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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JGJ91-93 科學實驗室建筑設計規范第1章 總則第1.0.1條 為使科學實驗建筑設計符合適用、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規范。第1.0.22條 本規規范適用用于自然然科學研研究機構構、工業業企業、大大專院校校等以通通用實驗驗室為主主的新建建、改建建和擴建建科學實實驗建筑筑設計。其其它類同同的科學學實驗建建筑設計計可參照照執行。第1.0.33條 科學學實驗建建筑設計計必須貫貫徹執行行國家現現行的有有關方針針政策和和法規,做做到技術術先進、安安全可靠靠、經濟濟合理、確確保質量量、節省省能源和和符合環環境保護護的要求求。第1.0.44條 科學學實驗建建筑設計計除應執執行本規規范外,尚尚應

2、符合合國家現現行的有有關標準準的規定定。第2章 術語語第2.0.11條 科學學實驗建建筑:用用于從事事科學研研究和實實驗工作作的建筑筑。一般般包括實實驗用房房、輔助助用房、公公用設施施等用房房。第2.0.22條 實驗驗用房:直接用用于從事事科學研研究和實實驗工作作的用房房。包括括通用實實驗室、專專用實驗驗室和研研究工作作室。第2.0.33條 輔助助用房:為科學學研究和和實驗工工作提供供服務的的用房。包包括學術術活動室室、圖書書資料室室、實驗驗動物房房、溫室室、標本本室、附附屬加工工廠、器器材庫等等。第2.0.44條 公用用設施用用房:為為科學研研究和實實驗工作作提供所所需環境境及其它它條件保保

3、證的用用房。包包括采暖暖、通風風、空氣氣調節、制制冷、給給水、排排水、軟軟化水、煤煤氣、特特殊氣體體、壓縮縮空氣、真真空、照照明、供供配電、電電訊等設設施的用用房。第2.0.55條 通用用實驗室室:適用用于多學學科的以以實驗臺臺規模進進行經常常性科學學研究和和實驗工工作的實實驗室。第2.0.66條 專用用實驗室室:有特特定環境境要求(如恒溫溫、恒濕濕、潔凈凈、無菌菌、防振振、防輻輻射、防防電磁干干擾等)或以精精密、大大型、特特殊實驗驗裝置為為主(如如電子顯顯微鏡、高高精度天天平、譜譜儀等)的實驗驗室。第2.0.77條 研究究工作室室:用于于科研實實驗人員員從事理理論研究究、準備備實驗資資料、查

4、查閱文獻獻、整理理實驗數數據、編編寫成果果報告等等的用房房。第2.0.88條 標準準單元組組合設計計:為保保證實驗驗用房具具有適應應性的設設計原則則,即從從當前和和長遠科科學實驗驗工作內內容、儀儀器設備備及人員員的發展展變化出出發,綜綜合考慮慮確定實實驗用房房的三維維空間尺尺寸、實實驗室建建筑設備備及實驗驗儀器設設備的布布置、建建筑結構構選型、公公用設施施供應方方式等。對對于框架架結構,一一個標準準單元系系指一個個柱網圍圍成的面面積;對對于混合合結構,一一個標準準單元相相當于框框架結構構一個柱柱網圍成成的面積積。第2.0.99條 生物物培養室室:在人人工環境境條件下下進行生生物培養養的用房房。

5、包括括微生物物培養、組組織培養養、細胞胞培養等等用房。要要求的環環境條件件包括溫溫濕度、光光照、空空氣、水水分、酸酸堿度等等及滅菌菌消毒等等措施。常常采用的的儀器設設備包括括搖床、培培養箱等等。第2.0.110條 天平平室:設設置稱量量精度為為0.100.011mg天天平的房房間。天天平可設設置在較較簡單的的防振天天平臺上上。第2.0.111條 高精精度天平平室:設設置稱量量精度為為0.00220.0011mg的的微量天天平的房房間,要要求恒溫溫、恒濕濕、防振振、防風風、防塵塵、防腐腐蝕性氣氣體、防防陽光直直射等環環境條件件。第2.0.112條 前室室:也稱稱為緩沖沖間或過過渡間,并并可兼作作

6、更衣換換鞋間。第2.0.113條 準備備間:某某些專用用實驗室室的配套套房間,供供實驗人人員做實實驗前的的準備工工作。第2.0.114條 防生生物危害害實驗室室:也稱稱為生物物安全實實驗室。用用于從事事有害微微生物及及病毒實實驗工作作的房間間,最重重要的環環境條件件是維持持房間的的負壓。第2.0.115條 管道道井:用用于通行行各類公公用設施施立管的的豎向井井道。第2.0.116條 管道道走廊:用于通通行各類類公用設設施立管管及水平平管道的的空間。第2.0.117條 管道道技術層層:用于于通行各各類公用用設施水水平管道道的空間間。第2.0.118條 應急急噴淋:為保證證實驗人人員在實實驗工作作

7、中受到到化學及及生物危危害時的的安全,多多在靠近近該類實實驗室的的公共走走道處設設置帶有有自動或或人控開開關的噴噴淋設備備,以備備實驗人人員一旦旦被藥品品污染時時,能及及時進行行噴淋救救護。第2.0.119條 反應應池:指指排水系系統排出出的污(廢)水水中含某某些有害害物質時時,在建建筑物內內或附近近設置排排出污水水處理的的構筑物物,用物物理、化化學方法法予以處處理,以以達到國國家排放放標準。第2.0.220條 實驗驗室工作作接地:為保證證要求接接地的儀儀器設備備穩定工工作而設設置的接接地。第2.0.221條 供電電電源工工作接地地:為交交流和直直流電源源系統提提供的接接地。第2.0.222條

8、 保護護接地:為保障障人身及及設備安安全而設設置的接接地。第2.0.223條 特殊殊防護接接地:為為靜電防防護、電電磁屏蔽蔽防護等等提供的的接地。第2.0.224條 防雷雷接地:為保證證建筑物物防雷裝裝置可靠靠工作而而設置的的接地。 第3章 基基地選擇擇和總平平面設計計3.11 基基地選擇擇第3.1.11條 基地地選擇必必須符合合當地城城市規劃劃和環境境保護的的要求,應應節約用用地,不不占或少少占良田田。第3.1.22條 基地地應滿足足科學實實驗工作作的要求求,并應應具有水水源、能能源、信信息交換換和協作作條件,交交通方便便。第3.1.33條 基地地選擇應應滿足建建筑用地地、實驗驗用地、綠綠化

