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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題庫版)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線刷題含答案(可下載)1.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下列說法錯誤的有()。A.
在我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差別對待,但是允許合理差別,對于為國家做出重要貢獻者,應當重點保護B.
我國憲法中存在一個關于平等權規定的完整規范系統C.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D.
我國憲法明文規定了公民的監督權,公民有對其他公民提出批評、建議、控告、檢舉、申訴的權利,但是不得誣告陷害【答案】:
A|D【解析】:A項,我國《憲法》第33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國的平等權是形式平等與實質平等的有機統一。形式平等要求禁止差別對待,但實質平等同時允許合理差別,主要是為了保障弱者的權益。B項,我國憲法中存在一個關于平等權規定的完整規范系統,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概括性規定,也包括:《憲法》第45條規定的對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人,殘廢軍人,盲聾啞人或有其他殘疾的公民權益的保障;《憲法》第48條規定的對婦女權益的保障;第49條規定的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C項,《英雄烈士保護法》第22條第2款規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D項,公民的監督權的對象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而不是其他公民。《憲法》第41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2.在袁某涉嫌故意殺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員屬于訴訟參與人?()A.
偵查階段為袁某提供少數民族語言翻譯的翻譯人員B.
公安機關負責死因鑒定的法醫C.
就證據收集合法性出庭說明情況的偵查人員D.
法庭調查階段就范某死因鑒定意見出庭發表意見的有專門知識的人【答案】:
A|B【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訴訟參與人指的是專門機關以外的人。AB兩項,翻譯人員和作為鑒定人的法醫都屬于訴訟參與人。C項,偵查人員是專門機關的人,不屬于訴訟參與人。D項,有專門知識的人盡管參加訴訟,但不是訴訟參與人。3.在行政強制執行過程中,行政機關依法與甲達成執行協議。事后,甲應當履行協議而不履行,行政機關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A.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B.
恢復強制執行C.
以甲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D.
以甲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答案】:
B【解析】:《行政強制法》第42條規定,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執行協議應當履行。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由此可知,應當由本機關恢復強制執行,無需經人民法院,更無需提起訴訟,這是由于行政機關具有強制執行權,可以自己直接決定。4.關于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措施的表述,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
推進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將法院人員分為法官、法官助理和書記員三類,實行分類管理B.
建立法官員額制,對法官在編制限額內實行員額管理C.
拓寬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來源渠道,建立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正常增補機制D.
配合省以下法院人事改革,設立省市兩級法官遴選委員會【答案】:
B|C【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的規定,有關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包括:①配合省以下法院人事統管改革,推動在省一級設立法官遴選委員會,從專業角度提出法官人選,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在政治素養、廉潔自律等方面考察把關,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②推進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將法院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實行分類管理。與之配套的,則是拓寬審判輔助人員的來源渠道,建立審判輔助人員的正常增補機制,減少法官事務性工作負擔。③建立法官員額制,對法官在編制限額內實行員額管理,確保法官主要集中在審判一線,高素質人才能夠充實到審判一線。④完善法官等級定期晉升機制,確保一線辦案法官即使不擔任領導職務,也可以正常晉升至較高的法官等級。⑤完善法官選任制度,針對不同層級的法院,設置不同的法官任職條件。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層人民法院任職,上級法院法官原則上從下一級法院遴選產生。5.關于自首,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甲綁架他人作為人質并與警察對峙,經警察勸說放棄了犯罪。甲是在“犯罪過程中”而不是“犯罪以后”自動投案,不符合自首條件B.
乙交通肇事后留在現場救助傷員,并報告交管部門發生了事故。交警到達現場詢問時,乙否認了自己的行為。乙不成立自首C.
丙故意殺人后如實交代了自己的客觀罪行,司法機關根據其交代認定其主觀罪過為故意,丙辯稱其為過失。丙不成立自首D.
丁犯罪后,僅因形跡可疑而被盤問、教育,便交代了自己所犯罪行,但拒不交代真實身份。丁不屬于如實供述,不成立自首【答案】:
B【解析】:A項,自首中的“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人基于自己的意志積極主動的投案。甲綁架他人作為人質并與警察對峙時,其客觀上仍可以繼續挾持人質抗拒抓捕。經警察勸說而放棄犯罪,表明其主觀上真心悔過,放棄對抗,自愿接受處理,可以認定為自動投案。在“犯罪過程中”主動放棄犯罪而投案和“犯罪以后”的自動投案,都可以構成自首。B項,行為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人自動投案以后,如實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乙雖然交通肇事后留在現場救助傷員,并報告交管部門發生了事故,但在交警到達現場詢問時沒有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不成立自首。C項,丙故意殺人自動投案后如實交代自己的客觀罪行的行為已經構成自首,關于丙對自身主觀罪過認定的辯護屬于丙辯護權的范疇,不影響自首的認定。D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第2條規定,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外,還應包括姓名、年齡、職業、住址、前科等情況。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況與真實情況雖有差別,但不影響定罪量刑的,應認定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后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等情況,影響對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認定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丁交代了自己所犯罪行,雖然拒不交代真實身份,但在對定罪量刑沒有影響的情況下,屬于如實供述,成立自首。6.蒙古公民高娃因民事糾紛在蒙古某法院涉訴。因高娃在北京居住,該蒙古法院欲通過蒙古駐華使館將傳票送達高娃,并向其調查取證。依中國法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蒙古駐華使館可向高娃送達傳票B.
蒙古駐華使館不得向高娃調查取證C.
只有經中國外交部同意后,蒙古駐華使館才能向高娃送達傳票D.
蒙古駐華使館可向高娃調查取證并在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答案】:
A【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77條第1款規定,請求和提供司法協助,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途徑進行;沒有條約關系的,通過外交途徑進行。外交途徑包括:已建立外交關系國家的法院之間通過外交途徑相互委托向對方公民或在對方境內的第三國或無國籍當事人(包括個人和法人)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或調查取證,一般是通過本國外交部指示駐被委托國使館將有關文書送給該國的外交部轉交該國的管轄法院執行送達。通過外交途徑轉遞司法文書或調查取證,一般根據互惠原則并按程序和要求辦理。7.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核心內容,也是憲法確定的治國方略。關于實施依法治國的要求,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A.
