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診所常見違法行為課件_第1頁
個體診所常見違法行為課件_第2頁
個體診所常見違法行為課件_第3頁
個體診所常見違法行為課件_第4頁
個體診所常見違法行為課件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9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個體診所、衛生室常見違法行為個體診所、衛生室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校驗《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床位不滿100張的醫療機構,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每年校驗1次;床位在100張以上的醫療機構,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每3年校驗1次,并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對不按期辦理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又不停止診療活動的,責令其限期補辦校驗手續;在限期內仍不辦理校驗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校驗2、執業地點未辦理變更登記《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醫療機構改變名稱、場所、主要負責人、診療科目、床位,必須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衛生部關于對農村非法行醫依法監管工作中有關問題的批復(衛監督發【2004】312號)醫療機構擅自變更執業地點的,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處理。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2、執業地點未辦理變更登記3、出賣、轉讓、出借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醫療機構不得出賣、轉讓、出借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沒收其非法所得,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一)出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二)轉讓或者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以營利為目的;(三)受讓方或者承借方給患者造成傷害;(四)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給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五)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3、出賣、轉讓、出借執業許可證4、超范圍執業《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實際開展科目應與執業許可證登記項目一致。《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條除急診和急救外,醫療機構診療活動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下;(二)給患者造成傷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上;(二)給患者造成傷害;(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4、超范圍執業5、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或者職稱的人員。《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一條:任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一)任用兩名以上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二)任用的非衛生技術人員給患者造成傷害。醫療機構使用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的,按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處理。5、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6、護士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或者執業地點未變更、執業注冊有效期未延續《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條例》第二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據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護士配備標準和在醫療衛生機構合法執業的護士數量核減其診療科目,或者暫停其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國家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二)允許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的人員或者允許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執業地點變更手續、延續執業注冊有效期的護士在本機構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的。6、護士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或者執業地點未變更、執業注冊有效期7、未取得處方權開具處方《處方管理辦法》第八條經注冊的執業醫師在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經注冊的執業助理醫師在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應當經所在執業地點執業醫師簽名或加蓋專用簽章后方有效。第九條經注冊的執業助理醫師在鄉、民族鄉、鎮、村的醫療機構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可以在注冊的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第五十四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一)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的;(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的醫師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的;(三)使用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從事處方調劑工作的。7、未取得處方權開具處方8、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開具處方《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在鄉、民族鄉、鎮、村的醫療機構獨立從事一般執業活動的執業助理醫師以及鄉村醫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獲得抗菌藥物調劑資格。8、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開具處方第五十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給予處分:(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開具抗菌藥物處方的;第五十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9、注射器、輸液皮條未及時毀形《消毒管理辦法》第六條: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進入人體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達到滅菌要求。各種注射、穿刺、采血器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滅菌。凡接觸皮膚、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須達到消毒要求。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用后應當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9、注射器、輸液皮條未及時毀形10、未執行消毒隔離制度(無消毒記錄或記錄不全)《消毒管理辦法》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消毒管理組織,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執行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和規定,定期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檢測工作。第五條: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應當接受消毒技術培訓、掌握消毒知識,并按規定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10、未執行消毒隔離制度(無消毒記錄或記錄不全)11、購進消毒產品未索票索證《消毒管理辦法》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購進消毒產品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9-11罰則《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發的,可以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11、購進消毒產品未索票索證12、未及時收集、運送醫療廢物《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第四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三)未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采取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四)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五)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或者運送車輛未在指定地點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的;

