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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春秋戰國宴席本組成員吳寒:201303725彭虹:201303510熊卿嵐:201303470

向秋虹:201303707許娜娜:201303692西

周西周(前1046年―前771年)是由周文王之子周武王滅商后所建立,至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申侯和犬戎所殺為止,共經歷11代12王,大約歷經275年。定都于鎬京和豐京(今陜西西安市西南),成王五年營建東都成周洛邑(今河南省洛陽市)。歷史上將東遷之前那一時期的周朝稱為西周。周朝是中國遠古社會的鼎盛時期。從西周開始,進行境內各個民族與部落不斷融合的過程,在這期間,華夏族逐步形成,成為現代漢民族的前身。從周朝開始,進行境內各個民族與部落不斷融合的過程,其它還有夷、蠻、越、戎狄、肅慎、東胡等諸多少數民族。西周國野之制最為典型,到春秋時期國野之制開始瓦解,到戰國則普遍為郡縣。西周后期社會矛盾包括統治集團內部矛盾日趨激化,對土地以及政權的爭奪,加速了西周的滅亡。國人暴動動搖了西周統治的基礎,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犬戎殺死,西周滅亡了。公元前770年,申侯和其它一些諸侯立周平王(宜臼)為國王,平王將京都從宗周遷至洛邑(今河南省洛陽市),歷史上稱東遷以后的周王朝為東周西

點周朝時期除了有祭祀宴饗外,并把宴會推及國家政事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而且各種宴會都要按照制度舉行禮儀,所以各種宴會也通稱為禮。因此,這個時期宴會最大的特點是形成了以禮為核心的宴會制度。(1)詳盡繁瑣的禮儀形式和內容

在周代,宴會的禮儀形式和內容都有詳盡的規定。例如,《鄉飲酒禮》的禮節程序有二十四節,《大射禮》的禮節程序則有四十三節之多。即便是宴饗中的問答辭令、賦詩言志都有一定的準規,如果失言失態,都應被認為有辱君命,有失身份的大事。(2)宴會等級制度周代是一個講究等級制度的社會,反映在宴會上,“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如,宴會列鼎數目是有嚴格規定的,奴隸主等級越高,用鼎越多,肴饌也越多,其余各種禮(食)器的數目亦因“名位不同”而有不同的區別。(5)以樂侑食制度殷代重祭祀樂舞,而周代則把樂舞特別是音樂直接與宴會結合在一起。“天子食,日舉似樂”;《鄉飲酒禮》的“作樂”分為升歌、笙歌、閑歌、合樂四個程序,其他的宴會的音樂侑食演奏在《禮記》中亦有明確的記載。故歷來研究《詩經》的學者普遍認為《大雅》是用于王室大典宴會的歌詞,《小雅》是用于諸侯宮廷的宴會歌詞。西周以后,以樂侑食之制,盛而不衰,無論國家大典之筵宴,還是民間婚嫁之筵宴,舉樂以助興侑食蔚為風氣。西周菜肴特點一、飲食種類

周代食物的基本來源主要有兩個方面,首先包括以農業為基礎的黍稷稻粱菽麥的谷物和冬瓜、葫蘆葵藿等蔬菜。《周禮·夏官》中還設職方氏職掌全國九州島所產的“九谷、六畜之數要,周知其利害。”九州島所產谷物、禽畜、魚、鹽等物產各不相同其次是通過畜養上表提到的馬牛羊雞犬豕等六蓄和狩獵獲得犀象、糜、鹿、虎、狼類以及打漁所得到的魚類等肉食。我們按照其加工方式大致可以分為煮、蒸、炰、燔、膾、炙、羹、肉醬、脯、臘等。1、煮:煮食是周人飲食方式的最主要的一種,常見于史籍。④《詩·小雅·楚茨》:“濟濟蹌蹌,絜爾牛羊,以往蒸嘗,或剝或亨,或肆或將”,《詩·小雅·信南山》:“祭以清酒,從以骍牡。亨于祖考,執其鶯刀,以啟其毛,取其臼嘴。是蒸是享,苾苾芬芬”,《詩·楓會·匪風》:“誰能烹魚?溉之釜鬵”。《左傳·昭公二十年》也有“以烹魚肉”等記載