在具體的社會治理實踐中將法治與德治緊密結合,共同發揮其規范社會成員思想和行為的作用B.
堅持以憲法和法律為社會關系調控手段,限制并約束各種社會組織的規章制度、民規、民約的調節功能C.
尊重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尊重和服從司法機關作出的生效判決D.
構建“以權力制約權力”的監督體系,科學配置權力,合理界定權限,形成既相互制約與監督,又順暢有效運行的權力格局【答案】:
B【解析】: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憲法》第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A項,在建設法治國家進程中,要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有機統一:社會主義法律與社會主義道德同屬于上層建筑,共同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國家的根本性質,共同反映著廣大人民的社會理想與社會要求,共同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互為補充,共同發揮著維護社會秩序、規范社會成員的思想和行為的作用。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結合與統一,不僅強化和提升了依法治國的實際成效,也使社會主義道德在法治社會中煥發出新的生命力。B項,我國社會的規范體系除了憲法和法律等規范性法律文件外,還包括黨的方針政策、黨紀黨規、社會主義道德準則、各種社會組織合法的規章制度,以及為人民群眾所廣泛認同的民規、民俗、民約等等。由此可見,依法治國要求全面發揮各種社會規范的調整作用,綜合協調地運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來實現對國家的治理和管理。C項,依法治國要求樹立司法權威,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要切實做到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會要依照憲法的規定,尊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尊重司法機關作出的生效裁決。D項,依法治國需要強化監督制約,要從法律上構建起“以權力制約權力、以權利制約權力、以道德制約權力”的權力制約監督體系與機制,以保證執政黨的權力和立法、執法、司法等各種權力的設置和行使始終不偏離我國民主政治的正確軌道。8.甲、乙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取保候審。本案提起公訴后,法院認為對甲可繼續適用取保候審,乙因有偽造證據的行為而應予逮捕。對于法院適用強制措施,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
對甲可變更為保證人保證B.
決定逮捕之前可先行拘留乙C.
逮捕乙后應在24小時內訊問D.
逮捕乙后,同級檢察院可主動啟動對乙的羈押必要性審查【答案】:
A|C|D【解析】:A項,《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而且,公安司法機關可以根據案情對保證方式進行變更。B項,《刑事訴訟法》第71條第4款規定,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法院決定逮捕,但是應當由公安機關先行拘留。C項,《刑事訴訟法》第94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于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D項,《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試行)》第11條規定,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對本院批準逮捕和同級人民法院決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依職權對羈押必要性進行初審。《人民檢察院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規定(試行)》第12條第1款規定,經初審,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規定第17條、第18條情形之一的,檢察官應當制作立案報告書,經檢察長或者分管副檢察長批準后予以立案。法院決定逮捕乙后,同級檢察院可主動啟動對乙的羈押必要性審查。9.預算制度的目的是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監督。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關于預算,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B.
經批準的預算,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C.
國務院有權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D.
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答案】:
A|B|C【解析】:AB兩項,《預算法》第4條第2款規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第13條規定,經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預算,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CD兩項,《憲法》第62條第9、10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與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的職權。第67條第5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的職權。第89條第5項規定,國務院行使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的職權。10.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司法機關始終圍繞黨的中心工作積極開展司法審判活動,特別是近年來,各級司法機關自覺服務于“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大局,成效顯著。關于法治服務于大局,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準確的?()A.
服務大局是從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踐中得出的結論B.
服務大局是法治服務于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和大政方針C.
服務大局是把法律作為解決轉型時期社會矛盾的唯一手段D.
服務大局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的政治屬性及重要使命【答案】:
C【解析】:服務大局的核心內容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各項事業都必須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和大政方針而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的各項工作都必須服從和服務于黨和國家的根本利益以及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社會主義法治的各種具體實踐活動都必須充分考慮和高度重視對社會發展和社會運行全局的影響。C項,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服務黨和國家的大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認同“法律中心主義”的思維偏向。在解決各類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過程中,我們要克服過度依賴司法、過多依靠裁判的偏向,把有限的司法資源運用于維護和實現公平正義的關鍵環節,構建多元化的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因此法律只是手段之一而非“唯一”手段。A項,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服務大局,服務大局理念揭示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科學性和實踐性,是對法治運行實際狀況和客觀規律的深刻認知和正確把握,是從實踐中得出的真知。B項,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和大政方針代表了國家和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體現了社會的發展方向和根本要求,在黨和國家的發展中處于核心地位,因此,社會主義法治要服務于大局。D項,服務大局是對我國社會發展總體格局和態勢的必要配合和積極回應。當前國際環境日益復雜,國內社會轉型過程中各種矛盾集中而突出,這種格局必然要求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事業把服務大局作為自己的重要使命。11.某鄉屬企業多年未歸還方某借給的資金,雙方發生糾紛。方某得知鄉政府曾發過5號文件和210號文件處分了該企業的資產,遂向鄉政府遞交申請,要求公開兩份文件。鄉政府不予公開,理由是5號文件涉及第三方,且已口頭征詢其意見,其答復是該文件涉及商業秘密,不同意公開,而210號文件不存在。方某向法院起訴。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
方某申請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或者證明文件B.
對所申請的政府信息,方某不具有申請人資格C.
鄉政府不公開5號文件合法D.
方某能夠提供210號文件由鄉政府制作的相關線索的,可以申請法院調取證據【答案】:
D【解析】:A項,2019年5月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將相關知識點刪除。對是否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證明,存在解釋上的爭議。因此,該項存疑不選。B項,方某作為申請人,申請公開相關政府信息,不需要具備特殊的資格。即對于所申請的政府信息,方某具有申請人資格。C項,《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15條規定,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在本題中,鄉政府征詢第三方意見后,第三方答復是不同意公開,另外該政府信息不公開不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因此鄉政府不公開5號文件不合法。D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5條第5款規定,被告主張政府信息不存在,原告能夠提供該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關線索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12.關于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
先秦的奴隸制五刑以肉刑為中心,包括墨、劓、刖、宮、大辟B.
