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信息報送管理規范_第1頁
安全生產信息報送管理規范_第2頁
安全生產信息報送管理規范_第3頁
安全生產信息報送管理規范_第4頁
安全生產信息報送管理規范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0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45/45安全生產信息報送治理規定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店塔發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工作,提高不安全事件應對能力,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神東電力公司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編寫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9號);《電力安全事件監督治理暫行規定》(電監安全【2012】11號);關于做好電力安全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辦安全【2012】11號)。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安全生產信息是指安全生產各種工作的定期匯報以及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等,要緊包括以下內容:(一)周(月)安全情況匯報(附件1);(二)安全專項檢查、驗收、自查總結;(三)季度、半年、全年安全生產情況總結;(四)安全生產月活動通知、總結;(五)節日及重大活動期間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六)事故(事件)即時匯報;(七)事故(事件)調查處理情況匯報;(八)設備一類障礙報告;(九)發電企業電力生產事故、一類障礙月(半年、全年)綜合統計報表。第四條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實行分類、分級、逐級對口報送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應準確、真實、及時、完整的報送安全生產信息,不得遲報、謊報和瞞報各類安全生產信息,不得阻止安全生產信息的報送。第五條店塔發電公司、各部門建立安全生產信息報告聯絡體系。各各部門應將向上級公司報告安全生產信息報送的責任人、24小時聯系電話、郵箱等信息報安全監察部備案,安全監察部定期公布聯系人信息。各部門安全生產信息報告聯系人信息變更后,應及時將新的聯系人信息報安全監察部。第六條本規定適用于店塔發電公司和所屬各部門。組織與職責第七條職責(一)安全監察部是發電公司系統安全生產信息報送治理工作的歸口部門;(二)負責一類障礙和一般以上等級人身事故、設備事故、電力安全事故、自然災難事件、造成社會阻礙的安全生產事件的信息報送工作;(三)負責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安全生產信息進行匯總,按照有關要求向集團公司、地點政府、電力監管機構報送工作。(四)對各部門安全生產信息報送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核。第八條各部門職責。(一)安全監察部是本單位安全生產信息報送治理工作的歸口部門。(二)負責一般以上等級人身事故、設備事故、電力安全事故、自然災難事件、造成社會阻礙的安全生產事件向公司或地點政府、電力監管部門的信息報送工作。(三)負責人身輕傷、機組非打算停運(以下簡稱“非停”)、設備一類障礙(含該等級的供熱異常事件、突發環境事件,下同)、設備二類障礙、設備異常、機組非打算降出力、未遂以及未造成后果的各類安全生產信息收集、匯總和存檔工作。(四)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等安全生產信息進行匯總,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監察部。(五)明確并監督有關職能部室、部門、班組、職員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工作職責。第九條、其他部室職責(一)負責本部門發生的不安全事件,在規定的時刻內向本單位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等進行報送。(二)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等安全生產信息進行匯總,及時上報本單位安全監察部。第十條班組的職責(一)負責本班組發生的不安全事件,在規定的時刻內向部門進行報送。(二)負責本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等安全生產信息進行匯總和總結,及時上報部門安全治理人員。第十一條職員發生或發覺不安全事件時,應立即向本班組、部門負責人匯報,必要時可直接向本單位行政一把手或安全分管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信息報送第十二條發生以下不安全事件,都應按照本規定進行信息報送。(一)人身、設備、電力安全、供熱、和環境等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二)地點政府、上級公司對各單位進行的定期、不定期安全檢查發覺的問題整改治理情況;企業開展隱患排查、企業月度、年度不安全事件統計分析報告、總結等。第一節信息即時報告第十三條在境外電力工程建設和運營項目發生較大以上人身傷亡事故時,行政一把手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電監會報告。報告時應以書面形式報送,不具備書面報告的可電話報告;書面報告后3日內還應報送電子信息。信息報告后又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第十三條發生一般及以上等級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電力安全事故、供熱事故、環保事故、電力安全事件、自然災難事件、突發環境事件,按以下要求報告即時信息:(一)有關負責人員應在事故發生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公司有關領導和部門簡要報告初步情況;1、要緊負責人向公司調度室匯報,調度室向公司要緊領導和分管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報告,同時向公司相關部門通報;2、安全分管負責人向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人報告;3、安全監察部負責人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專責人對口報告。