2、蒸:蒸食是烹調技術之一,其最大特點是,烹調出來的菜肴,原汁原味.味鮮湯清,香氣濃醇,清淡不膩。《詩·大雅·生民》:“或舂或揄,或簸或蹂。釋之叟叟,烝之浮浮”,西周《陳公子獻》銘文記曰:“用蒸稻梁”,《小雅·信南山》:“祭以清酒,從以骍牡??是蒸是享,苾苾芬芬”。

3、炰:是指用爛泥涂抹食物并置火中燒熟。《詩經》中屢見記載,如《詩·小雅·瓤葉》:“有兔斯首,炰之燔之”,《詩·小雅·六月》:“飲御諸友,炰龞膾鯉”,《詩·大雅·韓奕》:“其肴維何?炰鱉鮮魚”,《魯頌·閱宮》:“毛炰胾羹,籩豆大房”4、燔:指將帶毛的肉直接用火燒熟。《小雅·楚茨》:“執爨踖踖,為俎孔碩,或燔或炙”,《小雅·瓤葉》:“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大雅·生民》:“取羝以軷,載燔載烈”,《大雅·行葦》:“醓醢以薦,或燔或炙”。《大雅·兔整》:“旨酒欣欣,燔炙芬芬”。《左傳·襄公22年》:“與執胳焉”,燔通胳,也是古代祭祀用的烤肉。《谷梁傳·寶公十四年》:“服者何也???祭肉也,生曰服,熟曰胳”。

5、膾:指碎切魚肉,生食之。《詩·小雅·六月》:“飲御諸友,熱鰲膾鯉”。

6、炙:指將肉穿上,架在火上熏烤使熟,《詩經》中多有反映。《小雅·楚茨》:“為俎孔碩,或播或炙”,《小雅·瓤葉》:“有兔斯首,燔之炙之”,《大雅·行葦》:“解釀以薦,或燔或炙”,《大雅.堯繁》:“旨酒欣欣,燔炙芬芬”。

7、羹:指用肉或菜調和五味做成的帶湯食物。《魯頌·閟宮》:“犧尊將將,毛炰胾羹”,歇羹即瘦肉湯,也許就是今元的肉絲湯。《禮記·內則》曰:“雉羹麥食”,是說吃麥飯喝雞湯,《禮記·王藻》云:“諸侯玄端以祭??朔月少牢,五俎四簋,子卯稷食菜羹”。說明即使是諸候,忌日也不吃稻、粱而食稷喝菜湯。此外,果類食物是任何時代都不可或缺的食物種類,僅《詩經》中頻繁地提及的當時的水果,據粗略估算不下60余處,其中《周南·桃夭》、《召南·甘棠》、《召南·詄有梅》、《衛風·木瓜》、《魏風·園有桃》等篇章,更是直接以果名為詩之題目。全書共提及水果11大類,分別是:桃、李、梅、梨、棗、榛、栗、棣、桑、萇楚、木瓜,其中有的種類還包含不同的亞種,如棗類包含棘。⑤在西周它已有多種食用方式:生食,《詩·魏風》:“園有桃,其實之肴”,曬干、鹽腌為貯備食糧,如《禮記·內則》:“桃之者,梅之者,卵鹽,人君燕所食也”,即用卵鹽腌制的桃和梅是人君能吃的食物。調味,如花椒及梅,見《禮記》:“調如羹和,唯爾梅鹽。”說明在做肉湯、菜湯時需要咸的鹽和酸的梅作為調味品,無怪乎古代在歷史上,常有論者將治國喻為“調和鼎鼐”,將宰相稱作“鹽梅”⑥。這不是偶然的,因為兩者都是一種調和的角色。除了食用外,它還用于一項重要的場合——祭祀。《籩人職》曰:“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干楂。”鄭注云:“干楂,干梅也。一、食器食器按照不同的使用功能又可大致分為炊食器、盛食器、取食器等幾種。(一)炊食器周代的炊食器可分為烹熟肉食和主食兩大類。炊制肉食的青銅器具為鑊。《淮南子·說山訓》載:“嘗一臠肉,知一鑊之味。”高注曰:“有足曰鼎,無足曰鑊。”可見鑊的本義是無足的圜底鍋。但在周代,“鑊是在列鼎之外的專門用于烹煮的器,鑊也稱為鑊鼎”,其中戰國早期的曾侯乙墓中出土有兩個大鼎,鼎肉有牛體,腹底有炊煙痕,應是煮肉的鑊鼎。《儀禮·士冠禮》載:“若殺,則特豚,載合升,離肺實于鼎。”鄭注曰:“煮于鑊曰亨,在鼎曰升,在俎曰載。”《儀禮·特牲饋食禮》載:“亨于門外東方,西面北上。”鄭注曰:“亨,煮也。煮豕、魚、臘以鑊,各一爨。”《儀禮·士虞禮》載:“側亨于廟門外之右,東面。”鄭注云:“側亨,亨一胖也。亨于爨用鑊,不于門東,未可以吉也。”《周禮·天官·亨人》載:“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鄭注曰:“鑊,所以煮肉及魚、臘之器。既孰,乃脀于鼎。”從上幾例可見,鑊是用來烹煮肉食的器具,肉食在鑊內煮熟后,再取出放入鼎內。另如《儀禮·少牢饋食禮》載:“羹定,雍人陳鼎五,三鼎在羊鑊之西,二鼎在豕鑊之西。”可見在周代,鑊的使用還具有一定的針對性,每種牲肉都各有其鑊。另外,盛放飯食的器物還有敦。敦也是出土青銅器的一種,如春秋時期的歸父敦和齊侯敦等等,此外,《儀禮·士昏禮》載:“黍稷四敦,皆蓋。”也可證明敦的用途。