唐代的最低刑是杖刑C.
大理寺在唐代屬于中央審判機構D.
明代對風俗倫理方面的犯罪處罰較輕【答案】:
B【解析】:A項,先秦的奴隸制五刑以肉刑為中心,包括:墨(刺字)、劓(割鼻)、刖(斷足)、宮(男性去勢,女性幽閉)、大辟(死刑)。B項,隋朝的《開皇律》形成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刑罰依次加重。直到清代,后世一直沿用封建制五刑。因此,唐代的最低刑是笞刑。C項,大理寺為北齊首創,主中央審判。唐代形成較為完善的三法司,其中,大理寺主審判,刑部主復核,御史臺主監察。D項,《大明律》強調“重其所重,輕其所輕”原則。所謂重其所重,指賊盜及有關錢糧等事,明律較唐律處刑為重,且擴大株連范圍。所謂輕其所輕,是指典禮及風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處罰輕于唐律。13.關于因果關系,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
賈某酗酒之后在公路上駕車行駛,將水泥地上的井蓋等雜物撞飛至行人重傷,其醉酒行為與重傷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B.
甲、乙發生口角,甲把瘦小的乙踢傷致乙心臟病發作死亡,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C.
甲和乙是行政機關執法人員,扣留丙的過程中,丙中途以要上廁所為由而逃跑,甲、乙的過失行為(疏于管理)與丙的脫逃之間有因果關系D.
甲為了殺乙,在飯中下毒藥,乙中毒,家人送乙去醫院,途中偶遇丙駕駛車輛在道路上橫沖直撞報復社會,乙被當場撞死,甲的殺人行為與乙的死亡存在因果關系【答案】:
B|C【解析】:A項,賈某的行為并沒有創設刑法所禁止的危險。客觀歸責理論指出,只有當行為制造了不被法律所允許的危險,而且該危險是在符合構成要件的結果中實現時,才能將該結果歸責于行為。刑法禁止醉酒開車這一規范的目的在于,醉酒狀態下人的辨認、控制能力減弱而導致車輛失控,并非為了防止水泥地上的井蓋被撞飛而砸中他人。B項,被害人的特異體質并不中斷因果關系。甲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毆打行為,甲的行為與被害人乙的死亡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C項,甲、乙的行為制造了不被法律所允許的風險,即法律所禁止的風險。甲、乙的行為與丙的逃跑行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D項,介入因素“偶遇丙駕駛車輛在道路上橫沖直撞報復社會”,屬于異常的因素,會中斷前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故應認為甲的行為與被害人乙的死亡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14.“名例律”作為中國古代律典的“總則”篇,經歷了發展、變化的過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確的?()A.
《法經》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為關于定罪量刑中從輕從重法律原則的規定B.
《晉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豐富了刑法總則的內容C.
《北齊律》共12篇,將刑名與法例律合并為名例律一篇,充實了刑法總則,并對其進行逐條逐句的疏議D.
《大清律例》的結構、體例、篇目與《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為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答案】:
C【解析】:C項,《北齊律》共12篇,其將刑名與法例律合為名例律一篇,充實了刑法總則;精練了刑法分則,使其成為11篇,即禁衛、戶婚、擅興、違制、詐偽、斗訟、賊盜、捕斷、毀損、廄牧、雜律。對名例律進行逐條逐句疏議的不是《北齊律》,而是《唐律》。A項,《法經》共6篇:《盜法》、《賊法》、《網法》、《捕法》、《雜法》、《具法》。《具法》是放在最后的,是關于定罪量刑中從輕從重法律原則的規定,起著“具其加減”的作用,相當于近代刑法典的總則部分。B項,《晉律》對漢魏法律繼續改革,精簡法律條文,形成20篇602條的格局。與《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豐富了刑法總則的內容;同時對刑律分則部分重新編排,向著“刑寬”、“禁簡”的方向邁進了一大步。D項,《大清律例》的結構、形式、體例、篇目與《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7部分,名例律置于首篇。其中《律目》、《諸圖》、《服制》各1卷,《律例》正文36卷,律文436條。15.中國歷史上曾進行多次法制變革以適應社會的發展。關于這些法制變革的表述,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
秦國商鞅實施變法改革,全面貫徹法家“明法重刑”的主張,加大量刑幅度,對輕罪也施以重刑,以實現富國強兵目標B.
西漢文帝為齊太倉令之女緹縈請求將自己沒官為奴、替父贖罪的行為所動,下令廢除肉刑C.
唐代廢除了宮刑制度,創設了鞭刑和杖刑,以寬減刑罰,緩解社會矛盾D.
《大清新刑律》拋棄了舊律諸法合體的編纂形式,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則,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從刑【答案】:
C【解析】:C項,北魏時期開始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增加鞭刑與杖刑,后北齊、北周相繼采用。宮刑曾在漢武帝時期被廢除,后因作為減死之刑在漢景帝時期恢復。北朝與南朝相繼宣布廢除宮刑,自此結束了使用宮刑的歷史。A項,商鞅變法全面貫徹法家“以法治國”和“明法重刑”的主張。在變法過程中,法家的一些基本主張皆清楚地表現出來:①強調“以法治國”;②“輕罪重刑”;③不赦不宥;④鼓勵告奸;⑤實行連坐。B項,文帝開始刑罰改革的直接起因是在文帝十三年,齊太倉令獲罪當施肉刑,其小女緹縈上書請求將自己沒官為奴,替父贖罪,并指出肉刑制度斷絕犯人自新之路的嚴重問題。文帝為之所動,下令廢除肉刑。D項,《大清新刑律》拋棄了舊律諸法合體的編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罰等專屬刑法范疇的條文作為法典的唯一內容;在體例上拋棄了舊律的結構形式,將法典分為總則和分則;確立了新刑罰制度,規定刑罰分主刑、從刑;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資產階級的刑法原則和刑法制度,如罪刑法定原則和緩刑制度等。16.關于法條關系,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不考慮數額)?()A.