(二)應在事故發生后4小時內,向公司安全監察部書面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二《電力安全生產事故(或事件)即時報告單》,下同)初步情況;(三)公司調度室接到電話和書面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對口向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指揮中心報告;(四)行政一把手應依據事故級不、類不,在接到事故報告1小時內,向相應的神東電力公司、電力監管機構、地點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治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治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向地點電力監管機構報告時應以書面形式報送,不具備書面報告的可電話報告;書面報告后3日內還應報送電子信息。人身事故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火災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及時補報。第十四條發生人身輕傷、機組非打算停運、設備一類障礙,應按以下要求報告即時信息:(一)有關負責人員應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公司安全監察部簡要報告初步情況;1.當值值長向公司調度室主管人員對口匯報;涉及降(甩)負荷的,還應向電力調度部門人員匯報;2.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分不對口向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部報告。(二)應在事件發生后4小時內,向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部書面報告初步情況。第十五條發生構成設備一類障礙的環保事件、突發環境事件、供熱異常事件,應按以下要求報告即時信息:(一)有關負責人員應在事件發生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公司安全監察部簡要報告初步情況;1.當值值長向公司調度室主管人員對口匯報;2.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分不對口向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部和事件其它主管部室報告。(二)應在事件發生后4小時內,向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部和事件其它主管部室書面報告初步情況。第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將事故調查、搶險、搶修以及處理進展的實際情況,定期逐級向上級公司匯報。第十七條發生人身輕傷(含交通輕傷)事件,應按照下列要求即時報送信息:(一)要緊(分管)負責人在接到事件發生后10分鐘內,向公司要緊(分管)負責人報告;(二)安全治理人員應接到在事件發生后10分鐘內,向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匯報;(三)部門所屬班組負責人應在接到事件發生后5分鐘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匯報;(四)事發覺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所在班組負責人或部門要緊負責人,也可直接向關職能部門匯報、行政一把手或安全分管負責人報告。第十八條現場發生異常、未遂、違章等事件,應按照下列要求即時報送信息:(一)要緊(分管)負責人應在接到事件發生后10分鐘內,向公司安全監察部、生產部負責人報告;(二)專業技術人員、專(兼職)安全治理人員應在接到事件發生后10分鐘內,向公司生產部、安全監察部有關人員報告;(三)事發覺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所在班組負責人或部門要緊負責人,也可直接向生產部、安全監察部要緊負責人報告;(四)職員現場發覺作業性違章、指揮性違章應立即制止,并報告本部門負責人,或直接報告安全監察部;(五)職員現場發覺裝置性違章,不能立即整改的,報告本部門、責任部門或生產部、安全監察部。第十九條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按照逐級匯報的原則進行匯報。情況危機時,也可越級直接匯報至單位行政一把手。第二十條即時報送的信息應要緊內容見《電力事故(或事件)即時報告單》第二節信息定期報送第二十一條發生一般及以上電力生產(含供熱)事故、電力安全事件,安全監察部,在完成調查形成報告書或收到事故(事件)報告書5個工作日內,應將事故或事件調查報告書報送電監會安全監管局。第二十二條應將本單位每月(年)電力事故或事件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報送。1.安全監察部每月2日前,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報送上月(上年度)電力事故或事件信息統計表(附件三)。;2.安全監察部匯總本單位月度(年度)電力事故或事件信息情況,并于每月17日,次年1月底前報送電力公司安全監察部。第二十三條應將本單位全年電力安全生產情況、電力事故或事件規律研究、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以及整改措施等進行總結分析,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報送。1.安全監察部應在每年1月15日前,將本單位全年電力安全生產情況、電力事故和事件規律研究、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以及整改措施等,報送公司安全監察部;2.