此外,籩豆也是盛放食物的器具。盛放食物的器物還有筐、筥、笲、篚等,《詩經·召南·采蘋》:“于以盛之?維筐及筥。”《詩經·小雅·采菽》:“采菽采菽,筐之筥之。”《詩經·周頌·良耜》:“或來瞻女,載筐及筥。”這些器物都是用竹木制作而成,用以盛放棗栗腶修等食物,或是菽米等食物原料,或是飲食器具。(三)取食器

食物烹熟后,需要從炊食器中取出,在放入其他的器物中,而用以轉移食物的食器,即為取食器。周代的取食器大致有以下匕、柶、畢、梜、勺、玉瓚等幾種。

1、匕、柶

柶和匕的形狀大致相同。匕,《說文》云:“匕,亦所以用比取飯,一名柶。”鄭注《儀禮·士冠禮》曰:“柶狀如匕,以角為之者,欲滑也。”可為其證。不過,匕和柶雖形制類似,但功能還有一些區別,柶主要用于在飲品或流質食物中盛取某些物質,匕則適于獲取固態的食物。如《周禮·天官·漿人》云:“??清醴醫酏糟,而奉之。”鄭注曰:“禮,飲醴用柶者糟也,不用者清也。”這是指用柶除去糟中的雜質。《易·震卦》曰:“不喪匕鬯。”注云:“祭儀先烹牢于鑊,既納于鼎而加冪。祭乃啟冪,而以匕出之,升于俎上。”這是指,用匕取出鼎中的肉置于俎上。

