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 11550-2009 汽車座椅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與《GB 11550-1995 汽車座椅頭枕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相比,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調整和更新:

  1. 適用范圍擴大:2009版標準不僅適用于M1類車輛(乘客用車),還明確了對N1類車輛(載貨用途車輛,最多可載乘客8人)的座椅頭枕同樣適用,覆蓋了更廣泛的汽車類型。

  2. 強度要求提高:新標準中對頭枕的強度要求進行了強化,旨在提高在追尾事故中對乘員頸部保護的效果。具體包括增加了動態試驗的加載條件和評價指標,確保頭枕在實際碰撞中的性能更加可靠。

  3. 試驗方法改進:2009版標準引入了更為嚴格的試驗方法,例如使用更符合人體頸部生物力學特性的沖擊器形狀和尺寸,以及更加精確的測試速度控制,以模擬真實碰撞情景下的頭部和頸部受力情況,提高了測試的準確性和實用性。

  4. 增加了評價指標:新標準增設了關于頭枕靜態強度、動態性能的具體評價指標和合格判定準則,為產品設計和質量控制提供了明確的量化標準。

  5. 考慮了主動式頭枕:隨著技術進步,2009版標準對帶有主動響應機制的頭枕也做出了規定,確保這類新型頭枕在提升安全性的同時,其性能也能得到有效評估。

  6. 標準化術語更新:為了與國際標準接軌并適應技術發展,2009版標準對相關術語和定義進行了修訂和完善,使得標準內容更加清晰、規范。

  7.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為便于理解和執行,新標準加入了更多的示例、說明圖表和參考信息,幫助制造商更好地理解和遵循各項要求。

這些變化反映了隨著汽車工業的發展和安全意識的提高,對于汽車座椅頭枕的安全性能要求也在不斷升級,以期達到更好的乘員保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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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9-09-30 頒布
  • 2011-01-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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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1550-2009汽車座椅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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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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犜2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犌犅11550—2009

代替GB11550—1995

汽車座椅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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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30發布201101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犌犅11550—2009

前言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要求。

本標準代替GB11550—1995《汽車座椅頭枕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標準修改采用歐洲經濟委員會ECER25法規(版本1,1999年版)《關于頭枕(不論其是否與座椅

連為一體)認證的統一規定》(英文版)。

本標準根據ECER25重新起草,在附錄A中列出了本標準章條編號與ECER25法規章條編號的

對照一覽表。

考慮到我國國情,在采用ECER25法規時,本標準做了一些修改。

本標準與ECER25技術性差異及其原因如下:

———本標準刪除了ECER25法規中的附錄3“汽車乘座位置‘H’點和實際靠背角的確定程序”的全

部內容。標準中涉及到該方面的內容參照新頒布的國標GB11551—2003中的附錄C中的內

容執行。避免了由于標準起草用語的差異在實際操作時產生誤差。

———刪除了ECER25法規中的第3章認證申請、第4章標志、第5章認證、第8章生產一致性、

第9章生產不一致性的處罰、第10章頭枕型式的更改和認證擴展、第11章使用說明、第12章

正式停產、第13章過渡規定、第14章認證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的名稱和地址屬于“認證程序

及認證標志”的內容,其原因是標準體系和法規體系的形式差別所致。

本標準與GB11550—1995的主要差異:

———增加了對座椅頭枕的一般要求(本版的4.1);

———增加了對座椅頭枕的表面曲率的要求(本版的4.2);

———增加了頭枕間隙尺寸的要求(本版的4.6.2.2和4.6.3);

———增加了頭枕間隙尺寸的試驗要求(本版的5.5和附錄E);

———增加了附錄C,對于座椅頭枕高度的確定和寬度的測量的圖示進行詳細說明;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A(見本版的附錄A)。

本標準的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為規范性附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第一汽車集團公司技術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強、郭茂林、丁曉東、李紅建、余博英、張尚嬌、蘇玉萍。

實施日期:對于新認證的M1類車型,本標準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對于新認證的M1類以外

的車型,本標準自2011年7月1日起實施。對于在生產的M1類車型,本標準自2012年1月1日起實

施;對于在生產的M1類以外的車型,本標準自2012年7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11550—1989、GB11550—1995。

犌犅11550—2009

汽車座椅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座椅頭枕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與試驗方法。1)

本標準適用于GB/T15089—2001中M類、N類汽車的座椅頭枕。

本標準不適用于折疊式座椅、側向座椅、后向座椅的頭枕。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11551—2003乘用車正面碰撞的乘員保護

GB13057—2003客車座椅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

GB15083—2006汽車座椅、座椅固定裝置及頭枕強度要求和試驗方法

GB/T15089—2001機動車輛及掛車分類

ISO6487:1980碰撞試驗測量技術:檢測儀器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車輛型式狏犲犺犻犮犾犲狋狔狆犲

在下列主要方面沒有差異的車輛:

———組成乘員空間的車身部分的內部尺寸和輪廓;

———座椅的型式和尺寸;

———頭枕固定裝置的型式和尺寸。如果頭枕直接與車身相連,則還包括車輛上與頭枕相連的車身

部分的型式和尺寸。

3.2

頭枕犺犲犪犱狉犲狊狋狉犪犻狀狋

用于限制成年乘員頭部相對于其軀干后移,以減輕在發生碰撞事故時頸椎可能受到的損傷程度的

裝置。

3.2.1

整體式頭枕犻狀狋犲犵狉犪狋犲犱犺犲犪犱狉犲狊狋狉犪犻狀狋

由靠背上部形成的頭枕。若滿足3.2定義的頭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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