9、用地地和環境境凈化的的需要,并并應留有有發展用用地。第3.1.44條 基地地與易燃燃、易爆爆品生產產及儲存存區之間間的安全全距離應應符合國國家現行行有關規規范的規規定。第3.1.55條 基地地應避開開噪聲、振振動、電電磁干擾擾和其它它污染源源,或采采取相應應的保護護措施。對對科學實實驗工作作自身產產生的上上述危害害,亦應應采取相相應的環環境保護護措施,防防止對周周圍環境境的影響響。第3.1.66條 基地地應有相相應的安安全消防防保障條條件及措措施。 3.2 總平面面設計第3.2.11條 總平平面設計計應符合合科學實實驗工作作的要求求,規劃劃面積指指標應按按科研研建筑工工程規劃劃面積指指標的的規

10、定執執行。第3.2.22條 總平平面設計計應包括括各類用用房、室室外實驗驗場地和和道路的的平面布布置及豎豎向設計計、公用用設施管管網的綜綜合設計計及環境境設計等等。第3.2.33條 總平平面設計計應合理理利用基基地的原原有地形形、地貌貌、地物物、水面面和空間間以及現現有的公公用設施施等。第3.2.44條 各類類用房宜宜集中布布置,做做到功能能分區明明確、布布局合理理、聯系系方便、互互不干擾擾,且留留有發展展余地。第3.2.55條 住宅宅不宜建建在科學學實驗區區內。當當建在同同一區域域內時,則則應相互互分隔,另另設出入入口,并并應符合合防止污污染及干干擾的有有關規定定。第3.2.66條 使用用有

11、放射射性、爆爆炸性、毒毒害性和和污染性性物質的的獨立建建筑物或或構筑物物,在總總平面中中的位置置應符合合有關安安全、防防護、疏疏散、環環境保護護等規定定。第3.2.77條 公用用設施用用房在總總平面中中的位置置應符合合節能和和環境保保護等要要求。變變配電室室、冷凍凍站等宜宜設置在在對周圍圍環境干干擾最少少且靠近近使用負負荷中心心處。當當科學實實驗工作作有隔振振要求時時,應根根據其防防振距離離要求進進行布置置,在無無法保證證防振距距離時,應應采取必必要的隔隔振措施施。第3.2.88條 各類類公用設設施管網網應綜合合布置,并并與室外外環境設設計相結結合,做做到安全全可靠、經經濟合理理、方便便使用和

12、和維護,并并留有發發展余地地。第3.2.99條 環境境設計應應符合當當地主管管部門的的綠化要要求,且且宜適當當提高綠綠化率。綠綠化植物物品種的的選用應應有利于于凈化空空氣、防防止污染染。第4章 建建筑設計計4.11一般般規定第4.1.11條 科學學實驗建建筑應由由實驗用用房、輔輔助用房房、公用用設施用用房等組組成。其其設計應應合理安安排各類類用房,做做到功能能分區明明確、聯聯系方便便、互不不干擾。第4.1.2條 通用實驗室、專用實驗室及研究工作室宜采用標準單元組合設計,其結構選型及荷載確定應使建筑物具有使用的適應性。第4.1.3條 窗第4.1.3.1條 設置采暖及空氣調節的科學實驗建筑,在滿足

13、采光要求的前提下,應減少外窗面積。設置空氣調節的實驗室外窗應具有良好的密閉性及隔熱性,且宜設不少于窗面積1/3的可開啟窗扇。第4.1.3.2條 底層、半地下室及地下室的外窗應采取防蟲及防嚙齒動物的措施。第4.1.4條 門第4.1.4.1條 由1/2個標準單元組成的實驗室的門洞寬度不應小于1m,高度不應小于2.10m。由一個及以上標準單元組成的實驗室的門洞寬度不應小于1.20m,高度不應小于2.10m。第4.1.4.2條 有特殊要求的房間的門洞尺寸應按具體情況確定。第4.1.4.3條 實驗室的門扇應設觀察窗。第4.1.4.4條 外門應采取防蟲及防嚙齒動物的措施。第4.1.5條 走道第4.1.5.

14、1條 走道最小凈寬不應小于表4.1.5.1的規定。走道最小凈凈寬(mm)表4.1.55.1走道形式走道最小凈凈寬單面布房雙面布房單走道1.301.60雙走道或多多走道1.301.50第4.1.55.2條條 走道道地面有有高差時時,當高高差不足足二級踏踏步時,不不得設置置臺階,應應設坡道道,其坡坡度不宜宜大于11:8。第4.1.6條 樓梯第4.1.6.1條 樓梯設計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第4.1.6.2條 科研實驗人員經常通行的樓梯,其踏步寬度不應小于0.28m,高度不應大于0.17m。第4.1.7條 四層及以上的科學實驗建筑宜設電梯。第4.1.8條 廁所第4.1.8.1條

15、廁所距最遠工作點不應大于50m。第4.1.8.2條 廁所應設前室,并配備洗手盆及鏡箱。第4.1.8.3條 男廁所每30人設大便器一具,每25人設小便器一具(小便槽按每0.60m長度相當一具小便器計算),且大便器和小便各不宜少于兩具。女廁所每15人設大便器一具,且不宜少于兩具。第4.1.9條 科學實驗建筑內應設衛生用具間,可獨立設置或與廁所結合設置,其內應設拖布池及拖布吊掛設施和地漏。第4.1.10條 更衣間第4.1.10.1條 科學實驗建筑宜設更衣間,每人使用面積不宜小于0.60m2,且應設更衣柜及換鞋柜。第4.1.10.2條 更衣間可采用集中式、分散式或兩者結合的布置方式。第4.1.11條