2、畢

《儀禮·特牲饋食禮》載:“宗人執畢,先入,當阼階,南面。”鄭注曰:“畢狀如叉,蓋為其似畢星取名焉。主人親舉,宗人則執畢導之。既錯,叉以畢臨匕載,備失脫也。”鄭注說明,畢如叉,是輔助匕將肉食放入俎中的取食器。3、勺、玉瓚《說文》云:“勺,枓也,所以挹取也。”又云:“枓,勺也。”《儀禮·鄉射禮》云:“左玄酒,皆加勺。”《儀禮·士冠禮》:“玄酒在西,加勺,南枋。”鄭注曰:“玄酒,新水也,??”可見,玄酒為水,勺則用來盛取玄酒等液體。而有玉制柄的勺為瓚,《詩經·大雅·旱麓》云:“瑟彼玉瓚,黃流在中。”毛傳曰:“玉瓚,圭瓚也。”孔疏曰:“瓚者,器名,以圭為柄。圭以玉為之,指其體謂之玉瓚,據成器謂之圭瓚,?瓚者,盛鬯酒之器,以黃金為勺,而有鼻口,鬯酒從中流出,??”玉瓚為祭祀專用之物,與一般的勺相比,制作要更加考究,并且往往與鬯酒相配合使用,用于盛裝鬯酒。4、梜、箸《禮記·曲禮上》載:“羹之有菜者用梜,其無菜者不用梜。”鄭注云:“梜猶箸也。今人或謂箸為梜提。”可見,梜與箸有密切的聯系。《禮記·曲禮上》載:“飯黍毋以箸。”又《韓非子·喻老》云:“昔者紂為象箸而箕子怖。這表明,箸在先秦時期有一個長期使用的過程,至少在商末已出現與箸形制相近的取食器,周代的梜也是其一,但也是在周代,尤其是在戰國時期,已有明確的箸這種名稱的器物出現,并廣為使用。春秋春秋是中國歷史階段之一。關于這一時期的起訖,一般有三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是公元前770-公元前476年;一種說法認為是公元前770-公元前453年韓趙魏三家滅智氏;另外一種說法認為是公元前770-公元前403年韓趙魏三家分晉。春秋時代周王的勢力減弱,諸侯群雄紛爭,齊桓公、晉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莊王相繼稱霸,史稱春秋五霸(另一說認為春秋五霸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自東周開始,周朝由強轉弱,王室日益衰微,大權旁落,諸侯國之間互相征伐,戰爭頻繁。小諸侯國紛紛被吞并,強大的諸侯國在局部地區實現了統一。春秋中期,出現了一個比較和平的時期,原因是各國都被戰爭搞得十分疲憊,需要休整,于是通過公元前546年由14國參加的第二次“弭兵之會”達成協議,戰火暫時得以平息。可是,這期間在長江流域,吳、楚、越三國之間卻多次爆發霸權之爭。春秋時代的中后期,隨著牛耕的普及和鐵制農具的應用,經濟有了迅速發展,出現了私田的開發和井田制的瓦解這一深刻的社會變化。在一些諸侯國的內部,貴族勢力強大起來,開始向國君爭奪權力。公元前453年,晉國韓、趙、魏三家聯手在晉陽打敗智氏,其后逐步將晉國進行了瓜分,自己分別建立了國家,就是著名的“三家分晉”。公元前379齊國田氏取代姜姓成為齊侯,是為“田齊”。于是,七雄并立,互相爭霸的時代逐步到來,春秋時期走向了戰國時期。戰國戰國(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中國戰國時期的簡稱。是東周的后半期歷史階段。此時,各國混戰不休,故稱“戰國”。“戰國”之名源自西漢劉向編注的《戰國策》。公元前453年,韓趙魏打敗智氏,繼而瓜分晉國,奠定了戰國七雄的格局[1]。前221年秦王嬴政統一全國,隨著私田制和鐵器的廣泛運用,社會新興階層的崛起,戰國時期從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上迎來變革高峰。土地國有制徹底瓦解,土地私有制也就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確立和發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各國的改革或變法運動促進了這一轉變。土地自由買賣已合法化,參與土地買賣的有貧民、官僚和貴族。秦國在商鞅變法后,“除井田,民得賣買”[2]。由于郡縣制度的加強,以獲取土地、財富、人口的國家不斷開展兼并戰爭,促使這個從春秋時期開始便戰爭不斷的土地逐漸走向新的時代。