即使認為盜竊與詐騙是對立關系,一行為針對同一具體對象(同一具體結果)也完全可能同時觸犯盜竊罪與詐騙罪B.
即使認為故意殺人與故意傷害是對立關系,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也存在法條競合關系C.
如認為法條競合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體的情形,冒充警察騙取數額巨大的財物時,就會形成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的法條競合D.
即便認為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對立關系,若行為人使用公款賭博,在不能查明其是否具有歸還公款的意思時,也能認定構成挪用公款罪【答案】:
D【解析】:AB兩項,法條競合,是指一個行為同時符合了數個法條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但從數個法條之間的邏輯關系來看,只能適用其中一個法條,當然排除適用其他法條的情況。法條競合是指法條之間具有競合或重合關系,而不是犯罪的競合。只有當兩個法條之間存在包容關系或者交叉關系時,才能認定為法條競合關系。如果兩個條文所規定的構成要件處于相互對立或矛盾的關系,則不可能屬于法條競合。規定盜竊罪的條文與規定詐騙罪的條文是一種對立關系。針對一個法益侵害結果而言,某個行為不可能既構成盜竊罪又構成詐騙罪。同理,若認為故意殺人與故意傷害是對立關系,它們二者之間也不可能屬于法條競合。C項,冒充警察騙取數額較大財物,屬于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構成想象競合而非法條競合。D項,貪污罪與挪用公款罪是對立關系,不構成法條競合。若行為人使用公款賭博,不能查明其是否有歸還公款的意思,應當根據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則認定為較輕的挪用公款罪。17.根據《憲法》的規定,關于憲法文本的內容,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憲法》明確規定了憲法與國際條約的關系B.
《憲法》明確規定了憲法的制定、修改制度C.
作為《憲法》的《附則》,《憲法修正案》是我國憲法的組成部分D.
《憲法》規定了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性質和產生,兩者同基層政權的相互關系由法律規定【答案】:
D【解析】:D項,《憲法》第111條規定,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的性質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選舉。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基層政權的相互關系由法律規定。A項,在我國憲法中并沒有明確規定憲法與國際條約的關系,而事實上關于憲法與國際條約的效力位階,以及國際條約在國內的適用問題,在理論上也是存在爭議的。B項,《憲法》第64條第1款規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1/5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通過。這是對憲法修改提議主體、表決程序的規定,但沒有規定憲法制定的相關內容。C項,我國現行《憲法》由序言和正文組成,沒有附則。憲法的修正案是憲法的組成部分,但它并不是憲法附則的內容。18.根據《憲法》規定,關于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說法,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
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B.
國有企業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和政府統一安排下,開展管理經營C.
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D.
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答案】:
A|D【解析】:A項,《憲法》第15條第1款規定,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D項,《憲法》第10條第4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B項,《憲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國有企業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主經營。據此,國有企業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政府不能干預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C項,集體經濟包括農村集體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憲法》第8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城鎮中的手工業、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據此,只有農村集體經濟實行雙層經營體制,而城鎮集體經濟采取各種形式的合作經營方式。1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386條規定,除檢察院抗訴的以外,再審一般不得加重原審被告人的刑罰。關于這一規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
體現了刑事訴訟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基本理念的平衡B.
體現了刑事訴訟具有追求實體真實與維護正當程序兩方面的目的C.
再審不加刑有例外,上訴不加刑也有例外D.
審判監督程序的糾錯功能決定了再審不加刑存在例外情形【答案】:
A|B|D【解析】:AB兩項,再審不加刑原則,是指除檢察院抗訴的以外,再審一般不得加重原審被告人的刑罰。我國傳統訴訟價值觀念追求絕對實體真實,再審程序長期堅持“有罪必糾”理念,因而沒有“不加刑”之說。隨著人權保障理念的興起并被寫入憲法和刑事訴訟法,要求正確地貫徹審判監督程序的相關規定與再審制度,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申訴權。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386條的規定,除檢察院抗訴的以外,再審一般不得加重原審被告人的刑罰,是在堅持懲罰犯罪的同時,原則性地規定了“一般”不得加重原審被告人的刑罰,這正是刑事訴訟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基本理念平衡后的結果,體現了刑事訴訟具有追求實體真實與維護正當程序兩方面的目的。CD兩項,《刑訴解釋》第386條的規定,再審不加刑原則是指“一般”不得加重原審被告人的刑罰。有“一般”就有例外,由于我國審判監督程序堅持的是“有錯必糾”理念,哪怕檢察院沒有抗訴,由法院啟動再審程序,特殊情形下也可以加重原審被告人的刑罰。這體現了再審不加刑有例外,但該規定并沒有體現上訴不加刑有例外。20.某建設工程公司總經理王某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立案偵查。偵查機關聘請某省工程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進行檢驗,檢驗人張某出具的檢驗報告認為,該建設工程公司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張某在本案中是鑒定人身份,屬于應當回避的對象B.
經法院通知,張某需出庭作證C.
張某出具的檢驗報告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D.
張某所進行的檢驗屬于勘驗、檢查的一種形式【答案】:
B【解析】:A項,《刑訴解釋》第87條第1款規定,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但沒有法定司法鑒定機構,或者法律、司法解釋規定可以進行檢驗的,可以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檢驗,檢驗報告可以作為定罪量刑的參考。本題中,偵查機關聘請的對象是檢測中心,不是檢驗人張某,因此,張某在該案件中屬于具有專門知識的人,而非鑒定人。B項,《刑訴解釋》第87條第3款規定,經人民法院通知,檢驗人拒不出庭作證的,檢驗報告不得作為定罪量刑的參考。C項,《刑訴解釋》第87條第1款規定,檢驗報告只能作為定罪量刑的參考。D項,勘驗、檢查是指偵查人員對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尸體、人身進行勘查和檢驗的一種偵查行為。二者的適用主體只能是偵查人員,勘驗的對象是現場、物品和和尸體;檢查的對象則是活人的身體。21.郭某涉嫌故意傷害申訴人蔣某,偵查機關因郭某可能毀滅證據將其拘留。在拘留期限即將屆滿時,因逮捕郭某的證據尚不充足,偵查機關責令其交納2萬元保證金取保候審。關于本案處理,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
取保候審由本案偵查機關執行B.
