氧化氮NO2必要時測3一氧化碳CO必要時測4二氧化碳CO2必要時測5氨NH3必要時測6臭氧o3必要時測7甲醛HCHO必測8苯C6H6必測9甲苯C7H8必要時測10二甲苯C8H10必要時測11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必測12菌落總數必要時測13氫222Rn必要時測14室內PM2.5污染控制效果必測本規程附錄B室內設備參數1潔凈工作臺必測現行國家標準《潔凈工作臺》JG/T292注:“必測”項目是指不論何種實驗室環境在綜合性能檢驗時必須測定的項目,不得少測。“必要時測項目”是指實驗室工藝對該項性能有要求時的選測項目。17潔凈類幾何量測量實驗室,綜合性能檢驗的現場檢測項目除符合第8.1.6條的規定外,還應符合表8.1.7的規定。表8.1.7潔凈類幾何量測量實驗室特定測試項目序號項目單向流非單向流檢測方法4級、5級6級、7級、8級、9級1空氣潔凈度級別必測現行國家標準《潔凈室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5912送風高效過濾器掃描檢漏必測3氣流流型不測必要時測4定向流必要時測不測5流線平行性必要時測不測各項工程技術指標現場檢測應在同一運行工況下進行,當對某一參數進行調整后,應對所有參數重新進行現場檢測。竣工驗收的檢測可由施工單位完成,但不得以實驗室的單項工程技術指標檢驗結論代替綜合性能檢驗結論,也不得以竣工驗收階段的調整測試結果代替綜合性能檢驗結論。現場檢測所需儀器、儀表應經過計量校準并在有效期內。幾何量測量實驗室應按本規范表8.1.6及表8.1.7規定的檢測項目逐項檢測,并應根據下列規定作出檢測結論:1對于符合規范/規程要求的,應判定為合格;對于存在問題,但經過整改后能符合要求的,應判定為限期整改;對于不符合規范要求,又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應判定為不合格。室內截面風速應按本規程附錄B檢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室內工作區截面風速應在系統穩定后對所要求高度的截面平均風速進行檢測;對于普通實驗室環境,截面風速的檢測結果不應小于設計風速,但不宜超過設計風速的15%;3對于潔凈類幾何量測量實驗室環境,截面風速的檢測結果不應小于表8.1.13中規定的平均風速,但不宜超過上限;18表8.1.13潔凈類幾何量測量室送風量空氣潔凈度等級氣流流型平均風速(m/s)換氣次數(h-1)4?5單向流0.2?0.46非單向流50?607非單向流15?258?9非單向流10?15注:1換氣次數適用于層高小于4.0m的潔凈室;2應根據室內人員、工藝設備的布置以及物料傳輸等情況采用上、下限值。4截面平均風速(;)應按下式計算;(8.1.12)v=^v[k

J,力(8.1.12)式中:v——每個測點的風速(m/s);k——測點數。當需要對室內單向流品質作細致確認時,可測試工作區或規定高度的截面風速不均勻度。風速不均勻度(P)應按本規程附錄B測試,并應按下式計算。:工(V-V)2p=\ 1 (8.1.13)V式中:V.——每個測點的風速(m/s);V——各測點平均風速(m/s);k——測點數。8.1.14室內風口風量應按本規程附錄B檢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室內風口風量應在系統穩定后進行檢測;普通實驗室環境,檢測結果不應小于設計風量,但不宜超過15%;潔凈類幾何量測量實驗室環境,檢測結果不應小于本規程表9.1.13的規定,但不宜超過上限;系統新風量不應小于設計新風量,但不宜超過設計值的10%;;風量(L)應按下式計算:19

式中:8.1.15128.1.16128.1.17128.1.188.1.19123LL=3600xFxv(8.1.14)出風口截面積(m2);V——出風口各測點風速的算術平均值(m/s)。靜壓差應按本規程附錄B檢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有工藝要求的實驗室環境,與室外及相鄰相通房間的靜壓差應按工藝要求確定;無工藝要求時,與室外及相鄰相通房間的靜壓差應滿足不小于5Pa的要求。溫濕度應按本規程附錄B檢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無恒溫恒濕要求的實驗室應滿足實驗室設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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