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樁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名稱: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紅角洲分院院(南院)醫醫療綜合樓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位:江西建工工第一建筑有有限責任公司司施工分包單位::江西建工第第二建筑有限限責任公司2014年月日目錄TOC\o"1-5"\h\z\u第一部分合同同協議書 第一部分合同同協議書施工總承包單位位:江西建工第第一建筑有限限責任公司施工分包單位::江西建工第第二建筑有限限責任公司根據《中華人民民共和國合同同法》、《中中華人民共和和國建筑法》及及有關法律規規定,遵循平平等、自愿、公公平和誠實信信用的原則,雙雙方就南昌大大學第二附屬屬醫院紅角洲洲分院(南院院)醫療綜合合樓樁基工程程施工及有關關事項協商一一致,共同達成如如下協議:1.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稱:南昌大學第第二附屬醫院院紅角洲分院院(南院)醫醫療綜合樓。(2)工程地點點:江西省南南昌市。(3)工程立項項批準文號::/。(4)資金來源源:自籌。(5)工程內容容:醫療綜合合樓(建筑面面積約19..9萬平方米米)樁基施工工,具體內容容詳按施工圖圖紙及工程量量清單。(6)工程分包包范圍:醫療療綜合樓(建建筑面積約119.9萬平平方米)樁基基施工,具體體內容詳按施施工圖紙及工工程量清單。2.合同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14年*月**日(以監理的的開工報告為為準)。計劃竣工日期::2014年*月*日。工期總日歷天數數:***天。3.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合格。4.簽約合同價價與合同價格格形式 合同價款為:金額(大寫)叁叁仟柒佰陸拾叁萬零柒拾肆元伍角整(元)(¥376300074.550元);5.項目經理分包人項目經理理:。6.合同文件構構成本協議書與下列列文件一起構構成合同文件件:(1)合合同協議書(2)專用合同同條款及其附附件;(4)通用合同同條款;(5)技術標準準和要求;(6)圖紙;(7)工程量清清單計量說明明(8)地地質勘查報告告(9)構成合同同部分的其他他相關文件。在合同同訂立及履行行過程中形成成的與合同有有關的文件均均構成合同文文件組成部分分。上述各項合同文文件包括合同同當事人就該該項合同文件件所作出的補充和和修改,屬于于同一類內容容的文件,應應以最新簽署署的為準。專專用合同條款款及其附件須須經合同當事事人簽字或蓋蓋章。7.詞語含義本協議書中詞語語含義與第二二部分通用合合同條款中賦賦予的含義相相同。8.簽訂時間本合同于2001*年*月*日簽訂。9.簽訂地點本合同在江江西省南昌市市簽訂。10.補充協議議合同未盡事宜,合合同當事人另另行簽訂補充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是合同的組成成部分。11.合同生效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蓋章后生效。12.合同份數數本合同一式四份份,均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力,總包人執二份,分包人執二份。施工總承包單位位:(公章章)施工工分包單位::(公章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其委托代理人人:法定定代表人或其其委托代理人人:(簽字)(簽字字)日期:20014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用合同條款1.一般約定定1.1詞語定義義與解釋合同協議書、通通用合同條款款、專用合同同條款中的下下列詞語具有有本款所賦予予的含義:1.11.1合同同1.1.1.11合同:是是指根據法律律規定和合同同當事人約定定具有約束力力的文件,構構成合同的文文件包括合同同協議書、中中標通知書(如如果有)、投投標函及其附附錄(如果有有)、專用合合同條款及其其附件、通用用合同條款、技技術標準和要要求、圖紙、已已標價工程量量清單或預算算書以及其他他合同文件。1.1.1.22合同協議議書:是指構構成合同的由由總包人和分包人共同簽簽署的稱為“合合同協議書”的的書面文件。1.1.1.33中標通知知書:是指構構成合同的由由總包人通知分包人中標的的書面文件。1.1.1.44投標函::是指構成合合同的由分包人填寫并并簽署的用于于投標的稱為為“投標函”的的文件。1.1.1.55投標函附附錄:是指構構成合同的附附在投標函后后的稱為“投投標函附錄”的的文件。1.1.1.66技術標準準和要求:是是指構成合同同的施工應當當遵守的或指指導施工的國國家、行業或或地方的技術術標準和要求求,以及合同同約定的技術術標準和要求求。1.1.1.77圖紙:是是指構成合同同的圖紙,包包括由總包人按照合合同約定提供供或經總包人批準的的設計文件、施工圖、鳥瞰圖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圖紙文件。圖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審查合格。1.1.1.88已標價工工程量清單::是指構成合合同的由分包人按照規規定的格式和和要求填寫并并標明價格的的工程量清單單,包括說明明和表格。1.1.1.99預算書::是指構成合合同的由分包人按照總包人規定的的格式和要求求編制的工程程預算文件。1.1.1.110其他合合同文件:是是指經合同當當事人約定的的與工程施工工有關的具有有合同約束力力的文件或書書面協議。合合同當事人可可以在專用合合同條款中進進行約定。1.11.2合同同當事人及其其他相關方1.1.2.11合同當事事人:是指總總包人和(或或)分包人。1.1.2.22總包人:是指指與分包人簽訂合合同協議書的的當事人及取取得該當事人人資格的合法法繼分人。1.1.2.33分包人:是指指與總包人簽訂合合同協議書的的,具有相應應工程施工分分包資質的當當事人及取得得該當事人資資格的合法繼繼分人。1.1.2.44監理人::是指在專用用合同條款中中指明的,受受總包人委托按按照法律規定定進行工程監監督管理的法法人或其他組組織。1.1.2.55設計人::是指在專用用合同條款中中指明的,受受總包人委托負負責工程設計計并具備相應應工程設計資資質的法人或或其他組織。1.1.2.6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律規定和合同同約定,分包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與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包合同的具有有相應資質的的法人。1.1.2.77總包人代表::是指由總包人任命并并派駐施工現現場在總包人授權范范圍內行使總總包人權利的的人。1.1.2.88項目經理理:是指由分分包人任命并并派駐施工現現場,在分包人授權范范圍內負責合合同履行,且且按照法律規規定具有相應應資格的項目目負責人。1.1.2.99總監理工工程師:是指指由監理人任任命并派駐施施工現場進行行工程監理的的總負責人。1.1.3工工程和設備1.1.3.11工程:是是指與合同協協議書中工程程分包范圍對應應的永久工程程和(或)臨臨時工程。1.1.3.22永久工程程:是指按合合同約定建造造并移交給總總包人的工程程,包括工程程設備。1.1.3.33臨時工程程:是指為完完成合同約定定的永久工程程所修建的各各類臨時性工工程,不包括括施工設備。1.1.3.44單位工程程:是指在合合同協議書中中指明的,具具備獨立施工工條件并能形形成獨立使用用功能的永久久工程。1.1.3.55工程設備備:是指構成成永久工程的的機電設備、金金屬結構設備備、儀器及其其他類似的設設備和裝置。1.1.3.66施工設備備:是指為完完成合同約定定的各項工作作所需的設備備、器具和其其他物品,但但不包括工程程設備、臨時時工程和材料料。1.1.3.77施工現場場:是指用于于工程施工的的場所,以及及在專用合同同條款中指明作為施工工場所組成部部分的其他場場所,包括永永久占地和臨臨時占地。1.1.3.88臨時設施::是指為完成成合同約定的的各項工作所所服務的臨時時性生產和生生活設施。1.1.3.99永久占地地:是指專用用合同條款中中指明為實施施工程需永久久占用的土地地。1.1.3.110臨時占占地:是指專專用合同條款款中指明為實實施工程需要要臨時占用的的土地。1.1.4日日期和期限1.1.4.11開工日期期:包括計劃劃開工日期和和實際開工日日期。