戰國承春秋亂世,啟帝秦發端,中續百家爭鳴的文化潮流,這是中國思想、學術發展的黃金時期,史稱“百家爭鳴”。中原經濟技術的新發展與各國相繼圖強而展開的舉國變法,名士的縱橫捭闔,宿將的戰場爭鋒,涌現出了大量為后世傳誦的典故。戰國時期也塑造了帝制中國的雛形。春秋戰國時期宴席特點禮崩樂壞,士大夫也敢“味列九鼎”,席面的限制不那么嚴格了。春秋戰國時期,宴席已發展到相當講究和排場了:“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其余和西周時期大致相同。菽就是大豆,在糧食中的地位也比過去提高,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石磨的發明,改變了大豆的食用方式。過去是直接將大豆煮成豆飯吃,而大豆又是很難煮爛的,食用就很不方便。有了石磨,就可將大豆磨成粉和豆漿,食用起來就很方便。同時,大豆又是一種耐瘠保收的作物,青黃不接之時可以救急充饑,此外,大豆的根部有豐富的根瘤菌,可以肥田,有利于下茬作物的生長,所以大豆的種植就日益廣泛。同樣的道理,過去食用麥子也是采用粒食方法,直接煮成麥飯食用,不易消化。用石磨將麥子磨成面粉,粒食就改為粉食,可以蒸煮成各種各樣的面食,既可口又易于消化,極受民眾的歡迎。小麥又是一種越冬作物,可以和粟等糧食作物輪作,提高復種指數來增加單位面積產量,也是解決青黃不接之時的重要口糧,于是在漢代就得到政府的重視,大力推廣種植。《漢書?食貨志》記載董仲舒上書漢武帝說:“今關中俗不好種麥,是歲失《春秋》之所重,而損生民之具也。”建議漢武帝令大司農“使關中益種宿麥,令毋后時。”其后,輕車都尉、農學家汜勝之又“督三輔種麥,而關中遂穰。”東漢安帝時也“詔長吏案行在所,皆令種宿麥蔬食,務盡地力,其貧者給種餉。”于是,自漢以后小麥就與粟成為黃河流域地區最主要的糧食作物。作為南方主糧的水稻,雖然早在商周時期的黃河流域已有種植,但面積不大,在糧食作物中的比重很小,一直到春秋時期還是珍貴的食物,《論語?陽貨》說:“食乎稻,衣乎錦,于汝安乎?”可見只有上層貴族才能食用稻米,其種植自然不廣。隨著秦漢帝國的建立,整個南方都歸入版圖,稻米在全國糧食中的比重也就加大。同時也促進北方水田的發展,因此記述北方耕作技術的農書《氾勝之書》就辟有專章介紹水稻的種植技術,指出“三月種粳稻,四月種秫稻。”東漢光武帝建武年間(公元25—56年),張堪引潮自河水灌溉,“狐奴(今北京市順義區)開稻田八千余頃。”(3)由此亦可想見,北方種植水稻的規模已相當可觀。副食由于春秋戰國秦漢時期的畜牧業和園圃業以及水產養殖與捕撈業都很發達,所以這一時期的副食品也非常豐富多樣。肉類食品春秋戰國時期的畜牧業相當發達,農民們“務于畜養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五谷殖,則入多。”(《韓非子?難二》)當時的“六畜”是指馬牛羊雞犬豬,即《茍子?榮辱》所說的:“今人之生也,方知畜雞狗豬彘,又畜牛羊。”牛馬主要作為農耕和交通的動力,肉食主要靠豬羊雞狗等小牲畜。所以《孟子?梁惠王上》說:“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可以食肉也。”當然這肉食也和錦衣稻食一樣,是統治者才能終日享受,所以“肉食者”就成為統治階級的同義詞,著名的曹劌論戰故事中,就大罵“肉食者鄙!”(《左傳?莊公十年》)到了漢代,人們更加重視小家畜的飼養以解決肉食問題。如西漢黃霸為河南穎川太守時,“使郵亭鄉官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漢書?黃霸傳》)龔遂為河北渤海太守時,命令農民“家二母彘、五雞。”(《漢書?龔遂傳》)東漢僮仲為山東不其(今即墨)縣令、“率民養一豬,雌雞四頭,以供祭祀。”(《齊民要術?序》)尤其是養豬業普遍得到發展,人們已認識到養豬的好處:“夫一豕之肉,得中年之收。”(《鹽鐵論?散不足》)此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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