如郭某表示無力全額交納保證金,可降低保證金數額,同時責令其提出保證人C.
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進入蔣某居住的小區D.
應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變更住址【答案】:
A|C【解析】:A項,故意傷害罪,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7條的規定,取保候審應由公安機關執行。B項,《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條第2款規定,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得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C項,《刑事訴訟法》第71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其中包括: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D項,依據《刑事訴訟法》第71條第1款的規定,在取保候審期間變更住址,應在24小時內向執行機關報告,而不是不得變更住址。22.下列哪一證據規則屬于調整證據證明力的規則?()A.
傳聞證據規則B.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C.
關聯性規則D.
意見證據規則【答案】:
C【解析】:從內容上看,證據規則大體包括兩類:一類是調整證據能力的規則,例如傳聞證據規則、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意見證據規則、最佳證據規則等;另一類是調整證明力的規則,例如關聯性規則、補強證據規則等。23.某品牌白酒市場份額較大且知名度較高,因銷量急劇下滑,生產商召集經銷商開會,令其不得低于限價進行銷售,對違反者將扣除保證金、減少銷售配額直至取消銷售資格。關于該行為的性質,下列哪一判斷是正確的?()A.
維護品牌形象的正當行為B.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C.
價格同盟行為D.
縱向壟斷協議行為【答案】:
D【解析】:AD兩項,《反壟斷法》第14條規定,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三)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本題中,白酒生產商與經銷商人為控制價格,會嚴重影響市場的價格形成機制、破壞市場的有效競爭并損害消費者權益,是典型的縱向壟斷協議行為。B項,《反壟斷法》第17條第2款規定,本法所稱的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是指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危害競爭,損害競爭對手和社會公共利益及其他私人利益的行為。本題并沒有明確指出該生產商具有法律所界定的市場支配地位,無從判斷其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C項,價格同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而是經濟學上的一種概念,是橫向壟斷協議的形式之一,指2個或2個以上因經營同類產品或服務而在生產或銷售過程中處于同一經營階段的同業競爭者之間的壟斷協議。本題是生產商與經營商的聯盟,不是橫向的價格聯盟。24.關于補充偵查,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
審查批捕階段,只有不批準逮捕的,才能通知公安機關補充偵查B.
審查起訴階段的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C.
審判階段檢察院應自行偵查,不得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D.
審判階段法院不得建議檢察院補充偵查【答案】:
A|B|C【解析】:A項,《刑事訴訟法》第90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B項《刑事訴訟法》第175條第2、3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C項,《高檢規則》第457條第1款規定,在審判過程中,對于需要補充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或者補充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自行收集證據和進行偵查,必要時可以要求偵查機關提供協助;也可以書面要求偵查機關補充提供證據。D項,《高法解釋》第226條第2款規定,審判期間,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線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25.關于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權和行政處罰權的安排,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
涉及行政處罰的,由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決定B.
涉及行政許可的,由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決定C.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機關行使D.
由公安機關行使的行政許可,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機關行使【答案】:
A|B|C【解析】:AC兩項,《行政處罰法》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BD兩項,《行政許可法》第25條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權。這里沒有作出例外規定,由公安機關行使的行政許可可以交由其他行政機關行使。26.中國與甲國均為《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的締約國,現甲國法院因審理一民商事案件,需向中國請求調取證據。根據該公約及我國相關規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
甲國法院可將請求書交中國司法部,請求代為取證B.
中國不能以該請求書不屬于司法機關職權范圍為由拒絕執行C.
甲國駐中國領事代表可在其執行職務范圍內,向中國公民取證,必要時可采取強制措施D.
甲國當事人可直接在中國向有關證人獲取證人證言【答案】:
A【解析】:A項,根據《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第2條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我國加入〈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的決定》第1條的規定,我國指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為負責接收來自另一締約國司法機關的請求書,并將其轉交給執行請求的主管機關的中央機關。B項,《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第12條規定,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能拒絕執行請求書:①在執行國,該請求書的執行不屬于司法機關的職權范圍;或②被請求國認為,請求書的執行將會損害其主權和安全。執行國不能僅因其國內法已對該項訴訟標的規定專屬管轄權或不承認對該事項提起訴訟的權利為理由,拒絕執行請求。因此,若請求書不屬于司法機關職權范圍,我國可以拒絕執行。C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我國加入〈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的決定》第3條規定,根據公約第33條聲明,除第15條以外,不適用公約第2章的規定。《關于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第15條規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締約國的外交官員或領事代表在另一締約國境內其執行職務的區域內,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國家的國民在不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下調取證據,以協助在其代表的國家的法院中進行的訴訟。締約國可以聲明,外交官員或領事代表只有在自己或其代表向聲明國指定的適當機關遞交了申請并獲得允許后才能調取證據。因此,甲國駐中國領事代表不能向中國公民取證。D項,對于當事人自行取證,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請求和提供司法協助,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途徑進行;沒有條約關系的,通過外交途徑進行。外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使領館可以向該國公民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但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強制措施。除前款規定的情況外,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準許,任何外國機關或者個人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即通過本國駐他國領事或外交人員在駐在國直接調查取證,一般是向本國國民取證,不得違反當地的法律,不得采取強制措施。可見,外國當事人或其訴訟代理人都不得在中國境內自行取證。27.王某向市環保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但未在法定期限內獲得答復,遂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環保局敗訴。關于該案,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
王某申請信息公開屬于守法行為B.
判決環保局敗訴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C.
王某起訴環保局的行為屬于社會監督D.
王某的訴權屬于絕對權利【答案】:
A|B|C【解析】:A項,守法是指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以法律為自己的行為準則,依照法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活動。守法不僅包括消極、被動的守法,也包括積極主動行使自己的權利,實施法律。王某申請信息公開的行為屬于積極的守法行為。B項,判決環保局敗訴體現了法的評價作用和強制作用。評價作用是指法院判決對環保局行為合法與否的評判;判決環保局敗訴是對環保局違法行為的制裁,體現的是強制作用,即通過制裁手段強制其遵守法律。C項,法律監督包括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國家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監督,社會監督是非國家機關的監督,指各政黨、各社會組織和公民的監督。D項,王某的訴權是相對權利,因為義務主體是特定的。28.備案審查是憲法監督的重要內容和環節。根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有關要求和《立法法》規定,對該項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
建立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機制,要把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審查范圍B.