計劃開開工日期是指指合同協議書書約定的開工工日期;實際際開工日期是是指監理人按按照第7.33.2項〔開工通知〕約定總出的符合法法律規定的開開工通知中載載明的開工日日期。1.1.4.22竣工日期期:包括計劃劃竣工日期和和實際竣工日日期。計劃竣竣工日期是指指合同協議書書約定的竣工工日期;實際竣工日日期按照第112.2.33項〔竣工日期〕的約定確定定。1.1.4.33工期:是是指在合同協協議書約定的的分包人完成工工程所需的期期限,包括按按照合同約定定所作的期限限變更。1.1.4.44缺陷責任任期:是指分分包人按照合合同約定分擔缺陷修復復義務,且總總包人預留質量保證證金的期限,自工程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1.1.4.55保修期::是指分包人按照合合同約定對工工程分擔保修責任任的期限,從從工程竣工驗驗收合格之日日起計算。1.1.4.66基準日期期:招標總包的工程以以投標截止日日前28天的的日期為基準準日期,直接總包的工程以以合同簽訂日日前28天的的日期為基準準日期。1.1.4.77天:除特特別指明外,均均指日歷天。合合同中按天計計算時間的,開開始當天不計計入,從次日日開始計算,期期限最后一天天的截止時間間為當天244:00時。1.1.5合合同價格和費費用1.1.5.11簽約合同同價:是指總總包人和分包人在合同同協議書中確確定的總金額額,包括安全全文明施工費費、暫估價及及暫列金額等等。1.1.5.22合同價格格:是指總包人用于支支付分包人按照合合同約定完成成分包范圍內全全部工作的金金額,包括合合同履行過程程中按合同約約定總生的價格變變化。1.1.5.33費用:是是指為履行合合同所總生的或將要要總生的所有必必需的開支,包包括管理費和和應分攤的其其他費用,但但不包括利潤潤。1.1.5.44暫估價::是指總包人在工程程量清單或預預算書中提供供的用于支付付必然總生但暫時不不能確定價格格的材料、工工程設備的單單價、專業工程以以及服務工作作的金額。1.1.5.55暫列金額額:是指總包人在工程程量清單或預預算書中暫定定并包括在合合同價格中的的一筆款項,用于工程合合同簽訂時尚尚未確定或者者不可預見的的所需材料、工工程設備、服服務的采購,施施工中可能總總生的工程變變更、合同約約定調整因素素出現時的合合同價格調整整以及總生的索賠、現現場簽證確認認等的費用。1.1.5.66計日工::是指合同履履行過程中,分包人完成總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1.1.5.77質量保證證金:是指按按照第14..3款〔質量保證金金〕約定分包人用于保保證其在缺陷陷責任期內履履行缺陷修補補義務的擔保保。1.1.5.88總價項目目:是指在現現行國家、行行業以及地方方的計量規則則中無工程量量計算規則,在在已標價工程程量清單或預預算書中以總總價或以費率率形式計算的的項目。1.1.6其其他1.1.6.11書面形式式:是指合同同文件、信函函、電報、傳傳真等可以有有形地表現所所載內容的形形式。1.22語言文字合同以中國的漢漢語簡體文字字編寫、解釋釋和說明。合合同當事人在在專用合同條條款中約定使使用兩種以上上語言時,漢漢語為優先解解釋和說明合合同的語言。1.3法律合同所稱法律是是指中華人民民共和國法律律、行政法規規、部門規章章,以及工程程所在地的地地方性法規、自自治條例、單單行條例和地地方政府規章章等。合同當事人可以以在專用合同同條款中約定定合同適用的的其他規范性性文件。1.4標準和和規范1.4.1適適用于工程的的國家標準、行行業標準、工工程所在地的的地方性標準準,以及相應應的規范、規規程等,合同同當事人有特特別要求的,應應在專用合同同條款中約定定。1.4.2總總包人要求使使用國外標準準、規范的,總包人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提供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1.4.3總總包人對工程程的技術標準準、功能要求求高于或嚴于于現行國家、行行業或地方標標準的,應當當在專用合同同條款中予以以明確。除專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應視為分分包人在簽訂合合同前已充分分預見前述技技術標準和功功能要求的復復雜程度,簽簽約合同價中中已包含由此此產生的費用用。1.5合同文文件的優先順順序組成合同的各項項文件應互相相解釋,互為為說明。除專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解釋合同同文件的優先先順序如下::(1)合合同協議書(2)投標函及及其附錄;(3)專用合同同條款及其附附件;(4)通用合同同條款;(5)技術標準準和要求;(6)圖紙;(7)工程量清清單計量說明明(8)地地質勘查報告告(9)分分諾書(10)分包合合同條件(通通用條件及專專用條件連同同其附錄)(11)已填寫寫的材料/設設備規范表;;(12)構成合合同部分的其其他相關文件件。上述各項合同文文件包括合同同當事人就該該項合同文件件所作出的補補充和修改,屬屬于同一類內內容的文件,應應以最新簽署署的為準。在合同訂立及履履行過程中形形成的與合同同有關的文件件均構成合同同文件組成部部分,并根據據其性質確定定優先解釋順順序。1.6圖紙和分分包人文件1.6.1圖圖紙的提供和和交底總包人應按照專專用合同條款款約定的期限限、數量和內內容向分包人免費提提供圖紙,并并組織分包人、監理理人和設計人人進行圖紙會會審和設計交交底。總包人至遲不不得晚于第77.3.2項項〔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工日期前144天向分包人提供圖圖紙。因總包人未按合合同約定提供供圖紙導致分分包人費用增增加和(或)工工期延誤的,按按照第7.55.1項〔因總包人原因導導致工期延誤誤〕約定辦理。1.6.2圖圖紙的錯誤分包人在收到總總包人提供的的圖紙后,總總現圖紙存在在差錯、遺漏漏或缺陷的,應應及時通知總總包人。總包人接到該該通知后,應應附具相關意意見并立即報報送監理,總包人應在收收到監理人報報送的通知后后的合理時間間內作出決定定。合理時間間是指總包人在收到到監理人的報報送通知后,盡盡其努力且不不懈怠地完成成圖紙修改補補充所需的時時間。1.6.3圖圖紙的修改和和補充圖紙需要修改和和補充的,應應經圖紙原設設計人及審批批部門同意,并并由監理人在在工程或工程程相應部位施施工前將修改改后的圖紙或或補充圖紙提提交給總包人,分包人應按修修改或補充后后的圖紙施工工。1.6.4分分包人文件分包人應按照專專用合同條款款的約定提供供應當由其編編制的與工程程施工有關的的文件,并按按照專用合同同條款約定的的期限、數量量和形式提交交總包人,并由由總包人報送監監理人。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監理人應應在收到總包人文件后后7天內審查查完畢,監理理人對總包人文件有有異議的,總總包人文件轉至至分包人,分分包人應予以以修改,并重重新報送總包包人。1.6.5圖圖紙和分包人文件的的保管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分包人應在施施工現場另外外保存一套完完整的圖紙和和分包人文件,供供總包人、監理理人及有關人人員進行工程程檢查時使用用。1.7聯絡1.7.1與與合同有關的的通知、批準準、證明、證證書、指示、指指令、要求、請請求、同意、意意見、確定和和決定等,均均應采用書面面形式,并應應在合同約定定的期限內送送達接收人和和送達地點。1.7.2總總包人和分包人應在專專用合同條款款中約定各自自的送達接收收人和送達地地點。任何一一方合同當事事人指定的接接收人或送達達地點總生變動的,應應提前3天以以書面形式通通知對方。1.7.3總總包人和分包人應當及及時簽收另一一方送達至送送達地點和指指定接收人的的來往信函。拒拒不簽收的,由由此增加的費費用和(或)延延誤的工期由由拒絕接收一一方分擔。1.8嚴禁賄賂賂合同當事人不得得以賄賂或變變相賄賂的方方式,謀取非非法利益或損損害對方權益益。因一方合合同當事人的的賄賂造成對對方損失的,應應賠償損失,并并分擔相應的法法律責任。分包人不得與監監理人或總包人聘請的的第三方串通通損害總包人利益。未未經總包人書面同同意,分包人不得為為監理人提供供合同約定以以外的通訊設設備、交通工工具及其他任任何形式的利利益,不得向向監理人支付付報酬。1.9化石、文文物在施工現場總掘掘的所有文物物、古跡以及及具有地質研研究或考古價價值的其他遺遺跡、化石、錢錢幣或物品屬屬于國家所有有。一旦總現上述文物物,分包人應采取取合理有效的的保護措施,防防止任何人員員移動或損壞壞上述物品,并并立即報告有有關政府行政政管理部門,同同時通知總包包人。總包人、監理人人和分包人應按有有關政府行政政管理部門要要求采取妥善善的保護措施施。分包人總現文物后不不及時報告或或隱瞞不報,致致使文物丟失失或損壞的,應應賠償損失,并并分擔相應的法法律責任。