安全監察部匯總本單位全年電力安全生產情況、電力事故或事件規律研究、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以及整改措施等,并于次年1月底前報送電力公司安全監察部。第二十四條每月應將隱患排查與治理情況逐級匯報、匯總,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報送。1.部門安全治理人員應在每月底前,將本部門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填寫《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附件四)報送本單位安全監察部;2.安全監察部應在每月25日前,將本單位本月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填寫《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報送公司安全監察部。第二十五條周安全情況匯報將本周發生的事故、人身損害、障礙、非打算停運、異常、未遂事件等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報送。(一)安全監察部每周一11時之前,負責將本周發生的事故、人身損害、障礙、非打算停運、異常、未遂事件等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報送公司安全監察部。周安全情況匯報參考格式見附件五;(二)每周一15時前,安全監察部負責將所屬企業本周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分析、總結,經單位行政一把手或安全分管負責人批準后,報集電力公司有關部門。第二十六條應按照公司要求,按時、準確上報安全監察年度(半年)工作總結與安全專項工作季度、半年、年度總結,具體內容與時刻要按照附件六執行。第二十七條應按照公司節假日、重大活動和安全檢查有關通知的要求,向公司及時、準確報送安全檢查通知、安全情況定期匯報和總結等材料。第二十八條發電企業安全性評價工作打算安排應在每年的4月10日前報公司;在本單位安全性評價查評工作結束后30日內,向公司報送《安全性評價自查評報告》。第二十九條應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月活動通知的要求,向公司報送安全生產月活動通知、總結。第三十條應按照公司《防災、減災工作治理規定》和防汛工作通知的要求,向公司調度室報送防汛工作安排及相關信息;在每年汛期結束后10日內,向公司調度室及安全監察部同時報送防汛工作總結。第三十一條應對公司安全生產督查發覺的各類問題撰寫剖析報告,經單位安全分管負責人批準后,,在公司督查結束后7日內報送公司安全監察部備案。第三十二條發生的人身輕傷、非停、設備一類障礙形成的調查分析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批后,在事件發生后3日內報公司安全監察部備案。對本企業發生的人身輕傷、設備一類障礙、非停形成的定性和責任追究的決定材料,應當在事件發生后5日內,報公司安全監察部備案。第三十三條部門發生的異常、未遂等不安全事件,事件所在部門安監人員應在事發后3日內,將事件分析報告(附件七)、報本單位安全監察部存檔。第三十四條各部門應將月度發生的事故、人身損害、障礙、異常、未遂事件情況進行總結,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報送。(一)每月25日前,安全監察部負責將本月度發生的事故、人身損害、障礙、異常、未遂事件情況進行總結,填寫《各單位電力生產事故月度綜合統計表》(附件九)報公司安全監察部;(二)每月25日前,安全監察部負責將本月度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分析,填寫月度安全生產分析報告(附件十),報送公司安全監察部;第三十五條應將本單位年度發生的事故、人身損害、障礙、異常、未遂事件進行匯總、分析,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報送。(一)每年1月10日前,安全監察部負責將本企業年度發生的事故、人身損害、障礙、異常、未遂事件進行匯總、分析,填寫《各單位電力生產事故、一類障礙、月度(半年、年)綜合統計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批準后,報公司安全監察部;第四章檢查與考核第三十六條安全監察部對本單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與評價,每半年組織一次綜合性的檢查和評價。第三十七條對違反本規定的情況,依照《生產本質安全獎懲治理規定》考核。第三十八條對及時、如實、準確報送各類安全信息的部門、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第五章附則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第四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周(月)安全情況匯報2.電力事故(或事件)即時報告單3.__月(年)電力事故信息統計報表(電力安全事故/設備事故部分)__月(年)電力事故信息統計報表(電力人身傷亡事故部分)__月(年)電力事故差不多信息統計報表__月(年)電力安全事件信息統計報表4.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5.周安全生產情況匯報6.安全監察年度(半年)工作總結與安全專項工作季度、半年、年度總結7.不安全事件分析報告8.“四不放過處理單”9.各單位電力生產事故、一類障礙月度(半年、年)綜合統計表附件1:周(月)安全情況匯報店塔發電公司XX周周動態一、上周安全生產情況二、掛牌的重大問題及隱患整改情況督辦三、專項檢查查出的各類問題及隱患整改情況四、本周重點工作安排XXXX年XX月XX日店塔發電公司安全監察部店塔發電公司X月份安全分析匯報一、X月份安全生產情況二、掛牌的重大問題及隱患整改情況督辦三、專項檢查查出的各類問題及隱患整改情況四、本月份安全重點工作完成情況五、下月份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六、安全監察部動態七、高危風險項目及安全措施XXXX年XX月XX日店塔發電公司安全監察部附件2電力事故(或事件)即時報告單(電監會格式)內容序號報告內容1報告類型