16、采光第4.1.11.1條 通用實驗室、研究工作室宜利用天然采光,房間窗地面積比不應小于1:6。第4.1.11.2條 利用天然采光的閱覽室窗地面積比不應小于1:5。第4.1.12條 隔聲第4.1.12.1條 通用實驗室、學術活動室允許噪聲級不宜大于55dB(A聲級);研究工作室、閱覽室允許噪聲級不應大于50dB(A聲級)。第4.1.12.2條 產生噪聲的公用設施等用房不宜與實驗室、研究工作室、學術活動室及閱覽室貼鄰,否則應采取隔聲及消聲措施。第4.1.13條 隔振第4.1.13.1條 產生振動的公用設施等用房不宜與實驗室、研究工作室、學術活動室及閱覽室貼鄰,且宜設在底層或地下室內,其設備基礎等應

17、采取隔振措施。第4.1.13.2條 設在樓層或頂層的空調機房、排風機房等,其設備基礎等應采取隔振措施。第4.1.14條 室內凈高第4.1.14.1條 通用實驗室和研究工作室的室內凈高:當不設置空氣調節時,不宜低于2.80m;設置空氣調節時,不應低于2.40m。第4.1.14.2條 專用實驗室的室內凈高應按實驗儀器設備尺寸、安裝及檢修的要求確定。第4.1.14.3條 走道凈高不應低于2.20m。第4.1.15條 室內裝修第4.1.15.1條 實驗用房、走道的地面及樓梯面層,應堅實耐磨、防水防滑、不起塵、不積塵;墻面應光潔、無眩光、防潮、不起塵、不積塵;頂棚應光潔、無眩光、不起塵、不積塵。第4.1

18、.15.2條 使用強酸、強堿的實驗室地面應具有耐酸、堿腐蝕的性能;用水量較多的實驗室地面應設地漏。第4.1.15.3條 需要定期清洗、消毒或防塵要求高的實驗室,其地面、墻面和頂棚應做整體式防水飾面。墻面與墻面之間,墻面與地面之間、墻面與頂棚之間宜做成半徑不小于0.05m的半圓角。室內應減少突出的建筑構配件及明露管道。第4.1.15.4條 通用實驗室不宜設吊頂。第4.1.15.5條 需設吊頂且無嚴格密封要求的空間,宜采用活動板塊式吊頂。4.2 通用實驗室第4.2.11條 通用用實驗室室標準單單元組合合設計應應滿足使使用要求求,并與與通風柜柜、實驗驗臺及實實驗儀器器設備的的布置、結結構選型型以及管

19、管道空間間布置緊緊密結合合。第4.2.22條 通用用實驗室室標準單單元開間間應由實實驗臺寬寬度、布布置方式式及間距距決定。實實驗臺平平行布置置的標準準單元,其其開間不不宜小于于6.660m。第4.2.33條 通用用實驗室室標準單單元進深深應由實實驗臺長長度、通通風柜及及實驗儀儀器設備備布置決決定,且且不宜小小于6.60mm;無通通風柜時時,不宜宜小于55.700m。第4.2.44條 由11/2個個標準單單元組成成的通用用實驗室室,靠兩兩側墻布布置的邊邊實驗臺臺之間的的凈距不不應小于于1.660m。當當靠一側側墻改為為布置通通風柜或或實驗儀儀器設備備時,其其與另一一側實驗驗臺之間間的凈距距不應小

20、小于1.50mm。第4.2.55條 由一一個標準準單元組組成的通通用實驗驗室,靠靠兩側墻墻布置的的邊實驗驗臺與房房間中間間布置的的島式或或半島式式中央實實驗臺之之間的凈凈距不應應小于11.600m。當當靠側墻墻或房間間中間改改為布置置通風柜柜或實驗驗儀器設設備時,其其與實驗驗臺之間間的凈距距不應小小于1.50mm。島式式實驗臺臺端部與與外墻之之間的凈凈距不應應小于66.600m。第4.2.66條 按第第4.22.4條條和第44.2.5條規規定布置置的通用用實驗室室,如一一側墻或或兩側墻墻靠近外外墻部位位開設通通向其它它空間的的門時,其其相應的的凈距應應增加00.100m。第4.2.77條 由一

21、一個以上上標準單單元組成成的通用用實驗室室,實驗驗臺之間間或實驗驗臺與實實驗儀器器設備之之間的凈凈距應符符合第44.2.4條、第第4.22.5條條和第44.2.6條的的規定。當當連續布布置兩臺臺及以上上島式實實驗臺時時,其端端部與外外墻之間間的凈距距不應小小于1mm。第4.2.88條 島式式或半島島式中央央實驗臺臺不宜與與外窗平平行布置置。必須須與外窗窗平行布布置時,其其與外墻墻之間的的凈距不不應小于于1.330m。第4.2.99條 不宜宜貼靠有有窗外墻墻布置邊邊實驗臺臺,不應應貼靠有有窗外墻墻布置需需要公用用設施供供應的邊邊實驗臺臺。第4.2.110條 靠側側墻布置置的邊實實驗臺的的端部與與

22、走道墻墻之間的的凈距不不宜小于于1.220m。中中央實驗驗臺的端端部與走走道墻之之間的凈凈距不應應小于11.200m。當當實驗室室設置向向室內退退進的門門斗時,則則實驗臺臺端部與與退進門門斗的墻墻之間的的凈距不不應小于于1.220m。第4.2.111條 當通通風柜的的操作面面與實驗驗臺端部部相對布布置時,其其間的凈凈距不應應小于11.200m。第4.2.112條 通用用實驗室室宜由一一個或一一個以上上標準單單元組成成。第4.2.113條 通用用實驗室室宜集中中靠建筑筑物外墻墻布置。設設置空氣氣調節的的通用實實驗室宜宜布置在在北向。 4.3 專用實實驗室第4.3.11條 由標標準單元元組成的的專

23、用實實驗室,其其開間和和進深應應按實驗驗儀器設設備尺寸寸、安裝裝及維護護檢修的的要求確確定。布布置通風風柜和實實驗臺時時,應符符合本規規范第44.2.4條第4.2.111條的的相應規規定。第4.3.22條 對有有溫濕度度控制要要求的專專用實驗驗室,建建筑設計計應采取取相應的的技術措措施。第4.3.33條 生物物培養室室第4.3.33.1條條 生物物培養室室由前室室、準備備間、生生物培養養間、器器械消毒毒及清洗洗間組成成。前室室使用面面積不應應小于88m2,前前室內應應設家庭庭服和工工作服分分開的更更衣柜和和換鞋柜柜。第4.3.33.2條條 由幾幾個生物物培養室室組成的的生物培培養區,亦亦可在入