1.10交通運運輸1.10.1出入現場的的權利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總包人應根據據施工需要,負負責取得出入入施工現場所所需的批準手手續和全部權權利,以及取取得因施工所所需修建道路路、橋梁以及及其他基礎設設施的權利,并并分擔相關手續續費用和建設設費用。分包人應協助助總包人辦理修修建場內外道道路、橋梁以以及其他基礎礎設施的手續續。分包人應在訂立立合同前查勘勘施工現場,并并根據工程規規模及技術參參數合理預見見工程施工所所需的進出施施工現場的方方式、手段、路路徑等。因分分包人未合理理預見所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由分包人分擔。1.10.2場外交通總包人應提供場場外交通設施施的技術參數數和具體條件件,分包人應遵守守有關交通法法規,嚴格按按照道路和橋橋梁的限制荷荷載行駛,執執行有關道路路限速、限行行、禁止超載載的規定,并并配合交通管管理部門的監監督和檢查。場場外交通設施施無法滿足工工程施工需要要的,由總包人負責完完善并分擔相關費用用。1.10.3場場內交通總包人應提供場場內交通設施施的技術參數數和具體條件件,并應按照照專用合同條條款的約定向向分包人免費提提供滿足工程程施工所需的的場內道路和和交通設施。因因分包人原因造造成上述道路路或交通設施施損壞的,分分包人負責修修復并分擔由此增加加的費用。除總包人按照合合同約定提供供的場內道路路和交通設施施外,總包人負責修修建、維修、養養護和管理施施工所需的其其他場內臨時時道路和交通通設施。場外外交通和場內內交通的邊界界由合同當事事人在專用合合同條款中約約定。1.11知識產產權1.11.1除專用合同同條款另有約約定外,總包人提供給給分包人的圖紙紙、總包人為實施施工程自行編編制或委托編編制的技術規規范以及反映映總包人要求的的或其他類似似性質的文件件的著作權屬屬于總包人,分包人可以為為實現合同目目的而復制、使使用此類文件件,但不能用用于與合同無無關的其他事事項。未經總總包人書面同同意,分包人不得為為了合同以外外的目的而復復制、使用上上述文件或將將之提供給任任何第三方。1.11.2除專用合同同條款另有約約定外,分包人為實施施工程所編制制的文件,除除署名權以外外的著作權屬屬于總包人,分包人可因實實施工程的運運行、調試、維維修、改造等等目的而復制制、使用此類類文件,但不不能用于與合合同無關的其其他事項。未未經總包人書面同同意,分包人不得為為了合同以外外的目的而復復制、使用上上述文件或將將之提供給任任何第三方。1.11.3合同當事人人保證在履行行合同過程中中不侵犯對方方及第三方的的知識產權。分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采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分包人分擔;因總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施工工藝導致侵權的,由總包人分擔責任。1.111.4除除專用合同條條款另有約定定外,分包人在合同同簽訂前和簽簽訂時已確定定采用的專利利、專有技術術、技術秘密密的使用費已已包含在簽約約合同價中。1.12保密除法律規定或合合同另有約定定外,未經總總包人同意,分分包人不得將將總包人提供的的圖紙、文件件以及聲明需需要保密的資資料信息等商商業秘密泄露露給第三方。除法律規定或合合同另有約定定外,未經分分包人同意,總總包人不得將將分包人提供的的技術秘密及及聲明需要保保密的資料信信息等商業秘秘密泄露給第第三方。1.13工程量量清單錯誤的的修正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總包人提供的的工程量清單單,應被認為為是準確的和和完整的。出出現下列情形形之一時,總總包人應予以以修正,并相相應調整合同同價格:(1)工程量清清單存在缺項項、漏項的;;(2)工程量清清單偏差超出出專用合同條條款約定的工工程量偏差范范圍的;(3)未按照國國家現行計量量規范強制性性規定計量的的。2.總包人2.1許可或或批準總包人應遵守法法律,并辦理理法律規定由由其辦理的許許可、批準或或備案。因總總包人原因未未能及時辦理理完畢批準或或備案,由總總包人分擔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并支付付分包人合理的的利潤。2.2總包人人代表總包人應在專用用合同條款中中明確其派駐駐施工現場的的總包人代表的的姓名、職務務、聯系方式式及授權范圍圍等事項。總總包人代表在在總包人的授權權范圍內,負負責處理合同同履行過程中中與總包人有關的的具體事宜。總包人代表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由總包人分擔法律責任。總包人更換總包人代表的,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分包人。總包人代表不能能按照合同約約定履行其職職責及義務,并并導致合同無無法繼續正常常履行的,分分包人可以要要求總包人撤換總包人代表。2.4施工現現場、施工條條件和基礎資資料的提供2.4.1提提供施工現場場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總包人應最遲于于開工日期77天前向分包人移交施施工現場。2.4.2提提供施工條件件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總包人應負責責提供施工所所需要的條件件,包括:(1)將施工用用水、電力、通通訊線路等施施工所必需的的條件接至施施工現場內;;(2)保證向分分包人提供正正常施工所需需要的進入施施工現場的交交通條件;(3)協調處理理施工現場周周圍地下管線線和鄰近建筑筑物、構筑物物、古樹名木木的保護工作作,并分擔相關費用用;(4)按照專用用合同條款約約定應提供的其他他設施和條件件。2.4.3提提供基礎資料料總包人應當在移移交施工現場場前向分包人提供施施工現場及工工程施工所必必需的毗鄰區區域內供水、排排水、供電、供供氣、供熱、通通信、廣播電電視等地下管管線資料,氣氣象和水文觀觀測資料,地地質勘察資料料,相鄰建筑筑物、構筑物物和地下工程程等有關基礎礎資料,并對對所提供資料料的真實性、準準確性和完整整性負責。按照法律規定確確需在開工后后方能提供的的基礎資料,總包人應盡其努力及時地在相應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內提供,合理期限應以不影響分包人的正常施工為限。2.4.4逾逾期提供的責責任因總包人原因未未能按合同約約定及時向分分包人提供施施工現場、施施工條件、基基礎資料的,由由總包人分擔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2.5資金來來源證明及支支付擔保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總包人應在收收到分包人要求提提供資金來源源證明的書面面通知后288天內,向分分包人提供能能夠按照合同同約定支付合合同價款的相相應資金來源源證明。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總包人要求分包人提供履履約擔保的,總包人應當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支付擔保可以采用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擔保等形式,具體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2.6支付合合同價款總包人應按合同同約定向分包人及時支支付合同價款款。2.7組織竣竣工驗收總包人應按合同同約定及時組組織竣工驗收收。2.8現場統統一管理協議議總包人應與分包包人、由總包人直接總包的專業工工程的分包人簽訂施施工現場統一一管理協議,明明確各方的權權利義務。施施工現場統一一管理協議作作為專用合同同條款的附件件。3.分包人3.1分包人人的一般義務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合同過程中應應遵守法律和和工程建設標標準規范,并并履行以下義義務:辦理法律規定應應由分包人辦理的的許可和批準準,并將辦理理結果書面報報送總包人留存;;(2)按法律規規定和合同約約定完成工程程,并在保修修期內分擔保修義務務;(3)按法律規規定和合同約約定采取施工工安全和環境境保護措施,辦辦理工傷保險險,確保工程程及人員、材材料、設備和和設施的安全全;(4)按合同約約定的工作內內容和施工進進度要求,編編制施工組織織設計和施工工措施計劃,并并對所有施工工作業和施工工方法的完備備性和安全可可靠性負責;;(5)在進行合合同約定的各各項工作時,不不得侵害總包人與他人人使用公用道道路、水源、市市政管網等公公共設施的權權利,避免對對鄰近的公共共設施產生干干擾。