(六)未及時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七)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個體診所常見違法行為課件13、未分類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14、醫療廢物桶無警示標識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應當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第三款: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由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關于發布《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的通知(環發[2003]188號)第一條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制定本標準和規定。第二條包裝袋標準第三條利器盒標準第四條周轉箱(桶)標準第五條醫療廢物專用警示標識如下圖:13、未分類存放醫療廢物第四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一)貯存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環境保護、衛生要求的;(二)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三)未使用符合標準的專用車輛運送醫療廢物或者使用運送醫療廢物的車輛運送其他物品的;(四)未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裝置或者監控裝置未經常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的。第四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15、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二)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的;(三)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四)對醫療廢物的處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規范的;(五)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六)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15、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丟棄的,與人體直接或者間接接觸的,并為達到人體生理衛生或者衛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種日常生活用品。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是指臨床用于病人檢查、診斷、治療、護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陰道窺鏡、肛鏡、印模托盤、治療巾、皮膚清潔巾、擦手巾、壓舌板、臀墊等接觸完整粘膜、皮膚的各類一次性使用醫療、護理用品。一次性醫療器械指《醫療器械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文件所規定的用于人體的一次性儀器、設備、器具、材料等物品。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丟棄的,與人體直接或者間接衛生部關于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發〔2005〕29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環境保護局: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加強醫療廢物監督管理工作,針對各地在醫療廢物分類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異,現對有關問題說明如下:一、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屬于醫療廢物。根據衛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聯合下發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衛醫發〔2003〕287號)規定,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不論是否剪除針頭,是否被病人體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屬于醫療廢物,均應作為醫療廢物進行管理。二、使用后的輸液瓶不屬于醫療廢物。使用后的各種玻璃(一次性塑料)輸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屬于醫療廢物,不必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但這類廢物回收利用時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時應符合不危害人體健康的原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衛生部關于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在醫療機構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30號(四)明確使用后愉液瓶(袋)的分類管理要求。1、對于未被患者血液、體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輸液瓶(袋),應當在其與輸液管連接處去除輸液管后單獨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輸液管、針頭等應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處理,嚴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2、殘留少量經稀釋的普通藥液的輸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處理。醫療機構應當科學、規范、節約用藥,提高藥物使用效率,減少浪費,降低藥品消耗和環境承載壓力。3、存在下列情形的輸液瓶(袋),即使來被患者血液、體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納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l)在傳染病區使用,或者用于傳染病患者、疑似傳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離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輸液瓶(袋),應當按照感染性醫療廢物處理。(2)輸液涉及使用細胞毒性藥物(如腫瘤化療藥物等)的輸液瓶(袋),應當按照藥物性醫療廢物處理。(3)輸液涉及使用麻醉類藥品、精神類藥品、易制毒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輸液瓶(袋),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關于在醫療機構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6、未經批準發布醫療廣告《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三條醫療機構發布醫療廣告,應當在發布前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得發布醫療廣告。第二十條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發布醫療廣告,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布醫療廣告的,按非法行醫處罰。《中醫藥法》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的中醫醫療廣告內容與經審查批準的內容不相符的,由原審查部門撤銷該廣告的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該醫療機構的廣告審查申請。違反本法規定,發布中醫醫療廣告有前款規定以外違法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16、未經批準發布醫療廣告17、未備案擅自舉辦中醫診所開展執業活動《中醫藥法》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舉辦中醫診所、炮制中藥飲片、委托配制中藥制劑應當備案而未備案,或者備案時提供虛假材料的,由中醫藥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相關信息;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或者責令停止炮制中藥飲片、委托配制中藥制劑活動,其直接責任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中醫藥相關活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相關信息;拒不改正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其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中醫藥相關活動。18、備案中醫診所超出備案范圍開展醫療活動《中醫藥法》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中醫診所超出備案范圍開展醫療活動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執業活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中醫診所超出備案范圍開展醫療活動的,由所在地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注銷《中醫診所備案證》,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在醫療機構內從事管理工作:(一)因超出備案范圍開展醫療活動曾受過行政處罰的;(二)超出備案范圍從事醫療活動給患者造成傷害的;(三)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17、未備案擅自舉辦中醫診所開展執業活動中醫診所和中醫(綜合)診所中醫診所《中醫藥法》第十四條舉辦中醫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醫療機構管理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遵守醫療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舉辦中醫診所的,將診所的名稱、地址、診療范圍、人員配備情況等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中醫診所應當將本診所的診療范圍、中醫醫師的姓名及其執業范圍在診所的明顯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備案范圍開展醫療活動。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中醫藥主管部門擬訂,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核、發布。《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中醫診所,是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運用中藥和針灸、拔罐、推拿等非藥物療法開展診療服務,以及中藥調劑、湯劑煎煮等中藥藥事服務的診所。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服務范圍或者存在不可控的醫療安全隱患和風險的,不適用本辦法。一是規定中醫診所不得提供西醫西藥服務;二是并非所有的中醫藥服務都可以開展,對所開展的技術存在不可控的醫療安全隱患和風險的不得在中醫診所開展,如中醫微創類技術、中藥注射劑、穴位注射等。中醫診所和中醫(綜合)診所《關于印發中醫診所基本標準和中醫(綜合)診所基本標準的通知》(國衛醫發﹝2017﹞55號)《中醫診所基本標準》適用于備案管理的中醫診所,是舉辦備案中醫診所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中醫(綜合)診所基本標準》適用于提供中西兩法服務和不符合《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服務范圍或者存在不可控的醫療安全風險的中醫(綜合)診所,是中醫(綜合)診所執業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是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校驗的依據。中醫診所基本標準:中醫診所是指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運用中藥和針灸、拔罐、推拿等非藥物療法開展診療服務,以及中藥調劑、湯劑煎煮等中藥藥事服務的診所,中醫藥治療率100%。中醫(綜合)診所基本標準:中醫(綜合)診所是指以提供中醫藥門診診斷和治療為主的診所,中醫藥治療率不低于85%。