24、入口處設設置集中中式更衣衣換鞋柜柜。第4.3.33.3條條 生物物培養室室應防止止人流交交叉感染染。宜布布置在建建筑物的的盡端,不不宜開設設外窗。有有外窗時時,應做做雙層密密閉窗及及遮光百百葉。第4.3.33.4條條 生物物培養室室或生物物培養區區與非生生物培養養區之間間,應設設置實體體磚墻。生生物培養養室各功功能房間間之間,宜宜采用密密封的玻玻璃隔斷斷墻分隔隔。玻璃璃隔斷墻墻的骨架架宜采用用不易變變形及耐耐清洗的的材料制制作。第4.3.33.5條條 生物物培養室室與各功功能房間間玻璃隔隔斷墻上上的門,宜宜采用推推拉門。第4.3.33.6條條 生物物培養室室宜留有有設置滅滅菌器的的位置。第4.

25、3.44條 天平平室第4.3.44.1條條 天平平室應設設置面積積不小于于6m22的前室室,并可可兼作更更衣換鞋鞋間。天天平室宜宜布置在在北向,外外窗宜做做雙層密密閉窗并并設窗簾簾。第4.3.44.2條條 天平平室與前前室之間間應采用用密封的的玻璃隔隔斷墻分分隔,并并宜采用用推拉門門。第4.3.44.3條條 天平平臺臺面面和臺座座,應做做隔振處處理。天天平臺沿沿墻布置置時,應應與墻脫脫開,臺臺面宜采采用平整整、光潔潔、有足足夠剛度度的臺板板,并不不得采用用木制工工作臺。設設在樓層層上的天天平臺基基座,應應設在靠靠墻及梁梁柱等剛剛度大的的區域。第4.3.44.4條條 高精精度天平平室除滿滿足上述

26、述天平室室的要求求外,應應布置在在實驗樓樓底層北北向,天天平臺基基應設獨獨立基座座(不宜宜設在地地下室樓樓板上面面)。外外窗應做做雙層密密閉窗。第4.3.44.5條條 高精精度天平平室其天天平臺獨獨立基座座的允許許振動限限值,應應按制造造部門提提供的數數據選用用,無資資料時應應符合現現行的機機器動荷荷載作用用下建筑筑物承重重結構的的振動計計算和隔隔振設計計規程的的規定。第4.3.55條 電子子顯微鏡鏡室第4.3.55.1條條 電子子顯微鏡鏡室應按按所用設設備的允允許振動動速度和和防磁要要求,遠遠離振動動源及磁磁場干擾擾源布置置,且宜宜布置在在建筑物物的底層層。第4.3.55.2條條 電子子顯微

27、鏡鏡室由電電鏡間、過過渡間、準準備間、切切片間、涂涂膜間及及暗室組組成。過過渡間面面積不應應小于66m2,且且應設更更衣柜及及換鞋柜柜。第4.3.55.3條條 電鏡鏡間不宜宜設外窗窗。第4.3.55.4條條 電鏡鏡間的室室內凈高高應按設設備高度度及檢修修要求確確定。第4.3.55.5條條 電鏡鏡基座應應采取隔隔振措施施。與電電鏡配套套使用的的有振動動的輔助助設備及及室內空空氣調節節設備等等,應設設隔振裝裝置。第4.3.55.6條條 電鏡鏡間、切切片間及及涂膜間間的空氣氣應過濾濾。人員員出入口口必須設設更衣柜柜及換鞋鞋柜。第4.3.66條 譜儀儀分析室室第4.3.66.1條條 譜儀儀分析室室應遠

28、離離振動源源布置,且且宜布置置在建筑筑物的底底層。必必須布置置在樓層層時,應應采取相相應的隔隔振措施施。第4.33.6.2條 譜儀分分析室由由譜儀間間、過渡渡間、樣樣品制備備間、化化學處理理間、暗暗室、數數據處理理間及工工作間組組成。過過渡間面面積不應應小于66m2,且且應設更更衣柜及及換鞋柜柜。第4.3.66.3條條 譜儀儀間應根根據使用用要求設設置通風風柜。光光源區應應設排風風罩。第4.3.66.4條條 譜儀儀間內不不宜設水水盆。第4.3.77條 放射射性同位位素實驗驗室第4.3.77.1條條 本節節規定適適用于科科研用第第三類開開放型放放射工作作單位及及屬于第第二類放放射醫療療單位的的乙

29、、丙丙級開放放型放射射性同位位素實驗驗室和密密封型放放射源輻輻照實驗驗室的建建筑設計計。第4.3.77.2條條 開放放型放射射性同位位素實驗驗室(1)開放型型放射工工作單位位按其所所使用放放射性核核素的等等效年用用量分為為三類,即即第一類類、第二二類和第第三類。各各類工作作單位的的等效年年用量應應符合現現行的放放射衛生生防護基基本標準準的規規定。(22)開放放型放射射性同位位素實驗驗室(或或工作場場所)按按其所使使用放射射性核素素的最大大等效日日操作量量分為三三級,即即甲、乙乙和丙級級。各級級實驗室室(或工工作場所所)的最最大等效效日操作作量應符符合現行行的輻輻射防護護規定的的規定。(3)開放

30、型放射工作單位按其所屬類別,在其周圍應劃出防護監測區。防護監測區的范圍應符合現行的放射衛生防護基本標準的規定。(4)第三類開放型放射工作單位及屬于第二類的放射醫療單位,可設在市區內。(5)第三類開放型放射工作單位及屬于第二類的放射醫療單位的乙、丙級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或工作場所)可設在一般建筑物內,但應集中在同一層或一端,與非放射工作場所隔開。(6)布置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或工作場所)時,應根據污染情況,可將其分成若干區域:乙級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或工作場所)可分為三區,即設白區、綠區和紅區。丙級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或工作場所)可分為二區,即設白區和綠區。最大等效日操作量小于丙級實驗室(或工作