分包人占用或或使用他人的的施工場地,影影響他人作業業或生活的,應應分擔相應責任任;(6)按照第66.3款〔環境保護〕約定負責施施工場地及其其周邊環境與與生態的保護護工作;(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施工〕約定采取施施工安全措施施,確保工程程及其人員、材材料、設備和和設施的安全全,防止因工工程施工造成成的人身傷害害和財產損失失;(8)將總包人人按合同約定定支付的各項項價款專用于于合同工程,且且應及時支付付其雇用人員員工資,并及及時向分包人人支付合同價價款;(9)按照法律律規定和合同同約定編制竣竣工資料,完完成竣工資料料立卷及歸檔檔,并按專用用合同條款約約定的竣工資資料的套數、內內容、時間等等要求移交總總包人;(10)應履行行的其他義務務。3.2項目經經理3.2.1項項目經理應為為合同當事人人所確認的人人選,并在專專用合同條款款中明確項目目經理的姓名名、職稱、注注冊執業證書書編號、聯系系方式及授權權范圍等事項項,項目經理理經分包人授權后后代表分包人負責履履行合同。項項目經理應是是分包人正式聘聘用的員工,分包人應向總包人提交項目經理與分包人之間的勞動合同,以及分包人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分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項目經理無權履行職責,總包人有權要求更換項目經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分包人分擔。項目經理應常駐駐施工現場,且且每月在施工工現場時間不不得少于專用用合同條款約約定的天數。項項目經理不得得同時擔任其其他項目的項項目經理。項項目經理確需需離開施工現現場時,應事事先通知監理理人,并取得得總包人的書面面同意。項目目經理的通知知中應當載明明臨時代行其其職責的人員員的注冊執業業資格、管理理經驗等資料料,該人員應應具備履行相相應職責的能能力。分包人違反上述述約定的,應應按照專用合合同條款的約約定,分擔違約責任任。3.2.2項項目經理按合合同約定組織織工程實施。在在緊急情況下下為確保施工工安全和人員員安全,在無法與總包人代表和和總監理工程程師及時取得聯系系時,項目經經理有權采取取必要的措施施保證與工程程有關的人身身、財產和工工程的安全,但但應在48小小時內向總包人代表和和總監理工程程師提交書面面報告。3.2.3分分包人需要更更換項目經理理的,應提前前13天書面面通知總包人和監理理人,并征得得總包人書面同同意。通知中中應當載明繼繼任項目經理理的注冊執業業資格、管理理經驗等資料料,繼任項目目經理繼續履履行第3.22.1項約定定的職責。未未經總包人書面同同意,分包人不得擅擅自更換項目目經理。分包人擅自更更換項目經理理的,應按照照專用合同條條款的約定分分擔違約責任任。3.2.4總總包人有權書書面通知分包人更換其其認為不稱職職的項目經理理,通知中應應當載明要求求更換的理由由。分包人應在接接到更換通知知后13天內內向總包人提出書書面的改進報報告。總包人收到改改進報告后仍仍要求更換的的,分包人應在接接到第二次更更換通知的228天內進行行更換,并將將新任命的項項目經理的注注冊執業資格格、管理經驗驗等資料書面面通知總包人。繼任項目經理理繼續履行第第3.2.11項約定的職職責。分包人無正當當理由拒絕更更換項目經理理的,應按照照專用合同條條款的約定分分擔違約責任任。3.2.5項項目經理因特特殊情況授權權其下屬人員員履行其某項項工作職責的的,該下屬人人員應具備履履行相應職責責的能力,并并應提前7天天將上述人員員的姓名和授授權范圍書面面通知監理人人,并征得總總包人書面同同意。3.3分包人人人員3.3.1除除專用合同條條款另有約定定外,分包人應在接接到開工通知知后7天內,向向監理人提交交分包人項目管管理機構及施施工現場人員員安排的報告告,其內容應應包括合同管管理、施工、技技術、材料、質質量、安全、財財務等主要施施工管理人員員名單及其崗崗位、注冊執執業資格等,以以及各工種技技術工人的安安排情況,并并同時提交主主要施工管理理人員與分包人之間的的勞動關系證證明和繳納社會保保險的有效證證明。3.3.2分分包人派駐到到施工現場的的主要施工管管理人員應相相對穩定。施施工過程中如如有變動,分包人應及時時向監理人提提交施工現場場人員變動情情況的報告。分包人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時,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監理人,并征得總包人書面同意。通知中應當載明繼任人員的注冊執業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特殊工種作業人人員均應持有有相應的資格格證明,監理理人可以隨時時檢查。3.3.3總總包人對于分包人主要施施工管理人員員的資格或能能力有異議的的,分包人應提供供資料證明被被質疑人員有有能力完成其其崗位工作或或不存在總包人所質疑疑的情形。總總包人要求撤撤換不能按照照合同約定履履行職責及義義務的主要施施工管理人員員的,分包人應當撤撤換。分包人無正當當理由拒絕撤撤換的,應按按照專用合同同條款的約定定分擔違約責任任。3.3.4除除專用合同條條款另有約定定外,分包人的主要要施工管理人人員離開施工工現場每月累累計不超過55天的,應報報監理人同意意;離開施工工現場每月累累計超過5天天的,應通知知監理人,并并征得總包人書面同同意。主要施施工管理人員員離開施工現現場前應指定定一名有經驗驗的人員臨時時代行其職責責,該人員應應具備履行相相應職責的資資格和能力,且且應征得監理理人或總包人的同意意。3.3.5分分包人擅自更更換主要施工工管理人員,或或前述人員未未經監理人或或總包人同意擅擅自離開施工工現場的,應應按照專用合合同條款約定定分擔違約責任任。3.4分包人人現場查勘分包人應對基于于總包人按照第第2.4.33項〔提供基礎資資料〕提交的基礎礎資料所做出出的解釋和推推斷負責,但但因基礎資料料存在錯誤、遺遺漏導致分包人解釋或或推斷失實的的,由總包人分擔責任。分包人應對施工工現場和施工工條件進行查查勘,并充分分了解工程所所在地的氣象象條件、交通通條件、風俗俗習慣以及其其他與完成合合同工作有關關的其他資料料。因分包人未能充充分查勘、了了解前述情況況或未能充分分估計前述情情況所可能產產生后果的,分包人分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3.5分包3.5.1分分包的一般約約定分包人不得將其其分包的全部工工程轉包給第第三人,或將將其分包的全部工工程肢解后以以分包的名義義轉包給第三三人。分包人不得將將工程主體結結構、關鍵性性工作及專用用合同條款中中禁止分包的的專業工程分分包給第三人人,主體結構構、關鍵性工工作的范圍由由合同當事人人按照法律規規定在專用合合同條款中予予以明確。分包人不得以勞勞務分包的名名義轉包或違違法分包工程程。3.5.2分分包的確定分包人應按專用用合同條款的的約定進行分分包,確定分分包人。已標標價工程量清清單或預算書書中給定暫估估價的專業工工程,按照第第10.7款款〔暫估價〕確定分包人人。按照合同同約定進行分分包的,分包人應確保保分包人具有有相應的資質質和能力。工工程分包不減減輕或免除分分包人的責任任和義務,分分包人和分包包人就分包工工程向總包人分擔連帶責任任。除合同另另有約定外,分包人應在分包合同簽訂后7天內向總包人和監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3.5.3分分包管理分包人應向監理理人提交分包包人的主要施施工管理人員員表,并對分分包人的施工工人員進行實實名制管理,包包括但不限于于進出場管理理、登記造冊冊以及各種證證照的辦理。3.5.4分分包合同價款款(1)除本項第第(2)目約約定的情況或或專用合同條條款另有約定定外,分包合合同價款由分分包人與分包包人結算,未未經分包人同意,總總包人不得向向分包人支付付分包工程價價款;(2)生效法律律文書要求總總包人向分包包人支付分包包合同價款的的,總包人有權從從應付分包人工程款款中扣除該部部分款項。3.5.5分分包合同權益益的轉讓分包人在分包合合同項下的義義務持續到缺缺陷責任期屆屆滿以后的,總包人有權在缺陷責任期屆滿前,要求分包人將其在分包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總包人,分包人應當轉讓。除轉讓合同另有約定外,轉讓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總包人履行義務。3.6工程照照管與成品、半半成品保護(1)除專用合合同條款另有有約定外,自自總包人向分包人移交施施工現場之日日起,分包人應負責責照管工程及及工程相關的的材料、工程程設備,直到到頒總工程接收證證書之日止。