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應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備案審查范圍C.
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D.
提升備案審查能力,有助于提高備案審查的制度執行力和約束力【答案】:
A|C|D【解析】:A項,《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范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范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發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B項,《立法法》第98條規定了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制度:①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②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報國務院備案;地方政府規章應當同時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應當同時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備案。據此,地方性法規已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備案審查范圍,而地方政府規章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備案審查范圍內。C項,《立法法》第97條第2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撤銷同憲法和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有權撤銷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有權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違背憲法和立法法規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D項,《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能力的提高必然促進制度的完善,細化到審查制度,備案審查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備案審查制度的執行力與約束力的提高。29.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關于完善立法體制,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
完善立法體制,需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B.
完善立法體制,需要加強法律解釋工作,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C.
完善立法體制,需要明確地方立法權限和范圍,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D.
完善立法體制,需要加強政府立法制度建設,完善行政法規、規章制定程序,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機制【答案】:
A|B|C|D【解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首先要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凡是立法涉及到重大體制和重大政策調整的,必須報黨中央討論決定。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制度建設,完善行政法規、規章制定程序,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機制,加強法律解釋工作,及時明確法律規定含義和適用法律依據。明確地方立法權限和范圍,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30.農民姚某于2016年3月8日進入紅海公司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紅海公司也未給姚某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姚某向社保機構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同年12月8日,姚某以紅海公司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申請辭職。經查,姚某的工資屬于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額。關于此事,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
姚某自2016年3月8日起即與紅海公司建立勞動關系B.
紅海公司自2016年4月8日起,應向姚某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C.
姚某應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而不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D.
姚某就紅海公司未繳養老保險費而發生爭議的,可要求社保行政部門或社保費征收機構處理【答案】:
A|B|D【解析】:A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B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C項,《社會保險法》第10條第1款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姚某屬于紅海公司的職工,紅海公司應當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D項,根據《社會保險法》第83條第3款的規定,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依法處理。因而社保行政部門或社保費征收機構都具有處理養老保險糾紛的權力。31.對下列哪些擬作出的決定,行政機關應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A.
稅務局扣押不繳納稅款的某企業價值200萬元的商品B.
交通局吊銷某運輸公司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C.
規劃局發放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直接涉及申請人與附近居民之間的重大利益關系D.
公安局處以張某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答案】:
B|C【解析】:ABD三項,《行政處罰法》第42條第1款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本題中,稅務局扣押不繳納稅款的企業商品屬于《行政強制法》調整的對象,屬于行政強制措施,尚無實體處罰,所以不應當舉行聽證。行政拘留亦不在舉行聽證的行政處罰之列,行政拘留的及時性決定其難以適用聽證程序。交通局吊銷某運輸公司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屬于應當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的情形,行政機關有義務告知當事人其權利。C項,《行政許可法》第47條第1款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32.司法公正體現在司法活動各個方面和對司法人員的要求上。下列哪一做法體現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內涵?()A.
甲法院對社會關注的重大案件通過微博直播庭審過程B.
乙法院將本院公開審理后作出的判決書在網上公布C.
丙檢察院為辯護人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D.
丁檢察院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醫療和物質救助【答案】:
D【解析】:司法公正主要有六個構成要素:①司法活動的合法性;②司法人員的中立性;③司法活動的公開性;④當事人地位的平等性;⑤司法程序的參與性;⑥司法結果的正確性。D項,為被害人提供醫療和物質救助并不體現司法公正的內容,而是體現了人道主義的精神。AB兩項,為了實現司法公正,避免司法活動封閉進行的狀況,法院應當努力實現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審判結果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過程公開。通過微博直播庭審和判決書網上公布都是司法公開的體現。C項,為辯護人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體現了對辯護人參與司法程序的保障,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內容。33.《漢書·陳寵傳》就西周禮刑關系描述說:“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里。”關于西周禮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
周禮分為五禮,核心在于“親親”“尊尊”,規定了政治關系的等級B.
西周時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宮、大辟,適用于庶民而不適用于貴族C.
“禮”不具備法的性質,缺乏國家強制性,需要“刑”作為補充D.
違禮即違法,在維護統治的手段上“禮”“刑”二者缺一不可【答案】:
D【解析】:A項,中國古代的禮有兩層含義:①抽象的精神原則;②具體的禮儀形式。“親親”與“尊尊”是抽象的精神原則。“親親父為首”,規定了家族關系的等級;“尊尊君為首”,規定了政治關系的等級。西周時期的具體禮儀形式主要是以下五禮:吉禮、兇禮、軍禮、賓禮和嘉禮。B項,“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國古代法律中的一項重要法律原則,它強調平民百姓與貴族官僚之間的不平等,強調官僚貴族的法律特權。“刑不上大夫”強調貴族官僚在適用刑罰上的特權。但并不是說刑罰完全不適用于貴族。CD兩項,西周時期的禮已具備法的性質,具有規范性、國家意志性和強制性。違禮即違法,“禮”和“刑”二者共同構成西周法律的完整體系,缺一不可。34.法國某公司依1958年聯合國《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請求中國法院承認與執行一項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的裁決。依據該公約及中國相關司法解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A.
法院應依職權主動審查該仲裁過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與仲裁協議不符的情況B.
該公約第5條規定的拒絕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理由是窮盡性的C.
如該裁決內含有對仲裁協議范圍以外事項的決定,法院應拒絕承認執行該裁決D.