31、場所)規定的下限值時,可不分區。白區、綠區和紅區的標準應符合現行的開放型放射性物質實驗室輻射防護設計規范的規定。(7)乙級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或工作場所)各區的布置,應按白區綠區紅區布置。丙級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或工作場所)應按白區綠區布置。乙級實驗室(或工作場所)的白區與綠區之間應設衛生出入口。衛生出入口內應設家庭服衣柜、專用工作服衣柜和淋浴設備,并配以表面污染監測儀器。丙級實驗室(或工作場所)的白區與綠區之間,應設換鞋、更衣、洗手和表面污染監測用的過渡間,過渡間面積不應小于6m2。衛生出入口的規模,應根據進入綠區的總人數確定。淋浴器按最大班人數每58人設一具。(8)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的布置

32、,白區與白區、綠區與綠區應相對集中,避免相互穿插。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的排列,原則上以放射性活度的低、中、高依次排列。(9)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的綠區應設放射性固體廢物暫存間。暫存間的室內裝修標準不應低于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10)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或工作場所)的室內裝修力求簡潔,應防止積塵和積聚放射性物質。各種管線宜暗敷,燈具宜采用嵌入式。地面、墻面、頂棚的陰角應做成半徑不小于0.05m的半圓角。(11)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或工作場所)的門、窗應便于清洗和去污。綠區應設密閉窗,少設開啟窗扇。(12)乙級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或工作場所)的室內裝修材料應表面光滑,對放射性物質吸附性差,易于去污,并

33、具有良好的耐酸、堿腐蝕和耐輻照性能。宜采用聚氯乙烯塑料卷材整體式地面及踢腳板,其接縫應采用熱焊,踢腳板高度不應低于0.25m。墻面和頂棚應涂以油漆。(13)丙級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或工作場所)的室內裝修標準可適當降低??刹捎矛F制水磨石地面,但必須打蠟,局部加塑料覆面。并可采用油漆墻面及不起塵的涂料頂棚。(14)有關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的工藝設計、通風設計、給排水設計、輻射屏蔽設計、輻射監測設計及放射性三廢處理等應合現行的開放型放射性物質實驗室輻射防護設計規范的規定。第4.3.77.3條條 密封封型放射射源輻照照實驗室室(1)有有關密封封型放射射源輻照照實驗室室的設計計要求,可可參照現現行的

34、660Coo輻照站站的輻射射安全防防護設計計規范的的規定執執行。(22)密封封型放射射源輻照照實驗室室可設于于市區。實實驗室的的輻照裝裝置應采采取有效效的屏蔽蔽措施,并并應使周周圍公眾眾所受的的照射不不超過現現行的輻輻射防護護規定的的相應劑劑量當量量限值。(3)密封型放射源輻照實驗室的圍護墻、頂棚和門、觀察窗洞口等均應符合防護要求。有關60Co輻照站的輻射安全防護設計應符合現行的60Co輻照站的輻射安全防護設計規范的規定。(4)密封型放射源的貯存室必須符合防護要求,確保周圍環境的安全。貯存放射源容器的貯源坑應防止地下水滲入,并應保持干燥。貯存室應設有防火、防盜及報警裝置等設施。4.4研究工作室

35、、學術活動室、圖書資料室第4.4.1條 研究工作室第4.4.1.1條 研究工作室設置數量應按使用要求確定,每人使用面積不應小于6m2。第4.4.1.2條 研究工作室應靠近實驗室或與實驗室結合布置。第4.4.2條 學術活動室第4.4.2.1條 學術交流展示廳的使用面積應按使用要求確定。該場所宜與公共交通空間連通,并應留有布置坐椅或沙發的空間。第4.4.2.2條 小型學術活動室的使用面積不宜小于40m2;中型學術活動室的使用面積不宜小于60m2。中、小型學術活動室每人使用面積:有會議桌的不應小于1.80m2;無會議桌的不應小于0.80m2。第4.4.2.3條 學術報告廳的規模應按使用要求確定,并宜

36、設講臺、書寫板、幕布,并留有放置放映設備的空間。容納人數超過180人時,宜采用臺階式地面,臺階高度應按不遮擋視線的要求確定。宜設固定坐椅及記錄臺板。當坐椅自帶記錄臺板時,排距不應小于 0.95m;當設獨立式記錄臺板時,排距不應小于1m。第4.4.3條 圖書資料室第4.4.3.1條 圖書資料室應由藏書部分、采編部分、閱覽部分、出納及目錄部分等組成。第4.4.3.2條 圖書資料室應布置在環境安靜并與實驗用房聯系方便的位置。第4.4.3.3條 圖書資料室宜采用開架閱覽室。4.5公用設施用房及管道空間 第4.5.1條 公用設施用房第4.5.1.1條 公用設施用房包括制冷機房、空調機房、排風機房、給排水

37、及水處理用房、變配電室、電訊室、氣體供應室等。第4.5.1.2條 公用設施用房宜靠近相應的使用負荷中心布置。第4.5.1.3條 公用設施用房布置于地下室時,應采取防潮、防水及通風等措施。第4.5.2條 管道空間第4.5.2.1條 管道空間分為管道井、管道走廊和管道技術層三種,其尺寸及位置應按建筑標準單元組合設計、公用設施系統設計、安裝及維護檢修的要求確定。第4.5.2.2條 建筑物內管道不多時,宜采用管道井。集中式管道井應設檢修門;分散式管道井設檢修門有困難時,應在管道閥門部位設檢修口。第4.5.2.3條 建筑物內管道多且設管道井無法滿足要求時,應設管道走廊或管道技術層,并均應設檢修門。4.6

38、實驗室建筑設備第4.6.1條 通風柜第4.6.1.1條 通風柜宜采用標準設計產品。第4.6.1.2條 設置空氣調節的實驗室宜采用節能型通風柜。第4.6.1.3條 通風柜內襯板及工作臺面,按使用性質不同應具有相應的耐腐、耐火、耐高溫及防水等性能。應采用盤式工作臺面并應設杯式排水斗。通風柜外殼應具有耐腐、耐火及防水等性能。第4.6.1.4條 通風柜內的公用設施管線應暗敷,向柜內伸出的龍頭配件應具有耐腐及耐火性能。各種公用設施的開閉閥、電源插座及開關等應設于通風柜外殼上或柜體以外易操作處。第4.6.1.5條 通風柜柜口窗扇以及其它玻璃配件,應采用透明安全玻璃。第4.6.1.6條 通風柜的選擇及布置應