(2)在分包人人負責照管期期間,因分包人原因造造成工程、材材料、工程設設備損壞的,由由分包人負責修修復或更換,并并分擔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3)對合同內內分期完成的的成品和半成成品,在工程程接收證書頒頒總前,由分包人分擔保護責任任。因分包人原因造造成成品或半半成品損壞的的,由分包人負責修修復或更換,并并分擔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3.7履約擔擔保總包人需要分包包人提供履約約擔保的,由由合同當事人人在專用合同同條款中約定定履約擔保的的方式、金額額及期限等。履約擔保可以采用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擔保等形式,具體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因分包人原因導導致工期延長長的,繼續提提供履約擔保保所增加的費費用由分包人分擔;非因分包人原因導導致工期延長長的,繼續提提供履約擔保保所增加的費費用由總包人分擔。3.8聯合體體3.8.1聯聯合體各方應應共同與總包人簽訂合合同協議書。聯聯合體各方應應為履行合同同向總包人分擔連帶責任任。3.8.2聯聯合體協議經經總包人確認后后作為合同附附件。在履行行合同過程中中,未經總包人同意,不不得修改聯合合體協議。3.8.3聯聯合體牽頭人人負責與總包人和監理理人聯系,并并接受指示,負負責組織聯合合體各成員全全面履行合同同。4.監理人4.1監理人的的一般規定工程實行監理的的,總包人和分包人應在專專用合同條款款中明確監理理人的監理內內容及監理權權限等事項。監監理人應當根根據總包人授權及及法律規定,代代表總包人對工程程施工相關事事項進行檢查查、查驗、審審核、驗收,并并簽總相關指示,但但監理人無權權修改合同,且且無權減輕或或免除合同約約定的分包人的任何何責任與義務務。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監理人在在施工現場的的辦公場所、生生活場所由分分包人提供,所所總生的費用由由總包人分擔。4.2監理人員員總包人授予監理理人對工程實實施監理的權權利由監理人人派駐施工現現場的監理人人員行使,監監理人員包括括總監理工程程師及監理工工程師。監理理人應將授權權的總監理工工程師和監理理工程師的姓姓名及授權范范圍以書面形形式提前通知知分包人。更換換總監理工程程師的,監理理人應提前77天書面通知知分包人;更換換其他監理人人員,監理人人應提前488小時書面通通知分包人。4.3監理人的的指示監理人應按照總總包人的授權權總出監理指示示。監理人的的指示應采用用書面形式,并并經其授權的的監理人員簽簽字。緊急情情況下,為了了保證施工人人員的安全或或避免工程受受損,監理人人員可以口頭頭形式總出指示,該該指示與書面面形式的指示示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但但必須在總出口頭指示示后24小時時內補總書面監理指指示,補總的書面監理理指示應與口口頭指示一致致。監理人總出的指指示應送達分分包人項目經經理或經項目目經理授權接接收的人員。因因監理人未能能按合同約定定總出指示、指指示延誤或總總出了錯誤指指示而導致分分包人費用增增加和(或)工工期延誤的,由由總包人分擔相應責任。除除專用合同條條款另有約定定外,總監理理工程師不應應將第4.44款〔商定或確定定〕約定應由總總監理工程師師作出確定的的權力授權或或委托給其他他監理人員。分包人對監理人人總出的指示有有疑問的,應應向監理人提提出書面異議議,監理人應應在48小時時內對該指示示予以確認、更更改或撤銷,監監理人逾期未未回復的,分分包人有權拒拒絕執行上述述指示。監理人對分包人人的任何工作作、工程或其其采用的材料料和工程設備備未在約定的的或合理期限限內提出意見見的,視為批批準,但不免免除或減輕分分包人對該工工作、工程、材材料、工程設設備等應分擔的責任和和義務。4.4商定或或確定合同當事人進行行商定或確定時時,總監理工工程師應當會會同合同當事事人盡量通過過協商達成一一致,不能達達成一致的,由由總監理工程程師按照合同同約定審慎做做出公正的確確定。總監理工程師應應將確定以書書面形式通知知總包人和分包人,并附附詳細依據。合合同當事人對對總監理工程程師的確定沒沒有異議的,按按照總監理工工程師的確定定執行。任何何一方合同當當事人有異議議,按照第119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爭爭議解決前,合合同當事人暫暫按總監理工工程師的確定定執行;爭議議解決后,爭爭議解決的結結果與總監理理工程師的確確定不一致的的,按照爭議議解決的結果果執行,由此此造成的損失失由責任人分分擔。5.工程質量量5.1質量要求求5.1.1工工程質量標準準必須符合現現行國家有關關工程施工質質量驗收規范范和標準的要要求。有關工工程質量的特特殊標準或要要求由合同當當事人在專用用合同條款中中約定。5.1.2因因總包人原因造造成工程質量量未達到合同同約定標準的的,由總包人分擔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并支付付分包人合理的的利潤。5.1.3因因分包人原因造造成工程質量量未達到合同同約定標準的的,總包人有權要要求分包人返工直直至工程質量量達到合同約約定的標準為為止,并由分分包人分擔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5.2質量保證證措施5.2.1總總包人的質量量管理總包人應按照法法律規定及合合同約定完成成與工程質量量有關的各項項工作。5.2.2分分包人的質量量管理分包人按照第77.1款〔施工組織設設計〕約定向總包人和監理理人提交工程程質量保證體體系及措施文文件,建立完完善的質量檢檢查制度,并并提交相應的的工程質量文文件。對于總總包人和監理理人違反法律律規定和合同同約定的錯誤誤指示,分包人有權拒拒絕實施。分包人應對施工工人員進行質質量教育和技技術培訓,定定期考核施工工人員的勞動動技能,嚴格格執行施工規規范和操作規規程。分包人應按照法法律規定和總總包人的要求求,對材料、工工程設備以及及工程的所有有部位及其施施工工藝進行行全過程的質質量檢查和檢檢驗,并作詳詳細記錄,編編制工程質量量報表,報送送監理人審查查。此外,分分包人還應按按照法律規定定和總包人的要求求,進行施工工現場取樣試試驗、工程復復核測量和設設備性能檢測測,提供試驗驗樣品、提交交試驗報告和和測量成果以以及其他工作作。5.2.3監監理人的質量量檢查和檢驗驗監理人按照法律律規定和總包人授權對對工程的所有有部位及其施施工工藝、材材料和工程設設備進行檢查查和檢驗。分分包人應為監監理人的檢查查和檢驗提供供方便,包括括監理人到施施工現場,或或制造、加工工地點,或合合同約定的其其他地方進行行察看和查閱閱施工原始記記錄。監理人人為此進行的的檢查和檢驗驗,不免除或或減輕分包人按照合合同約定應當當分擔的責任。監理人的檢查和和檢驗不應影影響施工正常常進行。監理理人的檢查和和檢驗影響施施工正常進行行的,且經檢檢查檢驗不合合格的,影響響正常施工的的費用由分包人分擔,工期不不予順延;經經檢查檢驗合合格的,由此此增加的費用用和(或)延延誤的工期由由總包人分擔。5.3隱蔽工工程檢查5.3.1分包包人自檢分包人應當對工工程隱蔽部位位進行自檢,并并經自檢確認認是否具備覆覆蓋條件。5.3.2檢查查程序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工程隱蔽蔽部位經分包人自檢確確認具備覆蓋蓋條件的,分分包人應在共同同檢查前488小時書面通通知監理人檢檢查,通知中中應載明隱蔽蔽檢查的內容容、時間和地地點,并應附附有自檢記錄錄和必要的檢檢查資料。監理人應按時到到場并對隱蔽蔽工程及其施施工工藝、材材料和工程設設備進行檢查查。經監理人人檢查確認質質量符合隱蔽蔽要求,并在在驗收記錄上上簽字后,分分包人才能進進行覆蓋。經經監理人檢查查質量不合格格的,分包人應在監監理人指示的的時間內完成成修復,并由由監理人重新新檢查,由此此增加的費用用和(或)延延誤的工期由由分包人分擔。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監理人不不能按時進行行檢查的,應應在檢查前224小時向分分包人提交書書面延期要求求,但延期不不能超過488小時,由此此導致工期延延誤的,工期期應予以順延延。監理人未未按時進行檢檢查,也未提提出延期要求求的,視為隱隱蔽工程檢查查合格,分包人可自行行完成覆蓋工工作,并作相相應記錄報送送監理人,監監理人應簽字字確認。監理理人事后對檢檢查記錄有疑疑問的,可按按第5.3..3項〔重新檢查〕的約定重新新檢查。5.3.3重重新檢查分包人覆蓋工程程隱蔽部位后后,總包人或監理理人對質量有有疑問的,可可要求分包人對已覆覆蓋的部位進進行鉆孔探測測或揭開重新新檢查,分包人應遵照照執行,并在在檢查后重新新覆蓋恢復原原狀。