事故報告□事件報告□2填報時刻及方式第1次報告□后續報告□第1次報告時刻年月日時分3企業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企業詳細名稱企業詳細地址企業聯系電話上級主管單位名稱在建項目建設單位名稱施工單位名稱設計單位名稱監理單位名稱4事故或事件通過發生時刻地點(區域)事故(或事件)類型初判事故等級簡要通過5損失情況人身傷亡情況死亡人數失蹤人數重傷人數電力設備、設施損壞情況停運的發電(供熱)機組數量、電網減供負荷或者發各單位減少出力的數值、停電(停熱)范圍,停電用戶數量等6緣故及處置恢復情況緣故初步推斷7填報單位填報人填報人聯系方式注:1、事故(或事件)類型: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安全事故(或事件)、設備事故(或事件)。2、初判事故等級:一般、較大、重大和特不重大。事件信息不填報事故等級。3、境外電力工程建設和運營項目發生較大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的,填寫本表。4、電網企業直管、控股、代管縣及縣級市供電企業及其所屬農村供電所組織的10千伏及以下生產經營等業務活動中發生的事故(或事件)亦屬電力事故(或事件)報送范圍。5、本頁填報不完的可另附頁。附件3__月(年)電力事故信息統計報表(電監會格式)(電力安全事故/設備事故部分)填報單位(章):統計項目統計期間電力安全事故(次)設備事故(次)事故次數其中事故次數其中較大重大特不重大較大重大特不重大當月本年累計上年同期上年累計填報講明:審核人簽字:制表人簽字:填報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月(年)電力事故信息統計報表(電力人身傷亡事故部分)填報單位(章):項目期間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電力生產傷亡情況其中電力建設人身傷亡情況其中較大重大特不重大較大重大特不重大起數死亡重傷起數死亡重傷起數死亡重傷起數死亡重傷起數死亡重傷起數死亡重傷起數死亡重傷起數死亡重傷當月填報講明:注:電力人身傷亡事故“起數”的單位為“次”,“死亡”和“重傷”的單位為“人”。審核人簽字:制表人簽字:填報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月電力事故差不多信息統計表填報單位(章):項目序號時刻地點(單位)事故類型事故等級電力人身傷亡事故類不造成電力安全事故/設備事故責任緣故事故簡要通過、后果及處置情況123填報講明:審核人簽字:制表人簽字:填報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注:1、事故類型: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安全事故、設備事故。2、事故等級:一般、較大、重大和特不重大。3、電力人身傷亡事故類不: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損害、淹溺、灼燙傷、火災、坍塌、中毒、爆炸、道路交通等。4、造成電力安全事故/設備事故責任緣故:規劃設計不周、制造質量不良、施工安裝不良、檢修質量不良、調整試驗不當、運行不當、治理不當、調度不當、電力系統阻礙、用戶誤操作、外力破壞、自然災難等。5、本頁填報不完的可另附頁。__月電力安全事件信息統計表填報單位(章):項目序號時刻地點(單位)事件類型造成電力安全事件緣故事故簡要通過、后果及處置情況事件處置情況123審核人簽字:制表人簽字:填報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注:1、事件類型:阻礙電力(熱力)正常供應事件(參見《電力安全事件監督治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一、六、十款)、阻礙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事件(參見第六條第二、三、四、五、七款)、造成較大社會阻礙事件(參見第六條第八、九款)。2、造成電力安全事件緣故:規劃設計不周、制造質量不良、施工安裝不良、檢修質量不良、調整試驗不當、運行不當、治理不當、調度不當、用戶誤操作、外力破壞、自然災難等。3、本頁填報不完的可另附頁。附件4XXXX年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填報單位:填報時刻:年月日類不排查治理隱患企業單位一般隱患重大隱患排查一般隱患已完成整改整改率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其中:列入治理打算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重大隱患已完成整改整改率已列入治理打算其中:累計落實治理資金落實治理目標任務落實經費物資落實機構人員落實時刻要求落實安全措施(家)(項)(項)(%)(項)(項)(%)(項)(項)(項)(項)(項)(項)(萬元)(1)(2)(3)(4)(5)(6)(7)(8)(9)(10)(11)(12)(13)(14)合計1、電網安全2、發各單位安全3、電力建設安全4、電力二次系統安全5、風電場安全6、其它注:1、表中數據關系:(8)小于(5)-(6);(9)、(10)、(11)、(12)、(13)分不均小于或等于(8)。2、統計數據為2012年1月份以來的累計數據。列入治理打算的重大隱患附簡要文字講明;往年未完成治理的重大隱患附簡要文字講明。3、隱患類不中“1、電網安全”不包括“4、電力二次系統安全”。填表人:聯系電話:部門負責人簽字:附件5周安全情況匯報(年月日—月日)匯報單位:批準人:匯報人:安全生產情況:1、發電、基建、多經系統安全情況2、機組非打算停運情況:機組編號停運起止時刻停運緣故二、本周發生的二類障礙、異常、未遂和違章事件的通過、緣故分析、對責任人員處理情況、整改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有關人員受教育情況四、下周重點安全工作安排:匯報日期:年月日匯報人電話:郵址:附件6:安全監察年度(半年)工作總結與安全專項工作季度、半年、年度總結(另行附件)附件7不安全事件分析報告(參考格式)單位:××××年月日××××事件分析報告一、事件通過:二、檢查處理情況:三、緣故分析:包括直接緣故、間接緣故、擴大緣故,人為緣故、技術緣故、治理緣故等。四、暴露的要緊問題:包括通過緣故分析所暴露的技術上的缺陷、治理上的漏洞、責任不到位等問題。五、性質認定:六、責任分析和考核意見:包括直接責任、間接責任、擴大責任、治理責任、領導責任等。七、防范措施:

附件8不安全事件“四不放過”處理單責任單位(部門/車間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