39、與建筑標準單元組合設計緊密結合。第4.6.1.7條 通風柜應貼鄰或靠近管道井或管道走廊布置,并應避開主要人流及主要出入口。不設置空氣調節的實驗室,通風柜應遠離外窗布置;設置空氣調節的實驗室,通風柜應遠離室內送風口布置。當兩者矛盾時,應調整室內送風口的位置。第4.6.2條 實驗臺第4.6.2.1條 實驗臺宜采用標準設計產品。第4.6.2.2條 實驗臺臺面按使用性質不同應具有相應的耐磨、耐腐、耐火、耐高溫、防水及易清洗等性能。第4.6.2.3條 各種公用設施管線及龍頭、電源插座及開關等配件,宜與實驗臺體的公用設施支架或與實驗臺體靠近的獨立公用設施支架或管槽結合在一起。實驗用水盆亦宜與實驗臺體結合在

40、一起。第4.6.2.4條 實驗臺的選擇及布置應與建筑標準單元組合設計緊密結合。第4.6.3條 物品柜(架)第4.6.3.1條 通用實驗室的內墻上宜設置嵌墻式或掛墻式物品柜(架)。物品柜(架)底距地面不應小于1.20m。第4.6.3.2條 物品柜(架)自身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并應與墻體牢固連接,物品柜(架)橫隔板應上下位置可移動。第5章 安安全和防防護5.11 一一般規定定第5.1.11條 科學學實驗建建筑設計計必須執執行國家家現行有有關安全全、衛生生、輻射射防護、環環境保護護法規和和規定。第5.1.22條 科學學實驗建建筑底層層的門、窗窗宜采取取安全防防盜措施施。第5.1.33條 放射射性物

41、質質貯存場場所,應應設置防防盜門、防防盜窗及及報警裝裝置等設設施。第5.11.4條條 對限限制人員員進入的的實驗區區或室應應在其明明顯部位位或門上上設置警警告裝置置或標志志。對放放射源的的貯存室室除應設設置警告告裝置或或標志外外,還應應設有防防火、防防盜及報報警裝置置等設施施。 5.22 防防火與疏疏散第5.2.11條 科學學實驗建建筑的防防火設計計除必須須符合國國家現行行的建筑筑設計防防火規范范外,尚尚應符合合韻鹿娑娑?/P 第5.2.11.1條條 有貴貴重儀器器設備的的實驗室室的隔墻墻應采用用耐火極極限不低低于1hh的非燃燃燒體。第5.2.11.2條條 由一一個以上上標準單單元組成成的通用

42、用實驗室室的安全全出口不不宜少于于兩個。第5.2.11.3條條 易發發生火災災、爆炸炸、化學學品傷害害等事故故的實驗驗室的門門宜向疏疏散方向向開啟。 5.33 防防化學危危害第5.3.11條 凡進進行對人人體有害害氣體、蒸蒸汽、氣氣味、煙煙霧、揮揮發物質質等實驗驗工作的的實驗室室,應設設置通風風柜。第5.3.22條 放射射性同位位素實驗驗室的設設計,應應符合本本規范第第4.33.7條條的規定定。第5.3.33條 含汞汞的實驗驗室應設設置特制制的通風風柜。該該類實驗驗室的地地面、樓樓面、墻墻面、頂頂棚、實實驗臺、門門、窗等等均應采采用不開開裂、不不吸附、不不滲漏的的材料,并并應設有有集汞槽槽、溝

43、、瓶瓶等設施施。地面面、樓面面應有不不小于11%的坡坡度,地地溝、地地漏應具具有收集集散失汞汞的功能能,室內內下部應應設排風風口。第5.3.44條 凡經經常使用用強酸、強強堿、有有化學品品燒傷危危險的實實驗室,在在出口就就近處宜宜設置應應急噴淋淋器及應應急眼睛睛沖洗器器。第5.3.55條 必須須存放少少量日常常使用的的化學危危險品的的實驗室室,應設設置244h持續續通風的的專用化化學品貯貯存柜或或通風柜柜。第5.3.66條 放射射性同位位素實驗驗室的廢廢氣、廢廢液、固固體廢物物的處理理及處置置應符合合國家現現行有關關規范的的規定。5.44 防防生物危危害第5.4.11條 按現現行有害害微生物物

44、及病毒毒的4等等分類(見附錄錄A),防防生物危危害實驗驗室相應應分為生生物安全全4級實實驗室、生生物安全全3級實實驗室、生生物安全全2級實實驗室及及生物安安全1級級實驗室室。第5.4.22條 生物物安全44級實驗驗室第5.4.22.1條條 4級級實驗室室用于從從事高度度危害性性微生物物及病毒毒實驗,宜宜設計成成獨立建建筑物。需需與其它它實驗用用房設置置在同一一建筑物物內時,必必須有明明確分區區及隔離離。第5.4.22.100條 實實驗室出出入口處處必須設設置洗手手盆并應應采用光光電式龍龍頭開關關。第5.4.22.111條 實實驗區入入口處必必須設置置危害性性標志、安安全告示示及工作作狀況標標志

45、燈。第5.4.22.2條條 實驗驗室內必必須維持持負壓,向向室外排排風必須須經特殊殊過濾。第5.4.22.3條條 必須須為工作作人員出出入提供供以下流流程的房房間:過過渡間家家庭服室室淋浴浴間實實驗服室室實驗驗室。從從過渡間間至實驗驗室應維維持依次次遞降220330Paa的壓差差。第5.4.22.4條條 必須須為實驗驗材料及及儀器設設備的出出入提供供消毒設設施。第5.4.22.5條條 實驗驗室內必必須配備備級及級生物物安全柜柜及雙門門高壓蒸蒸汽消毒毒鍋。第5.4.22.6條條 實驗驗室內應應減少突突出的建建筑構配配件及明明露管線線。第5.4.22.7條條 實驗驗室的地地面、墻墻面、頂頂棚、觀觀