如該裁決所解決的爭議屬于侵權性質,法院應拒絕承認執行該裁決【答案】:
B【解析】:B項,《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第5條中并無與“其他應當予以拒絕的情形”表述相類似的概括性規定,因此,該條規定的拒絕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情形是窮盡性的。A項,《民事訴訟法》第274條第1款第3項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與仲裁規則不符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因此,對于仲裁程序不符合仲裁協議的,需要由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法院才予以審查,法院不主動進行審查。C項,《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第5條第1款第3項規定,被請求承認或執行裁決的管轄當局只有在請求承認和執行裁決中的被訴人向請求地管轄機關證明下列情況的時候,才可以根據該被訴人的要求,拒絕承認和執行該裁決:裁決涉及仲裁協議所沒有提到的,或者不包括裁仲協議規定之內的爭執;或者裁決內含有對仲裁協議范圍以外事項的決定;但是,對于仲裁協議范圍以內的事項的決定,如果可以將其同仲裁協議范圍以外的事項決定分開,那么,這一部分的決定仍然可予以承認和執行。D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我國加入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通知》第2條的規定,根據我國加入該公約時所作的商事保留聲明,我國僅對按照我國法律屬于契約性和非契約性商事法律關系所引起的爭議適用該公約。所謂“契約性和非契約性商事法律關系”,具體的是指由于合同、侵權或者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而產生的經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但不包括外國投資者與東道國政府之間的爭端。因此,對于該侵權性質的裁決法院也應當執行。35.市工商局認定豪美公司的行為符合《廣告法》第28條第2款第2項規定的“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情形,屬發布虛假廣告,予以行政處罰。豪美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省工商局受理。(1)關于此案的復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豪美公司委托代理人參加復議,應提交授權委托書B.
應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參加審理C.
省工商局應為公司查閱有關材料提供必要條件D.
如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省工商局不得作出變更決定【答案】:
A|B|C【解析】:A項,《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10條規定,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申請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應當向行政復議機構提交授權委托書。B項,《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32條規定,行政復議機構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應當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參加。C項,《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35條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為申請人、第三人查閱有關材料提供必要條件。D項,《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47條規定,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決定變更:①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但是明顯不當或者適用依據錯誤的;②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是經行政復議機關審理查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如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經省工商局審理查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可以作出變更決定。(2)如省工商局在法定期限內不作出復議決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有監督權的行政機關可督促省工商局加以改正B.
可對省工商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行政處分C.
豪美公司可向法院起訴要求省工商局履行復議職責D.
豪美公司可針對原處罰決定向法院起訴市工商局【答案】:
A|B|C|D【解析】:AB兩項,《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64條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或者行政復議機構不履行行政復議法和本條例規定的行政復議職責,經有權監督的行政機關督促仍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CD兩項,《行政訴訟法》第26條第3款規定,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3)如省工商局在復議時認定,豪美公司的行為符合《廣告法》第28條第2款第4項規定的“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情形,亦屬發布虛假廣告,在改變處罰依據后維持了原處罰決定。公司不服起訴。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被告為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B.
被告為省工商局C.
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D.
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答案】:
A|C【解析】:AB兩項,《行政訴訟法》第26條第2款規定,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行訴解釋》第22條第1款規定,《行政訴訟法》第26條第2款規定的“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是指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處理結果。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所認定的主要事實和證據、改變原行政行為所適用的規范依據,但未改變原行政行為處理結果的,視為復議機關維持原行政行為。本案中復議機關僅改變了處理依據,并未改變處理結果,仍屬于維持原行政行為,因此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應作為共同被告。CD兩項,《行政訴訟法》第18條第1款規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是經過復議的案件,因此市工商局所在地法院和省工商局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轄權。36.關于簡易程序,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
甲涉嫌持槍搶劫,法院決定適用簡易程序,并由兩名審判員和一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B.
乙涉嫌盜竊,未滿16周歲,法院只有在征得乙的法定代理人和辯護人同意后,才能適用簡易程序C.
丙涉嫌詐騙并對罪行供認不諱,但辯護人為其做無罪辯護,法院決定適用簡易程序D.
丁涉嫌故意傷害,經審理認為可能不構成犯罪,遂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答案】:
A|B|D【解析】:A項,《刑事訴訟法》第216條第1款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1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3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根據《刑法》第263條的規定,有持槍搶劫的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題中,甲涉嫌持槍搶劫,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罰,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刑事訴訟法》第183條第1款規定,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因此,由2名審判員和1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是合法的。B項,《高法解釋》第474條規定,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的意見。上述人員提出異議的,不適用簡易程序。C項,《高法解釋》第290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簡易程序:①被告人是盲、聾、啞人;②被告人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③有重大社會影響的;④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⑤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⑥被告人認罪但經審查認為可能不構成犯罪的;⑦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其他情形。D項,《高法解釋》第298條第1款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轉為普通程序審理:①被告人的行為可能不構成犯罪的;②被告人可能不負刑事責任的;③被告人當庭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否認的;④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⑤不應當或者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其他情形。37.關于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
在偵查期間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實證據B.
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C.
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證據,均應及時告知公安機關、檢察院D.
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經實施犯罪的,應及時告知司法機關【答案】:
B【解析】:A項,《刑事訴訟法》第39條第3款規定,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B項,《刑事訴訟法》第39條第1款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C項,《刑事訴訟法》第42條規定,辯護人收集的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于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D項,辯護律師發現其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準備實施、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犯罪的,應當及時告知司法機關。38.李某從超市購得橄欖調和油,發現該油標簽上有“橄欖”二字,側面標示“配料:大豆油,橄欖油”,吊牌上寫明:“添加了特等初榨橄欖油”,遂訴之。經查,李某事前曾多次在該超市“知假買假”。關于此案,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
該油的質量安全管理,應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B.
該油未標明橄欖油添加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C.
如李某只向該超市索賠,該超市應先行賠付D.
超市以李某“知假買假”為由進行抗辯的,法院不予支持【答案】:
B|C|D【解析】:A項,《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2條第1款規定,本法所稱農產品,是指來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食用油不屬于初級加工產品,不受《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調整。B項,《食品安全法》第67條第1款第1項和第2項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和成分或者配料表。該油未標明橄欖油添加量,因此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C項,《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D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規定,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9.甲男(15周歲)與乙女(16周歲)因缺錢,共同綁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萬元贖金。甲擔心丙將來可能認出他們,提議殺丙,乙同意。乙給甲一根繩子,甲用繩子勒死丙。關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
甲、乙均觸犯故意殺人罪,因而對故意殺人罪成立共同犯罪B.
