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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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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重點工程安全生產項目法人工作清單

序號

工作內容

1

事前

1.1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1.1.1

□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明確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節內容。

1.1.2

□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和年度目標,并以正式文件發布。

1.1.3

□制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報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1.1.4

□與各部門和參建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1.1.5

□制訂本單位內部各部門和有關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

1.2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職責

1.2.1

□成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法人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安全的負責人以及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現場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1.2.2

□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2.3

□建立健全以主要負責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和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

1.3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3.1

□組織有關參建單位識別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并于工程開工前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清單》書面通知各參建單位。對新發布的,應及時組織參建單位識別,并將適用的文件清單及時通知有關參建單位。

1.3.2

□工程開工前,應組織制訂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報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1.4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

1.4.1

□在編制工程招標文件、招標人標底或最高投標限價時,應當按照批復的初步設計及概算,根據項目實際,依據相應概算編制規定,拆算每一項工程綜合單價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費,結合相應工程量,計算安全文明措施費總額。

1.4.2

□將安全文明措施費作為不可競爭費,具體費用數額應明確并列入招標文件,同時確定安全文明措施費清單、計量支付(含預付款)和調整方式等內容。合同工期在一年(含本數)以內的,預付安全文明措施費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預付安全文明措施費不得低于該費用總額的30%,其余費用應當按照施工進度和措施落實情況支付。

1.5

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1.5.1

□根據工程需要,對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事故風險、安全管理等情況,開展工程現狀安全評估。

1.5.2

□在工程開工前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監督手續,并在水利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中備案。

1.5.3

□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應當提交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

1.5.4

□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應當提供危險性較大的單項工程清單和安全管理措施。

1.5.5

□工程開工前,組織各參建單位就落實保證安全生產措施方案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各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并形成會議紀要;同時組織設計單位就工程的外部環境、工程地質、水文條件對工程的施工安全可能構成的影響,工程施工對當地環境安全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工程主體結構和關鍵部位的施工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設計交底。

1.6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6.1

□定期識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需求,制訂教育培訓計劃,保障教育培訓費用、場地、教材、教師等資源。

1.7

設施設備安全管理

1.7.1

□建立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1.8

作業安全管理

1.8.2

□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施工可能影響的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對可能影響施工報價的資料,應在招標時提供。

1.9

雙重預防體系建設

1.9.1

□組織參建單位研究制定危險源辨識與風險管理制度,明確監理、施工、設計等單位的職責、辨識范圍、流程、方法等;施工單位應按要求組織開展本標段危險源辨識及風險等級評價工作,并將成果及時報送項目法人和監理單位。

1.9.2

□開展本工程危險源辨識和風險等級評價,編制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報告。

1.9.3

□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使其了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1.9.4

□組織有關參建單位制訂項目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1.9.5

□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1.10

職業衛生與環境保護

1.10.1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職業健康保護設施、工具和用品。

1.11

應急管理

1.11.1

□組織制定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并報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1.11.2

□會同有關參建單位組建項目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1.12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1.12.1

□將安全生產檔案管理納入日常工作,明確管理部門、人員及崗位職責,健全制度,安排經費,確保安全生產檔案管理正常開展。

1.12.2

□在簽訂有關合同、協議時,對安全生產檔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確要求。

2

事中

2.1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2.1.1

□每季度應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自查。自查報告應報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2.1.2

□每半年應組織對有關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2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職責

2.2.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應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問題。會議應形成紀要,由項目法人印發各參建單位,并監督執行。

2.2.2

□每月主持召開一次由各參建單位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并形成會議記要,印發相關單位。

2.2.3

□每季度對各部門、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懲。

2.2.4

□定期組織對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適宜性進行評審。

2.3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3.1

□在工程開工初期組織檢查各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形成檢查意見并通知有關參建單位。

2.3.2

□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年至少應組織一次檢查評估,評估報告報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2.3.3

□對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年至少應組織一次監督檢查,并提出書面檢查意見,印發相關單位。

2.4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

2.4.1

□定期檢查安全文明措施落實情況,及時審定支付申請。

2.4.2

□至少每半年組織有關參建單位和專家對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意見通知施工單位。

2.5

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2.5.1

□組織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并于工程開工之日起15日內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建設過程中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并重新備案。

2.5.2

□督促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實施前將專項方案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5.3

□單位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應參加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審查論證會。

2.5.4

□專項施工方案應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項目法人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2.5.5

□組織制訂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報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批準或備案。

2.5.6

□與有關參建單位簽訂安全度汛目標責任書,明確各參建單位防汛度汛責任。

2.5.7

□在汛前應組織有關參建單位,對生活、辦公、施工區域內進行全面檢查,對圍堰、子堤、人員聚集區等重點防洪度汛部位和有可能誘發山體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災害的區域、施工作業點進行安全評估,制定和落實防范措施。

2.5.8

□建立并落實汛期值班和檢查制度,建立接收和發布氣象信息的工作機制,保證汛情、工情、險情信息渠道暢通。

2.5.9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防汛應急演練。

2.5.10

□定期組織對安全技術交底情況進行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2.6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6.1

□按計劃進行教育培訓,建立教育培訓記錄、臺帳和檔案,并對教育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其他從業人員,崗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以后每年接受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2.6.2

□定期組織對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7

設施設備安全管理

2.7.1

□定期對施工單位施工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施工設施設備使用情況、操作人員持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范對施工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

2.7.2

□定期監督檢查設施設備的運行狀況、人員操作情況、運行記錄。

2.7.3

□監督檢查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落實情況。

2.8

作業安全管理

2.8.1

□承擔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的組織、協調、監督責任,負責施工現場公共區域、交叉區域的協調和監督管理,為施工單位提供安全、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施工現場公共區域、交叉區域的協調和監督管理,為施工單位提供安全、良好的施工環境。

2.9

雙重預防體系建設

2.9.1

□施工期,各單位應對危險源實施動態管理,及時掌握危險源及風險狀態和變化趨勢,實時更新危險源及風險等級,根據危險源及風險狀態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并對防控措施進行驗收。

2.9.2

□組織繪制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

2.9.3

□對危險源進行登記,其中重大危險源和風險等級為重大的一般危險源應建立專項檔案,明確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重大危險源應按有關規定報項目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2.9.4

□組織制定建設項目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2.9.5

□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后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適當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2.9.6

□開展事故隱患排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并向從業人員通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2.9.7

□將重大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9.8

□將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報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2.9.9

□事故隱患治理完成后,組織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并簽署意見,報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2.9.10

□每月5日前、每季第一個月的15日前和次年1月31日前,將上月、季、年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情況報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機構。

2.10

職業衛生與環境保護

2.10.1

□施工現場存在或發生職業危害的單位應及時、如實向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申報生產過程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發生變化后應及時補報。

2.11

應急管理

2.11.1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到現場組織搶救,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2.11.2

□每月按規定報送生產安全事故月報。

2.12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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