46、察窗及及管道穿穿洞必須須嚴格密密封。第5.4.22.8條條 實驗驗室內不不應采用用固定式式實驗臺臺及其它它固定設設施。第5.4.22.9條條 實驗驗室不得得開設外外窗。第5.4.33條 生物物安全33級實驗驗室第5.4.33.1條條 3級級實驗室室用于從從事中度度危害性性微生物物及病毒毒實驗,可可與其它它科研用用房布置置在同一一建筑物物內,但但其與公公共區或或其它用用房之間間必須設設過渡間間。第5.4.33.2條條 實驗驗室內必必須維持持負壓。從從公共區區或其它它用房至至實驗室室應維持持依次遞遞降100200Pa的的壓差,向向室外排排風必須須經特殊殊過濾。第5.4.33.3條條 應為為實驗材材

47、料及儀儀器設備備的出入入提供消消毒設施施。第5.4.33.4條條 實驗驗室內必必須配備備級生物物安全柜柜及雙門門高壓蒸蒸汽消毒毒鍋。第5.4.33.5條條 實驗驗室內應應減少突突出的建建筑構配配件及明明露管線線。實驗室室內應減減少突出出的建筑筑構配件件及明露露管線。第5.4.33.6條條 實驗驗室的地地面、墻墻面、頂頂棚、窗窗及管道道穿洞必必須嚴格格密封。第5.4.33.7條條 實驗驗室內不不應采用用固定式式實驗臺臺及其它它固定設設施。第5.4.33.8條條 實驗驗室出入入口處必必須設置置洗手盆盆并應采采用光電電式龍頭頭開關。第5.4.33.9條條 實驗驗區入口口處必須須設置危危害性標標志、安

48、安全告示示及工作作狀況標標志燈。第5.4.44條 生物物安全22級實驗驗室第5.4.44.1條條 2級級實驗室室用于從從事低度度危害性性微生物物及病毒毒實驗,實實驗室區區內宜配配備級或級生物物安全柜柜及消毒毒鍋。第5.4.44.2條條 實驗驗室的地地面、墻墻面應便便于清洗洗。第5.4.44.3條條 實驗驗室內不不宜采用用固定式式實驗臺臺及其他他固定設設施。第5.4.44.4條條 實驗驗室內應應設洗手手盆。第5.4.55條 生物物安全級實驗驗室用于于從事微微度危害害性微生生物及病病毒實驗驗,其設設計要求求與生物物安全22級實驗驗室基本本相同,但但可不配配備生物物安全柜柜及消毒毒鍋。第6章 采采暖

49、、通通風、空空氣調節節和制冷冷6.11 一一般規定定第6.1.11條 采暖暖、通風風、空氣氣調節和和制冷設設計除應應按現行行的采采暖通風風和空氣氣調節設設計規范范的規規定執行行外,尚尚應符合合本規范范的規定定。第6.1.22條 防火火、防煙煙和排煙煙設計除除應按現現行的建建筑設計計防火規規范、高高層民用用建筑設設計防火火規范的的規定執執行外,尚尚應符合合本規范范的規定定。第6.1.33條 空氣氣凈化設設計應符符合現行行的潔潔凈廠房房設計規規范的的規定。6.22 采采暖第6.2.11條 采暖暖地區通通用實驗驗室的冬冬季采暖暖室內計計算溫度度應為118220。第6.2.22條 采暖暖系統宜宜按南北

50、北朝向分分開環路路設置。第6.2.33條 采暖暖系統的的散熱器器宜按每每個自然然開間的的采暖熱熱負荷進進行設置置。第6.2.44條 采暖暖系統的的散熱器器其散熱熱量宜有有調節的的可能性性,但布布置在更更衣間、淋淋浴間以以及熱媒媒有凍結結危險場場所的散散熱器除除外。第6.2.55條 采暖暖系統應應在每個個環路回回水干管管末端和和每根立立管上設設帶短管管的閥門門。立管管的閥門門和泄水水用的帶帶短管閥閥門不宜宜安裝在在地溝內內。6.33通通風 第6.3.11條 按按標準單單元組合合設計的的通用實實驗室,其其送排風風系統也也應按標標準單元元組合設設計。第66.3.2條 每個排排風裝置置宜設獨獨立的排排

51、風系統統。同一一個實驗驗室內的的所有排排風裝置置宜合用用一個排排風系統統。第6.3.33條 通通風柜柜柜口面風風速值宜宜按表66.3.3確定定。通風柜柜口口面風速速值表表6.33.3實驗室內空空氣中有有害物的的最高容容許濃度度(mgg/m33)柜口面風速速值(mm/s)平均值最低值150.350.250.21150.500.400.10.750.65第6.3.44條 工作作時間連連續使用用排風系系統的實實驗室應應設置送送風系統統,送風風量宜為為排風量量的700%,并并應根據據工藝要要求對送送風進行行空氣凈凈化處理理。對于于采暖地地區,冬冬季應對對送風進進行加熱熱。送風風氣流不不應破壞壞實驗室室

52、排風裝裝置的正正常工作作。間歇使使用排風風系統且且排風量量大于每每小時兩兩次換氣氣的實驗驗室,應應設置有有組織的的自然進進風。對對于采暖暖地區,冬冬季應由由建筑物物的采暖暖系統補補充加熱熱進風的的耗熱量量。第6.3.55條 排排風系統統的排風風裝置、風風管、閥閥門、附附件和風風機等的的材質應應依系統統所排除除的有害害物的種種類確定定。當按防防腐或其其它要求求必須采采用難燃燃燒材料料或可燃燃燒材料料制作風風管時,只只可在本本實驗室室范圍內內敷設該該種風管管。當必必須穿越越其它房房間時,用用難燃燒燒材料或或可燃燒燒材料制制作的通通過式風風管應沿沿其全長長設置耐耐火極限限不低于于0.55h的套套管或

53、防防護結構構。不得利利用建筑筑物的可可燃燒和和難燃燒燒結構直直接作為為風管側側壁。當當排除易易于冷凝凝的氣體體時,不不得利用用建筑結結構作為為風管側側壁。第66.3.6條 排風風機宜設設置在建建筑物(不含排排風機房房)之外外。排除除有害氣氣體的排排風機不不得設置置在送風風機室內內。第6.3.77條 送送排風機機的進出出口應設設置長度度為0.150.330m的的用難燃燃燒材料料或非燃燃燒材料料制作的的柔性接接頭,接接頭部分分不得加加刷涂料料。第6.33.8條條 排風風系統宜宜在排風風機吸入入側的管管段上設設置消聲聲裝置,排排風機應應設減振振裝置。第6.3.9條 排風系統宜設防倒灌裝置。第6.3.