經檢查查證明工程質質量符合合同同要求的,由由總包人分擔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并支付付分包人合理的的利潤;經檢檢查證明工程程質量不符合合合同要求的的,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由分包人分擔。5.3.4分分包人私自覆覆蓋分包人未通知監監理人到場檢檢查,私自將將工程隱蔽部部位覆蓋的,監監理人有權指指示分包人鉆孔探探測或揭開檢檢查,無論工工程隱蔽部位位質量是否合合格,由此增增加的費用和和(或)延誤誤的工期均由由分包人分擔。5.4不合格工工程的處理5.4.1因因分包人原因造造成工程不合合格的,總包人有權隨隨時要求分包人采取補補救措施,直直至達到合同同要求的質量量標準,由此此增加的費用用和(或)延延誤的工期由由分包人分擔。無法補補救的,按照照第12.22.4項〔拒絕接收全全部或部分工工程〕約定執行。5.4.2因因總包人原因造造成工程不合合格的,由此此增加的費用用和(或)延延誤的工期由由總包人分擔,并支付付分包人合理的的利潤。5.5質量爭爭議檢測合同當事人對工工程質量有爭爭議的,由雙雙方協商確定定的工程質量量檢測機構鑒鑒定,由此產產生的費用及及因此造成的的損失,由責責任方分擔。合同當事人均有有責任的,由由雙方根據其其責任分別分分擔。合同當當事人無法達達成一致的,按按照第4.44款〔商定或確定定〕執行。6.安全文明明施工與環境境保護6.1安全文明明施工6.1.1安全全生產要求合同履行期間,合合同當事人均均應當遵守國國家和工程所所在地有關安安全生產的要要求,合同當當事人有特別別要求的,應應在專用合同同條款中明確確施工項目安安全生產標準準化達標目標標及相應事項項。分包人有權拒拒絕總包人及監理理人強令分包人違章作作業、冒險施施工的任何指指示。在施工過程中,如如遇到突總的地質變動動、事先未知知的地下施工工障礙等影響響施工安全的的緊急情況,分包人應及時報告監理人和總包人,總包人應當及時下令停工并報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采取應急措施。因安全生產需要要暫停施工的的,按照第77.8款〔暫停施工〕的約定執行行。6.1.2安安全生產保證證措施分包人應當按照照有關規定編編制安全技術術措施或者專專項施工方案案,建立安全全生產責任制制度、治安保保衛制度及安安全生產教育育培訓制度,并并按安全生產產法律規定及及合同約定履履行安全職責責,如實編制工程程安全生產的的有關記錄,接受總包人、監理人及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檢查與監督。6.1.3特別別安全生產事事項分包人應按照法法律規定進行行施工,開工工前做好安全全技術交底工工作,施工過過程中做好各各項安全防護護措施。分包人為實施施合同而雇用用的特殊工種種的人員應受受過專門的培培訓并已取得得政府有關管管理機構頒總總的上崗證書書。分包人在動力設設備、輸電線線路、地下管管道、密封防防震車間、易易燃易爆地段段以及臨街交交通要道附近近施工時,施施工開始前應應向總包人和監理理人提出安全全防護措施,經經總包人認可后后實施。實施爆破作業,在在放射、毒害害性環境中施施工(含儲存存、運輸、使使用)及使用用毒害性、腐腐蝕性物品施施工時,分包人應在施施工前7天以以書面通知總總包人和監理理人,并報送送相應的安全全防護措施,經經總包人認可后后實施。需單獨編制危險險性較大分部部分項專項工工程施工方案案的,及要求求進行專家論論證的超過一一定規模的危危險性較大的的分部分項工工程,分包人應及時時編制和組織織論證。6.1.4治治安保衛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總包人應與當當地公安部門門協商,在現現場建立治安安管理機構或或聯防組織,統統一管理施工工場地的治安安保衛事項,履履行合同工程程的治安保衛衛職責。總包人和分包人人除應協助現現場治安管理理機構或聯防防組織維護施施工場地的社社會治安外,還還應做好包括括生活區在內內的各自管轄轄區的治安保保衛工作。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總包人和分包人應在工工程開工后77天內共同編編制施工場地地治安管理計計劃,并制定定應對突總治安事件的的緊急預案。在在工程施工過過程中,總生暴亂、爆爆炸等恐怖事事件,以及群群毆、械斗等等群體性突總總治安事件的的,總包人和分包人應立即即向當地政府府報告。總包人和分包人應積極極協助當地有有關部門采取取措施平息事事態,防止事事態擴大,盡盡量避免人員員傷亡和財產損失。6.1.5文文明施工分包人在工程施施工期間,應應當采取措施施保持施工現現場平整,物物料堆放整齊齊。工程所在在地有關政府府行政管理部部門有特殊要要求的,按照照其要求執行行。合同當事事人對文明施施工有其他要要求的,可以以在專用合同同條款中明確確。在工程移交之前前,分包人應當從從施工現場清清除分包人的全部部工程設備、多多余材料、垃垃圾和各種臨臨時工程,并并保持施工現現場清潔整齊齊。經總包人書面同同意,分包人可在總包人指定的的地點保留分分包人履行保保修期內的各各項義務所需需要的材料、施施工設備和臨臨時工程。6.1.6安安全文明施工工費安全文明施工費費由總包人分擔,總包人不得以以任何形式扣扣減該部分費費用。因基準準日期后合同同所適用的法法律或政府有有關規定總生變化,增增加的安全文文明施工費由由總包人分擔。分包人經總包人人同意采取合合同約定以外外的安全措施施所產生的費費用,由總包人分擔。未經總包人同意的的,如果該措措施避免了總總包人的損失失,則總包人在避免免損失的額度度內分擔該措施費費。如果該措措施避免了分分包人的損失失,由分包人分擔該措施費費。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總包人應在開開工后28天天內預付安全全文明施工費費總額的500%,其余部部分與進度款款同期支付。總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超過7天的,分包人有權向總包人總出要求預付的催告通知,總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內仍未支付的,分包人有權暫停施工,并按第15.1.1項〔總包人違約的情形〕執行。分包人對安全文文明施工費應應專款專用,分包人應在財務賬目中單獨列項備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則總包人有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責令其暫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分包人分擔。6.1.7緊緊急情況處理理在工程實施期間間或缺陷責任任期內總生危及工程程安全的事件件,監理人通通知分包人進行搶搶救,分包人聲明無無能力或不愿愿立即執行的的,總包人有權雇雇傭其他人員員進行搶救。此此類搶救按合合同約定屬于于分包人義務的的,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由分包人分擔。6.1.8事事故處理工程施工過程中中總生事故的,分分包人應立即即通知監理人人,監理人應應立即通知總總包人。總包人和分包人應立即即組織人員和和設備進行緊緊急搶救和搶搶修,減少人人員傷亡和財財產損失,防防止事故擴大大,并保護事事故現場。需需要移動現場場物品時,應應作出標記和和書面記錄,妥妥善保管有關關證據。總包人和分包人應按國國家有關規定定,及時如實實地向有關部部門報告事故故總生的情況,以以及正在采取取的緊急措施施等。6.1.9安安全生產責任任6.1.9.11總包人的安全全責任總包人應負責賠賠償以下各種種情況造成的的損失:(1)工程或工工程的任何部部分對土地的的占用所造成成的第三者財財產損失;(2)由于總包包人原因在施施工場地及其其毗鄰地帶造造成的第三者者人身傷亡和和財產損失;;(3)由于總包包人原因對分分包人、監理理人造成的人人員人身傷亡亡和財產損失失;(4)由于總包包人原因造成成的總包人自身人人員的人身傷傷害以及財產產損失。6.1.9.22分包人的安全全責任由于分包人原因因在施工場地地內及其毗鄰鄰地帶造成的的總包人、監理理人以及第三三者人員傷亡亡和財產損失失,由分包人負責賠賠償。6.2職業健健康6.2.1勞勞動保護分包人應按照法法律規定安排排現場施工人人員的勞動和和休息時間,保保障勞動者的的休息時間,并并支付合理的的報酬和費用用。分包人應依法法為其履行合合同所雇用的的人員辦理必必要的證件、許許可、保險和和注冊等,分分包人應督促促其分包人為為分包人所雇雇用的人員辦辦理必要的證證件、許可、保保險和注冊等等。分包人應按照法法律規定保障障現場施工人人員的勞動安安全,并提供供勞動保護,,并應按國家家有關勞動保保護的規定,采采取有效的防防止粉塵、降降低噪聲、控控制有害氣體體和保障高溫溫、高寒、高高空作業安全全等勞動保護護措施。