《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未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核準,村衛生室、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擅自使用抗菌藥物開展靜脈輸注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關于印發中醫診所基本標準和中醫(綜合)診所基本標準的通知》19、口腔診所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擅自開展牙片放射診療《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二款、第十六條第二款醫療機構開展放射診療工作,必須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不得開展放射診療工作。《衛生部關于修訂口腔類別醫師執業范圍的通知》(二)口腔類別醫師執業范圍1、口腔專業2、口腔麻醉專業3、口腔病理專業4、口腔影像專業5、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19、口腔診所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擅自開展牙片放射診療綜上:1.任何醫療機構開展放射診療都必須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口腔診所開展牙片診療活動同樣也必須取得《放射診療許可》。2.口腔執業醫師執業范圍包含“口腔影像專業”。所以,對口腔診所申辦放射診療許可不強制要求必須有專門“醫學影像專業”執業醫師,只要有口腔執業醫生即視為符合人員資質要求。注意:若口腔診所執業醫師使用牙片機只是為了觀察病情,并只做描述性記載,可不需要專門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核準放射診療專業。若出具醫學影像(診斷性)報告,必須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核準放射診療專業。個體診所常見違法行為課件20、婦科診所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手術《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個體醫療機構不得從事計劃生育手術第八條縣級以上城市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可以在批準的范圍內開展下列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一)避孕和節育的醫學檢查;(二)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診斷、治療;(三)施行避孕、節育手術和輸卵(精)管復通手術;(四)開展圍繞生育、節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項目。具體項目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共同規定。第九條鄉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可以在批準的范圍內開展下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一)放置宮內節育器;(二)取出宮內節育器;(三)輸卵(精)管結扎術;(四)早期人工終止妊娠術。20、婦科診所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手術個體診所、衛生室常見違法行為個體診所、衛生室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校驗《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床位不滿100張的醫療機構,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每年校驗1次;床位在100張以上的醫療機構,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每3年校驗1次,并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對不按期辦理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又不停止診療活動的,責令其限期補辦校驗手續;在限期內仍不辦理校驗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校驗2、執業地點未辦理變更登記《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醫療機構改變名稱、場所、主要負責人、診療科目、床位,必須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衛生部關于對農村非法行醫依法監管工作中有關問題的批復(衛監督發【2004】312號)醫療機構擅自變更執業地點的,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處理。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2、執業地點未辦理變更登記3、出賣、轉讓、出借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醫療機構不得出賣、轉讓、出借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沒收其非法所得,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一)出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二)轉讓或者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以營利為目的;(三)受讓方或者承借方給患者造成傷害;(四)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給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五)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3、出賣、轉讓、出借執業許可證4、超范圍執業《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實際開展科目應與執業許可證登記項目一致。《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條除急診和急救外,醫療機構診療活動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下;(二)給患者造成傷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上;(二)給患者造成傷害;(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4、超范圍執業5、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或者職稱的人員。《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一條:任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一)任用兩名以上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二)任用的非衛生技術人員給患者造成傷害。醫療機構使用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的,按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處理。5、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6、護士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或者執業地點未變更、執業注冊有效期未延續《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條例》第二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據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護士配備標準和在醫療衛生機構合法執業的護士數量核減其診療科目,或者暫停其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國家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二)允許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的人員或者允許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執業地點變更手續、延續執業注冊有效期的護士在本機構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的。6、護士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或者執業地點未變更、執業注冊有效期7、未取得處方權開具處方《處方管理辦法》第八條經注冊的執業醫師在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經注冊的執業助理醫師在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應當經所在執業地點執業醫師簽名或加蓋專用簽章后方有效。第九條經注冊的執業助理醫師在鄉、民族鄉、鎮、村的醫療機構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可以在注冊的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第五十四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一)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的;(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的醫師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的;(三)使用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從事處方調劑工作的。7、未取得處方權開具處方8、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開具處方《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授予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在鄉、民族鄉、鎮、村的醫療機構獨立從事一般執業活動的執業助理醫師以及鄉村醫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獲得抗菌藥物調劑資格。8、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開具處方第五十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給予處分:(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開具抗菌藥物處方的;第五十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9、注射器、輸液皮條未及時毀形《消毒管理辦法》第六條: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進入人體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達到滅菌要求。各種注射、穿刺、采血器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滅菌。凡接觸皮膚、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須達到消毒要求。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用后應當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9、注射器、輸液皮條未及時毀形10、未執行消毒隔離制度(無消毒記錄或記錄不全)《消毒管理辦法》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消毒管理組織,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執行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和規定,定期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檢測工作。第五條: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應當接受消毒技術培訓、掌握消毒知識,并按規定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10、未執行消毒隔離制度(無消毒記錄或記錄不全)11、購進消毒產品未索票索證《消毒管理辦法》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購進消毒產品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9-11罰則《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發的,可以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11、購進消毒產品未索票索證12、未及時收集、運送醫療廢物《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第四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三)未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采取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四)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五)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或者運送車輛未在指定地點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的;