甲、乙均觸犯故意殺人罪,對甲以故意殺人罪論處,但對乙應以綁架罪論處C.
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殺害丙,故對乙雖以綁架罪定罪,但對乙不能適用“殺害被綁架人”的規定D.
對甲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對乙以綁架罪論處,與二人成立故意殺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答案】:
C【解析】:《刑法》第17條第1、2款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AB兩項,《刑法》第25條第1款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甲和乙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相互配合,共同實施了綁架并殺害丙的犯罪行為,構成共同犯罪。根據《刑法》第239條第1、2款的規定,乙已滿16周歲,其綁架并殺害丙的行為應以綁架罪論處。根據《刑法》第17條,甲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其綁架并殺害丙的行為不能以綁架罪論處,而只能認定為故意殺人罪。CD兩項,乙雖未直接實施殺害丙的行為,但根據共同犯罪的理論,部分行為全部責任,乙應當對共犯甲的共同犯罪行為負責,應當對其適用“殺害被綁架人”的規定。甲和乙在故意殺人罪的范圍內成立共同犯罪。40.中國甲公司在承擔中東某建筑工程時涉及一系列分包合同和買賣合同,并使用了載明適用《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的保函。后涉及保函的爭議訴至中國某法院。依相關司法解釋,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
保函內容中與《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不符的部分無效B.
因該保函記載了某些對應的基礎交易,故該保函爭議應適用我國《擔保法》有關保證的規定C.
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單據與獨立保函條款、單據與單據之間表面相符,開立人就須獨立承擔付款義務D.
單據與獨立保函條款之間表面上不完全一致,但并不導致相互之間產生歧義的,仍應認定構成表面相符【答案】:
C|D【解析】:A項,《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規定,本規則適用于一切明確表明適用本規則的見索即付保函,除非見索即付保函對本規則的內容進行了修改或排除,本規則對見索即付保函的所有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因此,《國際商會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允許見索即付保函對其進行修改或排除。B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以獨立保函記載了對應的基礎交易為由,主張該保函性質為一般保證或連帶保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4款規定,當事人主張獨立保函適用擔保法關于一般保證或連帶保證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獨立保函雖然具有擔保債權實現的功能,但不屬于我國《擔保法》規定的法定擔保方式,故不適用我國《擔保法》關于保證的規定。C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條第1款規定,獨立保函是指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開立人,以書面形式向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受益人請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單據時,向其支付特定款項或在保函最高金額內付款的承諾。第6條第1款規定,受益人提交的單據與獨立保函條款之間、單據與單據之間表面相符,受益人請求開立人依據獨立保函承擔付款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D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7條第2款規定,單據與獨立保函條款之間、單據與單據之間表面上不完全一致,但并不導致相互之間產生歧義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構成表面相符。41.某縣污水處理廠系扶貧項目,由地方財政投資數千萬元,某公司負責建設。關于此項目的審計監督,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
審計機關對該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B.
審計機關經銀監局局長批準,可凍結該項目在銀行的存款C.
審計組應在向審計機關報送審計報告后,向該公司征求對該報告的意見D.
審計機關對該項目作出審計決定,而上級審計機關認為其違反國家規定的,可直接作出變更或撤銷的決定【答案】:
A|D【解析】:A項,《審計法》第22條規定,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該縣污水處理廠由地方財政投資為主,屬于進行審計監督的范圍。B項,《審計法》第34條規定,審計機關進行審計時,被審計單位不得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不得轉移、隱匿所持有的違反國家規定取得的資產。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必要時,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負責人批準,有權封存有關資料和違反國家規定取得的資產;對其中在金融機構的有關存款需要予以凍結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據此,審計機關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凍結該項目在銀行的存款,并非經銀監局局長批準。C項,《審計法》第40條規定,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后,應當向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審計組的審計報告報送審計機關前,應當征求被審計對象的意見。被審計對象應當自接到審計組的審計報告之日起10日內,將其書面意見送交審計組。審計組應當將被審計對象的書面意見一并報送審計機關。據此,審計組應在向審計機關報送審計報告前,向該公司征求對該報告的意見。D項,《審計法》第42條規定,上級審計機關認為下級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決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可以責成下級審計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必要時也可以直接作出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42.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深人推進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種做法不符合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原則的做法?()A.
加強人大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B.
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規草案C.
探索建立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專家學者等對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機制D.
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對重要條款應當單獨表決【答案】:
D【解析】: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對重要條款可以單獨表決而非應當單獨表決。43.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改,確立了對貪污賄賂犯罪中境外的被告人進行缺席審判的程序,關于該程序的說法,正確的是()。A.
是控審分離的例外B.
體現訴訟效率價值C.
是終局性的例外D.
是親歷性的例外【答案】:
B【解析】:A項,刑事缺席審判依然遵循了控審分離,并非控審分離的例外。B項,缺席審判可以防止訴訟的拖延,讓案件能得到盡快地處理,從而實現訴訟效率。C項,雖然在缺席判決生效后,被告人到案并提出異議,法院應重新審判,但是,這一點并不能否定缺席判決的終局性。D項,在缺席審判中,裁判者也是自始至終參與審判,盡管被告人未參與,其辯護人能發表意見,缺席審判程序能體現親歷性。44.孟子的弟子問孟子,舜為天子時,若舜的父親犯法,舜該如何處理?孟子認為,舜既不能以天子之權要求有司枉法,也不能罔顧親情坐視父親受刑,正確的處理方式應是放棄天子之位,與父親一起隱居到偏遠之地。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
情與法的沖突總能找到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B.
中華傳統文化重視倫理和親情,對當代法治建設具有借鑒意義C.
孟子的方案雖然保全了親情,但完全未顧及法律D.
不同法律傳統對情與法的矛盾可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答案】:
B|D【解析】:孟子的方案兼顧了親情和法律,但不是所有情與法的沖突都能找到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法律傳統是指世代相傳、輾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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