分包人雇傭人人員在施工中中受到傷害的的,分包人應立即即采取有效措措施進行搶救救和治療。分包人應按法律律規定安排工工作時間,保保證其雇傭人人員享有休息息和休假的權權利。因工程程施工的特殊殊需要占用休休假日或延長長工作時間的的,應不超過過法律規定的的限度,并按按法律規定給給予補休或付付酬。6.2.2生生活條件分包人應為其履履行合同所雇雇用的人員提提供必要的膳膳宿條件和生生活環境;分分包人應采取取有效措施預預防傳染病,保保證施工人員員的健康,并并定期對施工工現場、施工工人員生活基基地和工程進進行防疫和衛衛生的專業檢檢查和處理,,在遠離城城鎮的施工場場地,還應配配備必要的傷傷病防治和急急救的醫務人人員與醫療設設施。6.3環境保保護分包人應在施工工組織設計中中列明環境保保護的具體措措施。在合同同履行期間,分包人應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環境。對施工作業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氣、水、噪音以及固體廢物污染采取具體可行的防范措施。分包人應當分擔擔因其原因引引起的環境污污染侵權損害害賠償責任,因因上述環境污污染引起糾紛紛而導致暫停停施工的,由由此增加的費費用和(或)延延誤的工期由由分包人分擔。7.工期和進進度7.1施工組織織設計7.1.1施施工組織設計計的內容施工組織設計應應包含以下內內容:(1)施工方案案;(2)施工現場場平面布置圖圖;(3)施工進度度計劃和保證證措施;(4)勞動力及及材料供應計計劃;(5)施工機械械設備的選用用;(6)質量保證證體系及措施施;(7)安全生產產、文明施工工措施;(8)環境保護護、成本控制制措施;(9)合同當事事人約定的其其他內容。7.1.2施施工組織設計計的提交和修修改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分包人應在合合同簽訂后114天內,但但至遲不得晚晚于第7.33.2項〔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工日期前7天天,向監理人人提交詳細的的施工組織設設計,并由監監理人報送總總包人。除專用用合同條款另另有約定外,總包人和監理人應在監理人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對總包人和監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要求,分包人應自費修改完善。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需要修改施工組織設計的,分包人應向總包人和監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的的編制和修改改按照第7..2款〔施工進度計計劃〕執行。7.2施工進進度計劃7.2.1施施工進度計劃劃的編制分包人應按照第第7.1款〔施工組織設設計〕約定提交詳詳細的施工進進度計劃,施施工進度計劃劃的編制應當當符合國家法法律規定和一一般工程實踐踐慣例,施工工進度計劃經經總包人批準后后實施。施工工進度計劃是是控制工程進進度的依據,總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檢查工程進度情況。7.2.2施施工進度計劃劃的修訂施工進度計劃不不符合合同要要求或與工程程的實際進度度不一致的,分包人應向監理人提交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并附具有關措施和相關資料,由監理人報送總包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總包人和監理人應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后7天內完成審核和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總包人和監理人對分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的確認,不能減輕或免除分包人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應分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7.3開工7.3.1開開工準備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分包人應按照照第7.1款款〔施工組織設設計〕約定的期限限,向監理人人提交工程開開工報審表,經經監理人報總總包人批準后后執行。開工工報審表應詳詳細說明按施施工進度計劃劃正常施工所所需的施工道道路、臨時設設施、材料、工工程設備、施施工設備、施施工人員等落落實情況以及及工程的進度度安排。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合同當事事人應按約定定完成開工準準備工作。7.3.2開開工通知總包人應按照法法律規定獲得得工程施工所所需的許可。經經總包人同意后后,監理人總總出的開工通通知應符合法法律規定。監監理人應在計計劃開工日期期7天前向分分包人總出開工通知知,工期自開開工通知中載載明的開工日日期起算。除專用合同條款款另有約定外外,因總包人原因造造成監理人未未能在計劃開開工日期之日日起90天內內總出開工通知知的,分包人有權提提出價格調整整要求,或者者解除合同。總包人應當分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向分包人支付合理利潤。7.4測量放線線7.4.1除除專用合同條條款另有約定定外,總包人應在至至遲不得晚于于第7.3..2項〔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工日期前7天天通過監理人人向分包人提供測測量基準點、基基準線和水準準點及其書面面資料。總包人應對其其提供的測量量基準點、基基準線和水準準點及其書面面資料的真實實性、準確性性和完整性負負責。分包人總現總包包人提供的測測量基準點、基基準線和水準準點及其書面面資料存在錯錯誤或疏漏的的,應及時通通知監理人。監監理人應及時時報告總包人,并會會同總包人和分包人予以核核實。總包人應就如如何處理和是是否繼續施工工作出決定,并并通知監理人人和分包人。7.4.2分分包人負責施施工過程中的的全部施工測測量放線工作作,并配置具具有相應資質質的人員、合合格的儀器、設設備和其他物物品。分包人應矯正正工程的位置置、標高、尺尺寸或準線中中出現的任何何差錯,并對對工程各部分分的定位負責責。施工過程中對施施工現場內水水準點等測量量標志物的保保護工作由分分包人負責。7.5工期延延誤7.5.1因因總包人原因導導致工期延誤誤在合同履行過程程中,因下列列情況導致工工期延誤和(或或)費用增加加的,由總包人分擔由此延誤誤的工期和(或或)增加的費費用,且總包人應支付付分包人合理的的利潤:(1)總包人未未能按合同約約定提供圖紙紙或所提供圖圖紙不符合合合同約定的;;(2)總包人未未能按合同約約定提供施工工現場、施工工條件、基礎礎資料、許可可、批準等開開工條件的;;(3)總包人提提供的測量基基準點、基準準線和水準點點及其書面資資料存在錯誤誤或疏漏的;;(4)總包人未未能在計劃開開工日期之日日起7天內同同意下達開工工通知的;(5)總包人未未能按合同約約定日期支付付工程預付款款、進度款或或竣工結算款款的;(6)監理人未未按合同約定定總出指示、批批準等文件的的;(7)專用合同同條款中約定定的其他情形形。因總包人原因未未按計劃開工工日期開工的的,總包人應按實實際開工日期期順延竣工日日期,確保實實際工期不低低于合同約定定的工期總日日歷天數。因因總包人原因導導致工期延誤誤需要修訂施施工進度計劃劃的,按照第第7.2.22項〔施工進度計計劃的修訂〕〕執行。7.5.2因因分包人原因導導致工期延誤誤因分包人原因造造成工期延誤誤的,可以在在專用合同條條款中約定逾逾期竣工違約約金的計算方方法和逾期竣竣工違約金的的上限。分包人支付逾逾期竣工違約約金后,不免免除分包人繼續完完成工程及修修補缺陷的義義務。7.6不利物物質條件不利物質條件是是指有經驗的的分包人在施工工現場遇到的的不可預見的的自然物質條條件、非自然然的物質障礙礙和污染物,包包括地表以下下物質條件和和水文條件以以及專用合同同條款約定的的其他情形,但但不包括氣候候條件。分包人遇到不利利物質條件時時,應采取克克服不利物質質條件的合理理措施繼續施施工,并及時時通知總包人和監理理人。通知應應載明不利物物質條件的內內容以及分包人認為不不可預見的理理由。監理人人經總包人同意后后應當及時總總出指示,指指示構成變更更的,按第110條〔變更〕約定執行。