54、10條 排風機房應有通風措施。通風量不應小于每小時一次換氣。第6.3.11條 排風系統排出的有害物濃度超過有關標準規范規定的允許排放標準時,應采取凈化措施。第6.3.12條 經技術經濟比較合理時,排風系統宜設置熱回收裝置。第6.3.13條 放射性同位素實驗室的通風設計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6.44 空空氣調節節和制冷冷第6.4.11條 累年年最熱月月平均溫溫度高于于或等于于22地區的的通用實實驗室,當當利用自自然通風風不能滿滿足衛生生要求時時,可設設置機械械通風系系統。第6.4.22條 累年年最熱月月平均溫溫度高于于或等于于28地區的的通用實實驗室,宜宜設置空空氣調節節系統。第6.

55、4.33條 通用用實驗室室的夏季季空氣調調節室內內計算參參數為:溫度226228,相對對濕度小小于655%。第6.4.44條 專用用實驗室室的空氣氣調節室室內計算算參數應應按工藝藝要求確確定。第6.4.55條 需要要設置空空氣調節節的實驗驗室應集集中布置置。室內內溫濕度度基數、使使用班次次和消聲聲要求等等相近的的實驗室室宜相鄰鄰布置。第6.4.66條 在不不影響科科學實驗驗工作的的條件下下,宜采采取局部部工藝措措施或局局部區域域的空氣氣調節替替代全室室性的空空氣調節節。第6.4.77條 空氣氣調節宜宜采取集集中與分分散相結結合的方方式進行行設置。第6.4.88條 按標標準單元元組合設設計的通通

56、用實驗驗室,其其空氣調調節系統統也應按按標準單單元組合合設計第6.4.99條 空氣氣調節系系統設計計應為實實驗室的的改造和和發展提提供靈活活性。第6.4.110條 當科科學實驗驗工作需需要空氣氣調節系系統長期期連續運運轉時,空空氣調節節系統宜宜設置備備用設備備。第6.4.111條 空氣氣調節系系統應設設置消聲聲和減振振裝置。第6.4.112條 空氣氣調節系系統的隔隔熱結構構和消聲聲結構不不得采用用可燃燒燒材料制制作。第6.4.113條 制冷冷方式的的選擇和和制冷裝裝置的設設置場所所應根據據熱源、電電源、水水源以及及空氣調調節所需需制冷量量、冷水水溫度和和工藝需需求與特特點等情情況,經經技術經經

57、濟比較較后確定定。第6.4.114條 制冷冷機房的的平面與與空間和和制冷系系統管路路的輸送送能力應應為科學學實驗建建筑的改改建和擴擴建提供供一定的的余量。第7章 氣氣體管道道7.11一般般規定第7.11.1條條 本章章規定適適用于壓壓力不大大于0.8MPPa的氫氫氣、氧氧氣、氮氮氣、煤煤氣、壓壓縮空氣氣和真空空等實驗驗室內氣氣體管道道設計。第7.1.2條 氣體管道設計除應按現行的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氧氣站設計規范、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等的規定執行外,尚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第7.1.3條 氫氣、氧氣和煤氣管道以及引入實驗室的各種氣體管道支管宜明敷。當管道井、管道技術層內敷設有

58、氫氣、氧氣和煤氣管道時,應有換氣次數為每小時13次的通風措施。第7.1.4條 按標準單元組合設計的通用實驗室,各種氣體管道也應按標準單元組合設計。第7.1.5條 穿過實驗室墻體或樓板的氣體管道應敷在預埋套管內,套管內的管段不應有焊縫。管道與套管之間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嚴密封堵。第7.1.6條 氫氣、氧氣管道的末端和最高點宜設放空管。放空管應高出層頂2m以上,并應設在防雷保護區內。氫氣管道上還應設取樣口和吹掃口。放空管、取樣口和吹掃口的位置應能滿足管道內氣體吹掃置換的要求。第7.1.7條 氫氣、氧氣管道應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有接地要求的氣體管道其接地和跨接措施應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第7.1.8

59、條 管道敷設要求第7.1.8.1條 輸送干燥氣體的管道宜水平安裝,輸送潮濕氣體的管道應有不小于0.3%的坡度,坡向冷凝液體收集器。第7.1.8.2條 氧氣管道與其它氣體管道可同架敷設,其間距不得小于0.25m,氧氣管道應處于除氫氣管道外的其它氣體管道之上。第7.1.8.3條 氫氣管道與其它可燃氣體管道平行敷設時,其間距不應小于0.50m;交叉敷設時,其間距不應小于0.25m。分層敷設時,氫氣管道應位于上方。第7.1.8.4條 室內氫氣管道不應敷設在地溝內或直接埋地,不得穿過不使用氫氣的房間。第7.1.8.5條 氣體管道不得和電纜、導電線路同架敷設。7.2管道、閥門和附件第7.2.1條 氣體管道

60、宜采用無縫鋼管。氣體純度大于或等于99.99%的氣體管道宜采用不銹鋼管、銅管或無縫鋼管。第7.2.2條 管道與設備的連接段宜采用金屬管道。如為非金屬軟管,宜采用聚四氟乙烯管、聚氯乙烯管,不得采用乳膠管。第7.2.3條 閥門和附件的材質:對氫氣和煤氣管道不得采用銅質材料,其它氣體管道可采用銅、碳鋼和可鍛鑄鐵等材料。氫氣和氧氣管道所用的附件和儀表必須是該介質的專用產品,不得代用。第7.2.4條 閥門與氧氣接觸部分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其密封圈應采用有色金屬、不銹鋼及聚四氟乙烯等材料。填料應采用經除油處理的石墨石棉或聚四氟乙烯。第7.2.5條 氣體管道中的法蘭墊片其材質應依管內輸送的介質確定。7.3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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