(六)未及時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七)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個體診所常見違法行為課件13、未分類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14、醫療廢物桶無警示標識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應當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第三款: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由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關于發布《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的通知(環發[2003]188號)第一條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制定本標準和規定。第二條包裝袋標準第三條利器盒標準第四條周轉箱(桶)標準第五條醫療廢物專用警示標識如下圖:13、未分類存放醫療廢物第四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一)貯存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環境保護、衛生要求的;(二)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三)未使用符合標準的專用車輛運送醫療廢物或者使用運送醫療廢物的車輛運送其他物品的;(四)未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裝置或者監控裝置未經常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的。第四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15、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二)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的;(三)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四)對醫療廢物的處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規范的;(五)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六)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15、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丟棄的,與人體直接或者間接接觸的,并為達到人體生理衛生或者衛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種日常生活用品。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是指臨床用于病人檢查、診斷、治療、護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陰道窺鏡、肛鏡、印模托盤、治療巾、皮膚清潔巾、擦手巾、壓舌板、臀墊等接觸完整粘膜、皮膚的各類一次性使用醫療、護理用品。一次性醫療器械指《醫療器械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文件所規定的用于人體的一次性儀器、設備、器具、材料等物品。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丟棄的,與人體直接或者間接衛生部關于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發〔2005〕29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環境保護局: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加強醫療廢物監督管理工作,針對各地在醫療廢物分類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異,現對有關問題說明如下:一、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屬于醫療廢物。根據衛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聯合下發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衛醫發〔2003〕287號)規定,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不論是否剪除針頭,是否被病人體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屬于醫療廢物,均應作為醫療廢物進行管理。二、使用后的輸液瓶不屬于醫療廢物。使用后的各種玻璃(一次性塑料)輸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屬于醫療廢物,不必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但這類廢物回收利用時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時應符合不危害人體健康的原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衛生部關于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在醫療機構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30號(四)明確使用后愉液瓶(袋)的分類管理要求。1、對于未被患者血液、體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輸液瓶(袋),應當在其與輸液管連接處去除輸液管后單獨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輸液管、針頭等應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處理,嚴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2、殘留少量經稀釋的普通藥液的輸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處理。醫療機構應當科學、規范、節約用藥,提高藥物使用效率,減少浪費,降低藥品消耗和環境承載壓力。3、存在下列情形的輸液瓶(袋),即使來被患者血液、體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納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l)在傳染病區使用,或者用于傳染病患者、疑似傳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離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輸液瓶(袋),應當按照感染性醫療廢物處理。(2)輸液涉及使用細胞毒性藥物(如腫瘤化療藥物等)的輸液瓶(袋),應當按照藥物性醫療廢物處理。(3)輸液涉及使用麻醉類藥品、精神類藥品、易制毒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輸液瓶(袋),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關于在醫療機構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6、未經批準發布醫療廣告《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三條醫療機構發布醫療廣告,應當在發布前申請醫療廣告審查。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不得發布醫療廣告。第二十條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發布醫療廣告,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布醫療廣告的,按非法行醫處罰。《中醫藥法》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的中醫醫療廣告內容與經審查批準的內容不相符的,由原審查部門撤銷該廣告的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該醫療機構的廣告審查申請。違反本法規定,發布中醫醫療廣告有前款規定以外違法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16、未經批準發布醫療廣告17、未備案擅自舉辦中醫診所開展執業活動《中醫藥法》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舉辦中醫診所、炮制中藥飲片、委托配制中藥制劑應當備案而未備案,或者備案時提供虛假材料的,由中醫藥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相關信息;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或者責令停止炮制中藥飲片、委托配制中藥制劑活動,其直接責任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中醫藥相關活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相關信息;拒不改正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其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中醫藥相關活動。18、備案中醫診所超出備案范圍開展醫療活動《中醫藥法》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中醫診所超出備案范圍開展醫療活動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執業活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中醫診所超出備案范圍開展醫療活動的,由所在地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注銷《中醫診所備案證》,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在醫療機構內從事管理工作:(一)因超出備案范圍開展醫療活動曾受過行政處罰的;(二)超出備案范圍從事醫療活動給患者造成傷害的;(三)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17、未備案擅自舉辦中醫診所開展執業活動中醫診所和中醫(綜合)診所中醫診所《中醫藥法》第十四條舉辦中醫醫療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