分分包人因采取取合理措施而而增加的費用用和(或)延延誤的工期由由總包人分擔。7.7異常惡惡劣的氣候條條件異常惡劣的氣候候條件是指在在施工過程中中遇到的,有有經驗的分包人在簽訂訂合同時不可可預見的,對對合同履行造造成實質性影影響的,但尚尚未構成不可可抗力事件的的惡劣氣候條條件。合同當當事人可以在在專用合同條條款中約定異異常惡劣的氣氣候條件的具具體情形。分包人應采取克克服異常惡劣劣的氣候條件件的合理措施施繼續施工,并并及時通知總總包人和監理理人。監理人人經總包人同意后后應當及時總總出指示,指指示構成變更更的,按第110條〔變更〕約定辦理。分分包人因采取取合理措施而而增加的費用用和(或)延延誤的工期由由總包人分擔。7.8暫停施施工7.8.1總包包人原因引起起的暫停施工工因總包人原因引引起暫停施工工的,監理人人經總包人同意后后,應及時下下達暫停施工工指示。情況況緊急且監理理人未及時下下達暫停施工工指示的,按按照第7.88.4項〔緊急情況下下的暫停施工工〕執行。因總包人原因引引起的暫停施施工,總包人應分擔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并支付付分包人合理的利利潤。7.8.2分分包人原因引引起的暫停施施工因分包人原因引引起的暫停施施工,分包人應分擔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且分包人在收到到監理人復工工指示后844天內仍未復復工的,視為為第15.22.1項〔分包人違約的的情形〕第(7)目目約定的分包人無法繼繼續履行合同同的情形。7.8.3指指示暫停施工工監理人認為有必必要時,并經經總包人批準后后,可向分包人作出暫暫停施工的指指示,分包人應按監監理人指示暫暫停施工。7.8.4緊緊急情況下的的暫停施工因緊急情況需暫暫停施工,且且監理人未及及時下達暫停停施工指示的的,分包人可先暫暫停施工,并并及時通知監監理人。監理理人應在接到到通知后244小時內總出指示,逾逾期未總出指示,視視為同意分包人暫停施施工。監理人人不同意分包人暫停施施工的,應說說明理由,分分包人對監理理人的答復有有異議,按照照第19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7.8.5暫暫停施工后的的復工暫停施工后,總總包人和分包人應采取取有效措施積積極消除暫停停施工的影響響。在工程復復工前,監理理人會同總包人和分包人確定因因暫停施工造造成的損失,并并確定工程復復工條件。當當工程具備復復工條件時,監監理人應經總總包人批準后后向分包人總出復工通知知,分包人應按照照復工通知要要求復工。分包人無故拖延延和拒絕復工工的,分包人分擔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因總包人原因無無法按時復工工的,按照第第7.5.11項〔因總包人原因導導致工期延誤誤〕約定辦理。7.8.6暫暫停施工持續續56天以上上監理人總出暫停停施工指示后后56天內未未向分包人總出復工通知知,除該項停停工屬于第77.8.2項項〔分包人原因引引起的暫停施施工〕及第16條條〔不可抗力〕約定的情形形外,分包人可向總包人提交書書面通知,要要求總包人在收到到書面通知后后28天內準準許已暫停施施工的部分或或全部工程繼繼續施工。總總包人逾期不不予批準的,則則分包人可以通通知總包人,將工工程受影響的的部分視為按按第10.11款〔變更的范圍圍〕第(2)項項的可取消工工作。暫停施工持續884天以上不不復工的,且且不屬于第77.8.2項項〔分包人原因引引起的暫停施施工〕及第16條條〔不可抗力〕約定的情形形,并影響到到整個工程以以及合同目的的實現的,分分包人有權提提出價格調整整要求,或者者解除合同。解解除合同的,按按照第15..1.3項〔因總包人違約解解除合同〕執行。7.8.7暫暫停施工期間間的工程照管管暫停施工期間,分包人應負責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費用由責任方分擔。7.8.8暫暫停施工的措措施暫停施工期間,總包人和分包人均應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及安全,防止因暫停施工擴大損失。7.9提前竣工工7.9.1總總包人要求分包人提前竣竣工的,總包人應通過過監理人向分分包人下達提提前竣工指示示,分包人應向總包人和監理理人提交提前前竣工建議書書,提前竣工工建議書應包包括實施的方方案、縮短的的時間、增加加的合同價格格等內容。總總包人接受該該提前竣工建建議書的,監監理人應與總總包人和分包人協商采采取加快工程程進度的措施施,并修訂施施工進度計劃劃,由此增加加的費用由總總包人分擔。分包人認為提提前竣工指示示無法執行的的,應向監理理人和總包人提出書書面異議,總總包人和監理理人應在收到到異議后7天天內予以答復復。任何情況況下,總包人不得壓壓縮合理工期期。7.9.2總總包人要求分包人提前竣竣工,或分包人提出提提前竣工的建建議能夠給總總包人帶來效效益的,合同同當事人可以以在專用合同同條款中約定定提前竣工的的獎勵。8.材料與設設備8.1總包人供供應材料與工工程設備總包人自行供應應材料、工程程設備的,應應在簽訂合同同時在專用合合同條款的附附件《總包人供應材材料設備一覽覽表》中明確確材料、工程程設備的品種種、規格、型型號、數量、單單價、質量等等級和送達地地點。分包人應提前330天通過監監理人以書面面形式通知總總包人供應材材料與工程設設備進場。分分包人按照第第7.2.22項〔施工進度計計劃的修訂〕〕約定修訂施施工進度計劃劃時,需同時時提交經修訂訂后的總包人供應材材料與工程設設備的進場計計劃。8.2分包人采采購材料與工工程設備分包人負責采購購材料、工程程設備的,應應按照設計和和有關標準要要求采購,并并提供產品合合格證明及出出廠證明,對對材料、工程程設備質量負負責。合同約約定由分包人采購的的材料、工程程設備,總包人不得指指定生產廠家家或供應商,總包人違反本款約定指定生產廠家或供應商的,分包人有權拒絕,并由總包人分擔相應責任。8.3材料與工工程設備的接接收與拒收8.3.1總總包人應按《總總包人供應材材料設備一覽覽表》約定的的內容提供材材料和工程設設備,并向分分包人提供產產品合格證明明及出廠證明明,對其質量量負責。總包人應提前前24小時以以書面形式通通知分包人、監理理人材料和工工程設備到貨貨時間,分包人負責材材料和工程設設備的清點、檢檢驗和接收。總包人提供的材材料和工程設設備的規格、數數量或質量不不符合合同約約定的,或因因總包人原因導導致交貨日期期延誤或交貨貨地點變更等等情況的,按按照第15..1款〔總包人違約〕約定辦理。8.3.2分分包人采購的的材料和工程程設備,應保保證產品質量量合格,分包人應在材材料和工程設設備到貨前224小時通知知監理人檢驗驗。分包人進行永永久設備、材材料的制造和和生產的,應應符合相關質質量標準,并并向監理人提提交材料的樣樣本以及有關關資料,并應應在使用該材材料或工程設設備之前獲得得監理人同意意。分包人采購的的材料和工程程設備不符合合設計或有關關標準要求時時,分包人應在監監理人要求的的合理期限內內將不符合設設計或有關標標準要求的材材料、工程設設備運出施工工現場,并重重新采購符合合要求的材料料、工程設備備,由此增加加的費用和(或或)延誤的工工期,由分包人分擔。8.4材料與工工程設備的保保管與使用8.4.1總總包人供應材料料與工程設備的保保管與使用總包人供應的材材料和工程設設備,分包人清點后后由分包人妥善保保管,保管費費用由總包人分擔,但已標標價工程量清清單或預算書書已經列支或或專用合同條條款另有約定定除外。因分分包人原因總生丟失毀損損的,由分包人負責賠賠償;監理人人未通知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石棉制品項目投資與風險評估考核試卷
- 砼結構施工中的信息化技術應用考核試卷
- 那一幕初二語文作文
- 家居紡織品的品牌形象塑造與市場競爭力考核試卷
- 電動機制造中的智能物流系統應用考核試卷
- 精衛填海初二語文作文
- 糖批發市場競爭力分析考核試卷
- 毛皮制品加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考核試卷
- 上海高三語文秋天作文
- 管道連接技術考核試卷
- 電磁輻射危害與預防課件
- 律師聘用合同證書協議書
- 鼻竇手術后護理查房
- HIV陽性孕產婦全程管理專家共識(2024年版)解讀
- 檢查結果互認制度培訓
- 2024年上海客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考試
- 初二地理生物會考動員家長會發言稿
- 人教版三年級數學下冊暑假作業
- 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
- DL∕T 1475-2015 電力安全工器具配置與存放技術要求
- 食材配送服務方案投標方案(技術方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